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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许风流地-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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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多尼起身打开衣柜,从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里拿出一条蓝色海豚图案的内裤,又找来一件白衬衫和牛仔裤,放在枕边,温和道:“我已经给你洗过身体了。你自己起来穿衣服,我到外面帮你热粥,好不好。”说罢果然老老实实地出去了。
  何朝露这才掀开棉被,探头探脑地从床上坐起来。
  岛上气温适宜,风景又好。何朝露的病早已经不药而愈了。他心情舒畅,又有阿多尼的爱护。他身体越发充沛健康,皮肤更是娇嫩白皙,看起来比在国内时还要年轻许多。
  他穿一身雪白衬衫,黑色修长的牛仔裤,一双卡其色板鞋,眉目秀美,娇柔婉约,体态修长,纤腰一束,竟像个情窦未开的中学生。而阿多尼在海风的侵蚀下,变得黝黑强壮,孔武沧桑。两人站在镜子前,对比堪称惨烈。而以阿多尼这样严肃凶恶的长相,跟何朝露在街上做亲密动作,很可能会被当做诱拐未成年的变态大叔而抓起来。
  阿多尼很郁闷地从镜子前走开了,又把煮好的汤和菜摆在桌子上。何朝露捧起不锈钢碗抿了一口,脸上显出幸福的神情:“阿多尼哥哥做的饭真好吃。”一句话又把阿多尼夸的飘飘然了,阿多尼不禁对何朝露又是宠爱又是敬佩:真奇怪,他那一张小嘴里说出来的话,比琼浆玉露都还要使我舒服。
  两人吃过了饭,又携手去外面逛商场。本地最大的奢侈品商场位于小岛的正中央,距离他们家不过十几分钟。但是两人互相牵着手,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又一递一句地在耳边说悄悄话。竟走了一个多小时。两人上台阶的时候,何朝露只顾仰着脸说笑,不提防脚下踩空,被阿多尼抱了一下才没有摔倒。
  “你好好走路,只顾看我什么?”阿多尼轻声提醒他,又故意说:“我长得又不好看。”
  何朝露忙多跑了两级台阶,站在高处踮着脚尖亲了亲阿多尼的脸颊,红着脸道:“只许我说不好看,你不许说。”
  幸亏当天商场的人不多,这腻腻歪歪的两人才没有被保安打出去。
  钟表专柜的对面便是一家潜水器材销售部,何朝露挑选手表的时候,略扫了一眼,而阿多尼则是目不斜视,根本不往别处看。何朝露挑了一块黑曜石颜色的手表,戴在玉石般的手腕上,对着镜子挽了十几次袖子,力求低调而帅气地炫出自己的名表。
  旁边的店员含笑看着这两人,最后说:“确定要这一款了是吗?”
  何朝露点点头:“去开票吧。”
  店员神神秘秘地出去了。过了一会儿,领着钟表店的老板和一众店员,吹着小号撒着彩花跑过来,大声地表示庆贺。何朝露从椅子上站起来,前后左右地看了看,有点闹不清楚状况。还是阿多尼跟老板交涉了一下,才明白事情的原委,向何朝露解释说:你是钟表店里第一万名顾客,荣获了最幸运顾客的称呼。
  何朝露呵呵笑了一声,把彩纸从头发上摘掉,认真地问店老板:“请问有奖品吗?”
  “当然!”老板十分欢乐地拍拍手,后面的店员递过来一个巨大的红色信封,老板道:“这位美丽的东方美人,你将获得本店提供的两万比索代金券。凭借此券可以在本商城选购任意商品。”
  何朝露的眼睛唰地就亮了:“整座商场都可以吗?”
  “当然。”
  何朝露当即欢呼道:“我要一套潜水服。”
作者有话要说:  我好想写古风文啊

  ☆、随遇而安

  洛云眼见艾琳已经死了,他呆了一会儿,忽然跳将起来,一头冲出去,像烧焦了尾巴的骡子似的满屋子疯跑,大声喊道:“太太死了,太太死啦!”
  本来沉寂的艾宅猛地炸开了锅,几个身强力壮的佣人往楼上冲,胆小的女人则聚在楼下尖叫。正在慌乱之时,萧郎披着衬衫走出来,厉声说:“出什么事了?”
