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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途-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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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的同伴已经勒停了马匹,正哈哈大笑地看着云昭迅速地逼近三眼虎。

三眼虎大惊失色,“你们太没义气啦!啊哟!”却是云昭马快,迫近他身边,一刀便砍了过来,险险避过云昭这一刀,三眼虎抽出腰里插着的一柄木刀,转马便奔着云昭而来,“好小子,让虎爷教训教训你,虎爷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来得好!”云昭双眼发亮,两人旋即恶斗在一起,而在远处,更多的马匪汇聚起来,鼓噪着替两人打油助威。

“虎爷,加把劲,把云昭捶下来!”

“哎呀呀,差一点点啊!”

燕小乙也在那里拍着马鞍狂叫,一大群人中,倒没有一个人是支持云昭的,这也很正常,三眼虎是他的老伙计了,而且这些天来他们陪着云昭练习,身上可是没少吃云昭的木刀,现在三眼虎与云昭可是正儿八板地打了起来,与训练那可大不一样。云昭纵然在训练之中表现出了很高的水平,但真正打起来,能发挥多少还难说,虎爷那可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悍将,经验丰富之极。

燕小乙狂叫了几声,忽地觉得右侧有些发冷,转脸看时,却见红娘子正狠狠地瞪着他,正在狂叫虎爷加把劲的他立马将后几个字蹩了回去,转而满脸欢容地大叫,“云昭加把劲啊,把虎爷干下去。”

燕小乙附近的马匪们诧异地看向他,却见燕小乙一边大叫,手指头却悄悄地点着右边的红娘子,恍然间便明白了,于是又有人加入了进来,片刻之后,云昭加把劲把虎爷干下去的叫嚣声便响彻荒漠。

三眼虎这叫一个气苦啊,老子人缘这么差么?一个失神,手中的木刀便被云昭砸飞,拨马要逃,胯下的战马那里比得过乌云踏雪的速度,瞬间便被云昭追上,唰地一刀劈向三眼虎。

“我操!”三眼虎不由闭上眼睛,预感的疼痛没有传来,整个人都是腾空而起,睁眼看时,却是云昭抓信了自己的腰带,生生地将自己从马上拖了起来。

将三眼虎摁在自己的马上,云昭打马奔了回来,笑嘻嘻地将三眼虎向地上一丢,落地瞬间,三眼虎双手一撑,一挺腰已是站了起来。

“虎爷还好吧?”

“虎爷滋味如何?”

一群马匪大笑着看向三眼虎,三眼虎戟指着他们痛骂道:“一群没良心的小崽子,我记住你们了,等着吧,虎爷会让你们难受的。”

一群马匪讪讪地转头看向他方,在三眼虎的威胁与红娘子的威胁之间,他们毫无疑问会选择倒向红娘子,这是没的说的。

红娘子笑盈盈地看着云昭,三眼虎不住地痛骂着他不讲义气的伙伴,便在这时,远处一匹快马奔来,“红姑娘,虎爷,老当家的招大家马上回去!”

“出什么事了?”红娘子问道。

“红姑娘,哨探回来报告,在离我们鹰嘴岩数十里的地方,发现了地斤泽的蒙人马匪,与我们的哨探起了冲突,我们人少,吃了点亏,老当家的召大家回去议事呢!”

“走!”红娘子拨转马头,“回去!”

三眼虎一跃上马,一边追赶红娘子,一边痛骂道:“地斤泽那群蛮子活得不耐烦了吧,几年前还没有被我们杀够,又送上门来了?”

鹰嘴岩里,云昭第一次随着众人踏进了那顶巨大的帐蓬,沈风坐在正中间,在他的身后,是一副巨大的荒漠地图,上面星星点点地标注着许多标志。

“沈叔!”红娘子走了上去,“情况怎么样,我们伤了几个兄弟?”

“死了两个,伤了三个!”沈风淡淡地道,“逃回来的弟兄说,是地斤泽的黄胡子的手下,大约有数十骑。”

“数十骑便来我们家门口撒野?”三眼虎大怒,“老当家的,我带人去平了他们!”

