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宠妃跟班这酸爽-第3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郑薇猛地一甩头,簪子险险擦过她的脖子,□□了一个人的背。
  那人痛苦地闷哼一声,软倒了身子。
  云容华必杀一记被郑薇避过后,她像被刚刚那一幕惊醒一般,使出最后的力气将云容华从身上扳倒,终于将匕首□□了云容华的胸口。
  眼见云容华口喷鲜血,郑薇拔|出匕首,在原地茫然地站了一会儿,才想起更重要的事。
  她也不管对不对,看一个石台上放的有茶水,便往郑芍脸上泼了过去。
  片刻后,郑芍起身,却没有看郑薇,而是指着云容华的尸身,颤声道:“陛下,陛下……”
  郑薇刚刚像断片似的脑子立刻接上了弦:云容华刚刚那一簪子刺中的不是别人,正是皇帝!
  郑薇脸上身上冷汗涔涔冒出:太大胆了!她实在是太大胆了!
  早在云容华说出那些秘事之后,郑薇便知道,即使此次他们能顺利脱身,回去后皇帝也不会放过自己和郑芍!
  她原本没想太多,只在扑向云容华的那一瞬间身子歪了歪,让云容华成功地架住了自己。
  云容华多年在宫中养尊处优,早不复早前做罪奴时的身体状况,郑薇试了几次她的身体力量就有数了。她刻意在打斗时引导她向皇帝的方向翻,果然,云容华为了保命,立刻就乱了阵脚,被郑薇抓住机会,让她把那根簪子□□了皇帝的身上。
  只是,现在皇帝被云容华尸体压在下面,情况如何,郑薇竟有些不敢去看。
  她只觉两只手比灌了铅还沉,眼前一阵阵发黑,杀了皇帝的后怕兴奋和身体的极度疲惫对抗着,而郑芍的脸在她眼里一时模糊一时清晰。
  这一天,她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放心,剩下的事都交给我。”
  ……
  “……这个孙掌事还真是个痴情人,姓吴的不过许了她一个继室之位,她竟能暗中为吴家卖命十几年,便连云容华出现在皇帝,哦,先帝面前,都是她费心安排好的。若不是她手中握着的秘密,先帝也不会被迫宠着云容华那许久。她也不想想,先帝那般骄傲的人,怎会由着她们摆布?只是灌云容华芜子汤,已算手下留情了。”
  郑薇怔怔听着,轻声道:“不过是求一个有情人,孙掌事,是个苦命人。”
  “你啊你啊,”郑芍恨铁不成钢地点着郑薇的额头:“你心也太软了些。别忘了,孙掌事合着吴庶人害了我们多少回。我们刚进宫没多久,她就设计让柔嫔掉了孩子,若不是你机灵,拽着我躲过去了,我们姐妹早早就入了轮回。”
  郑芍一说,郑薇也想了起来,那一回明面上是李美人听了江昭仪弟弟唆使才去撞的柔嫔肚子,可江昭仪跟柔嫔本没有利益冲突,又是个最擅明哲保身的,她干嘛去淌这趟浑水?
  如今郑芍在后宫权柄不同以往,何况又没有了皇帝的掩护,这些事她只查问了景天洪,便得到了详细的内情。孙掌事做下的事不止这一桩,她用吴琏清昔年留下的人脉和多年在宫中的经营,成功让江昭仪弟弟中计,给李美人带了话为她所用,就连太子的中毒事件背后都有她若隐若现的影子……
  一想到这些阴谋诡计,郑薇心中便厌倦透顶,恰在此时,殿外有人禀道:“太后娘娘,您的冠服送到了。”
  郑芍精神一振,口中却道:“放着吧,我待会儿去试。”
  殿外那人却迟疑道:“太后娘娘,陛下登基大典正是三日后,您的礼服拖不得了。”
  郑芍翻了个白眼,掩袖泣道:“今日正是陛下停灵第七日,哀家待会儿要亲自去灵前守灵,你是让我今日着艳色到陛下灵前吗?”
