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将军抢亲记-第1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顿了一下,面色有些复杂的看着她,简单的回了一个‘嗯’字,就算完了。
而后,他身边的那位贵人上马车,他上马,离开了幽州。
他们走的没影子了,齐良翰震惊的看着她,“霜霜,你和沈战……你们?!”
之后,齐夫人正好路过她还没来得及收拾的房间,见两个女儿都在里面,顾霜霜却没在,便进去问他们在干嘛。
她的两个堂姐不懂这是什么味道,齐夫人已经是妇人,却是懂的。
再加上她在大门口跟沈十三暧昧的告别,他和沈十三的一段情,很快就被曝光在了大庭广众之下。
可是一年两年三年,沈十三始终没来,渐渐的,她将这段情压在心里,从此闭口不谈‘沈’字。
直到幽州战乱,她担心顾夫人,便回家来看,顾吏看到她,就打起了主意,去找齐知州,要他跟沈十三举荐顾霜霜,把她送到沈十三的身边去。
齐知州一开始是拒绝的。
沈十三来了幽州两年,进入幽州的第一天,他的接风宴就是在知州府办的,可是他连想,都没有想起过还曾有过顾霜霜这号人,可见已经是情去恩削。
何况他已经有妻有子,家庭十分和睦,顾霜霜就算是去做妾,日子也肯定十分不好过,何必非要作践自己的女儿?
可是顾吏说,“霜霜今年二十好几了,已经不是个黄花大闺女,她本就失身给沈战,这么多年死心眼子的不肯嫁别人,再这么蹉跎下去,你这个当舅舅的,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她一辈子孤独终老吗?现在人就在面前,为什么不试一试?大户人家,谁人没有两个妾室?只要男人宠,谁又敢给她气受?”
齐良翰被说动了,听从顾吏的话,把顾霜霜举荐给沈十三。
其他的并没有多言,只是让这两人自己去发展。
一来,沈十三已经忘了这事儿,贸然提起,只怕反倒惹他反感。
二来,让顾霜霜亲自去让他慢慢想起,说不准太阳能从西边升起,他能存点愧疚心理,往后对顾霜霜好一点。
可没想到,这么个大活人在他面前晃悠,沈十三这个狗东西愣是跟失忆了一样,当真想不起!
你说气人不气人?
帐内。
顾霜霜从怀里拿出一块玉佩,满面的悲凉,“这是……当年你留在我床头的东西。”
这算是一个证据,当她把这块玉佩拿出来,就说明她已经毫无办法,只能依靠一块死物,来逼迫沈十三承认曾经和她的一段情。
沈十三见了这块玉佩,噔噔噔的从上面走下来,劈手从顾霜霜手中夺过,拿在手里仔细看了又看,骤然大怒,扬手就把玉佩摔成好几瓣,破口大骂,“这个狗东西!”
众人都被他的反应惊着了。
唐勋道:“沈将军,你不承认,也不用和一块儿玉佩过不去吧?成色挺好的一块儿玉,啧啧,可惜了!”
沈十三怒目瞪过去,“老子撕烂你的嘴!”
唐勋终于闭嘴安静下来。
沈十三吼完唐勋,又一脸便秘的问顾霜霜,“那个傻逼告诉你他叫沈战?!”
第一卷 282
顾霜霜没懂他的意思,呆呆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众人也都是一头雾水。
沈十三却是不欲再多做解释的样子,直接衣料帐帘,出去了,一边走还在自言自语,“回京了老子不弄死你个狗日的就算你福大命大!”
“他妈的!”
“他妈的!”
在座的只有霍清懂沈十三的心思,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他。
霍清顿了半晌,对顾霜霜道:“顾小姐,当年和你有一段情的,不是沈战,是……皇上。”
闻言,众人的反应都相当精彩。
唐勋一脸被一盆狗血泼得缓不过劲儿来的样子,张曼兰则是先是震惊,再是松了一口气。
顾霜霜和冯衍,皆是一脸大受打击的模样。
“不可能……不可能!”顾霜霜喃喃了两声,立即提脚往沈十三的方向追去。
而冯衍,已经连把她拉回来的勇气都没有了。
如果顾霜霜曾经跟沈十三好过,那他还有希望。
谁都知道沈十三收心了,除了江柔谁都不认,而皇帝呢?
