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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娇宠-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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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再怎么陌生,那也是她亲爹。

    亲爹死了,王怀媛本能的觉得难过。

    但也仅止于“难过”。

    就是哭,也必须借用沾了姜汁的帕子。

    “是啊,太意外了。”大家都不是外人,王怀瑾和唐元贞也就没有当着王怀媛的面儿装出“孝子贤孙”的悲恸模样。

    一行人说着闲话,缓步来到了福寿堂。

    福寿堂里,王怀恩直挺挺的跪在院子里,小万氏陪在他身边。

    唐元贞不禁纳闷:咦,王怀恩不是被赵氏捆了起来吗,怎么这会又跑到福寿堂来请罪了。

    心里疑惑,唐元贞却没有说什么,安静的跟着丈夫进了院子。

    待她们走进万氏的寝室后,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万氏醒了,却已是弥留状态。

    她拉着赵氏的手,再三表示:“……是我自己不小心,这才撞到了棺材,不关大郎的事。大郎是个好孩子,他是想救我,却慢了一步!”

    赵氏面沉似水,对万氏的说辞不置可否。

    万氏继续道:“我知道王家对不住你,我和狗儿也亏待了你,但你到底是王家的媳妇,将来去了,也要埋进王家的祖坟,受王家子孙的香火。看在王家祖宗和狗儿的份儿上,你就认了大郎吧。毕竟他是狗儿唯一的子嗣啊~~”

    赵氏还是不说话。

    万氏气若游丝,身体根本无法动弹,她却死命挣扎着要起来,“夫人,赵夫人,就算老婆子我求你了,认下大郎,好好的分给他一份产业,让他自己过自己的小日子去,行不行?”

    跪在一旁的王鼎听不下去了,猛地站起来对赵氏吼道:“阿嫂,阿娘都这般求你了,你就不能答应吗?”

    围在四周的王家族老也纷纷抹眼泪,有人藏在人群中喊了一嗓子,“是呀,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老嫂子要强了一辈子,从未求过人。狗儿媳妇,你是做人媳妇的,婆母临终想求,不管再艰难都要应下啊。再说又不是什么难事!”

    “是啊,是啊,狗儿媳妇,你就答应吧。”

    万氏刚睁开眼,就逼着赵氏将王怀恩一家和王家亲戚们放了出来。

    结果,起作用了,这群族老七嘴八舌的“劝”赵氏“孝顺”!

    赵氏定定的看着万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话没错。可她实在没有从老婆子那浑浊的老眼里看出什么“善”。

    有的只是满满的算计和深深的怨毒!

    唔,是了,老婆子知道自己要死了,可不甘心赵氏就此过上太平安稳的日子,于是宁可放过推她的凶手,也要把王怀恩留在安国公府继续给赵氏添堵!

    不过,无所谓。她连王鼐、万氏都能收拾,就更不用说一个王怀恩了。

    迎着万氏期待的目光,赵氏轻轻点了下头,“好,我听阿家的。”

    万氏赶忙让人把王怀恩叫进来,当着自己和王家族老的面,让王怀恩给赵氏磕头。

    亲耳听着王怀恩叫赵氏“母亲”,又亲耳听赵氏答应,然后亲眼看着族老将族谱改了过来。

    直到族谱上,王鼐名下添了庶长子王怀恩的字样,万氏方长长的松了口气。

    接着,头一歪,再也没了气息!

