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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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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来挥之即去的婢女,让她按照你的意愿活?你死后她为你尽忠,守墓七年,千方百计将你复活,追随你到如今,已是仁至义尽。”
    这些义正言辞的话从李怡嘴里吐出来,我觉得有些荒唐可笑,就真的笑出了声音。
    “李怡,你是个小人,即使现在说出这些看似冠冕堂皇的话,也是个只会玩弄权术,机关算尽的小人。”只觉得心里有一团火熊熊燃烧,全然顾不得如今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子已经是当今帝王,有些话如果不说出来就像会腐烂在心底,挥发出肮脏恶臭。“我是没有资格左右别人的意愿,你又有什么资格左右别人的生死?你把上万士兵当作篡位的棋子送上战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们都是大唐的子民?你千方百计谋反篡位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阿瀍是你的亲侄儿?你有没有想过,待百年之后你还有什么脸去面对李氏先祖?!”
    这番话足以使身为帝王的他震怒,余音未落之时已有剑光的寒意袭向我的脖颈。
    “不要!”阿央抱着李怡的胳膊哑然惊叫,却丝毫不能阻拦他拔剑,李怡眼底寒冷的怒意四溅,剑尖儿飞速刺来,甚至连半分躲闪的时间都没有给我,可刺到半路却猝然被格开。
    一道更快的光堪堪落在我和李怡面前,李怡还保持着出手的姿势,手中的剑却被极强的力道隔出数米。
    墨白反握折扇,李怡的剑正刺中折扇一头的玉坠儿,虽被墨白转手用力将剑顶了出去,玉坠却在瞬间碎成了齑米分。
    墨白不紧不慢地收了折扇,退了一步将我护在身后,微低了头望着地上碎成多瓣的蓝玉,薄凉双唇扬起悠悠笑意,声音尤带惋惜:“可惜了这上好的扇坠。”
    “我竟忘了她身边还有个人在无时无刻保护她,”李怡收回手,剑被格开的瞬间有刹那的惊乱,但迅速恢复了镇定,冷眼望向墨白,冷哼一声:“你今日拦的下我,可我若想杀一个人,谁也奈何不了。”
    他笑笑,迎上李怡的目光,笑的虚情假意,悠然自得:“你若靠杀人来堵住天下悠悠众口,便真是个无道昏君了。”
    听到这样的话,李怡怒极反笑,天上几阵惊雷滚滚,雨势转大,他的笑声戛然而止,突然逼近墨白:“我很好奇,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有什么要紧,要紧的是你不要忘了你是谁。”墨白抖开折扇,扇面上一枝红梅与身旁盎然开放的冷梅交相辉映。
    冷雨滴落他的发梢,我躲在他身后,看他高大的背影,听他寸步不让的冷厉话语,想起河枯谷他挥剑杀敌的样子。冷厉严肃的墨白,像极了当年那个伫立在高高的含元殿上,让我仰望了一辈子的唐敬宗。
    李怡又一次想要出手,这一次被阿央死死搂着脖子拦了下来。“李怡,算了吧,不要杀他们,求求你。”
    她伏在李怡胸前,听声音我知道她已哭了。
    刚刚将李怡定义为我最恨的人,我实在无法很快整理好心情接受我最亲的人眨眼就要离开我奔向我最恨之人,我扯住墨白的衣角,说出的话其实自己也不相信:“阿央,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前朝的公主已经做不了你的靠山,所以为自己寻了一个皇帝做靠山?”
    “不是的!不管是曾经在瑧园阁,还是现在在颖王府,我始终都把你当作公主来侍奉。”阿央拼命的摇头,眼里涌泉般的泪:“自我入宫跟着公主,我身边的亲人就只剩下公主一个人,我曾想着,若公主不嫌弃,我会终身留在公主身边侍奉。”她松开李怡,一点点挪到我面前,雨水将她的胭脂打花,“我倾心于李怡,可今日,若公主不允,我不会和他再有任何瓜葛。”
    阿央的睫毛很长,很好看,我抬起手欲将她的眼泪抹去,手指却停在半空:“我若不允,你也能连同对他的感情一并舍弃?”
