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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将军是重生-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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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青这句话,与当时情景的出奇地合得上。
    常青总说要等我想起来,说我的梦都是过去发生的事,都是过去的回忆……那是不是意味着,这些事常青也全部都经历过,全部都记着?
    我梦到的统统不是好事,对谁而言恐怕都一样。
    常青大约知道得比我多得多,只是他似乎没有意愿告诉我。但现在,我忽然非常想知道,这之后,现在与未来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我开口想问,可常青还掩着我的嘴。
    “任枫的想法与我不同,他要护天下,我只想护一人而已。”常青神情泄露出一种别样的坚定。
    我心跳漏了两拍,因为他说着话的时候,眼睛里唯倒映着我一人。若是他一直像这般看着我,我又如何能对他说出拒绝的话?
    即使是片刻也可以,我真希望我能厚着脸皮假装那人是我。
    只可惜,我还没有没自知之明到那个份儿上。如此一想,心又因为失落而沉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常青一大早如约来找我;当时我才刚刚起床,没洗脸也没吃东西,只是隐约瞧见门外隐约晃动着人影;以为哪个有事要说,谁知打开门竟发现是他。
    我被他来得如此之早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抓了抓头发,才察觉自己顶了一脑袋乱七八糟的杂毛。
    如此不考究的样子被看见,若说完全没有不好意思;那肯定是假的。
    常青见我的样子就笑了;嘴角弯弯的,连眼睛都染上笑意,说:“别急;你慢慢来;我就在这里等。”
    “呃,对不起。”我尴尬地把头发揉得更乱,退回房间里,合上门。
    梨花迷茫地看着我。
    她着实被昨天的喧闹惊着了,晚上是搂着我睡的。不过她一向起得比我早,常常还会去借厨房,给我做个早饭或者点心,梨花手艺很好,深得娘的真传。我简直不能想象送她回家之后,我还要怎么习惯军营里悲催的伙食。
    有个如此贤惠的妹妹,真是三生有幸。有时我不禁想,若我真是我爹从破庙里捡来的小子就好了,把梨花一娶,家里便再没什么烦恼。
    我安抚地拍拍她,道:“别担心,门外是你常大哥。他前阵子忙倭寇的事,没功夫和我闲扯,这阵子空下来,我们便去喝个酒。天黑就回来了。”
    “姐姐……常大哥,常大哥晓得你不是男子的吧?”梨花忧虑地说,“为何偏偏约在今日?”
    我摸了摸下巴,心中掐指一算,既非初一也非十五,不用出门上香啊。
    “今日怎么了?可是谁的生辰?”我问她。
    梨花饱含深意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我被她盯得不大自在。
    梨花摇摇头,道:“算了,姐姐,路上小心。”说完,梨花便捧着我给她的用来识字的书,坐在桌边看起来。
    她很好学,十分认真,我瞧见过她练字,书上字长什么样,她便写成什么样,跟拓下来似的。
    梨花不说话了,我也急着出门,没再追问。我是像其他男子一般束冠的,故而草草整理了一下头发,便算打理得差不多,匆匆出门。
    常青正靠在我房间门前一根柱子上,微微眯着眼,望着掉了色的红色屋檐发呆。常青身材高大挺拔,因为长期习武,肌肉很结实。我恍然想,常青这种男人,应该是很能保护家人的。
    将军美则美矣,但再美的人,看久了,也就习惯了。反而常青却给我一种不同的感觉,令我越来越挪不开眼睛。一旦没事做,我会不自觉地去追随他的身影。
    ……只是,这不该是我遐想的人。
    我该当一个称职的兄弟,一个为他赴汤蹈火的兄弟,一个值得信任的兄弟。
    当然,也只是兄弟。
    我这辈子看得比大多数女人都多,都广,我已经十分满足了。
    “抱歉,我晚了点。”我定了定神,走向常青,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上面有什么吗?”
