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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田园酒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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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资深女酒鬼,重生为古代农家童养媳。
    
婆婆凶似虎,公公软如泥,丈夫病怏怏,大姑子……咳,咱就甭提她了成吗?
    
一屋子奇葩守着一间半死不活的酒坊,日子怎么过?
    
林初荷有云:对待婆婆,要像春天般温暖,剩下的事,您就看着办吧!



正文 第1章 重生

    林笑从梦中醒过来的时候觉得有些恍惚。她揉了揉眼睛,朝四周打量了一下,发现自己睡在一间陌生的小土房子里,身上盖着的棉被又板又硬,散发出刺鼻的霉味。

    这是什么情况?

    她还隐约记得,昨夜为庆祝拿下一张广告大单,自己和组里同事去KTV唱歌。三五个人喝了个七荤八素,结束时已是后半夜,她晃晃悠悠走到一幢居民楼下,一个大花盆忽然从天而降,正正在她脑袋顶上开了花,然后,她便再无知觉。

    难道那几个同事趁她昏迷,将她买进深山给老光棍当媳妇儿了?

    屋子里只点了一盏昏黄的油灯,一个女人侧对木床坐在屋子中央的破桌子前,装束有些奇怪,手里正缝补着一件旧衫,冷不丁朝她瞥了一眼,动动嘴皮,道:“醒了就起吧,鸡都叫了两遍了,再迟些该不赶趟了。我给你做了件新袄子,就在你枕头边儿,换上吧。”

    林笑有点发懵,翻身从床上爬下来,抖开枕边那件衣裳,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件红底蓝花袄子,无论是花色还是样式都不像近代产物,而且,也忒小了些。想她林笑一向以身材高大而闻名于世,这衣裳这么小要用来干嘛,当帽子顶头上吗?

    女人见她起了床,便去灶上端了一盘还冒着热气的野菜饼子搁在桌上,淡淡道:“去洗把脸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出门。”

    林笑暂且压下想要发问的冲动,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没能找到可以被称作“洗脸盆”的东西,便快步奔出房门,从水缸里掬出一捧沁凉的水泼在脸上,顺便借着一星儿初升的太阳光,往里照了一照,顿时大惊失色。

    天哪,那纤巧的下巴颏,头上散乱的双丫髻,还有那双细瘦的小手……

    她明明是个叱咤广告界的女强人,怎么变成古装小妹纸了?

    耳畔好像响起一阵炸雷,惊得她立刻朝后退了两步。

    这一切应该不是做梦吧?

    她回了回头,就见那女人倚着门框站在屋里,口中絮絮叨叨地低语道:“荷丫头,别怨当娘的狠心。你爹死得早,你哥哥眼看到了娶媳妇的时候,你弟又才六岁,我总得想法子弄两个钱。简家虽说也不算富裕,但好歹开着一间酒坊,多养个人是没啥问题的。你去了要本本分分的,等过二年那简家二小子病好些,你和他圆了房,我这颗心,也就算放下了。”

    她盯着那女人身上补丁摞补丁的对襟衫子,从她的话语里终于认清一个事实。

    坑爹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重生?堂堂广告公司资深女策划林笑,被花盆砸死已经够丢脸的了,还即将要去给人当童养媳?

    “你敢再说一次吗?”她盯着女人的脸,一字一句道。

    “什么?”女人眉尖一挑。

    “没有,我说,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林笑说完这句话立刻跑回屋子里,站在桌子前发呆。

    别闹了,她对于重生这种事情虽然喜闻乐见,但当童养媳哎,换你你干吗?听说古代的婆婆可凶了,一言不合就是非打即骂,逼死的媳妇那可不在少数,童养媳地位低下,等到成亲那日,也不过摆个两桌酒便送入洞房,三书六礼明媒正娶什么的,通通都是妄想,她可不受这个罪!

    得想个法子溜才是。

    林笑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念头,只打了一个转,注意力却立即被另一件事所吸引。

    等一下等一下,刚才那坨应该被她称作“娘”的生物说什么来着?那家人姓简,开着一间酒坊?

