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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心有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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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白晚唯一的快乐就是每周五放学后,躲在同学家里看“音乐不断”这个节目,这个节目一周会放五首最新的打榜歌,还有MV,白晚一边看,一边将喜欢的歌词抄在本子上,勤加练习。他是真心喜欢听歌,也开始尝试着模仿不同歌手的唱腔表演。渐渐地,班里的同学都知道他有一把好嗓子,学校里有文艺演出也都叫上他。
  但刚刚萌芽的音乐梦,最终毁于父亲的酗酒和母亲的出走。他的歌词本被撕毁了,随身听也被狠狠地摔在地上,磕掉了一角。
  从那天起,母亲再也没有回来过,父亲也越来越暴躁。原来父亲虽然发火骂人,却很少动手,母亲走后,他好像解除了一个禁锢,开始打白晚。边打边骂,说他就像他的母亲那样,是个木头人、机器人,不知感恩,不懂回报,冷血无情。父亲越是这样,白晚就越是沉默寡言,将自己紧紧地包裹在厚厚的壳里,那是他觉得最安全的地方。他再也不听歌,也不唱歌了,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发奋学习,考上大学离开这个家。
  通知书下来的那天,父亲才知道他偷偷改了志愿,暴怒的父亲想要扇他耳光,被白晚轻而易举地架住了手臂。白晚惊讶地发现,发了这么多年酒疯的父亲,在梦里也会让他恐惧的父亲,竟然如此孱弱不堪一击。他将父亲推到一边,转身走了。
  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进大学第一件事,白晚找到文娱部长,表示想要参加新生演出。他那时只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看看自己还能不能唱歌,没想到,这小小的一个举动,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认识了隋风,加入了“狂鹰乐队”。是乐队给了他真正的家的感觉,所以无论隋风说什么、做什么,他都是支持的。隋风说想要将演唱会开遍全世界,让所有人都听到他们的声音。哪怕白晚觉得这个梦想遥不可及,也二话没说地跟随他跑遍各种校内外的演出。
  那是他们精力最旺盛的一段时期,隋风写了很多歌,几乎全都是为白晚量身打造的。白晚的声音条件非常好,高音明亮,低音沉郁,与乐队配合得天衣无缝,“狂鹰乐队”渐渐打响了名号。
  最意气风发的时候,隋风去刺青店在手臂上纹了一只雄鹰。这么大的图案要花好几次才能刺完,最后一次,是白晚陪隋风去的。他看着隋风光着膀子坐在那里,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不禁想笑。
  “这么疼,为什么还要纹?”
  “这、这是信仰。”隋风龇牙咧嘴地说。
  “什么信仰?”
  “爱与自由。”
  那年头,搞地下乐队的总喜欢用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来鼓舞自己,也鼓舞别人。但白晚相信隋风是真心的,他看似沉稳老练,实际上却是一个非常敏感多情的人,在他的生命中,爱与自由,缺一不可。
  雄鹰在隋风的手臂上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它的眼睛,如蓝宝石般夺目灿烂,翅膀非常华丽,青红两色,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仿佛下一秒就要飞起来。
  隋风对白晚说:“你摸摸?”
  白晚试探性地将手放在鹰的眼睛上,盖住了那耀眼的目光,然后指尖顺着温暖的肌肤一路向下,划到隋风的手腕,那是雄鹰翅尾的位置。
  隋风一时冲动,手腕一翻,握住了他的手。
  俩人都愣住了。
  良久,隋风结结巴巴地说:“要不,你也去纹一个吧?”
  白晚笑了笑,挣开他:“我怕疼。”
  他是真的怕疼,所以他完全不明白自己后来发什么神经,竟真的跑到刺青店去。老板问他想纹什么,他说:“一只蜗牛吧。很小很小的那种。”
  老板还从未听说有人要纹蜗牛的,边打量他边奇道:“纹在哪里?”
  白晚想了想说:“胸口吧。”
  “纹胸口很疼的,你能忍吗?”
