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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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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清留下的这医案,阿珩在琢磨蛊的时候也有了类似的想法:蛊是否就是寄生虫的一种?
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大部分蛊是可以如此理解的,既如此,那也就能解决了。寄生虫嘛,实在配不出解药,拿刀子也能取出来。
或许是猜到了阿珩是怎么个解决自己种的蛊的,差不离用了最为特殊的一种蛊:噬心蛊。
蛊潜伏在心脏里,差不离就不信阿珩还能把心脏给剖开来从而取出虫子。诚然,这招够绝,若是用在旁人身上,那人再奇葩也得认栽,然阿珩。。。。。。她剖开胸腔检查心脏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熟门熟路。
不过,自己下刀子剖心脏多少有点下不去手,毕竟——
“我也怕疼啊。”阿珩轻语,心脏不比别的地方,一个不慎,真的会死人呐。
对此,菖蒲眼泪一个劲的往下流。
“您怕疼,我也怕手抖啊,您找师公不成吗?”这要是有个疏忽,她会害死阿珩的。
“我也想啊,可我前些日子才把他给得罪了,若是寻他,他取出一只蛊,又往我心脏里再塞两只蛊怎么办?”将心比心,阿珩觉得:自己尚且会如此报复打击,何况心眼更小的苍凛。
不会死=生不如死。
菖蒲:“。。。。。。”师父您迟早把自个给作死。
“菖蒲,你就放心大胆的动刀子,师父相信你。”阿珩对菖蒲一脸诚挚的道,三年里解剖了一千多具尸体,这还没练出来,为师明儿就把你给活剖了。
不知道阿珩心里后半句的菖蒲见阿珩如此信任,顿时将小胸脯挺得直直的。“菖蒲一定不会让师父有事。”
对于阿珩的选择,苍凛很是讶异。“你真不要我帮忙?”
阿珩反问:“你可会报复我?”
“不会。”才怪!
阿珩瞧了苍凛好一会,还是觉得找菖蒲更靠谱些。
“菖蒲虽不会给你下蛊下毒,可她的刀工并未炉火纯青。”
“这才学了多久,很正常。”
“你只用了一年。”
“可我一年里解剖了近万具尸体。”这也多亏了几年前的大疫,到处都是尸体,完全不用发愁尸源,尸源多得让她在将刀工练得炉火纯青之余还炼出了一种蛊,究其根本,素材太丰富了。
苍凛闻言,轻叹:“你可真不像清的孩子。”他虽见过清,却听说过清的事迹,讲真的,那真是个好人,好得都不像羲和氏的苗裔。自九州帝国倾塌,羲和氏没落后,艰难的环境逼得羲和氏苗裔一个接一个的发疯,如他,如阿珩,唯独清那样的,已有千年不曾出现。
阿珩道:“我像你。”一对儿疯子。
苍凛闻言很高兴的点头。“你是我的后代,很正常。”虽非直系子孙,可同为羲和氏苗裔,说阿珩是他的后代,也是可以的,反正都是同族。
阿珩:“。。。。。。”正常个鬼,她可一点都不和这个泯灭人性的家伙像,尽管他们也是真的很像。
仍旧在药王谷做客的载:“。。。。。。”他大概明白为何短短六年,昔年那个苍白阴郁且内向的女孩是怎么变成今日这番模样的了。