    王鼐死了,万氏也死了。

    王怀瑾逐一上了折子。

    第二天,朝廷便有了回复。

    圣人给王鼐圈定了谥号,曰武勇。不是最好的武忠,却也是第二等,绝对算得上美谥了。

    圣人定了基调,礼部便有了数,开始给王鼐操办起丧事来。

    亲戚朋友,同僚属下,乃至朝中重臣相继前来吊唁,王鼐的丧事办得很是风光。

    万氏托儿子的福,亦是风光大葬。

    王家在一片雪白中忙活了好几个月,才渐渐安静下来。

    刚刚办完丧事,王怀瑾承爵和赐新宅的旨意便下来了。

    王怀瑾承继安国公爵位,毫无悬念。

    圣人赐的新宅倒是给了王家人不少期待,新宅子位置极好,位于崇仁坊。

    崇仁坊毗邻皇城,离着东市也不远,坊内豪门、皇亲林立。

    什么公主府啊、宰相府啊,崇仁坊里好几个。

    王家新宅的邻居亦是不凡,左边是首相(即宰相之首)顾琰,右边是安康郡王郑宣。

    新宅是国公府的规制,面积不小,足足有七进,层层庭院,处处水榭楼台,十分雅致。

    赵氏很满意,唐宓也很喜欢。

    因为新家距离李克己先生的家非常近,她去李家读书什么的很方便。

    王鼐、万氏亡故,唐宓要服“齐衰”之丧,也就是服丧一年。

    但所谓服丧,也不是真的不出门。对于大人(也就是王怀瑾啦)来说,他必须闭门谢客、专心守孝,但唐宓一个小娘子,却不必这般严格。

    尤其是读书这种大事,更不能耽搁了。

    待搬完新家后,赵氏便发了话,“孩子们照例去上学,平日里注意些也就是了,其它的,不必太过严苛!”

    有了赵氏的命令,王怀瑾和唐元贞便开始放开手脚准备孩子们上学的事宜。

    这日清晨,唐宓兄妹三个坐着马车,一路朝平康坊李家而去。

    进了李家,管事恭敬的将他们迎进书房。

    唐宓三个刚进书房,便听到了李先生爽朗的笑声,以及一个有些熟悉的男声。

    唐宓站在门口有些愣神:咦?二九兄怎么也在?

    李克己笑着一指唐宓,“小丫头,发什么呆啊,见了师兄还不问好?”

    啥?师兄?!

    李寿冲着唐宓呲了呲牙,笑道:“师妹,你好!”

 第093章 分家

    “……外祖父还在的时候,就曾经多次征辟先生入朝,都被先生拒绝了。”

    事后,李寿详细的将自己跟李克己的“师徒恩怨”说了一遍。

    唐宓眨巴着大眼认真听着,唔,李寿的外祖父也就是先帝。

    先帝虽是武将,却也是豪门望族出身,对名士十分优待。

    再加上先帝是新朝开国之君,特别看重人才,对于那些真正的贤德大能,绝对称得上求贤若渴。

    李克己前朝时就名扬海内,学问、才识等各方面都是极为出色。

    尤其是他的“相人”技能,更是被世人吹得神乎其神。

    当年先帝犹豫着是否换太子的时候,就曾经想着请李克己进京,让他好好品评一下自己的几个儿子。

    奈何李先生闲云野鹤惯了,根本无心官场,直接拒绝了先帝的征召。

    那时先帝初做皇帝,正是要表现其仁德、宽厚的时候,对于李克己近乎无礼的拒绝,他也一笑而过。

    只是心底里埋了根刺儿。

    “后来,皇孙们渐大了,要给他们延请名师,这时也不知是谁又在外祖父跟前提到了先生,”

    提起自己的外祖父,李寿还是非常敬重的。

    他老人家英明神武,乱世之中夺得江山,建立大梁朝。

    新朝建立后,均田亩、完善府兵制度,清吏治、设三省六部,削弱世家豪族,提拔新兴地主寒门,开考试选人的先河……种种革新,让大梁朝整个朝堂都焕然一新。

    再也没有前朝的腐败、独断和暮气。

    大梁朝宛如东升的旭日,时时、处处都散发着生机与活力。

    ……呃,老人家什么都好,只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两年时,忽然变得有些不讲理。

    “外祖父再次下诏征辟先生入朝,先生再次拒绝了,”

    李寿揉了揉鼻子,想起当年的事,真是有些哭笑不得,“外祖父恼了,暗中下令,不惜一切手段‘请’李先生进京。”

    唐宓张大了小嘴儿,呆呆的说:“先、先帝不会命人把先生捆到了京城吧?”

