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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都被上司帅醒-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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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这么个外号,有什么渊源吗?”
“嗨,那就得从我爷爷辈儿说起了。”孙延安自来熟地给自己倒了杯水,瞬间切换到东北话模式,口沫横飞起来,“俺爷爷可是个老红军啊!上过战场打过日本人的那种,还参加了延安保卫战呢!后来新中国成立,俺爹和大伯出生,俺爷就给他俩取名爱国和卫国,到了俺这辈儿,爷爷说不能忘本,家里长孙得叫个响亮的名字,就给俺取名叫孙延安。”
说完,孙延安目光灼灼地看着朗坤。
朗坤:“然后呢?”
“什么然后,这就完了啊。”
朗坤:“……”
所以还是没解释为啥外号叫孙炮——不过也不用他说,朗坤算是知道这外号的由来了,估计是这家伙爱讲话特嘴炮话唠,才得来这么个贴切的外号。
撇开孙延安话唠这一点,朗坤发现自己和他其实挺能谈得来的,都有过当兵的经历不说,细细一聊,发现曾经居然还在同一个连队服役过,就连连长都是同一个,只不过孙延安比朗坤高了两届,朗坤入伍的那年他刚好被调到别处去。
“这也太巧了,没想到这么巧,不说我说啊大兄弟,咱们这么投缘,必须得出去喝两口,哥哥我请客,就今晚你看怎么样?”
朗坤当然也是愿意去的,不过不是现在。
“今天恐怕有点太赶了,最近风声紧,霍刑不在,我可不敢放松。”
被他这么一说,孙延安才一个激灵,从老乡见老乡的热情中回过神来,一拍脑袋懊恼道:“哎哟我去,你看我怎么一唠起来就把正事给忘了。”说着,将被他扔桌上半天的文件夹递给朗坤,“这是万主任托我给你的,你看看。”
朗坤翻开一看,又是岳贞的监视日记。
自从s市回来以后,朗坤就没去看过岳贞,不过关于他的消息倒是没断过,因为每过几天万里江就会派人送整理过的资料过来,依然是岳贞每天的作息时间表,事无巨细,全都一一记录在案。
朗坤翻了翻,发现岳贞每天做的事情开始有所改变。过年期间他浏览过招聘网站,应该是在那时投的简历,现在开始陆续有用人单位给他反馈,通知他去面试,甚至有几家直接给了offer,但是工资低的离谱,所以岳贞没去。
除了帮助孤儿院做一些日常工作和参加工作面试,朗坤发现岳贞最近去社区公园的频率变高了,而且几乎都是每天同一个时段去,除非刮风下雨。
“奇怪,他每天去社区公园干什么?看一群老太太跳广场舞吗?”朗坤翻着纸页,万分不解。
孙延安看都不看,自然地接过话茬儿道:“去找人聊天呗!”
“聊天?”
“嗯,我前几天跟老万手下一兄弟去跟了岳贞两回,发现他除非刮风下雨天上掉铁块,否则雷打不动每天去公园儿童乐园报道,和一个带孩子来玩的单亲爸爸聊天。”
“单亲爸爸……”朗坤琢磨了一下,问道:“是什么身份,你知道吗?”
“这就不清楚了,不是什么可疑人物的话,我们不会去特别调查。”
“啧……”
“有什么问题吗?要不我现在就去查?”
“不用。”朗坤制止了他,看了眼时间,“还来得及,我去会会那人。”
“要不要我陪你去?”
