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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露待日晞-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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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莺朝着木窗看去,暖阳照在两人身上,落下斜斜的窗影,“所以,你耳朵就红了?”。
  “是,殿下,”方清予睁着眼睛说瞎话。
  ———“砰砰砰,”此时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女子起身,打了个呵欠,“晒太阳去,宫里难得见到这样好的天气。”
  等平莺走后,方清予跟着从床上起来,捂着心口,“这是要人命啊。”
  下一次殿下要是再这么捉弄他,他会把持不住的。
  平莺来到院里小亭,冲着荡秋千的朝露,喊道,“小丫头,起来的挺早啊。”
  “莺姐姐,是你睡过头了,”朝露双脚一踏,停下秋千。
  平莺歪着身子,慵懒的道,“早膳我没吃,想到待会用什么补偿我了吗?”。
  来到亭里的朝露,侧头看了一眼走来的方清予,弯了弯腰,在她耳边道。
  “补偿你一个夫婿吧,你们可配了。”
  平莺一笑,悄悄的道,“他本就是我的,不用你补偿。”
  原本宫里无趣的日子,偶尔调戏下他,在她眼里,也变得有了乐趣起来。
  走来的方清予,瞧见她们两人说着话,站在了主子身后。
  “莺姐姐是来这里游玩的吗?山路可不好走,”朝露瞥了眼,远方恢复了本来样貌的山头,转移了话题。
  昨日下雪之后,没堆积起厚雪,就连院子里都没什么雪花了。
  平莺:“来找一个机器。”
  “机器?”小姑娘眨眨眼,满脸疑惑,“山里头可没有机器的。”
  她待了这么多年呢,哪里见到什么机器。
  平莺一笑,“没有当然是最好了,那就天下太平了。”
  “今日已经过去大半时候,要是你们想去的话,怕是明日得赶早去了,”朝露建议道。
  “我也这么觉得,再休息半日吧,头还痛着呢,”平莺开口道,“清予,你觉得呢?”。
  “是,主子。”
  朝露说过话后,就去灶房里做午饭了,平莺这时才起来,要做一些容易入口的食物。
  午饭后,下午的时辰总是很快的就溜走,到了夜晚。
  朝露在灶房里包着馄饨时,平莺也跟着进来凑了热闹,转着圈也不帮忙。
  “外头那小子是你夫君?”。
  朝露点点头,“嗯。”
  “看他也不爱说话的样子,你们什么时候成亲的啊?”。
  朝露眼皮一跳,“好几年了。”
  “几年前你应该没多大吧,你是他童养媳?”平莺好奇的问道。
  朝露点了点头,笑眯眯的道,“对啊,白捡的夫君。”
  “那你命挺好,这么幸运,”平莺笑了笑,出了灶房。
  刚踏出一步,就听见背后传来朝露声音。
  “我也觉得运气很好呢。”
  血云眸色染上红光,周身巨大压迫降临。
  走过的平莺,忽地沉下目光,步子加快,回到了休息的屋子,关上房门,靠着门,急促喘息。
  “主子,是它吗?”方清予低头看着书卷。
  书卷上,红发男子躺在地上,周身闪耀蓝芒,周围还有着许许多多身穿蓝色衣裳的人围着他。
  “是它。”


第28章 
  十年前,长安这块地儿繁荣昌盛,也不缺少资源。
  这时,出现了一个名为“隐门”的势力,擅长制造各种机甲,制造越多之后也觉得有些无趣,这些机甲在他们眼里,一来都是死物,二来伤害力也不大。
