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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为炮灰嫡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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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落沙

【,】

第1章府嫡女是大炮灰

三月初,正是冬天刚过,绿芽初露。琅城的清晨,官道上清清凉凉,本就不是重要的地方,平日里也没有过多的官家车马往来。

这日,从远方却驶来一匹马,虽然未着官服,从那身行头,明眼人却能看出是官家的信使,只是不知道去往何方。

那人骑马进入城中,来到一处不显眼的宅院前,叩响了房门。因是清晨,隔了好一会儿,才有小厮打开条门缝,惊讶地看向门外的人问道:“您是?”

来人道:“京城章府信使。”

—————————————

章之韵斜靠在矮塌上,手里拿着章府信使刚送来的信件,脸上做个鬼脸,将信递给旁边的女子,有点慵懒地说道:“姑姑,你看,他们怎么突然又想起我来了?我还以为早就被忘了呢。唉,让我进京,进京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在琅城自在。”

章之韵本是现代人章知韵,五年前,一天上班途中突然出了车祸,来到这个架空古代世界,投身于现在的身体,却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八岁女孩,章之韵。

章之韵出生于京城的章府,章老太爷原本是朝中阁老,原配为他生下两个儿子后去世,章老太爷又娶了一房继室柳氏。原来的两个儿子分别叫章其昭,章其平。章之韵就是二儿子章其平的独女。

章其平年轻时,文采极好,官运也亨通,年仅三十岁便做到了四品官员,并娶了西南大将军赵永年的独女,夫妻恩爱,一时风光无限。谁知道,大将军在一次战役中殒命,其女赵氏当时正有孕在身,闻之,终日以泪洗面,最后身体越来越差,不幸流产,最后她本人也仙去。那章其平竟也是个痴情之人,自此一蹶不振,在一次外出中,精神恍惚,坠马身亡。

彼时,章之韵只有七岁,顷刻间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嫡女,成为了孤女。

本来章其平在章府中也有自己的院子,赵氏在京城也有宅院铺面作为嫁妆,章之韵本不必离开京城。只是,这原身性格倔强,头脑简单,年岁又小,一时没有从原来的境遇中转变过来,还像以往一般骄横跋扈,终于得罪了众人,最后以养病的名义送到了离京城很远的琅城,这里原本也有章府的产业。

章之韵的原身来到这琅城,整日郁郁寡欢,一病不起,八岁时,终于还是追随父母而去。只是现代的章知韵却投身到了她的身体里,成了现在的章府小姐。

章之韵醒来时,原本还比较淡定,谁知道打听一下,才知道,这身子原本是她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的人物,而且不是主角,甚至连第一女配都不算,只是一个衬托女主女配的大炮灰,出场不多,最后还凄凉而死。

章之韵了解到自己的身份后,不禁暗暗叫苦,那本小说她并没有太仔细的看,而她也不是主要角色,因此了解不多。为何人家穿越都那么风光,她却成了大炮灰。

不过,所谓女主定律,处处都能逢凶化吉,因此,章之韵并不打算仗着自己了解一点皮毛,就和女主的气运对抗。她打算老老实实的,避开那些已知的祸事,安安稳稳活下来就好。想来她只是一个小角色,这点小小的祈愿,应该不会影响大局吧。

此刻,章之韵身边站着一个二十七八岁,长相清秀的女子,也就是被她叫作“姑姑”的女子,红袖。红袖本是章之韵母亲赵氏的贴身丫环,赵氏死前曾嘱托她好好照顾章之韵,并希望章其平能将红袖纳妾,谁知道章其平只顾着伤心,却并没有按赵氏说的那样纳了红袖。而红袖,因为主仆情深,却仍是本份地照顾章之韵。

红袖是个得体的人,对章之韵的原身的一些不妥行为,也曾多次劝导,只是原身从来不听,加上被人利用,才导致了最后的下场。

红袖看了看信,微微蹙眉:“是啊,京城里是由什么事么?”