    她的眼泪已和雨水交融在一起,花了妆容,想要说一句谎话有时候也是件很难的事,她呜咽许久,滚滚秋雷中传来她小声的啜泣:“不能……”
    我无力地笑笑,停在半空中的手终于落到她肩头,将她拉进自己怀中:“既然如此,”我轻轻道:“嫁给他吧。”
    感觉到怀中的她猛地一颤。
    “我和李怡之间的恩怨,着实不该连累到你。爱上谁是你的自由,这一点他说的对,我已经不再是公主,没有资格左右你。”她伏在我肩头啜泣的声音起起伏伏,就像我失去味觉的第一日,她泣不成声地扑在我怀里,对我说,她答应我,会长久的陪着我。
    “既然是要嫁进宫的人,‘阿央’这个婢女的名字就不必再用了,我答应过你的我会做到,我会为你准备最好的嫁妆,晁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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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阿央到晁凰,从婢女到妃嫔,她的路,远不止于此,是幸运,还是悲哀?
    明晚八点少爷还在这里等大家哦,大家一定要来~~

  ☆、第五十三章 空陵

想来那一日李怡亲自到颖王府接晁凰入宫时已将一切都准备妥当,晁凰入宫未有半月便为她举办了封妃大典,这是李怡登基后第一次大典,所以办的甚是隆重,李怡还特意为新妃大赦天下。
    封妃大典是晁凰的婚事,于礼于理,我都应该出席,但整整欢庆了一天一夜的宴会我却并没有到场。倒不是因为我对李怡有成见,不卖晁凰这个面子,而是那一天,我和墨白去祭拜了武宗阿瀍。
    我虽的确不愿见李怡,但比起我不愿见李怡,李怡更加不愿见我,他不愿让我出席他的封妃大典,而直接下令禁止我随晁凰入宫又怕伤了晁凰的心,所以他把封妃大典和阿瀍下葬之日选在了同一天,我若赴皇陵为阿瀍送行,就只能主动拒绝参加典礼。
    这就是李怡聪明的地方。
    李怡答应了阿瀍的要求,将阿瀍安葬于令佛山脚下端陵,谥号至道昭肃皇帝,并昭告天下,武宗李瀍更名为李炎,准史官将他改后的姓名永远载进史册,并掩盖了夙沙炎的蛮族身份,赐汉姓‘王’氏,封正五品才人,陪葬端陵。
    长安城中瑞雪迎新,欢歌载舞,端陵新冢畔却是淫雨霏霏,枯草皑皑,夙沙的衣冠冢无声无息地陪伴在端陵之侧。“王氏才人炎之墓”,她的一生那么短,短到寥寥七个字就概括了一生。
    “你说,阿瀍为什么要执意改名,还要求史官载入史册呢?”
    帝王更改姓名是件大事,能跟江山社稷,风水变动,民之五谷各种事情扯上联系,他当时已经没有了皇权,为何还要多此一举?
    墨白走到我身边,望着墓碑良久:“大概,他找不到别的方式弥补夙沙炎,只好用这最后一种方式,永远和她捆绑在一起罢。”
    我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这座高大的墓碑伫立在泠泠落雨中,显得落寞孤寂,我长长舒一口气。这座陵寝是空的,只是为了蒙骗世人,蒙骗李怡的假戏真做。
    瑶湮在半路截住李瀍后,放了他一条生路,而在他走后,她以雷霆手段杀光了所有跟随李瀍一同班师回朝的将士。也就是说,这世上,除了我和墨白,还有瑶湮自己,没有人知道李瀍还活着。
    这件事我没敢告诉阿瀍,怕他认为自己苟活而害了几百兄弟性命而悔恨,但想到阿瀍现在正在万里无人烟的金色沙漠中纵马驰骋,自由自在翱翔于天地之间,心中悲恸终于挥散了一大半。“幸好无论如何,阿涵还活着,这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墨白却意味深长地摇摇头:“一个人如果心死了,活着,反倒成为一种痛苦也说不定。说不定李瀍之所以选择活下去,活在夙沙消失的那片荒漠,就是在惩罚自己呢?”
