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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狂-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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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尧没问题吗?”方远航说,“网友健忘,但她作为亲历者,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就忘记。”
“你受了她那段剖白的影响。”明恕说。
方远航抓了两下头发,“她是故意引导周围的人拍照录视频。”
“所以我刚才说,你受到了影响。”明恕往杯子里丢茶包,“她引导别人拍照又如何?罗祥甫的行为是不是对她造成了困扰?”
方远航拧眉思考,“……是。”
“那在那起纠纷中,她就是受害者,但不是完美受害者。你用她诱导旁人的心理去怀疑她与命案有关,这不妥。”
“她一点嫌疑都没有吗?”
“据我分析,没有。不过倒是可以详细查一查她的亲友。”
“我明白了,马上去安排。”
“她的一句话很有意思。”明恕眯起眼,“——人老了,就成了妖魔鬼怪。杀害罗祥甫的人,会不会也有这种想法?”
方远航哆嗦了一下,“TA以为TA在屠魔吗?”
明恕正要去接开水,就听邢牧在门口不情不愿地喊:“领,领导……”
明恕叹了口气,“邢哥,说多少次了,别这么叫我。什么领导不领导,你不是我大爷吗?”
这话当然是玩笑,邢牧一个1米8的大高个儿“唰”一下满脸通红,“我不是你大爷,你才是我……”
明恕眼神一寒,“闭嘴!”
邢牧立即不吭声了,看上去可怜巴巴,“哦,哦。”
明恕于心不忍,语调放缓,“邢哥,找我什么事?”
“不是我找你。”邢牧立即撇清关系,“是萧局找你。我就路过,被他逮住让带句话。”
明恕眸光极不明显地动了动,“好,我这就去。”
第10章 猎魔(10)
刑侦局副局长的办公室有别于重案组的办公区,安静而整洁,每一件物品都摆在它们应当在的位置。但色彩单一的文件夹边,居然放着三本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小说。
这三本小说的封面图案怪异,设计感极强,难怪明恕一进门就注意到了。
“萧局,你找我?”工作时间,即便已经关上门,明恕仍是装得有模有样。
与萧遇安共事已有一阵子,但在市局里,他从不主动找萧遇安,也不参与任何与萧遇安有关的闲聊,提到萧遇安就是一句疏离的“萧局”,至今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与萧遇安的关系。
“坐。”萧遇安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位置,“罗祥甫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明恕拖开靠椅,目光停留在那三本小说上,发现最上面一本的封面上赫然写着“墓心”二字。
“萧局,你在看墓心的小说?”
萧遇安扫去一眼,“我和鲁昆接触过几次。他在作案时不存在精神问题,但现在很明显已经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这一点明恕深有体会。
在书瀚咖啡馆,他亲自与鲁昆对峙过。那时鲁昆的状态可以说是癫狂,在连杀两人之后,彻底亢奋起来。之后在分局,鲁昆陷入癫狂后的低落消沉,情绪在几个阶段中相对最接近正常人。再之后,当鲁昆将自己的行为与读过的小说联系起来,认为自己受到了墓心的教唆之后,就“疯了”。
客观来讲,这就是掉进了自我意识的圈套,在脱罪这一诱惑下,不断说服自己——我没有错,我只是听信了别人的话,罪大恶极的人不是我。
这在刑事侦查中并不少见。
“鲁昆几乎每一句话都会提到墓心,我看过他在分局的审讯记录,这中间有个转折时间。”萧遇安说:“在7月6号,也就是罗祥甫的尸体被发现之后,鲁昆才开始坚称自己受到墓心的引诱。”
明恕:“难道是有人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向鲁昆灌输了什么?”
“我也怀疑过。”萧遇安点头,“所以查了北城分局负责侦破这起案子的警员。”
明恕敏锐地抬眼,“查出什么了?”