载仍记得初见阿珩时的情况,那是捭阖1328年。
齐武王死后,齐威王诛杀众公子,公子旦反应虽快,却还是没赶上齐威王,只能堪堪保住一家老小的命,被流放北境。数年下来,公子旦也重新在北境建立起了自己的势力,这也不难。他早年多次北伐,山海原有小半是他打下的,人脉还在,想要重新站起来也很容易,充其量就是日子没以前那么奢华了,不过他也不挑,活着就好。
公子旦很安于现实,心情好,身体自然也好,时常出门狩猎,那一年他出门狩猎没多久就回来了。
“我在外头见到了自己的刎颈之交,把库房里的好药材都取出来,那家伙也真是的,孩子都那般模样了,竟也不来寻我。”
公子旦的关心是真切的,真切得让载很是惊讶,他可从未见公子旦如此模样,公子旦素来都是淡淡的,便是至亲骨肉,虽然尽责尽心,可实际上,他也鲜少流露出别的情绪。出于好奇,载提出一同去探望世交长辈,对此公子旦没拒绝,痛快的带上了他。
彼时清在北境呆了已有不少时日,北境环境虽艰苦,但这地方的药材极多,且药效也比别的地方好,加上天寒地冻,伤口不易感染,很适合他为阿珩治疗。因此清在雁鸣山脚下的一个地方开了一家医馆,为人诊病不收金钱,只收各种野生药材。
载到的时候,清正趁着天气好在院子里晒药材,整个院子里全是药材,尤以人参为甚,有两成是人参,密密麻麻的铺了两张草席,全是数十年甚至百年的好参。院子的一角还煮着一罐药,药虽只一罐,整个医院里却全是药味,极浓郁,令得载一进门就忍不住皱眉。
公子旦倒没感觉,他认识清那么多年,只要是见到清,肯定能闻到药味,尽管如今这药味确实浓了点,但想想屋里的病人,也很正常。
见公子旦来了,清愣了下,对公子旦:“我手头这点事还没忙完,你自己找地方坐一下,若是饿了,灶里还蒸着吃食。”
公子旦一点都没将自己客人,径自去灶里取了吃食。“我去瞧瞧阿珩。”
清闻言忍不住叮嘱了句:“她心情不太好,你别刺激她。”武将多粗心,哪怕公子旦无心,可能随便一句话就刺激到人了,清倒不担心自己女儿被刺激出什么问题来,他只担心公子旦可能出事。
女儿生的太凶残,当爹的真心累。
清都不知道自己与夫人心底纯良的两个人怎么就会基因突变成这样。(作者:清,你丫真的了解你的夫人吗?眼见不一定为实啊。)
公子旦没将清的话太当回事,一个孩子而已,再凶残又能凶残到哪去?
公子旦去看孩子,载自然也跟着,他也好奇,听公子旦曾说过,清自己虽然生的不怎么样,但她的妻子却是生的极美,倾国倾城。那样一个美人,生的孩子想来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想像有多丰满,现实有多骨感。载头回对这十个字有如此深切的认知。
阿珩的容貌辨识度极高,多族混血,雪肤、轮廓分明。。。。。。与中原华族区别较大,太容易分辨。可她不美,奄奄一息的躺在榻上,身上缠满了包扎用的白布,小脸苍白似鬼,眸子哪怕病重也没黯下来多少,仍旧亮得慎人。
载脱口:“鬼啊!”
公子旦一巴掌拍在孙子的脑袋上让孙子闭嘴,虽然他也觉得阿珩着实给人以白日见鬼的感觉,但也不能这么直接的说出口。
公子旦反应很快,但还是迟了点,阿珩已经听到了,并且将漆黑冰冷不带半点波澜的眸光挪了过来。
清,你女儿的眼睛咋比你的还慎人?
