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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风华录-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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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派几人过去瞧瞧?”安娘笑问,“元娘准备些牛羊,就当作给契苾部过冬所用,顺道带过去便是。”
李遐玉颔首:“契苾部历经叛逃之事,想必元气已经大伤。且从姑臧县中买牛羊各五百头,都送过去。问问姑臧夫人或者阿兄这些是否得用,若是不够,再去凉州城购置。此外,给康郎君传话,令他准备一支贩奴的驼队。”
“贩奴?”正拿匕首分割炙羊肉的思娘、念娘惊讶地抬起首,不知自家小娘子又想到了什么主意。李遐玉用匕首插了一块炙羊肉试了试滋味,慢条斯理道:“原先不是想着用先前的法子,跟随康郎君家的商队一同走么?此举到底不好安置那么多人。光是你们便有一百五十人,再有自家的部曲一百人——什么样的商队能供得起足足二百多护卫?若是分作好几拨,却不便于操练。我仔细想想,倒不如将你们其中一部分扮作奴婢。如今奴婢可是值钱得很,如你们这般年纪的女奴,一人便抵得上两头犍牛了。马贼若是见了,一定忍不住前来劫掠。”
“……元娘要将奴们当做诱饵?”安娘笑眯眯问道。
李遐玉点头:“不独你们,男奴女奴都必须有,大家轮流扮作奴婢就是了。如今许多商队畏惧马贼声势,通常走较为安全的商道。咱们不欲去西域,只想剿灭河西附近的马贼,便只能前往荒僻的大漠中引诱他们了,就假作是从凉州前往西突厥或薛延陀的贩奴商队便是。康郎君的商队要去沙州,到底与我们不同路,也无须冒那么大的险。”冬日能劫掠的商队本来就少,偌大的诱饵就放在面前,鱼儿能不咬钩么?
“奴会请康郎君将这些事筹备妥当。”安娘点点头,“只是,此事还须问一问三郎君罢?”
“阿兄手底下那些府兵不能妄动,倒不好与我们一同行事。”李遐玉摇摇首,“我会与阿兄说一声,他应当会赞同。示之敌寇以弱,请君入瓮,一时也想不到更好的法子了。当然,初时此法可用,但到底需要更多实战。待你们积累了经验之后,便无须如此了。”
“奴等听元娘的。”安娘道,起身吩咐去了。
待回到姑臧县中,时候已经不早。李丹薇却是过了夕食才回来,苦笑道:“姑臧房的人口虽比丹阳房少些,但留在老宅中的也有好几房。虽不至于将我当成什么穷亲戚,但因老夫人觉得我很是面善,将我视为已出嫁的嫡长孙女,其余人便多少有些不自在。”说罢,她又叹道,“幸而你不曾去,不然还不知会受什么委屈。”
“闷坏了罢?便同是定著四房,堂堂灵州都督的孙女,她们也会给你脸色看。许多内宅女子每日无事可做,便只盯着长辈与夫君的宠爱过活了。十娘姊姊无须放在心上,当她们是过眼烟云就是。”李遐玉道,“若是觉得老夫人可亲可敬,去陪一陪她也无妨。横竖不必将其他人放在眼中,她们是悲是喜与你又有何干?只需自己与老夫人欢喜就是了。”
李丹薇颔首,想了想,又道:“你还记得前两日在凉州南市金银首饰铺中遇见的胡人郎君么?今日他竟去了姑臧房拜访,瞧着身份确实尊贵,内眷们虽难免鄙薄他是胡人,却因鲜卑到底不同,也不敢表露出什么来。不过,她们的神情似乎有些奥妙……”
当今圣人之母是鲜卑人,皇后殿下亦是鲜卑高门出身,对鲜卑族自然多有优容。鲜卑慕容部亦是皇族之后,虽说并未融入中原,但身份亦不寻常。待鲜卑胡人,一众世家豪门通常都十分小心谨慎,免得令格外在意血统的皇室多思多想,惹来什么祸患。李遐玉验证了先前的猜想,笑道:“莫非是吐谷浑王室?听闻当年弘化公主出降,曾经路过凉州,许是与姑臧房有来往罢?”