“审讯过程其实没有问题,但是这案子社会影响恶劣,一些警员的情绪受到影响,尤其是经验不足的年轻警员,还有孩子与两名被害者年龄相仿的警员。”萧遇安说:“一名女性记录员当着鲁昆的面,提到社会上的一种说法——凶手受极端思想影响。这之后,鲁昆的说辞突然就变了,将墓心扯了出来。”
明恕沉思,道:“他的反应很快。”
萧遇安:“对。那这么一来,墓心就是一个幌子。但站在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的角度,我想,墓心的小说说不定能给我们一些提示。”
明恕拿起一本,“唰唰”翻阅,双眼皮一撩,“老板,你是不是自己想看小说啊?”
“如果只是娱乐性质的想看,我不会在这里看。”萧遇安起身,“喝水吗?”
明恕噘嘴,将一支干净明亮的玻璃杯拿过来,“我喝你的就行。”
两人虽然早已确定关系,但生活习惯差异不小,就比方说看书与饮水——
明恕从小就不爱看书,萧遇安却能捧一本书,从早读到晚,且涉猎范围极为宽广,名著看,市井流行小说也看;
明恕喜欢有味道的水,茶也好,咖啡也好,兑的饮料也好,总归要有一丝味儿才肯喝,萧遇安却常年喝白开水,有客人时才泡一壶清茶。
不过明恕这人“弹性”也大,若是萧遇安让他看书,他就算再不乐意看,也能苦哈哈地看下去;面前如果放着萧遇安的杯子,即便里面装的是白水,那白水也能下咽。
凡事讲原则的英武明队,和年长的恋人在一起时,就不怎么讲原则了,甚至将自己放在弟弟的位置,没脸没皮地撒个娇,耍个赖。
明恕握着杯子,小口小口地喝,“北城分局已经把鲁昆从头到尾查了一遍,我们这边把他最近一年的网上动向也挖清楚了,他从来没有与身份不明的人接触过,他所说的‘蛊惑’仅仅是看了墓心的小说,这在刑事案件里不可作为依据。”
萧遇安点头,“我知道。不过鲁昆的情况,其实还可以做进一步调查。”
“嗯?”明恕上身前倾,双手搭在桌沿上。
这姿势令他看上去像个认真听讲的学生。
而萧遇安是正在授课的风度翩翩的老师。
“他所谓的‘蛊惑’在刑事上不成立,但他受到这类书籍影响,却可能是事实。”萧遇安说,“设想一下,如果还有一个人与他心理状态类似,在某种极端条件下读到书中的某一句话,咖啡馆的悲剧是不是会重演?”
明恕想起一位名叫“佘群”的目击者。
佘群说,鲁昆当时正在看一本书,封面上写着“有的人就是该死”。
犯罪类小说中,通常带有非常浓烈的偏激情绪,这句话只是一种表达,但并非不可能催生心理暗示。
沉默了半分来钟,明恕摇头,“这只是非常特殊的个例,书本身没有错,错的是鲁昆。就像现在很多家长指责游戏,认为游戏令他们的孩子沉迷。这种看法根本没有道理,因为有错的并不是游戏本身。”
“书当然没有错,难道你认为我打算追求墓心的责任?”萧遇安说,“不过鲁昆虽然只是个例,但这种个例不该被忽视。墓心的书既然能够刺激一个心理不正常的嫌疑人,那说不定书里也有什么能够供我们参考。”
明恕立即来了精神,“你发现什么了?”