“不用,你忙别的去吧,走的时候别忘了帮我把门锁了。”这么说的时候,朗坤人已经在门外了。
不怪朗坤太多疑,只因为岳贞太特殊了,他不敢掉以轻心。
现在岳贞身边的社会关系都是被精心安排过的,包括他所谓的老同学和朋友,那些人物可以说都是在植入记忆后,由万里江安排的“演员”扮演的,没有一个人在面对岳贞时用的是真实身份,那些人也更不可能每天出现在岳贞面前。
虽然他们也期望岳贞能慢慢拓展出新的属于他自己的社交圈,完全融入人类生活,可这个突如其来每天出现在岳贞生活中的人,朗坤怎么想都觉得可疑,莫名的不安感让他必须去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让岳贞对他饶有兴趣到了必须每天都要见到的程度。
第107章
朗坤驱车赶到孤儿院,得到的消息是岳贞在十分钟前刚离开。
“他出去了?请问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朗坤问。
不出意料,孤儿院的工作人员说他到社区公园去了。
问了社区公园的方向,朗坤回车上取了一副墨镜戴上,而后徒步往公园走去。
这个社区公园面积不算小,规划的也比较完善,既有适合年轻人的篮球场,又有预留给叔叔阿姨们的广场舞区域,还有开辟给孩子们玩耍的游乐设施,最让朗坤意外的是,游乐场里居然还挖了一个不小的沙坑,让孩子们能在里面玩沙子。
朗坤绕过大半个公园,才在沙坑边的长椅上看见岳贞。
今天天气不错,难得没有雾霾干扰,天空是一片干净的蓝,繁盛的春日暖阳下,安安静静坐在长椅上看书的岳贞简直美好的不像话。自打记事以来,朗坤就没有见过亲弟弟如此安宁祥和的一面,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活泼爱闹,甚至是骄纵难驯的,如今的这一幕让朗坤心里生出异样的感觉,既庆幸又酸楚,个中滋味难以言述。
朗坤没有过去,而是在一个可以随时监视到岳贞的位置坐下,假装掏出手机翻看,其实正透过墨镜观察着岳贞的一举一动。
只见岳贞看了会儿书,然后抬头朝沙坑的方向看去,眼神一阵搜寻后似乎捕捉到了什么,随即嘴角露出一丝满足的笑容。
这样的岳贞,也是没有见到过的……
朗坤顺着岳贞的目光看向沙坑,只见那里有好几个陪着孩子玩沙的家长,人来人往的,朗坤一时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以至于让他露出这样的笑容。
朗坤举起手机偷拍了几张岳贞的照片,然后收起手机继续默默观察。
社区公园本来就是开放性的公共空间,人们来去自由,对这里毫不留恋。下午四点多,太阳温暖的光芒刚刚削弱一些,就有家长陆续带着孩子离开,直到他们差不多都走完了,岳贞还坐在那里没有离开。
看他一个人在那里坐了那么久,朗坤差点以为他今天根本没有约人,直到有个男人带着孩子朝岳贞所在的长椅走去,朗坤才重新坐下。
刚才人太多,居然没有注意到这个男人!这么想的同时,朗坤透过墨镜,开始肆无忌惮地打量起男人来。
只见男人穿着黑色中长款羊绒大衣,款式经典剪裁精致,一看就价格不菲,大衣腰部不露痕迹地往里收了一把,将他的身形衬得宽肩窄腰,看上去特别修长。
站在gay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男人光看背影的确不错,绝对是背影杀的一把好手,只是不知道正面看脸会是怎样一副尊容,如果只是长得高身材好但脸很丑,朗坤真的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把前面给出的那些溢美之词给收回来。
大概是老天都想帮朗坤验证一把,对面的男人在和岳贞讲话的同时不经意地侧了下头,英俊的侧脸就这么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朗坤面前。
一瞬间,朗坤如遭雷殛,整个人愣在当场。
怎么可能!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和霍刑长得那么像!要不是霍刑和对面的那个男人有着完全不同的穿衣风格,要不是确信霍刑此刻正在外地追查魔族鬼事,朗坤真的就要以为那个男人就是霍刑!