公子旦解释道:“阿珩你别在意啊,我这孙子就是没长脑子,不会说人话。”
阿珩没吭声,一来是不想说,二来是说不了,搁任何一个人大半年没说话都很难再流畅的说话。
公子旦也没在意,他以为阿珩是哑巴。
公子旦好耐心的陪着阿珩聊了好一会,劝阿珩放宽心,清的医术那么好,肯定能治好她。。。。。。一番话足足说了半个时辰。反倒是载,没一盏茶便受不了的出去了,公子旦虽不悦,却也不好丢下阿珩追出去。虽然阿珩一直不吭声,可他看得出来,阿珩在认真听,他若是如此跑出去,很是失礼。
最重要的是,这孩子天天趟屋子里也不知有多无聊,将心比心,公子旦觉得,若是让他这么躺着,且一趟就是一年半载,他宁可去死。难得有个人陪自己说话,不管说的是什么,想来都会很高兴,尽管他在阿珩的脸上就没看出半点喜悦之色来。
谈话的结束是因为清将药材处理好了,并端了阿珩要服的药进屋。阿珩每隔一个时辰就要服药,一天十二碗,一碗都不能落下。
药端来,阿珩麻木的将汤药一饮而尽,苦得要命的汤药仿佛在她看来一点味道也没有。很久以后公子旦才知道,阿珩还真的是一点味道都没吃出来,此时的阿珩已然失去了味觉。
给阿珩饮了药,清这才有空与老友叙旧,载作陪,不过前者饮酒吃肉,后者在一边看着。之前的事公子旦还记着呢,因此一脱身就把臭小子抓起来教训了一顿。
“你孩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怎么?”全是都缠着白布?总不能是全身都伤着了吧?“还有你夫人呢?怎么不在?”公子旦倒没想过清的夫人已经不在了,这对夫妻虽然看上去差不了几岁,实则是真正的老夫少妻,差了二十多岁。清都还没死,那个年轻的夫人又怎可能先走一步?
“她已过世。”清黯然道:“是夫人以前的仇家做的,不过已经解决了。”
“解决了?如何解决的?”
“我用了点药,加上摄魂术让那人发了疯,一夜之间屠尽了自己的妻妾与儿孙,那人清醒后便自刎了。”
公子旦:“。。。。。。”多年不见,老友凶残依旧。“阿珩的伤也是那人做的?”
“是另一人,不过阿珩自己报复回去了。”
公子旦呵呵着饮了一口酒,原来不仅老友凶残如故,生的孩子也是一般凶残。
总体而言,他乡遇故知,相谈甚欢。自然,不包括载,他对阿珩是一点好感都没有,而在两个故知杯盘狼藉之后对阿珩的厌恶更是达到了极致。原因?自然是他中毒了,下毒之人就不用说了。
清饮多了,一时兴起给载诊了脉,瞧瞧这孩子身子骨如何,毕竟突然从富贵乡被流放到北境来,多少会有些吃不消,从而埋下隐患。若是诊出来了,便趁早解决,公子旦的孙子辈目前就这一个还活着,别的孩子都没抗住这北荒的苦寒夭折,可不能让他这最后的孙辈也出问题。结果。。。。。。隐患没诊出来,毒倒是诊出来了。
这毒应是刚中的,还不重,而这里会给人下毒的就一个——阿珩。
对于阿珩的这个习性,清已然濒临发疯,原以为离开了离国,噩梦便已结束,谁知梦魇从未散去。阿珩与差不离交手半年,将离王给整得生不如死,为此失去了健康,却也不是一无所获,本就在毒术方面有天赋的她在汲取了与差不离交手时学得的知识后毒术突飞猛进。。。。。。有时便是清都解不了她下的毒。
清的从柴堆里寻了一根砍了没多久的树枝,想了下,又换了跟拇指粗的,犹豫了下,再换了一根儿臂粗的,掂量了下,估摸着不错了便往屋里走。喝得醉眼朦胧的公子旦原是疑惑的看着清在那寻树枝,如今一见,登时下了一条,酒随着冷汗出来了一半。“清你干嘛去?”
清没回答,而是拎着棍子进了屋里。
见了清的模样,阿珩抬眸瞧了一眼,眸色仍旧无波无澜。“挺、挺。。。。。。粗的,想、想。。。。。。打、打、死。。。。。我?”
阿珩说话有些结巴,却不是被吓的,而是太久没说话导致的,但清还是听明白了,瞧了瞧棍子的粗细,又瞧了瞧阿珩遍体鳞伤的模样,好吧,是有点粗,可能打死人。于是跑出去换回了拇指粗的,阿珩瞧了一眼,仍旧一个意思:还是会死人。
清又换了最开始的那一根。“这根打不死人。”
“会、疼。。。。。。”
清气结,想揍孩子,树枝抄了起来,半晌下不去手,最后狠狠抽在了自己的身上,力道之重,衣衫破裂,皮开肉绽。
一下,又一下,清的身上很快便满是伤口。
阿珩不由呆住,想阻止却起不来,她已经瘫痪了。“你、你、干什么?”
