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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女奸商-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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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云绮泪盈于睫。目光激动而深情地注视着殷岚亭,虽然理智告诉她不该这么做,可感情上,贺云绮却无法控制住自己。她前世仰望期盼了那么久,直到死亡也放不开的人。如今就站在她面前,微笑的眼中似乎藏着缱倦柔情,让她如何能够不激动?
从前世开始,她便已经中了名为‘殷岚亭’的毒,今日之后,她更是泥足深陷,只有‘殷岚亭’才是她唯一的救赎。
贺云绮看着殷岚亭。凭着莫大的毅力,才没有冲入殷岚亭怀中将他紧紧抱住。总算理智还没有完全遗失,她还能坚守住自己的底线。
殷岚亭看着贺云绮,面上始终挂着温和的浅笑,他虽然疑惑贺云绮的深情,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贺云绮的态度深深地取悦了他。贺云绮这样一个美貌且富有才情的女子竟然深深爱慕着自己,对于任何男人来说,都是值得骄傲的事情。
殷岚亭对贺云绮本就动了几分心思,如今看着贺云绮失态,更是触动了他心底的柔软。将贺云绮泪盈于睫的模样深深刻在了心底。他甚至取出了一块丝帕,轻轻替贺云绮拭去眼泪。
贺云绮本就倾心于他,此时便羞红了脸,如同上 了层上好的胭脂。
殷岚亭看得有些呆了,手上的动作更温柔了几分,脸上却显得有些局促,就连说话都紧张起来:“你……你没事吧?怎么哭了?我可没欺负你。”
他本是情场高手,此刻一紧张,倒显得跟初识情滋味的毛头小子差不多,虽说失了往日的游刃有余,却更添了几分纯粹。贺云绮受过情伤,对于殷岚亭的这番表现反而更加心折。
她毕竟是过来人,而非真正的豆蔻少女,什么都不懂。倘若殷岚亭真得表现得游刃有余,她反倒要心生警惕了。
殷岚亭的声音犹如玉石,十分悦耳,贺云绮听在耳中,又看着他脸上的局促,忍不住便破涕为笑,只一张脸更红了。不过贺云绮的理智倒是回归了些,她故作慌乱地抢过殷岚亭手中的丝帕,背过身将脸上的泪痕擦干,展开一看,就看见丝帕一角绣了个娟秀的‘亭’字。
她看着那个‘亭’字,便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殷岚亭先前温柔的目光,又是一阵心跳如鼓。见丝帕上沾了泪痕,贺云绮便故意说道:“弄脏了你的帕子,等我回去找人洗干净,再请哥哥还给你吧。”
她表现得落落大方,捏紧的手指却暴露了她心底的紧张。
殷岚亭微微一笑,客套了一番便答应下来。其实贺云绮的手段他早就见识过了,说是拿回去洗好了再还回来,不过是拉近双方关系的一种手段而已。他对贺云绮动了心思,自然不在意贺云绮的这种小手段。
贺云意一直在旁边看着,见二人明显是看对了眼,他便站在贺云绮身后对着殷岚亭做鬼脸,很是高兴的样子。
殷岚亭笑了笑,没说什么,邀请两个人进亭子。亭子里的石桌上已经摆好了一张古琴,旁边还放了一套茶具,角落里,一名小厮正在用小炉子烧水。
琴是名琴‘绿绮’,殷岚亭特意准备的。贺云意自从知道了殷岚亭的心思后,便没少跟他吹嘘贺云绮的琴技多么了得。殷岚亭听得多了,自然就动了心思,这次邀约见面,他便特意托关系寻来了这张名琴,想听听贺云绮的琴技。
贺云绮一眼就看见了‘绿绮’,她又不傻,自然猜中了殷岚亭的心思。
殷岚亭倒也不扭捏,见贺云绮被‘绿绮’吸引了注意,便干脆说道:“一直听闻贺姑娘琴技出众,正好我近日得了这‘绿绮’,今日便厚颜带来,不知能否有这个荣幸,听贺姑娘弹奏一曲?”