  “太后,奴婢不敢。”
  郑薇看着郑芍表演,空阔的殿中此刻只有她们姐妹二人,她抿嘴笑道:“你这演技太浮夸了。”
  皇帝死了有近一个月,郑薇回想起这些天发生的事,心中仍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那一日她昏迷后,也不知郑芍怎么做的,总之,在她醒后,洞中没有一人向郑薇问责皇帝之死。郑薇心里不踏实,只是洞外叛军搜山越发频繁,她也不好脱身,只好等着援军到来。
  景天洪和沈俊领着西北援军杀到时已经是第三天上午,山洞里断粮一天多,四处干净得连耗子都没有一只。郑薇饿得手脚发软,又被郑芍打包塞进了鸾驾。随后,在回京的路上,姐妹二人得知京城失陷,皇后和太子被杀。
  由于惠妃所生大皇子过于鲁钝,且惠妃出身低微,郑芍身后有侯府支持,省去其中各种博弈,京城收回后,她所生的三皇子便成了下一任皇帝。
  郑芍眨眨眼,难得俏皮了一下:“谁让我现在是太后,再浮夸,他们也得跟着我演。也亏得是你,我的事才这么顺利。”
  郑薇“啊”了一声:“跟我有什么关系?”
  郑芍神秘地笑了笑:“成王蜀王那两个笨蛋,真以为沈国公那个老狐狸会跟他们干,也不想想,假如先太子还活着,这皇位会让他们来分一杯羹吗?”
  此事郑薇这几日也有所耳闻,今上跟这几个隔了不知几代的堂兄弟原本就没几分情意,否则也不会一坐稳皇位便急着削藩,只是不知此事被谁给泄露了出去,才引来今日这场杀身之祸。
  成王所部郑薇也见过,便是在避暑山庄搜山的那些黑衣人,而蜀王趁京城守备空虚,伙同内奸打开城门冲进皇宫杀了太子,二王合谋做下了大雍朝世宗年间第一桩,也是唯一桩谋逆大案。
  对了,三天前朝臣们才吵着定了先帝周显的庙号,“世宗”。
  郑薇实在不想再操心这些乌糟糟的事,想起一事,笑道:“我早听说你要放我走的,现在又扣着我,莫不是你舍不得我,不愿意放我走了吧?”
  郑芍促狭地笑道:“好不害臊的妮子,你就这般急着要嫁人?”
  郑薇张口结舌,想开口分辩,脸却不争气地红了:“谁,谁要嫁人!”
  郑芍抬头藏起眼中深深的不舍,早开的秋海棠在窗外摇曳生姿,她轻声道:“再等几日,薇薇,我亲自给你送嫁。”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总算可以小小松一口气了,越到结尾越感觉想写的好多没写出来,但是每个零碎的内容单独写的话又觉得索然无味,拖啊拖拖啊拖就拖到了今天。不找任何理由,就是我对不起大家,其实我都记不得有多久没看评论了,不敢看啊,即使我写完了我也不敢看,我,我还是掩面滚走吧。
  对了,之前说有些事在正文里写了觉得拖沓,不说清楚又觉得缺点什么,应该还会有一到两篇番外单独交待,有兴趣的亲们可以等等再看。


第94章 番外一:狼崽子
  一年当中; 沈俊最喜欢的是冬天。就如他被娘亲捡到的那一天一样,今天也是个天高气爽,冬阳温煦的好晴天。
  他身着红袍; 骑着骏马走向皇宫; 去迎他的新娘。
  甲申年冬月十六日,宜开市,宜动土; 宜嫁娶
  午门外的阳光照得人心里暖融融的; 沈俊不经常回忆旧事,却在今天忍不住想起那些以为早已遗忘,却清晰得如同发生在昨日的往事。
  他还记得,被娘亲拣到时; 他正学着自己前一天刚刚重伤死去的狼娘,手下死死按着半死的兔子,大口吞咽着温热的鲜血。
  他想; 大约那时候他像头狼崽子多过于像个人吧。娘亲明显吃惊极了:“你这小孩打哪来的?怎么在吃生食?”
