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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心有情-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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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害怕失败吧?”
“你没必要用激将法,我不会上当的。”
“对你,我还需要用激将法?”傅野冷冷地说,“我只是觉得,这两首歌你比从前有很大进步,片方不选你,才是傻逼。”
“……”
“白晚,这不是一场比赛,并没有输赢,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我……”
白晚想说自己根本不是害怕,可是傅野牢牢地桎梏着他,幽深的瞳孔里映出他小小的影子,白晚呼吸滞住,恍惚梦中的场景就要重演,一时竟动弹不得。
然而,见他半天没有回答,傅野放开了手。
“算了。其实我来只是知会你一声,歌已经录了,版权在公司,你反对也无效。”傅野露出一个恶质的笑容,转身上了车,“你走不走?”
白晚愣愣地站在那里,没有反应。
傅野摇摇头,自顾自发动了车子,却不离开。过了一会儿,他摇下车窗,对白晚道:“你知道我怎么来这儿的吗?我跟着你来的。”他难得自嘲地一笑,“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还以为你要做傻事,没想到,弄错犯傻的是我。”
一阵海风吹来,将最后几个字吹散在风里,白晚疑心自己听错了,慌忙抬头去看。
但哪里还有傅野的影子,蜿蜒的海岸线上,只有一个黑色的小点,渐行渐远。
第二十三章
程吟换了打歌服,做了新造型,又出现在一个节目的录制现场。这已经是他这周接的第三个综艺通告,苏旭认为正在上升期,应该多多增加曝光率,但这对程吟来讲,却是苦不堪言。
他不善言谈,也根本没有综艺细胞,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唱歌。可苏旭一直对他耳提面命,想要在这个圈子里混,光会唱歌是绝对不行的。如今歌坛没落,他又不会创作,光凭嗓子,红不了多久,必须打开局面。
于是,程吟硬着头皮参与进来,试着接话和讲几个背好的冷笑话,可惜效果不佳,场面一度被搞得很尴尬。
回去的车上,程吟情绪低落,苏旭看了他一眼,安慰道:“没事,慢慢来。”
“苏总……我是不是太笨了……”程吟低头绞着衣角。
“说了,私下叫我苏旭哥就可以了。”苏旭拍拍他的肩,“那些大牌明星都是这么一步步走过来的,这周五晚上我有个饭局,很多大腕都在,你和我一起去吧。”
程吟回到公司时已经是傍晚了,但他并没有着急回家,而是打了个车去了南郊。
东盛地产在南郊盖了一片别墅,后面是广袤的高尔夫球场,环境优美,地广人稀。程吟将这几年攒的钱、“你听我唱”的奖金和加入中海后赚的钱全都拿了出来,付了别墅的首付。
这是他很早之前的梦想,有一个安静隐蔽的家,他和隋风的家。
程吟拿了钥匙打开门,在别墅里转了一圈。他没有多余的钱装修,上下两层都只是做了简单的粉刷和地砖,但闻到那新鲜的油漆味道,程吟低落的情绪一下子好转了。他还没有告诉隋风这座房子的存在,但他想隋风哥一定会很高兴的,这么多年来,他们都受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有一个地方安定下来,实在是太幸福了。
程吟在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脑中无限畅想,他甚至开始规划以后和隋风在这座房子里的生活了。他们会伴随着鸟鸣和阳光醒来,在宽敞明亮的厨房里做饭,在柔软的沙发上看电影,他还专门留了一个房间给隋风搞创作。这几个月,隋风每天早出晚归不知在忙什么,问他也只是说找了份寻常工作,不愿意多说。程吟有一种莫名的恐慌,不再写歌弹琴的隋风,好像离自己更远了。他按隋风的想法走上了演艺之路,可是,隋风却并没有更开心一些。他们的关系也并没有更近一些。隋风忙,他更忙,有时候他们几天都见不到彼此。程吟无比想念当初那个弹着吉他自由自在歌唱的男生,也怀念跟在隋风后面那个情窦初开的自己,那是他一辈子的梦。
程吟就带着这样的憧憬靠在椅子上睡着了,睡梦中嘴角还挂着一丝笑容,待他醒来时,天已经黑透了。空荡荡的房子里漆黑一片,听不到任何声响,仿佛梦醒之后就堕入了虚空,程吟有些害怕,连忙拿出手机来叫车回家。
他从来没有逗留到这么晚过,叫车叫得很不顺,一个小时后才有司机愿意来接他。回家的路上下起了暴雨,程吟望着车窗外的电闪雷鸣,心里掠过一丝模糊的不安。
天空黑云翻滚,雨越来越大,短短一段从小区门口到公寓楼的路,程吟就已经湿透了。但当他走到家门口,看到门缝里泻出来的橙色灯光时,所有的不安寒冷都不翼而飞,心中只剩下了温暖与荡漾——隋风在家?!