萧遇安仍是淡然的态度,“目前还没有。”
明恕将下巴枕在手臂上,全然不像方远航眼中利落果决的师傅,“我还以为你叫我来,是找到突破点了。”
“我始终相信一件事突然出现,必然有它出现的道理。鲁昆突然改换说辞,将一个作家搬出来,最可能的原因是转移重点。但是墓心既然已经暴露在我们的视线里,我们不妨顺道查一下。”萧遇安说:“有时候一条线索也许看起来没有什么用,但当最后需要串联的时候,说不定这条没用的线索会成为关键。”
明恕沉下心来,点头,“墓心我会安排人手去查,哥,鲁昆这案子先放在一边,罗祥甫的案子我有个猜测。”
萧遇安正色,“我叫你来,就是想听听你对罗祥甫案的理解。”
“我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这个猜测——”明恕站起来,在办公桌边小范围踱步,“给罗祥甫引来杀身之祸的可能正是他唯一的爱好,街拍。”
萧遇安仰靠在椅背上,双手叠在腹部,视线从深长的眼中射出,带着鼓励的意思。
“凶手应该不是罗祥甫熟悉的任何一个人。如果是,TA必然已经在我们这一轮密集排查中露出马脚。”明恕继续说:“我和邢牧之前从凶器、下药、击打情况推断凶手是一名女性,我承认这种推断比较武断,但现在看来,凶手是女人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萧遇安并未发表任何意见,只是恰当地点了点头。
“罗祥甫拍了两年照,文尧那次是闹得最厉害的一次。我刚才接触过文尧,怎么说,她非常厌恶罗祥甫之流,不仅在街头巷尾,甚至在工作场合,她也时常受到老人骚扰。”明恕说:“但她的恨还没有积蓄到犯罪的程度,她在有意无意地寻找发泄的契机。从这种角度看,她是个能够平衡消极情绪的人,她做得出引导舆论的事,却不会亲自去杀人。”
萧遇安说:“那杀害罗祥甫的,可能是比她受到更大的伤害,并且更恨罗祥甫的人。”
“对!”明恕一捏拳头,“但这个人隐藏得非常深,罗祥甫也许根本不认识她,排查起来难度很大。”
安静片刻,萧遇安忽然说:“这是比较常规的思路,你想没想过极端的思路?”
明恕站定,“极端?”
萧遇安食指在墓心的书上一点,“有的人本来就该死。”
明恕眼尾撑开,“哥?”
“这是墓心书里惯有的观点,也是现在网络上流行的观点。”萧遇安说:“我在电视台有熟人,找他们要过鲁昆那期节目的原始采访记录,其中有不止一人认为,那些被杀的小孩本来就该死。”
明恕重新拉开靠椅,缓缓坐了下去。
“这些人真的被吵闹的小孩伤害到必须杀之而后快吗?”萧遇安摇头,“我看不见得。”
“畸形的恨?”明恕先是犹豫,后眼色一定,“对,就是畸形的恨!”
“吵闹的小孩,强行拍照的老人,这两个群体看似完全不同,但都造成了类似的社会影响。”萧遇安说,“既然有不少人认为吵闹的小孩就是该死,杀死他们是为民除害,那么同样,也会有人认为杀死强行拍照的老人是‘义举’——这和TA是否受到伤害没有必然联系。”
明恕双手支着脸颊,“那这样一来,侦查难度就更高了。任何一个心理扭曲的人,如果仇恨街拍老人,都可能对罗祥甫动手……糟了!”
“怎么?”萧遇安问。
“如果事实如我们所想,那罗祥甫一定不是凶手的唯一目标!TA还会作案!”
“的确如此。或者说,TA在杀害罗祥甫之前,就已经杀害过别人。”
明恕无意识地抖起右腿,脸色不怎么好看,“要查的话,只能从积案组的陈年案子中入手,或者查失踪人口。但这都等同于大海捞针。”
此时太阳已经西沉,金色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将室内细小的灰尘染成漂亮的金箔粉。
萧遇安说,“时间差不多了。”
明恕显然还沉浸在案情中,“什么时间?”
“今天不用加班,下班时间已经过了。”萧遇安起身,将摊开的文件合拢。
“不是……”明恕不解,“你让我下班?”
“你长在这里了?”
“案子还没破。”
萧遇安温声问,“你当上重案组组长后,是不是一遇上案子,就不眠不休,不侦破就不回家?”