  至此,制造机甲的方向开始变了,他们致力于制造出会动的机甲,先后失败了几次,看着一步步有了头绪的样子,并未打消他们的念头,反而是越发对他们这一次制造出来的东西很期待。
  最终,隐门倾尽全部财力,动用了所有资源,制造出了一个杀戮机器,代号壹,赐名血云。
  一个像人一样的杀戮机器,背上双翼,一头红发的男子。
  为了测试机器的威力,他们专门挑了偏远的小村落,暗地里抓完了衙门内的所有死囚。
  结果也让他们满意,全被杀了个干净,但是事情也出了意外,当天在场的所有隐门之人,控制不了这位男子,当场被爆发出的力量波及,也不幸死亡。
  直到制造出血云的男子,宋知竹赶来时,将他封印了在了山洞内,一封就是十年。
  青萝山,崩塌的山洞前,平莺转了一圈,“隐门当初封印的地方,就是在这里。”
  “原以为当初隐门,应该销毁了才是,谁知反到将它留了下来,”方清予皱眉,开口道。
  当初隐门的人遍布长安和其他周边小国,势力大到让人忌惮,短短十年间,却又消失了个干净,让人找都找不到。
  平莺淡然道:“宋知竹的为人你也知道,偏生爱看热闹,这天下越乱,他越高兴。”
  隐门当初杀伤力巨大的机甲,不止在长安出售,在其他地方也同样有,宋知竹喜欢武力,杀伐,最喜欢的是鲜血。
  “主子,您这次的消息也是他给的?”方清予,问道。
  平莺点点头,回道,“嗯,他应该是算到封印要在这一个月内破掉,将消失告诉我还可以卖个人情,以后在我们那个小国里,他就畅通无阻了。”
  只是事情没有像他预料那样发展,山洞都塌了,他们来之前,血云就已经出去了。
  “他没把消息告诉别人吧?”方清予缓缓道。
  如若这样,那血云就要他们亲手处理了,这么危险的东西怎能留在世上,被人控制,上了战场的话,遭殃的是那些无辜的士兵。
  平莺摇摇头:“他想要看看,我们会怎么处理,现在应该没有告诉其他人。”
  她是不是该庆幸,前晚她是闻到了酒香进了屋,一眼就认出了血云,那一晚上她的神经都是绷住的,对于朝露与他一同住的事更是震撼,至于血云为何没对他们动手,更是不明白。
  “主子,准备多久动手?”方清予开口问道。
  他们来伴溪村就是为了这事,如今血云已经找到,还是速战速决的好,处理好事情也就准备回去,这里毕竟不是他们的地盘,待得越久,越容易被人发现。
  平莺:“今晚吧,不敌的话就撤走。”
  血云的存在,在她看来始终是个祸害,不听人控制的杀戮机器,还能以一敌百,如若被捉住,成为一把利刃,搁谁谁不怕,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毁掉,让谁都无法得到。
  宋知竹压根就不在意血云的死活,知道血云的弱点却没有告诉她,摆明了是想看戏。
  “是,”方清予开口道。
  两人转悠完青萝山,回到了朝露家。
  此时的小姑娘,待着血云到了镇上,一座客栈里。
  朝露开了一间房,拉着血云走了进去,把他按在床上,让他坐下,然后道,“今晚,你就待在这里吧。”
  昨晚,平莺那么一问,让她有着很不好的预感,就只好让他先藏在这里了。
  “不要,”血云拒绝。
  朝露蹙眉:“听话,我不想你有事。”
  方清予随身都携带着武器,万一要是打起来,他是要吃亏的。
  血云低头,没有回话。
  朝露深呼吸一口气,转身朝着外头走去,以免平莺他们发现些什么,她得回去,不能久待。
  小姑娘刚走到门口时,小手被人一握。
  朝露一顿,朝着男子看去。
  血云:“别丢下我。”
  “没有要丢下你,明日再接你回家,好不好?”朝露抱着他,轻声道。