  回答她的; 是沈俊跟狼崽子如出一辙的呲牙嘶吼。
  对付他这样牙都没长齐的小崽子; 娘亲手到擒来。
  娘亲是个身形高大,皮肤黝黑的女子。像她这样健壮高挑的女人,即使在山里也不常见。
  想来为了打猎方便; 她; 爹爹和阿庆一家三口独居在蒙山半山腰的茅屋里。
  每到冬天,山里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娘亲是个能干肯吃苦的女人,打猎; 下厨,缝补,浆洗,她样样干得又快又麻利。
  可一家子病的病,弱的弱,只有她一个劳力,如今再多一个沈俊,实在支撑不住。
  在沈家吃了一个月的窝头夹腊肉片后,沈俊跟着娘亲身上的肉味再一次进了山。
  他是狼的孩子,白色的大山在他面前就跟脱光了的美女一样,哪里有兽穴,哪里有野兔,在他眼里一览无余。
  “怎么样?我说这孩子不错吧,也不知道你整日心思怎么就这么重,一个孩子罢了,也值当你吓着。”娘亲领着沈俊在爹爹床前得意洋洋地炫耀。
  爹爹轻声笑,看一眼沈俊,眼神淡淡:“你既然喜欢,养着他便是。”
  娘亲眉飞色舞,比打了一头熊瞎子还高兴:“那说定了,不过,他得跟我姓。谁叫你非让阿庆跟你姓周的,这个孩子一看就是个好猎手,他必须得随我的姓。原本我爹爹是要你给我做上门女婿,你倒好——对了,姓沈,我给他取个什么名呢?”
  素衣散发的男人撑起病骨支伶的身子,凝视着沈俊的眼睛,一笑:“叫沈俊吧,这孩子性子野,起个俊字收收性,愿他即便他以后不是一介俊彦,也不能真成了狼。”
  沈俊直到很久后才发现,娘亲很多时候其实听不懂爹爹的话。只是,她喜欢听他说话,听爹爹说话时,娘亲这种眉目间弥漫着的生动,令她这样眉眼平常的女子也会凭添许多丽色。沈俊其实是不明白的,娘亲那么厉害,若不是有这个整日卧床的男人拖累,她不必在冰冷的雪水中设伏,只为给他赚取看病的银两,她更不必每年在封山的那几个月也不得闲,不辞劳苦地用家里仅有的那辆驴车将他推出山寻亲,只留他和阿庆两个半大孩子在家相依为命。
  图什么呢?
  在沈俊遇到那个人之前,他不懂得那种能让娘亲心甘情愿吃苦的力量。
  蒙山白了绿,绿了白。时光让沈俊学会了写字,学会了算数,还让他学会了做饭,织补。只有阿庆,依然每天乐呵呵的,除了扔石头,什么也学不会。
  沈俊开始忧虑:他幼时在狼群中生活,像阿庆这种傻狼只会憨吃傻玩,最不受狼王待见,是最早一批被撵出狼群的。可是娘亲和爹爹不以为意,娘亲性子简单,想不到倒也罢了,爹爹……若不是看爹爹依然疼爱阿庆,沈俊真会以为他是不是换了个人。
  沈俊有时也会想,他这一生,大约就是跟娘亲一样,当个好猎手,等到了年龄,在山下选个姑娘聘了,把她带上山,生几个孩儿,和和乐乐地过完这辈子,便是完满。
  这样的日子,比起当狼崽子时的朝不保夕,不知要好到哪里去。
  到沈家的第五个冬天,也是娘亲带着爹爹出门寻亲的第二年。
  这一年,娘亲是一个人回来的。
  一回来,她就病倒了,体壮如牛的女人烧得人事不醒,只是反复说着胡话:“我该拦着你的,我怎么就没拦着你的……”
  她再没能站起来。
  五年前沈氏从山里捡的狼崽子撑起了这个濒临破碎的家。
  沈氏在病床上熬了两年,有一天她的精神头出其地旺盛,她叫过沈俊,给了他一块玉佩:“把阿庆带到京城去吧,他的祖父在那,阿庆的祖父,只有这一点骨血了,总得让他看一眼自己的亲孙子,这也是……他爹的遗愿。”沈氏的目光朦胧,决然道:“若是,若是这孩子没有那个造化,你只需好生护着自己,不用再管他。”
  玉佩很漂亮,沈俊认得,玉佩上的图案是两条龙。
  龙?