他连忙哆哆嗦嗦地打开了家门。
客厅里空无一人,但隋风的卧室亮着灯,程吟轻手轻脚走过去,想要给隋风一个惊喜。
隋风果然在,只是,他在收拾行李。一个黑色的大行李箱已经装整完毕放在脚下,他正在往另一个箱子里装东西。
轰隆隆,天上滚过一阵响雷,程吟仿佛被劈中了一般,僵在原地。
隋风扭头看到他,脸色陡然一变。
“程吟……”
“哥,你在干什么?”
隋风抽出几张纸巾递给他:“你先擦一擦,全是水。”
程吟没接:“哥,你要去哪儿?”
隋风沉默了。
“你说啊!”程吟急了,指着被收拾得差不多的卧房,“你这几天都在清东西是吗?你要去哪儿?”
隋风深深地叹了口气:“程吟,我要走了,去南方。你也知道,我爸的工厂在那儿,我决定去帮忙。”
程吟震惊道:“可是你和伯父……”
“是,我们闹翻过很多次。但是叛逆期终有结束的一天,”隋风望着他,低声道,“程吟,你知道吗?人终究还是要与自己的父母,与自己和解。”
“所以呢?”程吟张大了眼睛,不断有水流从头发上流下来,滴到眼睛里,轻轻一眨就像眼泪:“你要丢下我了吗?”
看着程吟的样子,隋风的心都要碎了。他想过要将程吟带走,但是这是不可能的。程吟有更高更远的路要走,就像白晚一样,他将他们一个个送上了舞台,而自己却即将谢幕。
隋风走过来,想要将他紧紧地揽在怀里,伸出的手却蓦地停在了半空。
程吟在剧烈发抖,他怕他一触碰这副单薄的身体,他就会像玻璃一般碎掉。
“小程吟……”隋风的眼睛也红了,“我没有丢下你,你不用怕被任何人丢下。你会有更好的人生,你的演艺之路才刚刚开始,你……”
“够了!”程吟突然大吼了一声,伴随着一声又一声响雷,整个出租屋仿佛都在摇摇欲坠。
“这算什么?是你让我去白晚哥竞争的!你不想看看我胜利的成果吗?哥,我会赢的!或者你想要白晚哥回来?我会帮你的!你不要走好不好!”程吟抓住隋风的手,一下子扑倒在他怀里。他紧紧地箍着隋风的后背,仿佛溺水之人抱着他唯一的浮板,泪水如瓢泼大雨般倾泻而下。
程吟感到一种撕心裂肺的痛席卷而来,他的所有梦想、所有憧憬、所有希望,他唯一的仅剩的爱情,都在此刻炸成了一堆废墟。隋风永远不会懂,他的人生意义就是追随他,从十几岁到现在,再到遥远的未来,他从来没想过要离开他。他为了他,告别了父母,放弃了寻常的生活,放弃了爱上别人的可能性,一心一意地追随他的脚步。他不敢奢求能得到同等的爱恋,只期待能这样一直与他生活下去,哪怕做一辈子的兄弟,也满足了。
可是,现在隋风要走了,要丢下他走了!
