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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又向贵妃求饶了-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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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琛夫人粉拳砸在他硬邦邦的手臂上,骂道:“你那几杆子花拳绣腿,连人贩子都打不过,还谈什么保家卫国。摸着你的良心好好想想,学这武艺,到底是为了保家卫国当英雄,还是图个英武体面!”
  她见过的贵公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是,个个都能骑马射箭,个个都有些拳脚功夫,可这些花骨朵都是千娇万宠长大的,别说上战场,就是普通的实战都没经历过。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在我看来,无用者十之八九!你觉得自己骑马射箭、舞刀弄枪清新脱俗,我觉得你一身臭汗、扰人清静。但即便是厌恶得很,我也没有当面直言嫌弃,是也不是?”
  他仔细想想,说不出话来。
  半晌,呆呆问道:“真的很臭吗?”
  “…臭死了,麻烦你自己闻闻。”
  “可比起画画、书法,话本子确实更…”绞尽脑汁,吐出几个字,“庸俗啊。”
  “放你的狗屁!”
  她不再忍让,攥紧拳头,咚——
  砸到他脸上。
  季珑捂住脸,不敢再和她呛声。
  琛夫人从坐榻上跪起来,光着脚跳下地,步步逼近,逼得他一步步后退。
  她拽住他衣领,往下一拽,锁定他的眼睛,不让他视线游离,道:
  “都是人搞出来的,怎么就有高低贵贱之分了?谁定的,你定的吗?”
  “论艺术水平,有人绘丹青千卷,家徒四壁,妻儿讨口,笔下无神,善工笔而不通情理。”
  “有人写书法万副,墨染小池,只有字形,而无风骨,能模仿却没有神韵。”
  “这种日复一日的劳作,产不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它们到底比话本子高贵在了哪里?指不定还没人家写故事的受欢迎呢。”
  “再来论情操品质,你信不信,当世能叫出名字的画家、书法家,你把他们叫到我面前,我不用一盏茶的时间就能让他们和我一道看话本子,还要让他们心甘情愿把它吹捧上天。”她不屑地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在钱面前,有多少人能不折腰?既然同是金钱奴隶,在彼此面前装什么高尚,大家,都一样!”
  话说得太多,她嗓子又干又疼,季珑及时递上一杯温茶,给她润润嗓。
  “唔…你越来越上道了吗,不错。”饮完那杯茶,琛夫人深吸口气,接着说,“当然了,我并非想贬低你说的那些,借此抬高话本子的地位。事实上话本里的确有很多无趣、低俗的东西,但你不能否认,画作、书法作品质量也是参差不齐,不可能全是精品。”
  “人家是死物,本身都是平等的,人非要自作聪明,赋予这个崇高地位,贬低那个低俗无趣。凭什么呢?人算老几?他们还能把天给规定了不成?”
  她戳了戳他的脑袋,责骂道:
  “尊重别人的兴趣爱好,这是做人最基本的礼仪。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你用你的眼光去衡量其他人的世界,莫不是以为天下绕着你转?”
  “听过爱屋及乌这个词儿没?你以后娶了媳妇儿,别眼高于顶,嫌弃人家这,嫌弃人家那,既然是她喜欢的,那总有过人之处。”
  “好了,今天的小奴隶课堂结束,随堂测验开始——”
  “如果你媳妇儿喜欢看话本子,你会怎么办?”
  季珑脑袋差点被戳出一个大坑,疼得厉害,他哪儿还能不清楚正确答案,于是张口就说:“给她买,陪她看,给她翻页。”
  琛夫人拍手叫好,笑得无比欣慰。
  “你这破脑袋吸收知识还挺快的,好,很好。”
  少年揉揉脑袋,沉声笑了笑,突然换了个话题:“今个儿不小心看到夫人买的新衣裳,听说是霓裳坊还未拿出去卖的?”