清怒道:“我舍不得打你,可我舍得打我自己,你再这么疯下去,我就打死我自己,到时候看你高不高兴。”
原本还迷糊着的公子旦见了,不由噗嗤一笑,哪有这么威胁孩子的?
阿珩皱眉:“他、骂、我、是、鬼!”
清反问:“你如今的模样不像鬼?可需要我给你找面镜子?”
阿珩:“。。。。。。”就算如此,阿父你有必要如此刺激我吗?
阿珩最后还是给载解了毒,清也趁此机会将屋里所有的药材都给撤走了,连根干草都没留。
经此一事,阿珩总算不闹腾了,乖乖养病。清熬尽了心血,总归是将她被敲碎的骨头一块块拼回并接正,接下来只要好好调理与运动,过个十年八载,定能恢复如初。但清却没机会看到那一日了,没日没夜的熬,虽治好了女儿,却也熬干了他的身体,在阿珩站起来之前他便倒下了。
有生之年,载第一次看到清这般奇葩的父亲,临终遗言竟是那般的与众不同。
“阿珩,我为你定制了三条戒律,你若能遵守,想来一生无忧。”
“您、您、尽管、说。”
“不杀生、不贪生、不见死不救、”
载很清楚的看到,清每说一条,阿珩的脸色就黑一分,到了最后已然黑成锅底,若病榻上躺着的不是阿珩她亲爹,只怕一把□□早已送其归西。
清淡淡的瞧着脸色难看的女儿:“你不愿满足为父的临终遗愿?希望为父死不瞑目?”
阿珩咬紧了牙根,咬得牙根都渗出了血,一嘴的血腥味,一字一顿的道:“怎、会?”
“那便立誓。”
阿珩举起一手,竖起三根手指。“我苏珩今日立誓,此生此世,定不再杀生,不贪生,不见死不救。若违此誓,便让我不得好死。”
清纠正道:“阿子若违此誓,便让为父永堕地狱。”
阿珩怒瞪清。
清坚持的道:“说。”
阿珩生生咬碎了一颗银牙。“我不。”
清被气着了。
“谁也说不准未来会发生何事,说不准我就意外杀人了呢?”
清险些被气得立马下黄泉:“说来说去,你还是想要杀人。”
阿珩咬着牙思索了下。“若违此誓,便叫死后永远见不到您与阿母,一家永不得团聚。如此可好?”
清显然不太满意,然瞧着阿珩固执的模样,也只得妥协。“可。”
可字话音未落清便已然咽气,显然,之前这位父亲便该离去了,却因为要看到阿珩立完誓才肯走而死不咽气。
☆、第三章出谷
生手开刀有风险,需谨慎。
短短十个字,很能概括阿珩受到的教训。别误会,她没死,却也伤得不轻,她的心脏本就有一定的问题,这是先天的。清当年之所以会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心力耗尽。
羲和氏的体质几乎能愈合一切伤害,却不包括先天带来的问题,先天的问题被认可为身体的一部分,羲和氏的体质基本不起作用。
同样是取蛊虫,若是苍凛来,绝不会让阿珩的心脏为此增加一分的负担,但菖蒲,终究差了些,但阿珩也没得挑,若是让苍凛动刀,肯定会被多塞几只蛊。
躺在竹榻上,阿珩慢悠悠的饮着三七服侍的鱼汤,被两岁的孩子服侍汤药,感觉不咋的,一勺汤有一半喂了衣服,对于一个洁癖,且是洁癖严重的阿珩而言,到现在还没将孩子给踢飞,大半是考虑对方到底是自己儿子的份上;小半则是着实没那个气力,心口刚被动了刀子,伤口尚未完全愈合,动作过大就会开裂。
“阿母,你快点好起来啊。”
阿珩反问:“我很不好?”她觉得自己好极了。
三七指了指自己的脸。“白得吓人。”本来就够苍白了,如今更苍白了,不用化妆就可以扮演女鬼吓人。
阿珩:“。。。。。。”自己像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至于这么提醒她吗?