李丹薇挑眉:“许是如此。也罢,横竖与我无干。我只管偶尔去问候老夫人就是。听闻你今日出门狩猎了?怎么也不等一等我?”
“如今咱们便是天天出去狩猎都使得,明日再去就是。”李遐玉回道。
两个小娘子便说起了今日各自发生的趣事,时不时挠上两下,笑作一团。
作者有话要说: 慕容家量产美男子,大家都懂得╮(╯_╰)╭
据说后来他们挑国王是看脸的——不知道哪里来的传说,不管大家信不信,我是信了
吐谷浑一度很强大,不过被隋打了一次和亲一次,被唐打了一次和亲一次,后来成了傀儡,再后来就被吐蕃给灭国了……→ →所以,目前的吐谷浑王室流着汉人血脉,还是弘农杨氏(隋朝皇室)的公主血脉(光化公主),至于弘化公主嫁过去才三年,就算有娃儿也还小呢
这位美男子出来要干嘛,大家应该猜得出来吧╮(╯_╰)╭
☆、第五十四章 诱饵作战
几日之后,姑臧夫人终于将契苾部打理妥当,稍有通薛延陀嫌疑的族人尽数被赶了出去,余下的皆是对母子三人忠心耿耿的族人。然而,无论是她或是谢琰心中都很清楚,人心易变。若是薛延陀声势日渐强大,昔日那些族人过得比他们更好,说不得便又会有人心生动摇。何况,在大唐他们到底是胡人、是异族,始终会受人提防,遭人鄙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若要成为汉人同类须得花费漫长的时光,直到血脉彻底相融——就如同如今许多鲜卑高门那般举族联姻——高氏、长孙氏、元氏,历经数年之后,谁还记得他们是胡人?
“三郎。”姑臧夫人回过神,慈和地望向帐篷中央卓然而立的少年郎,“你且回去帮我问一问罢。若是你家祖父祖母愿意,沙门家三个小娘子随你们挑。”她最喜爱的确实是眼前的少年郎,视他如同嫡亲孙儿。也正因如此,她心中很清楚,自家的孙女资质寻常,恐怕都配不上他。或许契苾何力与临洮县主的长女身份最合适,亦能给他带来足够的助力,但偏偏嫡长孙女的婚事她做不了主——契苾何力这个阿爷亦做不了主。
谢琰垂眸,想起孙夏这两日开怀的笑容:“承蒙夫人青睐,孩儿替大兄谢过夫人。只是,大兄情窦未开,家中祖父祖母恐怕不会那么快给他定下婚事。不过,这些时日以来,孩儿亦觉得二娘子很适合大兄,定会如实禀告祖父祖母。”作为兄弟,他相信孙夏是个品性出众之人,将来亦是一名难得的猛将。只是,寻常人却未必能从他的寒门出身以及粗疏的性子中发现他的优势。身为长辈,姑臧夫人无疑是慧眼识珠的,坦然提亲的态度与李家上下的脾性十分相合。两家人,确实是最合适的亲家。
“我也想多留二娘一些时日。”姑臧夫人微微一笑,“先定亲,过几年再成亲亦不迟。我那孙女婿如今还是白身,若是不能当个队正,可娶不得我们家的小娘子。”可汗的侄女,也并非人人都能娶得。她相中了这个孙女婿,并非瞧中了他的身家背景,却也希望他能出人头地,堂堂正正地来迎娶。
三言两语将要紧事交代清楚后,外头便传来一阵笑声。便见身着铁勒服饰的二娘茉纱丽笑吟吟地走进来,俏皮地用铁勒语道:“祖母每天都念着的小娘子来了!瞧着确实讨人喜欢,令儿都舍不得吃醋了。”她说罢,往旁边让了让,露出后头的李遐玉与李丹薇。
姑臧夫人禁不住露出喜色:“快过来,让我好生瞧瞧!”
依旧作少年郎打扮的李遐玉、李丹薇一前一后走入帐中,一眼便瞥见颔首微笑的谢琰。互相致意之后,两个小娘子便一左一右依偎在姑臧夫人身边,这个道:“夫人这几日是累着了罢?可得好生歇息些时日才好。”那个又道:“夫人脸色虽不好,看着却喜气洋洋,精神多了。”
茉纱丽见她们如此亲热,心中到底升起些许醋意,上前伏在姑臧夫人膝盖上。姑臧夫人轻轻抚着她深褐色的长发,又握着李丹薇的手,浅笑道:“有她们在旁边相陪,便无须你们几个围在我身边了。心早便飞走了,还留下来作甚?”