  血云:“不好。”
  小姑娘一怔,这是他第一次不听她的话,也是第一次说“不”字。
  半晌后,朝露放开他,拉着人往外走,“回家吧。”
  “好。”
  小姑娘为了让平莺不发现她的异样,从镇上买了好多好吃的糕点和糖葫芦,回去的路上,嘴巴就没有停下过。
  血云手里还拿着糕点,一口一口吃着。
  谈颂来到院外时,便是看见两人这般,“小小,你买这么多吃得做什么?”。
  他这两天好不容易闲下来,悠闲自在的不行,连看雪都能看一整天。
  “家里有客人啊,也给他们带一份,”朝露冲他一笑,递过去一份糕点。
  谈颂接下糕点,捻了一块吃,“客人?”。
  “嗯,前晚下雪时留宿的,过几天应该就要走了,”朝露回道。
  谈颂收好她送给自己的这包糕点,顺手拿过她手里的几包糕点,“走吧,我帮你拿一些。”
  “谢谢。”
  朝露这时一手空了,又从血云手上拿了几包。
  三人不紧不慢的从官道村头走到了村尾,到了院子外。
  平莺看到三人,瞥了一眼谈颂,随即笑道,“小丫头,你这是买什么好吃的回来了?”。
  “铺子里的一些糕点,可好吃了,”朝露来到花园亭子前,放下手里的糕点,“尝尝吧。”
  平莺拿起好点,尝了一口,“嗯,好吃。”
  “看姑娘的模样不像是长安城的人,是趁着年底过来这边游玩的吗?”谈颂开口道。
  平莺:“是也不是。”
  “谈颂儿,你跟莺姐姐认识啊?”朝露惊讶道。
  谈颂:“莺姐姐?可是平莺姑娘?”。
  附属国有名的皇女,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谈家公子就是聪明,听这小丫头一句称呼,就猜出我是谁了,”平莺优雅的吃着糕点。
  “多谢称赞,”谈颂回道,“不知来这么个小村子,可有何事?”。
  “找一些东西。”
  “那找着了吗?”。
  平莺点点头,看了一眼血云,“找到了。”
  朝露一怔,握紧了血云大手。
  “那想必你们也快要离开了吧,”谈颂一笑,“这里是个小村落,不宜两位多待。”
  “放心,明日便会离开,家里人还等着我呢,”平莺点点头,说道。
  晚间用膳一直到庭院时,朝露的脸颊上就没展现过笑颜。
  “小丫头,就算你聪明,把谈家公子请来,也是没用的,”平莺开口道。
  她知朝露的用意,是想他们在被认出之后尽快离开这里。
  朝露点点头:“反正你们明日也会离开了,今晚二位好好休息吧。”
  小姑娘拉着血云,就要往房间走去,还未走出几步。
  平莺开了口,道。
  “小丫头,我不想伤害你,离他远些。”
  朝露一顿,挡在血云面前,“莺姐姐,你做什么事我都不会有意见,唯独不可以伤害他。”
  “伤害他?小丫头,你莫不是糊涂了,”平莺敛下笑意,脸色一冷,“清予,动手。”
  方清予一抽长剑,朝着朝露刺去。
  小姑娘看着袭来的长剑一动也不动,护着身后的男子。
  就在要刺到面前的一瞬间,方清予收了手,一把拉过朝露,反手又是一剑朝着血云而去。
  血云仍由长剑刺了进去,反手拔了出来。
  “不流血,不会疼,”平莺对着旁边的朝露,斩钉截铁的开口道,“小丫头,你看清了,他是个怪物,与你不是一类。”
  小姑娘像是没听见她这句话,没理会,连一丁点的表情都未曾有过变化。
  “是个怪物。”
  “是个怪物。”
  “是个怪物。”
  这句犹如魔咒一样的话语响彻在血云脑海,男子甩了甩脑袋,双眸顷刻间变成红色。
  血云身子一晃,来到方清予跟前,掐住他的脖子,往庭院一甩,方清予整个人滚落在地,刚拾起剑,他的身子不由自主的朝上浮去,停留在半空,像是被人掐着脖子,十分难受。
  “清予,”平莺脸色一变,第一次人前失态。
