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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中兴(鸡肋)-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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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随意怎么叫吧。”这个时候在做一个统一的规定只会继续让自己丢脸,林阿四索性让他们继续随意地称呼自己。
“孙承宗是举人?”虽然已经是自己在档案上看过的内容,但和朱应桢问他们这些守备一样,有些问题,还是要和手下们重复一遍。另外,这个孙承宗的官职也不由地让林阿四略微好奇,,自己在二十岁左右当个守备,对方二十岁左右当个千户,两人升职速度同样算是火箭级别的了,和朱应桢的想法一样,林阿四对和自己年龄相近的优秀青年同样很有好感,毕竟表现突出的年轻人,总是会引起人的侧目。
“标下的档案在大人那里有备份。”站的笔直的孙承宗说道。
额,这是不服气的变现,林阿四看着抬头挺胸目视前方的孙承宗,“为什么不继续科举反到从军了?”
“标下对武事感兴趣。”
不痛不痒的几句问答,林阿四心中略微有些无奈地发现,这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孙承宗,心高气傲来着,自己以他作为突破口,貌似是搞错了。
“大友义统。”
“嗨!”
正宗的武士姿态,向前略跨一步,大友义统低头应声道。对方的动作已经回答问题时候的方式,很让林阿四想到自己身旁的那个庄伯,或者说比庄伯更像一个倭人,毕竟对方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武士家庭,礼仪肯定是学的全套的。
“你是九州岛大友宗麟的儿子。”
“家父的确是大友宗麟。”
似乎和自己的父亲关系不好来着,林阿四发现对方提及自己的父亲的时候,显得并不是太友好,这个人真的是嫡子吗?不会是那个大友宗麟打算废掉的儿子,所以送到大明来,希望大明把他当炮灰吧。
“李舜臣。”
“小人是朝鲜武举出身,曾经在全罗道水军中任职。”不等林阿四发问,对方率先抱起家门。
这家伙有四十岁了吧,看着已经有些皱纹的李舜臣,林阿四想到,三个人当中,这个李舜臣的年龄是最大的,其次是看起来有三十岁的大友义统,孙承宗和他林阿四的年龄都是二十岁左右,差不了多少。不过到了这个年龄才能在大明当个千户,看样子这个人要不就是本事不大,要么就在朝鲜很不受待见,在林阿四猜测想来,估计是前者。
果然,大概因为年龄问题,对方都不把自己这个长官当一回事啊,林阿四无奈地想到。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李舜臣不用说,在对方眼中,二十岁估计属于小孩子的级别;那个将近三十岁的大友义统,正正经经的大名嫡长子,在倭国的这个年龄肯定带领过几十个人或者几百个人进行过好几次的“会战”了;至于那个孙承宗,不提对方和自己年纪相仿所带有的比较心理,单单那个举人的身份估计就让对方自傲了,读书人的傲气在大明可是有名的了。
话说在这几个人的眼里,自己莫不是没有本事靠着父辈混上官职的二代?要真是为了混个前程,谁会跑到这个地方来啊,更何况是这样一支难管的部队。
“或许你们认为我的年纪不足以做你们的上司。”林阿四说着,果然,对面的三个人眼中都露出深以为然的表情。“但是……”林阿四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本官不到十岁就住在军舰上,和父亲林凤纵横四海,十六岁就指挥过舰队对付西班牙人,不要把我当成混日子的权贵子弟。”
这不是变相的说自己的父亲是林凤了,林阿四想着自己刚才说出的话,果然,有信心办成的事情并不是一定能办好,自己这下子还真不好镇住这帮手下了。
“大人的父亲是林凤?”刚刚还露出不以为然的李舜臣惊愕道。
“林凤确实是家父。”点了点头,林阿四说道。这下子真是自己不行改拼爹了,虽然丢人,但是貌似是个好办法不是?