天天鱼汤伺候着,阿珩恢复得很快,不过三五日,胸口的伤疤便愈合如初了,伤口一好,阿珩也顾不上元气尚未养回来便向苍凛通知了打算出谷养孩子的意愿。
药王谷真心不适合养孩子,再被苍凛毁人不倦的□□下去,人孩子迟早变成人类社会的一颗毒瘤,还是剧毒无比的那种。
“谷里有仆从,你如今也能自己站起来了,生活自理并不是问题,我离开一段时间也不影响什么。”
苍凛问:“那你打算去哪个国家?”
中原有国上千,中原之外,国族更无数,可以去的地方太多了,但比较起来,文明最发达的也就那么几个地方,中原、蜀地、东夷,东夷太远,且是人族与非人族交战、混居的地方,很乱,比药王谷更不适合养孩子;蜀国闭塞,无战乱,倒也适合,然路途遥远,近万里路程,三七根本吃不消。如此便只剩下中原了,可中原,唐、睢、青、离、齐都被她给得罪了,而这几个国家已然包括了中原大半的一流国家。
对于这个弟子,苍凛真真是极满意的,不仅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同类,更因为对方很有望破了自己的记录:举世皆敌。
阿珩道:“辰国。”
苍凛挑了挑灰白而长的眉毛:“那个国家是诸国中最崇尚法治的国度,你受得了?”
捭阖时代,百家争鸣,每个国家治国的道路都不同,可总的来说,大同小异。除了辰国,这是一个绝对法治的国家,何为绝对法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以及严刑峻法。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早些年变法时,一位辰王的太子反对,还以身试法的捣乱,想看看主持变法的云氏能把他怎么着,结果可想而知。。。。。。他被云氏依法处以劓刑,一个没了鼻子的太子,他还能继续当太子吗?还能继承王位吗?那位太子最后的结果完全不用去查史册。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固然极好,可辰律里长篇累牍的五刑与连坐,莫说阿珩这样的,便是寻常人都有点吃不消。因此听了苍凛的问题,阿珩抿了抿唇。“我在辰国没仇家,不至于犯法。”云洛什么的,阿珩相信他不会找自己麻烦,这世上若还有人能治好他,非她莫可。
“我走后,你看着点载。”
“这谷里能有什么值得他费心的?”苍凛不以为意。
阿珩抬手一指谷中的一面崖壁,有上百工匠在崖壁上开凿着,开采玉料,以及。。。。。。在里头修建神庙。前者还好,后者,阿珩是真觉得苍凛有病,你一个跟人族公敌没什么区别的家伙居然要修建一座位于山腹玉矿里的神庙,你有是多闲?话说回来,师父您老人家真的信仰神?我怎就觉得你更想将神给解剖看看构造如何?
虽然苍凛有病,但旁的人却是没病,这座山谷里的玉矿储量之丰富,不亚于璧山玉,且这里还有一条金矿,脑子正常的人都会眼红。
苍凛浅笑:“你觉得,没雪豹带路,谁找得到这里?开采矿脉可需要不少人手。”
阿珩一想也是,谷里的这几百工匠还是她这几年陆陆续续带进来的,而就这么一点人也是因为后勤艰难,几百人吃喝都得从谷外获取,不是一般的难办。至于开凿出一条通道来,阿珩也想过,然一来自己与苍凛仇家太多,二来,这里与雪山外的地方有五六百里的路程,这五六百里的路程里,雪山绵延起伏。。。。。。工程量比起修建一座帝陵只多不少。
阿珩问:“过年时我会回来看你,你可有需要我带的东西?”