  十六岁的沈俊还不知道五爪龙纹意味着什么,在他牵着阿庆的手,懵懂站在帝都的城门前时,预感到此行将会艰难万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生从踏入京城的那一刻起便拐了个大弯。
  阿庆,是先帝的亲孙子。
  先帝也不会知道,他唯一的儿子并没有死在十多年前的那场阴谋中,他被沈氏所救,却在最开始的那几年失去了所有记忆。他只记得有人要杀他,伤势略好便催着沈氏从村庄躲进了深山。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先太子才没有被先帝派出的人马搜到。”之前在宫中,两人找不到合适时机说话,郑薇直到今天才解开了所有疑问。
  有了先太子前车之鉴,沈俊不敢把信物直接通过官府递给皇宫,他辗转打听到沈老国公是先太子亲外祖,自太子失踪后,沈家也日渐没落。
  沈家不会愿意错过找到太子遗孤的大功,阿庆跟爹爹长得像,加上沈俊的信物,任何见过太子的人都不会认为他们毫无关系。
  他的运气却不大好,刚跟沈老国公接上头,还不待他入宫面圣,皇帝突然一病不起,就此撒手西归。
  先帝一直到死都不知道阿庆这个孙子的存在。
  至于沈老国公是怎么用阿庆威胁自己,让自己为他做事,这些就不足道哉。
  他在皇宫里遇到了这一生最要紧的人,这是最要紧的事。
  沈俊恍然回神,望着灯烛下的红妆美人,芙蓉玉面柳叶眉,宝石花钿耀人眼。他挥手灭了灯烛,“今日是你我大好日子,何必说这些话题扫兴。”
  “唉,我还有个问题,你不怕死吗?为什么那时候在宫里这么帮我?”郑薇挣扎着不想让他得逞。
  沈俊轻轻摁住她不老实的手脚,忽然想起那年在他掌下挣扎的兔子,他愉悦地找到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随即覆了上去。如今红销帐暖玉枕香,怎可辜负大好春|色?
  为什么?他是狼崽子,狼吃兔子,只问美味与否,从来不问为什么。


第95章 番外二:秦之霜雪
  人人都道秦王世子周景是个粗莽无知的浑人。
  周景和周景他爹秦王殿下深以为然。
  “儿子; 这回上京,你只管照你的性子行事,想打谁打谁; 想骂谁骂谁; 出事有你爹我兜着。陛下除非眼睛瘸了,否则必不会让你留在京城当祸害的。”
  听听,这是当爹的说的话吗?
  十二岁的秦景已经快长得和他爹一样高; 他骑着那匹从小和他一块长大的大黑马; 一甩马鞭,马蹄蹶起的尘土撂了秦王一脸:“罗嗦,老头,兽园里的那两头豹子给我养好了; 等我回来要发现他们掉一块肉,我就把你那些破鸟全喂豹子。”
  秦王刚憋出的那点不舍顿时烟消云散:“臭小子,反了天了; 敢跟你爹这么说话!”
  周景哈哈一笑; 躲过他爹挥来的鞭子; 打马而去:“走了!”