    常青回过头来,道:“没什么……只是突然觉得,我还能站在这里,挺不错的。毕竟,大多数人都没有机会重来。”
    我忽的就明白,常青指的是那些我根本不记得的回忆,是那些不连贯的梦中间失去的桥梁。
    我现在想知道我没有而常青的记忆到底是什么。
    “常青,你说过我那些梦都是真的发生过的事对吗?”我尽量平静地问他,但我发现一回想那些景象,心跳根本不可能慢下来。
    “嗯。”常青顿了顿才回应,声音很小很闷。
    “我到底忘了什么?”光是这么想了想,我便感到一阵眩晕的头疼,“你告诉我吧。”
    以前我对这些事无所谓,可我不再想浑沌下去了。常青和将军都在能看清楚这一切,唯有我只能瞧见满眼的朦胧。
    常青对我拒绝的次数屈指可数,我以为他这次也会很干脆地告诉我,谁知出乎我意料地,他竟然神情坚定地摇了摇头。
    “为什么?”我问。
    常青眼中划过许多种复杂的情绪,我来不及分辨,只听他道:“没有必要,难过的事情,我不希望你记着……让我,能护你到几时,那便到几时吧。”
    接着,我眼前一暗,忽然被抱住了。
    常青站起来比我高大很多,我几乎被他整个人罩住。他身上还是那股特殊的皂角味道,我闻着会产生困意,不过,很令人安心。
    没由来的,我记起他昨晚说的那句“我只护一人而已”。
    ……有一瞬间,我真的觉得那个人说的是我。
    于是我奋力推开常青,强笑着说:“别抱我,大热天的,汗都要捂出来了。”
    因为我力道用得太过,常青的背直接磕到柱子,他吃痛地闷哼一声,我又愧疚起来,赶紧扶他。
    “没事,不疼。”常青随意地摆摆手,“只是……下次别那么突然地推开我……”
    我被他略带受伤的嗓音刺得胸口一痛。
    等我们走到街上,我才发现外面气氛不对。在街上行走的女孩子多了不少,且她们着装艳丽,妆容精致,个个指甲上都染了凤仙花的颜色,与平日里悠闲的姿态大为不同,看得人眼花缭乱。
    难怪梨花特意提起日子,原来还真是节日。
    七月初七。
    日期平白跃入脑中,我愣了一下。在外头打仗时,是没哪个汉子琢磨着要绣个荷包过七夕的,是以,这种女儿家格外在乎的节日,我反而不大记得。
    我不着痕迹地扫了眼常青,他的脸色并无异常,像是未注意到街上众多眉来眼去的男男女女。
    也对,我都对七夕全无印象,常青这个真正的大男人能琢磨得起来才怪。这应当不过是个巧合,我释然了。
    “今天好像是七夕。”我心态轻松不少,口气也放松下来,能开开玩笑了,“你真是邀错了人,看看,周围都是成双成对的。”
    常青微微一笑,道:“你怎么会觉得我邀错了人?”
