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唐砖(孑与)-第5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弄回来的两个罐子,一个舞马衔杯的酒壶,一个金花鹦鹉纹的提梁罐。夜陀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居然没有拿走,都好好的放在昏睡的云烨旁边。云烨打算回去把它用来装糖果,好哄哄辛月,现在用不着了,辛月大概不会要一个装过骨灰的罐子。

不告而取是为贼也,老孙这种行为是不妥当的,云烨怒气冲冲的上去找老孙的麻烦。

“孙道长,这罐子……”

还没等把话说完,老孙两腮的肌肉乱动,不客气的问:“你有意见?”整个人似乎处在爆发的边缘。

“没有,绝对没有意见,小子是来问一下,需不需要其它陪葬的物品,小子那里还有一只舞马衔杯的酒壶,非常不错,用来当陪葬品是最好不过了。”这是云烨脑子反应快,遇到蠢一些的,今天想活着回来。是妄想!

“滚,快滚,见到你们这些军队里的畜生就生气。”

老孙的怒火如同火山爆发,终于宣泄了出来,只是打击面有些广,虽然把义成公主干掉不关云烨的事,可是他老人家现在看到穿军装的就忍不住发火。

灰溜溜的转身往回走。就听孙思邈又说:“回来。”看来老孙刚才骂的不痛快,准备接着骂,云烨打算今天就当自己是木头人。随他去了。

老孙脸上有泪痕,不知是不是刚才流的,他指着身边的侍女对云烨说:“把她安排好。让她莫要再受一点罪,平平安安的把这辈子过完,遭了一辈子的罪,让她好好的当几年人,老道是出家人,身边不宜有女眷。”

老孙对义成公主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云烨现在不敢问,也不准备问,一向安稳如山的孙思邈,不但失态,而且还哭了。这可是大事件,安排一个老侍女这不是什么问题。回头对何邵说一声就是。

似乎看出了云烨的心思,老孙说:“让她跟着你,服侍你,敢送到其他的地方你试试看。”

“咱们刚刚把她的主人给烧死。您就不怕她火气上来了,给小子下点毒药什么的?”这是大祸患,得问清楚。

老孙看着银罐子在发呆,声音如同从天外飘来的一样飘渺;“你信不信老道现在就毒死你?”

这下心里就安定了,喊过侍女让她抱着骨灰罐,跟着云烨去找帐房休息。独留下孙思邈盘坐在火堆旁念经。

该死的死了。该杀的杀了,吃的肥头大耳的突厥贵族被长长的鬼头刀一一把脑袋砍下来,有的脖腔里的血可以窜起一丈高,看来怨气很大,惹得全军都在为他的表演叫好,看到血没有喷起来的家伙,就齐声惋惜,看着满地乱滚的脑袋如同在看一堆狗屎。

刽子手非常来劲,迎合着观众的恶趣味,特地挑选后脑勺的位置下刀,这个位置斩下去,血可以飙的最高。

把侍女安排好,给了她一大堆吃的,又挑拣一些适合她穿的皮裘给了她。

“阿郎,奴家想洗澡,求阿郎成全。”云烨现在非常害怕听见洗澡这两个日子,刚刚有一个用火来洗澡的疯子才被烧成灰,这又来一个,让他如何不惊。

侍女看出来云烨的担心,笑着说:“阿郎不用担心,奴家只是想烧些热水,好好洗个澡,我三十年没有洗过热水澡了。”

天哪,那得多脏啊,必须洗,要不然这屋子就没法子住人了。

“我今天一天都很忙,要回来也到晚上了,我的帐篷一般不会有人进来,我再派一个辅兵帮你提水,屋子里有炉子,自己烧水,洗澡桶会有人给你拿来的,慢慢洗,不着急。”说完云烨就窜了出去,和一个三十年没有好好洗过澡的女人说话实在是压力很大,让老庄给侍女送过去一个大木桶,云烨还把一罐子澡豆送进去,这可是姑姑特意给云烨准备的,用的是上好的豌豆粉,里面加了好多乱七八糟的丁香,沉香一类的东西,洗完澡整个人和澡豆一个味道,一半天的散都散不去。

侍女高兴的眼泪哗哗的,这是贵人才能用的东西,觉得云烨对她很好,她哪里知道,自她进来,云烨总觉得屋子里有怪味,想用澡豆的味道遮一下。

人杀完了,军营里就开了锅,人声鼎沸,所有的火堆一起点燃,军营立刻温暖起来,小火堆上吊着锅子,牛羊肉在乳白色的汤汁里翻滚,大坛的酒精勾兑酒摆的到处都是,喝一口让人难忘,头疼起来让人生不如死。

缺指头少脚趾的将士们在一起高谈阔论,少了尾指的会被人鄙视,缺俩脚趾的才算是合格,缺半个脚掌的算是英雄,直到俩没了鼻子的家伙叼着肉往大伙面前一站,四周立刻安静,齐声尊他们为老大。