“等一下!”沈风抬手拦住他,“慌什么,他们既然来了,而且又伤了我们的人,还想平安活着回去么?”说这几句话时,沈风抬起的脸上充满了自信与不屑,这一瞬间,云昭才觉得眼前这个沈风才是真正的鹰嘴岩的大当家,而以前,自己看到的却只是一邻家老者。

第五十章:灭了他

沈风看着房内的众人,缓缓地道:“我只是在想,黄胡子几年前挑衅我们,被我们杀得大败亏输,这几年以来,一直老老实实从不来招惹我们,甚至看到我们鹰嘴岩的大旗便会望风而遁,这一次,他是吃了什么胆子,居然敢派人到我门上来显摆?”

“这几年来,地斤泽虽然不来惹我们,但却一直在不停地扩张势力,大漠上的马匪有不少给他们收复了,再加上从去年到今年,大漠蒙族内乱不至,不少人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失败而流亡逃窜,这也直接导致了黄胡子实力大张,我想,黄胡子是不是认为他已经有能力挑战我们了。”红娘子道。

嘿嘿,沈风冷笑两声,“我鹰嘴岩被世人称作是马匪,但我们从头到尾,便是一支军队,黄胡子人数再多,也只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焉能是我敌手,也好,既然他打上门来,我们便再给他一个好好地教训,这一次,可不是击败了他就可了,我要让他成为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三眼虎眼睛一亮,“大当家的,是不是要抢了他的地斤泽?”

沈风点点头,笑道:“正是,地斤泽是好地方啊,黄胡子占了那里,可惜了的,不妨将那里作为我们的一个分寨。”

“云昭,你还不太了解大漠的情况,过来看看这张图。”云昭招呼道:“你来瞧瞧,这是流贯荒漠的阿古拉斯河,这是大漠的生命河,正因为有了它,才有了蒙族,所以在这条河的两岸地区,聚集着蒙人的大部落,几乎所有的蒙人部族都聚集在这条河的沿岸,所以,这些地方便是我们的禁区,马匪是没有能力再这些地方立足的。”沈风道。

云昭看着贯穿了整个大漠的这条绿线,点点头,“我明白,这个区域也是大漠最为富庶的地方。”

沈风指点着荒漠上的另外一些星星点点的绿意,“这些地方,是这些年来我们探明的荒漠之中的绿州,有的有人居住,当然,大多数都是马匪,有的地方还没有人。”

云昭一惊,“这么多马匪?”

沈风哈哈一笑,“当然,不过这其中有实力的没有几家,其中有些离我们太远,也不需要太过于关注,离我们最近的,又有实力与我们叫板的,便只有这里,地斤泽。”

“地斤泽聚集着超过三千人的马匪,首领叫阿尔布古,因为有一把浓密的黄胡子,所以我们都叫他黄胡子。这个人凶悍善战,又无恶不作,是距离我们大越最近的一股蒙人马匪。对我们大越边民烧杀抢掠的事情大都便是他们干的。”沈风说道,却没有注意云昭听到这话之后,眼中突地闪过道道凶光,两只拳头也不由自主地捏紧。

“阿尔布古实力强劲,经常被一些蒙人部落雇佣打仗,谁出的钱多便为谁干,毫无信用可讲,久而久之,在大漠之上便臭名昭著了,前几年,他想打鹰嘴岩的注意,被我们狠狠地敲打了一下,这才老实了,没想到这几年的休养生息,他又喘过气来了,这一次既然他找上了门,我们便不再客气,灭了他,夺了地斤泽,我们便又有了一个基地。”

“三眼虎,你带人去,灭了他的这股前哨,记住,给我抓几个活口回来。”沈风道。

“好嘞,大当家的!”三眼虎快活地应了一声,转身便走。

“我也去!”云昭大声说道。“我去给虎爷帮忙。”

三眼虎一楞,转身看着沈风,沈风沉吟了一下,点点头,“好吧,云昭也去。”

红娘子向前一步,“沈叔……”

沈风摆摆手,“你不必说了,几十个人而已,如果鹰嘴岩二当家的也去,岂不是太瞧得起他们了,你在家呆着,我们接着商讨怎么去打地斤泽,阿尔布古手下人马比我们还多,我们得商议一个妥善的办法,不打则已,一打便要摧枯拉朽地将他们拿下。”

红娘子无奈地点点头,“是!”转身看着云昭,“你,小心一些!”