程吟抬起头,泪眼模糊:“哥,你想要什么我都帮你得到,你不要走!”
隋风抚摸着程吟湿淋淋的头发,心如刀割:“我什么都不要,我和白晚,早就结束了。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任何事,我只希望你过得好。”
程吟拼命摇头。
隋风又说:“你以后是要成为大明星的,我不可能一直和你住在一起,我会影响你。程吟,你长大了,就不要再做孩子气的事!”
他坚定地,一点点地将程吟推开。
隔着咫尺的距离,程吟面色惨白地望着他,隋风却避开了他的眼神。
突然间,程吟懂了,这个男人下的决心、做的决定从来没有人能够动摇,就像当初他毅然决然地要搞乐队一样,他想做的事,付出任何代价也在所不惜。他若是不愿意,没有任何人能够勉强他。
自己从来都在一厢情愿。
程吟闭了闭眼睛,瞬息之间,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决定。
他留不住他,至少也要留一个回忆,算是这么多年来的一个交代。
“你什么时候走?”程吟颤抖着嘴唇问。
隋风苦笑道:“这个月底。我本来想找个时间好好跟你说的,没想到你……”
程吟痛苦地摇了摇头:“有什么分别?反正你总是要走的。”
“对不起……”
“别再说对不起了。”程吟心如死灰,“你走之前,让我再为你做一顿饭吧,就当是为你践行!”
接下来几天,程吟神思恍惚,说话做事频频出错。连苏旭都看不下去了。
“你最近是怎么回事?吃错药了?”苏旭特意将程吟叫到自己的办公室,“今晚的饭局,你可别给我出什么岔子,那都是大老板。”
“对不起,苏旭哥,我这两天不舒服。晚上我能不能……”
“不能!”苏旭有点儿火了,“你想什么呢?多少人想要这个机会都要不来,你还七推八阻?”
“对不起,我去。”程吟立刻敛了声息。
苏旭见他脸色实在不好,也放软了语气:“你也别太有压力,就是个私人聚会,到时候可能会让你唱两首歌,如果表现好,以后好资源第一个就想到你。而且,不仅仅是音乐资源,现在做音乐没前途,公司以后肯定要往影视方面发展,你形象好,有个合适的角色说不定就爆了,到时候名利双收,你一定会感谢我……”
其实苏旭后来说了什么,程吟根本没听进去,他机械地点着头,心中一片茫然。
苏旭说着说着就不耐烦了,大手一挥:“行了,你先去休息吧,晚上我派车来接你,穿正式一点儿。”
程吟走后,苏旭去参加了公司例会。
他一向很不喜欢这种正儿八经的会议,一堆老古董在那里拍马屁,根本说不出什么东西来。但听说今天要讨论《风雨夕楼》的项目案,苏旭还是去了。他怕自己不在,叶承恩把他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机会毙掉。
果然,会上,叶承恩直接放了白晚演唱的主题曲,对苏正表示,公司不需要再花力气重录一版,浪费时间。
苏旭得意扬扬地一笑,也拿出一个U盘:“那我们来听听程吟的演唱好了,我们特意请严老师出山来当制作人,这是第一首,《寻踪》还没录完。”
两版演唱播完,苏正沉默了片刻,问傅野:“你有什么想法?”
公司的例会,傅野并不需要参加,但涉及到这两首歌,苏正还是将他请了过来。傅野原本一直没说话,抱胸坐在那里,此时却对苏旭笑了笑:“我听说,二少不仅是想捧程吟,对公司以后的发展也有一些计划?”