    前世那些年为了应酬客户、拉广告单子,把酒当成水喝是在所难免,时间一长,林笑简直怀疑自己的血液都是有度数的了,从不得已而为之,到抛不低放不下,酒可是好东西,是她的至亲哪!

    左边一间房门“吱呀”一声响,一个高大壮实皮肤黝黑的青年从里面走了出来。身上的衣裳很旧,却是浓眉大眼的,看起来十分英挺。

    “娘。”他叫了门口那女人一声,又抬眼看了看林笑,眼神一片黯然,道,“你们这是要出门了?”

    “家槐,你咋也不多睡会儿,天还没亮呢,忙忙叨叨起来干啥?”女人迎上去,在青年的肩上摩挲了片刻,一脸疼惜地道,“这成天起早贪黑的,身子骨咋熬得住?”

    “趁着天儿早,我想进林子里看看能不能寻摸点野物回来,惯了,不碍事,娘……”青年嗫嚅道,“你今儿要把妹子送到……送到简家去了?那谭氏的母大虫名声在小叶村是极响亮的,她家二小子又是个病秧子,我妹子还这小,去了怕是要吃苦的。”

    女人撩起衣襟来擦眼睛,叹气道:“我还能不知道吗?我手里要是能抓住几个钱,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要是能行的,我难道不想给你妹子找个好出路?咱这周围一圈我都打听过了,只有简家有心思想买个丫头回去照顾他家小子,能从他那儿弄俩钱回来,我也好张罗着给你娶个媳妇儿不是?”

    林家槐低了头,小声道:“这事不急,为了娶个人儿回来,就把我妹子卖了,我这心里不是个味儿。”

    “还不急?家槐你今儿是成心气我是吧?”女人眉毛一挑,本想上去锤林家槐两下,终是不忍心,期期艾艾道,“你都十九了,还说不上媳妇儿,今后可咋办?老林家要是绝了后,我就是死了也闭不上眼,黄泉路上看见你爹,我没法跟他交代啊!”说话间,嗓子里已经哽住了。

    林家槐还想说什么,林笑却心念急转,拍了一下门板道:“别吵了,我去就是。”

    她冷眼旁观,将二人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虽然只是须臾间,但她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逃,是不现实的,她重生来到古代,也不知今夕是何年,人生地不熟的,能去哪儿?

    留,更加是下下之策。这家人若不是穷得揭不开锅,也不至于走到要卖女儿的地步,她跟着这女人,能有好日子过?

    去那个姓简的人家,自然是有许多不可预见的麻烦,却是最现实的一条生路。反正已落到这般田地,在什么地方,怎么活着,有区别吗?退一万步说,就算是死,她也要揽着酒一块儿死!

    虽然她暂时还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却狠狠攥紧了拳头,大义凛然地挥了挥,抓起桌上的菜饼,大口大口塞进嘴里。

    =========================

    小叶村距此有好几里的山路,草草吃过饭,两“母女”立刻揣着包袱出了门。

    一路上,林笑没费多大功夫,便从这女人口中将祖宗八辈儿的事情都套了出来,又得知自己这一世叫做林初荷。二人翻过一座山头,径直来到村西头一座小院前,停下了脚步。

    空气中隐隐飘来两丝酒糟的气味,林初荷(从现在开始,这就是她的名字了)使劲吸了吸鼻子。这味道真是好闻哪!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这小小的酿酒坊虽位于山野之中,却总算是给她的重生之旅添上两份趣味吧?

    简阿贵此时正领着大儿子简兴旺在院里吃早饭,见她们到了,便冲着厨房叫唤了一声,不多时,他媳妇谭氏从里面走了出来,回屋取了几块碎银子,一手扯过林初荷,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口中道:“模样还挺俊,就是这小胳膊小腿的,看着太瘦些。他婶儿,你这丫头该不是有什么病吧?”

    林初荷的娘一跺脚,扯着大嗓门道:“嫂子说的这叫什么话?这不是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吗?你要是不相信,就领着她去村里找大夫瞧去,我把话撂这儿,她要是有一点毛病,随便你大耳刮子招待我,我哼也不哼一声儿!”