他无论往后宫里装多少人,都不会有人说个不字。
沈十三今天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回京以后必定会向皇上提及,那时候,顾霜霜入宫,只是早晚的事情。
他能跟皇帝争女人吗?
不能。
天底下谁都不能。
包括沈十三,也不能。
张曼兰不信霍清的话,但她却信沈十三的反应。
人下意识的反应是装不出来的,刚才那一刹那,沈十三脸上瞬间出现的表情,是恍然大悟和震惊,而不是心虚和遮掩。
**
顾霜霜追上沈十三,一把抓住他的手,脸上已经不再是悲伤和难过,而是愤怒。
被羞辱过后的愤怒。
“沈战!你可以不承认,没关系,反正我已经失望透了,你记得与否,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可是你不能侮辱我!什么叫做不是你?难道我连和自己同睡一张床的人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吗?你这样说,无非就是想推卸责任,沈战,你不是个男人!”
顾霜霜已经失去理智,说得很大声,完全不顾自己的名节,顿时四面八方,有无数士兵燃烧这熊熊八卦之火的目光投射过来,一脸‘怎么回事?卧槽有奸情!’的模样。
沈十三眼珠子一瞪,环视四周,大吼,“怎么?都没事做了吗?”
顾霜霜依旧拉着他,一副要不到说法是不肯放手的样子。
沈十三的承认,对她来说很重要,否则,她连人都爱错了,这么多年的空等,岂不是一场笑话?
那些流言蜚语,岂不是全都是事实?
‘她就是一个婊子,谁操得她高兴了,她就爱谁。’
‘口口声声说是因为爱,啧啧啧,谁知道多么肮脏龌龊啊!这才几天,就勾搭上床了?这就是爱吗?’
‘什么爱不爱的,都是假的,其实说白了还不是权和钱!听到是贵人,赶忙巴巴的就上赶着去了,真看不出来,小小年纪,还有这份心机!’
如果她连和自己睡过的人都不认识,她多年执着的等待,只是一个人自导自演的苦情戏……而已。
可是!
这些明明都不是真的!
她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权!她明明看见了那张脸,记忆中的那个人,明明就是现在沈十三的这幅做派!
一举一动!
她怎么会认错人?
不会的!
不会的!
沈十三恼火的甩开她的手,“你别来问我,等到了京城,你自己去问那个王八蛋!”
他说完就走,完全不给顾霜霜继续讲话的机会。
逆着风,一句话吹到了顾霜霜的耳朵里。
“他妈的,又是用老子的名号去泡妞,还要不要脸!”
顾霜霜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到地上。
由于刚才她和沈十三的一番争执,也没有人敢去拉她,任由她在地上坐了好半天。
沈十三的帅帐帘子被掀开,一群人从里面走出来,除了冯衍,都各自散去。
冯衍过来把顾霜霜扶起来,本来想说些什么,但脑海里不断的想起霍清那句,‘是皇上。’到嘴的话又咽了下去,终究没有再多言。
军队不会因为顾霜霜一个人的伤心和难过就停下来。
顾霜霜原本就已经很沉默,从那天以后,就跟换了一个人一样,在战场上非常卖力,私底下,谁都不理。
一年又一年的春去冬来,秦燕蜀三国的这一仗,整整打了五年。
五年,秦燕两国偶尔行进的很顺利,偶尔遭遇抵死顽抗。
这年冬天,秦军和燕军的大旗,终于插遍了蜀国的每一个城池,大军攻向蜀国帝都。
蜀国大势已去,只是在做无谓抗争。
大军兵临城下,整整攻了两个月,蜀国就像一座铁桶,毫无进展。
这次的守城战,是甄临风亲自督战,他把有限的兵力发挥了极致的用处,沈十三久攻不下,迟迟不能班师,心情也相当不好。
这日,一轮攻城战后,一个蜀军士兵在城楼上叫嚣,沈十三看着情况叫人上前去交涉,探子回来报,说是蜀国国君吩咐下来,投降可以,但他要一个人。
沈十三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谁?”
那士兵偷眼瞅了霍清一眼,吞吞吐吐道:“霍……霍军师。”
沈十三豁地站起来,把那士兵吓得后退好几步,那士兵连忙道了告退才退下去。
士兵走后,沈十三继续跟将领们交谈,只字不提刚才那士兵禀报的事情。
霍清静静的在一旁做了良久,突然开口道:“将军。”沈十三一口截下他的话,“出去!”
霍清不急不缓,问,“知道甄临风为什么突然要我吗?”