云昭笑道:“放心吧!”

“三眼虎!”红娘子又看向三眼虎。

三眼虎会意地一笑,“红姑娘放心,我理会得!”红娘子这是要三眼虎照顾一下云昭,必竟,这是云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战斗。

看着两人出门,沈风笑道:“妙妙,雏鹰只有放他自己去翱翔天地,才有可能真正成为雄鹰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更何况,以云昭现在的本领,区区几十个马匪,能奈他何?”

红娘子不好意思地笑笑,所谓关心则乱,便是这个道理了。

一百余骑鹰嘴岩马匪顷刻之间便集结在了一起,平时在一起嘻嘻哈哈不觉得,但现在,云昭看着他们的挺拔的身影,却感受到了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气势,那是一股杀气,百余骑集中一起,以前的随意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肃然。

三眼虎翻身上马,对身边的云昭道:“跟着我!”

云昭知道,自己打仗完全还是一个门外汉,点点头,“我知道!”

一百余骑奔下鹰嘴岩,自杀虎口一路奔出,向着哨探发现地斤泽马贼的地方驶去。

马车沿着官道向前疾驰,几名身材壮实的带刀护卫护持在两侧,最前面的一匹马上,是一个身材瘦小,蓄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人。

他叫索文海,是邬思远的下属,邬思远一时脱下开身,便由他带人护送这辆马车里的人回到京城,将马车里的这个女人交给大王爷。索文海很紧张,因为邬思远在临走的时候对他说,如果这个女人在路上少了一根毫毛,那他就可以自己打个地方抹脖子了。

这让他战战兢兢,从卢城往京城,一路近三千里地,谁敢保证不出一点差错呢?好在邬思远给了他一块大王爷府的令牌,这让他沿途之上可以驻留官驿,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用这声令牌调集一百人以下的地方驻军。

但这个女人太不省心了。索文海是在潭州从邬思远手中接过护送个女人的任务的,对于马车里的女人身份并不清楚,也不知道来历,但只消看这个女人的反应,索文海便知道来路不正,因为只要这个女人是清醒的时候,便是大哭大闹,寻死觅活,一连几次,让索文海都惊出了几身冷汗,最后没有办法,他使用令牌从一个县的女监里调出了几个身材壮实的专管女犯人的妇人,这才将马车里的这个女人治得服服帖帖。

但问题是,这个女人是闹腾不起来了,但却不吃不喝,每天便靠着硬灌一些流食来维持,看着这个女人日渐消瘦,索文海想起邬思远的话,不由寒毛倒竖,自己贴钱购了一些人参,每日煎了汤灌着她喝下去,以免人还未到京城,便已经瘦脱了形。

“这他妈真是一趟苦差事!”索文海不无抱怨,这一路之上两个多月的时间,马车里的女人倒是没瘦了,也不闹腾了,但索文海却是瘦了一大圈,荷包也瘪了,幸亏,马上就要到京城了。否则,自己非破产不可。

第五十一章:四爷

柔娘软软地躺在马车里,这些日子以来,泪也哭干了,浑身的力气也都没了,两个壮硕的妇人一左一右夹着她,只消稍有动作,她们便会紧张起来,自己连寻死的机会也找不到。

那一夜,犹如梦魇,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只要一闭眼,眼前便是狞笑着的歹人提着雪亮的钢刀走进来,婆婆挡在自己的前面,然后那刀便没有丝毫犹豫地插进了婆婆的胸前,自己的身上溅满了婆婆的鲜血,她听到了云昭急切的喊叫声,但那是她最后的知觉。