  隋风那么大的纹身都忍了,自己难道还忍不了?!
  于是白晚点头。
  结果因为太疼,一只很小的蜗牛,他纹了近一个月。这个位置很隐蔽,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连隋风也没有告诉,自己胸口有一只蜗牛。
  那时,他就像这只小小的蜗牛,终于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将触角探出了围墙,想要连接一下他人的世界,却最终还是失败了。
  白晚又去了“开嗓。”
  距上次遇到隋风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果然,“狂鹰乐队”已经不在那里驻唱了。酒吧里弥漫着一首温柔的歌,唱歌的是个长发女生,看到白晚走进来,还对他抛了个媚眼。
  “开嗓”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多大牌的明星,在这儿都不会受到打扰。顶多被人以眼神注目示好。
  白晚装作没看见,径直向吧台走过去,要了一杯鸡尾酒,自斟自饮。
  片刻之后,有人拍了他的肩。
  “龙哥?”白晚回头惊讶道,“您今天怎么过来了。”
  酒吧老板龙哥,当年就与白晚很熟,只不过他在各处都有产业,神龙见首不见尾,很少在“开嗓”出现。
  “正好在。听说你来了,赶紧过来招待一下大明星。”龙哥爽朗地说,“慢慢喝,今晚算我的。”
  白晚也不推辞:“那谢了。”
  俩人碰了几杯。
  龙哥酒兴一上来,就开始问敏感问题了:“你不会是来找隋风的吧?我听说你们上次见面了,还没和好啊?”
  白晚一愣,摇了摇头。
  “都三年多了。”龙哥感叹着,“当初那么要好,有什么问题不能当面说清楚呢?”
  “很多东西都说不清楚。”
  龙哥观察着白晚的神情,问:“那上次那个制作人,是不是你找来的?”
  “什么制作人?”
  “不是你找的吗?”龙哥疑惑道,“我看他是中海音乐的,想签乐队,还以为是你介绍的。”
  刚刚爆红那会儿,白晚的确想过要弥补,想给隋风介绍资源,提携一把。隋风的自尊心强,他都是暗地里去做这些事,从不露面。可是,隋风却固执得像块石头似的,油盐不进,坚决不签约、不出道。时间一长,他也就放弃了。特别是程吟成了主唱之后,白晚知道,隋风是无论如何不会放弃乐队的。
  而现在,能去找隋风的,肯定是苏旭的人了,毕竟苏旭那天就对程吟的演唱赞赏有加。
  “那他们签了吗?”白晚的心咚咚直跳。他完全不想和程吟一起共事,更不觉得现在做乐队有市场。
  “没有。”龙哥说,“他们一听是中海音乐就拒绝了,所以我猜,你们是不是还没和好。”
  白晚松了一口气,又叹了一口气,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伤感。
  他不是一个伤春悲秋的人,更不喜欢让情感控制理智。可是这一阵子,总有种黏腻的情绪缠着他,让他不知所措,不知如何是好。
  说起来都怪傅野的那个问题,让他一再地想起从前。
  这时,台上驻唱的女歌手一曲唱完,款款下台。
  白晚心里一动,对龙哥说:“我来唱一首吧,就算是您请我喝酒的回报。”
  “好呀!”