    “两个男人在大街上一起走,谁还能想到别的?”我好笑地摇摇头。
    “可我知道你是谁,我们也不是两个男人。”常青答我。
    我无言以对,心脏像是被什么硬物突然抽紧,猛地痛了一瞬。
    民俗这种东西,各地都是稍有不同的。我和常青去拜了牛郎织女庙,今日人多得不同寻常,拜得不仅是善男信女,还有专程赶着七夕祭祀的人。
    街边多了许多小摊贩,摆出的多是香囊、穗子之类精巧漂亮的小东西,应当是方便情侣们买来交换信物定情的。我老家也有类似的风俗。
    为不白出来一趟,我在一个摊位上挑了挑,给梨花买了一个香囊,上面绣了个挺大的花样,瞧着漂亮,卖的老婆子说是苏州城中手最巧的绣娘做的,专门赶在七夕卖。我对刺绣这玩意儿不敏感,梨花倒是比我好些,应当会喜欢,便准备买下。
    “是送给心上人的吧?其实,你们小伙子,送梳子比送香囊好。”卖香囊的老婆子热情地提点一句。
    “不是。”我老实答道,“香囊是给我妹妹的。”
    我摸出钱袋结账时,老婆子大约误会我情路坎坷,同情地瞅了我好几眼。
    吃过午饭后,街道比上午更热闹,我拦了个过路人问问,才晓得是下午有绣娘要穿针比赛,算是七夕特有的庆贺方式之一。
    既然撞上,我和常青自然要去凑个热闹。
    我从小不擅长针线,自然不会觉得穿针有什么看头,于是全程便盯着绣娘的头饰和衣服打量。
    其中有个绣娘甚是美貌,我不由得多瞥了她几次。她似有察觉,含羞带臊地从针线上抬头,谁知这绣娘刚往我这儿偷偷一睨,就受了惊吓地低头回去,握着线的手抖得很是厉害,穿不过线,一下被旁边另外一个绣娘超过一大截。
    我听见旁边一人道:“皎云怎么突然握不住针线了?我记得她的绣工是一等一的……”
    原来那姑娘叫皎云……
    常青拽住我的手腕,硬是将我带出了人群,道:“没什么好看的,我们还是去别处逛逛吧。”
    “其实那些绣娘,还是挺好看的。”我真诚地说。那些不愧是整天在屋内与针线打交道的女人,个个皮肤白皙,眼神灵动,尤其是她们的手,手指修长而灵活,实有江南水乡的柔美。
    我还真挺羡慕的。
    常青往远离绣娘们的方向走得更快了,几乎是拖着我,愈发坚决道:“不行,我们去别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时间一晃便到傍晚;夕阳渐渐沉入山下,只余斜光浸染流水。
    常青抬头望了眼被染得通红的天色,回头对我道:“时间差不多了;来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心知这差不多是最后一处了。
    最热闹的时候已经过去,街上人影逐渐稀疏。不过毕竟是七夕节,路过牛郎织女庙时,我仍闻得到浓重的香火味。
    常青带着我沿着街道一路往河边走。
    一条小小的旧乌篷船浮于橙红的河流之上;静静地停靠着河岸。
    常青率先跳上了船;接着便在船上向我伸手,道:“上来!”
    我住的村庄附近没有足以河运的大河,渔业也不发达;我与水最亲近的事不过就是跳进村边的泥泞河道摸泥鳅;船是从来没坐过的。
    我一时没有跳下去,而是站在岸上,细细端详了一番这艘船。
    乌篷船只有江南人才用,细细长长的。我之前只是听闻,从未得见,这还是头一回。光是看着,我便感到一阵与平日里不同的宁静平和。
    “这船你从哪儿搞来的?”我新奇地问道,“别是跟谁抢的吧?”