  方清予的武功可是数一数二的好,在血云面前,却连一个照面都没撑下来,还被提到半空中。
  男子手中蓝芒闪烁,方清予却是连呼吸更困难了,“主、主子!快、快走!危险!”。
  血云都要置他于死地,那平莺岂不是更危险了。
  平莺拿出身上匕首,一下飞出,朝着血云刺去。
  血云头一偏,躲过匕首轨迹,扯住她手臂,向外一扔,滚落了出去,步了方清予后尘,一样被吊在了空中。
  眼看着两人挣脱不掉,呼吸越来越困难,就要死掉的样子。
  朝露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他腰间,轻声道,“血云。”
  红光闪烁,一股更有劲的力量从血云身上传了出来,朝露身上整个人都飞了出去,撞在了竹篱笆上。
  一口血吐了出来,“噗。”
  这声音犹如停止符一样,血云眼里红光消散,手中蓝芒消失,方清予和平莺两人滚落在地,大口喘气。
  朝露背靠着竹篱笆,捂着受伤的右肩,蹙眉。
  忽地,阴影笼罩而下,血云来到面前,打横抱起她。
  两人消失在了庭院,出现在了屋内。


第29章 
  血云将朝露放在床上,原本刚刚褪去的红光又染上双眸,整个人又压了上去。
  朝露看着自己被压住的右手和整个身体,呆楞了下,转动着目光,又回到了血云身上。
  就见他低下头来,闭上双目,抵住她额头。
  小姑娘捂着右肩,也闭上双眸。
  血云身子一动,睡在她身旁,从身后将她整个人抱在怀里,大手握住她左手,放在她受伤的右肩。
  两人交握处,绿芒闪烁,些许暖意升腾。
  朝露睁开眼,侧头看去,看到这绿芒时,一脸惊讶。
  男子贴在她背后,靠在她耳畔,开口道,“别动。”
  半个时辰后,肩膀的痛意消失不见,朝露转过身,“我没事的。”
  “害怕吗?”血云抹掉她嘴边,还残留的一点血迹。
  小姑娘靠他更近,抱着他,笑了笑,“不怕。”
  血云碰了碰下小姑娘脸颊,将她搂在怀里,盖上被子,“睡吧。”
  “好,”朝露靠在他心口,轻声应道。
  第二天早晨时,平莺和方清予醒的很早,天刚蒙蒙亮时,因着昨晚受了伤,挨了揍,一晚上两人都没怎么睡好,只浅眠了两个时辰。
  方清予来到平莺屋里时,顿了顿,还是张了口,“主子,还动手吗?”。
  平莺正在收拾包袱,闻言,瞪了他一眼。
  “嫌自己不够命长,是吗?昨晚还是拖了那丫头的福,捡了一命。”
  要不是朝露那么一阻挡,那时的两人已经魂归西天了,更别说还能安稳在这里站着。
  “就这么放任它在这里了吗?”方清予皱了皱眉,觉得还是不太妥当,“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它生活在这里挺好的,有那丫头看着,估计也不会出什么事,”平莺一提包袱,扔给还在想事情的护卫。
  先前见到血云时,心里的担忧盖过了一切,现在细细想来,血云一开始也没有动手,是因为那小丫头的缘故吧,虽说她也没见过机甲能与人产生什么联系,但是世界不大无奇不有,现在朝露与血云的关系已经摆在了她面前,姑且相信一下吧。
  方清予点点头,想起昨晚毫不犹豫救他的女子,说道,“下一次有危险的时候,主子先走就好。”
  “说什么胡话呢,你与我一同长大,自是要救得,我可不是绝情之人,”平莺拿过纸伞,推开门,走了出去,“走吧,再不回去,怕是过不了两天,奚锦就自动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长途跋涉,找人这件事,奚锦比他们两人擅长,小时候三人一起捉迷藏时,奚锦找人时,一找一个准。
  方清予关了门,跟了上去,“主子,回去时给她带些好吃的吧。”