  大歌星要表演,龙哥高兴都来不及,哪有不同意之理。
  立刻就将白晚请上了台。
  白晚抱着木吉他,轻轻一拨,略显笨拙地弹了起来。
  他的吉他还是隋风教的,很久没练习过了,并不熟练,这首民谣似的情歌,也略显庸俗。但白晚的歌声弥补了一切。很快,酒吧里的人都停下了各自的动作,不约而同地望向他。甚至有想要离开的人,也在门口停住了脚步。
  他们沉浸在白晚清冽如水的声音里:
  “向日葵追逐着太阳,我追逐着你
  彩云追逐着月亮,我追逐着你
  雄鹰追逐着天空,我追逐着你
  春风追逐着诗歌,我追逐着你
  我追逐着追逐着这人间的爱情,爱就是你”
  这是一首从来没有公开演唱过的歌。
  隋风写的。
  当年,是准备让白晚唱了,发在乐队的网站上的。可是因为程吟在隋风生日时唱了这首歌,隋风最后把这首歌从演唱曲目里去掉了。
  生日Party上,白晚微垂着头,抱着他准备送给隋风的吉他,半张脸都隐藏在阴影里,不让人看见他的表情。
  而程吟,就在他们所有人面前,勇敢地开了口。
  白晚不得不承认,程吟唱得很是动人,而最动人的是他的感情完全融入了这首歌,明亮、虔诚,像向日葵追逐着太阳。
  一首歌唱完,大家久久都没有说话,仿佛被震撼了。
  过了很久,隋风才站起来,敬了程吟一杯酒:“谢谢你,唱得很好听。”
  程吟受宠若惊地喝下那杯酒,整张脸都涨红了。
  梁成著笑嘻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这下好!这下我们就有两个主唱了!”
  这话说得颇不合时宜,隋风瞪了梁成著一眼,程吟连忙弱弱地说:“我就随便唱唱,我怎么比得上白晚哥?”
  隋风胡乱撸了一把程吟的头发,笑着说:“你比你白晚哥强多了,白晚才不会唱这样的歌给我。他这个人,矜持得要死,说点肉麻话简直会要他的命,对不对?”
  隋风说着望向他,眼睛里满是无奈与深情。
  白晚被他的眼神烫了一下,赶紧避开眼睛,却无意中对上了程吟的目光。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孩子从欣喜到失望,最后眼睛里的光全然地熄灭了,心里不由得一咯噔。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原来程吟对隋风是这样的感情?!白晚恍然大悟,在惊异于程吟情感的同时,又不禁有些迷茫——那隋风和自己呢?
  他想起一次醉酒后,隋风搂着他,嘴唇有意无意地擦过他的脖子,仿佛一个若有似无的亲吻。
  那是亲吻吗?
  白晚不知道,他心乱如麻。
  生日会之后,看似什么都没有变,却什么都变了。
  至少对白晚来说是如此。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塞得死死的玻璃瓶,里面晃荡着滚烫的水流,却一点儿都倒不出去。
  他感觉自己要爆炸了。


第六章 
  程吟打开家门,扑面而来一股刺鼻的酒味。他连忙把买的菜放在鞋柜上,大声唤道:“隋风哥?”
  隋风刚起来,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只穿着一条短裤,光着膀子坐在客厅支起的小饭桌旁,手边的啤酒瓶空了一半。
  “哥你怎么又喝酒?你昨晚明明答应过我……”程吟跑过来想要抢他的酒瓶,又不太敢动作,最后委委屈屈地坐下来,目光里满是恳求。
  隋风最怕看见他这样的神情,烦躁地一挥手:“昨晚我喝醉了,说的话当不了真。你别管我!”