  说到这儿,她得意扬眉,兴奋地说:“是啊,我之前一口气买了他家最贵的几件招牌款式,他们看出我是个腰缠万贯的富婆,肯定要卖力讨好。那些衣裳,明日才会送到店里去卖呢,现今云海郡,仅我一人有这些样式。”
  他雾沉沉的眼珠不动,淡淡道:“小的发现,您买的似乎全是粉色,夫人喜欢粉色吗?”
  徐碧琛笑容一僵,总觉得他这问题有点暗藏杀机的感觉。
  她把脸板起来,装腔作势道:“方才怎么教你的,要尊重别人的爱好,我就不能喜欢粉色吗。”
  “哦…”他把尾音拖长,忽的,展颜。
  凑近,盯着她那张嫩得能掐出水的脸蛋,缓缓地说:“我还以为只有十几岁的小姑娘才喜欢那颜色,看来季珑真是身在井中不自知,做了个被人耻笑的青蛙。”
  琛夫人眼中闪过一丝尴尬,急说:“水…水凉了,你还不快拿去再烧一下?”
  季珑提起两个木桶,转身欲走。
  刚行出一步,又停下来,道:“夫人。”
  “什么?”
  “你真的有三十二岁吗?”
  她怔了会儿,突然猛跳起来,一脚踹在他屁股上:“你管我几岁,毛都没长齐的黑白菜。废话真多,还不赶紧去烧水?”
  季珑:“…快齐了,别乱说。”
  “去!烧!水!”她嘶声力竭地吼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钮钴禄薄荷,被掏空了。


第104章 两课
  琛夫人身段窈窕,样貌不俗,又家财万金,已然成为了云海郡响当当一号人物。按她的话说,做她府上奴才,必须得有眼界,绝不能像个土包子一样丢她脸面。
  她刚食完一桌饭菜,肚子微突,以手掩嘴,优雅地打了个嗝。
  收腹,招手,让丫鬟把桌子收拾干净。琛夫人起身,腰身纤细不足盈盈一握,缓步走出屋子,穿过栽着花藤的回廊,停足,瞥眼院中正在刨土的两个男孩,懒懒道:“干完活儿了没?陪夫人我去街上溜达溜达。”
  他们闻声抬头,将沾着泥巴的手在衣服两侧擦了擦,应了声,准备走到夫人身边。
  女子脸色突然微变,急忙伸手阻挡:“等等,你们想就这样出门?”
  两人不解,互相看了眼。
  “你脸上…”季珑斟酌了会儿,道,“有个狗鼻子。”
  狗儿鼻子又黑又圆,现在阿幸鼻尖沾着泥,还真与它有三分相似。
  阿幸笑了笑,略带腼腆:“大哥脸上黑云密布,也该擦擦了。”
  比起他,季珑自己又好得到哪里去?一张俊脸上东一块西一块,黑不溜秋,万分滑稽。
  相视一笑,到井边打了水,把脸洗净。
  琛夫人经常出去,对这附近的街市熟得不能再熟,带他俩出去,边走边讲解,仿佛她就是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任谁也看不出,其实人家刚到这里十几天。
  季珑对女人逛街的能力已经有了初步了解,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出来一个时辰了,这位姑奶奶还在买,他、阿幸,外加身后那几个身强力壮的家丁,每人手上都没空着,起码拎了好几袋东西。
  饶是他这种多年习武的身体,顶着烈日不停歇地走一个时辰,也已经有些疲倦。她,如此娇弱造作,平时能躺绝不坐,能坐绝不站的主儿,怎么就不见一点倦色?
