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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私生子(何昊)-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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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经过杨逸这些天开解,和无微不至的照顾,变得开朗了许多,那双眸子也恢复了一些光泽。

或许远方的风景,本身就是一剂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吧。

幽州给杨逸的感觉是繁而不华,人很多,接肩擦踵,但民生很困苦,市井之中商品远远没有大宋东京等大城丰富,街边衣不遮体的穷苦百姓比比皆是,和那些契丹贵族的鲜衣怒马形成强烈的反差,一斗米整整比东京贵了三十文,这是辽国各首这些年连遇灾荒造成的,了解了这些,杨逸对谈判心里就更有底了。

从一家茶楼下来时,街边有个回鹘人撑着一个鸟笼,笼里是一只鹦鹉,头颈为红色,腹部是蛋黄色,翅膀到尾巴由浅蓝到翠绿逐渐加深,毛色漂亮极了,还不时跟着回鹘人学舌:“卖鸟了!卖鸟了!”

杨逸听了忍俊不禁,这鹦鹉确实漂亮,就是有些傻,卖的就是你,你还跟着叫个不停!真应了那句话:被人卖了还帮着呟喝!

杨逸发现清娘看得目不转睛,眼里亮晶晶的,粉脸上不知不觉浮上一抹笑意,于是问道:“清娘,喜欢吗?”

清娘立即点着小脑袋,明亮的眸子带着几分期盼。

“清娘,它是你的了!”

“真的吗?谢谢杨大哥!谢谢杨大哥!”

杨逸朗朗一笑,花了七十贯从回鹘人手中把鹦鹉买下,回鹘人还奉送了一些训养鹦鹉的窍门,回驿站的路上,清娘非要自己提着鹦鹉,一副爱不惜手的样子。

杨逸和她说话,那鹦鹉就跟着‘清娘清娘’的叫个不停,把小姑娘逗得咯咯直笑,一时阳光灿烂,冰雪消融,满城春光明媚,这七十贯花得太值得了!

“清娘,以后我要带你天南地北都走一趟,你说好不好?”

“好!杨大哥不许骗人!”

“当然,不过我有个要求,你要把自己在各地的所见所闻,包括自己的所思所想都记录下来,集成一本书,书名我都帮你想好了,就叫《清娘流浪记》!哈哈哈……”

小姑娘认真地想了一下,然后很开心地应下了这个任务。

第二天继续北行,清娘换上一身男装,打扮得粉雕玉琢,杨逸把她护在鞍前,纵马飞驰,山野间白雪皑皑,战马过处,扬起雪花似杨花……

“清娘,你要是想飞,就张开你的翅膀吧!”

“可是杨大哥,我没有翅膀呀!”

“你有!只要你相信,你就有!张开了它,它就能带着你的心灵翱翔九霄去外!”

“杨大哥,我明白了,谢谢你!”清娘说完闭上眼睛,张开双臂,任由迎面吹来的大风吹拂着衣襟,战马飞一般掠上山头,仿佛直向九霄云外冲上去。

来到长城时,杨逸带着她再登长城,放眼望去,雪域晴空高远辽阔,风飞云卷,骏马奔腾,清娘眼角那抹沉郁不复存在,她让杨逸扶着她站上城碟,在高高的顶锋游目四顾,尽情的呼喊着,清越的声音在峰峦沟壑间回荡不息。

看到她真正摆脱父母离开的阴影,杨逸由衷的高兴,一时豪情满怀,朗声高诵道:“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唯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红妆素裹,分外妖娆。”

“杨大哥,真是难得的佳作,快接下去呀!”清娘粉脸红扑扑的,听得兴奋不已,连声催促着。

“清娘啊!按惯例这下半阙就由你来接上好了!”

“不嘛,我要听杨大哥的!”

“呃,好吧!,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哎哟,我肚子疼!不行了,不行了,吃坏东西了!”