随即又展颜,略带微笑地看着之韵:“哦,也是,姑娘你可是章府的嫡长女,那小的想要成亲,总不能越过了你去吧,呵呵,这倒是好事,你总不能一辈子呆在这,哪能找到好夫婿。”

章之韵有点惊讶,她自然知道回京城是与亲事有关,却不料红袖也能猜到一二,只是,红袖定然不知道,就是这一回京,为了护着不懂事的主子,竟然一命呜乎。

章之韵看着红袖,眼底便有点湿润,虽然她并不是原身,只是这五年来,与红袖朝夕相处,她的好,自然能看见。之韵觉得不能让红袖回京城,万一旧事重演,岂不是辜负了红袖。于是她说道:“姑姑,这次回京,你就不要跟去了吧?”

红袖讶异地抬起头看着之韵,有点震惊,又有点受伤:“姑娘,奴婢并不是贪图京城的富贵,只是想看着姑娘找到良人——”

章之韵见她误会,连忙从塌上起身,拉着她的手说道:“姑姑,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想着姑姑的卖身契娘早就已还给你,这么多年来,你不离不弃地照顾我,却耽误了自己。如今,我也长大了,以后做事会有分寸的,你不必担心。以后,你就是自由之人,想要出府,或是留在这里都可,却不要再为我费心,耽误了一生。”

红袖感慨地看着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原本,她是很担心章之韵的,只是,这几年来,章之韵的性子却似乎变化很大,变得得体了许多,让红袖放心不少。更何况,京城里,原本就没有红袖这种下人说话的地方,更何况,她也的确有自己一直想要做的事情——

红袖思绪万千,终于下定主意,抚了抚之韵的头发,软声说道:“姑娘,既然这么说,奴婢也不能拂了你的好意,你毕竟是章府的嫡女,想必他们也不能不为找一个合适的亲事。”

想来想去,红袖始终觉得这终生大事不解决,她放不下心,心头又有了变化:“姑娘,奴婢还是随你——”

章之韵止住她的话头,她虽然不是原主,却也不能再让姑姑冒险了:“姑姑,没事的,你看,我身边还有春兰她们呢,她们可是你一手教出来的,你还不放心。”

红袖一听她这么说,知道她替自己考虑,便也不再说话了。

章之韵对这趟京城之行,却也不甚害怕。从小说原本,她知道,这次回去,是要与一个穷秀才的亲事,这身子的原身,因为自命不凡,还当自己是四品大员和将军之女的独女,看不上穷秀才,又受人挑拨,干出了抗婚之事,作的又不甚漂亮,得罪了章府诸人,虽然亲事取消,却再难找到好人。之后,又自以为有点才学,便在女主和女配的撺掇下,到处显摆,其实却是丢了丑,最后竟然与人私奔不成,成了大大的炮灰。

章之韵记得书上说,那穷秀才后来没有与章家结亲,却是入了功名,本是一桩好姻缘,却被原身搅和坏了。

所以,本着老老实实过日子的她,决定这次要爽爽快快的答应亲事,然后等着嫁出去。至于女主和女配们争芳斗艳,她一概不掺和,明哲保身最重要。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本小说对这原主的描述太少,所以除了要低调行事之外,没有其他可以让章之韵提前预知的细节,所以一切还要谨慎。

在琅城的五年间,章之韵过的倒是比较惬意,一切按照自己的心愿行事,如果让她选,她倒是希望能一辈子留在琅城。章府的家信中提到,最好三月底之前就上路,因此,没有太多时间留在这里,之韵倒是有几分舍不得。

虽然也没有什么亲人,但是走之前,有一个地方是要去拜别的。

“姑姑,走之前,我想去清远寺拜别一下。”之韵对红袖说道。

红袖微微抬眉,却并不惊讶,只是抿唇:“姑娘倒是个知恩的,去吧,多带几个仆从跟着。”

之韵倒惊讶了:“咦,姑姑,你怎么不和我一起去?”每次出门,红袖都恨不得守在她身边生怕她有什么闪失,尤其是清远寺,更是必须跟着的。

红袖迟疑了一下:“我还有旁的事,再说了,你是去拜别——琅城一向清静,我倒是不担心。”