  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绕过了城里最繁华的商业路段,进入了东边的住宅区。
  梁国如大燕,已经打破了坊市限制,但东边这片仍然值得单独提起,因为这儿,被人们称为——
  奴隶王朝。
  一个家家户户都养奴隶的地方。
  这里生长的每一株植物,产出的每一粒粮食,赚的每一分钱,都从奴隶的血肉之中榨取养分,扎根在他们的身躯里。
  自打踏入东城开始,季珑的表情愈发严肃,已然看不到丝毫笑容。
  他目如寒冰,冷得没有一点儿温度。
  路边,朱门石阶前,一个浑身赤条的长发女人怀里抱着个奄奄一息的奶娃娃,正伏地大哭,神情悲恸,却是死藏着眼泪不肯滴落。
  她对面,站着位珠光宝气的雍容妇人,三十岁上下,盛气凌人,满脸恶劣。妇人张开嘴,不知说了什么,身旁的大汉手执长鞭,‘啪’地甩落,重重打在女人身上。
  那女子浑身一颤,仰头,眼睛猩红,额角青筋毕露,眼看就要惨叫出来,声到嘴边,又硬生生咽了下去。
  奴隶不是人,命不算命,就算被打死也是理所应当,她们没有资格惨叫,没有资格痛哭。
  徐碧琛笑笑,转头对季珑说:“应该是这家养的女奴怀了主人的孩子,这会儿正在被女主子教训呢。”
  “若是教训,大可在府里进行。为何非要把她拉到门外,这般羞辱?”他冷冷问道。
  “奴隶连人都不算,还跟她们谈什么尊严?”她忍俊不禁,说,“她惹女主子不快,触了人家楣头,自然是怎么顺手怎么收拾,你还指望会给她留点情面吗。”
  “也许她并非自愿…”
  琛夫人出声打断:“过程如何重要吗?结果就是她在夫人眼皮子底下生出孩子,给主子心里添了堵。无论是她想攀高枝,主动爬了老爷的床,亦或是老爷人面兽心强占了她,最后的结果都不会改变。”
  交谈之间,门口的汉子手未停,鞭未断,狠狠打了十几下,鞭鞭狠辣,把她打得皮开肉绽,血流不止。
  阿幸于心不忍,静静垂眸。
  他是梁国人,很清楚这里豢奴的风气有多盛。
  连三岁小童都知道,此生宁为娼门妓,不做他人奴。一旦沦为奴隶,尊严、快乐再也无从谈起,过往一切灰飞烟灭,人不再是人,而是主子玩弄压榨的工具。
  一言要之生,一言要之死,不得违抗,也无法违抗。
  他见得太多,听得太多,心理承受能力远比季珑强,可此时也不禁生出怜悯悲戚,放下眼帘,不想直面。
  她快死了。
  这么微弱的呼吸声,无限趋近于停止。
  抱着孩子的手也逐渐地,变得没有什么力气。
  一位刚刚生产的母亲怎么舍得放开自己的孩子?
  除非…她,快死了。
  随着最后一记强鞭甩下,孩子应声落地,他发出了短促一声啼哭,再也没了动静。女子瞳孔涣散,缓缓地,缓缓地向后倒去。
  咚——
  季珑捏拳,脚步踉跄。
  琛夫人拽住他的腰带,不让他退后,她抬眼看他,意味深长地说:“记住,这是今日小奴隶课堂的第一堂课,弱者,无权。”
  王朝更迭,时光变迁,万事万物皆在变,唯有一点永恒——
  实力为尊。
  如果你是弱者,无能力改写局面,又无强权庇护,于此等级森严的世界里,便是别人的刀下鱼肉,手中玩物。
  一路走过,览尽人间惨象。
  七老八十,瘦骨嶙峋,仍要在极高的温度下背米搬货,大汗淋漓,嘴唇干裂。气喘吁吁,每走一步都有丧命的危险。
  五尺小儿,本该是在父母膝下尽情玩闹的年纪,如今,脸上刺着晃眼的‘奴’字,神情麻木,趴在地上,做夫人小姐上马车的人肉板凳。
  比他重得多的人踩在背上,小童只能咬牙,努力撑起身子,不让自己乱晃。若是这个人肉板凳不够稳妥,主子便会不高兴。
  他们这样的人,是犯不起错的,也承受不起怒火。
  稍微犯点小错,也许这条贱命就保不住了。
  最初,季珑像把才出鞘的剑,锋芒毕露,看了许多,便又褪去厉色,藏了情绪,再看不出方才的激动。
  他眸子沉静,坚如玉石。
  又行几步,走过东坊尽头,场景变得熟悉起来。
  “这里是…”阿幸小声惊呼。
  琛夫人勾唇:“这才几日,全忘光了?亏你们还在此处待了阵子,看来回去该买点核桃,给你们补补猪脑。”
  放眼望去,市前一道两人高的石碑,赫然写着:
  奴隶市场。
  又回到最开始的起点。
  她就是从这儿,将他们买回了家。
  季珑下意识握住了藏在衣服里的短刀,薄唇紧抿,肌肉紧绷。
  人要长记性,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他险些把命折在这里,怎么会忘记?