  平莺撑开纸伞,细小的雨珠打在上头,淅淅沥沥的声音,很是好听。
  “这个你放心,她那馋嘴不帮点回去的话,怕是又要埋怨我了。”
  方清予带上斗笠,与她一同出了院子。
  不多时,两人的背影消失在了远方。
  半个时辰后,朝露醒了过来,一睁眼,便是发现,血云正盯着她看。
  小姑娘笑了笑,轻轻捏了捏他脸,道,“早啊。”
  “早,”血云仍由她捏着,也不反抗。
  半晌后,朝露才慢慢起身,掀开被子,穿好外衣和鞋子,走了出去,转个弯,来到方清予和平莺休息的屋子,敲了敲门,“莺姐姐。”
  昨晚她决定那么一救他们的原因,是因为那时,平莺完全有机会将她当作筹码,却没有那么做,二来,一开始误以为她也不知血云的身份,做了提醒。
  “莺姐姐,在吗?”。
  无人应答后,她推开了屋子,走了进去,屋里的陈设与之前一模一样,就连床铺上的被子都装进了柜子里,没扣上锁,露出了一丝缝隙。
  朝露扣上锁,目光转悠着各处,落到桌上时,发现了刚才一进来,就被她忽略的五两银子和一张字条。
  小姑娘上前拿起字条,看去。
  “出门在外,身上没带多少银两,这一点你收着,去医馆时,想必也用得着。”
  “虽不知道该不该说这句话,姑且还是说了吧。”
  “它虽然不会伤害你,可不代表之后你没有危险,暗地里,总有人会因它来到这里,你若是想清楚,最好还是丢了它,图个清净,比什么都好。”
  朝露收好银子,关了门,来到灶房的火炉前,将纸条丢了进去,烧了个干净。
  微风从门处袭来,吹起了门口,一动不动,站着的男子一片衣角。
  小姑娘望过去时,不自觉笑了下,从相遇之时到现在,既然他从未离开,她也会寸步不离。
  在她眼里,血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具机器。
  一早清晨下起来的小雨就没停过,小山村里,一下雨就不能往哪儿去,只能待在家中。
  倒是下午,雨势渐小,天气昏暗的时候,谈颂撑着把伞,来了这里。
  一见小姑娘,就道,“小小,他们走了吗?”。
  “一早就走了呢,走得可快了,”朝露回道。
  “那我便放心了。”
  谈颂说完,撑着伞就离开了院子,雨幕里,几下就看不到他背影了。
  “等谈颂儿娶亲之时,去长安看看吧,”朝露坐在火堆前,鼓着腮帮,嘟囔道。
  既然不管血云在何处,都有潜在危险的话,那去人多的长安城,如果能买一间小庭院,两人待着也挺好的,人多也不容易被找到,不像是这个小村子里,一打听就知道她住在这里。
  虽说,看着血云很厉害的样子,可她心里总是有些不安。
  因着想着血云的事情,朝露一整天都恹恹的,晚间蒸了米饭,吃了一碗,辣白菜炒腊肉被辣的面红耳赤,就都来精神了。
  腊肉是她早早就做好了,存放着不会坏,不会烂。
  整个人这么被这么辣一辣,都好了许多,带着好的心情,晚间躺在被窝里时,朝露做梦了。
  梦里回到了婆婆还在的时候,那个时候,她四岁。
  四岁的小女孩跟个顽皮猴子似的,爬树,爬山,整天玩闹,无忧无虑,到了晚上才回到婆婆的怀抱。
  到家时,婆婆都会摸摸她的头,对着她笑,“小溪,以后要好好长大啊。”
  “婆婆,我饿了。”
  那个时候,朝露不懂她这话的意思,拉着她往屋子里走,只想填饱肚子。
  “阿溪饿了吧,婆婆做了你爱吃的酸枣糕,正热乎着呢,”婆婆见她馋嘴,一个劲摇头笑着,拉着她小手,往屋里去。
  哪知朝露一听到“酸枣糕”,眼神儿都亮了,“婆婆,你对我最好了。”
  人上了岁数,就开始各种犯病,婆婆也是一样,生病厉害时,一躺好几天都起不来,原本还玩闹的小女孩,收敛了性子,开始学婆婆平日里的样子,在灶台上做饭。
