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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农家日常-第1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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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倒是想给这些人做包子馒头吃呢,无奈这里是产米地区,交通又不便利。自产的米要比从北方运过来的面便宜许多。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照顾大家的口味上来看,都是做饭团更好。
“受教了。”吴尚书觉得又是一个收获。
打小呆在深宫里的金公公更是听得津津有味,不停地问着各种问题。
这两人领了皇命到此,是特意来亲眼看看亩产多少斤的。
本来按庄子上的规矩,自然是各家干各家的活。而一家子里,总有老人、小孩儿、妇女掺杂在其中,这样一来,干活就慢了。金公公和吴尚书不可能一直呆在田地边晒着大太阳等着,更不可能一等许多天。
于是杜锦宁专门抽调了三十五个壮汉,吴尚书指着哪亩田地,他们就飞快地收割哪亩田地,收割完之后直接称重,让吴尚书带来的下属记录下来。
吴尚书是精于农事的,他把上、中、下田各抽了两块,还把犄角旮旯的田地也抽了两块,将它们各自的亩产一一记录,这叫抽样,以便做统计之用。
这么多亩田地,他本来以为需得两三天才能收割完的,却不想因为杜锦宁抽调的壮丁给力,一早一晚各两个时辰就做完了。许多时间还浪费在了走路上。
“大丰收啊。”看着下属本子上的记录数据,吴尚书感慨万分,看向杜锦宁的目光越发复杂。
一般宋代的水稻亩产都在两石左右,可杜锦宁种这早稻,就算是下等田都接近三石,上等田更是高达四石,一季就实现了亩产翻番。
如果加上晚稻的产量,一亩田地那岂不是要比往年单季稻时翻上三番的粮食产量?
三番啊,这是什么概念?这能让多少人吃饱饭了啊!
吴尚书想想就觉得激动不已,热血沸腾。
第769章 不满意
俗话说,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下属。
赵晤一心为国,与赵晤一道深深为这个大宋殚精竭虑的吏部尚书齐伯昆也是这样的人。所以自打赵晤登基之后,他们商量着通过各种手段提拔或扶持起来的官员,无不都是人品正直、一心为公的人。
吴尚书便是如此。
如果换作别人,或许已在考虑着从双季稻这一巨大功劳里分一杯羹了,再不济也要把杜锦宁笼络到自己的阵营中去,为自己所用。
吴尚书却是没这样想。为这样的亩产激动万分之余,他便思索着如何给杜锦宁请功,以便于她能为大宋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未来。
杜锦宁却对这样的亩产不甚满意。
要知道,在杂交水稻还未出现的1958年,全国年平均亩产就有400公斤左右。从1976年开始,杂交水稻在全国大面积推广,比常规稻平均亩增产20%左右。年,袁隆平主持的超级杂交稻第一期亩产700公斤;2004年,第二期亩产800公斤。到她穿越的2017年,采取一年两季种植,一般较好的土壤和气体条件下亩产一吨粮食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这指的是一季晚稻的亩产。
而按着宋代一石相当于现代的九十七公斤换算,经过她精心指导、宋庄头他们精心护理的上等田,最高亩产也不过才四百公斤不到,这还有稻田养鱼增加亩产10%的加成,否则就更少。
这样的亩产,远远低于她的心理预期。
问题出在肥料和农药上。
虽说后世人对于化肥农药没什么好印象,总觉得不施化肥农药的绿色食品才是最健康的。但不可否认,化肥农药是农业种植增产增收的有力保障。
因为再肥的田地也经不起年年一年两季的植物索取,种上几年就沦为贫瘠土地;另外土壤中的常量营养元素氮、磷、钾通常不能满足作物生长的需求,需要施用含氮、磷、钾的化肥来补足。
同时,农田里的粮食一旦生病或是有了虫灾,基本上这田地就没什么出产了,一年的辛苦化为乌有,农民就会陷入贫困的恶循环之中。
而杜锦宁前世虽然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在兴趣使然的情况下,可以记住小说,记住做豆腐的方法,对与专业相关的茶叶种植与制作、园林种植与设计都有所涉猎,但她却不是一个化学家和物理学家。虽说给她时间,以她高中和大学里所学的化学和物理知识,也能捣鼓出化肥和农药来,但那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撇开她跟齐慕远的感情不谈,女扮男装这灭门大罪就像悬挂在头顶、随时掉落的刀一样,让她不能安心地做这项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工作。
请恕她自私,她没有为古代百姓抛头颅洒热血、为他们随时献出自己和母亲生命的觉悟。
把杂交水稻研究出来,就已是她能做的极限了。
不过,这不防碍她给工部的官员一个研究的方向。
她皱着眉头,对吴尚书道:“我觉得,亩产还能再提高些,如果肥料施放得当的话。”
她这副对结果不满意的表情,对吴尚书的刺激很大。
这样的亩产,杜锦宁竟然还不满意?这种时候,他不是洋洋得意,而是在思索着如何再提高产量?
