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第17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险些被激怒,气的柳眉倒竖,脸上的红云很快散去,她眼珠子一转,笑吟吟地趴在他赤裸的胸膛上。“骑马狩猎要花费不少体力,我还想跟你分个胜负呢,今晚你多少节制些,免得明日猎物太少了,再怪到我头上来,说我胜之不武。”

    龙厉攫住她的下巴,薄唇几乎贴了上去,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这幅古灵精怪的模样。“不如我们打个赌,今晚爷跟你玩到天亮,明日打到的猎物还能比你多,你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话音未落,再度掀开被子,试图把已经躲到被窝里的光溜溜的人儿再拉出来重新宠幸一番,秦长安用力压着被子,两人相持不下,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神色透着欲言又止。

    “有条件?”他嗓音一沉,在床第之间,秦长安很少摆出这幅姿态,让他有得看没得吃。

    “所有人都以为你在路上被人袭击,眼睛受伤,算算时日也该休养好了,我们到底什么时候准备返京?”

    他懒洋洋地靠在床头,一手揽住她圆润的肩膀,发泄过一回的身体蕴藏着蠢蠢欲动的活力,似笑非笑地问道。“在担心谁?”

    “蒋皇后该生了吧,我让人搜罗的消息还在路上,但总是心头不安……”

    他眯了眯危险的双眸:“为什么独独放心不下蒋皇后?”

    “每回看着蒋皇后,我就觉得皇后这个位子真是没劲,若她对皇上没有期待和感情也就算了,楚白霜又得了多年先机,她在宫里守了这么多年,除了守住了凤位,几乎没有一日是为她自己活的。”她抓住他的胳膊,正色道。

    “蒋思荷能不能守住皇后的位置,才过了短短五年,言之过早了。”唇抿成一条冷硬直线之前,他的脸上似乎闪过一道冷笑。

    她直觉有些不对劲,五指一收,将他的左臂抓的更牢。“楚白霜成了贵人,而且被禁足了,不就跟被打入冷宫没两样?”

    “皇兄终究还是给她留了一条退路,这便是我们兄弟之间最大的不同,他对女人太宽容,太多情,最终只会作茧自缚。”他麻木不仁地冷嗤。

第四卷 情比金坚 028 送上门的宝物

    

    秦长安一时之间无言以对,龙厉当真是个不服从世俗和礼教的男人,若是把他惹急了,就算对方是女人,他也绝不会轻饶。换言之,若是楚白霜是他的女人,敢在背地里作怪,他是否早就赐下一条白绫了?

    “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了?”

    “是。”他回答的不假思索,原本打算结束欢爱过后,再告诉她,免得坏了他们小夫妻的兴致。他可没有太多恻隐之心,至于皇帝后宫起火,他管不了也不想管,毕竟皇家子嗣艰难这件事,操心的人不该是他。

    “京城来消息了?皇后不会是生了吧,若是已经生了,那可是早产,不太妙啊。”

    她的眉眼之间再无一丝欢爱过后的懒怠和倦意,不免紧张起来。

    她跟蒋思荷身处两地,唯一的希望,便是蒋皇后可以顺利产子,皇帝看在皇子的份上,能跟蒋皇后亲近恩爱,而不是跟过去一样,一次又一次地给蒋思荷希望,又亲自一次又一次地将蒋思荷打入无情绝望的地狱。

    “皇后的确生了。”龙厉下颚一点。“是个皇子。”

    秦长安心中咯噔一声,若是个皇子,倒是皆大欢喜,不过离得这么近,龙厉脸上的表情却又很不像是那回事。

    不等她追问,龙厉转过脸来,大手落上她光滑的美背,上下抚摸着,面无表情地说道。“但是皇子生来有残缺,是个小瞎子。”

    眉头瞬间凝成一团,若是后天失明,兴许还有挽救的机会,但生来就看不到,就算华佗再世,也不见得可以让皇子看到一天的光明。

    心情顿时无比沉重,靠在他的肩膀上,她不知该说什么,医者见惯了生死离别,这世上有人生来多病,有人生来残疾,不管身份高贵卑微,不管富有贫穷,这或许是唯一一项不受控制全看运气的规则。