李遐玉、谢琰含笑的面容中多了几分坚毅之色,朝着她行了一礼:“待扫平贼寇后,再来探望夫人。”两人退出大帐,回首看向身后,已是立了数百人。无论是府兵或是女兵,皆是满怀信任而又难耐激动之色地望着他们;倒是那些先前曾随着他们外出剿灭马贼的部曲,神色很是平淡,仿佛此行再寻常不过。
“在校场上辛苦操练,就为了如今这一刻!”谢琰缓缓环视周围,目光锐利而沉着,“功勋并非不重要,但你们须得知道,它并非一切!保护家国,才是我等大唐将士之职责!如今不能平薛延陀与西突厥,便将那些肆意妄为的马贼先灭个干净!好教咱们大唐的百姓无须因这些畜生受苦受累!!”
“是!!”众人轰然应道。
“大唐子民之仇寇,便是我等之仇寇!只有杀个干净,才能还家国一片安宁!”李遐玉抽出腰间的轻刀,雪亮的锐光照得她的脸庞冰寒一片,充满了杀气。
“杀!杀!杀!”众人更是热血沸腾,高声大喊起来,震得契苾部的人们惊讶无比。在边疆生长的百姓,谁家没有结下薛延陀、突厥袭击的血海深仇!?谁不曾受过马贼劫掠的威胁?!再没有比报仇雪恨更激烈的情绪了,在仇恨面前,所有的间隙一瞬间仿佛都烟消云散——府兵又如何?部曲又如何?女兵又如何?此时此刻,大家都是同袍!原本松散的士气瞬间凝聚成了一柄长枪,所向披靡!!
数日之后,茫茫荒漠之中,一个约莫百人左右的商队正缓慢前行。数十胡商牵着驮满货物的骆驼,走在最后的是一连串被绳子捆住手、衣衫褴褛的奴仆。护卫在人群中巡逻,发现若有步伐踉跄者便毫不容情地举起鞭子抽上去。
隐约可闻的哭泣、叫骂,与浓重的血腥味一直随在这个贩卖奴仆的商队周围。尽管他们看起来已经足够小心谨慎,但依然引来了仿佛狼群般的一伙马贼。这伙马贼足足有一百来人,许是横行凉州、甘州附近已久的缘故,又或许是急着劫掠过冬的缘故,他们并没有静静地等待时机,而是猛然驱马便冲了出去。
那些马匹四蹄都用布头包裹,几乎没有蹄声。缓步慢行时,更是连些许声响都不会发出,也只有冲过去的时候,才引得沙地簌簌震动起来。商队护卫立即警戒,但马贼却似突然冒出来似的,转眼间就将驼队与奴仆都冲得七零八落。
“诸位好汉!有话好说!!”商队主事拱着手,惊惶地求饶。但马贼们充耳不闻,只管如饿狼似的去扯骆驼上的货物,更有些人淫笑着去拉扯奴仆中的少女。那些个护卫有魁梧的也有矮小的,见状竟都像鹌鹑似的转身就要跑。马贼们更是不将这商队放在眼中,自顾自地将好东西都往怀里塞。
“别塞了!要是让老子发现谁私藏了!整条胳膊都给老子留下!”马贼头领吼道,然后又狞笑着逼问商队主事将身上的钱财都取出来。没待他挥起马鞭,给这个胡人几鞭子,忽地风声响起,不知从何处射来的利箭便将他射了个对穿。马贼头领瞪大双目,从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就死不瞑目地从马上倒了下去。
不少马贼发现不对劲,刚想呼喝起来,身边那些或满面畏惧或惊慌失措的护卫、奴仆们却猛地翻身而起,拔出随身的匕首就刺了上去。绝大部分马贼都未反应过来,竟就这样送了性命。少数几个反应快的,翻身上马就想逃,却不想立即被连片的箭簇射了下来。
自马贼突然袭击到商队暴起将马贼全歼,也不过是两柱香的功夫。衣衫褴褛的奴仆、护卫与胡商们泰然自若地穿梭在满地尸首中间,或补刀,或将被抢的货物都归置整齐。沙丘后头,转出一行背着弓箭的少女,都戴着狰狞的驱傩面具,张牙舞爪犹如鬼怪。不少马贼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瞧见这群魑魅魍魉,更是又惊又惧。