吴尚书只觉得内心深处受到了难以言状的冲击与洗礼。
他连忙敛了敛心神,问道:“杜大人何出此言?可是有什么心得?”
杜锦宁点点头:“照我多年种植物花卉的经验,我发现不同的植物,对肥料的需求是不一样的;而且它生长的不同时期,需要的肥料也不一样。如果能够研究出这个规律,针对性地施肥,粮食产量必然能再增长一大截。”
她看向吴尚书,十分恳切地道:“吴尚书,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您能不能在工部专门设一个部门,招几个在这方面有天赋的人来做这个事?我一个人精力有限,研究稻种就占用了所有时间,分身乏术。”
虽然这事需要禀报赵晤后才能定,但吴尚书还是给了杜锦宁一个肯定的回答:“设一个部门没问题,招几个人也没问题。不过你既然有了这样的思路,能不能带他们一带,给他们指个方向?”
“这没问题。”
就算吴尚书不说,到时候机构成立的时候,她也是要提出这一点的。毕竟有她做指导,那些人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几十上百年才出成果的一项课题,在她的指引下,没准几年就能有成效。
吴尚书看看她,又试探着问道:“让他们到这里来给你带着?”
生怕杜锦宁拒绝,他忙又补充道:“不占用你时间,你只需要告诉他们要做什么,让他们做就是,不需要你亲自动手。”
杜锦宁要是个男人,下决心要做这件事,自然不会拒绝吴尚书的提议。
但她身上有太多的秘密,不希望太多人聚拢在她身边——陆九渊他们虽然也在这儿,但只要她表示不便打扰,他们绝对不会上门来打扰她。而且他们相处多年,彼此的人品都信得过。
可那些朝庭官员可就不一样了,年纪都比她大,资历深,一个两个都是大爷。再者,谁知道这其中是不是有一些包藏祸心的人呢?
她立刻摇头道:“这倒不必。他们都是工部官员,精通农事;我一个润州同知,如何能指导得了他们?到时候你成立部门,也不必把我的名字写进去,我真分不出太多精力去干别的。要是他们研究出成果,我出力又不多,偏论工行赏的时候又不好绕开我,到时候倒是让皇上为难,您说是不是?所以还不如一开始我就不进入这个团队。”
她笑道:“吴尚书您放心,我也期望他们能研究出好的肥料出来,让我的亩产能更进一步。我一心只盼着咱大宋好,知道什么、有什么想法定然不会藏私的。”
杜锦宁这一说,吴尚书倒是反应过来了。
他点点头,道:“你思虑得对,倒是我考虑不周了。”
虽说抽调人来做肥料研究的时候,他会慎重考虑人选,那些光哔哔却不做事的官员一律不要。但不患寡而患不均,真出现杜锦宁说的那种情况,他也不好处理。
“行,那就照你说的这么办。”他道。
第770章 不作不死
第二日,佃农们正常收割稻谷,杜锦宁则带着金公公和吴尚书去看了玉米。
吴尚书还是第一次看到玉米这种作物。
他好奇地问道:“这种作物,能亩产多少斤?”