“送我两颗人头即可。”
阿珩:“。。。。。。”老娘是救死扶伤的医者,不是杀人魔。
苍凛道:“在你之前,我有三个弟子。”
阿珩闻言,道:“我之前可能碰上一个了。”
“差不离还是泽漆。”
还真是师兄啊。“差不离。”
“他是你大师兄。”
“你让我带的两颗人头莫不是。。。。。。”
“差不离与泽漆的。”
“呃,我记得很早就跟你说过,我立过誓,这一生都不会再杀人的。”
“别人自尽不等于你杀人。”
思维如此清新脱俗,师父我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师徒啊。
“我可否问一下你们什么仇什么恨?”阿珩忍不住问,以苍凛的风格,徒弟想杀了师父,那很正常,可师父想杀弟子,怎么都不正常。
“你曾问我,缘何沦落于这座山谷,终生不得出。”
阿珩点头,这事她还记得。“不就是你掉下来时摔进了冰池里泡了数日才醒,冰寒入髓,脊椎废了一半,瘫了,也需要炎池驱寒,便始终不得出。”
“那你可知是谁令我掉下来的?”
阿珩讶异不已:“不是你自己跳下来的?”
苍凛:“。。。。。。”你哪只眼睛看老子想不开了?
阿珩真诚的弥补自己的口误:“我一直以为,以你的本事,没人能将你从悬崖上丢下来。”
虽有夸赞的嫌疑,却也没太夸张,以苍凛的本事,这世上还真没几人能将他如何。
“我也不曾想到他们竟会背叛我。”
背叛你怎么了?背叛你太正常了,就你干的事,我也想砍死你啊,阿珩心说,不过也只是在心里说说,真说出口准得悲剧。
苍凛冷冷瞧了阿珩一眼。“我知你想什么,他们若真杀了我,我也不会怪他们,毕竟,我也杀了你的师祖,你的师祖杀了我的师祖,而我的师祖也杀他的师父。。。。。。”
阿珩:“。。。。。。”所以下克上是咱们的传统吗?那日后我会不会把你也给杀了?可能性好像很大,毕竟,师父您老人家对我做过的事。。。。。。换谁都想砍死你。
苍凛并未理会阿珩想什么,而是继续道:“我所怪的是他们害我残疾。”
阿珩劝解道:“好死不如赖活。”
苍凛似笑非笑:“你觉得活着比死了好?”
阿珩坦诚道:“自然是死亡美好,亘古的死亡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事情。我刚才,不是依着正常人的思维劝您吗?您要想不开,我以后跟谁学医啊?”
如此不孝弟子,换了别个即便不清理门户也要逐出师门,不过苍凛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既如此,你便送你的两位师兄去尝尝这世间亘古的美好吧。”
我觉得死亡是世间最亘古的美好,可别人不这么觉得啊。汝之蜜糖,彼之□□。
阿珩呵呵了下,果断祸水东引:“不是有三个弟子吗?还有一个呢?既然不曾背叛你,你不如找它去。”
“你说青苔啊,她自刖双足,被我驱逐了师门,后来,听说是死了。”说这话时,苍凛极为感慨的瞧着阿珩的脸。
阿珩:“。。。。。。”呵呵,所以咱们师门目前为止就没一个人善终的吗?
阿珩虽不言,苍凛却直勾勾的瞧着她,许久,阿珩终是投降:“若是再见,我尽量帮你想想办法看能否让你的两个弟子自尽。”
“必须。”
“尽量,你也知能从你手里活下来的人,哪个不是心理素质顶好的?基本不存在自尽的可能。”想了想,阿珩又补了一句:“我除外。”
苍凛一想也是,除了阿珩这个三观有别常理的家伙,真没几个人会觉得死亡是亘古的美好,并且渴望死亡的。“那不知徒儿你打算何时自尽?”