他刻意将声音压得低沉了些,听着只觉得情意绵绵,贺云绮红着脸羞涩地答应下来。
她亲自走过去坐下,眼睛微微一闭,深深吸了一口气,复又睁眼,将口中的浊气吐出。此时她脸上的神情已是一变,少了几分羞涩,多了几分肃穆。
纤长的手指轻轻置于琴弦之上,指甲精心修剪过,涂了一层艳丽的甲油。大红色的甲油趁着雪白的皮肤,视觉感十分强烈。甲油是‘国色天香’出品,贺云绮独爱这一种颜色,几乎日日涂在手上。
今日虽说做了男装打扮,按理不该涂上这样的东西,可袖袍宽大,贺云绮将双手藏在袖袍中,除非伸出,别人根本看不见,倒也没什么。
她先试了试音,‘绿绮’不愧是名琴,音色非常好,而且事先应该调好了音,音都很准,并不需要再调。
贺云绮便弹奏起来,她选的是‘高山流水’,用意也很明显,希望殷岚亭能够成为她的知音。私心里,她更想弹奏一曲‘凤求凰’,可她毕竟是女子,就算倾心于殷岚亭,也不该如此大胆孟浪,失了女子的矜持。
贺云意倒是没说大话,贺云绮的琴技确实非常突出。她毕竟两世为人,前世她的琴技就很出色,这一世更是日日练习,多年的功夫磨练下来,焉有不好之理?
只是技术虽好,却多了匠气,少了该有的琴意。
不过总得说来,以她如今的年纪,如此琴技在京城的贵女中也算是佼佼者了。
贺云意一直都知道贺云绮琴技超群,此时听她超常发挥,脸上便一副与有荣焉的骄傲表情,殷岚亭也细细品味,也对贺云绮更加满意了。
唯一让殷岚亭不太满意的,就是贺云绮的出身了。他觉得贺云绮的出身还是太低了些,跟他侯府世子的身份不太配得上。
这一份不满他倒是没有表现出来,等贺云绮一曲弹完,小厮已经烧好了热水。殷岚亭便让小厮将热水送了过来,接着,他便亲自泡起茶来。
殷岚亭模样俊秀,一番动作行云流水,很是在贺云绮和贺云意面前炫了一番茶艺。他今日带来的是明前龙井,御赐之物,十分精贵。特意带来让贺云绮和贺云意品尝一番,也算是对二人的看重了。
他的动作优美,带着一种特别的韵味,贺云绮直接看得呆了,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殷岚亭坐的位置正好,阳光洒进来便将将落在他的身上。
他穿着一身白色锦衣,金色的阳光落在身上,整个人便罩上了一层金辉,再加上他嘴角的浅笑和脸上认真的表情,迷得贺云绮几乎神魂颠倒。
正文、275 收买
安东华在王府里装颓废的同时,顺手就把王府中的钉子全都找了出来,用了点见不得光的手段,把人给控制住了。从此,他在王府里便不用再演戏,也不用担心有什么消息被对手给得了去。他让钉子们传什么消息回去,钉子们只有乖乖照办的份,莫敢不从。
这一日,他跟幕僚又密谈了一番,商议招兵买马夺军权的事。他虽说是个王爷,可手中连支军队都没有,交州的驻兵根本不听他的号令,郑家当他是个傻子,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摆设!
郑家本就是交州大族,盘踞交州多年,控制着交州官场和军事,几乎成了交州的土皇帝!皇帝本也不想郑家壮大,一度派了知府过来,可郑家势大,哪里会容许一个外来的知府骑到自己头上?于是来了好几任的知府最终都是不明不白地死掉,要么死于匪患,要么死于女色,让皇帝恨得牙痒,却又查不到郑家的头上。
再加上交州暴民又多,时不时来个叛乱,皇帝无奈,只得让郑家嫡长子郑锡业当了交州知府,算是让交州这个混乱的地方彻底落入了郑家的掌控。
交州距离京城路途遥远,多山多匪,从来都不是个好地方,对于皇帝而言就是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但他身为皇帝,真要他舍了这么块地方,白白便宜了郑氏一族,让郑氏成为交州的土皇帝,他又是极不甘心的。
于是,便有了之后封废太子安东华为交州王,将他派往交州。表面看来是皇帝厌弃了安东华,实际上却是皇帝给安东华的考验,他很想知道,这个让他一直欣赏的儿子,能不能斗得过郑氏一族!