    李克己爱四处游历,常年神龙见首不见尾。

    他的家人想要找到他都不容易。

    但对于国家机器而言,李克己的“行踪不定”就完全不起作用了。

    只要皇帝想找人,李克己除非上天入地出海,否则早晚都能将他找到。

    找到了人,李克己面对天使(即天子之使)和圣旨,一扬下巴,骄傲了回了句:“不去!”

    结果,来人二话没说,一挥手,呼啦围上来一二十口人,将李克己团团围住。

    李寿道:“李先生是海内名士,是读书人,我外祖父怎会如此折辱他?”

    捆人?当然没有!

    不过也差不多。

    天使指挥着一二十人裹挟着李克己,硬生生将他“请”上了马车,然后一路运往京城。

    李克己幼时成名,年轻时便是名扬天下的大儒,顺风顺水了几十年,何曾受过这样的待遇?

    哪怕对方是皇帝,李克己也在心里狠狠的记了一笔。

    等到了京城,进了皇宫,面对笑嘻嘻的老小孩先帝,李克己直接闭上了嘴巴,玩儿起了“非暴力不合作”。

    先帝似乎跟李克己扛上了,李克己不说话,他偏偏往人家跟前凑。

    每天带着一群小萝卜头去李克己暂居的宫殿刷存在感,去了,先帝就往李克己跟前一坐,两人大眼瞪小眼。一瞪就是小半天。

    而一群不满十岁的皇子皇孙就在四周玩闹,只把李先生随身携带的手稿、笔记等物翻得乱七八糟。

    李克己那个气啊!

    他还是忍着,心里的小人更是不住的握拳:姓郑的,劳资跟你扛上了,看谁耗得过谁!

    就这样,一天、两天……三个月过去了,先帝每天带着孩子去刷李先生的日常。

    先帝简直将这件事当成了个游戏,每天玩得不亦乐乎。

    最后,李克己终于投降了——娘的,跑又跑不掉,躲又躲不开,劳资认输行不行?

    李克己服了软,可心里到底不忿,对着先帝带来的一群小萝卜头看来看去,最后一指头指到了李寿头上。

    “先生是不是已经知道你不是先帝的儿孙?”原来这就是李克己收李寿为徒的原因啊,她不禁怀疑起李先生最初这么做的用心。

    李寿点头,又摇头,“先生确实知道我不姓郑,但他选我做学生,也不全然是跟外祖父置气。”

    李寿跟着郑宥长大,打小便跟一堆小舅舅、表兄、表弟混做一起。

    先帝带着孩子们去刷李克己的日常,李寿也在其中。

    当先帝忙着跟李克己练“对眼神功”,众小舅、表兄弟们玩闹嬉戏的时候,唯有李寿一个人抱着李克己的手札坐在角落里研读。

    李克己深谙“一心二用”之道,一边跟先帝瞪眼,一边暗暗留心那些皇子皇孙,最后李寿便入了李克己的眼。

    “有时候,我在东宫呆得闷了,就去先生那儿看书,”

    回忆起幼时的趣事,李寿满脸的怀念,“先生爱游历,每到一处,他都会记录当地的历史传说、风土人情,乃至美食美酒。先生的文笔极好,单单读他的游记,便会让人如临其境。我,很喜欢。”

    李寿每次都是一个人悄悄去。

    起初,李克己对于这个四五岁大的小萝卜头也采取无视策略,不跟他说话,也不阻拦他翻书,就那么冷冷的看着。

    李克己觉得,李寿到底是个小孩子,一天两天忍得住,他就不信时间久了,这小屁孩儿还能忍得住。

    当然,李克己还可能存着点儿小心思:直娘的,老子拼不过你家老人,难道还抗不过你个臭小子?