“咯咯咯!杨大哥耍赖!杨大哥耍赖……”

第一卷第105章草原之夜

从密云出长城之后,就是莽莽无边的大草原,一提到草原,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草色连天,野花遍地,风吹草底现牛羊的情景。

但杨逸看到的却是北风凛冽,千里冰雪覆盖,走半天也不见人烟。据说若是草原上的‘白灾’来袭时,狂暴的风雪吹得人站立不稳;一夜之间积雪能达三尺厚,帐蓬门都被封住,室外滴水成冰,寒风吹到面上,就象刀片一般锋利。

还好,这个季节积雪还不算太厚,只没马蹄,气温也还能忍受,杨逸一行也加快了速度,这夜在柳河上游的一处山包下宿营,位置大概相当于后世的木兰围场附近。

半夜时分,山包上传来阵阵的狼嚎,营中的马匹开始变得躁动不安起来,随行的辽将莫桑有些紧张,让人起身查看情况,并在营帐四周点起了一堆堆篝火,希望借此吓退狼群。

杨逸也被惊动了,起身向莫桑询问,他犹豫了一下如实说道:“是大股狼群,很大,目前一时难以判断有多少,但咱们的马匹都是上好的战马,若不是狼太多,它们不会如此躁动不安的。”

莫桑的声音不知是冷的还是紧张,有些打颤,谁知杨逸听了不但没紧张,反而兴奋异常,狼群啊!成千上万的草原狼聚在一起,那该是怎样难得一见的情景啊!

杨逸前世也见过狼,但那最多只是几只一群,成千上万的狼聚在一起,别说见过,听也没听说过。

“莫桑将军,既然这么多狼,咱们守在这里也无济于事,不如咱们冲出去看看!”

莫桑一听,连忙摆手阻止,神色焦急地说道:“不行,不行,今夜是月圆之夜,正是狼群活动最猖獗的时候,太危险了,杨学士千万去不得!”

“怕什么?你不去我去!”

“不行,我负责杨学士的安全,遇到这种事,您必须听我的安排。”

“杨大哥,我也要去!”一听这声音,杨逸满腔豪情顿时化成绕指柔,只见李清照站在帐蓬门前,身上裹得严严实实,清澈的月光照在她脸上,看不出有丝毫紧张。

“清娘,别淘气,这狼好可怕的……”

“杨大哥,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你说过无论如何不会丢下我的,你忘了吗?”

眼看小姑娘脸色慢慢黯淡下来,杨逸不禁脱口说道:“好!无论上天入地,杨大哥都会带着你!马汉卿、李一忠!”

“喏!”

“咱们今夜不睡了,立即拔营出发,本官非要看看这草原的狼群不可。”

杨逸对狼群有种无法抑制的好奇心,狼是一种可怕又可敬的动物,当虎豹这些大形的凶猛动物都被草原淘汰之后,狼却在这寒潮肆虐的恶劣环境生存了下来,成了草原上的霸主,也成了无数草原民族的图腾。

据杨逸所知,在蒙古人的心目中,狼是腾格里(长生天)派下来的使者,所以蒙古人死后都不会埋葬,而是将尸体放到狼群出没的野外,让狼群将肉身吃掉,只有这样,他们的灵魂才能升上长生天,回归腾格里的怀抱。

在汉人看来,狼是凶残、邪恶的象征,它们狡猾凶狠,他们会伪装、会打埋伏、会围攻、会突袭,只要跟上你,不死不休。

然而在草原人看来,狼却代表了另一种含义:坚韧、机智、团结、耐心、凶猛、狡诈、果敢、永不满足,不断进取!

那个不可一世的黄金家族,以狼为榜样,以狼为图腾,正是由于他们具备了狼的这些特性,并能在一次次军事活动中,淋漓尽致的将狼的这些特性加以运用,使得他们竖起的那面狼旗所向披糜、横扫了整个欧亚大陆。

杨逸等人刚出营地不足一里,四周便出现无数双绿幽幽的眼睛,看来狼群早以将营地包围了,它们正在调兵遣将,寻找机会发动攻击。杨逸心中大感庆幸,若是守在营地里,如此庞大的狼群,一但发起进攻,众人怕是有死无生,此刻在飞驰的战马上,反而安全多了。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马匹也越来越不安,不断的嘶鸣着,杨逸将清娘搂在怀里,向莫桑问道:“莫桑将军,这样的狼群在草原上是不是经常会遇到。”

“不不不,一般的狼群通常都是百来只,多到几百只,象这样大的狼群连我也没见过,应该是多个狼群聚到一起才形成的。”

杨逸更加好奇:“据我所知,每群狼都有自己的头狼,狼群与狼群之间互不从属,还经常会互相争斗,它们怎么可能聚到一起来呢?”