“按桂省那边往年种植的情况来看,一般亩产都是三四石。”杜锦宁道,“地域不同,产量会有差异。咱们这片田地能收获多少,要到秋天才能知晓。”
说着她吩咐跟来的几个下人:“去掰上十来个玉米,晚上让金公公和吴尚书尝尝。”
“这时候就能吃了?不用等秋天成熟的时候?”金公公好奇地问道。
“此时的玉米正是最嫩最好吃的时候,但不耐储藏……”杜锦宁给他把玉米的特性介绍了一遍,听得金公公很是期待。
不过他是赵晤身边的太监,最知道如何表忠心,道:“皇上没尝过的东西,咱家可不敢偏皇上先吃,今晚就不必备这个玉米了。杜大人你让人掰上几十个玉米,让咱家明日带回京去给皇上尝尝。”
“金公公说的是。”吴尚书也连忙道。
杜锦宁无奈,又怕这两位为了衬托自己的忠心,说她作为臣子,不把皇上放在第一位,有什么好东西不知道第一时间进贡给皇上吃。
她只得解释道:“其实这种玉米,在桂省已种了有一二十年了。估计当年出现的时候,桂省巡抚与知府都进献过,没准皇上还尝过呢。这东西嫩着吃还好,老的时候吃,特别粗糙,难以下咽。在桂省,这些玉米一般都是吃不上米的穷苦人家才吃的。估计先皇看不上,便没叫进贡。”
金公公和吴尚书便有些尴尬。
金公公三十来岁的人了,十二、三岁的时候进宫,在宫里也呆了有差不多二十年了。吴尚书就更不必说了,六十来岁的人,是工部的老人。就算当年先皇不把桂省官员进献玉米的事放在心上,他们也不能表现出不知此事,否则就是不关心国事了。
但他们确实是不知此事。
不过刚才那番表忠心的话,便显得他们无知了。这真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不过金公公和吴大人这样说了,那这玉米还是不吃了吧。”杜锦宁道,“至于献给皇上的玉米,需得等明日清晨来采摘,才最新鲜。到时候就劳烦金公公带回去给皇上了。”
得,这下子自己没得吃不说,金公公还揽了一桩麻烦事。
要知道,从宫外把东西带进宫里给皇帝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万一东西在过手的途中被人下了药,那把东西送进宫里的金公公,可就别想保住小命了。
这一下,金公公特别后悔自己刚才多了那么一句嘴。唉,表什么忠心嘛!
可麻烦还不止这点。
杜锦宁也知道给皇帝送吃食要承担很大的干系,她干脆又对金公公道:“为了保证玉米的安全,金公公要不要明日清晨跟下官一同到玉米地里摘玉米?”
她指了指几十亩田地:“这么大一片玉米地,到时候您随便选择一块区域,让您带来的御卫采摘,这样不经过别人的手,更让人放心。”
金公公这下子想死的心都有了。
从京城到润州来,坐了一天的马车,那颠簸的滋味他现在都还记忆尤新;想想明天要再坐一天那样的马车回京城,他就心里打怵,还想着今晚好好睡一觉,好对付明日的辛苦。却不想还要早起掰玉米。
为了关城门前赶到京城,明日可是要早早出发的。由此就可想而知,明日估计得摸黑到这玉米地来。
这一刻,他恨不得跟杜锦宁说,别送玉米给皇上了。
可他能说吗?不能!他能拒绝杜锦宁的提议吗?也不能!连早起一点时辰给皇上掰玉米他都不肯去,事情传到皇帝耳里,不用皇上拿他怎么样,吴公公那位大内总管就要直接把他的职务给撤了,从此以后再不会重用他。
他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如此甚好。”
看到金公公那跟便秘一样的脸色,杜锦宁就心情大好。
吴尚书看得好笑,道:“老夫年纪大了,腿脚不好,就不拖你们后腿了。明日早上劳烦二位辛苦一趟。”
约定好明日到地头的时间,大家就从玉米地里回了庄子上。金公公和吴尚书回了他们住的园林,杜锦宁则回了她的庄子小院。
这两日为了招待这两人,她已有两个晚上没回城里住了。今晚自然也是一样。
第二日,果然星星还挂在天上,金公公就被他带来的小太监叫醒了,迷迷糊糊洗漱完,跟杜锦宁在路口汇合后,就由一个御卫扶着,深一脚浅一脚地去了玉米地。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他还不能由着杜锦宁带路。到了玉米地后又绕着田埂走了一段路,他才指着一处的玉米道:“就这儿吧。”
直到这时,天边才出现一道亮光。
掰完玉米回到园林吃过早饭,杜锦宁就送了金公公和吴尚书一行人出城。
这两天一直在城门口等着的一个精壮汉子,看到杜锦宁出现在城门口,挥手与金公公等人告别,他赶紧也骑马出城,往西北方向跑去。
跑了一百多里路,他找到正住在一个客栈里的齐慕远道:“少爷,那些人离开了。”
齐慕远从一堆卷宗里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旋即麻利地收拾桌子:“我现在就过去,你歇息一晚明日再去。”
这个护院并不是刘高、马彪他们那些常跟着齐慕远的人。齐慕远来查案,自己都需要乔装,自然不能带让人一看就认出来的人。所以他带了两个平时不怎么外出走动的护院,一个是卫东,一个叫禇永兴,还让他们做了伪装。
这个叫卫东的护院愕然地看着齐慕远收拾,指了指外面偏西的太阳:“少爷,这时候过去,没走到半路就天黑了。就算到了润州,也进不了城门。”
齐慕远摆摆手:“没事,进不了就在城墙处呆一夜,一早就进城。”
他时间紧,能多跟杜锦宁呆一刻就多一刻。再者,他心里存有疑问,原先一直死死压着。现在想着答案马上揭晓,他真是一刻都等不下去了。
要不是金公公和吴尚书忽然跑到润州去,他查完案就直奔润州了,不可能还呆在这里写卷宗。
第771章 送她首饰?