苏旭一怔,他竟不知道傅野消息这么灵通。
“咳咳,”苏旭清了清嗓子,道,“其实,我是觉得公司应该多搞一些影视投资,最近有个影视项目,我还是挺看好的……”
他正准备长篇大论,苏正打断了他的话:“现在做影视的都是热钱,掺一脚并没有好处,我们静观其变吧。至于那个主题曲,既然他们俩都录了,就让片方去选择好了。”
散会后,苏旭走到傅野身边:“不好意思啊傅哥,白晚没希望了。”
傅野挑眉看他:“这么有信心?”
“你不是也很看好程吟吗?”苏旭道,“你真的不站在我这边?你不觉得白晚那种唱法已经过时了吗?他那人脑子又一根筋儿,公司需要的不是这种认死理的歌手,而是多栖发展好操控的艺人。”
傅野站起来,拍拍他的肩:“原来你游手好闲的时候,你哥天天担心你走歪路,现在你认真起来,我怎么觉得他更需要担心了?”
“担心什么?”苏旭咧嘴一笑,“我都是为了公司好。这么多年我吃喝玩乐见多了牛鬼蛇神,这个圈子里人人都想投机取巧,我们为什么偏偏要和钱过不去?”
傅野深深地看他一眼,不置可否。
第二十四章
苏旭带程吟去的晚宴,的确是一个私人聚会,不过地点安排在锦绣别城,是市里最高档的园林会所,这里一年四季树木繁盛,郁郁葱葱。小桥流水,凉亭楼阁,点缀其中,别有风情。
程吟他们到达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了,到处可见高高挂起的电灯笼,将整个园林照得是灯火通明,犹如白昼。来宾们来来往往,穿梭其间,好不热闹。
苏旭先带着程吟走了两圈,见了一众投资圈和影视圈的大佬,几杯之后,有老板来了兴致,开玩笑说要来点儿歌舞助兴。
立刻便有那被带出席的小明星们就地表演。有个女生从小学舞蹈,刚刚在一部大投资的电影里打了酱油,被导演看上,带到这个场合。她表演了一段民族舞,惹得众人连连叫好。苏旭推了推程吟,让他也过去唱首歌。
“周导有部大电影要开了,你去唱首歌,混个脸熟,没准还能捞个角色。”
程吟不情愿地:“我不会演戏。”
“你傻啊!不会演戏,能唱个插曲也好啊,省得你这么辛苦,一天到晚想着和白晚争。”
程吟被戳到了痛处,脸上一白,低着头不说话了。
苏旭见他默认,一把将他推了过去:“这是我们公司的程吟,才发了EP,也献个丑。各位老板以后多多关照了。”
程吟缓缓抬起头,无数双眼睛都望着他,或好奇或玩味或轻佻或不屑,他感觉自己如被架在火上炙烤,唯一的念头却是,这就是隋风哥想要他走的路吗?如果这是,那他走下去就是了。程吟闭了闭眼睛,颤抖着声音说:“献丑了。”
他唱了那首《如果·别》,用尽了全力,嗓子都要唱出血来。唱到最后,众人的目光、喝彩和头顶那些摇摇晃晃的红灯笼都不见了,全部意识里只剩下了隋风说要离开时的眼神。
如果重来一次,他要怎样才能留住隋风?
这个假设其实没有丝毫意义,人生没有如果。
没有如果,也没有如果,别……
程吟唱的这首歌惊艳了全场,给苏旭挣足了面子。
整个晚上,苏旭如鱼得水,和那帮投资商谈笑风生,渐渐地也就不再管程吟。
程吟不敢打扰他,又不敢离开,只得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喝果汁。不一会儿,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过来,要请他喝杯酒。
“对不起,我不会喝酒。”
“是你们苏总让我请你的,这么不给面子?”男人长得像个人样儿,不知为何说话语气却很油腻。
程吟感到一阵恶心。
他朝苏旭望去,但苏旭却正和那些人热火朝天地聊着,根本没有看他,没办法,他只好将男人给他的酒一饮而尽。
那男人似乎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又给他倒了第二杯,强迫他喝了。
第三杯,程吟实在是受不了了,正想强硬拒绝,突然,酒杯被一只手盖住了。
“肖总这么欺负一个新人,不太好吧?”来人是一个年轻男人,长着一张娃娃脸,却有一双十分锐利的眼睛,如毒蜂一般。
那个肖总仿佛被刺了一下,打着哈哈:“原来是范总!难得难得!”又对程吟道,“那我就不劝你酒了。小伙子唱得不错,以后有机会合作。”
说完,他悻悻离去。
“谢谢你。”程吟连忙向这位范总道谢。
“我叫范田,”男人递给他一张名片。
程吟看到名片上的头衔,震了一下:“金城、金城娱乐?”