战场上生死都是寻常事,身上掉块肉实在是不值一提,比起那些被冻的**的同伴,至少自己还可以喝酒吃肉,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次大胜,谁都预料出会有丰厚的赏赐,没想到大总管连将士们缴获的东西都不上缴,说是留给他们将来回关中娶老婆用,陛下还看不上你们用命淘来的小玩意。

李靖不会想到,皇帝看不上,他看不上的小玩意,有人瞪大了绿莹莹的眼睛早看的口水直流,镶满了宝石的刀子,到处都镶满银子的马鞍,鎏金的马镫,鎏金的马衔,鎏金的银盒子,草原上的贵族只喜欢金色,所以好多东西都是金灿灿的,这让爱财如命的何邵如何坐得住,手里捧着一个鎏金鱼龙纹银盘,对面前的士兵伸出了三根手指。

只听见士兵在惨嚎:“这是我好不容易找着的,你给三文钱,我不干,最少五文,要不然我就拿走。”

何邵的嘴巴半天没合上,连忙拉住士兵的胳膊说:“兄弟你厉害,我怕了你了,五文就五文,这就给钱,遇到识货的了。”得意洋洋的士兵颠着手里的五文钱正要往外走,却被一个人抓住,抬头看原来是一个少年贵族,这少年怒气冲冲的让他稍等一会,自己就冲到那个收自己盘子的胖子面前,抓着胖子就是一顿猛揍,看的士兵实在是不忍心,想把刚才多要的两文钱还给胖子,谁知道那少年又走过来对他说:”这么好的盘子你只卖五文钱,你傻啊?”

“小的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反正不是金子,我找队正问过了,卖五文钱已经很好了。”士兵嘴里小声嘀咕着。

“你不懂,你拿来的盘子很值钱,最少要五十文,辛辛苦苦在雪地里冻了这么些天,就值五文钱?”少年贵族数出来四十五文钱又放在士兵的手里,让后就把他撵了出去。

晕晕乎乎的士兵看着手里捧着的一堆钱,这可是两石粮食啊,节省点够吃半年的。到底是高门大户出来的,做事就是大气,不像那个胖子专门骗我们这些大头兵。

满身尘土的何邵从案子后面爬出来,拍拍身上的灰土,对云烨说:“五文钱买下来不好么,你情我愿的,非要给他们一个实在价,他就是到长安城的当铺里,也就能当个几十文钱。”

“你现在眼睛里全她娘的是钱,也不可怜一下那些大头兵,再说了,这个盘子你开始打算给个什么价?”

“我伸出来三个指头,意思是三百文,谁知道他以为是三文钱,非要我加到五文,我有什么办法?”何邵学云烨耸耸肩膀,装出一副无辜相。

这件事在军营里传开了,胖胖的商人欺负人,被云侯臭揍了一通,还把士兵的钱给追讨回来,这使得云烨在军营里博得一片好评,就连躺在暖炕上养伤的苏定方都伸出了大拇指。

“听说兄弟你一把连鞘的胡人割肉刀居然卖了两百文,这么好的门路,也让兄弟走走,事后忘不了你的好处。”

“什么门路,就在那边的小营地里,听说只要是咱兄弟们缴获的,看不上的东西都可以拿到哪里去换钱,如果不想带钱,还可以托他们把钱捎家里去,就是要收一点钱,不过也算厚道,兄弟你去看看吧。”

于是,何邵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一边把士兵的东西收上来,付给他们钱,然后把钱再从他们手里要回来,给士兵的只是一张小小的纸片,上面有他何邵的签名画押。

李靖特意过问了此事,得知何邵只需要把账册送回长安,不需要拖着几十车铜钱满草原跑,自然有人会从长安把钱一一的分发给士兵的妻儿,他很好奇这主意是谁想出来的,不过看到云烨之后,就不言语了,只是威胁何邵,如果敢黑了将士的钱,他不介意把何邵扒皮抽筋。

何劭对于这种威胁已经司空见惯,柴绍就这么干过,自己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吗?财大气粗的何先生对着李靖施一礼,说如果将士们的钱财少了一文,请大总管直接到家里,看上什么拿什么,就是拿他老婆都无所谓,子爵府大概还值个几文钱,尽管拿去。

李靖上上下下打量他好几眼,实在是看不出来这个满身铜臭的胖子居然会是一位子爵,不过这也让他放心不少,大胜之余,只要将士们没有怨言,他也懒得管束。

有这一仗垫底,想必大唐上下的士气,民心都会变得自信许多,薛延陀,吐谷浑,西突厥应该会老实一些,茫茫草原成为了大唐的牧马之地,这一切都是自己披荆斩棘从老天手里夺回来的胜利,呼吸着草原寒冷的空气,鸿翎急使应该到长安了吧!李靖不无得意的想。