“没想到守备大人竟然是林凤林大帅之子,刚刚实在是失敬。”低头弯腰,这是做道歉礼的大友义统。
我刚才话的主要意思应该是自己不到十岁就住在战舰上是个老兵才对,为什么都会注意到自己的父亲是林凤?林阿四奇怪地想到,貌似这两个人很崇拜林凤似得,自己提起林凤,这两个人的态度马上就变了。
倒是孙承宗似乎不为所动,这也难怪,对方是正宗的科举出身,那可不是靠拼爹的玩意,自己老爹到底是哪个对方应该不会在意,不过似乎也算唯一听懂林阿四说话重点的人了,大概对对方从小生活在船上并且已经是有过经验的军官的经历较为信服,和另外两人一样,没有刚才那种倨傲的态度了。
“林大帅为上国击退倭寇,并且从西夷手中解救吕宋等国,为上国海疆平定立下汗马功劳,实为在下第一敬佩之人,失敬,失敬。”李舜臣也道歉道。
击退倭寇?什么时候的事情?没有搞错的话,他义父自己就是倭寇。解救吕宋各国?这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林凤确实攻下了马尼拉,那场战役他也亲自在场,但是占领马尼拉之后,倒是在当地建成,以勾结西夷的名义夷平了不少部落,貌似并没有解救那个政权来着。对方林凤和自己的义父林凤是一个人吗?
难道是朝廷的宣传问题,自己的义父已经从大倭寇变成剿灭倭寇的英雄了?若是这个李舜臣知道自己第一崇拜的偶像,其实曾经是个劫掠沿海无恶不作的倭寇,不知道会怎样的心情,林阿四看着低头的李舜臣想到。
第125章 李如柏的小麻烦?
“成国公的舰队已经基本组件完毕,所需要的物资兵部也已经细说发放;林凤的舰队现在还没有消息,但有商人说他们去年到过欧罗巴;碎叶方面麻贵希望朝廷能够加派兵力……”张学颜站在万历面前,向万历汇报着最近的朝廷用兵的消息。
这种事情万历实际上懒得问,日常的工作交给内阁处理就好了,但是作为皇帝,按时听取大臣的工作汇报,也是必要的责任之一,尽管万历经常不会对内阁的决定有任何意见。
“总兵李如柏那里……”张学颜停顿了一下,“似乎李如柏将军遇到些小麻烦。”
眯着眼仿佛睡着了的万历睁开眼睛。“怎么?天太冷,他李如柏受不了了。”万历不喜欢李如柏,原因似乎是因为这家伙曾经在历史上有当逃兵的经历,尽管这辈子没有,但从历史上的记载来看,这家伙应该不是什么可造之材。这家伙能够成为一方总兵,估计也是因为他现在面临的敌人都太菜的地步,无论是骑马弯弓射箭的牧民还是山林中渔猎为生的野人,在大明的眼里,也就土匪的水平而已。
“那倒不是。”张学颜摇了摇头,让大明的士兵去寒冷的西伯利亚,那可是连蒙古人都不愿意去的苦寒之地,倘若因为寒冷士兵无法忍受,那就是兵部没有保证好物资的责任了,事实上,辽东军团在西伯利亚由兵部拟定的军饷以及发放的物资,绝对是大明所有军队中最好的一批了,凭借优秀的后勤,张学颜有信心大明的士兵不会遭遇无法抵御的严寒,话说回来,西伯利亚方面军,似乎是唯一一支在军队中不限制饮酒的部队了,就冲这一条,似乎有好多人申请掉入呢。
“西伯利亚汗国的抵抗猛烈?”万历皱着眉头又问道,倘若是这个原因,那他就需要重新审视大明的军队了,按照他的记忆,那个刚刚兴起的沙俄北极熊在征服西伯利亚汗国的时候,并没有用太多的兵力,倘若没有记错,攻入对方的首都的时候,那个俄国的将领连一千人的部队都没有,若是大明的军队不能搞定西伯利亚,那就说明自己的军事实力比那个还只是三流的莫斯科大公国要弱小,这如何能让万历接受。
“李如柏总兵那里,似乎遭遇了预料之外的敌人。”张学颜说道。
“意料之外的敌人?”万历皱了皱眉头,什么叫意料之外的敌人,他们的敌人不是那个从金帐汗国中分离出来的西伯利亚汗国?