皇帝这一手玩得不可谓不高明,却苦了安东华。为了活下去,只能拼了命跟郑家斗法!
军权的事情暂时急不来,安东华最多能让手底下的人混入交州的驻军里,更多的手段就算是想使也使不出来了。剩下的。只能靠他们自己努力往上爬。
要不是有商锦秀提供的银子,安东华的日子还要更惨些,要招兵买马,要拉拢人,哪一个不要银子?
实际上,安东华已经秘密买来了不少人命,全都是从山沟沟里选出来的青壮,人长得特别结实,手段也够狠,关键是价格便宜!十石粮食就能买断一条人命。交州缺粮。郑氏一族垄断了粮食买卖,从外地低价贩来粮食,到了交州再高价卖出。
郑氏一族还占有了大片的良田,每年都能出产很多粮食,也是高价卖出去。佃户们辛苦了一年,却连过年的时候都吃不饱肚子。
外头一石米卖一两银子,到了交州就得翻一倍,这还是籼米,粳米的价格还要贵上一些。郑家凭着手中的良田和粮铺赚得钵盆满溢,却苦了交州的百姓。粮价太贵,普通百姓每日都只吃两顿。还只能熬米汤挖野菜喝。
商锦秀开的铺子,也只能赚那些乡绅和贵族的银子,底层的百姓根本消费不起。
安东华用来招兵买马的粮食,还是从外地偷偷运进来的。商锦秀虽说买了些田庄,如今也开始出产了,可她起初因为太谨慎。只买了几处田庄,这些田庄还大多用来种了蔬菜水果,粮食种得少,收成自然就不多。
倒是后来铺子里赚了银子,她才又开始撒银子买地。
本来郑家看她赚了不少银子。还担心安东华有了银子后就会耍些心思,结果‘逍遥散’的事情一出,商锦秀就开始撒银子买地,几乎把‘赚’来的银子花了个精光!
交州的良田几乎都掌控在贵族和乡绅手中,商锦秀能买到的,除了一些急用钱的贵族或乡绅偷偷卖掉的,就是不那么好的中等田,要想打理好得花费一番心思。
中等田不如上等田肥沃,出产也不多,商锦秀倒是不在意,大不了找人制作有机化肥,反正材料丰富得很。‘一品鲜’和‘养生堂’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废渣,用来制作成有机肥正好。
她还买了不少没人要的荒地,荒地里长满了杂草,荆棘丛生,还有些不值钱的杂树。眼看着到了秋天,杂草杂树都已经枯黄,商锦秀找了人把地方一清空,那些干草树枝直接拿去当柴火烧,燃烧后的草木灰直接洒在地上,直接就是肥料。
交州吃不起饭的穷人多如牛毛,商锦秀完全不用担心人手不够。安东华要招兵买马,买的都是青壮,剩下的便都是些老弱妇孺,正好可以安顿在商锦秀的农场和田庄里。
这些人不适合去干刀口舔血的活,可调教一番拿来种地放牧却个个都是好手,还能够互相牵制。有了他们留在田庄和农场里当人质,那些卖命给安东华的青壮们哪里还敢背叛?
更何况,会卖命的全都是日子过不下去的,他们把自己的命卖给安东华,图的就是换粮食让家人活下去,不至于饿死。商锦秀让这些老弱妇孺留在田庄和农场里干活,简直就是给了这些人一个活命的机会!
