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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锦-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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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女定了定神,知道自己说对了话,继续道:“公主您不知道,那些文臣迂腐的紧,最看重那些虚名。想必状元郎也是迫不得已。”
  知道了权墨冼在宝昌公主心头的地位,她不敢再说他的半分不是,道:“所以,不是他不想,是他不敢。只要公主您替他清扫了障碍。接下来的事情,就理所应当了。”
  “哦?言之有理。”宝昌公主深以为然,道:“你立刻就去安排,多找几个人,把那个贱女人给我做掉。”
  她漂亮的眼睛里露出阴狠的杀气,从妆台上随手拿过一把玳瑁银梳,道:“赏给你的,再去支三百两银子。差事办好了,我重重有赏。”
  侍女低眉顺目地接过银梳,嘴角泛起喜意。
  宝昌公主极受帝宠,出手一向爽快。对方一个乡野村姑而已,这个差事可谓简单至极。公主手底下养的那些亲卫,出动几个就能搞定此事。不提额外的赏赐,光这三百两银子她就能没下不少。
  主仆二人在言谈间就决定了一个人的性命,俨然没把此事放在眼里,只当消除了一个障碍而已。
  窗外的夜空中,一道耀眼的闪电急速驰过,将天空撕开了一道裂口。紧接着,一声巨雷随之轰响,震得大地动摇。
  刹那间,雷电大作,豆大的雨滴铺天盖地的倾盆而下。
  齐王府中,卫亦馨看着眼前半跪着的人,声音发冷的问道:“这么说,权墨冼拒绝了宝昌?”
  “是的,郡主。”
  跪着的这人,是端成郡主利用前世记忆搜罗而来的江湖高手,绰号“鬼影”,最擅长潜踪蹑迹收集消息。
  他已被秘药控制,再加上端成郡主允诺他的巨大好处,如今对她死心塌地,乃最信得过的心腹高手。
  听过他的回禀,卫亦馨望着窗外不断被闪电撕裂的夜空,陷入了沉思。
  权墨冼是个人物,重活这一回,这样的人她想提前控制在自己手中。奈何她眼下的年纪实在太小,势力班底都还未建立,只好另外设法。
  宝昌公主有些小聪明,但不过是仗着庆隆帝的宠爱罢了。一旦新帝继位,她就什么都不是。论政治智慧,差了靖安公主何止千里。否则,她也不会明明是太子的嫡妹,却被自己这个齐王府的郡主三言两句就说动了。
  所以卫亦馨才设计,让宝昌公主在宁兰原上见到权墨冼英姿勃发的一刻。依据在前世对她的了解,这样的男子一定能拨动她心头的一汪春水。
  果然,事情按照她所料想的轨迹进行,宝昌公主对他一见倾心,甚至甘愿下嫁。
  她在前世对权墨冼的了解不多,但按她所猜测,这样一个权臣,怎会放弃这唾手可得的大好前途?娶了宝昌公主,他至少可以少奋斗十年。
  只要两人事成,她就可以慢慢筹谋,待时机一到便将此人纳入麾下。
  还有八年,庆隆帝驾崩、延平帝登基。而八年后,她才十六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时间站在她这一边,她不急。
  但是,这件事却没有如她所愿。权墨冼这个人,究竟在想什么?罢了罢了,且不去管他,不过是一步闲棋。
  宝昌公主看上权墨冼之事,在前世并没有发生。这件事的后续如何,被一个寒门学子拒绝,心高气傲的宝昌公主怎会善罢甘休。
  而她,看着就好。
  有了机会,再出手不急。还是那句话,时间站在她这一边,她不急。
  “你再去马场那里支五百两银子,跟紧了这件事。有何异动,随时来报。”让人办事,怎能不给好处。她所谋甚大,区区银钱算得了什么。
  掩人耳目的蹴鞠场,卫亦馨已经建好。而这马场,才是她真正培养心腹死士之地。
  鬼影抱拳应了,静待吩咐。既然卫亦馨没有让他离开,他就还不能走。
  果然,卫亦馨又道:“方家那边的事,你可查出什么端倪?”