    常青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回答:“不是,跟附近的老渔民借的。好说歹说了很久,他才答应借我。”
    常青一向很能吃苦耐劳,听他抱怨的机会向来不多,他都能说好说歹说很久,那想来一定是费了番功夫的。一思及,他是为我才费这些精力,我心中便一阵苦涩酸甜。
    我好笑道:“这是吃饭的家伙吧?能借到算你运气好了。”
    “快上来吧,我都要手酸了。”常青似乎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留,将手往这里递了递。
    军营里的其他汉子自不会用这么小心翼翼的方式待我,常青让我有种身上不是男子的衣袍而是女子的裙衫的错觉,嘴角忍不住微微扬了扬。
    我就着他的手,到了船上。
    乌篷船承受我的重量后,不稳地左右摇晃,我被晃得站不稳,脑袋直接跌到了常青的胸上。常青托住我的腰把我接住,我一仰头便瞧见他在夕阳的余光中灿烂的笑脸,露出两颗我再熟悉不过的洁白的尖尖的虎牙。
    我一时不知自己的头是为什么晕的,因为常青的笑容,还是因为摇晃的船。
    “你到乌篷下面坐着吧,我来划。”常青从船身里拿出一条船桨。
    “我一起吧。”我道,让常青一个人划船,我却在一旁休息,这实在让我无法不生出愧疚之感。
    常青摇摇头,对我微微展颜,说:“今晚,一定是我来……何况,我只拿了一条船桨。”
    我往船舱中一扫,果然空空如也。
    “要不我们轮流吧?”我不泄气地问。
    常青显然不想留一点余地,依旧固执地摇头。我嘴上没有再说话,心里却暗暗决定一会儿,常青如果稍微露出疲态,就去抢船桨。
    我还是第一次坐船,十分新鲜。过去不是在老家,就是在遥远的边疆,我从未见过这般能被流水穿过的城镇,更不曾有过乘船游览的经历。因此,当船移动起来,河流在我身边打着细小的波浪潺潺而过的时候,我根本不舍得进入乌篷中,而是在船头蹲下,把手伸入清流中,感受水在指尖划过的触感。
    斜阳西下,余晖近乎被河水吸入其中。
    常青站在船尾,他划起来似模似样的,只是显得还有些生疏和笨拙,头上很快冒出了细汗。
    我正准备过去强行接棒,他却把船桨丢回船中。
    常青道:“不必再划了。”
    我这才发觉,方才不过两臂之宽的小河,已经进入了更宽阔、更平和的河道。上弦月升入天边,星辰在夜空中辉放碎光。两岸的民居也点起了灯,竟让人一时分不清天地。
    常青从船篷下穿过来,在我身边屈膝坐下。
    “给。”常青递给我一个不大的坛子。
    “你带了酒?!”我惊喜不已,接过晃了晃,拆开便灌了一口,酒香四溢。
    常青又自己摸出来另一个坛子,仰头喝下一口,伸手把误流到脖子上的酒抹去。
    我赞道:“真是好酒!”
    这才是酒的味道,比方知县家那个白开水似的花酿酒好多了。常青闷声不语,又往嘴里灌下一口酒。
    夜色更浓了,岸边的灯光也愈发鲜明。往常镇里是不会点这么多灯的,由于是七夕,晚上才弄得明亮些,想来此时有许多人在自家院里等着银河中架起鹊桥。
    我从来没好好观察星空,小时候整天想着怎么吃饱、怎么凑隔壁欺负黑子的混小子,大了就想着怎么砍死别人、怎么活下去。如此一想,我便愈发钦慕苏州,这儿是鱼米之乡,百姓看起来过得祥和安宁,大多时候不必忧心饿死,该多么令人向往。
    “哪两个是牛郎织女?”我用手向后撑着木板,仰头望着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此时已隐约能望见银河的脉络。天上没有一片阻挠的乌云,不知多少或亮或暗的星凝聚在一起,形成一条银色蜿蜒的长带,正如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河流。
    常青将手伸过头顶,在银河两边划了一下,道:“这边一颗是牛郎,那边那颗是织女。”
    “哪儿?”我眯起眼睛,天上那么多星星,实在分不清。
    常青靠到我身边,托着我的背把我扶起来,然后握住我的手,再次指向银河,重新告诉了我一遍。
    我闻见他身上淡淡的酒气,微微感到一阵醺意。
    我从我俩交握的手中间看见了牛郎和织女。银河仿佛被什么从中间隔断了,露出一道漆黑的沟壑,牛郎星和织女星便被分隔在两岸,遥遥对望。
    找到牛郎织女,便看得到鹊桥。那只是月光照在银河上,铺设出来的一条银辉,浅浅似一道细桥,将牛郎织女连接在一起。
    虽说是鹊桥相会,但牛郎织女这两颗星,只不过是在桥的两边互相凝视对方,不会相会也无法触碰对方。一年的守候,不过是镜花水月的相聚,终不成眷属。
    我突然觉得有些没意思,抓起酒坛,喝空了剩下半坛子。
    “既是注定无法相守,”我将空酒坛往船中一丢,烦躁得很,“他们何必在那里空等呢?”