    真的是这样么?
    他嘴上不说,到最后心里还是接受了夙沙炎么?
    一个在刀光剑影、尸横遍野的战场走出来的男人,也会被生死所打动?
    夙沙努力了六年,等的就是这一天,如果夙沙还能看到,该有多好啊,多好啊……她从不求李瀍多爱她,只不过希望他接受她的爱而已,这样卑微的奢求……
    我咬紧牙,是李怡和瑶湮,他们毁了这一切。“李怡不是好人,瑶湮更不是好姑娘,他们不会有好报应。”
    墨白将纸伞撑在我头顶,黑色的狐裘兜头罩下来,耳畔传来他近乎戏谑的笑声:“这样任性,像个孩子似得,冬天了还淋雨,不冷么?”
    冬风摇着坟旁歪柳,冷雨一颗一颗敲打绘了冷梅的伞面,仿佛真的有寒意一点点沁入心底。我将狐裘紧紧在身上裹了裹,我若真的还能感受到寒冷,那该多好啊。
    “他说的那句话倒也不假,你既已不是公主,就不必过于纠结皇室中事,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就只当是看了一个故事。”
    其实他在不斗嘴的时候,声音真的很好听。我抬头看着他,银色的面具下双眸深不见底:“我知道的,人死了,身份也就死了,从我复生的第一日起我便明白这个道理,恭师父为我改姓名为墨源,就是想我能有一个新的开始,可是,我不明白,墨白,为什么我最亲的人,爱上的却是我最恨的人?”
    他似是回答,又似是在疑问:“是命吧?”
    我偏头看他,这样近,仰头看他显得几分吃力:“你信命么?”
    “不信。”他语声淡淡。
    ……
    从令佛山回来,天已放晴。
    为缓解连日的忧郁情绪,我们打算到山下镇子里好好玩一遭。
    镇上人说这镇子依山而建,也就依着令佛山这个名字,取名叫做佛缘镇,大意是想要佛看到镇上的百姓和佛多么有缘,盼佛能世世代代庇佑这一方水土。
    佛缘镇四面青山环抱,民风古朴,白墙灰瓦的楼宇鳞次栉比,青石板铺成的小路阡陌交通,我和墨白寻了镇中人客最旺的一家酒楼,在二楼临窗而坐,久雨初停的天空如同蓝歌鸲背上的羽毛,灰白瓦片间露出苍翠绿荫,几乎让人忘却此时正是寒冬。
    店小二提了壶茶上来,道:“客官要点什么菜?”
    “随便上些暖身子的,”墨白将手里折扇放到桌上,凉凉看我一眼:“她方才淋了雨。”
    “我只淋了一小下没关系的。”刚说完就打了个喷嚏。
    “那你这是?”
    我急忙辩解说:“我是对狐狸毛过敏……”说着就将他披在我身上的狐裘解下来,以示我真的是对狐裘过敏,刚解到一半,一阵凉风吹入,鼻子一痒又打了个喷嚏。我尴尬地偷偷瞄他一眼,他依旧凉凉地笑着看我,我耷拉下脑袋,乖乖将狐裘重新穿好,低头便注意到他放到桌上的折扇,一吸鼻子:“你这个扇坠怎么办啊。”
    他正给自己添茶,放下茶壶:“这个话题转移的好。”
    我杠上去:“不是转移话题,我是认真的啊,怎么说当时也是为了救我才弄坏的,我可不想欠别人人情。”
    他微眯着眼睛饶有一番兴致地看着我,手指敲了敲折扇的竹骨:“哦,那你说应该怎么办?”