卖命的青壮们别说背叛了,只有更忠心的。甚至于,自从商锦秀买下地,跟安东华提了这事儿之后,安东华的心腹们出去招兵买马的时候连粮食都不用带了,只要把这个条件一说,这些人自己就会拖家带口跟着他们走。
只要到了地方,提供点材料,他们自己就会盖房子,之后每天给点吃的,也不用太多,粗粮饼子野菜汤就能让他们感激涕零,要是给了白面馒头,这些人能感激得跪在地上不停地给你磕头。
商锦秀买地的时候,以郑家为首的贵族们全都在偷笑。他们心里一直有个账本,对于商锦秀每个月能赚多少银子算计得非常清楚。这些人最怕的就是安东华手中有多的银子,商锦秀为了买地把银子花了个‘精光’正中了他们下怀!
就算商锦秀能赚银子又如何?花银子的速度也太快了点!安东华就算是个王爷,手中连点银子都拿不出来,还怎么跟他们斗?
这些人却没发现安东华暗中招兵买马的事,就算商锦秀的田庄和农场里住了不少生面孔,可这些人一个个面黄肌瘦,又是分批到的,前前后后零零散散,贵族们哪里会去在意?
交州最不缺的就是穷人和难民!每年饿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这些山民别看一个个面黄肌瘦,全都是吃不饱给害的!等好生将养一段时日,身上的肉就渐渐多了。青壮们过惯了苦日子,以前为了活命没少跟山林里的野兽拼杀,别看长得跟难民似的,一个个凶猛异常,只要调教一番,就能培养成一支让人闻风丧胆的铁血军队!
安东华的心腹找了处荒无人烟的山谷,把人全都藏在了里面。山谷外头四面环山,山上野兽毒虫遍布,终日弥漫着雾气,正适合藏人。人藏在里头,只要小心些,就算过个三五年都没人知道。
有了这么一处绝妙的据点,安东华就秘密培养起了自己的私军。商锦秀开了染坊和成衣铺子,私军的衣服全都在她的铺子里定做。铺子里都是商锦秀的人,做工的就是那些士兵的家人,根本不怕有人会背叛,被别人知道了消息。
商锦秀的买卖已经越做越大,这还是贵族们不遗余力的结果。得到好处的贵族们自然想得到更多的好处,曾经拒绝了商锦秀的贵族们则跟闻到血腥味的苍蝇一样主动围了过来,赶都赶不走。
有了这些人不遗余力地帮忙,她的买卖自然越做越大。不仅开了脂粉铺子,还把染坊和成衣铺子开了起来。脂粉铺子里的东西比‘国色天香’的还要精致些,种类也更加繁多,里头很多瓶子直接就是琉璃做的,精美异常。
染坊里染出的花样和颜色又多又明艳,成衣铺子里剪裁独到,做工也精致,渐渐得也做大了。
不过交州毕竟太穷了些,虽说买卖做大了,可生意并不太好,也就一般般,加起来每日的进项倒是让人眼馋心跳。
然而只要一赚了银子,商锦秀就会用来买地,贵族们看在眼里只觉得好笑,渐渐得都把商锦秀当成了赚钱机器。就连郑家也打定了主意,等除掉安东华后就将商锦秀秘密控制起来,作为自己手中的赚钱机器。
这些贵族们得意不已,却不知道自己的后院已经快起火了。
这年头但凡有点身份有点能力的,至少都有那么几个小妾和庶子庶女。这些庶子庶女在家族中身份低贱,若是主母厉害点得,他们甚至活不到成年就被折磨死了。
就算成年了,也是家族利用的工具,一点身份地位都没有。庶女且不说,成年了找个人家嫁出去,倒还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庶子反倒是更惨些,主母厉害点,他们连一丁点家产都分不到就要被扫地出门。
人一旦多了,心思也就多了,总有那么一些人不甘心受到这样的待遇,想要为自己搏一搏。
正文、276 郑家庶子
寻了渠道暗中向安东华投诚的庶子不少,不过安东华十分警惕,他担心是贵族们的诡计,并不敢轻易接受,只先把人吊着,然后派人秘密查探对方底细。
这些前来投诚的庶子里,最让安东华在意的是一个叫郑康的年轻人。郑康出身郑家,不过不是嫡系,而是偏房,他本人是个庶子,可就算在庶子里,他也是过得相当悲惨的。