“怎么?对我们公司有偏见?”
“当然不是。”
“不是就好。”范田笑道,“虽然我们和中海是老对手了,但爱才之心,人皆有之,交个朋友也没坏处,对不对?”
程吟捏着名片,没说话。
范田换了个话题:“你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要请你喝酒?”
程吟摇摇头。
“那你有没有感觉现在身上有点热?”
“?!”程吟猛地睁大了眼睛。
“别紧张,”范田说,“他虽然下了点药,但你没喝多少,应该没什么影响。这人是圈子里的老油条了,专挑干净的新人下手,”他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程吟,“这么好的苗子,苏旭也不把你看紧点!”
“……”
程吟找到苏旭,直言自己不舒服,要马上回去。苏旭见他的确脸红得很不正常,不禁心生疑惑:“你没事吧?不舒服?”
程吟不敢说被下药的事,便找了个借口说自己酒精过敏。苏旭没办法,只好给他叫了辆车,让他先回去休息。
坐在车里,程吟的身体已经一阵阵发软,这药效远比范田说得可怕,也许是因为他从未经历过这种事,情潮汹涌的感觉是如此难耐,他几乎想要立刻回家扑倒在隋风怀里。
他下了车,跌跌撞撞爬上楼,嘴里喃喃唤着隋风的名字。
待那扇紧闭的大门一打开,程吟仿佛一个极度干渴的人终于见到了一缕清泉,迫不及待地扑了上去。
他抱住了隋风,急切而大胆地寻找着他的嘴唇。
他闻到了浓重的酒味,隋风喝了酒,这太好了。他不需要清醒,也不需要隋风清醒。他希望在这世界末日的前夕,俩人能一起堕入深渊。
他原本就做了这样的计划,为隋风做一顿饭,喝一次酒,灌醉隋风,借着酒意表白,将自己献给他。现在老天给了他这个机会,这简直是太好了。
隋风面对程吟的主动,整个人都蒙了。他是喝了很多酒,自从决定南下,他几乎每天都要喝掉半瓶红酒才能入睡。他有很多舍不下的东西,最舍不得的,当然是程吟。程吟已经跟了他十多年,将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有很多次,他都想回应这个孩子的感情。可是他不敢,他不能。他怕自己心里还没有完全放下白晚,这对程吟来说太不公平,而且,他也不能成为程吟星途上的阻碍。所以,他必须要走。
可是,当程吟滚烫的身躯紧紧地贴着他,在他耳边哑声宣告他爱他的时候,所有的理智在酒意的燃烧下蒸发了,所有的克制和防备崩塌成灰。他将程吟抱起来,程吟的双腿缠在他的腰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孩子般索吻,如蛇一般纠缠不休。他从来不知道这个总是怯生生的男生有这么大的魅惑力,竟让他差点支撑不住。当他们一起倒在床上,衣衫尽褪,该发生的事情顺理成章地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也再无力去抵抗……
程吟感觉自己做了一场荒唐的大梦,梦中有撕裂般的痛苦,也有极尽缠绵的温柔。当身体里的热度快要退去,他恍恍惚惚感觉到这场梦即将醒来,不甘不愿,便想要抓住最后一丝甜蜜。
他翻过身去吻那个人的嘴唇,却听到一声梦呓般的呢喃——
“白晚……”
程吟脑中的绮念和幻想瞬间退得干干净净,这个梦以一种非常残酷的方式被唤醒了。他全身黏腻,却瑟瑟发抖,仿佛掉进了一个极度严寒的冰窟。过去的二十五年中,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加寒冷,也更加清醒。