  “方家近来低调的紧,方穆方孰玉下衙都很早,后宅里的女眷极少出门。这次大选,送上去的也只是一个普通庶女。”
  方家的事情,是卫亦馨吩咐给他的第一件事,在没有后续命令之前,他不敢松懈。此时听她问起,便详细禀报起来:“那个设计巩家公子的庶女,被她父亲带到那个庄子上后,一直没有出来过。”
  “方家也察觉了,正派人盯着那个庄子。”
  “庄子背后的人,可确认了?”
  “启禀郡主,庄子确是李家的产业无疑。”鬼影探查消息的功夫一流,靖安公主的人能查到的事情,他多费了一番手脚,但也查到了。
  卫亦馨笑了起来,道:“李家这步棋,下的可不算高明。失败了就失败了,何必多此一举,反倒暴露了动机。莫非是因为气急败坏,想要恶心方家一把?”
  这种举动,却不像是李家这样世家做出来的事。
  但卫亦馨却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李家的图谋,原本并不是要破坏方、巩两家的联姻。在她看来,方锦佩区区一个头脑发晕的庶女,后面藏着一个世家已然是极限。
  方家势头虽不错,但此时在朝堂上还不得什么。李家出手,应该还是为了争那个御前制诏名额,怕方家得了巩家之助罢了。
  卫亦馨在心头下了结论,正是李家阴差阳错之间,反倒促成了方孰玉的好事。但不知为何,卫亦馨又总觉得哪里出了错,隐隐有些不安。

  ☆、第三百四十章 平妻(为“我乃龟仙人”万赏万更一天)

  春雷震震,“唰”地一道闪电,将翠微院里被淋得青翠欲滴的树木映得惨白。
  方锦书“啊!”地一声惊叫,蓦地从床上坐起。她已经许久没有做过关于前世的梦,今夜许是雷声太惊人,梦到了那血淋淋的鲜血。
  好一场噩梦!
  那铺天盖地的鲜血,好像属于她痛失的爱女,又好像是那始作俑者受刑后的惨状,抑或是那因她而死的无辜之人,更有方家一百多口人构成的血河。
  每一个人,都在呼喊着、怨恨着、咒骂着她的名字;每一个面孔都扭曲着、叫嚣着、指责着。她往后缩着、躲着,却躲不开逃不掉,手里摸到的都是黏黏糊糊的鲜血。
  她惊魂甫定地坐起身子,望着外面的风雨大作的场景,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脸色刷白。一时间,她分不清这究竟是现实,还是仍在梦中。
  “姑娘,姑娘!”听见她的声音,芳馨一骨碌从脚踏上坐起,连衣服都来不及披,掀开帘子轻轻唤道:“姑娘可是吓着了?别怕别怕,只是打雷而已。”
  方锦书呼地转过头,死死地盯着她看,将芳馨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在芳馨的心中,姑娘是一个无论何时都挂着淡淡笑容的女子。这笑容,有时真切有时疏离有时冷淡,但都自有一派从容的力量。
  在她心里最忐忑的那段时期,正是姑娘的这种从容镇定,无声地安抚了她。
  而此时的方锦书,目光中透出的绝望死气,是芳馨从未见过的。
  “姑娘,别怕!”芳馨颤抖着双唇,鼓起勇气触碰着方锦书的肩头,道:“婢子去倒杯茶来,定定神就好了。”
  不料,方锦书忽地伸出手,死死地箍住她的手腕,沙声问道:“你是谁?”
  “我,我是芳馨啊,姑娘。”芳馨心头一跳,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道:“不烫呀,姑娘可是被梦给迷了?”