“元娘的主意果然好。”护卫当中,一个少年郎憨憨地道,“咱们的人一个都没伤着,就把这群马贼给收拾了。可惜,这回我没用上斧头。”他最爱挥舞自己的双斧,谁知今天只用了轻飘飘的匕首。虽说也杀了好几个马贼,但总觉得有些不舒服。
“如今不过是首战而已,大兄还担心以后没有用双斧的机会?”李遐玉将面具往脸侧推了推,露出一张笑颜。然而,这位好不容易在家中养得白皙细嫩了些的美貌小娘子,侧首便吩咐属下的女兵们:“将头颅都割下来,我杀的几人也都归大兄了。”
孙夏如今已是正经的府兵,也属于谢琰麾下,可拿马贼头颅累计军功。李遐玉有心想帮一帮他,但也知道他性子直率,绝不会接受将所有女兵的功劳都算在他身上的行为。虽说在战场上,部曲的战功理应算成家主的,也无人会置喙什么。但孙夏与谢琰心底都认为,李家部曲算战功也应算给李和或李遐龄甚至李遐玉,两人都不会心安理得地领受这份功劳。
孙夏搔了搔脑袋,还待推辞,李遐玉横了他一眼:“我送给大兄的功劳,推辞作甚?下次再送给阿兄就是。”
谢琰正吩咐部曲挖开沙丘,将马贼尸首就地掩埋,闻言笑了笑:“既是元娘的好意,阿夏就领受了罢。横竖不过是三四个头颅而已。”李遐玉手快,马贼首领便是她射杀的。但到底这回带的人多,整个商队都是自家人,砍瓜切菜一般就将马贼都解决了,她也并未出手连射,而是将更多机会留给了女兵们。
契苾部几个扮作胡商的侍卫提着血淋淋的刀走过来,也接道:“许久不曾如此痛快了!”他们是姑臧夫人派出来保护李遐玉的,谁知这位小娘子根本不需要任何保护,还将他们派出去装扮成胡商迷惑马贼。铁勒部族的汉子,当然更欢喜这种能够一展身手的快意生活,而非只当作护卫。不过,说起来,就连铁勒部族的小娘子也少有这般凶残无比的。
另一边正喜滋滋地将马贼头颅包起来的府兵们也畅快地大笑起来。这一战确实痛快,他们或多或少都有斩获,李家部曲也不会与他们争抢什么,大都只是在旁边掠阵而已。毕竟,这回最需要历练的便是谢琰的府兵与李遐玉的女兵。
“将痕迹收拾干净,赶到旁边的绿洲歇息一两日。”谢琰道,“留下的活口交给李丁。”
李遐玉吩咐方才掠阵的部曲、女兵各自派斥候注意周边的动静,才笑吟吟接道:“确实不必着急,等着下一群入瓮的家伙就是。”如今他们尚不熟悉凉州、甘州、沙州以北的大漠,自是不能妄动,只能用这样的法子慢慢来。待他们将这里的地形与马贼分布都摸清楚了,谢琰绘制的舆图也补全了,便可试试“奔袭”、“偷袭”、战阵等各种各样的战斗方式了。光是想一想,她便有些热血沸腾呢。
☆、第五十五章 遇见同盟
荒芜的戈壁滩上,到处是杂乱的石块,仿佛某座古早城池留下的废墟。寒风从石块的缝隙间掠过,发出阴森的低吼,犹如野兽警惕的嗥叫,又似鬼魅凄惶的哀嚎。一群有些狼狈的胡商骑着骆驼,逃进戈壁之中,他们身后紧跟着数十个穷追不舍的马贼。很快,马贼就追上了胡商,闷不吭声地举刀劈了过去。骆驼的哀鸣与血腥味立刻散开了,被追得无处可逃的胡商们咬紧牙齿,纷纷抽出长刀迎战。
由于人数相差有些悬殊,胡商们渐渐落在下风。但他们个个皆是悍不畏死,慢慢地聚集起来,将一人护在中间。那人戴着防风沙的皮帽,浑身裹得十分严实,只露出充满杀气的乌黑眼眸与白皙的脸颊。他浑身浴血,举目四望,心中不但没有绝望反而平白生出几分豪气:“就算要战死!也得把这些猪狗都杀光!!”