明恕一想,还真是。
萧遇安又道:“如果没有案子,你就迟到早退,不务正业。”
“我没有!”明恕气咻咻地反驳,“转到重案组来的案子都不简单,我为了破案不眠不休,侦破之后难道不该补一补觉?”
“没说你不该。”萧遇安已经绕过半张办公桌,走到明恕跟前。两人一坐一站,高低差明显,萧遇安伸出右手,十分随意地在明恕头顶揉了揉。
“哎……”明恕舒坦地吁了口气,毫不介意自己发型被揉乱。
“案子得破,但也别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萧遇安说:“案子查到现在这种地步,不是你在局里熬通宵就能解决,明白吗?”
明恕当了多年刑警,道理自然是明白的。但放在过去,他硬熬不回家不单单是因为急着破案,亦因为异地恋形如单身,回家也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不会做菜,只能叫外卖,吃完还得想案子。这么一来,还不如不回家,吃食堂住办公室,在重案组搭一张床,困了就睡,省时省力,还不会因为独自在家而想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机器也需要保养,何况是人?休息足了,脑子才转得更快。”萧遇安在明恕肩头按了一下,“别赖着不起,收拾一下,晚上到我那里去。”
明恕“噌”地跳起来,“去你那里是要……做‘家庭作业’?”
萧遇安食指在他眉心一弹,“谨澜昨天来了一趟,放了一堆药材和一只土鸡在我那儿,叮嘱我炖给你补补。”
萧谨澜是萧遇安的姐姐,未嫁人之前就格外疼明恕,早早将明恕当做家人,如今为人妇为人母,对明恕更是关照,时不时就送点东西来。
明恕缺失的亲情,在萧家得到了弥补。
办公室没有摄像头,明恕索性环住萧遇安的腰,“那补完了胃口,你再给我补补别的?”
萧遇安笑,“你说了算。”
第11章 猎魔(11)
南城区,冬邺外国语学院。
已是暑假,校园里的食堂一半停业,即将升入大二的学生大多离校返家,而刚刚结束了大二大三学业的学生则多数选择留在校园,要么打工,要么准备考研,更多的是操心即将到来的校园招聘。
这两年工作不太好找,一说起就业,很多人难免心浮气躁。
女生宿舍东九栋,住的全是英语专业的大三生。这个暑假一过,她们就将加入找工作的洪流。此时正值傍晚,退温的穿堂风从走廊上穿过,很多间宿舍都将门打开,好驱散房间里闷了一日的暑气。
509寝室却房门紧闭,没有一丝光从门缝里透出来。
“她们宿舍没人在吗?”王娇住在对门510,和509里住着的四位女生是同班同学,“怎么这时候关着门?不是说好今晚一起去游泳吗?”
舒玉食指在嘴唇上压了压,“嘘,闻静静下午刚回来,发烧了,正睡觉呢。”
王娇立即压低声音,“怎么发烧了?严重吗?”
“应该挺严重的吧,不然闻静静也不会请假回来休息。”舒玉一边说,一边挽着王娇的胳膊往楼梯处走,“她家托关系在外事单位给她找了个实习岗,蛮辛苦的。”
“509其他人呢?”王娇回头看了看,“怎么今天除了闻静静,一人都不在?”
“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打工吧。”舒玉笑道:“别管了,她们宿舍是学霸宿舍,除了闻静静和李红梅,都是要考研的,和咱们宿舍不一样。快走啦,先去吃烧烤,再去游泳。”
“不是先去游泳,再去吃烧烤吗?”
“都行啦都行啦!”
两人打打闹闹下楼梯,与一个穿着商场文化衫与直筒牛仔裤的女生擦肩而过。
下到一楼,舒玉往上看了看,一脸不满,皱着眉说:“这女的怎么又来了?看着她怪恶心的。509现在只有闻静静,闻静静最烦她了,她上去是想找骂吗?”