  个头都还没灶台高时,就踩着小凳子上,够着灶台。
  人小,又没人扶,摔了好几次,滚在了地上,小姑娘一滴一滴眼泪掉下时,捂着嘴巴将声音全部咽回了肚里,害怕太大声了,会吵着躺在床上病重的婆婆。
  终于有模有样的熬了粥时,却又在跨出门时,没小心脚下,一跟头栽在了地上,碗碎了,手上皮也蹭破了。
  屋内传来婆婆咳嗽的声音。
  “咳咳、小、小溪。”
  朝露咧开嘴,爬起来,露出个比哭都还难看的笑容,“婆婆,小溪没事。”
  医馆上的大夫来时,开了几副药就走了,村里人也没有帮忙的,除了金香玉时常给她带过来一些吃的,这几天也还过得去。
  “阿溪,听娘说,山上有灵药呢,”金香玉悄悄的道。
  她也是无意间听到郁雪海说得,灵药还能卖钱呢,压根就不知道那时自家娘亲,其实没安什么好心,只是想看一看朝露被山中野兽吓哭的模样。
  小姑娘好奇的道,“那婆婆吃了灵药,会好吗?”。
  “会的啊,因为山里有神仙,会保护好人的,”金香玉奶声奶气,说道。
  为着这一句话,隔天。
  朝露就拿着个小棍,背了个小竹篓,进了山,决定去寻找一下能治病的灵药。
  结果去了山里,灵药没找着,反倒自个儿迷了路,在青萝山里乱转,来到了哪里都不知道。
  不远处的空地上,脸戴黑色面具,背生双翼,一头红发的男子,正闪耀着红光,脚边躺了许多具死尸。
  朝露走了过去,来到他面前,也不觉得害怕,反而脆生生的道,“大哥哥,你知道伴溪村往哪里走吗?”。
  男子低头看着这双泛蓝的眼眸,满是利刃组成的双翼,猛地往下。
  “叮叮叮!”。
  羽翼舒展,护着小女孩,四面八方飞舞而来的匕首,全被挡了下来。
  几道兴奋的声音传来。
  “哇喔,成功了,这具机器的战斗力比以往都还高!”。
  “快快快!禀报宋知竹大人,这次的成果简直令人兴奋。”
  “还要再试下它的威力吗?”。
  “当然要啊。”
  “有个前边村里的孩子过来了,还是把她带走吧。”
  “带走?你去靠近试试?不想要命了啊,一过去不被撕成八大块。”
  “那小孩算她命不好,你们不用顾忌些什么,一个孩子在这荒郊野岭,死了就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男子染红的双眸,低头看着这双蓝眸,双翼上的利刃,蓦地飞出,一一划过这些人的颈项。
  被保护着的朝露,听着传来的刺耳笑声,戛然而止,疑惑的道。
  “大哥哥?”。
  男子收起双翼,露出了里边的小女孩。
  朝露歪了歪头,看着这双琥珀色眸子,“大哥哥,你为什么不说话啊。”
  男子没有理会,只是呆呆的站在这里没动。
  小朝露见他不说话,走向了远方,来到树丛之时,往下看去,看到熟悉的村落房子,高兴的冲他挥了挥手。
  “大哥哥,我要回家了。”
  此刻,梦里的小女孩和男子以及所有的一切都淡化下去。
  床上睡着的小姑娘,卷翘的睫毛抖了抖,睁开双眼。
  月光透过窗,洒落在枕头上,映照出与梦里男子一样面容的血云。
  小姑娘靠了过去,搁在他的肩上。
  “原来,你救了我两次呢。”
  后来,她记得采回去的药压根没什么用,记得自己白跑了一趟山里,记得几天后,婆婆的病好转了,能下床给她做饭吃了,记得她在婆婆怀里哭泣,说手疼。
  往事清晰浮现,什么事都记得清,唯独如今才忆起,这有过一面之缘,救了她一命的血云。
  血云靠在少女纤细的肩上,手抚着长发,将她抱得更紧。
  “嗯。”


第30章 
  一月的时间,匆忙间溜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谈颂该出发往回长安的日子,不到一月就要快过新年了,他得早早的回去,见一见那位即将与他议亲的女子。