“嘿!居然敢杀老子的人!!活腻味了!!看老子不把你们这群鲜卑奴剥皮充草挂起来!”马贼头领双目放出凶光,叱骂道,“要是想死得痛快点!就给老子老实交代!你们到底是不是最近那群疯子?!”
胡商们疑惑而又隐晦地互相看了看,却并未应答。如今他们已经是死路一条,不妨就让这群马贼胡乱猜测,乱了阵脚。若是他们所说的“那群疯子”当真出现,想来这些人也不会落得什么好下场!
忽地,幽咽的风声当中,依稀传来破空之声。数十箭簇自石块后射出来,很快就将最前方的一批马贼射杀了。“混账!有埋伏!”马贼们驱马想逃,但随后第二波箭雨便赶到了。箭雨与箭雨之间几乎毫无空隙,接应得天衣无缝。转眼之间,不过是三四波箭雨而已,就将所有马贼都杀了个精光。
胡商们目瞪口呆,几乎难以置信眼前的情形:便是训练有素、身经百战的军士,也只能做到如此了。藏在戈壁中的绝非寻常人,用的应当是大唐赫赫有名的“箭阵”。据说,这是最适合弓兵设伏的战阵,轮流射完几轮之后,便能完全摧毁敌军的步兵。只是,想不到“箭阵”对反应灵敏的骑兵也有如此奇效,这些弓兵射箭的准头远远高于常人!
“去。”一声轻叱之后,自石块后转出一群戴着驱傩面具的矮小兵士。他们翻身下马,默不作声地割下马贼的头颅,身手利落、神情从容,仿佛割的不是人脑袋而是瓜果一般。另有些人将安然无恙的马匹都栓在一起,重伤的马则当场宰杀。为首的一人策马来到胡商们跟前,居高临下地打量他们,眼眸中仍带着些许尚未完全褪去的杀意。
“原来你们也在杀马贼?”那身量异常矮小的人道,“我还以为是马贼们特地放出的风声,意图引诱我们上当,想不到竟是真的。阴差阳错在这里遇见你们,也是缘分。你们只剩下这么些人了?或是尚有接应的人手?”
“不想竟能在荒漠之中再遇小娘子,确实是缘分。”被护卫在中间的年轻郎君微微一笑,行了个叉手礼,而后不着痕迹地在附近仔细打量了一番,又略有些失落地移开了目光。他脱下皮帽,露出一张白皙俊美的脸庞:“某慕容若,谢过小娘子的救命之恩。”
马上之人斜睨着他,忽地一笑,也摘下面具:“想来慕容郎君身份并不低,应当是吐谷浑贵族罢?千金之体,坐不垂堂,何须贸然犯险?若是郎君在大漠中出了事,恐怕也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罢了。”
慕容若勾起嘴角,回道:“因与马贼有深仇大恨,又从凉州城得了些消息,所以才追踪而来。若不能将这些马贼杀个干净,便不能抚慰亡者在天之灵,也无颜家去拜见阿娘。不过,到底准备不足,才被逼到了方才的境地。若无小娘子出手相救,恐怕某便要埋骨异乡了。”
“举手之劳而已。”李遐玉道,眼眸微转,“慕容郎君的侍卫中多有伤者,不妨与我们同行,前往附近的绿洲歇息几日?虽说附近大抵已经安全,但毕竟仍然身在大漠之中,随时都有危险。”冬季忍饥挨饿的不只是马贼,还有狼群。身上的血腥味若飘远了,恐怕隔着几百里也能让狼群追踪而至。
“承蒙小娘子恩情,某感激不尽。”慕容若拱手行礼,便命侍卫们包扎伤口,坐上骆驼随行。李遐玉派出两队斥候,在附近游弋警戒,又另派一行人传递消息。她如今虽能带着女兵单独作轻骑奇兵突袭,却仍会每隔两个时辰便向谢琰通报情况,以防万一。
慕容若细细察看,发现随在她身后军容异常整齐的一群人都是女子,禁不住暗暗吃惊起来。也不知这小娘子究竟是何来历,家中居然养了这么些悍勇的女兵,还敢单独来大漠中杀马贼。若论起勇武,他的护卫也不差,但这群女兵显然更加从容,想必是家学渊源的缘故。难不成是凉州都督李家的?他家内眷与马贼勾连,又怎么教得出这样的小娘子?姑臧李家的?那一家尚文不尚武,也不可能——可是她的姊姊,不就是姑臧李家的?