好啊,没有姑姑盯着,倒是自由了不少,之韵连忙让春兰和秋菊收拾收拾,带着几个仆从就往清远寺而去。

清远寺位于琅城的西郊,一路上不时有前去上香拜佛的百姓路过,之韵等人穿着并不显眼,一路上倒也相安无事。

之韵一行并不急着赶路,只让马车缓慢的行驶着,她揭开车厢边的帘子,偶尔也向外看看初春的风景。

这琅城,到底还是太小了,不知道京城又是怎么的繁华呢,想到这,之韵不禁有几分向往京城,那对未来的恐惧倒是小了许多。

“嗒嗒嗒”正思忖间,旁边疾驰过一匹马,马上看着像一位十几岁的少年,只是身上穿着和尚的衣服,头发却完好无损。

“真是奇怪,这和尚也不剃头。”之韵好奇地嘟囔。

第2章清远寺内惜别恩人

坐在马车前左侧的春兰笑着说道:“姑娘有所不知,这清远寺也是收留一些有佛心的俗家弟子的,一般都是为了给家人祈福避灾,或者是真的有些向佛之心却不愿剃度的,在寺院里呆上几月或者几年便回去。”

之韵点点头,想起以前曾有一部少林俗家弟子的电影,里面可不是不剃度么。

“唉?”之韵似乎想起了什么,托腮哼了一声。

秋菊好笑地看着她的样子,她们四个丫鬟,春兰、夏荷、秋菊、冬梅,比之韵大上个一两岁,也是从小陪着她长大的。原本小姐性格忧郁倔强,不知道为何,八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病好后倒是性情大变,变得开朗了许多,和她们倒像是姐妹一般亲热。

只是不知道为何,她醒来后,便立刻为她们改了名字,原本她们四个的名字很是风雅,改了后俗气了许多。不过无所谓,反正她们都是丫鬟,没必要附庸风雅,只要小姐好就行。

其实她们哪里知道,章之韵醒了以后,自从知道原身是个喜欢显摆诗词文采的,最后也因为过于张扬丧了命,哪里还敢让丫环们起这么优雅的名字。是以,首先便为她们改了名字。

“姑娘又在琢磨什么呢?”秋菊问道。

章之韵扑哧一笑,为自己刚才脑海里出现的画面感到可笑:“你们说,明觉大师要是也没有剃度,披着这一头长发会是什么样子?”

春兰和秋菊顿时长大了嘴巴看着她,又觉得好笑又觉得对大师不敬,要知道,古人对这些个和尚道士们还是很敬畏的。

尤其是,明觉大师还是清远寺的高僧。若不是小姐和他有几分缘分,她们哪有机缘能数次得到明远大师的亲身教诲。

说到明觉大师和章之韵的缘分,也是原身去世那年。

章之韵的原身本就身体不好,为了祈求保愿,拖着病身前往清远寺,谁料到一个不注意跌入河中,救上来时,已经奄奄一息。

幸好,明觉大师颇懂几分医术,将这身子救了回来,只是,身子是回来了,魂魄却早已消失。

章之韵进入这具身体时,还很虚弱,若不是明觉大师的汤药和针灸高明,只怕她也留不下来。

是以,说明觉大师是章之韵的救命恩人,一点也不过分。

之韵最初对这大师尚还有几分警惕之心,因为看过的穿越小说中,每每碰到大师之类的,必然会被看穿这身体的原型。

只是,几番接触,明觉大师对她如同常人一般,并没有什么意味深长的告诫之类的言语,这倒让之韵放了心。只是,也有几分失望,原来这些个大师果然只是封建制度迷惑人的工具,并没有什么高深的道行啊。