郑氏一族盘踞交州多年,把百姓身上的油皮都给刮了个干净,数十年间就积累下一笔可怕的财富。郑氏一族家大业大,子孙众多,郑康就是其中之一,还是混得最惨的一个。
他母亲方氏是个秀才女,也算出自书香之家,不仅生得美貌,还是个远近闻名的才女。可惜家业太小,红颜薄命。她本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名叫刘易贤,那人也算饱读诗书,很有才华。然而一片痴心终究抵不过富贵荣华,刘易贤屡试不中,后来便有人给他支了招。
他为了锦绣前程,便将方柔出卖给了郑氏偏房的郑仁哲。说起郑仁哲,这人在交州有个响当当的外号‘郑人渣’,也有叫‘真人渣’的,是个彻彻底底童叟无欺的人渣。
他的身份尴尬,本是个庶子,却自打出生起就养在了嫡母名下。嫡母有自己的儿子,哪里看得上他?便故意把他给养歪了。这人打小就欺负丫鬟小厮,动辄打骂不休。
嫡母故意找人教了他功夫,当然不是什么厉害的真功夫,只是让他练习外功。五岁开始他就整日拿着小小的木剑比划,时不时还会拿着小弓箭练习射箭。
嫡母没安好心,直接买来了最便宜最下等的奴隶给他当靶子,郑仁哲就拿着木剑往努力身上戳,拿小弓箭射。那时候他用的是木剑,箭头是削尖的竹子,威力倒不大。等他渐渐大了。木剑换成了铁剑,竹箭头换成了带了倒刺的铁箭头,那就是要人命的凶器了。
他从小就习惯了拿人当靶子,自然不会把人命当回事。从小到大不知道折腾死了多少人。一开始死的还是些最下等的奴隶,等他逐渐大了,就折磨起身边的小厮和丫鬟了。
再后来,嫡母便命人早早地教他通了人事,亏损了他的身子。等议亲的时候,又故意给他娶了个悍妇进门。那人不敢在郑仁哲面前放肆,对于郑仁哲的女人们却是一点不客气。
她也聪明,不对那些正得宠的动手,只折磨那些不得宠的。她还偏不直接要人的命,反留着日日折磨。郑仁哲是个纨绔。欺男霸女抢占家业的事情没少干。抢回去的女人要不了多久就没了新鲜感,等新鲜感一过去,这些人就留给主母折磨,郑仁哲从来不管。
方氏到了郑家,郑仁哲倒是新鲜了好一阵。换着花样折腾,直到方式怀孕生下了郑康,郑仁哲便对她失去了兴趣。方氏还在月子里,就直接沦落成了粗使丫头,被发配到了浆洗堂。
那时候正是冬天,她才生下孩子正是需要补身子的时候,却得日日将手泡在冰冷的水中搓洗衣物。一双手直接冻得开裂,她亏了身子,落下了一身的病。
要不是眼看着要过年了,主母担心死了孩子晦气,勉为其难地答应每日供应给孩子一些米汤,郑康根本活不下来。
郑康也是命大。竟然就靠着每日的那点米汤,加上方氏少得可怜的奶水愣是活了下来。可活是活了,他跟方氏的日子却一点不好过。方氏一直待在浆洗堂,每日活计很多,不仅要洗主子的衣服。还得洗奴才的衣服。
郑康才五岁,就被派到厨房帮工。开始是洗菜,后来让他劈柴。他进不了族学,方氏便晚上偷偷教他,好在郑康聪明,方氏记性又不错,她把看过的书教郑康背了一遍,郑康就能既在脑子里。
等郑康渐渐长大了,就找了机会帮方氏免了劳役,他也不用再去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而是帮着郑仁哲管理了一些产业。
若是一直如此,他纵然憎恨郑家,也不会想到出卖郑家向安东华投诚。可主母实在太狠了,他不过才管了郑仁哲手中的一点点产业,主母就设下陷阱想害死他,若非他机警,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即便如此,他却也失了郑仁哲的信任和手中的差事,只能终日无所事事。眼看着他年纪大了,却连门正经的亲事都没有,主母反想把一个跟他嫡兄有苟且的女人塞给他!