  春日的夜里还有些凉,尤其是在这个雷雨交加的晚上。感受到芳馨微凉的指尖,方锦书的眼神逐渐变得清明。
  “嗯,做了个梦。”她的声音还有些哑,但已不再惊惧,点头道:“去倒杯茶。”芳馨放开她,转身而去。
  方锦书摸了摸自己的面颊,在眼角旁触到一片湿意。
  刚才那个梦里的场景,是她内心处最恐惧的情绪。前世时的无能为力和牵连无辜的悔意,在今生的步步为营、小心翼翼。
  她不怕付出与牺牲,唯独只怕,再多的努力到最后仍不能扭转方家覆灭的下场。她改变了很多事,也悄然影响着一些人的命运。
  但是,更多的事情,还是按照原有的轨迹继续前行着,没有改变分毫。
  平日里她都尽量不去想前世之事,假装自己就是方家里这个简简单单的四姑娘,尝试着用孩子的视角来生存。但每一次谋划、每一次对轨迹的改变,无不提醒着她肩上的使命。
  “姑娘,慢点喝。”
  就在她愣神之间,芳馨倒来一杯温热的茶水,送到她嘴边伺候着她慢慢喝下。
  茶水入喉,在这个夜里不仅滋润着她的喉咙,也润泽着她的灵魂。
  不期然间,“坚守本心,无所畏惧”这句话从她的脑海中浮现而出。一点一滴地,驱散着她心底的阴霾。
  “扶我起来。”
  芳馨替她披上衣服,方锦书站在窗前,亲手将窗户支起。
  这些事情原本不应她来做。但今夜的她有些奇怪,芳馨默默地守在一旁,并未出声。
  窗外,不时炸起一声惊雷。狂风吹得庭院中的树木东倒西歪,不时闪过的白色闪电将方锦书的脸颊映得忽明忽暗。
  凉风裹挟着雨点窜进了屋中,方锦书却浑然不觉,伸出手出神的端详着。
  眼前这双手,皮肤细嫩柔弱无骨。没有用弓留下来的老茧、没有沾过鲜血、没有伤痕,她也不是那个被困在深宫的曹皇后。
  思绪翻飞,方锦书想到这一世的亲朋,想到她发誓要保护的人们,想到她亲手从善堂带出来的那几个人孩子,面色逐渐变得柔和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重新回到床上躺好。这一觉,任凭外面风雨大作,她睡得安稳无梦。
  雨后的清晨,分外的清新,充斥着春日的喜意。
  这场春雷急雨来得虽然大了些,仍是好雨知时节,滋润泽被着大地。方府的园丁收拾着被风刮断的树枝,粗使婆子扫着地面的积水和残花叶片。
  芳馨替方锦书挽好了头发,略略上了一个简单的妆容。
  妆镜里,她的眼神清亮。
  没睡好使得她眼底呈现出一片青黑,但整个人瞧上去却愈发从容自信,眼眸中透出坚定的光华。昨夜那场风雨,仿佛洗涤了她的灵魂。
  “姑娘,归诚候府迎亲的仪仗到正门了。大太太吩咐,您和大姑娘到笛姑娘的房里陪着她。”
  今日,正是崔晟上门迎娶的大好日子。
  按说一个良妾而已,给过聘礼,再一顶小轿抬进府就行。亲迎,这是正妻才会享受到的待遇。但方慕笛既然有个乡君的名分,崔晟又一向是个无视规矩之人,眼下这俨然是平妻之礼。
  平妻,在民间有这个说法,但只是一些商人的做法罢了。
  特别是一些常年外出的大豪商,嫡妻在家中伺奉公婆,教养子女。然后,另在经商之地娶一房妻子,谓之平妻。
  因相隔距离遥远,这两房妻室之间通常都相安无事,大多一辈子老死都不相往来。但也有例外,当平妻回到夫家族里,在正妻面前也只能执妾礼,因此而引发的纠葛有好多起。
  所以,莫说是世家,权贵文官的家庭都不会出现平妻。嫡庶不分,乃是乱家之根源。
  崔晟这样做,看起来给足了方慕笛荣耀。长久来说,却祸福难料。
  方锦书微微蹙眉,挑了一件鲜亮的夹袄穿上。这大喜的日子,总是要喜庆些才应景。
  归诚候府的小侯爷亲自上门来迎娶,之前两人的事又在京中闹得沸沸扬扬,方家的大门外围了好些前来看热闹的人。
  吹鼓乐队奏着喜乐,崔晟一袭红袍,精神抖擞地下了马。

  ☆、第三百四十一章 名不正言不顺

  今日的崔晟,看上去和那呆霸王颇有些不同。
  他的眉眼之间充盈着喜气。这喜袍穿在他的身上,映在他的心间,从他的眼眸中透出来。原本就俊美的面颊,愈发显得柔和出众,好一个优雅贵气的公子哥,引得围观的人们窃窃私语。