沈十三顿了一下。
这确实很奇怪。
霍清只是个谋臣,但并不是说沈十三离开他就不会打仗了,这么多久将领甄临风不要,为什么偏偏要用霍清作为交换条件?
老实说,蜀都久攻不下,燕秦两国都相当吃力,要是甄临风要某个副将参将,他会让这个人前去诱敌。
想要进入蜀都,蜀都城门势必要开,那时候秦燕两军士兵直接一冲而进,可以省下好多力气。
只是这个诱敌的饵,也势必会重伤。
至少重伤。
秦燕士兵冲到城门口需要时间,这段时间,这个饵够被城楼上的蜀军士兵乱箭射死好几回了。
如果是某个副将参将,武功底子好歹是不错的,还有运气能够避过要害。
但霍清不同。
霍清手无缚鸡之力,换作是他,一定会死。
所以沈十三想都不想直接一口拒绝。
但霍清却说,“是我传出去的消息,说截杀蜀军十六骑的时候,那场突如齐来阻住十六骑的暴雨狂风,是我祈来的。”
不仅如此,一路上沈十三所有败退敌军的妙计,他都放话出去,说是他给出的主意。
最重要的是,他还说,他掐指一算,算出蜀国国君甄临风并不是蜀国正统血脉,是皇后和人通奸所生,还说,甄临风是个天阉之人,终身不举。
这些都是谣言,真假参半,有的有些人信,有的有些人不信,但不管别人信不信,都只会是一时的谈资。
唯有最后一条,会让甄临风暴跳如雷。
因为他确实是个阉人。
这条消息,是霍清从张曼兰嘴里抠出来的。
张曼兰对霍清极度厌恶,但一码事是一码事,霍清问她甄临风有没有什么秘密的时候,她虽然不想和霍清交谈,但还是把他是个阉人的事告诉他了。
这个秘密在她这儿揣着,毫无用处,就算她到处散播甄临风是个阉人的消息,但她一个叛国皇后,谁信她的话?
到时候别人只用‘蓄意报复,散播谣言’八个字,就直接把这事儿揭过。
但霍清不同。
他并没有满天下的到处嚷嚷,而是有意无意,故意一点一点的向蜀国探子透露他‘未卜先知’和‘神机妙算’的能力。
等甄临风慢慢的记住他了,他再透露他算出了甄临风是个野种。
在甄临风暴怒的时候,他又透露他算出甄临风是个阉贼。
对方知道张曼兰在阵营里面,而张曼兰知道这个秘密,是她说的,也不奇怪,但这跟甄临风暴怒并不冲突。
因为前面的一通事先造势,他在被激怒的情况下,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理智,再加上国之将破,他根本静不下心来,对霍清这个污蔑他皇室血统以及‘污蔑’他作为男人能力的人,当然只想一刀亲手砍死以泄愤。
哦不,像甄临风这种变态,落到他手里,被一刀砍死简直是种恩赐。
霍清激怒他,让他对自己产生憎恨,人一旦失去理智,敌人什么机会都有了。
果然,机会这就来了。
沈十三听完,直接把手里的刀甩到他脚下,震怒,“你他妈是不是疯了?你想死,刀给你,自己动手,何必费这么老鼻子的劲儿?”
霍清很冷静的说,“蜀都久攻不下,秦燕两国,每日光粮草消耗就是一笔巨大的数目,时间久了,士兵疲懒下来,就更加难以攻克,蜀军趁机反扑,也不是没有可能,沈战,你身为将军,理应知道什么叫做大局为重。”
沈十三冷冷的看着他,不发一词。
霍清是在逼他。
每日都有大量的伤亡,霍清自己制造了这么一个机会送到他面前,他不答应,就枉对这一身将军的战甲。
“老子说不行就是不行,滚出去!”
霍清竟然当真依言站起来,只是临踏出帐外的时候,他顿住脚步,轻飘飘的道:“你不同意,也没关系,我自己可以去,到时候我死了,城也没攻破,你岂不是亏大了。”
沈十三的瞬间比锅底的灰还黑,“冯衍,把他给老子绑起来丢回他的营帐中去,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许放了他。”
霍清反问,“你觉得有用吗?”