朗坤摘下墨镜盯着男人死死地看着,直到确信自己的视觉没有欺骗自己,才拿起手机照了一张男人和岳贞同框的照片保存好。
大概是朗坤的视线有点太直白了,男人和岳贞说了几句话,忽然侧头朝朗坤所在的方向看去,却发现那里没有半个人影。
“怎么了?”岳贞见男人突然就不说话,而是转头神色异常地看着对面空无一人的角落,免不了担心起来。
“没什么。”男人摇摇头,看了眼腕表说:“时间不早了,我和小宝先送你回去。”
这么说着,男人手上牵着的乖巧男孩才出声抗议道:“不要送岳哥哥回去,不要和岳哥哥分开。”说着,就挣开男人的手,跑到岳贞身边抱着他的大腿不撒手。
看着儿子噘着嘴的可爱模样,男人无奈道:“不可以那么没礼貌!天黑了,我们要回家,岳哥哥也要回家,我们一起先送他回去,好不好?”
可是无论男人怎么劝说,小男孩儿怎么都不肯松开岳贞,男人完全没了办法,只好歉意地朝岳贞笑笑说:“不好意思,这孩子被我给惯坏了。”
“没关系,小宝性格内向,他能喜欢我,我很高兴。”
“那……既然小宝这样子,时间也刚好,不如赏脸一起吃个晚饭?”
男人的邀请让岳贞的心狂跳起来,虽然明知道对方没那个意思,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脸红起来,忍不住浮想联翩。
小宝听说能和岳贞多相处一会儿,自然高兴地拍手叫好,也愿意重新回到父亲的怀抱了,男人乘机叮嘱儿子不能失礼,一会儿吃完饭就要送岳贞回去,不能再撒娇耍赖,小宝自然满口答应。
父子两人亲密地互动着,全然没注意到岳贞异常潮红的脸色。
而差点被男人注意到的朗坤,此刻已经开着车离开了,一路开到离孤儿院很远的地方,他才乘着红灯的间隙给霍刑发了条微信,正是刚才拍下来的岳贞和男人同框的照片,但是一句话都没有说。
不一会儿霍刑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朗坤没接,信息就接着追了进来。
霍刑问他怎么回事,为什么不接电话,朗坤回以语音,告诉他自己在开车。
“……”霍刑看着聊天界面,重新把朗坤发来的那张照片打开,放大仔细地看了又看,然后给朗坤回复道:“我马上买机票。”
正好手头上要查的事情已经差不多了,霍刑将资料收拾好,交代常驻本地的衣客将收尾工作做好,自己则是立刻赶赴机场,打算买最近的一班航班回京城,但是由于天气原因,大部分赴京的航班都被取消,等霍刑回到京城,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
来不及多做休整,霍刑直接打车去了总部,在办公室里见到了正在埋头看资料的朗坤。
“照片怎么回事?在哪儿拍的?”没时间多废话,霍刑将行李往角落里随便一扔,大步来到朗坤身边。
“孤儿院附近的社区公园里拍的。有消息说岳贞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会去那里坐一会儿,和一个带着孩子的单亲爸爸聊天,除非刮风下雨,否则绝不间断。”
霍刑听了沉默下来,没有回答。
朗坤将手上的资料稍稍整理一番,一边道:“你也很惊讶吧,居然有和你长的那么像的人!如果不是知道你在出差,我差点以为那真的就是你!”
“嗯……”霍刑盯着桌上已经印出来的照片,有些心不在焉。
“岳贞似乎对这个男人有意思,说起来他对你用情还真够深的,就算失去了原来的记忆,潜意识里还会对和你像的男人有向往。”昨天岳贞那对人群一阵搜寻后展现出的笑容,绝对不是看普通朋友时会露出来的。
朗坤说了些什么,霍刑一直没有听进去,他很少会在朗坤面前恍神,这让从刚才开始就在唱独角戏的朗坤感到奇怪,不禁伸手在霍刑面前晃了晃,“霍刑?你在发呆吗?有没有听到我刚才说的话?”