  “……”程吟的眼睛红了,翕张着嘴唇,似乎想争辩什么,但到底没说出口。半晌,才低声道,“我去做饭。”
  厨房里很快响起了炒菜的声音,隋风的一瓶啤酒也见了底。其实他酒量很好,昨晚那么多白酒也没怎样,现在一瓶啤酒根本不是问题,只是空腹喝有点难受罢了。
  他按了按自己的胃,忍痛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口,抱起双臂看着里面的人。
  程吟围着围裙,背影很清秀,瘦腰窄臀,肩膀也不宽,像个高个子的短发女生,很难想象这样瘦弱的身体里能爆发出那样高亢的声音。程吟的声音条件与白晚一样,都是得天独厚的,虽然技巧上还有待磨炼,他却有一个白晚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他比白晚更懂如何融入和表达感情,可以说,他比白晚更适合当一个流行歌手,为大众唱出情感心声。
  他是天生的歌手,本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自己和乐队身上。
  可是他跟着他已经快二十年了。
  从小就跟在孩子王似的隋风身后当小兵,后来又一路跟着他上了初中、高中、大学,白晚离开乐队后,程吟主动提出要来当主唱。隋风原本是不同意的,他知道程吟抱着什么样的心思,他甚至想要对他说清楚,让他离开算了,就让乐队解散算了。可是程吟先他一步将乐队的其他人找来,当着大家的面,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梁成著他们当然是惊喜赞同,这样乐队不会解散,隋风也不用夜夜酗酒了。梁成著甚至开始撮合他们俩,他一向看不惯白晚,觉得白晚太清高,相比起来,还是温柔体贴的程吟更加讨喜。可是程吟从来没有对隋风有过越矩的行为,哪怕后来他们搬进了同一个房子,程吟开始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了,他也没有说过一次“我喜欢你”。
  好像不说,隋风就无法真正地拒绝他。
  程吟将锅里的土豆盛出来,关上油烟机,一转身,对上隋风的双眼,愣了一下。
  “哥……你站在这儿干嘛?”
  隋风也觉得自己站在这里好像一个偷看的变态,他摸摸鼻子,想说点什么,一开口,却打了个酒嗝。
  “……”
  程吟忍不住笑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推他:“叫你不要喝酒,臭死了。”
  “真的吗?臭吗?”隋风故意对着他哈气。
  程吟白‘皙的面皮迅速地红了,仿佛染了胭脂似的,分外妩媚。
  “哥,你太讨厌了!”
  这句话说出来像在撒娇。从小到大,程吟一直喜欢对他撒娇,乐队其他三个人还笑过他,说程吟是他养的小狗狗、小宠物,只有白晚面无表情,从不跟着起哄。那时隋风还觉得白晚在吃醋,暗暗欢喜。现在想起来,简直是一场笑话。
  白晚那人,根本不懂什么是感情,又怎么会吃醋?
  一切只是自作多情。
  一想到白晚,想到前阵子的偶遇,隋风的心像浸在了冰水里,什么兴致都没了。
  程吟还倚在他的胸前,推着他往客厅走,从脖子到耳垂全是粉`嫩嫩的,一低头就能触碰到。
  在客厅站定后,隋风深吸了一口气,轻而坚定地将程吟推开了。
  程吟僵了一下,缓缓抬起头。
  隋风一对上他的目光,就像触电似的飞速弹开了。
  这气氛太奇怪,隋风顾左右而言他:“饭好了吗?吃饭吧!”
  饭上桌了。土豆烧牛肉、宫保鸡丁、干煸四季豆,西红柿蛋汤,都是家常小菜,也都是隋风喜欢吃的。
  程吟给隋风盛了一碗饭,轻声说:“你先吃吧,我去收拾一下。”
  昨晚他其实就已经收拾了一波了,昨晚隋风说是要聚餐,不知从哪儿回来,醉得一塌糊涂,吐了无数回。程吟连夜将他的衣服裤子连同床单都洗了,搞到凌晨三点才睡。
  但他早也习惯了。
  他走进卧室,把隋风脱掉的背心捡出来,放进洗衣篓里,又找了一件干净的短袖出来,扔给隋风。
  “穿上吧,小心着凉。”
  “谢谢。”隋风顺从地接过衣服,飞快地套好,那只雄鹰被遮住了头。程吟看了他的臂膀一眼,又转身走进了卧室。
  他打开窗户,让夏夜微凉的风透进来,驱散酒气,也驱散一下心头的绮念和憋闷。
  他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要维持多久,若有似无的小暧昧,看似咫尺,实则天涯,当初是他自己的选择,现在却快要受不了了。三年前跟着隋风搬进这里时,他还以为是他们新生活的开始,是他们乐队的新开始。没有出道又怎样?没有名利又怎样?他们还是可以自由自在地唱歌,简简单单地生活不是吗?而且,参加比赛之后,他们乐队的名气比原来大多了,根本不用为生计发愁。可是隋风仍旧不快乐,一点儿都不快乐,虽然酗酒的毛病在程吟的看管下好了很多,却时不时仍会喝醉。程吟知道他还想着白晚,还希望白晚能回来,只是他抹不下面子,解不开心里的结。既然隋风做不到,那就让他来做好了。他愿意为所爱的人付出,牺牲,他愿意成全。可是,隋风连这个机会也不给他。程吟真的茫然无措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什么,他原以为只要一直陪在隋风身边,总有一天能占据白晚的那个位置,就像他成为“狂野乐队”的主唱一样。可是三年了,每当他以为快要成功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其实还在原地。更可怕的是,他也走出不来了。他好像画了一个圈,将自己牢牢地困住了。
  这样的僵局,总有一个人,或是一个契机要来打破的,不是吗?自己还能忍受多久呢?