  佣人们正在惊慌不定,人群里窜出一个洛云。洛云吓得魂都快没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喊:“太太死了!艾琳死了。”
  萧郎浓眉一蹙,伸出巴掌打了他一个耳光,只见洛云陀螺似的在地上转了720度,又软软地瘫倒在地上,算是安静下来了。
  萧郎排开众人,一径走到艾琳的床前,只见她肌肤绵软发白,鼻梁已经有塌陷的迹象了。萧郎勉强镇定了心神,吩咐管家给警察局和医院打电话,自己则翻身坐在床上,有条不紊地按压着胸腹腔,给她做急救。
  佣人们见大少爷如此冷静,也都个个安静下来,悄悄地下了楼,等待医院的人来。而洛云在地上瘫坐了许久,一颗心还在砰砰乱跳,他一想到自己跟一具尸体躺着睡了几个小时,便觉得周身发紧,汗毛乍起。
  这一天是周末,城内格外堵车,救护车半个小时才到,几个人把艾琳抬上担架后,又叫家属陪同。萧郎从床上下来,低头穿上了鞋子,转身去自己房间找外套,经过洛云身边时,他身子一歪,竟是力不能支似的,差一点晕倒。洛云虚扶了他一把,又暗暗打量众人的脸色,心思渐渐活络起来。
  萧郎和洛云一道开车去医院,洛云推说衣服未换,自己跑回卧室,打开艾琳的化妆室,拉开抽屉,一把抓住了最贵重的首饰盒。他把盒子藏在衣服的暗兜里,这才风风火火地跑下楼。
  艾琳是在梦中忽然心脏病发作去世的,倒也没有经受太大的痛苦。她的尸体在停尸房存放着,家里人这边已经开始筹备丧事了。
  洛云是没主见的人,家中大事自然是萧郎在操办。萧郎虽然也伤心,但毕竟很克制。诸般事务办理的井井有条,虽然人手杂乱,竟也没有丢失金银物件。只是他情绪低落,旁人素来忌惮他的威势,不敢上前搭讪。而洛云更是躲得远远的,毕竟艾琳咽气之时,两人正在做那下流勾当,何况还是洛云先勾引的萧郎,想到这些,洛云也不禁有些脸皮发烧。
  几天后在殡仪馆里举办了遗体告别会。洛云和萧郎分别作为艾琳的遗孀和遗孤,迎接宾朋好友。洛云一身黑色西服,胸口一朵小白花,虽然打扮素净,也难以掩饰秀气俊美。那些来来去去的人便嘀咕,少夫老妻难以长久,这少年郎又一副轻狂浪荡的模样,可知是一个败家子。又感慨萧郎的命苦,小时候与父亲在一起吃尽苦头,好容易与母亲相聚了这么几年。母亲又走了,留给他这么一个不生不熟的后爹。
  洛云一心只顾念着艾琳的遗产,旁人说什么,他也不在乎。而萧郎虽然嘴上不说什么,其实心里也很有成算。当天下午,艾琳在墓园里下葬。当着诸位亲朋的面,萧郎请来了律师,宣读艾琳的遗嘱。
  遗嘱是去年就写好的。几处房产和现金留给了远方的晚辈亲属,一部分捐给了慈善。剩余的一大部分财产都留给了萧郎。洛云一毛钱都没有得到。不过艾琳很好心地在遗嘱的结尾补充一句,要萧郎好好赡养洛云的一生。
  洛云站在青草泥地里,呆呆地等了几个钟头,便只等到了赡养一生这四个字。他像是没听清楚似的,走到律师面前,要求检验遗嘱的真伪。那律师毕竟见多识广,就把一张副本递给了他,说这份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有法律效力。
  洛云捧过来看,见末尾果然是艾琳的签字。他就把遗嘱摔在地上,忽然指着泥土未干的坟墓恶毒地咒骂了起来。旁边人轰地炸开了锅,有的在远处看热闹,有的则拿出了手机拍照。
  萧郎觉得有些闹心,一把揪住洛云的头发,直接塞到了车里,自己打着方向盘离开,嘴里骂了一句:“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洛云简直要气疯了,他感觉自己是被艾琳这个老女人给耍了。自己如花似玉的青春,不要钱似的陪伴她一年多,如今却连个辛苦钱都没有得到。想到这里,洛云悄悄从衣服里拿出一个红漆首饰盒,两根手指打开,那漆黑色纹理的盒子内,端端正正地放着一枚珠花。正是当初洛云花两元钱送给她的。
  洛云愣了一下,忽地又狂笑了起来,随手把首饰盒子扔出了窗外,又大声说:“骗子!骗子!”