“……额,不好意思,我刚才走神了。”
这话一出口可还了得,朗坤就没见霍刑走神过,更别提他自己承认了,当即放下手上的资料,拉着他往卧室走去,“是太累了吧!先到屋子里休息会儿,等睡醒了再说这个事情。”
照片的事情给霍刑带来的冲击实在太大了,而且这几天的确没有休息好,他没有拒绝朗坤的提议,乖乖躺上了床。
朗坤替他盖好被子就出去了,将被霍刑随意扔在一边的行李箱放好,又将桌上的资料整理了一番,忍不住琢磨起霍刑奇怪的反应来。
只是一张和他长得很像的人的照片,怎么会反应那么大?
朗坤重新将资料摊开,一页页查看起来。
这是他昨晚临时拜托孙延安去查的,没想到那家伙嘴炮归嘴炮,效率倒挺高,今天早上就把查到的信息给送来了。
男人名叫欧阳翦,是京城大学考古学教授。
欧阳翦家本来就是书香门第,祖父是著名书法家,祖母则是民国时期在京城颇有名气的大家闺秀,在那个时代,欧阳翦的祖母就是走在时代尖端的新女性,性格活泼开朗进退有度不说,聪明才智也绝不逊于任何男人,后来在京城大学读书时邂逅了与她相伴一生的男人,两人结为伉俪,情深不已羡煞旁人。
欧阳翦的父亲受家庭影响,在恢复高考后立刻就报考了京城大学中国文学专业,及至儿子欧阳翦,也依然在京城大学求学,毕业后留校任教。
和祖父母一样,欧阳翦和妻子也是大学同学,两人婚后相处和睦,不强求下一代的两人淡然地过自己的小日子,顺其自然为欧阳家续了香火。可惜好景不长,几年前欧阳翦的妻子因病逝世,欧阳翦如此帅气有才家世又好的男人,就这么成了鳏夫。
朗坤再次看完这些资料,叹了口气,心想这简历看着倒是挺干净。
他重新将资料翻到第一页,那里有一张欧阳翦的正面免冠证件照,这么一本正经露额头的照片,居然看起来一点都不丑,而且从正面看起来,欧阳翦的容貌和霍刑更像了,两人简直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这到底是巧合还是故意为之?朗坤试图阴谋论一把,可这欧阳翦的简历太干净,干净到他都没办法吹毛求疵,真是让人头痛。
将资料来回翻看了几遍,纸张都快被揉碎了,朗坤才放下资料,起身去看霍刑的情况。
其实霍刑本来就没睡着,闭着眼睛脑子里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许多尘封已久的记忆被打开,往日的兄友弟恭和皇家薄情全数涌了出来,直到朗坤进来,他才缓缓睁开眼睛,说了一句朗坤始料未及的话——
“他和我的皇兄长得一模一样。”
第108章
“他和我的皇兄长得一模一样。”
听到这句话的一瞬间,朗坤脑子里“嗡”一声响,感觉有点晕。
霍刑起身靠在床头,对朗坤招招手,“过来。”
朗坤上前,脱了鞋钻进被窝,反过来将霍刑圈在怀里,他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抚摸着他的发顶等他开口。
霍刑出身皇族,本来应该是个尽享荣华富贵的皇子,却因为遭遇变故落入魔域,朗坤将他救起来养大成人,对他的身世也只了解到一些皮毛,霍刑不愿多说,甚至要摒弃过去的姓名开始新生活,所以朗坤也从未问起过他的过去,没想到今天他居然自己愿意提起。
“其实我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你想知道什么的话,尽管问吧……”霍刑揉了揉眉心,语气满是疲惫。
果然……还是不行啊……
“那就说说你的家族吧。”朗坤说。
“嗯……我想想该从哪里说起,太久没有和别人说过这段过去了,有时候我自己都忍不住怀疑它们是不是真的。”霍刑的语气透露出自嘲的情绪,被朗坤以一个亲吻抚平。