郑康实在忍无可忍,他认真分析了交州的局势,也一直将安东华的表现看在眼里。虽然郑家人都觉得安东华已经废了,他却觉得并非如此。
不过他并没有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郑仁哲,只偷偷跟方氏商量了想要向安东华投诚的打算。方氏被磋磨了这么些年,原本还不到四十,却已经满头华发,皱纹更是爬满了一张枯瘦的脸。
她一直苟延残喘至今,心中唯一的牵挂就是郑康这个儿子。她也憎恨郑家,同时希望郑康能有个好前程,所以对于郑康的打算,她是一点也不反对的。她唯一担心的就是安东华并不如郑康所想得那般厉害,绝了郑康的希望。
郑康却十分相信自己的眼光,他说服了方氏后,就悄悄向安东华投了诚。
他的身份特殊,以至于安东华一眼就从前来投诚的庶子中看见了他。不仅是安东华,就连那些谋士们,也对郑康十分在意。
很快,郑康的生平就摆在了安东华的面前。这份资料调查得非常详细,不仅把方氏的遭遇都清楚地写了出来,还包括了郑康从小在厨房干活、长大后想法子取悦了郑仁哲,帮方氏免了劳役、帮郑仁哲管理产业,以及后来被主母陷害又侥幸逃脱的事。
这样的人,至少聪明是有的,而且对郑家必然充满恨意。
即便如此,安东华和谋士们也没掉以轻心,先试探了一番,才接受了郑康的投诚。不过接受归接受,他们对郑康的信任并不多。
郑康为了表示诚意,直接卖了郑家的一些重要消息。这些消息属于郑家内幕,就算是安东华也还没查出来。郑康如此识时务,安东华也表示了一番。他的诚意,是帮郑康解决了婚事的麻烦。
这件事郑康自己倒不是解决不了,不过他想见识安东华的实力,毕竟安东华隐藏得太深,他虽然觉得安东华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可这只是他的猜测,对于安东华的手段,他可一点不了解。
安东华替郑康解决这个麻烦,也有对他露点底的意思。郑康也干脆,麻烦一解决,他便给安东华出了个主意。
交州匪患横行,这些山匪都跟官府有勾结,或者说跟郑家有勾结,甚至每年都会向郑家上供。他们上了供,官府自然不会找他们的麻烦,却苦了往来的行商和百姓。
郑康的主意便是让安东华黑吃黑,把所有的山匪吃下来自然是不可能,但是可以循序渐进。
他这个主意一说,安东华和谋士们都觉得是个好办法。正好安东华招揽的人手总得有地方放,那个山谷虽然不小,可一直与世隔绝,人不可能一直待在里面。
可若是吃下山匪占据某个山头,伪装成山匪,既能迷惑郑家人,又能合理存在,还可以赚点外快。而且要是铺开了,或许还能成为一张巨大的情报网!
安东华越想越觉得主意不错,反正只要每年按时上供,官府或者郑家根本不在意占据山头的人是谁!