醒来之后,自己便身处在这辆马车之中,一路疾驰,不知驶向何方,但柔娘知道,自己正在一路向南,因为她听到了路人的口音在不停地变化着,每天送进马车里来的饭食也与北边大不相同,一天天的偏淡,偏甜。

但最让柔娘不解的是,每到晚上住宿的时候,住的居然都是官家的驿站,而每到这个时候,那两个壮妇也不知使用了些什么手段,自己浑身发软,口不能言,只能任由他们摆布着送进房中,这种日子,当真生不如死。

路也越走越好了,从开始的无比颠簸,到现在平稳直极,道路状况是越来越好了,天气也是天比一天暖和起来了,柔娘不知道这些人会将自己送到什么地方去?但她知道,只要自己一有力气,便一定会跑回去,云昭一定还活着,他那么壮实,那么有本事,怎么会有意外呢?那么多的猛兽都被云大哥杀了,那些坏人一定跑不了。柔娘在心中安慰着自己,可是自己不见了,云大哥在那里去找自己呢?

车外,索文海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已经可以看到远处上京城巍峨的城楼了,自己这一趟差事总算是可以结束了,将人往大王府一交,自己一定要好好地找个地方去放松放松,这一路行来,自己比谁都累,不仅是身体累,心也累。

心情大好的他甚至走到了车窗边,对着车内道:“姑娘,我们马上就要到地头了,这里是上京,我们大越的京城,比起边疆,那可不能同日而语,其繁华之处,是你难以想象的,有朝一日姑娘飞黄腾达了,可不要忘了索某这一路的精心服伺啊!”

柔娘心里大惊,原来自己竟然到了大越的京城上京,这里距着卢城足足有近三千里地,以往自己也只听爹爹说起过,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来这种地方,一时之间,内心里惶乱无比,自己竟然走了这么远,云大哥可怎么找自己,他怎么可能想到自己竟然到了数千里之外?

心中彷然无计,眼中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掉了下来。

“我要回家!”她哭了起来。

索元海觉得有必要劝劝这个姑娘,伸手敲敲窗,里面的壮妇拉开车窗,索元海精瘦的脸庞从车窗外探了进来。

“姑娘,你知道你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吗?”他眉飞色舞,“是大王爷府,你知道大王爷是什么人吗?那可是当今皇上的长子,是最有希望将来登上我们大越皇位的人,一入大王爷府,你可是身价百倍呀,如果运气好,能得到大王爷的宠爱,那假以时日,我们这些人都要跪在你的面前向你行礼的,你说说,这样的好事,你那里去寻,一般人做梦都梦不到这样的好事呢,你说是不?”

“我不要进大王爷府,我要回家!”对于大王子是什么人,柔娘没有什么感觉,索元海愈是这样说,他便愈害怕,父亲曾说过,候门深似海,这个大王爷比起什么候门,身份更高,自己如果真进了这种地方,那只怕这辈子都休想再见到自己的云大哥了。

看到柔娘油盐不进,索元海耸耸肩,乡下姑娘,没见过世面,恐怕只有到了大王爷府,见了那等排场,那等奢华,才知道什么叫做天堂了吧,只怕那时候,想赶都赶不走了吧?

“姑娘啊,你现在哭哭啼啼,总有一天,你会感谢我的,好了,不要哭了,真进了大王爷府,你还这么哭啼的话,惹得那些大人物不高兴了,你可真就惨了!”索元海道。挥手命令壮妇关上车窗,摧促着马车快些走,早一步到京城,早一步交差完事。

身后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让路让路的呼喝之声不时传来,索元海回过头来,一看来者的旗仗,身子一抖,赶紧道:“快,将马车赶到路边,让后面的人先过去。”

一行人让到路边,停了下来。

先是数十骑盔甲鲜明的骑士策马而过,随后便是数辆马车紧随而来,在马车的边上,一个金袍玉带,头带王冠的年青人骑在一匹纯白的高头大马上,伴随着马车缓缓而来。

“四王子!”索元海心中一震,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上四王子,看他们的架式,大概是四王子陪着家眷去郊外踏青而回。