“关于我家族的事情,历史上记录她的文字非常少,因为她在历史上存在时间极短,前后大约只有三位君王在位,分别是我的祖父、父皇和我的皇兄。”说着,他看了眼朗坤,在他询问的眼神下说:“对,就是和照片上的那位长得一模一样的皇兄。”
“嗯,继续。”
“我族相传是黄帝后人,国姓拓跋。当年不知由于什么原因,祖父带领一批族人来到如今的云贵一带定居,我族人以强大的适应能力迅速在那里扎更下来,祖父受族人拥戴称王,并且凭借他的智谋和骁勇,迅速将周围历来难以驯服的部族统一,自此栎王朝在荒蛮之地算是站稳了脚跟。”
“那时候中原地区连年征战,许多国家为了能吞并掉周围其他的小国家而四处杀伐,我朝在他们眼里算是未成气候,所以中原铁蹄并未踏足,但是边疆地区就没我们那么好运了,不少番邦小镇被中原人连连攻破,那时候听说不少小镇被血洗干净,连一天的时间都不需要。”
霍刑叙述的语气算不上平静,可以看得出来,他在极力劝服自己面对过去,朗坤亲昵地蹭了蹭他,笑着说:“说的你好像不是中原人一样。”
“我旧姓拓跋,当然不是中原人。”
“……哦,对不起啊我是魔族,不太懂你们人类的套路。”为了缓和凝重的气氛,朗坤尽量以轻松的语气调侃自己,但是似乎没什么用。
“我已经不是人类很久了。”霍刑没好气地看了眼朗坤,继续说道:“其实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在哪儿呢,都是后来听书院的老师说的。边疆地区的城池练练被攻破,眼看就要不保,有一天祖父的寝宫深夜有人闯入,居然是祖父的一位旧友冒死从边疆逃来此处,向祖父求援。”
“哦?”
“虽然谁都没有明说,但是我想祖父大概就是从边疆一带迁徙到云贵一带的,他从不说自己的过去,但他如此智勇双全,想来也非池中物。”
“我朝虽然当时已经称霸一方,但国力乃联合各部族而成,祖父生怕出兵之后后营空虚,被那些尚存反抗之心的部族有机可乘,是以由于万分。知道边疆一带战局再也不能拖延,他的旧友终于再次探访,同时身边还带着一位番邦美女。”
“哦,这是要用美人计啊!所以后来那位番邦美女成了你的祖母?”
“并不。”霍刑摇头,“那位美女和我祖父年龄相差极大,我祖父与又我祖母感情甚笃,自然不会另娶,但当时的太子府中却正好缺一位暖床人。”
朗坤算是懂了,霍刑的祖父同意出兵,也接受了那位美女,但并未纳入自己的后宫,而是赐给了太子,也就是霍刑的父亲。
“那日祖父的旧友带番邦美女进宫,正好我父亲也在场,当时就被那女子的美貌折服,说起来也惭愧,祖父会答应出征,除了旧日矫情,我父亲也是其中一个因素。”
“啧啧,这么听起来,你父亲不像是个明君啊!”
霍刑闻言失笑,“的确不是,他太中庸了,难怪会听信皇兄的谗言,将我害成那样。”
“嗯?”
“没什么。”霍刑微微坐正身体,重新将朗坤纳入怀里找回主动权,“这些事情挺枯燥的,你还要继续听下去吗?”时间不早,其实他们该回家了。
“再多说一点吧,难得你愿意向我说说你的过去。”
这句话让霍刑惭愧起来,他忍不住想这些年来朗坤是如何的不安,自己不愿提及的过去,原来也是他心中的刺,原来他并不是不在乎,只是不愿自己难过罢了……其实如今真的说出来,也并没有多么难以启齿。
“后来我的祖父派兵出征,朝中文武大臣追随祖父多年,自然在他不在的时候担起了重担,其中以大将军刑力功劳最大,不但多次镇压叛军,在面对叛军怂恿他杀太子自立为王的诱惑时,也始终不为所动,一心护主。”
“祖父出征多年,虽然后来凯旋而归,但因为受了重伤身体情况大不如前,回来后便要我父亲娶大将军刑力的独生女并封为太子妃,一来是为了将来能巩固我父亲的皇位,二来是为了表达对刑力忠心耿耿的谢意。”
朗坤听了直摇头,他觉得这事儿肯定没那么简单,剧本的套路基本都是太子不爱大家闺秀爱平民。
“还真被你说对了。”霍刑扶额。
“嗯?真的?”