沈十三被气得脖子都粗了。
确实没有用。
士兵也是人,有自己的想法,大军这么多人,以霍清的三寸不烂之舌,很容易说服士兵放了他。
况且沈十三平时给他的信任和特权太多,很多时候他说的话就相当于沈十三本人说的话,众人都已经习惯了听从,把一两个士兵骗的团团转、放了他还以为自己立了大功的可能相当大。
最重要的是,有一个人一定会放了他。
——张曼兰。
张曼兰在外五年,早就归心似箭。她憎恶霍清,能有这么一个光明正大的机会让他去死,又方便了自己,她比任何人都巴不得送他上路。
沈十三把的视线转向坐在角落里的张曼兰,果然,只见对方赤裸裸的目光落到霍清身上,前脚沈十三把人一绑,后脚她就能梭进营帐里面放人去送死。
沈十三把桌子拍得砰砰作响,“张曼兰!你他妈敢违抗军令吗?!”
张曼兰看他一眼,连话都不答他的。
用张曼兰这种人,优点和缺点并存。
优点是当她没有自主想法的时候,你指哪儿她打哪儿,并且从来不会输。
缺点是一旦遇上她有自主想法的事,她一定要先完成她想做的事,并且你拦不住她。
不过这五年来,张曼兰基本上都是喊打狗她不骂鸡,导致沈十三都忘了,她是一个很难管束的人。
张曼兰不比霍清,你不在墙上钉铁链子,是拴不住她的,她随时都有办法脱困。
谁还能每日什么都不做,光守着她?
霍清早已经把一切都算计好了。
沈十三在帐中踱来踱去,一脸的生人勿进,谁都不敢取惹他。
霍清捋了老虎屁股毛,自己却优哉游哉的走了,留下一只炸毛虎给众人顺毛。
可关键是,谁他妈敢去给他把毛捋顺啊!
张曼兰眼睛一直落在霍清身上,见他走了,匆忙跟沈十三道告退,就要跟上去。
沈十三直接一步闪在她面前一脚踹过去,“你给老子滚回去!”
张曼兰看了他一眼,也不跟他硬拼,竟然乖乖的坐了回去。
但她那一脸的心事分明就写在脸上。
除非沈十三一直亲自看着她,否则逮到机会他就要送霍清去死一死。
连带着,连唐勋的眼中都开始放光了。
唐勋可跟张曼兰不一样。
沈十三可以对唐勋不假辞色,但不能绑他,他是大燕的王爷,光在官爵上就比他高上一节,而且还是盟军的王爷,你绑人家的王爷,是几个意思?
是要拜拜吗?
这时候,一个将领甲站起来,试探着说,“将军,依末将看,不如就照了霍军师说的办……”
话还没说完,就在沈十三的吃人的目光下弱弱的把剩下的话吞回去了。
只有窦子明不怕死的站起来,“末将也觉得,不如依照霍军师的方法办。”
沈十三依旧用牛眼睛瞪他,他却是一点儿没在怕的,继续说:“与其在我们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让霍军师一个人去涉险,不如大家一起,好歹还能做好防护措施,提高几成军师的存活率。”
沈十三差点一老拳过去,“存活个屁,你看他那个样子,是能活下来的人吗?”
窦子明沉默了一下,才道:“那要是让她一个人去了,才是百分两百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众人:“……”
他说得很有道理……
霍清跟沈十三拉锯了两天,其中在张曼兰的配合下,他无数次的逃脱看守,差点就走到蜀都的城门口了。
每当即将要踏出营地范围的时候,就有小兵通风报信,沈十三立即去把人抓回来。
这个通风报信的小兵,当然是霍清自己安排的。
他只是要让沈十三知道,他关不住他,又不是真心要去送死。
第三天,沈十三通知蜀军,要人可以,让甄临风亲自到城门口来接人。
甄临风很痛快的答应了,不多时城楼上就出现蜀国国君的身影。
霍清也出现在阵列前方。
城门缓缓的打开一条缝,霍清明明是要单枪匹马把自己送进虎狼之地,脸上的神色却依旧不变,一步一个脚印,缓慢的朝着城门走过去。
等他走了一大半的距离,眼看即将到达城门口,朱红色的城门瞬间全开,一群全副武装的蜀国士兵严阵以待,直接冲将出来。
——
蜀军!要做最后的搏杀了!
甄临风并不是要霍清,只是霍清递的这一个由头,逼迫他下了决一死战的决心。正面对垒,蜀军怎么可能会是秦燕联军的对手?
