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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进化史-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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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勤政殿此起彼伏的声音说的热闹,秦康乐依旧不动如山。
由于接到奏本的时候就是巳时,又集结人不少时间,这又吵了一会儿,因此这便到了午时。
秦康乐略微上前两步:“父皇,午时了,虽说国事要紧,可是身体更是要紧,没有好身体如果料理国事。”换言之,身体是给革命的本钱。
“传膳吧,诸位卿家一并留下。”
“是。”梁琦一躬身,然后赶紧下去准备。
从秦康乐开口,诸位大臣就将目光落到了她的身上,对于当初她那两句话的杀伤力,至今犹言在耳,这公主还是不开口的好。眼见只是说吃饭,大家都松了口气,尤其是世家一派。
食不言寐不语,安安静静在勤政殿偏殿用了膳,大家接着开始举荐,保举。
这会儿见皇帝没应承周国公,永康伯,璟王与珩王都没应承,就开始不着边际的扯了起来,有举荐守在北边的徐镇国将军的(这是打算亲近秦康乐的)有举荐现在皇城军的首领辅国将军于大郎的(这是讨好皇帝的)。
还有咬死周国公的,这是贵妃一派的,也有纯臣,毕竟周国公真的有本事。
更有咬死珩王的,毕竟上次珩王表现的可圈可点。
在听到有人举荐徐镇国将军后,陈将军的眯着眼睛份外留心公主的一举一动。
秦康乐一直注意着皇帝,发现皇帝眉头越皱越紧之后,贴心的为自己的皇帝爹上了一杯茶。
皇帝喝了之后,秦康乐又给蓄满,皇帝原本烦躁的心平复下去了一点点,此时勤政殿的声音也都低了下去,虽说吃了午饭,也喝了点茶,可是站了这么久,一个一个也面有菜色,原本还想着溜须拍马的见皇帝没什么反应,心思也都淡了,反倒开始都觉得周国公果然是最好的人选,底下保举的人就多了起来。
“启奏陛下,臣保举贵省郡守林靖烨。”陈将军在勤政殿中官位低距离皇帝远,以前也跟周国公打过仗,他出列的时候,大家都以为这人也要保举周国公,没想到竟然是林国舅。
“林郡守是贵省郡守,怎可私自挪动?”立刻有人跳出来反对。
陈将军没回话。
皇帝心里舒坦,这些人他没问话,就在朝堂上对答,仿佛没他这个皇帝似的,哼!这些混账,慢慢的都收拾了你们。
“爱卿为何举荐林郡守?”心里舒坦,声音便和气。
“回禀陛下,前线依然紧张,玉树随时有可能失守,所谓兵贵神速,有一位当家主事的能迅速过去才能最快稳定局面。”
皇帝点头:“有理。”
“那不如周郡守,周郡守本就是川省郡守,更快些。”
“陈爱卿为何举荐林卿家?”
“陛下,第一点就是这兵贵神速,周郡守,王郡守也都是可以的,只是其余二位郡守,臣未曾同他们共事一起打过仗,因此不敢轻易开口,臣原本守在北塞,昌泰三年,北塞也有进犯,人虽然少,来势却猛,又是偷袭,幸林郡守迅速集合军队,以不到两千的人马破了对方六千人马,大破敌军,臣见过林郡守打仗,指挥很是得当,才能以少胜多,弓马娴熟,后来林郡守一箭射死敌方主将,这才彻底的大获全胜。因此臣举荐林郡守。”
勤政殿内鸦雀无声,这一翻说辞很难让人反驳,人家有地理优势,又有真本事。周国公心中一动,想到这陈将军原本是在他军中的,因为老实憨厚一根筋,自己并不是很喜欢他,而他——曾经跟着秦康乐去寻找两位皇子。咬了咬牙,公主还真是好手段,邀买人心的功夫好厉害,还有这让人无从辩驳的话语,岂不也是这位三公主一贯作风?
“臣附议。”林靖涵跪下。
“林卿家?”