    谭氏斜睨了她一眼,又捏了捏林初荷的胳膊腿,挥了挥手,状似不耐烦地道:“得了他婶子,你这丫头我要了,等她和我家吉祥圆了房,生下大胖小子来,我上门谢你去!喏,五两银子你拿好,路上要是不当心弄跌了,可别回头再找我要啊!”

    林初荷看了一眼她娘。就为了五两银子,这女人把她亲生的女儿给卖了。虽然她刚刚重生来到这里,对这个所谓的“娘”没有丝毫感情,但心生不忿却是难免的。于是张口催促道:“娘回吧,过会儿弟弟寻不着你,又该哭了。”

    她娘伸手捏了捏她的肩膀,想说啥,最终却没说出来。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将银子掖进腰间,转身缓缓走了。

    直到她娘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村路上,林初荷才回过身,忽见旁边站着一个六、七岁大小的小男孩儿,手里捏着一个竹编的蝈蝈儿,虎头虎脑的,瞪着一双溜圆的大眼睛直往林初荷脸上瞅。林初荷趁人不注意,冷不丁冲他做了个鬼脸,那小孩儿立刻脸一红,扭身跑进屋子里。

    “死丫头,要是让我知道你欺负弟弟,老娘绝对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谭氏斥了一句,见林初荷转头看她,便瞪起眼睛氏凶巴巴地扯了扯她的袖口衣角,“看什么看,从今往后,我才是你娘!赶紧去把衣裳换了,穿这一身花红柳绿的,还真以为自己是嫁人么?”

    林初荷仰脸冲她灿然一笑:“我知道了,娘,这就去换。”

    被卖做童养媳的女孩儿十有八九是不愿意的,谭氏早预备了要面对一张死人脸,没想到她竟这样欢实,便愣了愣,嘴皮子一掀,道:“吃了吗?若是来时已吃了饭,就赶紧去伺候你二哥哥。眼下过了‘大雪’,咱家的酒坊忙得很,你得空也得来帮帮忙,别让人笑话我买了个丫头回来当祖宗似的供着。堂屋柜子上搁了一坛子青梅酒,你这就去倒小半碗出来,喂你哥哥喝了吧。”

    林初荷痛快地一点头,一溜烟地跑进屋子里,先背着人换了一件竹青色袄子,然后就立刻钻进了堂屋。

    在广告界闯荡多年,对她来说,所有的人都是客户,对待客户,就要像春天一般地温暖。这谭氏看起来不像是个好对付的角色,要让自己以后的日子好过点,一味忍让自然不行,但却也不能硬来。她得先给这谭氏顺顺毛舒舒心,至于今后的事,走一步看一步吧。

正文 第2章 病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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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是隅中时分,简吉祥仍然裹着厚厚的棉被躺在床上。

    这两天他的咳嗽又重了两分,隐约听他爹简阿贵说要买一个丫头回来照顾他,心里原本不曾当真,然而正迷糊间,就见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屋外奔了进来。

    他努力睁大眼睛,看那瘦伶伶的背影在柜子前倒青梅酒,倒觉得自己仿佛是在做梦。

    这就是买回来那个丫头?

    简吉祥强撑着坐起来,哑声冲那背影问道:“你叫啥?”

    林初荷回过身,就看见一张白净的脸。久卧在床,他看上去依然是干干净净的,虽是一脸病容,那双眼睛倒也不失清亮,若不是面色太过惨白,身体又实在羸弱,应当算得上是个相当文秀好看的青年呵!

    这就是她的“丈夫”吧?瞧着这一身病骨头,也不知还能活几年,能熬到圆房的那天吗?

    “你老盯着我干啥,我问你话呢,你叫啥呀?”简吉祥呵呵地憨笑了两声,也不知触发了身上哪个机关,立刻偏过头去吭吭大咳一通。

    林初荷一见他那病病歪歪的模样就来气。我叫啥?老子叫要你命三千!