莫桑一边紧张地张望着四周,一边答道:“也不一定,若是出现了特别强大的狼王,它就能够让各个狼群都听其号令,杨学士,咱们今晚肯定是遇到狼王了,狼太多了,太多了……”

莫桑越看越心惊,随着一声声的狼嚎在旷野里回荡,四周绿幽幽的眼睛越来越多,就象一串串鬼火在月光下闪动,视线所及的雪原上,尽是幽灵般的灰影在窜动。

“杨学士,咱们还是赶紧远避吧!太多了,太多了,杨学士你一定要记得,若有不测的话,一定要记得让战马顺着风向跑,这样马速会更快,狼群也不容易寻着气味追赶。”

莫桑忐忑不安的神情,更加重了大家紧张的心态,气氛竟变得凝重无比!

嗷!

只听山包上传出一声特别长、特别雄壮的狼嚎声,原本在四周潜行的狼群全部‘唬唬’地低吼起来,那声音都是从喉咙根部逼出来的,听起来让人头皮发麻;

接着一只只野狼仰头向天,嚎叫几声,然后默不作声的向杨逸他们扑过来,那身影在月光下快若离弦之箭,怀里的清娘终于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清娘别怕!有杨大哥在呢!”

“嗯,清娘不怕……”

“擒贼先擒王,兄弟们,狼王肯定就在山包上,咱们冲!”杨逸大吼一声,急催战马向山包冲去!

莫桑在身后焦急万分的大喊道:“杨学士,去不得,去不得,攻击狼王,所有的狼都会拼死的冲上来的,而且它们从上跃下,能直接跃到马背上对人撕咬,去不得啊!”

果然,越往山包方向,围过来的狼群越多,月光明亮,雪光辉映,即便是夜晚,视线依然良好,一匹匹野狼跑得尾巴笔直,飞一般向马群冲来。

嗡嗡的弓弦不断地响着,一支支劲箭纷纷箭出,被射中的野狼翻倒在地,发出凄厉的嚎叫,更多的狼则悍不畏死的冲上来,飞扑向战马,杨逸挥刀砍死两头,立即有十几头向他扑过来,仿佛要为同伴报仇一般。

杨逸要护着李清照,转动不便,顿时有些应接不暇,马汉卿和李一忠飞冲上前,长枪横扫直刺,杀出一片腥风血雨,总算暂时化解了他面临的危机。

杨逸一看果如莫桑所言,只要往山包冲,狼群就会前仆后继的冲上来,丝毫不惧死亡,杨逸一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只得掉头转向。

几百全副武装的铁骑,一般情况下狼群是不敢来攻击的,但现在它们竟然悍然围攻上来,可见它们有多么凶狠,或许狼群也仗着‘人多势众’,或许是众人无意中冒犯了狼王的领地,至有这样的结果。

真的太多了!月光下到处都是飞奔的恶狼,杨逸放眼望去,目力所及的范围就绝对不少于三千头;

它们不断的游走,一有机会就扑上来,越是跑在后面的战马越危险,在你难以转身发力的死角,狼群只要追上,就会扑咬不休,已经有两个辽军的战马被咬破肚皮,倒地后那两个士卒还没站起身,就被扑上来的狼群撕成碎片。

尸山血海的战场都冲杀过来,竟被这数千头恶狼追得满地跑,杨逸心里大感不是滋味,这他娘的算什么事!那狼王,若不斗斗那狼王,真不甘心啊!

“向北!向北!”