    我煞有介事道:“你给我银子,我再去给你买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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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爱始于细微~~
    明晚八点见啦~~

  ☆、第五十四章 扇坠之情

墨白点的暖身子的汤菜很快就端上了桌,店小二很是热情,站在我们身旁久久不离开,一直笑眯眯地对着墨白。我望了望墨白,他浑然不觉,自顾自添茶饮茶,再望店小二,我心中暗自打鼓,这店小二不会是个断袖吧,虽墨白生的好看了些,但戴着面具还是被看上了,可墨白又如何能委身于一个酒楼伙计呢。又一想,方才想的不对,万一墨白也喜欢男人呢?我与他相识这么多年从没见他与哪家姑娘有过往来,这样一想,突然觉得他果然真的有可能……
    “你想什么呢?”神思突然被打断,墨白执筷在我眼前晃了晃,鬓前墨发扫下眼角,唇角勾着笑意。
    还未等我随便编几句话搪塞,店小二扭扭捏捏地蹭上来:“蜜饯桃乃是小店的招牌,选的令佛山里初夏新结的第一批山桃,采的是山间四月新开廖红的花蜜,精心酿制数月而成。在冬天能吃到蜜饯桃的,全大唐也就我这一家,恐怕大明宫里的皇帝也尝不到这样正宗的蜜饯桃。”
    墨白眯着眼睛想了想,转向我:“你不是爱吃桃子么?”看向店小二:“那便买一份。”
    店小二惊喜万分,眼睛里都放光了,真不知多卖出一份蜜饯桃哪里值得他这么开心。店小二一面开心地点头,一面连连摆手道:“这蜜饯桃因做工复杂,一年只做三份,卖给与这酒楼最有缘的客官,如今这最后一份我白送给公子了,公子能不能做幅画予我,我自小爱画,可惜……”
    墨白打断了他:“也好。”
    这样好端端的一顿饭就变成了画画儿。我猜店小二定是认出了墨白便是如今画圣,想讨一幅真迹,可不知墨白是怎么想的,他平素里从不轻易允人作画,就算凤翔节度使想来讨幅墨宝,也须得看他的心情。
    店小二研墨铺纸很快便张罗开,墨白周围一下子聚了很多人。我在座位上杵了一会,觉得甚是无聊,便挤出人群下了楼。
    趁着墨白画画儿的工夫,我原本只想在镇子上随便走走散散心,散着散着就散到一家玉石店。
    琳琅玉石中我一眼便看到一块闪着幽蓝光芒的蓝玉,石头上隐隐有一圈浅蓝色的波痕,如同宝蓝湖面荡起波光粼粼的涟漪,一看便是上品中的上品。
    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爷子,须发花白,看到我对着蓝玉石发呆,笑盈盈地将玉石取下来递给我细细观赏。真是漂亮的玉,用它来给墨白做一块新扇坠一定很好看。
    “姑娘好眼力,一眼便挑中我这店中最好的玉石。”
    确是上好的玉,佛缘镇果然是个物华天宝的好地方。老板瞧着我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便笑道:“姑娘既然于万千玉石中选中了它,便是与它有缘,何不让它长伴姑娘身侧?”
    “这样的玉,”我摸索着光滑的石面:“送人合不合适?”
    “姑娘是要送给心上人?合适,当然合适。”
    “才不是心上人。”我兀地脸一红,将玉石还给老板,抽身往店外走,可没走两步就不由自主地停下来,这样好的玉,怕是以后遇不到了,墨白已经不是第一次救我了,好歹我也该表示一下,于是退回去:“老板,这块玉多少钱?”
    老板已重新将玉石放回展架上,见我又转回来,立刻笑起来:“三百金。”
    我差点直接晕过去,尖叫:“三百金?”
    “姑娘是不是也觉得物有所值?”
    “……”
    我摸了摸自己的钱袋,我没有自己买过东西,总以为自己还是个有钱人,今日方知从前在王府的一切花销都是靠着墨白卖画维持,没了他我真是一清二白。
    我恋恋不舍地望着展架上的蓝玉,攥着空瘪瘪的钱袋,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何况足足三百金。耷下脑袋,我打算回酒楼找墨白,只当今日从没见过这块称心的蓝玉。
    可是一转身,眼前就好像浮现出墨白挥扇拦剑,蓝玉坠儿被利剑刺碎的情景,往前迈一步,便好像又看到墨白轻摇折扇的样子,用这块蓝玉打成的扇坠坠在扇子上闪着幽幽蓝光。
    我咬咬牙,转身扒着老板的柜台,眼泪在眼眶里打着旋,取下发间玉步瑶递给老板。“您看,我用这簪步摇换你的蓝玉石可不可以?”