不过是加速灭亡而已。
城门豁然打开的那一瞬间,霍清就已经反应过来,直接掉头就往回跑,身后就是杀声震天的敌军。
甄临风脱下龙袍,一身战甲的站在城楼上,眼睛死死的盯着下方那个瘦削的逃窜身影。
他的目的,他怎么不知道?
不过是想诱他开城门而已。
甄临风的骨子里面是高傲的,守到今天,大蜀江山要亡了,这是难以挽回的败局,他并不恐惧。
亡,也要亡得有骨气。
亡就这样坐以待毙,不如一战定生死,来个痛快。
死了又怎样,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不论怎么样,霍清的目的达到了。
在蜀国冲出城门的那一刻,秦燕两军也闻声而动,高扛大旗,随着号角声,打这五年来的最后一仗。
城楼上的蜀军立即放箭,箭雨落下的地方,除了有敌军,主要目标,还有霍清。
以甄临风狭小的气量,怎么会放过他?第一个要杀的,就是霍清。
霍清在两军交战的中间地带,想要瞄准他,简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无数箭雨落下,霍清伸出双手,挡住头部,他的手臂瞬间被扎成筛子,双脚也中了数箭,‘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再也跑不动了。
这时候,沈十三举着盾牌,骑马赶到他的身边,在蜀军到达之前,一把将霍清拉上马,
霍清用尽全力抱住他,片刻后,两人进入了己方阵营。
霍清再也支撑不住,直接栽倒在地上,两个士兵接住他,马不停蹄的把他往后方送,沈十三匆忙嘱咐了一句,转身投入战场。
这一仗打得极其惨烈,蜀军拼死抵抗,直接在战场上被绞杀得没剩下几个人,最后,连甄临风都亲自提刀上阵。
最先到甄临风面前的,是张曼兰。
甄临风看见张曼兰,阴恻恻的笑了一下,“朕的皇后,好久不见,今日是想我了?”
张曼兰面若冰霜,“想来拿你的命。”
甄临风道:“那就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张曼兰不接他的话,反而问,“宋闵知呢?丢下你逃了?”
甄临风哼了一声,“那个贱货,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被朕剥了皮,做了灯笼,怎么?皇后也想尝尝做灯笼的滋味?”
张曼兰没再接话,甄临风却把她上下打量一遍,目光落她的手腕处,道:“我道你是怎么活了这么久,原来是这样,啧,不过……最近的毒性愈发凶猛,愈发压制不住了吧?你现在倒戈,跪下来舔朕的脚趾,朕或许心情大好,就赏了你解药。”
第一卷 半张脸
张曼兰举剑便刺,“你自己留着慢慢喝吧!”
甄临风闪身躲过,“这么多年了,还是记不住,让你起剑换个地方刺,还是只往左胸下手,明知道我躲得过,何必浪费这一招?”
张曼兰沉默不语,两人乒乒乓乓的斗做一处。
张曼兰从来就不是甄临风的对手,这些年她在战场上拼杀,甄临风却在皇宫里养尊处优,两人的差距渐渐被拉进,勉强打了个平手。
一来一往,战争渐渐的进入尾声,只剩下些残部没有肃清,沈十三把这摊子事儿交给其余副将,打马往张曼兰的方向赶过来。
甄临风是个有野心又极度狠辣的人,只能斩草除根,不能招降,只能击杀,留不得。
甄临风和张曼兰打了这么久,两人的体力都消耗得差不多了,沈十三一过来,用不了两刻钟,他必死。
张曼兰趁甄临风分心的时候,一剑往他左胸上刺去,甄临风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能就地一滚,狼狈的躲开。
而站起来的一瞬间,沈十三的刀又从过背后砍来。
躲,是躲不开了。
前面就是张曼兰,躲过沈十三的刀,也躲不过张曼兰的剑,甄临风眼中瞬间涌上疯狂。
既然活不了,就一起死吧!
他骤然飞扑上前,不管沈十三背后砍来的刀,手中的剑做了一个假动作,张曼兰立即举剑格挡。
但没想到,他手中的剑却换了一方向,朝她的右胸刺去。
他太了解张曼兰了,甚至知道她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格挡,然后再从另一个她完全来不及反抗的角度刺去。
这才是真正的避无可避。张曼兰刚举剑一挡,就知道自己中计了,挡,是来不及了,于是她干脆放弃格挡,直接和甄临风相互持剑而刺,准备同归于尽。
沈十三心里‘咯噔’了一声。
卧槽!大姐你怎么能死?大姐你不能死啊!