“臣与臣的兄长自幼跟随在父亲身边学的就是打仗功夫,如今玉树等不得,因此臣斗胆效仿祁黄羊,保举兄长为三军统帅。”
偷眼看皇帝的脸色,周国公叹惜,也跪下道:“臣附议。”林靖涵有那个底气来个举贤不避亲,他没有,自己的嫡幼子几斤几两重他知道,看一眼王阁老,果然也和他一样,他那个侄子还不如自己的儿子呢,心里又好过一点儿。
皇帝点点头:“康乐,拟旨。”
“是,父皇。”秦康乐依旧一副孝顺女儿样,对着大臣则是带着点点笑影儿淑女样儿,一丝错处也不漏。
圣旨下的很快,林靖烨为三军统帅,璟王领兵三万,为一路,珩王领兵三万,为一路,永康伯府的世子江宏清也领兵三万为一路,剩下的瑾王与皇五子领兵一万,押运粮草。
因为玉树紧急,因此皇帝只给大家伙儿两天打点行囊的时间。
第七十二章
四妃中除了淑妃又都开始提心吊胆,可是淑妃也不好受,自己的儿子样样不差,没有璟王的骄狂,没有瑾王的死心眼,与皇五子的满肚子歪心眼也不一样,别说本身在当娘的心中就是自己的儿子最好,便是真的去比一比,淑妃的皇六子教养确实极好。
现在打仗是建功立业的好时候,偏偏儿子太小,才十一岁,根本不能上战场。因此这些天四妃的精神都不足,全部都是懒懒,这样的结果就是后宫平稳了许多。
由于圣旨下的快,林家大舅也有本事,玉树到底没丢,以河为界彼此开战。
璟王闭门思过一年的教训还是颇为管用的,在阵前也不擅作主张了,虽然还是满身的傲气,说话张狂,却到底在没擅自做主。
唯独瑾王到那里不到一个月就回来了,倒不是犯错误,而是水土不服,待回到皇城的时候,德妃差点没昏死过去,竟然是出气多,入气少。
瑾王妃也是哭的泪人儿一般,太医分了三班倒,几乎被皇帝搬空了太医院。药材补品更是流水般的送到了瑾王府。
大公主召集妹子们一商量,也都亲去瑾王府去探望。
瑾王妃招待,到底是大家女子,也稳得住,除了瑾王刚回来的时候样子太惨差点儿昏过去后,很快振作起精神,等到秦康乐一众公主来的时候,已经料理家事,安排妥当。
三位及笄的公主看在眼里,彼此对视一眼,都点头,哪怕是娇憨的二公主也是懂得的,生在天家这个地方,遇事慌乱,没有章法是大忌,若是公主有父兄宠着还罢了,皇家儿媳妇如果这般,那就是妥妥的下堂妇。
公主来探望,也不过就是看看瑾王,翻一翻脉案。
瑾王依旧在昏睡,因此大家看了看之后,很快都到了外间同瑾王妃说话。
这个说:“三皇嫂不用担心,太医说没事就肯定是没事的。”
那个说:“三皇嫂也不要太累,府里但有不足的地方,可以找我。”
杂七杂八。
其实瑾王的死活,除了大公主真的关注之外,其她的公主就是一个面子情,首先,因为男女问题,她们不是养在一处的,所以就没有多深的感情,其次,她们不是一个妈,最后,公主都是荣养的,无论谁当皇帝,都会善待她们,这是一个政治牌坊,可以打压手握重权的兄弟,却不能打压公主,一个不恤手足的名声绝对不是好事,所以公主们都有恃无恐。
前方一直有战报传来,两伙人开战,互有胜负,毕竟他们之间兵马相差不是很多,地形上也没有太大的发挥余地,都靠硬拼。
三月三女儿节办及笄礼,可是那次是皇二女办的,因此秦康乐的及笄礼就选在了七月七日乞巧节。
为秦康乐办及笄礼,四妃都不敢怠慢,尤其是正宾的选择很重要,大公主的的正宾周国公夫人是皇太后的嫂子,忠勇侯的嫡姐,这身份够用,皇二女的正宾是忠勇侯夫人,贵妃的亲妈,沪地世家的嫡长女,祖上乃是前朝名相,身份地位也都是够的,那么三公主的正宾请谁呢?