    白发老板漫不经心朝步摇瞥了一眼,有些为难道:“老朽经营的是玉石店,姑娘的步摇固然精美,但恐怕……”话至一半却突然顿住,双手奉着步摇迎着阳光观赏。老板是玉石行的行家,自然一眼便看出步摇上的流苏是万里挑一的和田玉,所嵌鸳鸯用的是西域进贡的上好孔雀石,但老板的目光是定在鸳鸯背后刻得“湛”字。
    老板小心翼翼观赏了半晌,再说话时语气变得倍加恭谨:“敢问姑娘是从哪里得的这步摇?”
    我不明白老板的意思,问:“怎么了?”
    老板捋一把胡须,叹道:“这是敬宗年间的真品啊,相传是敬宗皇帝与清源公主的定情信物,说实话,价值何止百金!姑娘当真要用如此宝贝换老朽一块玉?”
    也不知有多少年没从别人口中听到有关湛儿的只言片语了,那个时代已经离得太过遥远,有关那个时代的物件都成为了年代久远的前朝遗物,有关那个时代的故事也都成了无从考证的传言。“老板,你觉得敬宗皇帝和清源公主是怎样的人呢?”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民间的辱骂和诅咒如同涛涛洪水,不知这么多年过去,这汹涌洪水是否已经退了下去。
    “敬宗年间,我还没有这满把白头发,那时有关敬宗皇帝和清源公主的风言风语传得是满城风雨,可在老朽看,他们只是可怜的孩子罢了,连二十岁加冠礼都没有活到,纵使一段深情也被戴上了太多镣铐,看似风光无限,却很难随心所欲。”老板一番长叹:“可怜身在帝王家啊,帝王家。”
    多少年,我听到的都是李湛的骂名,今日第一次听到不一样的声音,就冲老先生这句话,我把步摇典当给他也是放心的。
    老板用丝帕将蓝玉仔细包好,递到我手上。我恋恋望了一眼他手里的玉步瑶,认真叮嘱道:“这是我很宝贝的东西,千万不要把它卖给别人,等我有钱了,我还会把它赎回来的。”
    虽然这是湛儿留给我唯一的念想,但我想,既然丢在大漠里都能寻回来,这一次只是暂时把它托付给别人保管而已,等我尽快赚够三百金,我就把它赎回来。
    这样想着,一出门就撞见墨白满大街找我,幸好来得急将宝玉藏进袖子里,在将它做成扇坠之前怎么能让他发现呢。
    正要开口质问他为什么画了这么久,一开口嘴里就被塞进软软绵绵之物,无滋无味还光溜溜的,吃起来比嚼蜡还痛苦,我皱了皱眉头,心想墨白给我吃的这是什么东西。墨白笑着观察我的表情,疑道:“不甜么?”说着自己也皱了皱眉:“早知道便不需花这些许时间作画送他了……”
    我愣了愣,夺过他手中蜜饯,连着往嘴里送了三四片桃子,抹抹嘴:“甜,很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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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晚八点见啦~亲们对小说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评论要告诉我哦~谢谢大大们啦~

  ☆、第五十五章 我去洗碗

我生在大明宫,死在大明宫,死后还能因为两个弟弟的缘故时常进宫走动,由此便可看出我与大明宫的缘分不浅。此番李怡登基,原本以为余生再无机会走进长安城中这方九重宫门圈起来的世界,偏偏阿央又嫁进了皇宫,这便充分证明了我和大明宫的缘分着实不浅。
    我与李怡恨不得老死不相往来,日后自然不能时常出没大明宫,这次纳妃大典怕是我与阿央的诀别,从此天涯路远各自一方,恐再也无缘相见。
    我和墨白在佛缘镇玩到身无分文才回到凤翔,因为考虑到我已经没有其他可以用来典当的东西雇石匠打磨玉石,只好偷偷在房间里自己把蓝玉改成扇坠。这项耗时耗力的工作整整花了两个月,但这不是最头疼的,最令我头疼的是身边没了阿央,整天只有一个大男人在身边晃悠,并且每餐过后墨白便会软硬夹击地逼迫我去洗碗,且偌大的王府无人打理,门前落叶常常一连堆积几日,这时候才想起有阿央在时,她把一切打理的多么好。
    自长安城中连下三天三夜大雪以后的两个月,凤翔也终于迎来入冬后的第一场雪。雪后晌午,餐桌上摆着三三两两菜肴,我早早吃完,目光暗自跟着墨白的手在饭桌上游移,看着他加起最后一叶菠菜送进嘴里,即将落筷地刹那,我眼疾手快地从椅子里跳出去,退一步,再往后退一步,坚决地、笃定地用筷子指着他:“这回说什么我也不洗了!”