  除了随身带着的银两,两套换洗衣物和几天的干粮外,周景几乎是两手空空地去了京城; 他是真以为自己只是去京城游玩一圈便要回来; 他没忘,往年他随父给皇帝伯父贺寿,皇帝并没有表示对他的特别偏爱。
  然而; 周景不知哪里投了皇帝的眼缘,在京城一待就是十年。中间这些年,除了他父亲秦王去世,他继任王位,周景回过一次封地外,他待得最多的地方,还是这座四四方方的宫城。
  跟着周景的每个人都或告诫或哀求地说过,京城不是□□,他不能率性而为,然而,他生来便是皇族之后,以后也是要领兵为将,镇守一方的诸侯,凭什么要为了那把椅子委曲求全?周景成功如他老爹的愿,成了叫老皇帝和京城世族贵戚们最头疼的混世魔王。
  他浑浑噩噩地在京城混到十八岁,刚满十八没几天,老皇帝就迫不及待地把他踹出皇宫,顺便给他赐了位温温柔柔的王妃。
  王妃出生于家教严格的书香世家,做什么事都四平八稳,法度森严,婚后两年,王妃无所出,不需旁人提醒,她便亲自给他挑了四个如花似玉的美婢。人人都道皇帝这婚事赐得好,说王妃是位不可多得的贤妻。
  周景是个浑人,虽然觉得王妃无趣得紧,但也知道好歹,即使在外头胡闹,也很少令她为难。
  京城□□里,王妃当年挑的四个丫环三年间为周景生下三女一子,王妃的肚皮仍然毫无动静。
  王妃最爱去的地方变成了京城大大小小的寺庙,头几年没事的时候,周景偶尔也会陪她去散散心,上炷清香。
  遇见姜氏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
  满身缟素的美貌妇人在梨花树下烹茶,乌发间簪着一朵小小的白花,通身不见艳色,蛾眉樱唇纤指在白烟袅袅中,她手执银匙分茶,竟别有一股禅意。妇人妙目微微一斜,看到站在月洞门外的他,眉尖微敛,随即踏着一地碎雪般的花瓣,折身返回林木掩映中的禅房。
  周景心荡神驰,只觉昔年在画圣那里看到的美人图活了过来。
  待他回神时,佳人早已芳踪沓然。
  石台上只有香茶一盏,周景鬼使神差地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入口微苦,余味回甘,一点凉意落入喉中,齿颊留香。
  周景后悔自己喝得太急,便是他不懂品茶,也知道烹茶之人技艺绝妙,连他这等只会牛嚼牡丹的粗人都尝得出妙味,还不能说明其技妙绝?
  周景没忘记妇人脑后挽着的发髻,但他自觉理直气壮地向知客僧打听妇人的身份。
  “王爷是说那位居丧的夫人吗?”知客僧了然的神色让周景有些不悦,“王爷恕罪,她只说姓姜,今日是来本寺为亡夫祈福的。”
  亡夫?
  周景压住唇边的笑意,忍不住想:城东多半住的是平民,这等美貌的妇人只要稍一打听,便能得知身份。
  然而,还不等他找出这妇人,远在西北的老王爷猝亡,周景带着一家老少万里迢迢地奔完丧,西北战事又起,周景就势留在了故乡领兵御敌。
  他原以为这妇人只会是自己漫长人生中的一段艳遇,但无论是铁马冰河痛饮敌血的畅快,还是芙蓉帐暖凤箫和鸣的销魂,他总会不期然想起白色梨花树下的一点欲语还休的朱唇。
  最初的一点念想盘旋多年,竟在心底扎根,霍然回首,已成了心魔。
  自己竟还是个痴情种子。
  只有这样的痴,才能在遇见郑小容时,在她身上找到姜氏的影子。只有这样的痴,才能在圆智喝到同样的茶,便能一眼认出。
  时光令有的人变老,令有的人成长,令有的人死去,只有那一个在周景的记忆中从来未曾褪去颜色。
  王妃重病将死时,曾问过他:“这些年,王爷心里可有过妾身?”