    而身为医者,能救不少人,但即便被称为神医,终究也不是神仙,也会有束手无策的时候。

    即便还未亲眼看到皇子,秦长安忍不住为他心疼,甚至觉得这位皇子前路堪忧,有些可怜。

    龙厉无声叹了口气,他应该再把此事压个几天,他不甚了解秦长安跟蒋思荷之间的关系,毕竟用男人的角度,蒋思荷不太得人缘,但是秦长安却是真心为蒋思荷着想。

    “三郎,我们早些回京吧,蒋皇后生下一个身患残疾的皇子,此事不简单。”

    “长安,就算你回去了又如何?就算没有这个瞎眼的皇子,他们之间也早就有了很多问题。”他的语气极为疏离冷淡,仿佛是在谈论陌生人的事情,指节缠绕这她柔软的发丝,一圈一圈,眉目间却是一派兴致盎然。“多年前,皇兄之所以会娶蒋思荷,就只是看中蒋思荷的身份,他们本就没那么多的缘分,只能当半路夫妻也不稀奇。”

    深知男人骨子里的冷血,她当然不奢望龙厉会好心地管皇帝的家务事,但是听他说的这么稀疏平常,她的心里竟然有些不是滋味。

    “一国之君,旁边从来不缺女人,争先恐后想要为他生儿育女的也多的是,本王能想象的出来,最近皇兄的脸色很难看。”他说的轻描淡写,甚至还有些幸灾乐祸。

    秦长安皱了皱眉头,对于他与生俱来的劣性,她或许应该跟他一样置身事外,袖手旁观,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或许才更像是他龙厉的女人,一样的坏,一样的冷血。

    “你能治病,却治不了夫妻之间的恶疾。”他言有所指,按住她的手骨,把她的手拉到自己腰际摩挲着,他用一种意味不明的口吻谈论着这个沉重话题。“其实,蒋皇后若是哪一天当不了皇后,对她而言,反而是重获自由,能让她安心踏实地过上几天好日子。”

    听上去,虽然他们两人一样是在四方城,但龙厉仿佛早已预料到一切,甚至,就连蒋思荷最终的归宿,他都已经一口断定。

    “蒋皇后虽然性子清冷,但比楚白霜那种阳奉阴违的强多了,如果楚白霜把蒋皇后的位置抢到手,我第一个跟她过不去。”

    面对秦长安的义愤填膺,满腹不满,龙厉冷淡地勾了勾唇,楚白霜当皇后?最好是她有这么大的惊天本事。

    下一任皇后……自然是另有其人。

    龙厉一翻身,再度把她压在身下,让她清晰感受到他迅速恢复的体力,他温柔地拨开她垂在胸口的青丝,滚烫的手掌拂过她肩头上的凤凰刺青,眼神一沉在沉。

    这几次,每每当他们欢爱的时候,他总有一种似真似幻的感觉,当他紧紧拥住她身体,一道享受用笔墨难以形容的淋漓尽致的愉悦,她肩膀上栩栩如生的凤凰好似越来越生动鲜活,甚至要从她的皮肤下破皮而出一样真实。

    说起来,这刺青还是他找来一个经验丰富的婆子刺画在秦长安肩膀上的,只不过是为了遮掩秦长安肩头上的奴字,并无特殊意义。更何况,以前跟她亲热的时候,尚且不曾有这样的感觉。

    他无缘无故想起了北漠神官徐睿对秦长安命格的断言……

    “长安,这儿还疼吗?”察觉到龙厉反复游走在肩膀上的温柔抚摸,听的他的嗓音从耳畔传来,这般的温存,令她心情平复,整个人都像是被顺毛摸的家猫一般,就差蜷缩成一团在他胸口打呼了。

    “都多久前的事了,一点也不疼了。”无论是年幼被刺上的那个奴字,还是两年前在北漠被刺下的凤凰图案。

    龙厉静默不语,压下心中的狐疑,他相信他看到的不是错觉,却也难以解释那一刹那的景象。

    很显然,即便是秦长安,她亦不曾发现身体上有任何的异样。

    什么时候开始的?是因为珍贵的药人怀胎十月,生下孩子本就是奇迹,冥冥之中,都在朝着她注定的命格靠近?