做齐慕远这一行的,手上有一些东西是别人所没有的,比如大宋地图。
古代可不比现在,地图这东西属于军用物品,是不允许私人交易和绘制的。整个大宋地图,除了皇帝赵晤,就只有兵部的大将军手上有;当然,每个府、州、县也有地图,不过面积只是他们辖管的这一域,都掌握在知府、知州和知县手里。
齐慕远作为赵晤的特务头子,手上虽然没有全大宋的整版地图,但他要调用各州县地图,还是很容易的。
现在,齐慕远就把这份便利用在了会"qingren"之上。
他带着另一个护院禇永兴以及观棋,直接出了城就纵马狂奔,到天黑的时候齐慕远也没停歇,又继续往前跑了一阵,终于趁着天色彻底看不见时,到达了一个小镇。
他们在小镇上问了一下,找到了小镇上唯一一个客栈,齐慕远翻身下马“今晚就住在这里,明儿个寅末卯初启程。”
禇永兴与观棋跟着齐慕远出来这一阵子,早已习惯了风餐露宿。两人二话不说,去开了三间房,吃点东西倒头就睡。
齐慕远本打算睡了,可想想明儿一早要见杜锦宁,一身脏兮兮的可不行,又叫小二烧了热水,洗了头洗了澡换了一身衣服,折腾了好一番这才睡下。
第二日天还黑着,三人就起了床,吃了东西直奔润州,到润州城门口时,恰巧看到守城的兵卒打着哈欠打开城门。
“少爷,您真是神机妙算了,扣着时辰到达这里。要是咱们昨儿晚上早一点住店,就得迟上一两个时辰。”禇永兴惊奇地道。
观棋鄙视地看了他一眼。
他虽没说什么,但禇永兴还是从他那眼神里看出了他的意思少见多怪。
齐慕远一心想着一会儿见到杜锦宁时会有多激动,理都没理禇永兴,让守城兵卒看过路引就驱马直接往城里去。
观棋这会子忍不住了,问道“少爷,杜少爷应该是住在庄子上的吧?咱们进城往杜家去,没准就扑个空。”
他跟随齐慕远来过润州一次,对杜锦宁的生活节奏门儿清。
照他的想法,他们应该直接去庄子。就算杜锦宁不住庄子上,一会儿也会出城去庄子。他们直接去庄子不容易扑空,两个少爷见面叙旧之余,也不耽误杜少爷办公事。
齐慕远根本没搭理他。这会子街上没什么行人,完全可以像在野外一样狂奔,他却没有急驰,而是骑着马慢慢走,一边左右打量着街两边的门面。
末了,他在一家店门前停下了马。
“去敲门。”他命令道
观棋一看,这是个银楼。虽不解齐慕远的用意,他还是上前去拍门。
银楼的东西比较贵重,都是有人值夜的。听到拍门声,里面就传来一阵声音“来了来了,别拍了。”
不一会儿,一个大汉打开了门,露出半个头,打量了齐慕远三人几眼,问道“你们有什么事?”