    常青扫了我一眼,也一口将酒坛喝空。我分不清他目光中的意思。
    常青平静地道:“可若是不等,便连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因为没人控桨,我们的船在河中顺水漂流,被风吹动,便调转一个方向,继续随波逐流。江上唯有我们一叶窄舟,无人搅扰。
    常青忽然开口。
    “阿刃,我去求老渔民借我船的时候,他们死活不答应借给我,不管我说我付多少钱,都不肯。”
    “嗯。”
    “最后我说了一句话,他们才终于同意了,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转头看他,常青乌黑的长发被夜间的江风吹得散乱,眼睛却亮得出奇,一眨也不眨地凝视着我。
    “我对他说……我要和心上人来河上等鹊桥。”
    我不确定我有没有听清楚,因为怀疑是过快的心跳使我听不清周围别的东西。
    ……我想,这大约真的只是个借口,我不能自作多情。
    “这么说了以后,他就把船借我了……还跟我说,让我划船到这里,这儿是人最少,视线最好的地方。”常青继续说道。
    我干笑:“那老渔夫如果看见我坐在船上,发现你骗他,估计要气死了。”
    常青但笑不语,从袖中摸出一个方盒,丢到我怀里。
    “拿着吧,送你的。”
    我手忙脚乱地接住,捏到手里,是一个扁扁的手掌大的红盒子,因为是夜晚,它的颜色比实际上要暗一些,上面的金色花样显得略微黯淡。
    我翻了翻,有些不明所以,带着一丝疑惑,从裂口处将盒子翻开。
    里面是一把小巧的女式牛角梳。
    常青清澈的声音穿过江风飘入我耳中:“阿刃,我喜欢你。”
    “什么?”
    常青没有再说第二遍,而是突然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嘴唇蜻蜓点水般的相触。我没有时间躲闪,或者大约也不想躲闪。
    我愣愣地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耳朵发热,烫得厉害。
    因为害羞和惊讶,我稍稍低了头,但常青捧住我的脸,强硬地让我正视他的眼睛。夜空下,他的眸色黑得不同寻常,我无法窥见底部。
    “还有一句话,等我们回京城……我再说一遍。”常青灼灼地盯着我看,近在咫尺,“等到……所有事情都结束的时候,别拒绝我,好吗?”
    我当然说不出不好。
    我只希望这条舟继续随江飘下去,飘进海里也无所谓,永远也不要停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我和常青丑时才上岸;他将我送至厢房门口。
    隔壁将军的房间里灯还亮着,我与常青的不同,自然是不能让将军知道的;于是不得不格外小心。
    这一晚之后,我明白我和常青之间的关系彻底不一样了。说实话,我并不知该以如何面貌面对于他。做小女儿态吗?我学不会的。何况,若是过于扭捏,会在士兵中失了威信。
    高兴之余;我便又多了一桩烦恼。
    我原以为我第二日必会睡到日上三竿;不料没到两个时辰,就重新苏醒。
    梨花依旧是早早地起了,一见我醒来;便温柔地对我微笑。
    昨夜我回来时;梨花已经熟睡,今早一见到她的脸,我便记起她是晓得昨日是七夕节的,那她想来是猜到不少端倪。
    尽管梨花是我亲妹妹,被她撞见这些事,我难免有些难为情,何况我这妹妹情路坎坷,我生怕触到她的痛楚,一时不知该摆出什么表情应对才好。
    谁知,梨花竟是比我坦然得多,道:“姐姐,常大哥可有对你说些什么吗?”