…………………………
呼!
寒冷的西伯利亚,一支十多人的小分队,乘坐着雪橇划过,在地上留下一道道轧过的痕迹。红色的军装和披风,在被白雪覆盖的西伯利亚显得异常的醒目,这是大明陆军现在使用的颜色,自然,这支在西伯利亚雪地中拖着雪橇前进的小分队,是一只正儿八经的明军部队。
“本以为能够和李如柏总兵打上金帐汗国,没先到现在除了雪地和野人之外什么都没有,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申请调到碎叶去呢,听说麻贵总兵不仅打成吉思汗的子孙,连西边和他一样信仰回回的国家一样照打不误,那日子岂不是比现在要过得爽快。”下了自己的雪橇,双脚刚刚着地的士兵立马抱怨道:“我可是特地拜托我哥帮忙才调到这里来的。”
李如柏这次带领着辽东军团,以小股部队逐渐深入的方式,一步一步地探寻者整个西伯利亚,当然,军事上的目的是为了消灭从金帐汗国中分离出的西伯利亚汗国,这点自然不会有所改变。
但是令李如柏较为尴尬地是,小股部队分散对明军而言,可以说是头一回尝试,分散容易合并难,在这个没有电报没有电话更不会有互联网的时代,把散落在整个鲜卑利亚的百人队们重新组成一支完整的军队,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单单是这项工作,就花费了李如柏大量的额时间,等到他终于集结够了一支一个千户的兵力也就是一千人左右之后,准备一口气消灭西伯利亚汗国,但当他们挺近西伯利亚汗国的首都,这个西伯利亚汗国的中心留给他们的却是一片废墟,西伯利亚汗国的大汗和他的臣民,却统统的不见了。
这不仅让李如柏感到丢人,手下的士兵们同样的气愤,他们冒着寒冷,在雪地里打滚,来到这里可不是只为了领那一份较为丰厚的军饷的,更是打仗立功的,现在这个情况,连敌人的首都都成废墟了,哪里还有什么功劳能够让他们立的?
“你怎么不拜托你哥把你调走,再给你升个职,干嘛只当个小小的什长?”另一名士兵下了雪橇,一边解着自己雪橇狗的绳索,一边说道,“起码留在他身边当个亲兵总比这样自在吧。”
“百总,我当初可是向他保证过,肯定吃得了苦,决不当孬种的,这要是才这几天就要调走,岂不是被我哥笑话。”挠了挠自己的脑袋,黑黝黝地皮肤显得憨厚,“我可不乐意就这么认怂。”
“那你这黑驴就只能在这挨冻,这里太阳不那么热,说不定呆上两年,你这黑驴就变白了。”笑了笑,被称作百总的男子说道,引得周围等人也一阵大笑。
“我杜松这黑可是天生的,变不白。”探了探身子,杜松朝自己的把总伸了伸脑袋,“百总不也一样,家里有个大将军的老爹,不让他给你找份好差事,跑到这里来挨冻了。”
“仗着自己老爹的本事,那算什么出息。”握了握自己手中的大刀,百总豪气地说道:“男子汉大丈夫,功名成就都要靠自己去挣,靠祖宗的那叫孬种。”
“百总的到起码有一百斤重吧?”看着对方手中的大刀,杜松敬佩地说道。