    他就这么抱着怀里的女人,刚侧身就压到一块冰凉的玉石,他从锦被下摸索着,拉扯出跟他们衣裳一道混在一起的玉石,面色微变。

    “这是麒麟玉?”

    秦长安忍不住笑出声来。“麒麟玉原本就是你的东西,你这个主人都认不出来了吗?”

    麒麟玉,他当然认得,麒麟玉是一块碧绿通透的上等玉佩,而眼前的玉佩,却成了一块红绿相间的玉石。

    在认定秦长安是他唯一想要的女人之后,他就把随身携带最看重的麒麟玉,同样也是他靖王身份象征的物件,送给了秦长安。

    “自从你来北漠找到我,我重新接受了你给的麒麟玉之后,这玉石里面就有了很细微的改变,一开始是针孔大小的红点,随着时光流逝,几个月后,就成了大大小小的红斑,直到如今,红色绿色各自一半。我想,也许再过几年,麒麟玉就会变成一块色泽明亮的红玉。”

    龙厉径自沉思,坊间的确有玉养人人养玉的说法,说的便是有些玉石被人长期佩戴之后,玉石中的底色会产生一些变化,好像在戴玉人身上活过来一样。同样的,一些资质上乘的玉石,也被商贩们捧得位置极高,说是一旦玉石变得通透润泽,实际上是在吸收主人体内浊气——

    不管有没有这么邪门,但有一点是明显的,至少麒麟玉已经把秦长安当成是自己的主人了。

    正如白虎和灵隼都会把秦长安认定为自己的主人,那么,麒麟玉也会认主,一点也不让他奇怪。

    “长安,你大哥可曾跟你在信中说起北漠如今的情势?”

    秦长安睁开眼,静静地望向他,她的确知道龙厉要说什么,但是此刻的表情,也是真正的漠然。

    他的脸上没有笑容,云淡风轻地跟她躺在一块儿,将麒麟玉塞回她的手心。“北漠皇帝册封了太子,正是萧元夏。”

    一年前萧元夏护送他们离开北漠境内,护送自己求而不得的女人远嫁金雁王朝成为和亲王妃,情路不顺之后,萧元夏最终还是得到了太子之位。

    “后悔吗?若你当初答应做他的平妻,或许他可以让你成为北漠最身份显赫的女人。”他阴沉地笑,口吻透着一股子难以分辨的荒诞,而他那双墨黑的眼瞳,却有着许多东西,不停地起起伏伏。

    话音刚落,秦长安就犹如一头刚刚结束冬眠的小兽,整个人扑上去,尖锐的小牙毫不留情地咬破了他弧度优美的下巴,直到看着他下巴上的牙印渗出鲜血,她才满意地哼笑。

    “痛吗?”

    他的脸发热,仍旧笑着点头,却不曾伸出手擦拭下巴上的血迹,那浓墨般的眼睛里,却不复方才的深邃幽暗。

    “痛了才长教训。”秦长安得意洋洋地说,龙厉是一头时不时要发作的猛兽,她若是不掌握一点驯兽的功底,就不可能跟他和平相处。

    没有漏掉她眼底的骄傲,他坐正身子,他以前绝不可能任由一个女人爬到头上来作威作福,也不能容忍自己被任何人宣示主权般拥有,但如今,秦长安这般分明的态度,当真让他喜欢,很是喜欢。

    “别说萧元夏现在是太子,就算他成了北漠皇帝,在他算计过我之后,我跟他最后的情分都没了,就算他日相见,他也只是我的一位故人罢了。”她双手捧着那张俊美的带些可怕的脸庞,跟他牢牢地四目相对,嘴角有着坚决的笑。“这世上喜欢我的男子不少,三郎,你总是这么小心眼,这辈子会过的很累的。”