  村口,官道旁,朝露递给了他个包袱给他,“也没给你准备些什么,里边都是些吃得,够你回长安了。”
  “还是小小最好了,”谈颂接过包袱,看了看,放在马匹上,赞叹道。
  里头有他爱吃的辣椒酱呢,密封在罐子里,这样回去也能吃得到了。
  金香玉在一旁,转了转眼珠,笑道:“表哥,我可是都给你准备了御寒的衣裳,你怎么不夸夸我啊?”。
  “你这几件衣裳的回礼,都不值我送你刺绣的一半呢,”谈颂打趣道。
  金香玉蹲下身,抱着金鸣玉,“鸣玉,你说,是姐姐送给谈颂表哥的礼物好呢,还是小溪姐姐送给谈颂表哥的好?”。
  十岁的金鸣玉,几乎没有多想,就给出了答案。
  “小溪姐姐的好,有好多好吃得,我都闻到香味了!”。
  金香玉哭笑不得,摸了摸他的头,“你个小馋猫,老想着吃。”
  “哈哈哈哈哈,鸣玉真乖,表哥最后给你留得百花酥,都放你房间了,记得吃掉啊,”谈颂踩着足饰,干脆利落,翻身上马。
  金鸣玉眼神一亮,转头就往院子里跑,“谢谢表哥。”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吃到百花酥了,那可是他一直都想吃得,镇上的又太贵,买不起,以至于时常惦记。
  “表哥,你再多停留些日子,怕是你身上的盘缠,回去都不够了,”金香玉笑道。
  “放心,谈家的儿子,走哪儿都不会缺银子的,”谈颂目光不经意间转了转,最后落在了朝露身上,“走了,天冷,回去吧。”
  “谈颂儿,等你娶亲之时,我与香玉一道上长安去看你,”小姑娘眉眼弯弯,冲他笑道。
  谈颂点点头,“好,那时我派人来接你们。”
  话落,一甩鞭子,打在马背上,骑马间,跑上官道,远去。
  金香玉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拉着朝露,说道,“阿、阿溪,表哥要娶亲了吗?我怎么未曾听他讲过。”
  “你刚刚不是听到了吗?”朝露笑了笑,点了一下她额头。
  金香玉悄悄在她耳旁道:“表、表哥。。。。。。。。。他、他不是喜欢你吗?怎么还会娶别人?”。
  “喜欢又不一定要在一起,他与我之间,没那个缘分,”朝露回道。
  她知道谈颂的心意,可她很清楚,自己没对谈颂动心,那份感情就算他说出来,她也会拒绝,更何况,谈颂家世摆在那个地方,即便他心有所属,谈家也不会让他娶一位对他没什么帮助的女子。
  他自己也明白,所以一直未曾将心底里的喜欢说与她知。
  金香玉傻眼,“阿、阿溪,你知道表哥他喜欢你啊?”。
  她一直以为朝露不知道谈颂喜欢她,就朝露这么些年表现,一点都不像是知道谈颂喜欢她的样子,两人说话间,也如朋友般一样闲谈,不避讳任何事,想说什么便说什么,也不怕对方生气。
  “他送了这么五年东西,岂会不知,”朝露抿抿唇,牵着血云。
  不知是因为谈颂第一次送礼物是紧张还是激动,第一次送她的花瓶里,装着一副女孩画像,是她的模样,后来搭建香料屋的时候,他都算好时间过来,在一旁给她扇扇风,准备茶水,晒晒被子。
  尽管都是些轻松的活,却让那时独自一人的她,心里没那么难受。
  后来,树下乘凉,听他说心里话的时候,她是醒着的,只是谈颂没发现。
  金香玉:“那看来阿溪,不喜欢表哥咯,都不想他做你夫君。”
  刚刚她也没看见好友脸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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