    他落筷的手停了一停,随即不紧不慢地转了个手势,将桌上碗盘尽数往我的方向一推,脸上堆起笑容:“今日又是什么理由不洗碗?”
    “你又有什么理由不洗碗啊!”我认真地瞪他一眼,表示今日绝对誓死不屈。
    “问得好,”他脸上笑意更浓,抖开那把绘着冷梅的聚骨扇:“因为我是男人。”
    “男人就能不洗碗吗!”我气得大叫。
    “嗯。”折扇轻摇,他凉凉打量我。
    我望着他得意的表情,又瞅了瞅餐桌上的残羹冷炙,本着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原则上前掰着手指头跟他算:“自你我相识至今,你蹭了我多少顿饭?如今还蹭我的房子住,少说也得上百两银子吧?罢了,这些钱你不用急着还我,就每洗一次碗算作一文钱吧。”
    他笑眯眯地听完,气定神闲地抬起头,嘴角弯起微微弧度:“说的这样理直气壮,好像说的真的很在理一样。”
    “我说的就是很在理啊!”
    他把碗盘继续朝我这边推了一点:“哦?那你说说,当年是谁带你逃出大明宫帮你解了弑君之劫?在雁门关外是谁从回纥巡逻兵手中救了你又帮你找到步摇?又是谁在李怡剑下救了你性命?这些你觉得值多少两银子,洗多少次——”
    “好吧你不要说了,我去洗碗……”
    我想,当时真不应该用步摇换一块小石头,就应该直接换三百金砸到他头上。
    ……
    似乎连老天都看得出墨白欺我太甚,特意来解救我,在我苦苦挣扎于碗盘之间时,远自皇城的一道圣旨从天而降。
    圣旨下到颖王府的一日正是我将扇坠做好的日子,刚有富贵人家高价求走墨白一幅竹外蓬蒿图。
    “那幅画我原本是打算扔掉的,不想这样的败笔也会有人想要,便做个人情送掉罢。”墨白送走来客,背过手对着案几似有嘲笑般感慨。案上白娟凌然盛开一树红梅,笔尖一点嫣红,是刚刚沾染了红梅的冷色。
    我目瞪口呆,“你好像管人家要了四百金吧?这也叫‘送’?!”呜呼感慨果然有一两招独门绝技在江湖上比较好混饭吃。
    墨白表示如此废画也能卖到百金高价着实应该庆祝一番,可谁又知道人家买的或许不是这幅画,只是当代画圣的亲笔落款“墨白”四个字罢了。
    圣意下的简洁明了决定了我与大明宫纠缠不清的缘分又要开始。
    “晁妃有孕,即刻入宫。”
    召我入宫断然不是李怡的主意,应是晁凰在宫中呆的太闷,才央求李怡准许我进宫陪她。
    墨白担心我再次见到李怡会像上次一样礼数不恭,恶语相向,而这一次是在宫中。李怡的地盘上,或许就没有上一次那么幸运,很有可能龙颜震怒就将我关进大牢。出于此忧虑,他执意要与我同行。其实他的担忧完全是多余,李怡如今是当朝天子,即便曾经做了多么龌龊不堪的事,他也是站在权力顶端受万人敬畏膜拜的帝王,我并非不明白个中道理,李怡来王府时我说的那番话只是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既然该骂的都骂完了,从此我只当从未认识这个人。
    我说:“入宫后万事我自会小心,但眼下有个问题,上一次晁凰的封妃大典我没有参加,这一次她喜得龙嗣,我总该带点礼物表示一下。”
    “你想送她些什么?”墨白停下手中画笔,笔下是岭间红梅盛放。
    “我现在能有什么礼物,我能得到的,宫里更是应有尽有。”
    他低头看了一眼画中红梅,自言自语道:“正是时候。”说完便起身,抓起我就往门外走。
    我没有丝毫准备地险些被他拽倒,几步跟上他,不明所以地问:“要去哪里,什么正是时候?”