“当然!我父亲接到祖父的旨意后,很不给面子地当场就反驳,并且莽撞闯到祖父面前,求祖父下旨,封当年那位番邦美女为太子妃。”
当年霍刑的祖父将番邦美女赐给太子做侧室之后便出征了,未曾想太子居然对此女子一往情深,几年来不顾母后多次好言相劝,始终不愿意再纳侧室,后来她见这番邦女子性格尚算温柔娴静,也没有什么功利之心,加之为太子府添丁有功,便也没再坚持,直到丈夫出征归来……
“后来我父亲为了这件事差点放弃太子之位,祖父和他彻夜长谈,也不知说了什么,第二天一早他就同意了娶太子妃的事情。”
“这么一来,那位番邦大美女岂不是会很伤心?海誓山盟什么的,就跟浮云一样转眼就变啊!”
“可不是,但她性格温和又有自知之明,想计较都没立场,只能眼睁睁看着我父亲娶了大将军的女儿,新婚之夜太子府上下喜气洋洋热闹非凡,只有她那里冷冷清清,像是在办丧。”
“莫非你父亲就这样移情别恋?”
“那倒没有,他真的很深情,婚后倒是大将军的女儿备受冷落,要不是父亲手握兵权,她就快成太子府的装饰花瓶了。”
番邦美女始终得宠,直到霍刑的祖父仙去、父亲登基都未能撼动其地位,甚至霍刑的父亲大有农奴翻身做主人的意思,国丧未过就想封番邦美女做皇后,而一直性格清冷的太子妃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死相逼,要新帝收回这荒唐的话语。
说到这里,霍刑长叹一口气,“我母后她教养极好,明白自己的立场,贵在有自知之明,从来不和我父亲争辩什么,唯一一次逼我父亲,也是为了我。”
这时候朗坤才恍然醒悟过来,霍刑刚才说的大将军刑力之女,就是他的母亲刑瑶。
可是他刚才的语气一点都不像是在说自己的事情,反而像是一个旁观者,在阐述他所见到的历史。
“后来这件事怎么解决的?听你的语气,你的母亲仍然被封为皇后了。”
“是。朝中大臣皆认为番邦女子不能问鼎凤冠,一是因为她出身微寒配不上我父亲,二十因为她乃外族人,为保持血脉纯正,他们决不能让了流有外族人血液的大皇子入主东宫,而能阻止这一切的方法,唯有不让番邦女子称后,将一切扼杀在摇篮里。”
政治和血脉,从来都是难解的题目。
“我父皇一意孤行,原本眼看着就要成事,那一晚我的外祖父愁得一夜白头,他这样一个面对皇位诱惑都能不为之所动的人,居然第二天一早派兵将皇宫团团围住,誓言若是父皇要封番邦女子为后,那么他就立刻攻打皇城,干脆让自己的女儿来坐着个皇帝位置。”
“我靠,你祖父真是……”朗坤比了个大拇指,牛逼!
“后来我那怂包父皇果然妥协,二话不说把我母后扶上皇后宝座,简直把她当菩萨一样供着,生怕我外祖父再生事端。”
“……”
对此朗坤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可霍刑家这本经,念起来真可怕啊!
第109章
“虽然答应了封我母亲为后,可是准备封后大典的这段时间里我父亲也没闲着,愣是用一个叫人无法反驳又牵强附会的理由,封那番邦女子为羽贵妃,在后宫之中地位仅次于我母后不说,居然还举办了一场规格比封后大典还高的册封典礼。”
说到这里,霍刑忍不住扶额,他父皇这一箩筐破事,说出来真是丢脸。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愿意向朗坤提起过去的原因之一,太丢脸!