    他小心眼?或许他无法否认,在感情上面,没有人教他如何做会更好些,他从来都是顺应自己的心,想占有秦长安,所以他占有了,想追求秦长安,所以他追求了,想挽留秦长安,所以他挽留了。

    “有时候,本王常常想,若是能把你绑在床上,不让别的男人瞧见你,或许才能安枕无忧。”他说的很轻,但每一字都不可避免地压上她的心头。

    出于男人的直觉,就算再过几年,萧元夏若有机会再跟秦长安见面,还是会想得到这个女人,想的无非是破镜重圆,重归于好。

    那便是男人的劣性,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胡说八道。北漠是女人死绝了吗?天涯何处无芳草。”秦长安嗤之以鼻,她不认为萧元夏跟自己有那么深不可摧的感情,男女之间年轻时候的悸动,就像是天边划过的流星,消失了就再也没有了。

    或许,她还是喜欢她跟龙厉的这种情感,至少他不会利用她,为了利益,他喜爱她,那种感情纯粹又强烈,即便有时候霸道了些,专制了点。

    秦长安爱憎分明的态度,仿佛是一盏明灯,她永远也不会熄灭,明亮又温暖。

    她被牢牢地拥住,贴在身上的几片花瓣顺势沾上他的男性身躯,欢爱过后,她最爱被他这般抱着,他有着暖炉般的体温,哪怕在初春的夜里,能让她不自觉地靠近,双腿缠上他精瘦的腰际,也是下意识的习惯。

    “长安,你确定还要继续吗?”他故意笑的恶劣又轻佻。

    “那要看你明天能不能战胜我。”她翻了身,卷走大半柔软锦被。

    “爷喜欢跟你打赌。”他贴着她的耳廓。“赌注往往很丰美……”

    她索性闭上眼睛装睡,龙厉病了二十年,就算如今身体养的强壮有力,但骑射狩猎这回事,疏于练习往往是不行的。她的目力比一般人强,从小就喜欢玩弩箭,跟她比狩猎?她才不至于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就算真是老天不长眼,她赌输了,大不了把自己打包送上床,反正被某人吃干抹净那么多次,多一次不多,少一次不少。

    翌日。

    四方城郊外。

    “驾——”手中马鞭用力挥下去,在空中落下一声响亮,天地之间,天空万里无云,春风徐徐,满地绿茵葱葱。

    一匹棕色高头大马,背上坐着一名身着红色骑马装的女子,她的长发用一枚碧玉环束发,宛若男子发式,手腕上套着黑色护腕,脚上踏着黑靴,黑色腰带在腰际围了好几圈,勾勒出女子纤细的腰身,策马飞扬的身影满满元气,宛若行走江湖的江湖儿女般英姿飒爽。

    离得近了,能看到她还背着一把银亮的弩箭,渐渐的,有人追上了她,是一个年轻男人,两人时不时落下一段距离,他跟的不近不远,那种感觉……仿佛是看中了自己的猎物,却依旧玩着追捕的游戏,并不急于一时,享受着你追我逐的乐趣。

    龙厉今日并未穿一贯的红袍,而是一身黑色劲装,发髻上依旧是一枚黑骨簪,明明还是昨日跟她同床共枕的男人,秦长安转眼一看,还是觉得心惊动魄。

    “你跟着我做什么?这里这么大,我们分道扬镳,兵分两路行不行?”她没好气地瞪了一眼,心中突然漏了一拍,只因目光落在他线条分明的侧脸上,就有种心中着魔的感觉。

    一身红袍的他,张扬跋扈,一身玄衣的他,冷峻禁欲……

    不过是出来打猎罢了,何必穿的这么秀色可餐?