  这时,隋风低沉的声音在客厅响起。
  “程吟,你过来一下。”
  程吟被惊了一下:“怎么了?”
  “我有事跟你说。”
  程吟的心怦怦地跳起来,他突然有了一种预感,隋风要跟他说一件重要的事,而这件事关系着他们的未来。
  他突然迈不开步子了。
  隋风却很有耐心,也不催他,静静地坐在客厅里,脚边不知何时放了一个公文包。
  程吟终于还是一步步走出了卧室,在隋风身边坐下来。
  “哥?”
  隋风盯着他的黑眼睛,仍旧那样纯真无邪,明亮干净。世事变幻人心难测,很多东西都变了,这个人却矢志不渝地跟在他的身边,仿佛从来没有变过。
  他对他太好了,又太别无所求了。以至于自己再也无法假装视而不见,这样自私下去了。
  隋风沉沉地叹了口气:“小程吟,这么多年,难为你了。”
  这个称呼,程吟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了,他的眼睛顷刻之间又红了。
  隋风伸出手,用粗糙的拇指按了按他的眼角:“瞧你,这么大的人了,还是动不动就哭。”
  程吟眼角一热,颤抖着声音说:“我哪里大了,我不是还是你的小程吟吗?”
  隋风没有反驳,只深深地凝视着他,仿佛要透过他的皮肤,抵达他灵魂深处的禁地。他感觉自己所有的想法、爱恋、深情,都要在这灼热的目光中无所遁形,化为灰烬了。
  程吟的心剧烈地跳动着,简直要冲出喉咙。那一瞬间,他突然有了一个荒谬而大胆的猜想,难道?
  这想法让他全身都烧了起来,脸更是烫得可以煮鸡蛋了。
  “哥!”他喃喃叫道,下意识地去捉隋风的手。
  隋风却先一步握住了他。
  “……”
  “你看看这是什么。”隋风抓着他的手,提起了那个公文包。
  “打开看看。”
  程吟怔了一下,但还是依照隋风的话打开了包,从里面哗啦掉出来几张纸,轻飘飘落在俩人眼前。
  第一期“你听我唱”节目播出后反响出奇地好。尤其是白晚和傅野的唇枪舌战,颇有看点,傅野学他唱歌那段视频,点击率是噌噌噌地往上涨,上了不止一个热搜话题。节目有热度,当然是好事,不过,白晚很不理解,现在的年轻女孩是怎么了,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他和傅野不对付,这几天微博上、论坛上,却出现了很多“傅白党”。
  “天哪,你们不觉得傅制作人怼人太有气势了吗?简直就是霸道总裁好吗!”
  “明明是黑社会大佬啊!”
  “黑社会大佬和冰山小警察,这人设好带感啊!”
  “喂喂,凭什么我们白歌手要在下面,难道不应该是冷面禁欲攻吗?”
  “拉倒吧!看他在我们傅老大面前那紧张样儿,怎么攻得起来。”
  这条评论赢得了一片附和之声。
  白晚非常无语,他早先被刘空科普了一通攻受问题,不得不懊恼地承认,无论身高体重还是气势,他的确都干不过傅野。
  等一下,他为什么要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
  他不会是疯了吧!