  萧郎如今得了大笔遗产,成为年轻的富豪,便有些春风得意。对于母亲遗嘱里的话,他还是很听的。可惜这个洛云不太好安置,若是年纪大一些,扔到养老院里也不成问题,偏偏年纪比自己还要小,这该是怎么赡养?
  今天在葬礼上,洛云丑态毕现,连萧郎也对他十分地瞧不上。因此只随便把他丢到了艾宅,便驾车离开了。
  洛云失魂落魄地回来,发觉佣人们一大半已经走了,剩余几个年老昏聩的还在打扫庭院。屋子里装饰都没有动,很富丽堂皇的样子。二楼艾琳的卧室里,床褥整洁,梳妆台上琳琅满目地摆放着各种珍珠宝石。
  这就显得之前自己偷拿首饰的行为是多么地猥琐可笑。洛云暗暗嘲讽了自己一回,又庆幸没有人知道。
  晚上萧郎打过来电话,叫他安心在宅子里住着,自己会按月给他打生活费。
  洛云直接说:“萧少爷,话不是这么说的,你我还算是一家人,您把我扔在这里是怎么回事?我若是冻着饿着了,又该找谁去?好歹我还是你父亲……”
  萧郎很瞧不惯他这么一副无赖下贱的模样,明明生的那样一副好皮囊,真是可惜了。萧郎把电话一摔,索性不去理他了。
  过了几日,有律师来找洛云交涉,跟他讲了一系列琐碎的生活事务。这宅子是萧少爷的,可以暂时借给洛云居住。至于生活费,则要按照城市人口年人均收入来计算。洛云整个人都惊呆了,一个月那么点钱肯定是不够他花的。他没有想到自己一瞬间竟然会落到这种地步。
  律师走了之后,洛云起身穿上风衣和帽子,沿着墙根在外面走了一圈,天气正好,一大群鸽子在高墙上空飞,哨音悠悠地回荡。
  他在外面走得累了,便没精打采地回来。门口两个佣人正守着小火炉做饭。洛云给他们俩发了点钱,叫他们另谋出路去了。他一路跑上楼,硬质皮鞋将毛毯上踩出许多脚印。他也不在乎,随便甩了皮鞋,一头栽倒客房的床上睡了。他变卖了艾琳的首饰,加上自己的积蓄,还能过很长一段悠闲的生活。
  在没有佣人伺候的情况下,不到一个星期,整座富丽堂皇的艾宅成了一个垃圾场。里里外外都堆满了食品袋和盒饭。洛云只顾自己穿着光鲜漂亮,可不管家里是什么样子。何况他家里也没有访客会来。
  这几日气温忽然下降,洛云在外面跳舞受了寒,回到家里便一病不起,一个人晕晕乎乎地躺了好几天。他自己羞于向外人求助,只想着熬过这几天就好了。
  这一天半夜,萧郎开着漆黑的商务车,一身风衣地出现在宅子门口,他给洛云打了几次电话,都没有人接听,萧郎忽然有些放心不下,只好驱车赶来了。
  在门口喊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开门。萧郎便摘下了手套,直接从院墙上翻过去,一脚踩到了泥水坑里,他举目四望,见花园里荒草丛生,破败不堪,萧郎看得连连摇头。又迈步走进屋子里,惊讶地连头也摇不动了。
  他在一堆棉被覆盖的沙发里找到了洛云。此时洛云已经病了好几天了,肌骨瘦弱,蓬头垢面,眼睛里满是凄楚的泪光,身上还带着一股怪味。
  而洛云骤然见到了陌生人,便只顾呆呆地仰着头,见那人一身黑色风衣,面目冷峻,神情肃穆,不禁吓得说不出话。
  萧郎最讨厌不讲卫生的人,他本来是想骂人的,但是瞧见洛云这样一副可怜的样子,沉默了一会儿却问:“你吃过饭了吗?”