    然而令李克己惊讶的是,李寿这么点儿的小孩儿,居然真能忍得住。

    人家李寿来他这儿,就是纯看书,不说话,不四处乱逛,对他李克己更是连眼角的余光都欠奉一个。

    不得不说,人的骨子里都有点儿犯贱。

    李寿越是不搭理李克己,李克己却越是对李寿感兴趣。

    暗地里找来内侍,仔细打听了李寿的身份。

    发现李寿居然是赵郡李氏的子孙,只可惜,父母和离,本家与外家险些成了仇人,如今只能寄居在外家。

    随着了解的加深,李克己发现,自己居然有点喜欢这个闷不吭声的臭小子了。

    某日,李克己找了个机会,凑到李寿跟前搭上了话。

    “我那时,刚知道自己的身世,正是敏感的时候,”李寿虽不是唐宓那般“生而知之”,但有记忆的时候特别早。

    他现在还清晰得记得,他四岁那年,五岁大的十二舅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没人要的野孩子。

    李寿当时就蒙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把舅舅和舅母当成了自己的父母。

    十二舅的一番话,让他知道,原来对他极好的舅舅只是他的舅舅。

    而他的亲爹,根本不要他;他的亲娘,正在千里之外的战场上拼杀。

    他,李寿,确实没人要!

    李寿自卑了,敏感了,觉得原本美好的世界瞬间崩塌了。

    事后,郑宥提着郑十二抽了一顿,又将郑十二身边的乳母、内侍、宫女全都换了一个遍,狠狠的给李寿出了一口气。

    自此皇宫再也无人敢非议李寿的出身。

    但李寿心里却有了阴影,再也回不到过去的天真烂漫。

    李克己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因为渐渐喜欢上了李寿,李克己对这个可怜的孩子不禁生出了怜惜之情。

    接着李寿来看书的机会,李克己没少考校李寿的功课,并且变着花儿的指点他、开解他。

    随着两人的相处,李克己惊喜的发现,李寿的天赋极高。

    看书不能说是“过目不忘”吧,但不管多生涩的文章,他只要读上两三遍便能背诵。

    最要紧的是,李寿懂得坚持,也沉得下心。

    这就更让李克己高兴了。

    有天赋的孩子,李克己见得多了,但往往这样的人会自持聪明而不努力,最后“泯然众人”。

    而李寿,不到五岁的小娃儿,又聪明又努力,李克己便生出了爱才之心。

    最后跟先帝“认输”,也是因为他相中了李寿,接着先帝逼他收学生的机会,顺理成章的收下了李寿,也成功了反将先帝一军——收学生,可以,但我不收你郑家的孩子,我只认李寿!

    “幸而外祖父也真心心疼我,见我入了先生的眼缘,也为我高兴,甚至为此没有继续为难先生。”

    李寿感慨的说道。

    “所以,你就成了先生的大弟子?”唐宓听完了整个故事,缓缓的说道。

    “是啊,只是当时我的身份敏感,外祖父和阿舅都觉得不声张为好。”李寿顺便解释了一下,他与李先生的师徒关系没有公开的原因。

    唐宓想了下李寿的身份,点点头,“也是,那时李家已有衰败的迹象,李先生名声太响,若是让李家知道你是他的弟子,还不定怎么闹腾呢。”

    就像他们王家,至今李氏还遮遮掩掩的找王怀瑾,让他想办法把王怀瑜也带进李家学习呢。

    “没错,”李寿淡淡的说着,眼底里浮现嘲讽:“所谓世家,很多都是外表光鲜好看,内里却是污糟不堪。”

    世家重清贵、有令名,什么视金钱如粪土、什么视权贵如无物,端得是云淡风轻、高洁风雅,但只有世家自己才知道,当他们追求权力的时候,比任何人都要疯狂、都要不择手段。

    种种丑态,真是不堪入目!