  往日他最不耐有人议论他的容貌,但在此刻听着这些人的话,心头满足之极。
  出门前,他在镜前反复端详了许久,只想在见到她的时候,让她能看见最好的自己。这样的心情,他还是第一次体会。
  女人他有过不少,但就算在娶嫡妻时,他也没有这样兴奋的憧憬过。
  作为方慕笛的父亲,方柘着了一身喜庆的新衣在院子里招呼着来客。方穆不便出面,就由身为方慕笛堂兄的方孰玉在门口迎着。
  崔晟以平妻之礼亲迎,无论此举是否合符规矩礼仪,都是给方家的体面。方家自然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理应给予足够的尊重。
  只是从名分上论,方慕笛毕竟只是嫁去做妾。亲迎才有的拦门等规矩便都一应从简,方孰玉迎着崔晟,不一会功夫就到了方慕笛的院子里。
  此时陪着方慕笛的,除了方锦书姐妹,还有二房的尤氏、曲氏两人,以及一应姑娘们。众仆妇堵了院门,就等着崔晟用红包来开路。
  方慕笛早已收拾妥当,一身茜红色喜服,挽起了妇人的高髻,戴着崔晟差人送来的一整套东珠头面。
  珍珠的莹润光泽,将她的绝世姿容笼罩在光华之中,美丽得令人不敢直视。只是,她两手交握的指尖,出卖了她心头的忐忑不安。
  “堂姑母,到了侯府里,旁人说什么你都别应。”方锦书挨着她坐着,低声叮咛着她。喜宴会在归诚候府进行,洞房之后才会回到乡君府居住。
  归诚候府后宅的那些女人,不可不防。而方家所能做的只能是防范而已,事到临头还得看方慕笛自己。
  方慕笛点头应了,心头越发紧张,悄声道:“大太太已经说过了,在侯府里让我不要饮食。我帕子里包了几块糕点,饿了就垫垫。”
  “别怕。”方锦书道:“你到了那边,留意一位唐嬷嬷,她是静和师太身边的人。听她的,可策万全。”
  为了这件事,方锦书特意写了信给静和。这位唐嬷嬷,是静和身边一等一的心腹。在她还没入宫之前,就一直伺候着她长大,陪她进了宫,眼下又陪着她在净衣庵中度日。
  静和不能出庵,唐嬷嬷却无碍。静和的辈分高,像唐嬷嬷这样有资历的老人,就算是崔晟的妾室也得敬着些。有她坐镇,再加上方慕笛自己小心些,当可无碍。
  “唐嬷嬷。”方慕笛在心头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道:“我记住了。”她感激的看着方锦书,在心头记下她为自己做的事。
  说话之间,院子门前嬉闹起来。雨点一般的封红,越过院墙撒落,喜得仆妇们忙弯腰去捡。崔晟出手如此大方,这些下人们都小小的发了一笔财。
  崔晟迈入院门,直奔房门而去。
  新房里的姑娘们听到动静,忙躲到屏风后面。只留下尤氏、曲氏两人还在方慕笛身边,还有房中伺候着的大小丫鬟们。
  只是在崔晟的眼中,此时已经看不见旁人。那个坐在床上的红衣女子,夺去了他全部的心神。唯一觉得遗憾的是,她头上的喜帕挡住了容颜,只露出一点下颌可窥见芳姿。
  但这些都不重要,崔晟只知道,从今日起,这个女子已经完完全全的属于他。
  回想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他竟然觉得此刻的情景有些不真实。定了定神,他道:“慕笛,我来了。”
  听见他的声音,方慕笛仍是有些止不住的紧张。她扶着丫鬟的手,微微点头示意。
  迎亲的队伍转出修文坊,敲锣打鼓地进了归诚候府。方慕笛的陪嫁摆满了院子,待这边礼仪一成,就转送去乡君府上。
  郑氏作为嫡妻,在花厅内坐镇,不时有下人上前请示,她都轻描淡写的做着决定。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乡君而已,有她操持就足够了,还不用劳动府里的侯夫人大驾。
  无论崔晟将这件事闹得多么大,方慕笛的身份,在归诚候府里的正经主子没有谁会真正看得起。什么平妻,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没看见,方慕笛身上所穿的喜袍,也只能是茜红色,而非正红色吗?