  徐碧琛走过去,轻轻按住他的手,嗔道:
  “急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与她柔滑如丝绸的肌肤相触,他像被闪电劈中一般,身子酥麻,耳根迅速染上红色。
  “夫…夫…”夫了半天,人字还是说不出来。
  他还在那儿矫情,琛夫人已经收回手,径直登上一个小坡。
  季珑微愣,赶忙追上去。
  这个山坡正对集市,可以看到市中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循着她视线方向看去,待看清了情形,恨意顿生,目眦欲裂。
  刘老虎!瘦猴!王柳!
  这些人的面孔,就算化成灰,他们也能认出来。
  半个月的功夫,足够他们进行新一轮的掠夺。又有很多孩子,被这行歹徒从马车里拖出来,硬生生往笼子里塞。
  季珑几欲发狂。
  就在他情绪暴走之际,市内忽然涌出十来个蒙面人,眼神凶恶,不躲不避,直接走向王柳他们。
  未多交涉,二话不说就是一顿狂扁。
  这伙人武艺高超,又是实打实的江湖人物,手段利落,远胜季珑,非末流山贼可比。
  三两下制住王柳等人,拳打脚踢,绝不留情,打得他们鼻血横流,满脸青紫。
  打完就走,不恋战,不贪胜。
  季珑、阿幸虽觉着有些莫名其妙,但心中爽快不少。
  他叹了口气,惋惜道:“解恨是解恨,可等他们走了,这群孩子还是…”
  琛夫人扬眉,侧身,微笑:“哦?事情还没完,你再瞧瞧。”
  王柳这边被突然蹿出来的侠客打蒙了。
  一行人横七竖八躺在地上,捂着脸,满嘴血腥。
  他回过神来,挣扎着爬起,吐出口血沫:
  “操,是哪个对家想搞我们,不怕死吗?”
  能在奴隶市场混这么久,他们也不是没有靠山的,敢得罪他们,等于得罪背后那位大人,他绝不会轻易放过这些人!
  “还躺着干什么?都给老子起来,把货塞进去。”转头,凶神恶煞,对着弟兄们一顿咆哮。
  他们知道老大现在心情不佳,哪儿敢惹他,当即利索起身,该忙什么忙什么去。
  可没忙多久,感觉到有些怪异。
  这儿是梁国最繁华的奴隶市场,人来人往,人声鼎沸,这会儿怎么静悄悄的。没一点儿声音?
  不太对啊…
  皱着眉头转过来,却见一个梳桃花髻,顶金凤双钗,着墨蓝华服的美妇急步而来。
  脚下生风,凤眼威严,转眼便到了跟前,未说任何话,抬手便是重重一巴掌,恶声骂道:
  “该死!”
  王柳又被打蒙了。
  他还没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那妇人已绕到后面,仓惶蹲下,将一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搂入怀中。
  “我苦命的雯儿,是娘没照顾好你啊。”边说边哭,泣不成声。
  王柳气炸了。
  今天他妈的什么日子,个个都来整他,真当他是好欺负的?
  这次本来还觉得挺幸运,没出梁国边界就遇到了这么多好货,省了很多力气就把人给带了回来,谁晓得着刚积累起来的好心情,立刻就被人给毁了?
  他怒气冲冲,准备亮出武器,可惜武器还没亮出来,脑袋已经架在了两柄明晃晃的刀上。
  僵硬回头,见身后浩浩荡荡几百个侍卫。
  为首那个人踢他一脚,冷笑道:“我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歪脑筋竟然动到了福宁公主府上,你可知自己掳走的是谁?”