尽管如此,之韵还是很敬仰明觉大师的学识和修养的,隔个几个月,总是要来聆听教诲一番。这次要走了,自然是要来道别的。

不久众人便到了清远寺。

之韵先在大殿上上了几支香,一来祈祷这一路上能够平安,二来也祈愿姑姑能寻得佳偶。

上完香后,有小和尚将之韵带到明觉大师的禅院,因为之前有提前通告,是以明觉大师今日并不曾外出,之韵很顺利的便见到了他。

明觉大师盘膝坐在蒲团上,身前一张矮几,上面一壶清茶萦绕着香气,明觉大师认真的看着经书,右手拨弄着佛珠。

之韵很喜欢看着这幅景象,很有超脱俗事的感觉。其实有时候,她倒是希望自己能穿越成道姑,可以这样不理尘世,不食人间烟火,超脱于世外。

不过,现在这副米虫的样子,也是她喜欢的,只是想着上京后就要操心那些俗事,前途忐忑,不禁叹了口气。

“小施主何来烦恼?”明觉大师眼皮子都没有抬,淡淡地问道。

所谓大师,其实并不是老头子,而是三十岁出头,长得也有儒雅之气,一双眼睛清淡如水,仿佛万事皆不在眼中。

之韵又叹了口气,这才凑上前去,虽然这明觉大师在旁人眼中显得很是神秘,但是在之韵的眼中却只是封建卫道士之一,因为每每很是随意,明觉大师初时因为她年纪小,不与她计较,现在倒也是习惯了。

“明觉大师,你说如果明知道前路坎坷,危机重重,还是要去,只是心中不甘,这怎么办?”之韵皱着眉头说道。

明觉这才抬起眼,轻声说道:“你要走了?”

“嗯。”之韵点点头,眉头是化不开的愁,试想谁能眼睁睁地往死路上行走啊。

明觉停顿了片刻,说道:“缘起缘灭,缘聚缘散,一切都是天意。”

天意,就是天意才可怕啊,天意若是向着你倒也罢了,偏偏你是那个被天意气运所不钟的炮灰,怎么叫人心甘。

之韵苦着脸说道:“虽说天意不可违,可是,若是天意根本不向着你怎么办?”

明觉拨动着手中的佛珠,半晌才说道:“笑着面对,不去埋怨。悠然,随心,随性,随缘。”

是啊,虽然天意不可违,就算前途渺茫,可是至少自己这一刻还是幸运的,过好现在,未来的事情,兵来将挡,何必现在就过于担心呢。

心中顿时豁然开朗,每次心中烦躁的时候,只要到明觉大师这里,才能感到片刻的安宁。

之韵端起茶壶道:“嘿,老和尚,今天的茶很香么,又是从哪里弄来的?”

之韵解了心忧,又开始和明觉随意起来。

明觉大师无奈地看了看眼前的小丫头,也只有她敢和自己这般说话了,只是,就是因为这样,方知道她应该放下心结,明觉大师这才暗暗松了口气。

这些年来,之韵仿佛从天上掉下来的一般,总是偶尔莫名其妙的让自己参悟一番,倒像是佛祖派来考验他的悟性,久而久之,这小人倒成了他在尘世之中的一处挂念。

但愿她此去,能一生遂愿。

明觉无奈的拿出茶杯,与这小丫头倒上,堂堂大师,每每却要伺候她,倒也是一件乐事,两人谈起了茶道,坐了一个时辰,之韵便起身告辞。

走出禅院,之韵对着屋内跪地而拜,小说中并没有对明觉的描述,想来因为她的原身本就是炮灰,所以与她有关的人物更是无需笔墨,以后恐怕是再也不能相见了。

待她走后,禅院内传出长长的一声叹息。

之韵走到大殿,却只见春兰和秋菊,她俩人看见她连忙上前。

春兰几分忿忿地撇嘴:“姑娘出来了?得等会儿才能回去呢。听说是来了贵人,马车路上坏了,临时调咱们的马车前去救急,让姑娘等着。”

贵人?之韵心念一转?只是那小说中并没有描写她回到章府前的细节,因此她也不知道会是什么贵人。

这时,秋菊轻哼了一声:“什么让姑娘等着,你看那个小管事,后来还说了句,若是晚了,就不要等他们了,还说什么姑娘熟门熟路,真是狗眼看人低。”