    龙厉勾唇一笑,眼如点漆。“长安,你若是不分心,尚有一两成的把握可以略胜一筹,不过,爷看你心神动摇,怕是赢不了了。”

    “王爷,好大的口气啊,你我都是互知底细的,就你那副病秧子身体,没什么机会出来狩猎,今天能打着两只兔子,就该不错了。”她毫不留情地说笑,利落地取下背上挂着的弩箭,更别提她用的是自己擅长的兵器,胸有成竹。

    不等他再度开口,也不愿意承认他的男色迷人,秦长安收敛笑容,遥遥往前一指。“看到了吗?那里有一棵大树,太阳下山的时候,我们到那里集合,清点猎物,一决胜负。”

    “好。”他手一摊,一身黑的男人,依旧挡不住的气度雍容,贵不可言。

    俏脸上回以漫不经心的嘲笑,这男人就是喜欢装模作样,似乎一切尽在掌握,就算先让她也改变不了既成事实。

    “我先走了,待会儿见。”她坐正了身子,大大方方地挥挥手,蓄势待发。

    “慢着。”他在背后喊住了她,玩味地打量着那一道鲜红如火的背影,尤其记得昨晚那些鲜红月季花落在她白皙肌肤上给他带来的震撼,嘴角勾起恶劣的弧度,慢条斯理阴阳怪气地说。

    “青青,你昨晚是不是真的腰疼爷不知道,不过爷知道今晚你一定会腰疼。”

    闻言,秦长安脑子里轰然一声炸开,若不是她费力稳住自己身子,真怕自己就这么从马背上栽下来。

    言下之意,昨晚她说腰疼是为了积蓄体力跟他好好比一场,今晚她会腰疼的原因则是……她不是他的对手,势必会被他在床上欺负的不成样子?!

    她又急又气地挥下马鞭,怒斥一声:“谁赢谁输还不一定呢,走着瞧!”

    火焰般炽热鲜活的那一道红色倩影,最终闪过他的视线,渐行渐远,龙厉垂眸一笑,握紧手里的缰绳,眼底却再无任何温柔光彩,宛若一口看不到底的古井。

    这是他的私心。

    他要霸占秦长安所有的心思,不愿让她投入到京城的风波之中去,即便她对蒋思荷心存几分怜惜和同情,但是该来的,迟早要来。

    秦长安回头一看,果然再也看不到龙厉的黑色身影,她暗暗舒出一口气来,从马背上利落跳下,把马儿绑在林子外的树旁,只身走入面前的丛林中去。

    目光所及之处,全都是北方高大的树木,走了许久都不曾见到一个人影,她一边走,一边在地上洒下白色粉末,否则,空手而回是小事,在林子里迷失了路,才是真正的危险。

    环顾四周,她暂时停下脚步,她从小就跟着父亲陆仲去京城附近的山上采药,身为医者,必须有一套在密林深山里自保的方法,而来到深山老林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分辨此地是否安全。

    这个林子里的光照充足,空气清新,因此没有瘴气,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往嘴里放上一片薄荷草,可让她保持神清气爽,头脑清醒,精神专注。

    “啾啾——”头顶传来一阵鸟鸣,她抬起头,停在不远处枝叶繁茂枝桠上的是一只彩色山鸟,个头不小,拖着孔雀般五光十色的翎羽,完全不知树下有猎人守株待兔,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昂首高歌,怡然自得。

    嘴角无声上扬,摸上背后冰冷的弩箭,猎物自动送上门来,她还不曾踏破铁鞋呢,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就在她手里的弩箭对准树上的那只毛色锃亮极为肥美的山鸟时,手里的弩箭在下一瞬离弦而出,却从半空中划过一道火红身影,动作极快,“嗖”一声扑上花孔雀般的山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空中画了个半圆,等秦长安循着声响再望过去,只见丛林里厚厚的落叶里有东西不停地往前窜着,但是无奈跑得太迅猛,她根本没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

    被中途拦胡,秦长安心情很不爽,但更好奇的是,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抢了她的山鸟?