  “她是圣上亲封的婉婷郡主!”
  王柳脑子发昏,半天理不清楚他说的话。
  福宁公主府?
  婉婷郡主?
  掳走?
  这小乞丐明明是他在路上的乞丐窝里捞出来的呀,怎么就变成郡主了?
  其中一定存在什么误会!
  他咽口口水,露出谄媚的笑,正想说话。
  福宁公主抬起头,正好瞥到他的动作,顿时花容失色,怒吼道:“还敢乱动,他要反击了,杀!杀!杀无赦!”
  声刚出,刀立斩,头颅落地,血溅四方。
  徐碧琛弯着眼儿,转身,道:“这便是今天要学的第二课,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斩草除根,静待时机。
  作者有话要说:  谁说我不更的,哼。还有,终于四十万字啦,哈哈!今天本章留言的都发红包,mua


第105章 志向
  她如同一株亭亭玉立的蔷薇,倚在山崖上,随风摇曳,美不可言。
  笑意收敛,指尖轻轻在两人头上点了点,问道:“看你们面色沉重,是有了什么收获?”
  阿幸眸色一黯,拱手道:“弱者只能任人宰割,我不想做砧板鱼肉,也不想做待宰牛羊,唯有变强能改此命。”
  闻言,琛夫人欣慰地笑起来,摊开掌心,里面躺着一枚形状不规则的蜜饯,她捻起一粒,送到他唇边。
  “甜吗?”
  这是梁国特卖的苹果脯,色黄白而味美可爱,雕成荷花的形状,引人食指大动。
  他呆愣愣的,任由她把果脯塞进嘴里。
  是苹果的清香,蜜饯的甜味。
  “甜…”说来赧然,长这么大,他并没有什么机会品尝水果的滋味。这年头,吃不起饭的都大有人在,更何况是那些价格昂贵的水果?
  这么甜的滋味,又有多久,没有尝过了呢。
  “记住,苦尽甘来是屁话,人不努力,苦还是苦,永远甜不了。你若喜欢这股子甜味儿,就好生上进,终有一日,会得偿所愿。”徐碧琛捏了捏他长了点儿肉的脸颊,往后一步,转向季珑。
  “小子,你呢?”挑挑眉毛,冲他龇牙一笑。
  季珑发现她最近是越来越喜欢挑衅自己了,行为也是颇为幼稚,实在…难以与她讲理!
  他无奈得很,却没什么心思顶撞。
  说来也怪,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怎么遇着一个陌生女子,就使不出劲儿了呢?
  都说一物降一物,想来也是天注定,人力无法更改吧。
  少年登高眺望,目光深邃悠远,只见他肃容敛息,沉声道:“我当严以自律,宽以待人,励精图治,使世上少一些像这样苦难的人。”
  四周皆静,只闻风声。
  琛夫人‘噗嗤’一声,像方才捏阿幸那样,双手夹住他两颊的肉,往上提起,打趣道:“还励精图治呢,你以为你是谁,皇帝还是皇子?”
  季珑勾起笑:“你怎知不是…唔。”他剑眉倒竖,眼睛忽然睁大,腮帮子也鼓了起来。
  她拍了拍手,把掌心残留的碎屑拍落。
  “说大话的男人最恶心了,你小小年纪可不能学坏,还是吃点儿蜜饯长长心吧。”
  说完,身似蝴蝶,轻飘飘往前去,没几步便下了小山坡。
  只是转头的一瞬,女子长长叹息。
  之所以要带他们两个出来,见这些景,说这些话,无非是因为她不能肯定谁会笑到最后。说到底,命运无常,不到最后一刻,没有人知道谁能统御天下。
  二者都是紫微星,都有帝王命。
  他们可以自相残杀,可以互相敌视,但她作为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普通存在,没有资格去泯灭另一人。所以,这碗水必须端平,该说的话,该做的事,一视同仁,两人都要接受。
  原本她真的不知道命运会指向何方,可如今,似乎窥探到了一两分天机。
  一个只为自己,一个心怀天下。
  谁更适合那个位置,她的心里大概有了答案。
  留在这儿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还有最后一课,要上给他们听。
  *
  回了宅子附近,见街头巷尾人山人海,大家围在一起,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琛夫人爱凑热闹,这事儿季珑他们都有数,一看她那骤然亮起的眼睛,就知道准没好事。
  甭管什么闲事,只要好玩儿,她肯定得插上一脚。
  果然,夫人拎着裙角,翩翩然就走了过去,步子轻盈,仿若蝶舞。
  “……”走得这么好看,还以为要去做什么正经事,结果还是去凑热闹了。
  奴才们没辙,只能跟在她屁股后头,掺和进了人群。
  她个子娇小,夹在人堆里,蹦蹦跳跳半天,仍是看不到中间的场景。急得满头大汗,撇过脑袋左右摇晃,视线忽然定在一人身上。
  “你,就你,过来。”
  季珑指着自己鼻子,讷讷道:“我?”