他加快手上的动作,然而等长刀刺穿甄临风的身体,对方还是一刻不停的朝张曼兰飞身扑去。
张曼兰的剑刺穿甄临风左胸的时候,甄临风的剑也刺进她的左胸。
是的,左胸。
张曼兰受伤颇重,但没有甄临风重,她瞬间抽出剑,以剑拄地,支撑自己的身体。
而甄临风,却放任自己的剑留在她的身体里,趁她抽出剑的时候,用尽全身力气欺身而上,揪住她的衣领。
他口中不断有鲜血涌出,他说话断断续续的,并不在意生命力的流逝,“我本来想让你给我陪葬,但一想,算,算了,知道,道为什么吗?你以为我心软了?呵呵,呵,不!我要留着你。”
“见过,过有人毒发的样子吗?我,我告诉你,万蚁噬心之痛,心,心口上是不是已经出现乌黑,黑了?哈哈哈,两年之后,你,你就算把自己放成一具干,干尸,也得下来陪我,我的皇后,朕,在下面等着你。”
说完,甄临风揪住张曼兰的领口狠狠往下一扯,将自己的唇凑到她的唇边,带着满口的鲜血,扫遍她的每一寸口腔。
两人的血液在唇齿间交融,顺着嘴角流下来,他狠狠的啃咬,不断的把自己口中的鲜血哺给她,像是恨不得现在就把她带走一样。
好像有什么东西滑进了张曼兰的嘴里,甄临风没给她机会,又是一顿疯狂输出,她还没来得及反应,他用力的捏住她的下巴,舌头一顶,刚才那东西竟然被她吞了下去,她顿时一阵犯恶心。
该不是他昨天晚上卡在牙槽里的饭吧?
呕~
张曼兰瞬间觉得自己有了点儿力气,狠狠把甄临风往外一推。
竟然没推动!甄临风死死的揪住她的衣领,用力的贴近她,五官扭曲得不在本来应该在的位置上,整个人都是癫狂的状态。
他的气力已经不太济了,说出来的话像是咆哮,却又软绵无力,“张曼兰!朕要你记住我,这一辈子!都记住我!”
“记住……我!”
最终,他双眼一闭,力竭的软倒在地上,没有了呼吸。
张曼兰的手脚也软了,单膝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
沈十三一看。
我擦!
正中心脏!
妈的!这神仙也不能救了吧?
想完,他就赶忙架起张曼兰,一遍冲进营地一边大喊,“军医!军医!”
士兵们立即给他让开一条路,沈十三直接随便找了个帐子把张曼兰丢进去,然后把军医提过来。
军医把了一会儿脉,脸色怪异的俯身贴耳在张曼兰的左边胸口听了挺,又在右边胸口停了听,犹豫半天,才道:“将军,张副将的体质,与常人有异,她的心脏,好像长在右边……”
沈十三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顿时有点懵,片刻之后,他道:“长在右边就右边,你他妈倒是快拔刀啊!等等!拔了刀人还能不能活?”
军医犹犹豫豫的,“这个……属下不敢保证啊。”
沈十三丢下一句,“死了拿你是问。”转身就出了营帐,意思是留时间给军医救治。
军医叫了两个助手,按住张曼兰,然后开始拔刀救治。
这事儿完全就看运气。
就算张曼兰的心脏长在右边,但这一刀从前胸贯穿出后背,着实凶险至极,能不能活,看张曼兰能不能熬过来。
不多久,又有另外一个军医来禀报他,说是霍清脱险了。
沈十三顿时把张曼兰抛到脑后,吭哧吭哧的跑去看霍清。
霍清几乎被扎成了一个筛子,特别是他为了避免被直接爆头,伸手护了脑袋,手上几乎密密麻麻的全是箭。
身上也扎了不少。
但。
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沈十三是不可能送霍清去死的。
冯衍的家中殷实,在京中是个世家,他参军的时候,皇帝为了安抚他爹,赐了一件金丝软猬甲,独一份儿,连沈十三都没有。
他穿了许多年,今天脱下来结果霍清暂用。
霍清只要不被一箭穿了脑袋,按照常理来说是一定能活命的。
霍清手脚上被扎了数不清的窟窿,但没商机要害。
只是他被收水果刀切上一些尚且要好几天才能好的体质,这么些伤口,且得够他养上一段时日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