虽说心中对彼此出身都有疑问,但这毕竟并不重要,也没有追究到底的必要。因彼此太过陌生,女兵们与吐谷浑人一路无话,默然并行。三四个时辰之后,他们终于到达最近的绿洲。远远看去,那狭小的绿洲边已经升起了篝火,立起了重重叠叠的帐篷。慕容若尚且警戒几分,李遐玉却已然欢畅地策马奔了过去。
绿洲边缘,谢琰一手按着腰间的横刀,静静等待着。远远见黑暗中一骑奔来,火光隐约映照出来者的面容,令他不由得浅浅一笑。“阿兄,送给你!”凶残的小娘子扬起手,手中赫然提着一串马贼的头颅,而后顺手便扔了过来。
“……”吐谷浑人目睹如此场景,心中情绪之复杂,简直无法以言语形容。倒是女兵们已经很是习惯了,纷纷下马,自顾自地安顿去了。谢琰亦是十分淡定地接过那串血葫芦般的头颅,瞥了几眼:“那我便却之不恭了。”
“……”谁家送礼会送一串头颅?!当真不是割袍绝义么?!曾几何时,那些娇俏爽快而又羞涩的大唐小娘子,都变得如此可怕凶残了?
“一时射得顺手,忘了留活口。”李遐玉又道,笑盈盈地引见慕容若,“不过,遇见了这位慕容郎君。他们与这群马贼交手频繁,应当知道这些畜生的来历。我想着,既然我们都想杀马贼,不妨结成同盟也好,便将他们带过来了。”
慕容?谢琰望向她身后的年轻男子,双目微微翕张,瞬间便恢复原状:“某谢琰,见过慕容郎君。诸位有伤在身,且先去帐篷里歇息再说罢。”说着,他便引着行了叉手礼的慕容若往自己的帐篷而去。慕容若朝着有些紧张的属下们使了个眼色,很是自如地随了过去。李遐玉轻轻地甩着马鞭,转身去了一旁,清点谢琰与孙夏的“功绩”——许是因自己杀的马贼都送给了两位兄长的缘故,她比他们还更热衷于计算,隔三差五便将堆起的头颅数一数,换算军功。说来,孙夏已经足够授最低级的一转武骑尉了,作为队正的谢琰不但可得自己的军功,亦能同时算属下的功劳,至少能授二转云骑尉罢?
帐篷内,谢琰倒了两杯浊酒,慕容若一口气饮尽,苦笑道:“谢郎君见笑了,被那群马贼追了一日一夜,若不是遇上小娘子,险些就丢了性命。”他生得俊美,态度又坦然大方,目光锐利而直率,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
“若是境遇倒换,无论是谁都会拔刀相助,慕容郎君不必放在心上。”谢琰浅笑着回道,“何况,以大唐与吐谷浑的关系,便如同亲戚一般,伸出援手亦是应当的。”
“说得也是。不过,改日还须得送些礼物,感谢小娘子的救命之恩才是。”
“那某便替妹妹谢过慕容郎君了。说来,慕容郎君也想剿灭马贼?不知带了多少人手?走了哪些地方?若是慕容郎君有意,我们可互为倚助,将这河西附近的马贼都筛一遍,也好教百姓与商队能安宁过冬。”
慕容若略作沉吟,颔首道:“某与马贼有旧怨,在凉州城发现些许痕迹,一时气恼交加便追踪而来。本来有两百余护卫,杀了两伙马贼之后暂时分兵。留在某身边的有数十人,余下者去抄马贼的老巢,如今大概只剩下一百多人了,过几日应当能会合。”说罢,他定睛看向书案上的详细舆图,心中暗自惊讶,沉吟片刻后才圈了两三个位置。
“我们本想将这附近的马贼剿灭再作打算,不想慕容郎君已经杀完了。如此,便可再行下一着了。”谢琰说了些先前从马贼处听得的消息,“此处以北,盘踞着一伙二百余人的马贼,性情极其凶恶,行踪飘忽不定。慕容郎君可愿与我们同行?”