文孝皇后的嫡长女,皇帝的嫡女,现在又受宠,四妃彼此对看,谁都不敢轻易开口,万一人选没弄好,得罪了三公主,吃了排头怎么办?虽说公主一贯温厚,但是这及笄礼实在是大事。最后四妃一致决定,还是问问皇帝的意思吧。
皇帝没让她们纠结,直接将此事应下。四妃心中疑惑,到底请哪位呢?不单单是四妃疑惑,其她的嫔御还有各个外命妇,以及各个大臣都翘首以待,到底是哪位老夫人有这个殊荣。
没让所有人等太久,大伙儿很快就知道了,文孝皇后的生母,林老夫人进京!这档口进京,那就是给外孙女来当正宾的。
七月初七乞巧节,皇帝在今年第二次开了太庙,在此之前,皇帝明赏了皇二女好些东西,因为当时在打仗,因此在皇二女的及笄礼上有所不足,这算是补偿,也是给皇城内外的一个态度,皇帝没有冷落二公主。
一应流程都与大公主无碍,唯独在戴凤冠的时候,内外命妇都眼神不错的看着那独一无二的九尾凤冠,两个月前这可是皇帝亲自下旨礼部,特别做的九尾凤冠。
大公主与二公主戴的是八尾八凤六龙冠,这位公主戴的却是九尾八凤六龙冠,明显皇帝偏爱,也显示出了嫡女的不同,都是正一品,嫡出的公主就是九尾凤,九尾凤那是只有太后与皇后才能戴的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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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想抬举秦康乐,显示出秦康乐的不同,也想让秦康乐在勤政殿中更稳一点,所以在及笄礼上显示出她与其她公主不同,这是最简单实用的方法,排场太大,皇帝想想那并不丰满的国库,在想想前线还要打仗,就萎了。
可是人还要抬举,在实际上抬举不了,那就在一些虚的上面抬举,皇帝从小在深宫长大,个性是有些软弱,心眼却不少,很快就想到了九尾八凤的主意,只是下旨的时候还是有些犹豫的,因此他先找来了礼部尚书水孝。
“水卿家,三公主的及笄礼选在乞巧节,一应用品都准备好。”
“是,臣已经准备好了凤袍的料子,刺绣等也做到了一半儿,凤冠的材料也得了。”
“嗯,康乐是文孝所出,总比其她女儿更尊贵些,那凤冠,就做九尾的吧。”
水孝在心里大吃一惊,脸上还算镇定,道:“陛下,那公主的凤冠要几凤几龙呢?”
皇帝心中一喜,他担心的是水孝反对,没想到却问这个,随即道:“其它不变,只是用九尾凤凰。”
“臣遵旨。”
皇帝表示喜闻乐见!他真没想到,水孝竟然完全没有质疑,直接就同意。
水孝语:我是疯了才反对,三公主就在皇帝身后站着,自己与皇帝抗争一下,皇帝怎么想他不知道,但是得罪三公主是妥妥的,这位公主战斗力彪悍,看看尚家至今还难做人呢,还有那倒霉的原通政司史,据小道流传消息,公主压根没提他,就是说了两句可怜灾民的话就给他ko掉了,所以自己还是老实缩着吧,横竖公主确实是嫡出,平常人家,嫡女哪个不比庶女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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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康乐的及笄礼非常有面子,特殊的凤冠简直就是金字招牌,上写‘我最尊贵’四个大字。因此哪怕是没有女儿的贵妃,看着也是眼热非常,更别提那些外命妇,以及得到消息的大臣,都想着,要是能尚主能捞到多少好处,可是又一想到这公主连蛮人都敢杀,又泄气的可以,太凶悍,如果不安份,一定能把家里家外搅合个天翻地覆。