    “嗯……有说了一些吧。”我不自觉地去摸头发,将一头乱发揉得愈发毛糙。我毕竟是个姐姐,对年纪比我整整小五岁的妹子,实在很难开口男女之事。
    即使硬要论起来,梨花谈婚论嫁的次数并不比我少。
    梨花却满面喜色,比我还高兴似的,脸蛋通红,笑出两个小小的酒窝。
    “这是好事!爹娘定会开心的!上回你和常大哥回家,娘便念叨着了……”
    听梨花这般说,我愈发脸上发烫,心中亦不禁有些愧疚。我原本明明是打算带梨花出来见见世面的,最后反而订下自己的终身大事。
    我眼角的余光瞥见梨花放在窗台上的野花,仍与傅贤之前送来的是一样的。傅贤最初送来的那把花断了根茎,早就枯死了。不过这小子锲而不舍,三天两头采一把放在我们房间门口,梨花全都接下养着,不知不觉累了一大堆。
    往日我只当梨花是喜欢花朵,昨日常青那番话,让我徒然对情感什么的敏感起来。再瞧这些花,便总觉得有些异样。
    “梨花,你对傅贤可有好感?”我不善委婉地说话,憋了一会儿,还是直言道。
    梨花愣愣地看着我,仿佛难以理解我说的话。过了好一会儿,我才见红晕渐渐爬上她的脖颈。
    我隐隐感觉,这事不是完全没有希望,仔细想想,傅贤比其他不知根底的人总要好得多,难得梨花能有感觉。
    我便道:“那小子怕是极喜欢你的,你若有意,我……”
    梨花没听我说完,埋首用力摇头,我瞧不见她此时做出了怎样的表情。
    “姐姐,你不必再为我劳心了……我对现在所有的已经十分感激,不再奢求更多了。”梨花低着头,缓缓地说着,“我姻缘不顺,或许是老天爷命我归应天道也不一定。与其再强定婚姻祸及他人,不如一个人过得良心安稳。”
    梨花的话太过平静,让我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两番定亲都是未婚夫无病早亡,为何如此不公,偏偏是梨花?
    我这个人不怎么信命的,而且我觉得正是因为我不信命,才能一次又一次死里逃生,便对梨花道:“怎会?前两回不过是人不对罢了。傅贤这孩子命硬的很,在战场上都好好的,何况现在……”
    我顿了顿,如今不过是表面太平,暗地里依然暗潮汹涌,但说话总要让梨花安心些,便道:“何况现在突厥已降,天下迎来太平之日,傅贤他定是不会那么容易早亡的。”
    梨花仍旧摇头不语。
    之后,我再说什么,梨花也没有改变念头的意思。我不禁叹了口气。
    方小姐的事还没完,今日还要处理。我收拾收拾就赶去将军那边,常青早已在了,我见到他有些不自在,他却冲我笑得灿烂无比。
    我一时没法摆出个恰当的神情来,值得装作不在意地移开视线,将目光放在将军美貌无双的脸上,果然分散不少注意力。
    昨日我们两个都告假,不知出了什么事,将军显得不大高兴,眉毛一直紧锁。
    我问道:“昨日可有发生些什么?”
    将军没有瞪我,而是不快地扫了眼常青。常青替将军回答:“昨夜方美玉自尽了,她在齿间藏毒,咬破毒囊即刻就死,死前还在牢房墙上书了个‘情’字。”
    我暗吃一惊,这是坐死殉情之名啊。
    常青与我说,方小姐给吴隐城的书信是假的,她的幕后指使另有其人。可她选择这种方式结束生命,实在让人无法想到别的可能性,只会把罪名盖到吴隐城头上。
    环中环,套中套,最后还以命为祭。如果不是确实相信常青的话,我也必定会认为与方小姐通信的线人叛徒是吴隐城。
    将军接下常青的话,道:“我本想把人扣下来,总有办法逼她开口,以后带回京城去作人证……我本以为让守卫日夜看守,她便无法割腕。没想到她竟然还在嘴里藏了毒。”
    “找仵作验过了吗?”我插话问。
    “……她服的是异常凶煞的毒物,方美玉死状极其凄惨,仵作辨别不出是何毒,只能判断不是我国之物。”将军一手抚住太阳穴,疲惫地道,“仵作说,她浑身所有血管尽数爆裂,死时定是痛苦万分。”
    常青说:“难怪之前是割腕的。”
    我对常青和将军前言不搭后语令人听不明白的话,竟亦渐渐习惯了。我大约能猜出,这些与我摸不着状况的梦和失去的记忆有关。
    我开口:“将军,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将军食指微曲,指节在桌案上扣了扣。
    “时机差不多了,迅速把沿海一带的倭寇击退,启程回京。”
    说罢,将军转向常青,淡淡地问道:“之前的事情办得如何了?可是万无一失?”