第四卷 情比金坚 029 新的宠物

    

    她很快振作精神,林子里的鸟兽多的是,跑了一只山鸟而已,很快,耳畔再度传来细微的声响,她露出的细白双耳微微一动,心头一喜。

    循着声响看到不远处的地上,一只灰色兔子生的圆滚滚胖乎乎的,警觉地东张西望,秦长安刚抬起手里的弩箭,却见又有一对很小的白兔朝着大兔子一蹦一跳而来,想来是一家子,她笑着摇摇头,再度放下弩箭。

    奇怪。

    一大两小的兔子仿佛感应到了什么,很快就脚底抹油,溜的干干净净,她眉头微蹙,背脊爬上一阵阵的寒意,说不出那是何样的感受,就像是有谁在暗中监视她一样。

    当她再度找到一只隐没在灌木丛中的灰色野鸡,心里有个想法一闪即逝,她故意将弩箭射偏一寸,跟野鸡擦身而过,斜斜地插在地面,野鸡犹如惊弓之鸟,慌乱地扑腾着双翅,她神色自如地再架上一箭,正在此刻,一道红影在她眼角转瞬即逝,野鸡甚至来不及发出垂死挣扎的鸣叫声,就这么被拖走了。

    秦长安无语地笑,这家伙两次三番地从她的手下抢夺猎物,摆明了是跟她过不去了。她进过不少林子,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荒唐事,更别提她至今不曾看清楚对方的庐山真面目,若说是大型野兽,那个身形远远不像是熊虎之类的庞然大物,若说是小型鸟兽,她不知有什么能走能跑甚至还能在树上上窜下跳的家伙……

    不过有一点,她隐约感知到了,这玩意儿性子狡猾又贪玩,频频坏了她的事,故意欺负她这个初来乍到的猎人。

    重重叹了口气,她沉下脸,佯装毫无兴致,极为扫兴地说。“什么破地方?像样的野兽都瞧不见一头,算了,回去了。”

    话音刚落,就把弩箭收好了挂在背上,毫不留恋地转身就走。

    背后不远处,有东西踩踏在厚实的枯黄落叶上,但没有马上跟进,仿佛是在目送着她,更像是在判断她是否当真生气了,打算一走了之,还是说说而已。

    那种古怪不得章法的想法再度扰乱了她的心,难道这野林子里果然还有不为人知的危险?!

    走了一会儿,耳根重回清静,听到的也没有刚才那么细微又奇怪的声响,而是林子里见怪不怪的鸟语,她佯装走累了,坐在一颗光滑的石头上,取下随身携带的水壶喝水。

    就在她转过身仰头喝水的时候,听到背后窸窸窣窣的声响,仿佛是有人拖着东西在地上走,林子里铺着厚厚的落叶,凡走过必定留下动静,除非对方是武林高手。

    她的好奇心悬在半空,手却无声探入衣袖,将一把精致的匕首从护腕里抽出一半,依旧不曾回头,另一手依旧握着铜制水壶,稍稍对准背后的位置,从树冠下投映的光斑落在光滑的水壶身上,利用光线,让铜制水壶宛若铜镜般依稀能看清身后的场景。

    没有可怕野兽对她龇牙咧嘴,也没有凶恶歹徒对她重重一击,她看到的却是石头下摆放着一只五彩斑斓的硕大山鸟,以及……丰美的灰色野鸡,脖子已经被咬断,羽毛上留着一滩鲜血。

    这不就是刚才失手的两头猎物吗?对方把猎物送到她的面前,到底是何等用意?嘲笑她一无所获,两手空空?

    嘲笑的话,为何这里面只有山鸟和野鸡,却没有三只兔子?

    一股恶寒无声占据了她的心。

    该不会是对方看懂她对兔子一家三口的“怜悯之心”,因此它亦不曾对兔子下手,只是把兔子吓跑了而已,但山鸟和野鸡却是她势在必得的猎物,它便抢在她之前捕获了猎物,特意放在她的身后……这个举动,是献宝吗?

    因为听懂她要走了,对方才收敛了捉弄人的性子,迫不及待地把猎物搬过来,试图挽留她?