四王子李逍,时年二十八岁,在皇帝陛下十二个儿子之中,是极有能力的一个人,现在主管着户部与刑部,是索元海所效力的大王子李鉴最强有力的竟争对手。亦是最有可能与大王子争夺那把椅子之人。大王子李鉴今年三十六岁,主管着兵部与工部。两人都是皇帝面前第一得用之人,也各有班底,在朝堂之中各有一大批人拥护,随着皇帝陛下身体情况每况愈下,现在这种争夺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索元海低着头,不敢仰视,虽然在外面,他威风八面,不少地方官员对他是巴结不已,但对于这些人来说,他只是一个身份低微的下人而已。一言便可决自己生死。

李逍的心情不太好,这主要最近一段时间,自己在与大哥的竞争之中落了下风,先是户部的财政收入连年下降,国家财政捉襟见肘,寅吃卯粮,让父皇是相当不悦,接着便是与自己亲厚的副相王霖被大哥抓住了一个把柄,被迫出外,一连串的打击让他有些消沉。朝中势力本就是此涨彼消,自己连接着吃挂落,便有些墙头草摇摆起来,就这一段时间,便有好几个原先偏向自己的朝中大臣倒向了大哥。

心情不好的他带着王妃与家人去郊外踏青,借此来冲散一下心中的郁闷,同时也让自己冷静下来,好好地想一想对策,户部积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而王霖自己本身的确持身不正,这才让人抓住了把柄,这两件事,都是无可挽回的,但想要挽回局,倒也不仅仅是做出什么成绩来,只要能抓住大哥的什么把柄,一样可以扳回一局来。

想着心事,李逍有些神不守舍,但大哥一向城府极深,做事也是小心谨慎,想要抓住什么错处,倒还真是一件难事。

但李逍不相信大哥便是干净的,实则上,在他们这个位置上,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是干净的,问题是,自己从那里下手?

李逍出神地想着,眼角忽地掠过一个熟悉的人影,他不由一怔,勒停了马匹,转头看向那个有些熟悉的人影。

“索文海?”他疑惑的叫了起来,这不是大哥家的一个管事么?自己曾经在大哥家见过这么一个人。

第五十二章:好机会

索文海心中暗暗叫苦,想不到四王子记忆这么好,自己只不过见过他一面,他居然就认得了自己,而且记得了自己的名字。

已经被叫破形藏,在低着头一声不吭地站在一边,那就是大不敬了,索文海抬起头来时,脸上已满是笑容,急走几步到了四王子李逍的马前,深深地弯腰,陪着笑脸道:“四爷,小的索文海给您见礼了!”

李逍一只手按在马鞍之上,俯下身来,笑道:“我还道我认差了,没想到果然是你,怎么,见到你家四爷也不上来行礼,缩着头躲在一边是什么道理?”

索文海脸上冒出汗来,这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陪笑着道:“四爷,小人本想给你见礼来着,但见您带着眷属,小的这不是怕冲撞了您的车驾么?”

李逍哈哈一笑,直起身来,“大哥的门人,总是这么伶牙俐齿,好,这理由也算说得过去,怎么,这是给我大哥办差回来了?马车里又载着什么宝贝给我大哥呢,能不能让我开开眼界?”李逍对于邬思远,索文海这些人绝无好感,自己穷得四处打秋风,但大哥却大把大把的花钱拉拢朝臣,这些银钱便是这些人给他弄回来的,自己也曾派人暗中打探过他们银钱的来路,但却一无所获。

索文海陪笑道:“那里,这马车里是小人的家眷,乡野村妇,不敢出来冲撞四爷。”

李逍一听是索文海的家眷,顿时便没有了兴致,瞧着索文海这蟑头鼠目的模样,他的婆娘也好不到那里去,真要出来给自己见礼,没的恶心了自己。扬了扬马鞭,“既是如此,那就去大哥哪交差吧!”说完打马便行。