    “你是哥哥吧?”她心中兀自胡思乱想,脸上却带着乖顺的笑意,轻轻巧巧端着酒碗走到床边,“我叫林初荷,娘打发我来伺候哥哥喝青梅酒,说是村里的土方,能止咳平喘的,哥哥每天喝上两口,病肯定很快就好的!”

    简吉祥仔细看了看她的脸,顿时对这个俏生生又嘴甜的丫头生出两分好感,心里一阵发暖,就着她的手一口喝干了碗里的酒,道:“麻烦你了。”

    “不麻烦!”林初荷笑着摇了摇头,“从今往后,就由我来照顾哥哥,倘若有什么端茶倒水的事儿你只管唤我一声儿就行。”

    “你多大?”简吉祥喘了两声,虚弱地问道。

    “我十一了。”

    “我十五,以后我就叫你荷妹子吧。那个,你娘因为啥卖你?”

    林初荷低了头:“我家里那个哥哥都十九了,连房媳妇都说不上,就因为穷。我娘说,她要攒钱给哥哥娶媳妇,养活不了我了,所以……”

    她说着揉了揉眼睛,冲简吉祥一笑:“我先出去瞅瞅娘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哥哥要是渴了饿了,只管叫唤我一声就成。”

    说完这句话,她又替简吉祥掖了掖被角,将用过的酒碗端到厨房舀水涮了一遍,正要走出去,忽见得门口人影一闪,紧接着,一个容长脸面,温婉秀气的妇人便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妹子。”她跟林初荷说话,眼睛却只盯着自己的脚面,“俺把住的地方给你收拾出来了,你想跟俺去瞅瞅不?”

    这妇人便是简兴旺的媳妇韦氏。林初荷见她一脸战战兢兢的,便笑着走过去道:“好哇嫂子,那就麻烦你啦!”

    “甭……甭说这个,你来吧。”韦氏受宠若惊地缩了缩脖子,领着她绕到屋后,在一座茅草棚子前停了下来。

    “就是这儿?”林初荷诧异地扭头看向韦氏。

    简家的房子是一所类似于四合院的建筑,屋后有一大片空地,圈出来一个十尺见方的园子,里面种着一畦作物,以林初荷有限的农业知识,也看不出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那茅草棚子就依着屋子的后墙而建,门口虽挂着一块毡毯子,但四处都漏风,里头只放了一张小破木床,被褥倒是齐全的,床底下隔着一个半旧的盆子,除此之外便什么也没有了。

    大冬天的,这棚子既不遮风又不挡雨,她住在这儿,非给冻死不可啊!

    韦氏偷偷瞟了她一眼,许是从她脸上看见几许不快之色,便吭吭哧哧地道:“娘说,这一畦地黄是贵价货,赶明儿个要用来做地黄酒的,得有人看着才行。从前爹和兴旺隔三差五在这儿睡两天,娘的意思,既然你来了,从今往后,看守地黄的事儿就交给你了。”

    “嗯。”林初荷在心里把谭氏的八辈祖宗骂了一个遍,不咸不淡地应道。那谭氏长了一脸刁相,一看就不是好相处的,果然,她才刚进简家的门,手段就迫不及待地使了出来。她前世一个月挣的钱够这一家子好吃好喝过两年了,再难缠的客户在她面前也会变成乖顺的小绵羊,谭氏真觉得自己有本事折腾她?

    “妹子你别恼。”韦氏怯怯地拉了拉她的手,“那个……这棚子都是干草,也点不得火盆,过会儿我给你重新絮一床厚棉被,你晚上睡觉前好好洗个热水脚,暖烘烘地爬上床,冻不着的。”

    看来,这韦氏是个逆来顺受的主儿,在谭氏面前明里暗里肯定吃了不少亏,不过,心眼儿倒是不坏。委曲求全不是问题,关键是,韦氏一味的做小伏低,真能为她换来片刻安宁吗?