“一百二十斤。”微微刷了两下,百总把手中的到交到杜松手里,沉甸甸的重量直接让杜松身子一沉。
“在卫所的时候,我杜松就是力气大的那个,没想到到军中,竟然有比我力气还要大的。”稍稍挥动几下,杜松明显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只得把大刀还给对方。
“在我大明军中,比我力气大的,我还没有听说过呢。”接回杜松手中的刀,百总又挥了几次,轻松的程度让杜松不禁有些目瞪口呆。
“老早军中就传闻江西有个刘大刀,说的肯定就是把总你了。”杜松说道,“可惜现在军队里都用火器,能用大刀的反而没有那么大的用处了,要不然,百总肯定是关云长那样的人物。”拍了拍自己的火铳,“现在,凭借着手中的家伙,是个兵都能像关云长那样成为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人物了。”
“就你话多,要是有闲工夫,就先把你雪橇上的狗绳子给解开。”把总用刀背在杜松头上的钢盔上敲了敲,又给他看了看自己手中已经解开了的绳子,笑骂着说道。
老家在江西,能耍得起一百二十斤重的大刀,百总的名字不言而喻,赫然是那个在原本历史上明末的名将,刘大刀刘綎了。
“马上就解开,马上就解开。”扶了扶自己的头盔,杜松笑了笑,尴尬地说道,连忙转身开始把围在自己身边雪橇犬的绳索给解开。
“旺财、阿福,给我站好。”杜松对着自己脚下的雪橇犬说道。
黑色和白色的皮毛,这些雪橇狗在后世有个有名的名字,叫做哈士奇。后世的他们,可能成为俄国在西伯利亚拉雪橇的主要犬种,但他们被当做雪橇犬的历史,比想象中的要古老的多,在西伯利亚东北部的楚克奇人可能算是最早用他们当做雪橇犬的民族,这些人后来可能会并入俄罗斯,但是现在在大明,却被划归到女真人的范畴当中,成为大明境内野人的一部分,驯养雪橇犬的方式,自然也被大明征用。对大明而言,似乎生活在辽东以及西伯利亚的所有通古斯野人族群,统统可以归纳成为女真人的范畴。
“你这狗的名字起得也忒俗了,大户人家的宠物狗才叫这个名字呢。”刘綎听着杜松叫自己狗的名字,笑着说道。
“我杜家也算是世代为将,算得上将门了,怎么着也是个大户人家。”杜松丝毫不介意地说道。“我这狗名字取得俗,但那是旺家,是吧,旺财、阿福!”
“汪、汪、汪!”哈士奇叫着似乎是在回应着这家主人的话。
“看看,没错吧。”杜松一副你看的模样。
“就你会搞怪。”看到对方和狗说话的模样,刘綎再次笑骂道。
“汪汪汪!”哈士奇再叫了几声。
“我看它们不是听懂你的意思,是谁说话它们都会叫!”看着再次叫起来的哈士奇,刘綎说道。
“汪汪汪!”
“看吧。”刘綎一副你看的模样。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这次不是两只哈士奇在叫了,而是多只哈士奇一起叫,甚至整个队伍中的哈士奇同时在吼叫了。
“有情况!”反应过来的刘綎立马握紧自己手中的大刀,“所有人,立即结阵,准备迎敌!”