  “对,过来。”
  他乖乖挤过去,不知道夫人又要下达什么折腾人的指令。
  琛夫人娇声娇气,作天作地:“我看不到,你,抱我起来。”
  人嘛,就是贱。刚当奴隶那阵,他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情愿,觉得脸上无光,丢人丢大发。还玩儿过小叛逆,跟夫人这儿不对付那儿不对付的。
  现在呢?才过了半个月,就把她的指令奉为圭臬了。她话音刚落,自己脑子还没开始转,那双贱手已经将人拦腰抱起,稍稍用力,举过头顶。
  好轻…她每天吃这么多,肉都长哪里去了?
  腰,腰…腰也太细了吧,有他大腿粗吗?
  她是不是戴了香囊,为什么身上这么香?难怪会嫌弃他臭啊…比起她的味道,自己实在是太臭了。
  季珑脑子像进了浆糊,一团糟,一团乱,完全理不清思路,也说不出完整的话。他结结巴巴地说:“为…为什么让我抱。”旁边还有好几个身高九尺的家丁呢,怎么独独挑了他。
  琛夫人比划一下,觉着遗憾。
  这可比十几年后矮了一大截啊,往常他把自己举起来,那视野绝对是万里挑一的开阔。这会儿嘛,着实有些逊色。
  不过也没办法,谁让他现在才十一岁,身高还有大把大把的发展空间。
  她听到少年的话,嘟起红唇,不爽快地说:“你是我养的奴隶,吃我的喝我的,我就让你抱!”
  “阿幸也吃你的,喝你的。”他小声嘟囔。
  琛夫人呵呵笑了下,一拳砸在他胸膛上:“我倒是想,你看看他那瘦鸡样子,能抱得起我?”
  想?想什么想!
  季珑当即弯起手臂,鼓出肌肉,表情淡然:“我长期练武,身体还是很好的。”
  她翻个白眼,懒得和他多说。兴冲冲往中央看去——
  一座方方正正的擂台。
  四角垂旗,上面写着‘斗鸡’。
  “妙,实在是妙。”琛夫人赞叹不已,拍了下少年的肩,他很上道地蹲下来,她便利落地跳到地上。
  奔出人群,欢快地转了个圈。
  “走走走,傻站在这儿干什么?”
  “…去哪儿?”众人呆滞,齐刷刷问道。
  回以一个‘明知故问’的眼神,她神采飞扬,大声说:“这还用问,当然是,去!买!鸡!”
  想她当年斗遍盛京无敌手,可惜生为女儿身,不能自爆身份。便宜了她那个傻哥哥,让他白白捡了这斗鸡第一人的称号。
  那些失去的荣耀,她现在要亲手给斗回来!