他就那样一眨不眨地望着枕边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祈求隋风还能再多说一句话,哪怕是一句“白晚,对不起”也好。可是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房间里安静得可怕,程吟听着自己的心跳声从剧烈的搏动,到死一般平静,犹如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生死全都看淡。
不知过了多久,程吟强忍着身上的酸痛坐起来,平静地下床,将地上的衣服捡起来,走出了卧室。
他在客厅穿好衣服,又拿了一些简单的衣物装进旅行包,然后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五六点钟的太阳尚未显出它的威力来,怏怏地挂在天空,司机师傅打着哈欠,十分不耐地问程吟要去哪儿。
程吟报了南郊的地址。
车子向南开去,阳光开始强烈起来,程吟被明晃晃地照着,感觉自己在逐渐融化。
这样也好,融化了旧的,就会有新的程吟诞生。
从内到外,从现在到将来,他在向过去的自己告别。
他不恨隋风,真的,一点儿也不恨,隋风有什么错呢?他只是,从始至终都不爱自己。
一个人不爱另一个人,这不是什么错。
一个人要离开另一个人,也不是什么错。
他是心甘情愿为爱献身的,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夜,却是个大乌龙。
他只是一个替身。
他过去那么多年都活在那个人的阴影下,现在还被当做了那个人的替身。
凭什么?
他已经压抑得太久,自欺欺人得太久了。
他不服!
他不甘心!
白晚这几日都没有去公司,听刘空说,公司把他和程吟的演唱版本都交给了片方,苏正的意思是,让他们公平竞争。白晚虽然心里不乐意,但那天傅野的话还是给了他一些触动。傅野说得对,到底选谁来唱,也不是他能决定的,何必为了一口气,和公司及片方闹翻。于是他干脆把这事儿放到一边,又开始琢磨休假了。
自从和傅野有了交集以来,他真是感觉身心俱疲,非常需要放松一下。
他查找了很多资料,最后把目的地定在了太平洋深处的一个小岛——苏欢岛。
苏欢岛四面环海,景色非常优美,但因为位置较为偏远,不是热门景点,游客不多,正适合他们这种有钱的明星出游。
白晚规划好行程,就去向叶承恩报备。
“苏欢岛?”叶承恩很爽快地同意了,还神秘地笑了笑,“是个好地方。”
白晚一开始还不懂叶承恩笑容里的含义,直到飞机降落在这片美丽的岛屿,他拖着行李箱走进岛上最好的海景酒店,见到那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时,他才明白叶承恩是什么意思。
“你你你,你为什么会在这里?”白晚一副见了鬼的神情,他是真的太吃惊了。
多日不见,傅野好像被晒黑了一些,他穿着蓝色的背心,斑斓的沙滩裤,嘴里还叼着一根吸管,晃晃悠悠地从酒店门厅走进来,表情姿态都很放松,和以往强悍冷酷的形象很不一样。
但他看到白晚也吓了一跳,那愕然的神情不是装出来的。
“你来休假?”傅野上下打量着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笑骂了一句,“这龟孙子!”
“你骂谁呢?”白晚怀疑地盯着他。
傅野一摊手,无奈笑道:“我们俩都被叶承恩耍了!”
第二十五章
“我们俩都被叶承恩耍了!”