“她也不知道只有闻静静在吧,肯定是去找李红梅。”王娇叹气,“509的姐妹们也是够倒霉,怎么摊上李红梅这奇葩?老是往寝室带这些奇奇怪怪的人,去年是个传教的,现在又是这个烂打工的。哎,要不我们给张姨说一声,就说有外来人员进入了宿舍?”
“算了吧,她们寝室自己都不管,我们操心这么多干什么?”舒玉说:“而且李红梅神经兮兮的,惹不得。新闻报道过好几次宿舍凶案了,我们还是离李红梅远点吧。”
就在两人走出东九栋大门时,穿文化衫的女生已经站在509门外。
她先是伸出右手,在门上敲了敲,然后将脸贴在门上。大约过了半分钟,里面既没有响动,也没有亮灯。她再敲,并用口音明显的蹩脚普通话问:“有人吗?红梅,你在里面吗?我是小敏。”
还是没有回应。
倒是513有人出来看了一眼,目露鄙夷。
这时,似乎是确定509没人,女生从包里拿出钥匙,像主人一般将门打开。
“我去!”513的那位看客惊道:“还能这样?”
忽然,509灯光大亮,闻静静的声音从里面传来,“谁他妈在开老娘寝室的门?”
女生显然没想到里面有人,慌张之下,钥匙“啪”一声掉在地上,只见她红着脸往外退,“我,我敲门了,我不知道……”
闻静静性格泼辣,敢说敢做,虽然因为发烧而有些颓靡,气势却还是在的。
她很快从床上翻了下来,逼近女生,厉声道:“你不知道这间宿舍里有人,所以就敢拿钥匙来开门?胆子这么大,是贼吧?今天你必须说清楚,钥匙是谁给你的?是不是李红梅?”
女生一个劲摇头,彻底慌了,“红梅只是把钥匙放在我这里……”
“小偷!”闻静静几步上前,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大声喝道:“抓小偷!谁去帮我通知张姨?”
住在这层楼的或多或少都知道李红梅与509的其他人不睦,宿舍进了外人又是特别让人不舒服的事,闻静静这一喊,立马引来多人响应,一些将女生围住,一些下楼叫宿管与保安。
很快,女生就被扭送到了宿管室。
她害怕得发抖,将自己的证件全都拿了出来。证件上写着她的姓名与年龄——迟小敏,21岁。
这不是迟小敏第一次来东九栋。暑假前后,李红梅带她来过多次。
闻静静火冒三丈,将在图书馆上自习的秦曼悦、连巧全都叫了回来,态度非常强硬,坚称要将迟小敏送去派出所。
在校外打工的李红梅闻讯赶回,穿着和迟小敏相似的直筒牛仔裤,上身则是英语专业大一时发的活动T恤,浑身散发着明显的汗臭与狐臭,扁平的脸上皆是焦虑,木讷地道歉:“对不起,小敏是我的朋友,钥匙是我给她的。她最近在学校门口的水果店工作,我想,我想她可以到我们寝室来休息一下。”
臭气令很多女生捂住口鼻。
闻静静牙尖嘴利,“寝室是你一个人的?谁给你的权力?李红梅,你太过分了!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在外面干些什么?传教,结交不三不四的人!这里是大学,你不断往宿舍带人,你到底要干什么?”
“小敏不是不三不四的人,她是我的朋友。”李红梅冷汗直流,眼神无助又偏执,“今天的事是我不对,我向你们道歉。”
说完,李红梅深深弯腰,向室友们鞠躬。
连巧冷笑,“道歉就完了?鬼知道这个迟小敏是干什么的,老娘今天非得把她送派出所去不可!”
迟小敏小声哭泣,“红梅姐,你帮帮我……”
李红梅紧咬着牙,目光在同寝三人脸上扫过。
闻静静最见不得她的眼神,骂道:“你瞪什么瞪?你别以为你就没事,你这狐朋狗友进了派出所,你也脱不了干系!你信不信我能让你毕不了业?”