及笄礼后的生日,更是热闹,那礼物一样一样的,天南海北,各地的奇珍异宝宛如流水一般进了明玄阁,哪怕是大公主一贯持重的,心里也有些酸溜溜的,同样是皇帝的女儿,就差这么多,更别提底下几个小的,更是看直了眼。
其实对于这些东西,秦康乐没啥感觉,刚开始看的时候那是真喜欢,是真爱,可是一年一年的下来,锦衣玉食的供着,宫女们捧着,秦康乐在看这些东西的时候不会在眼睛放光,这时候她比较缺钱,如果这些东西都换算成银子的话(ˉ﹃ˉ)算了,算了,别想了,还是都拿下去吧,晃眼睛。
“公主,您看什么呢,这是新做的蟹黄包,您尝尝。”
“嗯。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了。”
“是啊!公主,炭今儿都分下来了。还有冬衣。”
“嗯。”秦康乐的兴致不高。
眼看秦康乐兴致不高,姽婳只能退下。
“公主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坦?要不要传太医?”婀娜看妩媚出来,赶紧问。
“没有,公主虽然兴致不高,气色却好。”
“既然公主没说传,那咱们先同太医院打个招呼,然后在等公主吩咐。”婵娟出了个保守的点子。
“也行,我去跑一趟。”妩媚放下手里的绣活儿,起身就走。
这四个小娘子分别是贵德贤淑四妃的探子,当初为了这四个名额,四妃也很是争斗了一翻,后来发现正好四个名额,这才心照不宣,一人一个安插了进来,这些日子没少给四妃送信儿,对于能掌控秦康乐的一举一动,四妃包括其母族都非常重视,可惜秦康乐身正,无半点儿把柄让她们抓,哪怕是在宫外优待那些士兵家属等等,她们也只能干瞪眼。
姽婳,婀娜,婵娟,妩媚也挺着急的,四妃都催了,想接触外面士兵及其家属的事情,可惜她们资历不够,有春巧,夏巧,秋翠,冬翠挡在前面,轮不到她们。
第七十三章
皇帝看着手里的奏本,皱着眉头,这是林靖烨的奏本,言明那边海拔高,因此气候寒冷,此次带去的战马多是平原战马,不适合高原地区,因为战马的原因,已经连败了两场,幸好林靖烨原本就有准备,因此都是小规模的征战,损失不大。
“父皇,中午了,有什么事情先吃了午膳要紧,保重龙体。”
“嗯,留下来,跟着朕一块儿吃吧。”
“是。”
父女两个人吃完了午膳,品着茶水,皇帝问:“朕记得你有一匹好马?”
“是,还是那年去外祖父家得的。”
“那匹马不错。”
“可不,那边野马不少,女儿的踏云就是野马,如今被我驯服,只肯让女儿一个人骑,十分忠心。”
“只有野马?”
“饲养的马更多,各个都是膘肥体健,神骏异常。”
“朕记得你颇喜欢相马之术?”
“是,女儿喜欢马,也喜欢骑马,因此学了不少相马术,甚至于饲养之道。”
“那你外祖父家那边的马你看如何?”
“与中原的马比起来好得多,中原马大多矮小,脚力也不够,北塞的马架子大,脚力极强,日行千里的不多,但是六百至八百的还算易得,中原马日行五百依然难得。”
皇帝点点头:“你大舅父的奏本,你看看吧。”这么多年下来,皇帝有时候就会同秦康乐诉说事情,甚至问问她的意见,对于朝政,秦康乐不肯多说一句,这些事情秦康乐却从不藏私。
秦康乐快速看了一遍,然后合上,看着皇帝:“父皇,既然如此,那就从北塞调集一些马匹送过去就是了。”
“嗯,也只能这么办,只是这运送马匹之人不太好选。”皇帝有些头痛。
“父皇既然调集了战马,自然有养马的人跟着来,又怎么会不好运送呢?”