    我耳朵立刻竖起来,这话是要讲将军不交给我,而让常青前段时间忙得焦头烂额的那些剿寇准备了。我不自觉地瞥向常青,常青竟没有看着将军,而是注视着我。我不晓得他注视了我多久了,不会是一直没有移开过吧?
    我赶紧低下头,装作无事般,不敢多看。
    “嗯,已经处理好了,人都暂时安置在附近的佛寺里。”常青带着笑意的话飘入我耳中,“他们对剿寇的热情都很高,随时可以上阵。”
    佛寺?为何是佛寺?
    我怀疑地稍微抬头瞄了一眼,常青果然还是盯着我,嘴角弯弯的。
    ……
    我从没想过,我会有一天这么想把常青的眼珠子亲手抠出来,还是在将军眼前。
    将军似乎不在乎他看这谁,只道:“嗯,那明天就行动吧,尽快把倭寇都处理了,我们要马上回京城……京城里,还有不少人等着呢。”
    “是。”常青有力地回答。
    我连忙也跟着抱拳应声。
    “嗯,那你们回去吧。”将军点点头,又低头将注意力放在眼前的地图上,似乎不打算再对我们说任何话了。
    常青转身面向我,递了个“出去”的眼神,我了然回应。
    走出将军的厢房,我回身将门严严实实地合上,常青就站在我旁边,看着我做完这一切。我从没有被这么长久地被看过,被他目不转睛的视线盯得很不自在。
    我不清楚该怎么和常青相处了。这么一想,我连常青的名字都变得不大开得了口。
    “喂,你把谁安置在佛寺里了?”我回避着常青的目光,嘴上语气不知怎么地软不下来。
    这大概是不对的,可我改不了。
    “为剿寇招来的新兵,挺特殊的一群人。”常青没在意我不太友好的口吻,道,“这还是方县令的点子……他提议很久了,只是之前的军队都不采用。将军觉得可行,所以他才格外感激将军……”
    常青说着,声音小了下去。
    我知道他为什么停下,方县令的爱女死在将军手上,日后方美玉与倭寇通讯这事,还不知会扯出多少事端,搞不好他家整门都会被牵连。方县令不可能再向过去那般对将军和我们毫无芥蒂了。
    我不愿让话题被引到尴尬之处,故意扯开,说:“新兵?什么人?江南这一带的居民?”
    南方人比北方人的身材要小一些,且不好动武,更喜书画文辞,长久以来,难免给人一种不善征战的印象。所以,征来的新兵一向是北方人比南方人更受长官们的欢迎。以前来剿寇的人,通常会带来大量人高马大的北方人与倭寇相斗。专门到这里来征兵,甚是令人不解。
    “方县令是本地人,自然比我们更了解本地的。”常青扬了扬眉毛,“他说金衢盆地东缘有个民风剽悍的镇子里,里头的人极善争吵斗殴,将军便让我去了一趟,重金招募了不少人。另外,方县令还建议我们从更南一些的寺庙召一批武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第二天;我便在城边的庙中见到了常青口里的这群武僧,粗一看,只觉得这群和尚身材格外健壮;身上都是鼓胀的肌肉。
    说实话,不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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