“买首饰。”齐慕远道。
观棋转过头来,张大了嘴巴,看向齐慕远的目光十分古怪。
齐慕远跟杜锦宁相识的时候,他就跟在齐慕远身边了。两个少爷之间的友谊,他就是见证人。他知道两人就跟亲兄弟一般不分你我。可也正是如此,没听说过上亲弟弟家,还要带首饰去做见面礼的。
买点土特产做见面礼,还让人理解;可送首饰?这是个什么路数?请恕他双商不够,理解不了。
好在昨晚齐慕远又是洗头又是洗澡地折腾了一番,为了见杜锦宁,还特地换上了他最好看的衣服——这件衣服是杜锦宁以前夸赞过的,一件墨绿色绸缎长衫,袖口用银线绣了云纹,以前齐慕远比较白,穿着这身显得皮肤白皙,眼如墨玉。当然,这也跟杜锦宁偏爱墨绿色有关。
虽有些风尘仆仆,但衣服是好衣服,腰间挂的那个玉佩也很值钱,这让银楼伙计稍稍放下了戒备心,朝他们道“现在我们还未下板,还请客官巳初再来。”说着,就想把门给关上。
齐慕远用手一抵“我有急事,且交易的是几百上千两银子的生意,还请通融一番。”
伙计再一次打量了他们几眼,道“这事小人不能做主,需得禀报主管。还请几位客官在此稍稍等候。”
齐慕远一点头,放开手,这才让伙计关上门。
银楼东西值钱,伙计不敢随意开门,却也不敢随便放过这么一笔大生意。他让人从后门去禀报主家,主家带了好些护院过来,这才开门将齐慕远迎了进来。
观棋在门口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但看齐慕远站在那里跟老僧入定似的,不急不躁,他完全不能理解——谁火烧火燎的半夜三更还在赶路,就是为了早一点到润州城来的?这会子都快到家门口了,少爷怎么却一反常态,在这里耽搁时间也不着急了?
他是不知道,齐慕远此刻的心境,用一句话来描述最为恰当,叫做“近乡情怯”。
不管是谁,在命运关键点的那一刻,都要紧张得恨不得这一刻迟一点来。
万一他猜错了杜锦宁的意思怎么办?如果杜锦宁不是女子怎么办?他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见她?他内心里真的不在乎杜锦宁是男是女吗?
他得理一理心绪,免得见到杜锦宁,在知道答案的那一刻,露出什么情绪来伤杜锦宁的心。
如果杜锦宁真是男子,而他又流露出失望之色,那么两人之间要想回到从前,回到心无芥蒂的最亲密的那一刻,怕是难了。
以杜锦宁的骄傲,他们之间,定然会覆水难收。
这关系到他一生的幸福,他不能不慎重。
两人来日方长,有一辈子的时间来纠葛,他宁愿浪费一点时间好好地整理自己的思绪,也不愿意冒冒然行事。如果两者不能得兼,他得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是一个女子,还是杜锦宁。
“三位里面请。”一个五十来岁留着胡子的老头儿笑着将他们迎进了门。
在润州这个小地方,几百上千两银子的生意已算是很大了,所以这家店的掌柜亲自来迎接。
不过为防万一,老头儿身后还立着两个汉子。虽不如何魁梧高大,但一看就是有武fǎ*gōng在身的。
齐慕远心不在焉地进了门,在掌柜的引导下上了二楼,坐到了一张桌子上。立刻有下人酌上了热茶。
“不知客官想看什么样的首饰?”掌柜笑着问道。
齐慕远定了定心神,想了想道“我想要两副头面,一副是三四十岁的女人用的,一副则是十五六岁的少女用的。式样要新,价格越昂贵越好。”
听到齐慕远这话,掌柜提着的心稍定了定。
他们这个银楼是润州城里最大的银楼了,为安全起见,他们不光请了护院,而且平时没少打点衙门,衙役们会固定到门口来巡逻。
但现在太早了,衙役们都还没上衙,城门口的兵卒都有些松懈。万一这三人是来抢劫的,他们还真不一定有把握能把这三人留下。“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三人敢来抢劫,必然是武功高强之辈,他不得不小心。
如果眼前这位公子,直接说“把你们银楼最贵的首饰拿出来”,他的心就会紧上几分。但说了具体的要求,这便像是诚心买东西,而非来捣乱的了。
他朝旁边的一个伙计使了个眼色,道“你去把前些日子打制的那两套点翠首饰拿来。”
“是。”伙计心领神会,转身去了,不一会儿就捧了两个锦盒过来。
掌柜把其中的一个锦盒打开“这副金镶玉的首饰,比较适合太太奶奶们。”又打开另一个,“这一副是银镶粉宝石,很受年轻姑娘的喜欢。”
齐慕远买首饰,并不是单纯的拖延时间,而是想先在陈氏那里试探一番,缓冲一下,也免得犯下不能弥补的大错。
他认真看了看两幅首饰。
他虽然不近女色,身边连个丫鬟都没有,但身在大理寺,又肩负着特务机构,首饰知识他必须得了解。毕竟查案、查贿赂、查贪官,不了解首饰的贵贱高低是不行的。
“这两副不行。”他指了指那套金镶玉,“金不纯,玉太次。”又指了指另一幅,“宝石太小。”
想了想,他指着那套银镶粉宝石“太少女了,她不喜欢。”皱眉想了想,“有没有雅致一些的?如果不行,白玉或是青玉也行,简单一点,大方雅致一点。”
说着他又补充了一句“就算不成套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品质要好,式样简单雅致。”
凭他对杜锦宁的了解,就算她真是女人,这两套首饰她也不会喜欢。
杜锦宁的衣着向来简单大方,腰间连玉佩都很少悬挂。要不是洗衣熨烫有小厮去做,估计她连绸缎衣服都不穿,毕竟打理太麻烦。倒不是懒,而是她一向觉得没必要在这方面花时间。
掌柜阅历丰富,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见到齐慕远的表现,他倒是放下心来。
这是个诚心想买东西的顾客。
“太太用的首饰且容我想想,不过公子刚才说的大方雅致,倒让我想起一物。”他看向齐慕远,“不过说好,这一物是别人放在本店里托卖的,要价比较贵,开价一千二百两银子,不容还价。如果公子嫌贵的话,我再拿别的物品给公子过目。”
“只要东西好,贵不成问题。”齐慕远道。
他是第一次送东西给杜锦宁,便是座金山银山他都舍得,更不用说价值一二千两银子的东西了。
想到这里,他又暗自遗憾,在京城时没想起这一茬。否则在京城买首饰,必然要比这里的要好。润州毕竟是小地方,能拿得出什么好东西?