之韵听罢微微一笑,琅城是章府的别院,里面的下人自然是听从京城章府的,若是爹娘还在,自然不敢怠慢,可是现在自己这副样子——

恐怕她的一言一行都在京城章府的眼里,若不是她这些年来循规蹈矩,只怕还不知道怎样呢。

“行了行了,你们也不要抱怨了。正好今日天好,这山上的风景也好,我还想着可惜不能多观赏一会,这不正好,我们走着下去,正好观赏沿途的风景。”

三人对清远寺周围也是比较熟悉了,遂选了一条认为偏僻又好走的路而去。

初春刚到,梅花还没有凋谢,反而衬着这最后的时光尽情绽放,白色,红色的花瓣交相辉映。

而周遭的迎春花也不甘寂寞,赶在早春急急地开放,黄色的花枝配着灰色的树干,这个颜色让人看着暖洋洋的。

偏着暖意又与孤寒傲然的梅花交织在一起,别有一番风味。

“姑娘,我去那边帮你摘几支梅花。”春兰说道,带着几分渴望。

之韵知道她们也难得出来,想要好好玩玩,点点头,又对秋菊说道:“你也去帮我摘几支迎春藤吧。”

两人对视一望,高兴地点点头,秋菊不忘嘱咐几句:“姑娘别走远了,我们马上就回来。”

之韵点点头,这两个是活泼的,若是冬梅来了,定然不会让她一人呆在这里,指不定要怎么仔细呢,真是得了姑姑的真传。

她慢慢的在山路上走着,这山路比较宽,也不蜿蜒,是以她也不怕两人回来看不到她。若是平时,她怕也要去花丛中留连一番,只是今日却没有这番心情。

因为前两日刚下过一场春雨,路上还有些地方有水,之韵尽量避免裙子沾到水。

“砰!”一声清脆的声音传来,之韵猝不及防,还是跌在前面一处水洼处,别说裙子,连脸上都被泥巴污染了。

她挣扎着爬起来,刚要掏出手帕拭脸,便听见那声音竟然接连不断地传来,似乎是几人用兵器打斗的声音。

之韵第一直觉,这还没去京城,炮灰的倒霉事便开始了么?

第3章还未上路先惹麻烦

身为炮灰,第一保命定律是什么?当然是躲啊!要不然怎么办?你以为你能像女主那般,金手指开到烂,万事逢凶化吉啊?

之韵连忙躲到一旁,还是能听见打斗声,很是不安心,又往里挪了挪,她记得前面有个草屋,她想躲到那里去。

“人呢,跑到哪里去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像是已经走到这边了,吓得之韵连忙蹲下,背对着外面,似乎这样就能减轻一点心里的恐惧。

不怕不怕,还没有去京城做绿叶,不至于命殒于此。

“啪!”右肩被沉沉一击。

之韵连忙捂住眼睛:“我什么也没有看见,请大侠自便。”若是不小心看到了他们的面容,可就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半晌都没有声音回复。

只是不远的山路上,几个人急驰的脚步渐行渐远。

之韵这才缓缓放下手,向右肩看去,一直带着血的手牢牢地巴着她的右肩。

她拨弄了一下,那手仍然不放,身后人轻声说道:“姑娘,救命,必有重谢。”

之韵可不稀罕这重谢,只是,这手死巴着不放,她也走不了啊。

“知道了,我会救你的,你放手吧。”她无奈地说道。

那人轻哼了一声,终于把手放下来,抬眼一看,是个满脸泥巴的小姑娘,放下心来。

之韵这才打量身前这人,竟然穿着和尚的衣服,可头发却是有的,虽然满脸血污,看这身子似乎也不是很大,她心念一转,莫不是之前在路上看到的俗家弟子?