  “夫人,娇姨娘从芸姨娘那里出来了,这会去了厨房。”一名大丫鬟凑到郑氏耳边,轻声禀报。
  “好,让我们的人都远着些。”郑氏吩咐。有人出头,她乐见其成。只是,恐怕后宅这些女人都料错了,崔晟对这方府庶女,不只是一时情热。
  作为崔晟的枕边人,别的她也许不清楚,但可能比崔晟自己还了解他的感情。
  所以,方慕笛此人郑氏并不想碰。有人愿意替她试探,这再好不过。一旦事发,呆霸王之名,绝非浪得虚名。
  两人行了礼,喜婆牵着方慕笛到了布置得红艳艳的新房里坐下。崔晟执着喜秤挑开了她的喜帕,见着她微羞的容颜,笑得心满意足。
  喜婆心头有数,与两人撒了帐喝过了合卺酒,便领了喜钱带着人退了下去。
  外面还在喧嚣室内却安静下来,崔晟握了握方慕笛的手,放柔了声音道:“我先出去招呼一圈,晚点再来陪你。”
  被他一触,方慕笛的越发连眼都不敢抬,轻轻“嗯”了一声。
  “照顾好你主子。”崔晟起身,吩咐候在一旁的嫣红。
  听见他的脚步声远去,方慕笛才松了一口气。嫣红上前替她除去沉重的钗环,小声道:“姑娘快吃一块垫着,婢子估摸着,再有一会就该有人来了。”
  新媳妇的房里不能缺了人,谓之暖房,通常都是夫家的妯娌等前来。但方慕笛并不是正经媳妇,来的只会是崔晟的那些女人。
  这些,在出嫁前司岚笙已经跟她讲过。但事到临头,方慕笛并不知该如何和他的妻妾相处。索性放在一旁,先垫垫肚子再说。

  ☆、第三百四十二章 黄莲粥

  刚刚吃完一块豌豆黄,新房的门就被推了开来。
  出现在门后的,是一张娇美如花的面庞,身姿如水蛇一般柔软,正是崔晟的妾室娇儿。在她身后,跟着一个端着托盘的丫鬟。
  “可算是见到妹妹了!”娇儿手里捏着帕子,一声娇笑,道:“早就听说过妹妹的美名,今儿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怪不得,我们爷被迷得魂都没了。”
  这话说的,什么叫早就听说过?方慕笛之前还在闺中,这么说不是明摆着说她不知检点,勾引崔晟吗?
  来者不善,嫣红担心地看了方慕笛一眼。
  幸好对这样的情形,司岚笙一早就提点过方慕笛,当下她只装作没听懂,微微一笑并不搭话。只要不是崔晟嫡妻亲来,这些妾室论地位都比她低,她尽可不理会。
  娇儿讨了个没趣,在心底啐了一口,腹诽道:“不过是个勾引爷们的小浪蹄子,这会倒拿乔起来了。”
  她示意丫鬟将托盘放在桌上,亲手端起银盏递过来,娇笑道:“妹妹想必也饿了吧,这盅燕窝可是姐姐一早就起来熬的。”
  嫣红上前接了过来,方慕笛笑道:“多谢姐姐关心,我还不饿。”
  “不饿也尝尝,总是我的一番心意。”娇儿道:“莫非,妹妹这是看不起姐姐?”
  方慕笛推拒道:“姐姐言重了。姐姐亲手熬制的燕窝粥,妹妹可不敢托大了。”她心头谨记着不食用侯府任何食物的嘱咐,用言辞推却着。
  娇儿又劝,她再拒绝。这一来二去的,娇儿便黑了脸。
  “哎呀,我说这是怎么了?”芸娘从门外进来,瞥了一眼桌上放着没动过的燕窝粥,不动声色地捏了捏手中罗帕,笑道:“妾身拜见乡君。”
  说着,芸娘盈盈的见了礼,道:“乡君初来乍到,恐是不惯。娇儿你就别勉强了,既然乡君不给这个面子,这碗燕窝粥不如给了我?”