索文海大喜,深深地弯下腰去,“小的送四爷。”

马车之中,柔娘对外面的对话听得真切,柔娘本是冰雪聪明之人,听着外面这个叫四爷的人,话语里不无找碴儿的意思,显然与抓住自己的这些人不是一路人,心中不由一动,偷偷地看了一眼两边坐着的壮妇,两个壮妇显然也是被外面人的身份吓着了,脸色如土,身体也不住地发着抖,两眼发亮,抓着柔娘的手不由自主地便放松了,也是,两个县狱里的女狱卒,陡然见到外面身份尊贵无比的天皇贵胄,那有不激动,害怕的道理?

鼓起全身的力气,柔娘娇小的身子猛地跃了起来,一头便撞向马车车窗,哗啦一声,车窗受这大力一撞,顿时碎裂,柔娘满头满脸的鲜血,撞得头昏眼花,鲜血流下,蒙住了眼睛,但柔娘知道,能不能脱且虎爪,便在这一刻,强撑着不让自己昏过去,柔娘放开嗓子,尖叫一声:“救命啊,救命啊!”

李逍马队正缓缓通过,路边的行人都躬身行礼让在一边,大气也不敢喘一口,路上只听得清脆的马蹄声和马车车辙压过路面的吱呀声,柔娘拼尽全力的这一声尖叫,便犹如睛天霹雳一般,打响在众人的耳边,所有人都抬起头来,看向路边这本来不起眼的马车,车窗之上,一个满头鲜血,披头散发的女子正在放声大叫,而旋即车里传来惊叫声,这个女子被扯了回去。

索文海听到这一声叫时,整个人便如同被雷劈中一般,全身都僵了,心中大叫一声糟了,艰难地转动头颅,只盼李逍没有听到。

但柔娘这一声如此之大,李逍岂能听不到?诧异地回过头来,恰好看到满头鲜血的柔娘被强扯了回去。

皱起了眉头,李逍挥挥手,“看看怎么一回事?”立即便有两名卫士翻身下马,走向马车。

索文海这才反应过来,连奔几步跑到李逍面前,“四爷,四爷,那是我的婆娘!”

李逍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的婆娘?你的婆娘撞得头破血流的喊救命?这可真是奇哉怪也,索文海,莫非你在家虐待家人,这在大越刑律之中是可以入罪的,你家四爷我正好管着刑部,既然撞见了,当然得问一问。”

索文海脸上冷汗直冒,马车门一旦打开,所有的事情便要露馅,情急之下,只能抬出大王爷李鉴来当挡箭牌,但愿四爷顾忌着皇家名声,不再追究此事,就此放过。

卟通一声跪在地上,“四爷,四爷,我说实话,这里面的不是我的婆娘,这,这是献给大王爷的一个女子,但这女子有些不听话,四爷,我不敢说谎,这个女子是大王爷指定要的。”

李逍心中一喜,当真是瞌睡来了,便有人送来枕头,如果这个女子不过是索文海欺男霸女抢来自己享用的,他还真没这个闲心去管,但既然是大哥费尽心思弄来的,而且看起来这个女子不是硬抢便是通过什么不地道的手段弄来的,这样现成的把柄不抓更待何时?心中笑开了花,脸上却是勃然大怒,一鞭子便抽了下去,直抽得索文海满头的鲜血,在地上打了一个滚,才爬将起来,强忍着痛,还得跪在李逍面前。

“混帐玩意儿,你是个什么东西,不过大哥家一个门人罢了,打着我大哥的旗号在外为非作歹倒也罢了,居然想将帐赖在我大哥头上,我大哥何等人也,堂堂的大王子,天皇贵胄,岂会作这等事情,你这混帐,真是可恨,可杀,来人啊,将他给我绑起来,带回去!”李逍愤怒地又是几鞭子下去,抽得索文海满地乱滚,几名卫士赶过来,老鹰抓小鸡般地将索文海提了起来,四马攒蹄地捆了一个结实。