“喂,你能不能自己走啊,前面倒是有个小草屋,我背不动你。”之韵说道。

谁知道这少年摇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腿,腿上有一处很长的用剑刺下的伤痕。

无奈,之韵只好两手托着他的肩膀,半扶半背地将他弄到草屋中,她还只有十三岁啊,累得直气喘吁吁。

“行了吧?这个地方很清静,很少人来的,我走了。”之韵说道。

转身要走,却被那神奇的右手死死拉住。

“你又要干什么啊?”之韵欲哭无泪,这杀千刀的右手啊。

那少年冷冷看她一眼,指了指怀中:“帮我敷药。”

“啊?”之韵长大了嘴巴,想想也是,他伤得这么重,若是不及时治疗,恐怕也挨不过去,既然已经摊上事了,不如好事做到底吧。

从他身上掏出一瓶白色粉末,往他的伤口上撒了撒,只见他微闭着眼,眉头皱着,却一声不吭。

之韵能想象到药粉触及伤口的疼痛,也暗暗佩服这少年的定力,若是自己,恐怕早就喊出来了。

之韵掏出手帕帮他轻轻擦拭伤口:“若是疼,就喊出声来。”

少年摇了摇头,半晌道:“帮我弄点水来,渴。”

这,这到哪里去弄水?之韵想想附近是有一条小溪的,于是道:“行,那我去弄点水,你呆着别动。”

“等等。”少年一把抓过她的帕子,攥在自己右手里。

之韵惊讶地看着他道:“你这是干什么?”

“你若是不回来,我就让人宣扬你的帕子到处丢弃——”少年闭着眼说道:“另外,帮我把这烟放了。”说完递给之韵一个烟花筒。

原来是怕她不回来,就用这帕子玷污她的名声,这少年人不大,心眼可多啊。

之韵脸气得通红:“你以为这样就能吓住我,你又不知道我是谁!”

说归说,心里还是有点打鼓,有不甘心,瞅见他身上一块润白的羊脂玉佩,还算值钱,一把夺过来道:“你开始不是说必有重谢么,我看你身上也就这玉佩之前,正好做个押裙玉扣。”

说完,便出去找水。心里也没有想着真的要把这玉佩据为己有,只想着吓吓那少年,回来便还给他。

边出门边不忘骂了几声:“shit! shit!”

少年闭着眼,微微抿唇,一阵疼痛,让他昏厥过去。

之韵骂归骂,却是按照他说的,将烟花放了出去,又走到小溪边,将裙子上的污渍洗了洗,本来要洗把脸,又想着不能让那少年看见自己的样子,谁知道以后会惹来什么祸事呢,于是便没有洗脸。

用一块帕子舀了水,便回到草屋的方向。

远远地看见几个身影掠过来,之韵连忙蹲□,见他们进了草屋,出来时一人将少年背在身上而去,看样子倒像是与少年相识的。

这下之韵可放下心来,也不枉她做了一件好事。于是又返回小溪,将脸洗净,回到那条山路上。

“姑娘,姑娘。”不一会儿便听见春兰和秋菊焦急的声音传过来。

看到她,两人这才停下,脸上犹自惊慌:“姑娘吓死奴婢了,一转眼便不见了,还以为——”春兰说着差点掉下眼泪。

之韵心中一暖,不管前路如何,至少身边还有这几个姑姑教出来的忠心的丫环,她又有什么可怕呢。

“好了,我没事,不过是掉在水洼里,弄脏了衣服,到小溪边洗了洗。”之韵说道。

三人便下山找了辆马车,回到别院时,天色已是渐晚。

之韵来到堂屋,红袖已经焦急地迎了上来:“姑娘真是不省心,我这一没跟着你,便玩到这么晚,你这个样子去京城,叫我怎么放心?”

红袖说着,竟然就要掉下眼泪。

之韵连忙撒娇道:“好了,姑姑,我不过是晚了一点,以后会有分寸的,你放心好了。”

红袖这才止住掉下的眼泪,朝里屋看看,轻声道:“家里来了客人。”

“客人?”之韵这才联想到今日自己的马车提前去接客人了,心下也有点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让别院这帮势利眼们这么看重。

“快先去把衣服换了,怎么出去一趟弄成这副样子?哪有淑女的样子。”红袖这才注意到之韵浑身的衣服皱巴巴的,连忙嗔怪道,眼角斜瞪了春兰和秋菊,吓得两人连连摆手表示与己无关。