第126章 意料之外的是沙俄
一百人的队伍在大明只能说是一个小小的分队,但是按照大明制度,三个人都能形成一个战斗队,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为一旗以及百人为百人队更不用说了。
由于不知道敌人来自哪里,一百人的队伍最为稳妥的做法是结成一个由两个什组成一面,四面都能形成火力的方阵,另外要有两个什呆在中央,一个由弗朗机铳组成的炮什,另一个及时对需要火力支援的一侧提供火力上的支援,百人中指挥官百户刘綎,自然同样要呆在方阵的中央,接受保护。
黑黝黝却显得孔武有力的杜松,赫然是在中央担任火力支援组什长,尽管他的什现在也有保护百户的责任,但是他却不能和刘綎站在一起,因为按照大明的军事制度,一旦刘挺这个百户出现意外,他这个身处中央的什长,要及时担任起指挥整只部队的命令的。当然,这本来应该是总旗的责任,可是这支九边派往鲜卑利亚的军团,是以十人为一什的探险队单位进行编制的,刘綎的百人也是整合的结果,总旗的职位实际上是由什长进行临时兼职。
对手是什么人?没有归顺大明的野人女真?那些抛弃了自己首都的西伯利亚汗国敌人?刘綎脑中不停地开始思索着,面对不同的敌人,按照经验,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战术才能以最小的损失达到最大战果。
不用考虑是否胜利的问题,除非自己要面对的是一只超过几千人的队伍,在庞大的军事优势下自己或许会失败,但要是对方真的有这么多人,肯定会有很大的动静,不可能在这个距离上自己才会发现,对手只能和自己一样,最多比自己多上几倍的不超过千人的队伍。不到千人的野人部队或者西伯利亚汗国的牧民部队,刘綎相信凭借自己实力还是不会落入下风的。
砰!火铳的声音响起。
谁开的枪,刘綎的第一反应是愤怒,没有接到命令就私自放枪的手下,会给自己的部队带来心理压力,说不定会让自己的其他手下情绪激动,也扣动扳机,提前开火,这会打乱自己作为一个指挥官的所有计划,让自己的敌人抓住机会对自己军队的薄弱处进行攻击。
然而,马上他就发现自己错了,似乎不是自己的手下惊慌之下提前扣动了扳机,因为火铳响后,倒下的是自己这边的人。
“是大口径的火铳,铅弹比较大。”倒霉的是方阵一侧一个倒霉的什长,巨大的冲击力把他击倒在地上,看着把自己的板甲给狠狠打凹进去,对方松了口气,气喘吁吁地说道。
竟然是拥有火铳的敌人,这点倒是让刘綎比较惊讶了,按照战前了解的情况,西伯利亚汗国的鞑靼人没有火器,那些自甘堕落的野人女真就不用说了,好的铁制品都难打造出来,更何况是火铳这种需要精密打造的武器?!新的对手,不是一般的敌人,刘綎开始重视起来。
砰!砰!砰!
一声枪响之后,紧接着是一阵不停的火铳声,其中有对方的,也有通过第一声枪响判断出对方所在方向的明军的。
不是只有少量的装备,而是大量使用火铳,单单是从对方发射火铳的频率可以判断,对方用的是火绳枪,而且不晓得使用三段射击法。
火铳的铅弹实在太危险,即使刚刚那位什长已经证明了,对方的火铳不能轻易打穿自己的板甲,但是刘綎也不能站到前排,拿自己的性命和自己整支部队去赌博,去看清楚和自己战斗的到底是什么人。
只有一侧有敌人的火力,倘若刚开始还害怕对方把自己包围,但凭借现在的火力,以及那些哈士奇的动态,刘綎知道自己的敌人仅在一侧,自然可以放心的把一侧的兵力调整到一个方向上去。
板甲能够防住敌人的铅弹,但这不是绝对的,因为板甲也有薄弱处,不能全部完美的防御住士兵的全身上下,刘綎的手下开始出现少许的伤亡,这时候,刘綎也开始能够看清楚自己的敌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不是野人和鞑靼人,因为对方的身高不像这两个种族一样矮小,反而和他们这些汉人差不多的身高,虽然戴着全套的护甲,但是还是能看出,他们的头发不是黑色的,而是金色等其他的颜色,另外重要的一点,对方和自己一样,穿的是整块的铠甲,也就是板甲。
人数和自己一样大约百人,远程武器是大口径的火绳枪,冷兵器是较为纤细的刺剑,这支敌人的身份不言而喻,和那些跨过大洋到达大明沿海的西洋人一样,他们是鲜卑利亚西方山脉之后的欧罗巴人!