    李寿回李家也有一段时间了,着实见识了所谓的“世家风范”。

    唐宓对此没有多加评论,只叮嘱一句,“别人怎样,与你并不相干。只要守着规矩,总没有大错。”

    李寿听出唐宓话语里对他的关切,伸手揉了揉她的小鬏鬏,笑道,“噫!胖丫头也会安慰人啦?!”

    唐宓一巴掌拍在李寿的手背上,怒目而视,“谁胖?你说谁是胖丫头?”

    李寿举起手做投降状,“好好好,是我错了,我胖,我胖还不行吗?”

    唐宓用力一扭头,“哼!”

    李寿却笑了,方才因为回忆往昔而生出的淡淡忧伤,被唐宓这么一闹,竟消失的无影无踪。

    果然,还是胖丫头最合他的脾气了。

    不过,这丫头还是有点儿小啊,想要拐回家当娘子,还有的时间等!

    李寿望着唐宓那精致的面容和灵动的大眼,暗搓搓的想着。

    唐宓哪里知道李寿这头小狼已经朝她伸出了爪子,此刻,她正为李寿的境遇而担忧呢。

    唉,人就是这样,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偏偏伤他最深的又是他的亲爹。

    唐宓在这边为李寿而感慨,殊不知,在王家,她的亲娘和亲爹也在因为“父母”而发愁!

    “二郎,你大伯去了,你阿婆也去了,他们的遗命却不能不遵从啊。”

    王鼎头上系着棉布巾子,整张脸蜡黄蜡黄的,躺在榻上,有气无力的叮嘱王怀瑾,“大郎是你大伯唯一的子嗣,又是你阿婆最放心不下的孩子。如今国公府你当家,须得好好待他啊。”

    王怀瑾立在榻前,表情平静,“阿叔,您要我怎么‘好好待他’?”

    不知为何,王鼎现在根本不敢看王怀瑾的眼睛,他低着头,讷讷的说:“你已经得了爵位,那些个浮财,不、不如就让给大郎如何?”

    王鼎牢记母亲临终前的嘱托,也顾惜王怀恩是王鼐唯一的儿子,努力为他争取财产。

    王怀瑾定定的看着王鼎,仿佛从未认识他一般。

    只把王鼎看得有些发毛。

    就在王鼎心里发毛继而进化到恼羞成怒的时候,王怀瑾突然开口了:“阿叔,您知道大伯去世那天,我们一家为何匆匆返回京城吗?”

    “啊?”王鼎愣住了。

    好半晌才反应过来,是了,大哥去世前一天,二郎携家小回兰陵了。大哥去世当天,二郎他们又忽然回来。

    那时王鼎只顾着担心母亲,随后又忙着王鼐和万氏的丧事,直接将这事儿给忘了。

    这会儿王怀瑾乍一提起,他这才想起来,问了句:“是啊,为何匆匆回来?”

    王怀瑾盯着王鼎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那是因为我们还没出京,就在西山遭遇了截杀。钱刚,您认得吧?”

    王鼎想了想,道:“可是部曲钱刚?”

    王怀瑾点头,“没错,就是部曲钱刚。可那夜,就是他带着人,装扮成土匪的模样,手持横刀前来截杀我们一家。”

    王鼎傻眼了,“怎、怎么可能?”隐隐的,他猜到了什么。

    王怀瑾继续道:“咱们家除了部曲,还有暗卫吧?”

    王鼎犹豫了片刻,方缓缓点头。

    王怀瑾从怀里掏出一个箭头,送到王鼎面前,“那夜,除了钱刚的‘土匪’,我们还遭遇了七八十个黑衣人的箭雨袭击,而这个便是黑衣人使用的箭头。阿叔,您看是不是很眼熟?”

    王鼎颤巍巍的伸出手,接过精钢打制的箭头,仔细看了看,终于在某个位置找到了那个熟悉的标识。

    哐当~~

    箭头摔到了地上。

    王鼎的嘴不住的颤抖着,“你、你是说,你、你大伯想、想要你的命?”