  洛云虚弱地摇摇头:“我生病了。”细声细语地讲了自己生病的始末。
  萧郎不耐烦听他蚊子似的哼哼,起身出去找吃的了。萧郎从厨房找来酒精灯,又拿了几盒牛肉罐头,放在砂锅里加热,又加热了牛奶和面包,自己先随便吃了一点,才端给洛云。
  洛云早就饿坏了,他单手支着沙发,握着萧郎用过的调羹,呼噜呼噜地往嘴巴里扒拉饭菜,又端起旁边的牛奶一饮而尽。萧郎见他头发已经长到耳朵后面了,指甲也尖尖的藏了不少污渍,便忍不住说:“怎么就活成了个要饭的。”
  洛云吃得差点背过气去,含含糊糊地说:“我生病了。”
  萧郎在这种地方一刻也呆不了,他有心把地板清扫一遍,把衣柜整理一下,但是他自己也不是惯于做家务的人,最后他只好把自己房间的床清理一遍,从柜子底层找出干净的床褥和被子铺上,又去浴室放了热水,把洛云强行推到了浴缸里。
  洛云的病本来是体弱所致,如今吃了一顿牛肉餐,体力恢复不少,于是认认真真地把自己洗涤了一遍,又涂了香喷喷的沐浴乳,最后出浴时顿觉得自己清洁高贵,与整间房子都格格不入了。
  萧郎已经收拾停当,准备入睡了,洛云见了那干净的床铺,就也老实不客气地躺了上去。两人各自占据了一半的床位,灯一关,四周便陷入了昏暗。
  洛云咳嗽了几声,随口问道:“小狼,怎么想到来看我的?”
  萧郎没有回答,而是问他:“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五……”洛云迟疑道:“干嘛?”
  萧郎沉吟了一会儿,感叹道:“真亏你能活这么大!”
  洛云厚着脸皮说:“随遇而安。”
  洛云身子虚弱,身边又躺着这么个火力强壮的男子,他情不自禁地凑了过去,又把手臂慢慢地搭在萧郎结实的腰上。
  萧郎迷迷糊糊地被他吵醒,不禁冷笑道:真是个色鬼托生的,都病成这样了,还不忘那档子事。他伸手去托拽洛云,却发现洛云紧紧地搂着他的腰腹,早已经香香甜甜地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思君子兮

  
  初夏的傍晚,洛云穿一件半新不旧的汗衫短裤,缩着肩膀在小区里走,他一路走走停停,终于找到了林梵行的家门。
  “洛云!”林梵行一把将他拉到屋子里,很惊喜地说:“你要来,怎么不提前打招呼。”
  洛云愁眉苦脸地嗯了一声,一抬眼见屋内还坐着须发微白的男子,便勉强喊了一声:“伯父。”又暗地里扯了扯林梵行的手指。
  林梵行见他脸上带着些许伤痕,神情萎败,心中纳罕,当下便引着他到了楼上的客房里询问缘由。
  洛云进了房间,先是疲倦地叹了口气,直奔那大床上,四仰八叉地躺下来。过了一会儿,才慢慢脱了鞋子,抱着枕头蜷缩在床头,将这段时间里自己遭遇的变故都讲了一遍。
  “我一分钱遗产没得到,这也就罢了。如今和她那个儿子住在一起,每日挨打挨骂,看他的脸色,日子过得实在辛苦。”洛云说着,把衬衫撩起来,露出白白瘦瘦的肚皮,上面果然残留着青青紫紫的掐痕。
  林梵行吃了一惊,道:“这家人也太不讲道理了。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怎么由着他打骂?”