车旁的几名卫士早已是吓得浑身发抖,跪倒在地,李逍的卫士冲上去,一个个全绑了起来,打开车门,两个壮妇浑身发抖,手里兀自还抓着已经昏迷不醒的柔娘。

“将这两个泼妇一并捆了带回去,来人啊,马上回城,速速找大夫救醒这个姑娘。”李逍大手一挥,马队立即加速奔向城内,这个女子可是重要的证人,万万不能出了一点差错。

想不到这一趟出来踏青还有这样意外的收获,李逍不由有些兴奋,这女子倒也罢了,但这一次找着机口逮了索文海,这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人赃俱获,便是大哥也无话可说,索文海知道太多大哥的事情了,说不定便能从他身上打开缺口,找出攻击大哥的把柄来。

第五十三章:大爷

上京是大越的国都所在,其巍峨壮观,繁荣昌盛自然不是外地所能比的,生在皇城下的百姓们也不可能知道在遥远的边疆,还有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的人们,在他们的心中,大越是强盛而富足的。

最能体现上京壮观景象的便要算是大越的皇宫了,庞大的宫殿群分为了两个部分,即外朝与内庭,外朝以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为中间;文华殿、武英殿作为两翼;为行使朝政的主要场所。内庭由乾清官、交泰殿、坤宁宫和东西六宫构成;为皇室的生活居住区。按四根柱为一间的传统进行计较;共有近万间之多;宫殿群由紫禁城围护;城高10米;外又围以52米宽的护城河。整座城开有东西南北四座城门;南门为午门、北门为玄(神)武门;东门为东华门、西门为西华门。城的四角各建有一座角楼。每座角楼各有九梁、十八柱、七十二脊;结构复杂;式样奇特;。整个建筑布局严谨规则;主次有序;。让人望之便生敬畏之感。

而作为大越的大王子,排名第一的继承人,大王子李鉴的王府便在南门午门之外不远的朱雀大街之上,占地约有数千亩,虽然比不得皇宫的壮丽,却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事。比起其它的王子来说,李鉴的确是地位更高,也更得圣眷,否则也不会让他的府第占据这个地方。

“你说什么?索文海被老四在城外抓了?”李鉴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着跪在面前禀报的一名侍卫。李鉴今年三十有六,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的身体过早地发福了,小肚已经挺了起来,身材壮实,身为天皇贵胄的他,形态言语之间,自然而然地便形成了那种不怒自威的神态,修得整整齐齐的胡须使他看起来极为老成,听到侍卫的话,两道浓眉掀起,有些不太敢相信。

“老四明知道索文海是我府里得用的人,居然明目张胆地抓他?”李鉴冷笑着扬起头,“这是不择手段了吗?要撕破脸皮了吗?”

“王爷,四爷抓索文海,理由是索文海拐抢良家妇女,在城外,这个女子撞破马车车窗,向四王爷求救。”侍卫抬头看了一眼李鉴,小心地道:“据现场的人说,索文海当时声称这个女子是大王爷您点名要的。”

“混帐!”李鉴大怒,一伸手便摔了手上的价值千金的青花瓷茶碗,“我什么时候要他们给我弄女人了,我什么点名要女人了?索文海,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王爷,我们查了这件事情的原委,这个女人是邬先生从卢城给王爷送回来的,至于为什么,因为邬先生还没有回来,我们尚不知情。”侍卫道。

“邬思远?”李鉴一楞,邬先远不是一个不知轻重的人,从数千里之外给自己弄一个女人回来,那是什么道理。

“马上去查,给邬思远写信,弄清楚事情的原委!”李鉴吩咐道。

“是!”

“另外,索文海,四弟那边是将他交给了刑部了么?”李鉴问道。

“小人去打听了!”侍卫道:“四爷回城之后,并没有将索文海以及随行的一干人等交予刑部,而是将人带到了四爷的别院,那里戒备森严,实在无法靠拢去打探消息。”

李鉴嘿嘿冷笑起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啊!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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