红袖顿时恨铁不成钢:“你们这些丫头不懂事,你们跟主子出去,主子要是有事,不是你们的事是什么?”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陪我进去换衣服吧。”一看姑姑似乎又要打开话匣子训人,之韵连忙拉着两个丫环进入内堂。

红袖无奈地摇摇头,却开始思绪今日见到的那位客人,总感觉这人以后会成为小姐的麻烦呢。

晚饭时分,之韵终于见到了众人瞩目的客人,原来是一位与她年龄相仿的姑娘,一身素静的衣服,一张瓜子脸一双清纯无害的乌黑眼珠,气质温和,一颦一笑似乎都能牵动人心魄。

她原本正在和身边的嬷嬷说话,看见之韵进来,连忙迎了上来,笑着说道:“这是韵姐姐吧?早就听说你了,今日见到,真是开心。”

才只是头次见面,之韵又不是什么贵女,这小姑娘便这般热情,举手投足,倒显得比她这姐姐还要得体,却又不显得虚伪。

之韵不禁一愣,不知道这是原书中的何人?

红袖见之韵呆着,连忙开口道:“姑娘,这是老太太的亲甥女的独女柳小姐。”

之韵立刻震住了。

柳——芸——秀!

我的妈呀,这么快就见到强大的女主了。

第4章金手女主悄然出场

之韵只记得柳芸秀是章家老太太唯一的亲侄子的独女,本也是官家嫡女,母亲早逝,父亲本是军需官,在押送粮草的途中被敌人偷袭身亡。这柳芸秀在父母墓前守了三年孝,章老太太实在是不放心,便以自己生病为由,将她接入京城。

红袖见之韵还愣着,心下狐疑,这平时看着挺机灵的姑娘怎么傻了,这可是老太太的亲侄孙女,比她这无血缘的孙女可亲多了,不能得罪啊。

于是,偷偷捅了之韵的背后。

在柳芸秀看来,还以为这章家嫡长女在外面呆久了,有点傻气呢,倒也没放在心上。

之韵这才慢吞吞地说道:“原来是芸妹妹,芸妹妹来怎么不早说,我也好准备准备,若知道你来,我今日便不出去了。”

柳芸秀微笑道:“韵姐姐,姑奶奶身体有恙,我心中甚是着急,原本不来打搅姐姐,只是路上马车坏了,偏偏就离这里近,倒是打搅了。”

嗬,老太太病了?信上可没有说呢。她这名义上的亲孙女都没告诉,倒叫侄孙女着急了。恐怕老太太的病也只是为了召这外孙女吧。

“姑娘们先别忙着亲热了,先坐下来用饭吧。”红袖连忙招呼着两位小姐用饭,一边暗暗观察,发现这柳小姐真不简单,看着年纪小,说话却是滴水不漏,又不张扬,真是难得。

再看自家小姐,今晚不知道怎么了,显得呆呆的,却明显比下来了。即便是平时,也是机敏有余,却没有什么心计,心中有点担心。

之韵在饭桌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尽量不让对方觉得自己张扬,不让她误会自己显摆主人的身份。

原书是从两人都在章府开始写的,却不料原来她们在去章府之前便已有了交集。

这柳芸秀倒是朴素,头上只有一只木簪,身上的衣服也是素净的小花,固然因为她孝期刚满,也因为她家境并不是太殷实。

之韵偶然抬头,发现柳芸秀似乎不经意地掠过她的头顶,随即淡淡地继续吃饭。

之韵想起来,刚刚因为想着见客人,夏荷一向喜欢打扮,便为她插了一支贵重的翡翠镶金的簪子。如今对比下来,却是太华贵了。

她心中一惊,本来她也疑惑,为何书中柳芸秀本与她一样都是孤女,并没有必要拿她做炮灰,现在想想,原也不是偶然的。

想之韵的原身那么张扬,显摆自己的学识,想必看着柳芸秀家境一般,没少显摆自己的首饰。毕竟,之韵的母亲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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