  这阵子总是被傅野搅得心神不宁,他的确要好好冷静一下。
  新专辑还没有着落,刘空这家伙跑去带一个刚刚签约的新歌手去了,白晚一下子成了孤家寡人,连下一期录制也要自己去了。
  刘空打来电话道歉,说自己实在忙不开。
  白晚倒也没说什么,他知道这都是公司的安排,反正寰亚卫视会派车来接他,经纪人去不去也都无所谓了。
  到了录制的那天,他简单打理了一下妆发和衣服,刚走下楼,就看见公司门口停着一辆气派非凡的加长林肯,两旁还有跟车摄影机在拍。
  果然,这节目一火了,花样就多了。
  搞得像拍真人秀一样。
  白晚调整好脸部表情,整了整领口,挺直腰背向林肯车走去。
  一拉开车门,他呆住了。
  傅野好整以暇地坐在后座,对他微微点了一下头。
  “你、你怎么在这儿?”
  “我也要去录节目啊!”
  “可是,不是一人一辆车吗?”
  “谁知道,”傅野无所谓地耸耸肩,“也许觉得我们俩一起去,更有爆点吧?!”他见白晚迟疑不定的模样,玩味地挑了一下眉,“怎么不上车?你怕我?”
  白晚腹诽,怕你个鬼。
  他一咬牙,重重地坐在了傅野身边。


第七章 
  还好寰亚没有丧心病狂到在车上架摄像头的地步,白晚暗暗松了一口气。他不习惯将自己暴露在镁光灯下,更不能忍受时时刻刻被偷窥的生活。与万人追捧的大明星比起来,他其实更想做一名专注于唱歌的歌手,让真正懂得的歌迷懂。可惜,这世上的事哪有这么轻松简单。在演艺圈,歌手与演员一样,有名有地位,才会有更大的话语权和更广阔的平台。白晚想要唱歌,是因为除了唱歌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他的青春时光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那支长长的话筒。可是想要继续唱歌,就不得不在意市场反应,在中海音乐的两张专辑成绩都不尽人意,给了他很大压力,第三张专辑他才这么想让傅野来操刀。
  白晚本以为他上车后傅野会回敬他的挑衅,没想到这人却轻笑一声,微微闭上了双眼。林肯车平稳地向着寰亚大厦驶去,傅野一直没说话,仿佛在闭目养神。他闭上眼睛,气势就不那么可怕了,白晚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哪怕不谈才华,按照娱乐圈的标准,傅野这有棱有角的外形条件也绝对可以出道了。可是他又不同于现在流行的雌雄莫辨的花美男和小鲜肉,有一种痞帅强硬的味道。不过,他今天似乎刻意打扮过,头发打了发胶,深蓝色的名牌衬衫,一丝不苟地扣到领口,少了落拓不羁,多了几分禁欲和贵气。白晚的目光不知不觉落在他红色的耳钉上。仔细看去,这水滴般的形状,很像是谁在傅野的耳垂上刺了一下,鲜血慢慢渗出来凝结而成。白晚看着看着,竟涌起了一股莫名的冲动,很想用手将这滴血擦去。
  “你在看什么?”