    王怀瑾冷冷的说,“错,大伯不止想要我的命,还想要我三个儿子的命!”

    王鼎用力闭上了眼睛。

    王怀瑾又道:“阿叔,您还让我‘好好待’王怀恩吗?”

    “……”王鼎的嗓子眼儿里仿佛堵了东西,好半天才艰难的吐出两个字:“二郎,分家吧!”

 第094章 狗头军师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唐宓三兄妹在李家上了半天的课,便切身感受到了李克己的厉害。

    李先生没有就某本书、某个课程进行教授,而是综合的讲述了某个学说的框架、核心思想。

    李先生讲得知识非常庞杂,且笼统,但不知为何,唐宓三兄妹都有种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感觉。

    或许,这就是真正的名师吧。

    学了一上午,中午的时候,李克己便留三个学生在家里吃饭。

    为什么不是四个涅?

    答案很简单,李寿早已过了学习的年纪,今个儿来就是单纯的跟新晋师弟、师妹打个招呼,打完招呼,他便甩甩袖子走人了。

    不走人不行啊,他现在可是有官职在身的人。

    托会投胎的福,李寿去年便被他的皇帝舅舅拎进了亲卫,名曰锤炼、学习,实则妥妥的走后门。

    虽然大大BOSS是他的亲舅,李寿既然做了皇帝侍卫,便不能做的太过分。

    偶尔迟到、早退一下还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却是要不得。

    今天是李寿当值,他先去宫里点了个卯,在皇帝舅舅面前晃了一圈,就偷偷溜了出来。

    这会儿,师弟师妹也见到了,他还成功看到了胖丫头错愕的表情,大感值回票价,哼着小调回宫继续当差去了。

    再说唐宓兄妹三个,在李家吃了颇为豪华的一餐。

    中午又在李克己安排的房间好好歇息了一番,下午,继续跟着李先生读书。

    李克己却没有继续上午的课程,而是领着三只小的来到了后院。

    说是后院,其实是一个极大的演武场。

    唐宓看到那四周摆放的各色武器时,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话说,她没走错地方吧?

    在王家,出现这样的演武场根本不稀奇,毕竟王家是以武起家的。

    可李先生这儿……啧啧,李先生可是名士啊。而读书人给人的印象,第一个就是文弱。

    不对,唐宓脑子里忽然出现了自家老爹挥舞着锤子砸人的画面。

    她不禁有些激动,莫非她家老师也是个表面儒雅,实则凶残的主儿?

    唐宓猜得没错,李克己绝不是狭义上的读书人,而是精通六艺的真正读书人。

    何为“六艺”?

    答曰:礼、乐、御、射、书、数。

    李克己依然是家常的宽袖长袍,只是用绳子将两只宽大的袖子系在了身后(呃,具体形象请参照大河剧里擦地板的日本人),他从兵器架子上取下一柄剑,踱步来到三只小的前面。

    “听说前些日子你们在去兰陵的路上遭遇了截杀?”

    李克己面容沉静,全然没了上文化课时的舒展、儒雅,隐隐的,竟带着一丝肃杀。

    王令仪表情也凝重起来,“是的,先生!”

    王令齐却有些激动,指着兵器架子上那各种各样的兵器喊道:“先生,您要教我们练武吗?”

    话说,王令齐心水练武已经好久了。

    只是不知为何,明明他家是将门,却无人提出要教他们兄弟练武。(王怀瑾扶额,家里破事太多,他竟忘了教孩子们些拳脚功夫!)