倘若是一般的百户,可能出身农家,对大明以外的世界不会太过了解,但是像刘綎这样父亲刘旦就当过朝廷大将军都督的家庭,自然不会是对这个世界一知半解的普通人,欧罗巴人通过海路饶了一圈才到达大明的,但实际上,现在大明的势力已经靠近乌拉尔山,和欧罗巴之间的距离,已经只是一山之隔了而已。
大口径火绳枪威力比明军的大,但是明军的板甲似乎比较好,加上内部为了抵御寒冷套的是棉甲,同样拥有防弹的能力,对方的火铳似乎也不能起到有效的杀伤。
自己这一边,使用的使用的燧发枪,名字叫做旋机翼虎铳的三联装火器,这是三眼铳和单发的鸟铳结合的结果,鸟铳的方便和三眼铳的连发之便的统一,并且采用的是多段射击法,比对方的火力严密性要强上很多,但是可惜的是,对方的板甲虽然不如自己,但是却能防御住自己这样口径小一些的火铳。势均力敌了,刘綎在己方阵线的后方看着不断射击的敌我双方,唯一的优势,似乎就是自己比敌人多出一支轻炮的什,几只较为拥有杀伤力的弗朗机铳了。
“乌拉!”
很显然,沙俄最为突出的特点肯定不是欧洲绅士般的三段击,即使到了一战时期,灰色牲口冲锋流也依旧是他们的作战方式,几百年前的莫斯科大公国,自然和他们的子孙一样,在火绳枪的射击之后,拿起手中的武器,开始发起冲锋。
第127章 毫无悬念的战斗
对方冲锋了?!
刘綎震惊地看着向自己冲过来的这支部队。
倒不是刘綎害怕和对手进行肉搏,而是在刘綎的印象里,按照明军的军事操典,这个距离似乎还是属于可以继续射击的范畴上,对方竟然没有继续进行火铳射击,而是选择了直接冲锋!敌人的指挥官到底是个怎样白痴的家伙。
不是对面的沙俄毛子是个军事白痴,而是因为即使在欧罗巴,分段射击的攻击方式还没有形成,那个发明六队三段射击方式发明人瑞典国王古塔斯夫还要十年才能够出生,各国之军队的射击方式还是一轮齐射,更何况沙俄这种相信“刺刀是好汉,子弹是笨蛋”在欧罗巴属于三流的地域边缘性国家。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不可能保证自己的部队在火铳射击的同时,还能保持住阵型不紧不慢地前进,齐射之后进行冲锋才是正确的选择。
这帮不懂得持续火力的傻瓜,看着已经开始进行冲锋的敌方士兵,刘綎鄙视了一把这帮只懂得拿着火器一阵乱射的士兵。后世因为欧罗巴的影响力,把他们当做分段射击的发明人,但是这个时代,欧罗巴的影响力还管不到东方这个地方来。古塔斯夫的射击方式还没有问世,但是把火器当做制式兵器的大明,已经把沐英使用的射击方式编入操典,开始强调利用分段射击保持持续火力的重要性了。
“放!”
砰!一轮齐射,在刘綎的命令下所有的士兵们扣动了自己的扳机,旋机翼虎铳发射出枪口中的弹药。
“放!”
砰!
“放!”
砰!