  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了白晚一跳,他像被抓包了的少年,慌忙摆正姿势坐好,假装目不斜视地望着前方。
  但傅野并未睁眼,仿佛只是随口一问,问完又安静了。
  白晚忐忑地等了几秒没有下文,以为傅野睡着了在说梦话,刚放下心来,小臂却是一热。
  原来是傅野调整了一下姿势,臂膀贴上了他的右臂。隔着薄薄的衬衣料子,散发出源源不断的热力。
  白晚僵了一下,他讨厌黏腻的感情,更不喜欢与人肢体接触。而现在,他穿着一件时尚的短袖卫衣,光裸的肌肤紧贴着傅野,这感觉太奇怪了。他是个血凉的人,一年四季身体都是冰凉的。隋风还笑过他,说只有胖子才会肉凉,他这么瘦,怎么肉也是凉凉的?每次一说,隋风就开玩笑似的作势要捏他胳膊。而夏天一到,隋风就喜欢贴着他,从身后搂着他,美其名曰“消暑”。隋风的火力很旺,手和怀抱都是滚烫的,他一靠过来,白晚就感觉一团火撞在了他这块冰上,发出滋滋的消融声,他适应了好久才习惯。
  他原以为,傅野这么人高马大,热力只会比隋风更充足,但奇怪的是,并没有。
  傅野的体温并不滚烫,而是温热的,如同一汪温水,熨帖着他冰凉的肌肤,出乎意料地舒服。
  白晚差一点就不想把手臂挪开了。
  但太舒服就必须警惕,白晚不动声色地往车门方向移了移。
  而没想到,他一动,傅野也跟着动了,手臂仍然紧紧地贴着他,像被磁铁吸住了似的。
  “……”白晚忍无可忍,猛一用力,把傅野的手臂掀开了。
  这么大的动作,傅野立刻就醒了,目光直直地看了过来。
  白晚被他黑沉沉的双眼看得心里一咯噔,连忙解释道:“你手压着我了。”
  “抱歉,我睡着了。”傅野活动了一下手腕,“差点抽筋了。”他又扯了扯衬衣领口,“你不觉得这车里很热吗?师傅,空调麻烦开大一点。”
  白晚故意问:“傅大制作人今天怎么穿得这么整齐,你的飞行夹克呢?”
  “这么热的天,谁还穿那个?上次我是感冒了。”
  感冒?白晚回想起那天与他针锋相对不留情面的傅野,完全看不出是感冒的状态。
  可真能装。
  他忍不住又道:“怎么坐着都能睡着?傅大制作人真是日理万机。”
  傅野听出了他的讽刺,并不在意,淡淡一笑:“还真是,昨晚给EARS他们录专辑,搞得太晚了。”
  EARS是新出道的少男偶像团体,年轻貌美,但唱功一塌糊涂。白晚一想到傅野宁愿给那几个五音不全的男生当制作人,也不愿接受他的邀约,脸色有点挂不住。
  傅野仿佛没看出他的不悦,仍旧淡淡地笑着:“怎么?还想让我给你写歌?其实也不是不可以。那天的问题你想好了吗?想好了告诉我,没准我会答应你。”
  “不用了。”白晚的声音冷下去,“我想清楚了,你说得对,我们的音乐追求不一样。你不过是在追求一种世俗化的极致煽情,一种消费完了就索然无味的集体情绪。而我,想要的是高超的技巧,巅峰的状态和真正的共鸣。”
  “真正的共鸣?”傅野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故作惊讶地看向白晚,“你觉得,像你这样的封闭状态,有谁愿意和你共鸣?难道你还在奢求什么高山流水的知音?”
  “你说什么?”白晚的呼吸急促起来,傅野戳到了他的痛处。
  他没想到这个人眼光这么毒辣,说话这么狠,这么一针见血。
  “我是说,你这么封闭,从来不敢敞开心扉,又凭什么想要拥有共鸣?”
  “我没……”白晚下意识地想要反驳,却被傅野挥手打断。
  “你上次说我看不起你?并没有,但你比不上江之鸣是肯定的。”傅野又挂起了那副冷酷的笑容,一点点逼近他,沉沉气息扑在耳际,“你想要我替你写歌,可以。但我的歌手都必须从里到外掏心掏肺把自己彻底交给我,你敢吗?”
  “我……”白晚被他逼得退无可退,心跳如擂。
  正在这时,车门啪一声被拉开了。
  白晚眼前豁然一亮,只听得欢呼声、奔跑声,摄像机咔擦咔擦的拍照声响成一片,原来,目的地到了。
  他迅速跳下车,几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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