    林初荷对她笑了笑:“谢谢啦嫂子。”

    “不、不要客气,咱都是一家人。”韦氏说着帮林初荷将包袱也拿了进来,二人收拾了一阵,顺着脚走回前院儿,进门林初荷便看见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孩儿站在院子中央,小手团成一团,好像藏了什么似的,一双大眼睛盯着她滴溜溜直转。

    “你老看我干什么?”她觉得有点好笑,三两步迈过去,站在小孩儿面前居高临下地问道。

    小男孩儿羞赧地一笑,露出脸上两个大酒窝,左右看了看,神秘兮兮地摊开手板儿,问道:“你吃不?”

    他手心里躺着两块麦芽糖一类的东西,因为攥得太久,糖已经有点融化了,黏黏答答粘得一手都是。

    “我不吃,你自个儿留着慢慢吃吧。”林初荷蹲下来,和他视线齐平,问道,“你叫什么?”

    “我叫简元宝。”

    啥?捡元宝?这名字还真吉利啊!

    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你捡着了吗?”

    “啥意思?”简元宝听不懂,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全是好奇。

    林初荷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正要答话,却见谭氏从隔壁的酒坊里走了过来,手里提着四个用麻草绳串在一起的酒坛子,简元宝一瞧见她便跑了个没影儿。

    谭氏冲着简元宝离开的方向翻了个白眼,径自走到院子中央的木桌旁,将酒坛子上的绳子又紧了紧,耷拉着眼皮对林初荷道:“你哥哥看见你说啥了?”

    林初荷仿佛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顺手将耳畔一绺乱发别到脑后,道:“哥哥就问了我两句闲话,也没说别的。娘别担心,我瞧着哥哥脸色其实不错,身子骨肯定能很快就朗健起来的。”

    “你懂个屁,好不好的由你说了算?你又不是大夫!”谭氏压根不吃这套,嘴上一点儿也不客气,把那四个酒坛往她怀里一塞,道:“赶紧的,给我送到村东的王记药材铺,一坛酒十五文,要是少一个子儿,我扒你的皮!不认识路就问,鼻子底下长着嘴呢,回来之后别把钱给你爹,直接到隔壁酒坊来,我在那儿等着你。”

    林初荷应了一声,小心翼翼抱紧了酒坛,快步奔进村子里。

正文 第3章 山贼

    东边的王记药材铺,是小叶村唯一的一间中药店,老板王顺人不错,做生意也挺厚道,只是得空了就爱喝两口酒,一喝就醉,一醉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初时他常常打发伙计上门来买酒,耽误了不少事,后来他媳妇因为这个跟他闹过几回,便改由简家把酒送过去。

    古代人的衣食住行、一举一动在林初荷眼里看来都是十分新奇的,她一路走一路问,沿路又少不得驻足停留看了两回热闹,花了半个小时,才来到药材铺门外。站在铺子外擦了擦额头上渗出来的细汗,走上台阶,踮着脚在高大的柜台上叩了两下。

    出来的是一个年老的伙计,看见她,微微怔了怔,道:“小妹子,抓药吗?把方子给我瞧瞧。”

    “不是的。”林初荷笑着将手中的酒坛子冲他扬了扬,脆生生道,“我是村西简家酒坊的,我娘打发我来给王老板送酒。”

    “你娘?”伙计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简阿贵那个老东西挺有能耐啊,啥时候又多了个闺女了?他媳妇还能生出来啊?”

    说话的功夫,胖乎乎的王顺晃晃悠悠从里间走了出来,咳嗽两声,板着脸地道:“人家一个小姑娘,你尽着打趣她做什么?仔细再唬着她!小妹子,你是简阿贵买回来……伺候他家二小子的吧?”

    “嗯!”林初荷天真地点了点头,“我哥哥病了,我照顾他。”

    “作孽哟!”王顺一边抓钱,一边抬头看了看天,“那简家二小子眼瞅着就是不中用了,白白买个水灵灵的丫头回来,再把人给耽误了可咋整?喏,小妹子,四坛酒,一共六十文,你拿好了,啊!”

    林初荷双手接过钱,放进腰间的钱袋子里,仔细系上了口,回头冲王顺笑了笑,抬脚正要走,忽听得街上一片嘈杂之声。

    她回过头,就见几个挑着菜担子的小贩脚下生风般从身边掠了过去,一边跑一边还喊着:“快走哇,山贼下来了!”