“对不起。”李红梅再次鞠躬,“都是我的错,求你们放过我和小敏吧。我发誓,今后再也不会带人来宿舍。请你们相信我。”
“我呸!”连巧翻了个白眼,“今儿必须去派出所!”
“求求你们。”李红梅鞠得更深,单薄的背脊正在颤抖。
宿管张姨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低声对闻静静道:“李红梅也道歉了,我看就算了吧,这事闹大了也没意思。”
“不行!”闻静静态度坚决,“我早就看不惯她了,今天她能带一个贼回来,明天你知道她会带什么?是不是得等她带个男人回来?”
围观的女生们哄笑,“静静,你说什么呀?李红梅能带男人回来?哪个男人看得上她?”
李红梅还鞠着躬,神情完全被挡住。
“我不是贼!”迟小敏嗫喏道。
“没你说话的份!”连巧竟是一巴掌甩了过去,“闭嘴!”
李红梅猛地将连巧推开,脸上是极端愤怒而压抑的神情。
闻静静莫名感到一丝畏惧,近乎本能地拉了连巧一把。
“算了。”一直没说话的秦曼悦突然道:“闹到派出所大家都不好看,静静,李红梅已经道歉了,张姨也劝我们别把事情闹大,我看今天就到这里吧。”
李红梅不停喘着粗气,表情越发怪异。
闻静静本来不肯妥协,秦曼悦忽然抱住她,在她耳边轻声道:“李红梅不正常,我们别把她惹急了。大家还要住在一起,万一她发疯杀人,死的可是我们。”
闻静静心脏猛跳,几乎是瞬间就怂了。
秦曼悦低声笑,“没关系,还有一年,你工作已经定了,我和连巧铁定能出国或者保研,就李红梅一个没着落。我们慢慢玩她,不把她玩死,也把她玩废。”
闻静静这才笑了,“还是你有办法。”
闹剧草草收场,李红梅回509收拾行李,迟小敏在走廊上等她。
宿舍气氛诡异,闻静静、连巧、秦曼悦聚在一处,用不低的嗓音说着“悄悄话”——
“大学里真是什么物种都有,这三年我算是长见识了。”
“还叫‘红梅’呢,长得跟泥炭子似的。”
“你们知道吗,有些没本事的人最喜欢抱团,到处交朋友。其实那算什么朋友啊,一群待处理垃圾罢了。”
这些话李红梅当然都听到了,509仍旧有她的床,她却不愿意再住下去。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见李红梅拖着行李箱准备离开,闻静静忽然假惺惺地问。
“我出去住。”李红梅低着头说。
“别啊,这儿还是你的宿舍,你现在走了算什么?辅导员知道了还以为是我们欺负你。”连巧想将她拉住,却被她挣开。
“哟,耍脾气啊?”连巧哼哼,“给你脸了是吧?”
李红梅不再说什么,拉上迟小敏迅速离开,身后剩下秦曼悦的喊声:“喂,真走啦?钥匙留下啊——”
“钥匙是我的。”李红梅回头,“我还会回来。”
她的声音很平静,却有种令人不舒服的怪异,就像指甲即将从黑板擦过。
秦曼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明恕和萧遇安各有居所,不住在一处。明恕的房子是工作定下来之后就买的,离市局更近一些,在一个中等小区里,两室一厅,不管是户型还是装潢都很普通。
萧宅远一些,是三年前购置的,属于高档住宅,并未挂在萧遇安名下。装修非常简单,室内一水的灰与白,全是冷硬的直线条。
当初明恕还不理解,“你买房干什么?你又不住这儿。”
萧遇安那时反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住这儿?”