慕容若颔首:“寇仇尚未寻到,自然不能半途而废。”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谢琰微微一笑,“清剿马贼亦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此处刚拔了个干净,说不得另一处便又长了起来。慕容郎君若是有心,便定期前来走几趟就是了。”马贼是杀不干净的,边疆民风彪悍,又是诸族杂居之地,总有些心思不定者只想着以劫掠为生。何况,薛延陀、西突厥偶尔亦会扮作马贼侵扰商队,若不将他们彻底驱逐,“马贼”便不可能消失。倒不如将这些个混账东西都当成磨刀石,练出属下兵士的悍武之气,将来在战场上亦能独当一面。
慕容若略作思索,苦笑道:“确实如此。寇仇的线索尚算不得明晰,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也只能将遇见的马贼都清理了,免得放过什么漏网之鱼。”
“慕容郎君所说的线索……”谢琰想起李遐玉曾提起的事,眉头一挑,并未挑明。而慕容若忌惮李遐玉的身份,也不欲多言。两人十分默契地转移了话题,说起了战阵以及配合之事,竟也生出了几分惺惺相惜之意。
☆、第五十六章 荡平贼寇
寒冬腊月,烈风呼啸,卷起猎猎风沙如无数细小的兵刃,狰狞地扑向正仓皇东逃的人群。策马奔逃整整两日两夜,这些人已经顾不上叱骂诅咒,更顾不上信誓旦旦卷土重来。追兵就在身后,若逃脱不得,驰骋大漠数年已是赫赫有名的马贼群最终也不过是别人记功的一颗颗头颅罢了。
两日不食不饮,马贼们已是强弩之末,不断有马匹口吐白沫倒下,连带着被压倒的马贼也奄奄一息再也爬不起来。其余人就似瞧不见一般,从倒下的人身侧奔过去。若在平时,他们多少会伸手拉一把,但此刻身后是一群实力莫测的疯子,谁都不敢冒着风险做多余之事。而且,绝大多数马贼早便已经无法思考,只知跟着首领不断地往前逃,追寻那远方的一线生机。
远远地,一座如沉睡的龙般卧在天边的山脉出现在诸人眼前。马贼首领精神一震,嘶哑着声音道:“贺兰山!!”不错,凉州以北的大漠,东部边缘与贺兰山西北麓相交相望。此处山势陡峭、幽谷狭深,地形十分复杂,亦是他们的巢穴之一。逃入贺兰山,便是他们最后的机会!外人根本不知其中之险峻,利用错综复杂的地势将追兵引入山中,再设伏全歼他们亦不无可能!!
想到此,马贼首领嘿然大笑:“撑过这一回!杀他们个回马枪!教他们尝尝老子的厉害!”然而,他大笑片刻,几乎耗尽了气力,却并未听见周围的响应声。他心中不由得有些惊慌,首次仔细地四顾望去,却发现周围不知何时只剩下区区十余人。且这些人神情呆滞,仿佛随时都能摔下马去,早已不复昔日精神奕奕的模样。
马贼首领大骇,侧耳细听,身后整整齐齐的马蹄声依旧不绝,显然追兵仍然紧紧跟在后头,不肯放过他们。因心中急切,他并未注意到,驱马跑了这么许久,便是再好的马此时也早已疲惫不堪,速度越来越慢。后头的那群追兵则如戏耍猎物一般,追一段时间便轮换一回,歇息追击两不耽误。而且,他们既未引弓射箭,亦未加紧追赶上来,仿佛驱赶牛羊群的猎犬,将他们往贺兰山的方向逼去。
贺兰山!贺兰山!马贼首领几乎是用尽全力地抽打着自己的坐骑,完全不顾它的脚步已经踉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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