  洛云神色扭捏,不肯吱声。林梵行也没有深究,起身去外面找红药水和棉签。
  洛云便很自然地躺在了柔软的床上,他闻到棉被里有一点芬芳的气味,心里便觉得很妥帖,感慨道:“梵行,你家里真好。”
  林梵行端着一盘子的药水走过来,坐在床边,笑道:“不好,比不得你的豪宅。”
  “你又笑话我。”洛云撇嘴,脱掉衬衫坐在床上,抱怨道:“我那里算什么,冷冷清清的,我自己都不愿意住。哎呦,轻一点。”
  林梵行捏着棉签,慢慢涂抹他身上的伤口,越想越觉得诧异:“他们家那般富裕,也算受过文明教育的,果然会无缘无故的打人吗?既然那样,你索性搬出来自己生活,也强过天天受气。”
  洛云低头摆弄着手指头:“我在风城无依无靠,搬出来怎么生活呢。”
  林梵行想了想,就说:“我现在给人家做平面模特,挣的钱也能养活自己。”
  洛云撇撇嘴,很不屑的样子:“算了吧,我就是不愿意过那样的日子,才跟艾琳结婚。”
  林梵行听见他这么说,也不好再劝什么了,然后又问起了那施暴一方的品格样貌,还建议洛云报警,洛云支吾了几句,也没怎么回答。
  正说着,忽然楼下传来开门的声音,林梵行下意识的笑了一下,听见外面有人叫他,便回了一句:“我在这里。”
  洛云直着脖子好奇地说:“谁呀?你有客人。”
  “不相干的,你再跟我讲讲,那个小狼狗是怎么打你的,你跟他吵架了吗?”
  洛云有些不耐烦地把枕头一推,哼唧道:“没有吵架,哎呀你怎么这么笨,我跟你说不清楚。”
  忽然,客房的门被推开,梁倾城一身西服,高高大大地出现在门口,很温和地说:“今天有客人?”
  洛云坐在床上呆了一下,忽然尖叫了一声,抓起被子捂住身体,面红耳赤道:“呀,你快出去!”
  林梵行沉默了一会儿,解劝道:“洛云,没事的,大家都是男孩子。”又对梁倾城招手:“你快来,我们俩正为一件事发愁呢。”
  梁倾城本来被那一嗓子吓了一跳,听见林梵行这么说,才慢慢走过来,先是惊奇地看了洛云一眼,然后走到林梵行身边,抱着他的肩膀坐下,温和地说:“我说你今天怎么不在门口等我,原来是被别人绊住了脚步。”
  他们俩平日里相处十分恩爱亲密,在外人面前也不避讳,倒是林梵行有些不好意思地转移了话题,指着洛云说:“他太太前段时间去世了,留下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儿子。那个做儿子的很不像话,天天虐待洛云。”
  梁倾城头一次听见这么新奇的事情,便认认真真地打量了一回洛云:“原来是这样,那怎么不趁早搬出来。”
  洛云光着上半截身子,羞得脸皮粉红,低着头不敢与梁倾城对视,娇娇怯怯地哼了几句。
  梁倾城诧异道:“他说什么?”
  “他说他身无长物,养活不了自己。”林梵行解释道,又指着洛云身上的伤:“这些伤都是那个人打的,那人心眼可真坏,有话不能好好说吗,把好好的人打成这种样子。”
  梁倾城略扫了一眼洛云身上的伤,又冷眼瞧他神色羞窘,并无太多的惧意。梁倾城低头想了一下,心中了然,于是一把握住林梵行的手,笑道:“你就是个糊涂鬼,他们两个人的家事,自然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用得着你来操心吗?”
  林梵行一脸愕然,不解地问:“什么?”
  洛云听得分明,不禁粉脸含羞,攥起拳头,千娇百媚地打在梁倾城的胸口,娇声道:“梁先生,你坏死了。”
  林梵行茫然地看着他们两个,最后仰着脸看向梁倾城,不悦道:“你们在打什么哑谜,快告诉我。”
  梁倾城宠爱地用手指戳了戳他的鼻尖,笑道:“晚上再跟你说。你这位朋友已经害羞成这个样子了,你好意思再问吗?”
  洛云举起粉拳,意意思思地想再摸一把梁倾城胸肌,梁倾城很明智地避开了,并且把桌上的药水和棉签都收拾走,不给洛云用。
  林梵行挠了挠头,不甘心地跟在他后面,小声说:“他后背上的伤还没有涂呢。”
  “不用管他。”
  “可是看起来伤的好严重。”
  “过几天就好了。”
  “你好冷漠。”
  梁倾城刹住脚步,沉默了一会儿,他把托盘放到柜子里,揽着林梵行的肩膀,弯下腰低声说:“傻子,那是做|爱时候留下的伤痕,你自己瞧不出来吗?”