“哇塞,那岂不是这么一来,你母亲的封后大典就显得……很可笑了?”想了半天,朗坤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别的词能形容那场封后大典。
“是的,一个贵妃的册封典礼居然比皇后的规格还高,而且还是加塞进去,硬赶着在我母后前面举行的册封典礼。”霍刑揉揉鼻子,“说起来我母后也算运气不好,我父亲登基时恰逢一批老臣告老,有些勉强能再支撑几年的,也因为看不惯我父亲的作为而辞官,朝中一时青黄不接,那些年轻的官员被破格提拔,却不懂政治百姓,只懂见风使舵逢迎拍马,将大笔金钱挥霍在羽贵妃的册封典礼上,导致国库虚弱,封后大典不得不简陋再简陋,最后除了场面还算看得过去,其他一切都寒掺地可笑。”
那时候霍刑已经出生,刚过了蹒跚学步的日子,也隐约能记事了,母亲那场寒酸的封后大典,母亲那接过凤印时委屈含泪的双目,母亲看向自己时坚定的表情,让霍刑至今难忘。
“那么羽贵妃呢?她是怎样的人?”
“羽贵妃她其实还不错,真的是一个非常温柔娴静的女子,审时度势又不锋芒毕露,对我很好,对我母亲也是真的尊敬,可惜……”
“可惜有你父亲这样的猪队友,一次次以宠爱的名义给她无上荣耀,让她骑虎难下。”
“都是苦命女子,所以我母亲从来没有过分为难她,也没有阻止我和大皇兄来往。”
朗坤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看了眼时间,已经快晚上七点了,便提议不如先回家。
两人收拾一番,朗坤提着霍刑的行李箱,离开总部大楼的时候,霍刑忍不住又唏嘘道:“羽贵妃她虽然是庶出,可是该有的娴静和智慧,却半分不输我母亲,想到她本该在辽阔的疆域自由飞翔,英姿飒爽,却被剪去羽毛关进皇宫……我就越来越痛恨战争。”
可以说这一连串事件中所有人的命运都是被战争改变的,要说孰是孰非,真的很难断定。
这几天霍刑赶来赶去在各地查访,朗坤心疼他,便让他坐到副驾驶,自己来开车。
车子开出停车场,朗坤不经意地从后视镜里看了眼霍刑,问道:“饿么?要不要去吃点什么?”
“随便吧,吃点回家也好,不要让老孙他们再忙活了。”
“嗯。”
朗坤方向盘一打,往前几天杨兴推荐的一家汤馆驶去。
天还没有回暖,有点倒春寒的意思,两人喝了热乎乎的汤,驱车回家的路上,朗坤见霍刑没有要休息一会儿的意思,便又问:“反正还有一会儿才到家,介不介意说说你的皇兄?还有,你是怎么会掉进魔域的。”其实这才是朗坤最想问的。
霍刑闻言,嗤笑了一声,没说话。
朗坤:“???”
“没什么,只是你老公我仍然需要一点时间来组织语言。”
“嗯。”
霍刑这一想就想到了家里,打发了老孙和云家三姐妹,朗坤拿出睡衣准备先洗澡,前脚刚进卫生间,后脚就被霍刑跟了进来。
“你……”
“一起洗。”霍刑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把人压在墙上结结实实吻了一通,然后就真的开始脱衣服洗澡了。
“……”朗坤的内心是这样咆哮的:我特么润滑剂都准备好了,你跟我说真的只洗澡?
其实他没想到,洗干净煮熟的肉吃起来更香。
霍刑把脏衣服扔到洗衣篮里,看朗坤还穿得整整齐齐的,“怎么还不脱?不洗了?”
“洗。”朗坤咬牙切齿。
“来,我替你脱。”说着,便三下五除二把朗坤身上的衣服剥了,把他拉到花洒下冲头发抹洗发露,风格特别特别像杀马特洗剪吹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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