杨逸大吼起来,带头逆风向北飞驰而去,其实只有刚才冲到山包脚时,狼群才会悍不畏死的从前面加以阻击。现在转向后,狼群数目虽然多,但它们绝不会再挡在战马前面,杨逸带队一冲过去,它们就会向两边避开,然后在两边和身后缀着,有了空隙才会突然扑击上来。

狼的耐力极好,往往是追得猎物累得跑不动了,才好整以暇的发起致命的一击。而且它们极为聪明狡诈,能不以性命相搏它们绝对不会和你拼命。

据说他们还会利用‘冰箱’储存猎物,冬天雪大时,在一些山坳会自然形成深深的雪窝子,狼群会充分地加以利用,将黄羊群之类的猎物往这些雪窝子里驱赶。

慌不择路的黄羊群一陷进这些雪窝子,便弹动不得,越陷越深,最后被大雪封冻起来,狼群就可以慢慢享用美餐了,有的甚至能保留到春天冰雪消融之后。

对狼这种狡诈的动物,你绝对不能轻视它们的智慧,否则你会死得很惨,杨逸带队一直逆风狂奔出十里,把大部分狼都引出来后,才突然下令兵分两路,开始沿着两个巨大的弧形转向,不能急转,否则立即就被追在身后的狼群发觉自己的意图。

莫桑先是不肯,奈何拗不过杨逸,只得让副将阿图拉克带领两百人马转向另一边,他则死守着杨逸。

“清娘,你没事吧?”

“我没事……”小姑娘声音有些打颤。

杨逸哈哈一笑道:“走!大哥带你去看狼王!”

第一卷第106章白狼王

狼群一直追在杨逸等人身后,不时发出悚人的嚎叫,众人结成了紧密的阵形,相互支援,不时向后来一次集体漫射,阻止狼群从后面扑上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狼被射死,狼群也变得越来越谨慎,它们开始采取疲劳战术,远远的缀在弓箭射程之外,一但你的马速慢下来,它们又会一次次的佯攻,逼使你逃窜不休。

杨逸带人不知不觉地转了个大弯,等到转成顺风向南时,杨逸一声令下,战马突然发力,飞一般往原来山包的方向冲去,狼的爆发力不及战马,加上如今变成了顺风,马速更快,奔出两里就暂时把狼群甩在了后面,杨逸等人一刻都不松懈,依然抽打着战马,奋力地奔驰着,争取把狼群甩得越远越好。

原来狼群追在后面时,很少大声嗥叫,但现在或许是发现中计了,旷野里的长嚎声连成一片,真是惊心动魄。

杨逸的诱敌、分兵、迷惑、最后直捣敌巢,把狼的习性、战马的优势、风向风速都考虑了进去,终于取得了预想中的效果。

接近山脚时,杨逸让莫桑带着他的人马先冲过去,把山包剩余的狼群再度引开,他才带着自己的侍卫突然往山包上冲,山包上的狼已经很少了,在李一忠等人精准的射杀下,再也阻挡不了杨逸等人。

冲到半山腰时,就见一头体型特别大的狼,立在山顶一块大石上,似乎在招呼手下的狼群回援。

从下向上望去,圆盘似的月亮就在它的头顶,那高大的身影正在仰首对月长嗥,那画面既唯美又神秘,苍茫的大地、灰色的身影、透明的月亮、它张开大嘴长对月长嗥时,仿佛是在与天上的神灵交流,又象是在用它那血盘大口吞噬月亮,散发着一种悚人的妖异感。

狼王!一定是狼王!

杨逸一面向上冲,一边下令:“李一忠!”

“喏!”

李一忠立即从背后的箭筒抓出三支劲箭,只等进入射程那一刻,然而等众人冲到山包上,却失去了那狼王的身影,大石上空空如也,山上除了少量凸起的乱石,并无树木,月光雪光辉映,视线良好,九十八骑把整个坡顶都占住了,那狼王却就此神秘的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就在杨逸准备放弃、带人顺风远遁时,不远处的石块后传出两声奇怪的声响,就象狼崽的叫声,杨逸立即让人围过去,但石块后面什么也没有,洁白的雪花铺满地上,就算上面落片树叶也能看清。

突然,石块边又传出两声怪响,众人都听到了,绝对不会错,但石块边一目了然,明明什么也没有,这诡异的一幕让人有些毛骨悚然,真是活见鬼了。

“射!”