皇帝摆摆手,他要怎么说?现在朝政看起来平稳,实际上很是诡谲,世家勋贵经过这么多年的休养生息,全部都坐大了,反而是朝廷本身,如果不是最近几年没事就抄家,国库都入不敷出。
尤其是各个地区连年招灾,朝廷是去赈灾了,但是哪个受灾不是元气大伤?想要恢复过来都需要时间,又有世家勋贵的盘剥,这个过程就尤其缓慢,因此现在的国家国库看着充盈,民众却是真正的年光,家家没有余粮。
北塞的战马何其重要?如果说原本皇帝不知道,现在也懂了,原本兵书上写,战马如同大将的双腿他还不懂,如今通过林靖烨的奏本他就懂了,两方大将开战,身上的盔甲都有百多斤,再加上人的百多斤,都要战马驮着,在大将比拼力气的时候,有时候人是抗住了,战马扛不住也不行,如果说大将的战斗只是关乎于士气的升降,那么骑兵在很多时候就有决定性的作用。
战马不如人家,在那个冷兵器时代,就如同现在的菜刀对上□□,完全就是被虐的料,一点儿翻身的余地都没有。这一刻,皇帝突然就悟了,为什么当初父皇告诉自己,一定要娶林家女为妻,他不忍拨皇后的面子,也给了几个世家女备选,但是却告诉自己,如果皇后选的不是林家女,那就让自己说皇后选的人自己不喜欢之类的,一定要娶林家女。
战马从林家出来,林家可以派养马的人一路跟着,那么这一路上呢?那些世家勋贵想要看马呢?甚至于想要偷梁换柱呢?没有一个身份高的人一路上经过的地方,都插手怎么办?根本就弹压不住。至于京城中的权贵,皇帝叹气,这些人更要防备。这也是这一次完全没有派京中权贵的意思。
皇帝想到了清王和睿王,这两个都是弟弟,身份绝对够了,可是一想到两个弟弟的性子,瞬间歇菜。倒不是说他们性子不好,他们性子好,非常好,说好听那叫温文,说难听的就是懦弱。
皇帝长叹一声,抬眼,却见到下垂手安安静静喝茶的秦康乐,心中就是一动,女儿是个本份的(你确定?)人也挺聪明,最关键的是听话(有待商榷吧?)还有最重要的是她人虽然温厚(划掉,换成反义词还差不多),但是手段却硬(终于对了一条),当初能守得住太原城,现在也能运送战马?而且她又懂马,只是她到底是公主。皇帝颇觉闹心。
当天晚上,皇帝宣了睿王进静思殿。
“玉树前线那边林卿家来了奏本,言明中原马不行,因此朕打算去北塞林家购买一些。”
“陛下,林元帅也是出身林家,这、这是什么意思?”
皇帝摆摆手道:“马有不同,这个确实,而且林家马匹只有不够,没有卖不去的。”
睿王这才点头。
“这一次朕派你过去。”
“臣弟遵旨。”
“康乐会跟着你一起去。”
“!!!”
“你一贯好性儿,那些世家勋贵各个都惦记着林家的马匹,这一路上你恐怕弹压不住他们。”皇帝相当不给自家堂弟面子。
睿王脸上一红。完全无法反驳,他的耳根子是软,睿老王妃已经说过很多次,就是睿王妃也隐晦的提醒过他,可是这性子是天生的,不是说改就能改。
“康乐既然在当年能死守太原城,又是在朕身边长大的,遇事颇为强硬,可惜她到底是公主,让她出头不大好看,正巧北塞是她外祖家,玉树那是她亲舅父,就是说顺路走亲戚,也是说得过去的。”
“陛下圣明。”
“一路之上,你听她安排就是。”
“臣弟遵旨。”
“明日朕就下旨,今儿晚上你就开始收拾。”
“是。臣弟告退。”
“嗯。”
睿王退下,如果是别人,自己身位叔叔反而要听侄女的肯定不愿意,但是对于睿王来说这简直太好了,又能得名声资历——这件事名义上他办的,又不用出力,简直在好不过。
回去同睿老王妃一说,老王妃也很高兴。自己儿子有几斤几两重,她了解,这孩子打小被她养的有些过于娇贵了,可是那时候她一夜之间失去了情投意合的丈夫,两个成年的儿子,这小儿子就是她的命,她的魂,怎么能不娇惯?后来年岁渐长,她也觉不妥,又被太后隐晦提过,这才又开始好好教导,可惜性子绵软至极,唉!