    他已翻身上马,递给我一只手:“去了你就知道了。”
    落雪没马蹄,真是干净的世界,马蹄带起窸窣雪沫,墨白纵马朝凤翔城郊而去,人烟罕至处,苍茫天地,只留下一串窄窄的马蹄印。
    马儿停下时,入目的景致已无从描摹。岭上漫山遍野的红梅,泠泠冷香环绕,莹白雪地折射明丽阳光,偶有一两只雀鸟偢啾,微风吹得花枝微晃,压在花枝上的积雪如同天际星辰飘落。
    穿行在红梅林间,脚下雪地踩的吱呀作响,墨白掩映在花枝间的玄黑锦袍,仿佛有恍如隔世的错觉。
    这些年,他笔下生的花大多是红梅,我一直好奇他如何能将同一种花画的千姿百态,见到这满山红梅时才知道,原是他心里就生长着一片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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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大们如果喜欢此文,就打赏推荐支持一下少爷吧~~
    明晚八点见咯~

  ☆、第五十六章 红梅清酒

山间一块平坦地,红梅最旺,花香最浓,他择了一棵姿态妖娆的梅树,取下腰间佩剑拄着雪地,修长手指轻轻触上一朵红梅花瓣,花瓣上点点晶莹的雪沫簌簌飘落。
    我不止一次觉得眼前这个人是个怪人,他怀揣着很多未曾对我说过的秘密,这个钟情于梅花的人,他银箔面具下的双眼望着红梅的时候,就像望着的是他阔别已久的伊人。
    “你又在想什么?”愣神之时他已笑着转过头,笑里有几分梅花酿的醉人。
    察觉到他的眼神扫过来,我适时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四处探望着,掰着手指头问:“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喜欢这里么?”岭间空寂,似有回音缭绕。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有些沮丧道:“喜欢是喜欢,可你不会是想让我把偌大一片红梅林做礼物搬进宫吧。”
    墨白蹲下身子在梅树底下垉开覆盖在地上的积雪,说话的时候手未停:“谁说我是给晁凰看的?”一只斑雀落到雪地上啄食掉落的种籽,几瓣梅花飘扬。
    “那你是给谁看的?”虽这样问,心里却忽然觉得温暖,想着他原来也是个有心人,知道我最爱红梅。
    他转过头,明晃晃的面具下唇角未扬:“我。”
    “……”
    他从梅树底下挖出两个酒坛子,除去尘土,开坛的瞬间酒香四溢,竟比这方圆百里的红梅林还要清香。
    我眼前一亮,伸手便要抢来一坛,他稍稍一避便轻松躲过,自己仰头大喝一口,咂咂嘴故意做出回味无穷的样子。
    我还活着的时候很贪杯,尤其喜欢湛儿亲手酿的梅花酿,想起当年我们偷偷爬到含元殿的房顶上,一面喝酒,一面放眼望浩瀚星空下的万里河山,那情那景犹在,竟让我忘记了自己此时已是个食不知味的活死人,只想着再提着酒坛子醉一回。
    可墨白的身手极好,我再是不甘心的想要夺过酒坛子,也能被他轻轻松松躲过。
    他将酒坛高高举过头顶,戏谑地笑:“每次看见吃的,就激动的溢于言表。”
    想起关于桃子的误会,我咽了口吐沫,脖子扭到一边:“罢了,我才不是贪吃,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吃……”
    话没说完酒坛子就递到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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