如果没有好的,等下次再送也使得。
这么一想,他的心情就没刚才那么急躁焦虑了,仿佛一下子安定下来。
他忽然就觉得,自己有点儿傻,进城时的那种忐忑纠结完全没有必要。
这还要想吗?就算杜锦宁不是女子,又能改变什么?从刚才他给杜锦宁买东西的心境来看,他对杜锦宁的感情,真不是性别这东西能改变的。
想到这里,他就想给自己一巴掌。这不是平白耽误时间吗?杜锦宁要是出了城,他俩见面又得等许久。
不过如果能买到好东西送给杜锦宁,倒也值得。
他道“有什么好东西,尽管拿出来。”担心掌柜的不信,他还对观棋示意了一下。
观棋在怀里掏了一下,掏出几张银票,放到掌柜面前晃了晃。
掌柜看了身子一震。
这些银票面值一千到两千不等,足有五六张。这是大通银庄的银票,绝对错不了。掌柜在银楼多年,对于银票的鉴别,便是钱庄里的掌柜也不遑多让。
作为银楼掌柜,他自然不是没见过这种大面额银票的人。但随随便便就让小厮在怀里揣上几千两银子的,他还是头一回见到。
他不由定睛又打量了一下齐慕远,再一次确定这是个贵公子。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点了几点,思忖片刻,然后抬起头对伙计道“去把那对青玉玉簪和那两朵紫色珠花拿过来。”
伙计犹豫了一下,问道“可是放在柜子最顶上那两样?”
“对。”掌柜道。
伙计便没再问,答应一声,也不用掌柜吩咐,直接上前把两个锦盒合上,拿了就走。
齐慕远自然不会有什么反应。
掌柜见状,心里越发安定。
要是来抢钱的匪徒,必不会让伙计把拿上来的首饰再拿下去的,只说这个先放着,等会儿再说。
这一回,伙计就更麻利了。主要是这些价值极高的首饰,数量并不多。放的地方又宽绰,根本不需要去找,直接拿就行了。
看到掌柜打开的一个锦盒,齐慕远的眼眸微微一亮。
这时代并不时兴翡翠,白玉才是大家的心头好。而锦盒里的这根青玉玉簪,是白玉玉质里透着一抹青色,这抹青色又不是杂质,就像白云飘荡的天空中透出的一抹霞光,这抹青色是泛着莹光的晶莹剔透的白玉里渐渐渗透出来的,给这根玉簪增添了说不出来的韵味。
第772章 丈母娘与女婿
更难得的是,设计和雕琢这根玉簪的人,绝对是一个无论是审美还是工艺都是大师级的人物,整个玉簪的设计颇像玉如意,一头卷曲如云朵,那抹青色正好在云头上,簪柄则是流畅的曲线,蕴含着“平步青云”的寓意。整根玉簪简洁大方,式样雅致,线条流畅优美,让齐慕远一看就爱不释手。
最最难得的是,因为式样简洁大方,这根玉簪,无论男女,都可佩戴。
如果杜锦宁真是女扮男装,而且以后也不打算恢复女装,那么一根女式的簪子只能压在箱底,一辈子也戴不了几次。这根簪子亦男亦女,便可以让她时时戴在头上,就当是自己时刻陪在她的身边。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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