打定了主意后,就是挑选地方了。交州毕竟那么大一片,挑选哪个地方下手是个问题。倒是郑康挺有一手,他借着之前帮郑仁哲管理产业的机会,几乎把交州所有的山头的情况都记在了脑子里。
哪处的山匪穷凶极恶,哪处位置重要,全都在他的脑子里。
安东华知道后,就让他把知道的全都默出来。郑康打定了主意投靠安东华,也就没耍心眼儿,老老实实地将知道的信息都黙了出来。
安东华知道他母亲身体不好,就给了他一根五十年的人参。五十年份的人参已经算是很难得了,就算有银子也不一定能买得到。郑康感激涕零,更是打定了主意日后老老实实效忠。
安东华却留了个心眼儿,并没有完全相信他,他将郑康黙下来的东西抄了一份交给心腹去打探,等过了一个月,消息打探得差不多了,安东华便跟谋士们商议了一番,选出了一块山头。
那里是从京城进入交州首府的必经之路上的一个点,当然,真要绕路的话也不是不行,但一般不会有人这么干。
占据了这个地方,他们就有可能截住郑家和京城的联系。
正好占据在此处的山匪又是穷凶极恶之徒,正好全杀了,也算是为那些死在他们手中的冤魂报了仇。
安东华十分谨慎,派去的人分了两路,一明一暗,明处的都是之前收买来的人手,经过了一番训练后已经颇具规模,暗处的则是安东华手下的好手,轻易不敢折损。
正文、277 腊梅
人手派出去后,安东华的一颗心就一直提着。他仔细回忆了一遍布置,没发现什么纰漏,可不到最后,他始终放不下心。
自从辛家出事,辛皇后莫名其妙病逝,他又被废去太子之位,他就一直过得战战兢兢的。用书里的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在京城的时候,他一直处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除了把辛家暗部的势力收拢,他根本不敢有大的动作。
到了交州,他也一直小心翼翼,就怕行将就错,连累了商锦秀。步步为营走下来,总算在郑氏等贵族的眼皮子底下收买了一批人马,这是第一次试用,也是他第一次搞出大的动作,就算知道应该能成功,可安东华患得患失久了,一颗心便始终放不下来。
就算从调查的结果来看,郑康应该是怨恨郑家的,可安东华还是无法对这个人放心,就担心他只是郑家派来探路的石子。他让郑康黙出各山寨的情况,却又另外派人调查了一遍,甚至不透露攻打哪个山寨,就是担心中了郑家的算计,让手底下好不容易养起来的一干人马全军覆没。
从那帮人马离开算起,安东华足足等了七天,总算等来了好消息。那处山寨已经被攻打下来,里头的山匪全都被送去见了阎王。这些人本就穷凶极恶,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他们自然不会手下留情。
安东华收到消息后才算是彻底松了口气,他跟手下的谋士们商议过后,很快就下了一道命令,将那处山寨作为他们的据点之一,留一部分人在山寨里平日就假扮成山匪。烧杀抢掠的事自然是不能再做,也就是拿这个身份当个幌子,平日里意思着收点过路费什么的,免得郑家的人怀疑。
等这件事过去,安东华就觉得浑身都有点不是滋味。他今日来为了这事一直惴惴不安的。自然也就没心思陪在商锦秀身边。那时候他记挂着派出去的人倒还没觉得怎么,等事情一完浑身一放松,他就觉得整个人都有点儿不对劲了。
或许人一旦养成了习惯便无法更改,安东华跟商锦秀按理说成亲的时间还不到一年。商锦秀年纪不够,他们根本没有圆房,也就是名义上的夫妻而已,根本没多少感情。可安东华却已经习惯了陪在商锦秀身边,也不用做什么,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似乎心里就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让他觉得异常满足。
安东华虽说还无法体会到辛皇后曾经说过的刻骨铭心,但他却知道,他已经把商锦秀这个妻子放进了心里。再也放不下了。
于是他辞别了谋士之后,就主动去找了商锦秀。
如今已经入秋很久了,再用不了多久就会入冬,王府本就是随随便便翻新的,郑家的人从来没把安东华这个交州王放在眼里。自然不愿意在修缮王府上头花费太多心思和银子。王府里的花花草草乍一看倒是不少,不过都是很普通的,连一样名贵的都没有,花草的搭配也没怎么花心思,就找人随随便便弄了弄。
如今安东华一路走来,入眼的便尽是凋零之景,偶尔才能看到一点绿意。零零落落地分布在王府中。让人见了,心情便不由自主地寥落起来。
安东华找到商锦秀的时候,商锦秀正拿着画笔作画。她虽说上过商家的族学,不过她学的东西对于时下的读书人来说,就是不学无术。她不会女红,不会弹琴。不会下棋,不会吟诗作对,毛笔字倒是练过,写得极为娟秀,可要说多好也不见得。
商锦秀前世的时候是学过画的。素描、水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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