皇帝的圣旨下的快,早朝过后,圣旨就到了睿王府,睿王接旨,很快准备停当,然后进皇城向皇帝辞行。
秦康乐先一步到了明玄阁,事情她已经都知道了,昨晚儿皇帝这边与睿王谈完话,秦康乐就得了梁琦的信儿。所以她今天的心情很不错。
“父皇万福。”
“这一次运送马匹,朕已经同你堂叔说了,你多费点儿心。”
“是,女儿定不辱使命。”秦康乐脸上带笑。
“嗯,不可撒野。”
“父皇,您这么端庄的女儿怎么会撒野呢。”
……皇帝万万没想到,康乐的脸皮这么厚,瞪了她一眼,随即笑了。
第七十四章
皇城内外的心都活动了起来,林家马匹极好,这是所有人的知道的,但是从林家流出来的马匹都是扇过的,无法做种马,这一次如果能跟着睿王去林家,然后弄出来几匹种马,给自家的私军配上——无论世家勋贵,心头都是一片火热。
还没等他们有啥动作呢,皇帝直接给泼了好大一盆冷水,立马全都精神了,三公主秦康乐也跟着去!
摔啊!为毛不是两个圣旨一起下,为毛?坑人是不对滴,这不是让他们空欢喜一场么?三公主跟着去,他们还搞个毛线?那公主是好惹的么?真是整个家族都不好了,想在她手里弄点儿好处,呵呵哒!还不如辞官来的痛快容易。
京城中的权贵瞬间都没了生气,在没有一个冒泡的,没办法,三公主积威甚深,惹不得哦,不信?不信就等着瞧,这一路上肯定有没眼力见的,他们等着看戏!
等到上了路,睿王在马上开始迎风流泪,早晨出去的时候,秦康乐问他:“王叔可会骑马?”
在这个驾车都是君子必备技艺的时代,骑马他还是会滴,然后就答道:“自然会骑。”现在的睿王,恨不得回到一开始给自己俩大嘴巴子,要你逞能,乖乖的做马车不就好了?何至于此?
看看前面的身影,睿王想张口问问,啥时候休息,一张口,一嘴的冷风,狠狠的咳嗽起来,眼泪汪汪,好不可怜,可惜前面的人完全没有停下来的迹象,睿王差点儿没哭出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睿王觉得自己快从马上掉下来的时候,那匹纯黑色的马终于停了下来,并且说:“中午就在这里休整一会儿。”
“是。”所有的人都训练有素的下马,然后开始埋锅造饭。
春巧和夏巧两个大宫女行动更是利落。
睿王摊在那里一声不被坑,秦康乐开始没注意他,等春巧夏巧做好了吃的,她准备请睿王吃饭,这才看见睿王的状态,一看,真的吓一跳,王叔快成了亡叔。
老睿王妃在当年那是出名的美人坯子,开国□□也不是个丑男,所以俩个儿子打扮起来都挺人模狗样的,人模狗样的睿王娶了美人坯子的睿王妃,生下的儿子一个比一个的俊俏。现在的睿王那真是长眉俊目,肤若羊脂美玉,素有京城第一美男子之称。
现在就这么一个美男子,软软的窝在靠垫上,闭着眼睛,那长长的眼睫毛像小扇子一样,非常之勾人,淡米分的唇色简直比樱花瓣儿还要美上三分,秦康乐抽了抽嘴角,她现在非常暴躁——睿王一脸苍白,微蹙眉头,简直比西子捧心还要让人揪心!这还怎么赶路?