杨逸大吼一声,他吼声刚落,石块边突然窜出一头硕大的狼,沿着乱石飞逃,李一忠仓促的三箭竟都被它躲过了。

杨逸恍然大悟,原来这头狼是用雪花把自己的身体掩盖了起来,地上的积雪很薄,刚没马蹄,使得众人下识意地忽略了这种可能,现在才发觉,由于被石块阻挡,落在石块边的积雪特别厚;

而且众人经过时,都会下意识地让马匹离石块远些行走,因此无法发现这个秘密,这头狡诈的狼王把这些因素充分地利用,从而避过了众人的搜索。

若不是那两声怪异的声音……

不对啊,这冬季竟然有狼崽?

杨逸突然不追了,快速策马回到石块边寻找,果然,狼王跃出的雪窝里,找到了一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它还很小,在雪窝里缩成一团,身上的毛色竟是全白的,使它和雪花融在一起,不仔细找还真发现不了。

杨逸立即将这狼崽抱起,向李一忠等人追下去,怀里的清娘突然说道:“呀!杨大哥,它好可爱!”

清娘用手指一碰,小崽子就发出几声低低的叫声,还伸出舌头来舔着她的手指,杨逸立即警告道:“清娘小心!”

“不怕的,它还没长牙齿呢!嘻嘻!”

这丫头,见了这么可爱的狼崽子,连危险都忘了。

李一忠等人追杀着狼王,但它的速度太快了,而且不时转向,飘忽不定,眼看就要追丢了,可不知为什么,那狼王突然转回来,嘴里发凄厉的嚎叫,不要命的扑回来与众人拼命;

李一忠又是三箭连珠,都被它敏捷地躲过,纵身扑向一匹战马,往马脖子狠狠一咬,战马顿时倒地,马上的侍卫挥刀一砍,它那硕大的身体却迅捷无比,呼的一下便躲过刀锋,幸好马汉卿身手不凡,长枪疾刺,使得它无法再攻击倒地的侍卫。

嗡嗡嗡!李一忠又是三箭连发,但这狼王就象有神助一般,依然快速无比的躲过,它一边低吼着,一边拼命的往杨逸这边冲来!

“齐射!齐射!”

李一忠紧张地大吼着,侍卫们干脆让开一个空档,然后全部引弓齐射,一阵阵的箭雨无差别的罩去,噗噗有声;

也不知是谁的箭矢,终于射伤了狼王的一条后腿,李一忠再度连发三箭,受伤失去了灵敏的狼王避无可避,终于被射翻在地,临死还长声嚎叫着,它倒地的位置离杨逸已不足五丈,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清娘怀里的小狼崽。

狼王一死,山下无数的草原狼顿时仰首对月长嚎,仿佛在怮哭一般,久久不绝;

这奇特的一幕看得众人心里发毛,这不会激起狼群不顾一切的攻击吧?

要知道成千上万的狼已经追到山包底下,一双双绿幽幽的狼眼如同夏夜的萤火虫,漫山遍野流荡着,若是它们真的全部冲上来拼命,众人是必死无疑。

“向南!冲!”

杨逸一声大吼,带头从南面冲下山包,轰隆的向狼群压去,但令人意外的是,狼群虽然长嗥不绝,却没有再扑上来攻击的意思,相反杨逸等人一冲到,它们就远远的逃开,杨逸等人不敢大意,一路狂奔出近二十里,确定狼群真没有追来,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狼!成千上万的狼!今夜算是见识了,或许正是因为这只特别的狼崽,在大家无意闯入狼王的领地时,狼王才会悍然下令狼群发起攻击,若不是因为这只狼崽,众人根本奈何不了那只狡诈无比的狼王。

“杨大哥,你别杀它好吗?它这么小,好可怜的!”

“呃!我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杨逸看那狼崽不断地舔着清娘的手指头,身上毛茸茸的就象一团雪球,有如一只可爱的小狗崽。

“杨大哥!”