  她瞧了瞧银盏中的粥,笑道:“这可是上好的血燕,可别浪费了。”
  方慕笛默然不语,眼前的两个女子,显得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好在她有个乡君的身份,任她们怎么说,她就是不喝,能拿她怎样?
  芸娘说罢,自顾自坐下,拿起汤勺小口小口地喝起这盏燕窝来。
  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管事媳妇,她手里端着一碗粥,神情中带着几分不屑,道:“侯夫人命我来看看笛姨娘,这是夫人赏下的。”
  方慕笛起身道了谢,嫣红上前接过了粥碗,退到一侧。
  芸娘笑道:“哟,乡君果然就是不一般。想想我们进门的时候,侯夫人连问都没有问过一句。”
  娇儿黑着脸坐在那里,听芸娘这么说,眼中冒出嫉妒的火光,出言挤兑道:“侯夫人是一番好意,还不知道乡君会不会领受?”
  “长者赐,不敢辞。”芸娘掩口笑了起来,道:“乡君看不起我们两人,难道连侯夫人都不放在眼中了?”
  那管事媳妇袖着手,道:“侯夫人说了,先苦后甜。这碗粥,是用黄莲熬制,吩咐我看着乡君喝下,方回去复命。”
  黄莲粥?
  看来崔晟的母亲,对方慕笛极为不喜。
  这也难怪,自打方慕笛出现后,崔晟做下的事一件比一件惊世骇俗。往日崔晟也会时不时的闹出事来,但不会在一个人身上纠缠这么久。
  这事实,阖府皆知,方慕笛还没进门,就凭空惹下了不少怨恨。对她的这些不满,最终都到了侯夫人的耳朵里。
  再加上崔晟用平妻之礼娶她进门,婚后她回乡君府居住这等等因素加到一起,都令侯夫人对这个未曾谋面的人充满了厌恶。
  明日方慕笛就要回去乡君府,侯夫人此时命人端来一碗黄莲粥,正是要给她一个下马威。
  管事媳妇此言一出,房中的人都拿眼盯着方慕笛。侯夫人的赏,难道她真敢拒绝?
  方慕笛心头发苦,话都说得这般明白,她若是不喝,恐怕转眼间就会传出乡君目无尊长,狂妄自大的话来。
  “给我。”她轻声道。
  “姑娘。”嫣红眼中尽是担心。
  方慕笛轻轻摇头,朝她伸出了手。事已至此,不管这黄莲粥是真是假,她也只能捏着鼻子喝下去。
  既是侯夫人命人送来,总不会要了自己的性命。
  粥甫一入口,方慕笛就差点吐出来。这,实在是太苦了些,还夹杂着一股子腥味!与其说是黄莲粥,不如说是黄莲水更恰当,比她曾经喝过的药都要苦上百倍,难以下咽。
  但有娇儿和芸娘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压抑住了要吐出来的冲动,勉力喝了下去。
  “谢过侯夫人赏赐,余下的容我慢慢喝完。”方慕笛道。
  那管事媳妇摇头,道:“还请乡君见谅,婢子不敢违背侯夫人命令。”
  方慕笛白了脸,喝了第一口,她敢肯定这粥里不止是有黄莲这么简单。侯夫人或许只是想让她知趣,但这碗粥从厨房到这里,可动手脚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她用丝帕擦了擦嘴,默然不语,心头暗自思忖着对策。
  就在此时,门外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她之前见过一面的初雪出现在眼前。她的额头渗出了汗水,显然方才走的很急。在她身后,还跟着一个面容严肃的嬷嬷。
  娇儿和芸娘一惊,忙起身道:“见过唐嬷嬷。”
  唐嬷嬷耷拉着眼皮,连半个眼风都没有给她们,沉声道:“师太命我来给乡君送贺礼。你们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退下。”
  两人应了,脚下却迟迟不动。尤其是芸娘,那碗黄莲粥费了她多少的周折功夫,没看见方慕笛都给喝了,她怎么甘心。
  那管事媳妇道:“婢子奉了侯夫人的命,前来赏粥。”
  唐嬷嬷瞥了她一眼,道:“既然已经送到,你可以走了。”静和是归诚候嫡亲的妹妹,唐嬷嬷的资历高,侯夫人身边的管事媳妇还不被她放在眼底。
  几人只得讪讪退下,初雪忙关了房门,走到方慕笛跟前蹲身道:“婢子来迟,还请主子恕罪。”她是崔晟派到方慕笛身边的人,但今日却被人绊住了脚。

  ☆、第三百四十三章 不宜见血

  唐嬷嬷快步走到方慕笛跟前,看着她问道:“可知道我?”