阿珩闻言不由流露出了期待之色:“三七长大成人,医书整理成册,将治疗天花的法子流传下去,我便无甚牵挂,可以走了。”
苍凛:“。。。。。。”徒儿你还真的想自尽啊。
有了决定,也通知了苍凛,阿珩再通知了载一声便带着儿子和弟子走人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带了不少,主要是药膳药茶所需的材料,阿珩习惯了这些,为了避免离开谷里就没得吃了,每次出门都会大包小包的带上许多。
药王聚里有阿珩专门打造的豪华马车,真的是豪华,骏马拉的与其说是车,倒不如说是房子,规模大,东西也多,足足用了四头雪豹与一头剑齿虎才拉得动。
为何用虎豹拉车?这不是生人勿近吗?
阿珩也不想,可那么大的马车,没八匹马拉不动,而在人族的舆服制度里,只有君王才有资格八马拉车,贵族也不过是四马,庶人则是一马,想要四也可以,却不能用马,只能用牛或驴,反正不能用马。阿珩琢磨了下,好像没说不能用虎豹拉车啊,那我就用虎豹了。
东西放好,阿珩抱着圆滚滚的儿子打算睡个几天几夜。
从牧云原去辰都洛邑真心遥远,直线距离就有一千六百余里,而真走起来是绝不可能走直线的,燕环山、玉龙山。。。。。。这条直线的路上群山起伏,而北地的山都极高,真走直线,非得走明年去不可。
阿珩定的路线是先陆路,再水路。
乘车从药王聚走到潼水,沿着潼水走到下游坐船。而潼水是白水的支流,乘船可顺流进入白水,到了白水后可转道白洛渠进入洛水。
白洛渠是去年才完工的水利工程,非常庞大,前后动用了四十余万民夫,畜力更是不计其数,耗时十五载才得以竣工。为了此工事,不算去年的牧云原之战,尚武好战的辰国长达十五年不曾主动对外用兵。
虽然白洛渠不是一般的劳民伤财,但不可否认,它还真的挺有用的。
引玉龙雪山之水入白水与洛水流域,日后是不用担心这两片区域干旱了,最重要的是,交通便利多了。
原本的路线应该是从白水进入云水,再从云水进洛水,最后抵达洛邑,如今走白洛渠,根本不用绕弯,直线抵达洛邑,不知省了多少事。
阿珩要坐船很容易,就是不方便带着虎豹,砸了重金也没人敢带,最后还是给人喂了一枚丸药才肯载人。瞧得三七眼睛一亮,原来还可以这样啊。
阿珩:“。。。。。。”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
并不是所有河段都可以行舟的,有的河段极湍急,有的河段极浅,不适合载舟,庆幸的是,这样的河段主要在潼水与白水上游。白水中下游与白洛渠的水利弄得极好,到处都能行船。至于上有不能行船的地方,也不是问题,阿珩是专门选了日子出发的,暮冬之月下旬。
这个月份北地天寒地冻,江河湖泊被厚厚的冰层覆盖,在上头行军都不是问题,何况一辆大车。到了白水中游时已然是孟春之月中旬,冰消雪融,正在行船的好时间。
☆、第四章洛邑
捭阖1338年,牧云原。
云洛在这片高原上已有一年,战事结束也有半年,牧云原上一座新城正在冉冉升起。
云洛与公子高签订的条约里什么内容都有,唯独没有割地这一项,并非他有同情心,体谅齐王刚登基就割让城池给敌国丢人丢到家,而是他提了另一个条件:通商。
齐国牛马充裕,云洛瞧得眼红,可抢的话,一时半会也消化不了,只得退而求其次,通商。
通商必须选在两国交界处,齐国与辰国交界的地方目前就两个,一个是九陵原,另一个是牧云原,九陵原是典型的兵家必争之地,一直在齐国与辰国的手里换来换去,三年前才被齐国从辰国的手里夺去。云洛若是在九陵原通商,齐王登基后第一件事就该是撕毁盟约,因而云洛选了牧云原。
通商需要建立榷场,云洛大手笔的改成建城了。
与齐国的对峙,一时半会结束不了,这牧云原需要一直屯兵,可关隘又掌控在齐国的手里,于辰国太不利,那么就在这高原之上修建一座关隘好了,随便通商,一举两得。
为了这座城,云洛连王城的事都给抛下了,任辰王在王城蹦跶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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