  周景没有答她,他只想再见一次记忆中的雪衣女子。
  他没想到的是,这些年他查找的方向竟然错了,她不住城东,她也不是平民之妻,她是威远侯的族弟媳,她避居于侯府,难怪他上天入地地寻她,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踪影。
  时光尤其眷顾姜氏。
  雪堆玉砌的僧衣美人眉眼含霜:“王爷是金尊玉贵的贵人,再三与民妇见面,不怕会与名声有碍,引来陛下申斥吗?”先帝死后,他们这些前皇位候选人的日子不太好过,满京城人都知道。
  周景是个直肠子的混人。
  他自觉很克制地在看姜氏,笑道:“本王向来没有名声可言,这一点,夫人多虑了。”
  姜氏垂下眼睛:“那就请王爷垂怜,王爷不在乎,民妇是要名声的。”
  这妇人,胆子不小!这些年他威仪渐盛,便是母妃也不敢再直言斥责于他,她竟敢对他不假辞色。
  谁叫他喜欢。
  周景道:“哦?是吗?十年前,在大相国寺,我见夫人可没有如此烈性。”他猛然沉下脸色,“你找到威远侯做了靠山,以为便能将本王抛之脑后了吗?”
  周景是浑人,不是蠢人。他初一十五时常陪王妃去庙里进香,行踪并不难捕捉。
  以姜氏的姿色和经历,她能把自己藏得这样紧,连住在威远侯府,在威远侯那老色鬼的眼皮下都可得到保全,怎么会轻易让他见到?姜氏丧夫新寡,竟有雅兴于致祭间隙烹茶怡情。这些周景昔年不放在心上的疑点在见到姜氏之后一点点浮出水面,她不是轻浮的人。
  姜氏不意他突然揭穿自己,身子一震,随即怒道:“王爷请勿胡言乱语!”
  周景的视线在美人脸上滑过,又放软声音:“本王不是在轻践你,你一个弱质女流,又生得这般美貌,一般人家藏不住你。你带着女儿在京城求生,殊为不易。那时候你能想托庇于本王,说明在你心里,本王是个可托终身之人,本王很开心。”
  他懂她。
  “王爷!”姜氏坐不下去了:“圆智大师出门访友,近日不会回寺,王爷还是请回吧!”
  也罢,话说太尽终归不太好。
  周景从善如流,笑吟吟起身道:“也好,今日天晚了,改天我再来寻你。”论起皮厚,整个京城他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姜氏忍无可忍:“不必了。王爷家中自有娇妻美妾在侧,何必与我一个空门中人纠缠不清,平白坏了名声?”
  周景摇头而笑,她哪知自己这些年的痴念?名声与她比起来算什么?好在终是叫他寻到了。
  只是姜氏性烈,若他强逼过甚,只恐会令佳人摧折。
  他最没有耐心,也最不缺耐心。
  那么多年都找过来了,最后的时间他等得起。
  那么,孤身的美人大多会有麻烦,她的麻烦是什么?她为什么突然选在女儿入宫后出家?
  周景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俘获美人芳心的捷径。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番外除了交代些前情外,其实就想说,郑芍她们这么顺利,尤其是在扶三皇子上位上,少不了秦王的暗地帮忙。只是篇幅,题材和作者笔力所限,写不出太多背后的故事,所以这篇文最后结局就是这样了。
  要完结了,还有点舍不得,我就多罗嗦几句吧。
  古言文方面,有一个后宫文计划。但接下来我会先更之前早就说过的那篇女主变马的小萌文,随后是竹马那篇,这是早就承诺过的,之后才是后宫文。为了保证节操,这次我会先存一段时间的文。为了不让专栏看上去遍地是坑,后宫文文案会在第二篇文开更后放上。
  构思中的后宫文风格应该有点像本文第一章 ,算轻松调侃风吧。毕竟本来这篇文我是想写轻松点的,但女主设定受限,没办法轻松到底,太遗憾了,所以这一篇女主身份会很高。有兴趣的亲可以穿越到我专栏收藏一下【 http://。cc】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