再简单冷硬的房子,一旦厨房开了火,就有了生活气。明恕近来为案子奔忙,着实给累着了,一到家就躺在客厅沙发上,抱着一个巨大的抱枕睡觉,直到闻见鸡汤的香味,才迷糊转醒。
夏天天黑得晚,但到了九点来钟,外面还是黑透了。
他坐起来,有一瞬间没弄明白自己在哪里。
这个家他其实并不陌生,萧遇安给了他钥匙,破案遇到瓶颈时,想念萧遇安时,闲来无事时,他都会来住两天,睡在这沙发上。
刚才抱的抱枕还是他自己买的,虽然色彩造型和整套房的风格相差甚远,但由他抱着,就完全没有不和谐感。
不过现在的感觉和以往完全不同。
他揉了揉太阳穴,看向厨房。
那里亮着明亮的灯光,抽油烟机正在工作,半掩的门挡住了萧遇安的身影。
他站起来,急切地向厨房走去。
“醒了?把碗端出去。”萧遇安正在炒莴笋,“鸡汤别动,烫手,一会儿我来拿。”
“哥。”他并未照做,从后面搂住萧遇安的腰,近乎耍赖地将脸埋在熟悉的肩窝。
萧遇安笑,“还没睡醒?”
他幅度很小地摇头,“睡醒了,饿。”
“那还不赶快端碗。”萧遇安语气纵容,将炒好的莴笋盛进瓷盘,让明恕抱了一会儿,这才握住在自己腹部不安分摩挲的一双手,“开饭了。”
晚饭两菜一汤,明恕缓过那一阵起床气,很快振奋起来,筷子动得飞快,一锅鸡汤没多久就见了底。
萧遇安吃得不多,最后掰开鸡头顶骨,将细嫩的脑花喂到明恕嘴里。
明恕小时候就喜欢吃这个。可一只鸡只有一个脑袋,一个脑袋敲开也就那么丁点儿脑花,舌尖一抿就没了,根本不够吃。
萧家兄弟姐妹围坐一桌,抢翅膀抢腿,萧遇安就帮明恕抢脑袋,然后剥出脑花放在明恕碗里。
只要有萧遇安在,明恕就没有自己敲过鸡脑袋。
这些年污染渐重,在外吃饭时萧遇安不赞成明恕吃鸡脑花,只有自家用土鸡煲汤时,才会将鸡脑花留下来。
明恕吃得心满意足。
饭后,碗是明恕洗的,水果也是明恕削的,一切收拾妥当之后已是十一点。
到了做“家庭作业”的时候。
“不行,我还是得回去。”明恕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又站起来,“案子没破,我心里不踏实。”
萧遇安像是早就预料到了,拿起车钥匙,“我送你。”
明恕挑眉,“你都不挽留我一下?我来你这儿就只喝了一碗鸡汤。”
“不是一碗,是一锅。”萧遇安揽过他的脖颈,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
“还以为你舍不得我呢。”系好安全带,明恕还在假模假样地嘀咕。
发动车子之前,萧遇安笑着抛来一只眼罩,“先眯会儿,到了我叫你。”
半小时后,明恕提着刚买的奶茶大步走进重案组。
而就在这个闷热而繁忙的夏夜,绝望的凶手举起了屠刀。
第12章 猎魔(12)
冬邺外国语学院。
东九栋楼下已经拉起警戒带,不少穿着睡衣的女生正三五成群,神情惊恐地围在警戒带外。她们中的很多人都发着抖,头发蓬乱,面色不是惊红就是惨白,有人已经吓得哭了起来。
昔日拥挤吵闹的寝室已如人间地狱,三个昨夜还生龙活虎的女生歪斜在各自的床上,两条已无生气的手臂从床沿垂下。从她们颈动脉涌出的鲜血浸透了凉席与蚊帐,洒至泛黄的墙壁,流向冰冷的大方格地板。
509整间宿舍,处处有血迹,那些渐渐凝固的黑红液体,就像女孩们生命终结时发不出的尖叫,单是看着,就令人头皮发麻。
一片墙上用血写着一串大字:她们就是该死!
字迹歪扭丑陋,仿佛书写者那早已扭曲的灵魂。
一串血足迹从509延伸到东九栋大门之外,消失于花坛中,看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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