  *
  斗鸡是门学问,从选鸡到饲养、训练,全都有特殊的门道。
  按理说想让斗鸡战斗力达到巅峰状态,应该是选好血统纯粹的鸡种,买回家亲自喂养,这样才能更加熟悉它的习性和战斗方式。可徐碧琛知道自己时间不多,根本不可能做到这样精细饲养,所以只能去买现成的。
  他们到卖斗鸡的市场上转了一圈,琛夫人眼儿一扫,就将这儿的情况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极好的,没有。
  但大多品质不错,在这种小地方,也差不多能应付。
  “这只脸长毛细,脑袋小,斗性强,可。”
  “这个嘛,鹅颈,鹰嘴,鸵鸟身,仙鹤顶,眼窝深,爪子尖利,可。”
  “脖长,无毛,个头大,斗法灵活,可。”
  挑了三只品相不错的成年斗鸡,让家丁拎着带回去。
  袁大听着耳边此起彼伏的鸡叫声,蹙眉皱鼻,苦兮兮问道:“夫人,提回去,谁养啊?”
  几个大汉同时摆手,齐说:“俺们不会养鸡。”
  她又看向两个男孩。
  他们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嘴唇微张:“我们也…”不会。
  “年轻人,记性好,可以学。”琛夫人冷飕飕地冒出来一句,不给他们留反悔的余地。
  接过几只大斗鸡,与它们大眼瞪小眼,季珑气结,干脆别过头不再看。
  越看越添堵。
  让他来养鸡,徐碧琛是不怎么担心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二十七岁的景珏是会为了她一个小小的喜好去钻研许久的性子,那十一岁的他,一样也会这样。
  不懂有什么关系,谁都不是天才,哪里可能样样都会?
  要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心爱你,就要看他愿不愿意去接纳、学习你喜欢的东西。
  不懂就问,不懂就学,什么都拿‘我不会’作借口,和他在一起不如养条狗。
  而季珑的确也是这个狗性格。
  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为了几只咯咯咯的大公鸡跑去翻阅书籍,还不顾体面,到处询问如何养鸡。
  好在四处跑腿也并非毫无收获,闹腾一番,总算摸出点方法。
  斗鸡体内易生内热,每日喂大黄水清热。此后三天,喂菜类;再三天,喂青菜和少许高粱;又三天,主食增加。九天的功夫,体内脂肪消耗殆尽,供给足够的饮水,再喂几个蛋白,辅以训练,战斗力短时间内有了极大长进。
  徐碧琛亲自训练,将这几只斗鸡驯得斗志昂扬,见谁都一副神气兮兮的模样。
  外面的擂台一连摆了十五天,等准备完毕,琛夫人领着它们出征,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观众个个目瞪口呆,揉揉眼睛,胳膊肘顶了下旁边的人:“我是不是看错了,是…是个女人?”
  他旁边那男人,矮个儿,一双绿豆眼,两撇小胡子,瞠目结舌,道:“不仅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我瞧着有点儿眼熟,是谁来着?”
  徐碧琛又赢了一场,正抱着大公鸡,喜气洋洋地摸着它的鸡冠。
  听到台下传来的声音,她撇头,微笑着说:“我是对面府上的琛夫人,怎么,两位先生想与之一战?”
  ‘战’字一出,怀里的大斗鸡抖抖羽毛,立刻作出预备攻击的样子。
  那两人身边的鸡昂首长鸣,吓得直打颤。
  他俩急忙抱住自己的宝贝,小声求饶:“不了不了,您继续。”
  被她的鸡一踹,鸡屁股能掉一地毛,谁还敢跟她比啊?养斗鸡是很贵的,他们养这些鸡花了大价钱,才不要折在这台子上。
  琛夫人起身,环视四周,温柔莞尔:“还有谁要上台吗?”
  众人屏息,假装没听见。
  好吧,无趣。
  她撇撇嘴,拍了拍大斗鸡的头,道:“走,回家去。”
  季珑、阿幸也是满脸惊讶,看上去呆呆傻傻,很不聪明的样子。
  回了府,徐碧琛累瘫,倒在凉椅上,随口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阿幸算算日子,回她:“六月二十六。”
  入梦也快一个月了。
  琛夫人阖目,暗说:快了。
  她等了许久的日子已经近在眼前,即将到来。
  据《梁史》载,今年有场百年不遇的大洪灾,发生在,六月二十九日。
  作者有话要说:  梦境倒计时开始~~还有一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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