    山贼?没见过哎,也不知道长得跟电影里的一不一样,好想看看哪!她这么想着,就停住了脚步。

    “愣在那干啥?不要命啦!赶紧进来避一避再说啊!”王顺见她只管立在门外出神,一跺脚,将她拽进了药材铺里,嘱咐伙计道,“赶紧把门上上,那班山贼啥都抢,今儿拢共才没挣几个钱,让他们夺了去,我吃啥?”

    伙计依言迅速合上门板,屋子里顿时暗了下来。

    “他娘的,这伙山贼也真是没眼力见儿,这小叶村穷得叮当响,一点油水都没有,跑来瞎忙活啥呀!”王顺嘴里骂骂咧咧的,忙忙叨叨把钱罐子收到柜台底下,没忘记将酒坛子也塞到中药柜的最里层。

    林初荷心里跟擂鼓似的敲个不停,忍不住扒在门上朝外觑探,眼睛才刚贴上去,只听“咣”一声,一柄尖刀砸在了门板上。

    她吓了一跳,连忙朝后退开半步,紧接着就听见门外传来一声粗嘎的低喝:“开门,给老子开门!”

    王顺的脸都皱成一团了。开门吧,自己的钱银不保,不开呢,小命不保,山贼哎,他可惹不起,前儿听说他们在隔壁牛石村的杂货铺犯事,杀了好两个伙计呢!

    “叫你开门没听见吗?”门外的声音里带了两分愠怒的意味。

    王顺只得又把林初荷往里扯了扯,冲伙计抬抬下巴,示意他开门。

    刚打开两扇门板,一个壮硕高大的黑脸汉子就率先挤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半大小子,穿一身靛蓝色的粗布短褐,手里卷握着一本边角破烂的书,身材高瘦,模样倒好看,一双眼睛黑得不见底,脸上不见丝毫戾气,丰唇秀目,反而像个俊朗的读书郎。

    没天理啊,山贼怎么能长得这样好看?他这副模样,应该专门负责开发特殊行业的女性市场嘛!林初荷边想边朝后缩了缩,想尽量让自己更安全些。

    那黑脸汉子将手里的朴刀往柜台上一插,恶狠狠地道:“看见老爷们来了,一个个把门关得严丝合缝的,打量着我拿你们没办法?少他娘的啰嗦,把银子值钱东西都给拿出来,别让老爷们自己动手!”

    王顺苦着脸道:“两位老爷,不是小的推诿,实在是我小门小户的,做点生意也难,要不您行行好?”

    “别在我面前唧唧歪歪,再不乖乖听话的,老子让你尝尝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滋味!”黑脸汉子横眉竖眼就是一声吼。

    “老板,你就……你就把钱拿出来吧,别让我跟着你丢了命啊。”伙计在旁劝道。

    左右无法,王顺只得从柜台下头抱出钱罐子,哆哆嗦嗦送到黑脸汉子跟前,道:“今儿一天拢共就这点钱,其余的都被我媳妇拿去了,两位老爷行行好,别难为小的。”

    黑脸汉子不由分说将钱罐子抢过去,顺手交给后面的少年,又指了指林初荷:“那是你闺女?长得挺好,愿意跟老爷上山不?”

    “别介,别介呀!”王顺连连摇手,“那孩子是人家买回来的童养媳,上我这儿送酒来的,命够苦了,老爷高抬贵手,高抬贵手。”

    “送酒?”那黑脸汉子眼睛一亮,“那身上肯定有钱吧?还不快交出来!”

    “哎哟,老爷,老爷,她家那主母凶得很,就几文钱您还要抢了去,她回家非得给她娘打死不可!”