    天马行空的想法,她本该嗤之以鼻,但还是想再试一回。

    将匕首重新推入护腕之内,秦长安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仿佛根本不知道身后的地面上堆放着猎物,低声自语。“这座山阳光充足,应该最适合生长黑菇子,今日左右打不到猎物,不如采点药材回去,也不算白来一趟。”

    她早已把跟龙厉的赌约抛之脑后,这林子里有一只有趣的家伙,她一定要放长线钓大鱼,让那家伙主动出现在她面前。

    她慢吞吞地采摘了两朵黑菇子,一转身,大石头下面果然又多了三大朵黑菇子,每一朵都比她的手掌还大不少,让她惊叹连连。

    黑菇子是活血化瘀的药材,但药材铺子里能收到的黑菇子往往个头很小,只因黑菇子在山林中生长,春夏季节是长的最好的时候,不过林子里的野猪之类也喜欢把鲜美的黑菇子当成是食物,因此最后能幸存下来被采药人采摘入药的黑菇子,往往都是当时野猪都瞧不上眼的“小个子”。

    那家伙是从什么地方采来这么大的黑菇子?

    秦长安万分欣喜,中途被抢了猎物的冤枉气早已烟消云散,解开腰际的麻绳,将山鸟和野鸡捆绑在一块儿,再将黑菇子用帕子包好了揣入怀中。

    “今天的收获颇丰——”她弯唇一笑,隔空发话。“躲在暗处没什么意思,要不你出来,我们一起玩?”

    周遭一片安谧。

    她听到的只有虫鸣声和鸟叫声,以及自己愈发清晰的心跳声,等了许久,那家伙还是不曾现身。

    她没再迟疑停留,提着猎物就走,直到就快要走出林子,她猛地回头,与那一团火红身影不期而遇。

    终于看到那家伙的庐山真面目了。

    但下一瞬,火红身影发出她从未听过的尖利声音,秦长安眸子一眯,这才发现在自己脚边不远处,枯黄落叶里不知何时钻出一条手臂粗的蛇,黑底红纹,一看就深藏剧毒!

    她如临大敌,难道是因为察觉到她马上要被毒蛇攻击,它才凌空出现在她面前,试图跟毒蛇决一死战,化解她的危机?

    毒蛇弓起身子,朝着那火红身形吐出红信子,发出“嘶嘶”的声响。大战一触即发,红色身影伸出尖锐爪子,张开雪白利齿,对着毒蛇又抓又咬。

    秦长安在一旁看的眼花缭乱,心急如焚,但是她不能随意射出弩箭,以免误伤红色身影。

    仿佛打了十几个回合之后,那条毒蛇再也不动弹了,身上裹着黄色枯叶,而红色身影也哀鸣一声,软趴趴地倒在一旁。

    毫不迟疑地将手里的匕首,牢牢地扎入毒蛇的七寸,就算它刚才是还剩一口气,现在也是死的透透的了。

    纤纤素手拨开红色身影上的几片落叶,她细细审视着手下的家伙,这是一头狐狸,稀罕的是,是一头皮毛艳红如火的红毛狐狸,厚实的红色皮毛里,没有一根杂色,个头不大,比她见过的狐狸还要小上一半,兴许还未成年。

    虽然斗垮了毒蛇,但狐狸的前爪上同样受了伤,有一处被毒蛇咬着了,秦长安并未乱了分寸,从腰际翻找出一瓶瓷瓶,知道自己要进蛇虫野兽的林子,她随身携带了解毒药,没想到最终还是派上了用场。

    割开狐狸前爪上的伤口,挤出几滴黑血,再将解毒药撒在伤口上,扯下一截腰带,三下五除二地处理了伤口,这种事她做了不知多少次,一气呵成,游刃有余,炉火纯青,以至于做完了才发现红毛狐狸竟然不曾挣扎一下。

    狐狸这种野兽,跟白虎和灵隼截然不同,狐狸向来是狡诈奸猾的,又是野性难驯,光看红毛狐狸个子小小,捕杀山鸟野鸡不在话下,完全不是农夫豢养的狐狸,兴许从来都是独自生活在这儿,见了毒蛇也没有半点闪躲逃避,独当一面,一定是野生狐狸。

    野生的家伙,就算是一只没有攻击力的兔子,见了人也会逃走,这是动物的天性,也是本性。

    但红毛狐狸却在她的手下一动不动,异常乖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