  林梵行呆了一下:“我不知道啊。”
  梁倾城见他神色天真可爱,便低头笑了一下,柔声说:“这是我的错喽?”
  林梵行脸颊一热,抿嘴一笑,转身便走了。
  没过多久,萧郎果然开车寻他了,并且在电话里把他大骂了一顿,而洛云也不甘示弱,隔着话筒手舞足蹈地一通乱骂。后来外面传来汽车鸣笛声音,洛云才慌忙套上衣服,在穿衣镜前转了一圈,嫣然一笑,兴冲冲地跑出去了。
  林梵行急忙喊:“倾城,送送他。”他是担心洛云见了那男子,两个人又要当街打起来。梁倾城知道他心思细腻,便很听话地跟着出去了。
  萧郎一大早跟洛云干了一架,原因是洛云早上刷牙的时候吐泡沫,把衣衫前襟和裤子都弄脏了。萧郎瞧不得他这个邋遢样子,直接胖揍了一顿。洛云没想到刷个牙都能挨揍,大哭了一场便跑出去了。
  这会儿萧郎出去喝酒,身边缺懂情趣的玩伴,所以屈尊来请他回去,幸好洛云也不是拿乔的人,略哄几句便没事了。萧郎坐在车内,正洋洋得意地听流行音乐,忽然瞧见洛云与一高个子男人走出来。那男子长身玉立丰神俊朗,宛如天神一般,把洛云衬托得宛如泥土瓦砾。
  萧郎看得目光都直了,只是坐在车里不动。正在这时,忽见屋内又走出一清瘦的男人,容貌秀雅,顾盼神飞,宛如娇花软玉似的。萧郎见了他,身子先酥了一半,目光颇有垂涎之意,脸上更是笑得收不住:“这两位小兄弟是洛云的朋友?幸会幸会。”伸出了蒲扇大的手掌,递给了林梵行。
  林梵行只是看着他笑,也不说话,也不伸手。梁倾城只淡淡地说:“别幸会了,回去好好过日子,不准再吵架了。”
  这话说得很有大家长派头,洛云噗嗤笑了一下,伶俐地跳进车里,嘟嘴道:“梁先生嫌我了,那么我下次受了气,也不敢找你们了。”
  林梵行笑道:“你要来便来,难道非得挨了打才能找我吗?”又看了一眼萧郎,说道:“洛云有些小孩子脾气,萧先生年长,别跟他一般见识。”
  萧郎成日跟土匪似的混日子,头一次听见别人叫他先生,不禁有些惊喜,一叠声地答应了,又眼馋似的多看了他几眼,才驾车离去。
  在回去的车里,萧郎兴致勃勃地打听那两名英俊男子的情况: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做什么工作的,有朋友没。
  洛云自鼻孔里哼了一声,很不赞同地摇头:“我劝你还是趁早收了心思,那两个人不是你能泡到手的。”
  萧郎色心正炽,哪里肯轻易罢手,低头想了想,盘算道:“那个高个子的男人似乎不太好惹,旁边那位白白净净的孩子倒是有趣得紧,他冲我一笑,把我的魂都勾没了。”又搂着洛云的肩膀:“好云儿,你若肯为我牵线搭桥,叫我一亲芳泽,哥哥我以后任凭你差遣。”
  洛云扭着脸看他,停了一会儿,忽然说:“他也不是什么大人物,跟我一样 ,野模特出身,你想跟他做朋友,只管找他玩就是了。他没架子,脾气也很好的。”
  萧郎得了他这句话,顿时心花怒放,按着洛云的脑袋揉了一把,又说:“今天晚上跟老八老九喝酒。”
  洛云懒懒地说:“你跟他们玩,干嘛总叫上我。我嘴巴笨,手又懒,打碎了茶碗酒杯,又要挨骂,何苦来。”
  萧郎喜得拧了他的脸颊,笑道:“小油儿嘴,你还跟我装糊涂。老八心里爱你呢,你不去,他未必玩得尽兴。”
  “他喜欢我,你干嘛不把我送给他。”洛云歪着脑袋看他,问道:“既然叫我陪酒,又不许我陪睡。吊着人家的胃口,这又算什么事?你就不怕他恼了?”