  方慕笛点点头道:“知道,书儿跟我提起过。”
  “喝了多少?”唐嬷嬷端过那碗黄莲粥,凑到鼻端仔细的嗅着。
  嫣红禀道:“不多,就喝了一口。”
  “这个粥,”唐嬷嬷面色发沉地将粥碗放在桌上,冷声道:“用心歹毒!幸好你够小心,只喝了一口。”
  看见她的面色,饶是方慕笛心头早有准备,也吃了一惊,问道:“可有什么问题?”
  唐嬷嬷吩咐初雪,道:“你去找小侯爷,乡君不能再留在这里,立即返回乡君府。”初雪领命而去后,她才缓和了面色看向方慕笛,道:“粥里加了能令女人绝育的药,分量很足。”
  “那……可如何是好?”嫣红惊得一张脸刷白,子嗣对任何一个女人而言,都是至关重要之事。再怎么年轻美貌,若不能留下一男半女,待年老色衰之际,还会有什么依靠。
  更何况,方慕笛只是一个良妾,根基太过薄弱,一身都系于崔晟一人而已。
  听了唐嬷嬷的话,方慕笛却不甚在意。因为从小的成长环境,亲身体会过父亲方柘的不负责任,兄长方孰才的没出息,她原本就没有把希望放在男人身上。
  如今她有了乡君的名分,就能保障到她和胡姨娘的基本生活。她的要求很低,对锦衣玉食更没什么渴望。如果可以,她宁愿自梳了头独立女户,根本不愿嫁给崔晟做妾。
  没有子嗣而已,在她心头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她这样想,她身边的人却不这样想。眼下当务之急,是要找大夫来替她诊治驱毒。虽说只喝了一口,但对身体的影响谁也不清楚。
  唐嬷嬷是受了静和的吩咐,自然很重视此事。
  不得不说,崔晟骨子里将世俗规矩不放在眼里的桀骜,和静和如出一辙。也只有静和手下的心腹嬷嬷,才敢做出这个将方慕笛立刻送回乡君府的决定,丝毫不惧侯夫人的不悦。
  “不,”方慕笛想了想,拒绝道:“侯夫人原本就不喜我,我要是就这样走了,恐怕她更厌恶于我。”
  “你不走,难道她就会喜欢你?”唐嬷嬷反驳,看了一眼嫣红,道:“别傻站着,替你家姑娘收拾一下。这些细软拣要紧的收了,其余的我量她们也不敢克扣。”
  她言之有理,方慕笛也就不再反对,嫣红手脚麻利地收拾起她的妆奁匣子来。
  过了约莫两刻钟的功夫,初雪进房禀道:“主子,马车已经在二门处候着,我们这就走。小侯爷说了,他处理完这件事就来。”
  唐嬷嬷点点头,道:“路上小心些。”她还要留在这里,看住这碗粥。
  当夜,归诚候府里鸡飞狗跳。
  崔晟的脸色,比那锅底还黑,他看着跪在面前的芸娘和娇儿两人,道:“是不是觉得,爷的话可以不当回事?”
  原本是他大好的日子,京里他交好的那些纨绔都来给他道贺,庆祝他终于抱得美人归。他喝得半醉,心里美滋滋的想着新房里那个等着他的美人儿,结果就给他来了这么一出。
  侯夫人坐在主位上,沉声道:“你也别问她们,那碗粥是我让人端去的。怎么,为娘还不能赏你妾室一碗粥?”
  郑氏姿态娴雅地坐在椅子上,淡淡道:“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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