“好好好!大哥答应你,咱们养着它好了,但是,清娘你可要记住东郭先生的故事,等它长大一些了,可不许再这样和它亲近。”

“谢谢杨大哥!谢谢杨大哥!”

“哈哈哈!”

杨逸放声大笑,笑过之后在飞驰的战马上高声唱起来: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

报以两声长啸,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呀!这小曲儿好听,杨大哥,快教我唱!快教我唱!”

“好好好!没问题,清娘听好了,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咯咯咯……”

朝阳升起在东边的地平线上,红色的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瑰丽的光芒,随着战马前行不断变换角度,那五光十色的光线也不断的变幻着、交织着,如同仙女的彩带飞舞,美不胜收。

莫桑带人也重新汇合了过来,他们因要掩护杨逸等人,这一夜共牺牲了十多骑,莫桑没有怪罪杨逸的意思,反而还有些感激,若不是杨逸坚持拔营,他们守在那简陋的营地坐等狼群围攻上来的话,恐怕没有多少人能活下来,杨逸的好奇心反而救了大家一命。

说起昨夜的事,莫桑等人还心有余悸,即使他们长年生活在草原上,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股的狼群,竟敢对几百全副武装的士兵发起攻击;

对杨逸俘获的那只小狼崽,莫桑也充满了好奇,据他所说,草原上白色的狼不是没有,但极为罕见,他看了也不禁啧啧称奇。

杨逸笑道:“《周书》卷十五突厥传中有这样的记载,突厥人本是匈奴人的别支,姓阿史那氏,在部落征伐战中,阿史那氏部落被邻邦打败,部落族人被杀戮殆尽,最后只剩下一个十岁的小童,士兵不忍杀他,但为了防止他复仇,砍掉了他的双足,弃之荒野,有一头白狼救了这个小童,将他带回狼窝后用肉喂养他,小童长大后,与这头母狼交合,母狼生下十子,这就是突厥人的祖先。”

突厥人莫桑等人听说过,但有关白狼的这段故事闻所未闻,听了感叹不已,对杨逸俘获的这只白狼更加好奇,甚至有几分敬畏起来。

杨逸暗暗好笑,这事虽是史书明确记载,但史书又岂足为信?

史书上关于每位帝王,都会记载他们出生时,有满室红光的异象发生,这些鬼话不过是为了增加帝王的威信,使天下人相信他们是天命所归,潜台词就是说平常百姓出生时没有满室红光,你们就别折腾了,你没帝王之相,老老实实做你的平头老百姓吧!

在莫桑的帮助下,好不容易从百姓家找来一只黄狗给狼崽哺乳,使之不至于饿死。

青娘变得更快乐了,一路北上,她身边多了一狼一狗一鹦鹉;狗叫小黄,狼叫小白,鹦鹉叫小翠,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全了!

第一卷第107章香车行

杨逸一行到达上京,才得知辽主耶律洪基并不在上京城,而是在距离上京几百里的藕丝淀。杨逸暗叹一声命苦,只得继续跋涉前往藕丝淀。

藕丝淀是辽国的冬季捺钵地,位于永州东三十里。捺钵一词是契丹语,意为行帐、行在所。

辽国把全部国土分为五道,各置一京;但事实上,辽国的政治、军事中心自始至终不在哪个京,而是在四季捺钵地。

自建国以来,辽国从未有一位皇帝是死在上京城,就是因为辽国的捺钵制度造成的。辽国皇帝有一支直属军队幹鲁朵,即宫卫军。这支宫卫军是由契丹本部的贵族组成,皇帝带着他们春趋水、夏纳凉、秋猎于山,冬违寒,四季游牧渔猎,比武、竞射,或者你说他们是游山玩水也行。

反正他们就是随着季节变化,不停的从一个捺钵地向另一个捺钵地迁徙。而辽国的政治中心、中央决策机构也随着皇帝不断游弋。

如果说中原王朝是‘城国统治’的话,那么北方的游牧民族执行的就是‘行国统治’,辽国皇帝这种四季迁徙游猎看似是在玩耍,事实上有着它深层次的意义,皇帝的‘捺钵’所到之处,方圆千里的官员都要来觐见、汇报地方治理情况、进献宝物。

就算是进献宝物,其本意也不只是供皇帝赏玩,它同样有着更深的含义,象女真部需要进献的是海冬青,这鸟难猎,看我不累死你?看你还有精力造反不?