原来,是叶承恩得知了白晚的旅游地之后,别有用心地撺掇傅野也来休假,理由给得非常冠冕堂皇。
“你今年还没放长假吧,正好这段时间的工作告一段落,不如去放松一下。喏,地点我都给你物色好了。”叶承恩递给傅野一套精美的旅游图册,傅野随手一翻,目光闪动。那图册上的碧海蓝天的确吸引了他,景点介绍也正中他下怀。他喜欢极限运动,尤其热爱冲浪,几乎每年都会去一个海岛,而苏欢岛正是冲浪赶海的好地方。
只是,连傅野也没想到,叶承恩是因为白晚才建议他来这儿的。作为非常欣赏白晚的伯乐,叶承恩一直希望傅野能成为白晚音乐上的亲密搭档,为此才使了这个小伎俩。
傅野是何等聪明,一下子就将前因后果想清楚了,他突然感觉这次度假应该会很好玩。
可白晚就非常地不自在了,面对突然出现的傅野,他连手脚都不知道要往哪儿放了。这简直就像读书时出去玩结果遇上了教导主任嘛!还怎么放松啊!要不然换个酒店?可是苏环岛就这么大,就算换了酒店,兜兜转转也难免碰上,除非打道回府,这也太划不来了!
白晚的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看向傅野的目光也多了一分自己都未察觉的赌气。傅野却好似并不在意,低头看了一眼他偌大的行李箱,愉悦地笑了起来:“这也算是缘分了!要我帮你拿上去吗?”
“不、不用了!”白晚连忙拒绝。
开玩笑!要是让傅野帮他提箱子,岂不是一下子就让他知道自己住在哪个房间了。
白晚订的是普通海景房,他强烈怀疑像傅野这种财大气粗的人,应该会订花园套间,这样一来,他们碰面的机会就少了。
这样也好,这样最好!他还真没做好心理准备一直面对傅野。
“那我、我先上去了。”白晚取了房卡就想走。
傅野微微一笑:“好的。回见。”
白晚在心里哀叹,还是别见了!
他拖着行李上了二十五楼,进了预定的房间。一推门,就望见了一片波光粼粼的蔚蓝大海,让他的心情豁地敞亮起来。他立刻把行李一扔,先走到阳台,向外眺望。这里的海景房果然名不虚传,观景位置极好,举目海天,蓝色环抱,而收回目光向下望,酒店有一个姹紫嫣红的大花园,曲径通幽,一直通往金白色的沙滩。
白晚深深地吸了一口海边微咸的空气,感觉全身都舒畅了。
这么美好的假期,他决定了,还是一切按计划进行。
白晚简单地冲了个澡,准备先去海边吹吹风。原本他是想穿个小背心和花短裤就出门的,虽然在海边人人都这么穿,但傅野在,万一遇上了,他会觉得有点儿尴尬,好像袒露了自己鲜为人知的一面。
他想来想去,还是在背心外面罩了件亚麻白衬衫,把夹脚拖丢一边,换了双凉鞋。他仔仔细细地在脖颈、手臂处擦了一层防晒霜,然后理了理头发,端详着镜中的自己。
看着看着,白晚突然觉得有些异样。
他好像还从来没有这么在意过自己的形象。哪怕很多人都说他长得清俊、好看,也不过是副皮囊罢了。穿衣打扮什么的,就更是皮囊外的皮囊,除了演出宣传会听公司的安排穿打歌服,他平时都是最简单的装扮,休假就更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这好像还是第一次因为别人的眼光纠结自己该穿什么。
白晚想了想,一咬牙,又把白衬衫脱了,换上了夹脚拖。
管他呢!
他心怀忐忑地下了楼,出了酒店,向海边走去,一路都没遇上傅野,不知不觉就放下心来。
苏环岛在南半球,正值一年中最温暖舒适的时节,海风轻轻吹拂,将黄昏的树影摇晃,洒落沿海小路。偶尔走过的几个行人,不是外国游客,就是本地渔夫,白晚不用怕被人认出,脚步愈发地轻快。
很快,他就走到了苏欢岛最有名的花湾。
夕阳西下,海风习习,沙滩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白晚尽量朝人少的地方走,细沙如水般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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