三连发的旋机翼虎铳射出了自己当众的所有的弹药,尽管双方的板甲都能有效地抵挡对方的火铳,但这么近的距离上,板甲能够抵挡的火力已经很少了,高呼着乌拉冲在最前方的士兵出现十多人的伤亡。
“上刺刀!”敌人和自己的距离已经只有二十步,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必要再进行一次填装火药了,刘綎对自己的手下们下达了安装刺刀的命令。
所有的士兵都抽出自己的刺刀,将后柄插入到火铳前方的枪口之中,刺刀的卡扣问题现在还不能有效解决,所以明军依旧只能使用塞入式刺刀,虽然能够使得火铳手有了肉搏的能力,但是把刺刀塞入枪筒当中,未免会影响射击,这一点,即使明军使用的火铳是三个枪管的,也依旧不能避免。
使用冷兵器的对抗怎么能输,刘綎冷笑着手里握着欧罗巴人常用的细剑向自己冲过来的沙俄士兵们,不是前几年还说对方的火器水平比起大明来也不逊色吗?据说是皇上因为堂堂大明竟然在火器上落后于西方的蛮夷欧罗巴,大为恼怒,狠狠地整顿了军备,大明的火器才好用起来的,现在看来,这帮欧罗巴的水平也就大明十年前的水准嘛。甚至都现在了,火铳手竟然连个刺刀都没有,大明可是一百多年前都有这玩意了。
敌人距离刘綎的部队已经近在咫尺了,刘綎却依旧在心里鄙视着对方,刺刀肯定不如细剑攻击方便这是肯定的,毕竟刺刀只是为了火铳手没有近战兵器的发明,在遇到经过历史考验的一些冷兵器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优势可言,但是刘綎却丝毫不担心自己会赢得最后的胜利。
良好的军事纪律,正确的武器使用方式,能保证万历这个拥有世界上常备军最多的皇帝手下的士兵,同样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士兵,他们的军官能使用正确的方式去面对敌人。
“冲啊!”
“乌拉!”
短短几秒的时间,两支军队就对撞在一起,板甲间撞击时产生的刺耳的声响掩盖不住双方振奋士气时用的口号。
如同刘綎预料的一样,即使对方手中的细剑比己方手中的刺刀好用,但是一旦交手,占据优势的依旧是自己这一方。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明军即使是肉搏,也依旧会按照训练时使用的阵型去对抗自己的敌人,每个什长带领自己手下的士人共同对抗敌人,最低三个人都能形成一个战斗组,两个人也能够背靠背的进行防御,各种配合使得所有人都能有效的攻击的敌人,并且能够得到来自队友的保护,这点,连冲锋起来都是嘈杂噪乱的沙俄士兵绝对是不能比的,胜利的天平很显然站在刘綎带领的明军这一侧。
老老实实的在自己的手下保护中打赢一场战斗符合刘綎的风格吗?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保护百长!”黑黝黝皮肤的杜松拔出从胸甲正面刺穿入一名沙俄士兵胸膛的刺刀,板甲强大的防御力度在他的面前没有任何作用,以勇力和火爆的脾气闻名的杜松,凭借一身的蛮力能把手中的刺刀狠狠地刺穿对方的护甲,这点,大多数的明军都无法做到,和他们对手一样,关节等薄弱处才是双方攻击的主要目标。
需要保护吗?当拔出刺刀的杜松打算带着自己战斗组靠近刘綎的时候,映入他眼里的是极其恐怖的一幕。
那个长的比自己白,帅气程度和自己差不多的百户,手里拿着他那把据说百二十斤的大刀,硬生生地把面前的一名敌人给从左肩到右腹给劈开,那个被杀死的倒霉鬼内脏留了一地,身上的鲜血溅了刘綎一身,尽管和军装同样是红色,但是人都能发现,衣服的染料红和血红完全都不是一个类型的。
杀神在世啊!这是杜松此刻唯一想到的评价,对方可是穿着全身板甲的士兵,单单像他这样把刀子透过板甲刺入胸膛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了,自家百户竟然用刀直接给劈开了,实在是太过于恐怖了。
牢牢地抓住对方的一名士兵,刘綎的大刀向对方的脖子劈去,负责保护容易遭受攻击颈部的颈甲如同豆腐一样被切开,内衬在板甲之下的锁子甲尽管拥有防御劈砍的作用,但是依旧不能挡住刘綎手中的大刀,单手持刀的刘綎顺利地把对方的脑袋砍了下来,被另一只手拿住。
“保持阵型,不用管我。”把手中的头颅扔在地上,刘綎朝杜松那边喊道。
看来是不用保护自家的百户大人了,在杜松瞪大的眼珠子中,自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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