这种捺钵制度,既能让皇帝对自己的国情更了解,同时随行的宫卫军又是辽国最精锐的军队,他们所到之处,对四方的少数民族也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

随大宋使团一同前往藕丝淀的;还有越国公主和西夏使团,一听说西夏使者是梁定山,杨逸悔得肠子都青了,怎么就忘了把都亭西驿的花二郎给带来呢?要不然这该多有意思啊!

刚出上京城,就见莫桑过来相请道:“杨学士,越国公主请您过车一谈!”

一谈?自己是来解决两国纷争的,和辽国公主有什么好谈的?杨逸刚想找借口拒绝,却发现梁定山掀起车帘,在那边探头探脑,对越国公主相请杨逸一事似乎很在意。

杨逸立即改变主意,我就去,我气死你!

越国公主的车子非常宽大豪华,由六匹骏马拉着,仿佛一座移动的宫殿,车门刚打开,一股暖融融的气流扑面而来,还有一缕幽幽的香味儿飘散出来,杨逸在车门边长身一揖道:“外臣杨逸拜见越国公主!”

“绿蚁新醅酒,泥红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首绝句被越国公主以柔婉的声音尾尾诵来,别有一翻韵味,倒让杨逸听得微微怔神。

“公主说笑了,外臣粗鄙之人,同案共饮恐怕辱没了公主!”

“杨学士才名满天下,允文允武,一首雁丘词让多少痴情儿女感慨万端,何故在本公主面前倒装起俗人来了,难不成杨学士真不屑与本公主共饮一杯?”

车厢里铺着毛茸茸的雪狐皮,装饰得美轮美奂,越国公主坐在内里,看上去二十七八岁,体态修长丰满,她的母后萧观音据说是契丹第一才女兼第一美女,大概是良好的基因遗传,越国公主五官十分精致美丽,一双明眸水润水润的,特别是那股历经时光沉淀后散发出来的成熟风韵,着实让人一见难忘。

杨逸不敢多看,盘腿在小几前坐下,旁边的侍女娴熟地给他倒了一杯醇酒,他这才笑道:“说实话,外臣担心公主设下的是鸿门宴。”

越国公主听了咯咯娇笑起来,最后露出一付娇媚的样子望着他说道:“那好,本公主现在就大喊你非礼我,然后让人把你拉出去治罪,你怕不怕?”

非礼你?大概是男人都想,不过咱家有娇妻,还不至于沦落到好色不要命的程度,杨逸微笑着端起洒杯说道:“公主,请!”

越国公主收起娇笑,以长袖掩唇与他共饮了一杯,罢了说道:“我听说杨学士的老家在钱塘,美若人间仙境,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我在想,或许也只有这么美的一片山水,才能孕育出杨学士如此文采风。流的人物吧!”

“公主又说笑了,外臣是家母怀胎十月所生!”

“咯咯咯……”

越国公主无法自抑,笑得软倒在锦垫上,两个侍女连忙去扶,还嗔怪的白了杨逸一眼,越国公主好不容易才止住笑,直起身时已是一脸嫣红。

“真没想到,三军阵前斩旗夺帅的杨学士竟是这般风趣之人,这让本公主对钱塘更加向往了!”

杨逸呵呵一笑道:“其实公主无须羡慕外臣,钱塘是古越国首府,公主既封越国,当算钱塘人氏,不知公主以为然否?”

越国公主轻颦浅笑,举杯相邀道:“既然杨学士这么说,那咱们就算同乡之人了,请杨学士满饮此杯!”

“公主,请!”

杨逸刚放下杯子,越国公主又对傍边那俏丽的侍女说道:“莺儿,还不快给杨学士满上,你也来陪杨学士饮两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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