    李克己道,“我不是武人,会的也只是强身健体的普通招式。你们出身将门,想来家中有不少精通武艺的强人。我今日就是想提醒你们,学习一道,并不仅局限于读书。君子六艺,亦不可忽略。”

    说罢,李克己均匀了呼吸,摆出架势,在三个学生面前舞动起来。

    李克己嘴上说自己不精通武艺,但他的剑术着实不错。且不是那种花架子,而是真能上阵杀敌的狠招。

    唐宓兄妹三个看得口水直流,恨不得立时抄起家伙跟先生学习。

    行云流水的舞完一整套剑,李克己优雅的收起了招式,脸不红、气不喘,端得是潇洒风流。

    知道这一刻,唐宓才切实感受到什么是“名士”。

    名士不是吹出来的,而是绝对的有真才实学啊。

    这个“学”也不是狭隘的读书、背书,而是精通各种才艺。

    没错,就是各种才艺,在随后的求学道路上,唐宓发现,她家先生真的是雅到琴棋书画,俗到吃喝玩乐,竟是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而唐宓便在李先生的教导下,在“精通各种才艺”的道路上一路狂奔,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是后话了,现在暂且不提。

    李克己演示完了,饶有兴致的说:“听说王玉郎善用一把大锤,手上的武艺也十分了得。你们作为王玉郎的儿女,亦不能缀了父亲的‘威名’啊。”

    唐宓嘴角抽了抽,她家先生为何用一副戏谑的口吻提及“大锤”二字。

    话说,大锤看着虽然粗苯了些,可砸起人来分外爽快。

    比装逼的剑啊什么的强多了。

    不过,这话唐宓可不敢当着先生的面说。

    李克己一指兵器架子,道:“过去看看,瞧着哪个顺眼就拿起来试试。老夫虽不能说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吧,好歹能指点一二。”

    李克己的态度很明白,武艺一道,他就是领着学生们进个门。

    唐宓三兄妹若是想深入了解,自己回家找爹娘去。

    李克己相信,以王家在军中的人脉,想要找几个功夫了得的武夫,再简单不过了。

    王令齐早就忍不住了,听了先生的话,小马驹一样蹦跳着冲向了武器架子。

    王令仪想了想,也快步走了过去。

    唐宓没有急着行动,而是将四周陈放的各种武器扫了一个遍。

    唔,果然是十八般武器样样齐全啊。

    什么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什么狼牙棒、流星锤,甚至连鞭子也有好几种,只看得唐宓眼花缭乱。

    最后,唐宓在放着鞭子和斧头的架子前站定。

    李克己一直关注着唐宓,见她竟想把小手伸向凶残的大斧头,顿时额上垂下三条黑线。

    呃,胖丫头,话说你是个粉嫩可爱的小娘子啊,怎么能用斧头这样凶残的武器?

    就在李克己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劝说唐宓的时候,唐宓伸向斧头的手拐了个弯儿,还是将一柄乌金长鞭拿了起来。

    呼~~李克己松了口气,鞭子好,鞭子好啊!

    知道了自家大徒弟的心事,李克己本能想让唐宓乖萌一些。

    万一这丫头太过凶残,长大后,真够十八郎喝一壶的。

    王令仪转了一圈,最后选定了一把剑。

    而王令齐许是受到了母亲的启发,竟然抄起了一对大刀。

    李克己眼角抽了抽,但还是忍住了,大刀就大刀吧,总好过狼牙棒、流星锤、大斧头之类的大杀器。

    三只小的选定了武器,一排三个站在李克己面前。

    李克己逐一教授着使用的技巧。

    王令仪最简单,李克己直接把自己练的那套剑法教给了他。

    王令齐也好办,李先生虽没有练过刀法,家中部曲却有个用刀的好手,李先生直接把人喊来指点王令齐。

    唐宓嘛,拿的是女人最爱用的鞭子,这也难不倒李克己这个大男人,他居然将一柄长鞭舞得如灵蛇出洞,动作优雅中带着几分杀机。

    只看得唐宓连连称奇,愈发觉得自己选对了武器——大斧头虽然够凶残,可她细胳膊细腿儿的,真心拿不起来啊。鞭子看着无奇,却属于长兵器,使用得好了,亦能防身御敌。

    李克己将鞭法教给了唐宓,又细细的演示了一遍。

    唐宓过目不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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