    黑脸汉子抓了抓头,回头对身后的少年道:“军师,你说咋办?”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被称作“军师”,可见这伙所谓的“山贼”实在也不怎么样。林初荷死死捂住了嘴不让自己笑出声来,那少年眉尖一挑,有意无意地朝她看了一眼,又看一眼,眼里水波流转,却是冰凉凉的,似乎是低头想了想,懒洋洋地道:“算了吧,去下一家。”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算你命好!”黑脸汉子瞪了林初荷一眼,跟着那少年去到隔壁的金花饭庄,不多时,“开门开门”的怒吼声就传了过来。

    王顺这才得空擦了一把冷汗,口中喃喃道:“哎哟,这帮杂碎,可吓死我了!简家那丫头,你在这儿留一会儿,等山贼们走了你再回去,路上可得加小心呐!”

    林初荷道了声谢,偷眼朝门外望了望,听得那二人渐行渐远,这才从药材铺里走了出来。

正文 第4章 大闹酒坊

    回到简家时已过午时,林初荷不敢怠慢,拽着钱袋子跑到隔临的酒坊之中。

    不大的院子里,三个工人正将一个巨大的蒸笼从火上抬下来。

    林初荷前世是个声名在外的女酒鬼,喝得多了,便生出兴趣来,得闲看过两本与酒有关的书,她在旁瞧了一会儿,便知道简家酒坊里酿造的黄酒以“淋饭酒”为主。这种酒是将糯米饭淋入干净的凉水冷却,再往里加入浸泡好的酒曲、酒药和浸米浆子,全部投入大缸之中充分混合便可发酵成酒。工序简单,需要的人手少,但酿成的酒也比较淡薄,无甚滋味。在小叶村中,简家酒坊是独一家,倒不担心生意的问题,可一旦有了竞争对手,恐怕就会输得很难看。

    谭氏站在场子中央,手里抓着一把瓜子,一边磕着一边大声叫骂:“哎,你,说你呢!小六子,你是不是皮痒了?你那凉水一股脑倒下去,非把我的糯米全泡坏了不可!你给我慢着点,慢着点!”

    林初荷见不得她那副拿乔作势的刻薄样,心里直犯恶心,暗暗地翻了个白眼,又揩了揩脑门子上的细汗,蹦跳着跑过去对谭氏乖巧地一笑:“娘,回来了。”

    “钱呢?”谭氏扭头看她,林初荷慌忙解开腰间的钱袋子,递了过去。

    “十八、二十……”谭氏足足数了两遍,才心满意足地将钱袋收进自己怀里,不咸不淡地问道,“送一趟酒花了这么长时间,你是不是半路打哪玩去了?”

    “没有!”林初荷慌忙摇了摇头,皱着脸仿佛心有余悸地道,“正准备从药材铺离开的时候,遇上山贼了,王老板的药材铺都被抢了。”

    “那帮杀千刀的,要是有胆子来酒坊闹事,老娘非剥了他们的皮不可!”谭氏嘴里恨恨地骂了一句,又斜睨了她一眼,“算你命大,倘若被他们抢到山上去,老娘的五两银子就打水漂了!”

    说完,她又指了指刚才被她斥骂过的那个年轻小工对林初荷道:“你去,帮着他把凉水倒进糯米饭里,手脚轻一点,要让每一粒米都吃着水。上一年做出来的酒跟馊水一样,老娘可没余钱给你们这帮王八羔子浪费!”

    正说着,简阿贵晃晃悠悠地从酒坊外走了进来,旁事不理,径直来到谭氏面前摊开手掌:“给我钱。”

    这简阿贵名义上是简家酒坊的东家,但事实上,却什么也不管,每天只知道在村子里瞎转悠使钱,酒坊中的大小事务全靠谭氏一人打理,因此,得了个“简老闲”的诨名。因为不做事,在谭氏面前就难免有点抬不起头来,常常被她劈头盖脸乱骂一通,却连声音也不敢出。

    眼下见他又来要钱,谭氏登时就是一通火气,掐着腰大声嚷道:“哎,来瞧瞧哎,你们东家又撅着屁股要钱来了嘿!简阿贵,你还要不要脸,我这头忙得着急上火的,你不说帮帮忙也就算了,还给我找不痛快,家里拢共两个钱,非要被你败光了不可!别管我要,我一文没有!”

    “少哄我,我看着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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