“王叔,吃点儿东西吧。”
小扇子的睫毛动了动,睿王睁开了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然后吸了一下鼻子,轻轻出声道:“好。”
秦康乐抽了抽嘴角,为什么她有一种恶霸在欺辱良家妇女的感觉?她还是这个故事的中的恶霸……简直不能更心塞。
吃了中午饭,秦康乐看着睿王半死不活的样子,只好抽着嘴角请他上了马车,睿王连连点头同意,不过才是一上午,他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
“公主殿下金安。”
“好好伺候王叔,明儿上午估计还要骑马。”
“是。”
“春巧。”秦康乐一个眼色过去,春巧将手里的小瓶子给长史,秦康乐道:“这是上好的伤药,晚上你给王叔用用。”
“是。”王府的长史从春巧的手中接了过来,满腹疑问。
再次上路,睿王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坐在车厢里面了,很快,他就发觉自己很傻很天真,那个赶起路来不要命的侄女儿怎么会让他舒服?他的好侄女儿依旧骑马在前,他做的马车也走的飞快,虽说在车里坐着,可是绝对不舒服,颠簸无比,很想开口说慢点儿,一动弹,差点儿没从车座上滚下去,睿王眼中迅速出现雾气,咬牙忍着。
好容易熬到城里的客栈,睿王和他的长史飘着下了马车,然后睿王进到安排妥当的屋子,也不看床单是否干净,是否松软了,直接一头扎到床上,死都不起来。
长史比睿王好些,活动了一下四肢,就开始安排事情,看到公主手底下的两个大宫女跟没事儿一样,不禁老脸一红,自己还不如两个女人呢,赶紧指挥着带来的小厮安排停当,然后亲自端着饭菜带了两个小厮进了睿王的房间。
“王爷,吃些东西在休息。”
“嗯。”睿王的声音跟小猫哼哼似的。
长史将饭菜放到桌子上,小厮都一一摆好,长史一看,王爷还是没动,只得亲自到了床边又小声喊了一句:“王爷,起身吃些吧。”
“不吃了。”
“王爷,您不吃,明儿怎么赶路?”
睿王激灵灵打一冷战,一想到明天要赶路的光景,差点儿没直接就哭出来。
长史只好上前搀扶,睿王这才勉强起来,实在是太累,饭进的也不香,勉勉强强吃了一小碗饭,又吃了些菜,就不在肯吃了。
“王爷,温水以备,您先沐浴。”
睿王吃了些东西也算恢复了点儿精神,点点头,长史带着两个小厮伺候。
宽衣解带。
“啊——”一声惨叫响彻房门,隔壁的春巧吓了一跳,差点儿没把手里的茶杯摔了。
秦康乐嘴角上翘,她早就想到了,睿王那细皮嫩肉的样子,骑了半天的疾行马,大腿那里肯定磨破皮,所以她才送金疮药。
睿王看着自己大腿那里磨的血淋淋的样子,刚出点儿血就沾着里衣,一天下来还没什么感觉,这会儿一脱裤子,原本结痂的地方又被扯了下来,血再次冒了出来,而且非常疼,睿王这才惨叫一声。
眼泪汪汪,长史也是吓一跳,然后灵光一闪,直接道:“中午公主给了小的一瓶药,说是上好的伤药,小的这就拿来给王爷擦。”
长史给睿王擦药的时候,两个人对视一眼,睿王颤着声音问:“你说中午的时候,公主给你的?这是专门的伤药?”
“是。”
睿王清俊的脸上一片胭脂红,想来自己的样子侄女儿还是知道的,因此特意给了伤药,本也没什么,可是一想到自己伤的地方,这个尴尬劲儿就别提了。他觉得他这辈子在他侄女儿面前都抬不起头来。
第七十五章
第二天,睿王老老实实的上了马,然后又是疾驰半日,下午上马车的时候也不觉得那么颠簸了,待到到达林家的时候,已经练成了在摇摆车厢中照样睡觉的神功。
中间路过山东王家,对方大开府门迎接,还想着摆酒呢,结果遇到个走路都摇晃的睿王,小脸儿白白的,将迎接的人一肚子话都噎在了嗓子眼里,只得陪着小心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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