  萧郎目视着前方的道路,沉默了一会儿才严厉地说:“我叫你陪我去喝酒,不是陪酒,说得那么难听,你当自己是什么?”
  一席话说得洛云神色尴尬,张了张嘴,又骨朵着嘴巴生闷气。
  到了某娱乐会所,快下车的时候,萧郎又忽然一巴掌打在他脑袋上,训斥道:“恁大一个人,又不是鸡蛋水果,送什么送!”
  洛云嗷呜了一声,捂着脑袋痛呼:“好疼啊。”
  这边林梵行送走了洛云,与梁倾城且说且笑地回来,吃过晚饭后,韩禅与家中佣人早早地睡了。林梵行独自在屋里看电视,忽然想起白天洛云身上的伤,又想到了傍晚时见的那强壮的男子。他不觉心有所动,便关了电视,去外面寻寻觅觅,终于在书房见到了梁倾城。
  梁倾城正在电脑前翻阅资料,他如今是千盛公司的高管,因为刚入职,手底下需要处理的资料很多,常常会忙到深夜,第二天天不亮就又走了。
  林梵行捧着一杯热咖啡走到他身边,又用手慢慢地抚摸他干净整洁的衬衫衣领,梁倾城身子略动了动,眼睛看着资料,却用胳膊抱了抱林梵行的腰,把他拉到自己腿上。
  林梵行趴在他的肩膀上看了一会儿,轻声说:“哥。”
  “嗯?”
  “电视上说,熬夜会导致不举哦。”
  梁倾城差点把咖啡喷出来,咳嗽了几声,他笑道:“我知道了,你先去睡吧。”
  林梵行有些失望,低头摆弄着手指:“我不去。”
  他既然这么说,梁倾城也就没再管他。如此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梁倾城揉了揉酸疼的胳膊,发现林梵行已经依偎在自己肩膀上睡着了。梁倾城有些生气,把他推醒:“回去睡觉!不准再缠着我。”
  林梵行朦胧着一双眼睛,又把脸埋在他的衬衫领口,哼唧了一声:“你抱我上床。”目光扫到电脑屏幕的内容,发现了一封来自温澜的邮件,不禁诧异道:“你和那个人有联系?”
  梁倾城啪地合上了电脑,结结实实地把林梵行抱在怀里,很无奈地说:“我抱你睡。”停了一会儿又有些疑惑:“你今天是不是生病了?怎么这样粘人。”把林梵行放在床上,摸了摸额头,却又不像发烧的样子。
  林梵行本来是怀着一腔情|欲去找他,被他冷落了这么久,早已经化成了困意,这会儿林梵行抱着脑袋,红着脸嘟囔了几句,便又沉沉地睡下了。梁倾城觉得好笑,在他嘴唇上亲了几下,起身去隔壁房间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圆润

  萧郎自从那日见了林梵行,便颇为心动,只恨没有机会与之结交。后来时间长了,便渐渐淡忘了此事,哪知道机缘巧合,还真让他遇到了。
  这一天他在自家的娱乐会所里查阅账目,然后跟大厅里领班的小帅调情。忽然自外面走进来十几个青年男女,看起来像是刚结束了一场商务会议来到此地放松的。当先的几个人说说笑笑地在前台订房间点饮料。后面两三个人慢慢走进来,看起来也很年轻,然而表情严肃,不像是那种爱玩爱闹的人。
  萧郎一眼就从里面瞧见了林梵行。他的第一反应是:这男孩真漂亮,好像在哪里见过。然后大脑里把所有的美人都过滤了一遍,才记起来这是洛云的好朋友。
  萧郎丢开小帅哥,笑模笑样地走过来,装作很熟络的样子:“哎呀,梵行,好久不见了,真是巧啊。”
  林梵行记性比他好,一眼就认出来了,于是礼貌地问了好,除此之外也就无话可说了。
  萧郎不动声色地打量他,见他紧挨着一个看起来精明沉稳的中年男子,旁边站着的是一个戴眼镜的儒雅青年。而梁倾城则远远地走在前面,根本没心思照看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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