*第四十五节捷报和玉玺

太极宫里的李二正在批示奏折,红色的朱砂笔长久的悬在半空,直到一滴嫣红的朱砂墨从笔端滑下来,滴在奏折上,他才怵然一惊,回过神来,看着那滴墨迹,殷红得如同血迹,不由的担心起千里之外的草原,那里有十万大唐最精锐的关中府兵,不知在冰天雪地里他们正在经受怎样的的煎熬。

他索性抛下手中的笔,站在高高的大殿上,遥望草原,李靖的能力他不怀疑,李绩的能力他不怀疑,张公瑾的忠诚他不怀疑,柴绍过于沉迷于仇恨。要不然,他做大总管自己才是最放心的。

忽然,他的眼睛半眯了起来,长安城外的树林里有大量的乌鸦在半空盘旋,迟迟不落,长安周边有很多的乌鸦,大冬天饿极了敢跑到饭桌上与人争食。如今被惊得不敢回巢,说明有大批的人在接近,很有可能是骑兵。身经百战的李二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判断。

往山顶看。烽烟没有点燃,他有些疑惑,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长安附近纵兵狂奔?他吩咐一声,立刻就有百骑司的密探迅速离去。

宫内的守卫等级立刻提高了两个等级,长安城的卫军也接到了警告,城头的军士立刻增加了一倍,然而那一支骑兵依然没有没有减速,惊起的灰尘站在长安城头已经清晰可辨。

这是不可容忍的,长安城上空响起了号角,大营里的将士如同出巢的蚂蚁,迅速做出了反应,城外的人迅速进入了城门。而城门也缓缓合拢。

守卫城池的大将军尉迟恭怒火万丈,平平安安的时节,出了这样一件事,他居然一无所知,实在是平生之耻。他已经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些胆大妄为者。

站在城头的尉迟恭看到了为首的鸿翎急使。大红色的盔羽在尘土中极为鲜艳。

“只有一千骑兵,”尉迟恭嘴里嘟囔一声,随后就吩咐打开城门,他下了城楼,单骑持朔立于城门前,等待鸿翎急使的到来。一千骑兵,还不放在尉迟恭的眼里。

鸿翎急使还没到跟前就扯着嗓子大喊:“大捷,大捷,阴山大捷,我军大胜,阵斩突厥两万,俘获无数!”便喊,边从尉迟大将军身边窜了过去,视他如无物。

“***,李靖这回发大了,他居然真的把颉利干掉了。”他毫不在乎鸿翎急使的无礼,事实上只要不是皇帝陛下亲临,这些使者都可以不加理会。

鸿翎急使他惹不起,为什么后面的这些混蛋也视自己如无物,还敢骑着马冲城门,活腻了?刚要端着马槊往前冲,看见打头的是洪城这家伙,这家伙明显的是一路狂奔来的,身后的骑兵阵型也散乱的一塌糊涂,这就不是作战的模式。洪城把手一摆,身后的骑兵立刻如同潮水一般沿着城墙向军营驰去,只留下五十位百骑随他涌往城门。

顷刻间,城门口只剩下孤零零准备大发神威的尉迟大将军和漫天的尘埃,乌骓马从尘土里走出来,尉迟大将军猩红的斗篷上全是尘土,听着长安城里震天的欢呼声,不由得咧开大嘴,哈哈大笑。

喧闹是从城门一直向皇城延伸,没多久,皇城上的卫兵也欢呼起来,全身甲胄端坐御位的李二松开手里的长剑,把它放回剑座,轻拍两下,喃喃自语道:“朕亲自杀敌的机会是越来越少了。”

随即来到太极殿门口,等着胜利的消息,只见一位值日殿臣拎着袍服的下摆,急匆匆的拾阶而上,人还未站稳就向李二报捷:“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李靖将军在阴山下彻底击溃突厥大军,阵斩两万,俘获无数。”

“朕听到了百姓们的欢呼,这是世上最动听的声音,朕不胜欢喜,召群臣来太极殿共庆大捷!”李二接过文书,就在日光下展开,贪婪的想把每一个字都吞进腹中。

白马之盟是李世民一生中的奇耻大辱,突厥骑兵在大唐的土地上肆意纵横,杀戮大唐的子民,而自己却要低声下气的在渭水之滨与他结盟,还要献上无数财宝,每每午夜思及,耻辱感都像毒蛇在一口口的啮咬他的心扉。

如今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强大的东突厥将再也不复存在,胸中的恶气在午后的阳光下尽数消散。

他看到了全身尘土的洪城,眼中荡漾着笑意,离他还有十几步就跪了下来,膝行而至,他不是臣子,他是家奴,这个狗东西,不知有什么好事让他如此的兴奋。

一个黄绫包裹的盒子被他高高的举过头顶,李二没有假他人之手,这个忠心耿耿的奴才,一身的荣华全维系在自己的信赖上,才不会让自己面临危险。

黄绫子包裹了好多层,当李二掀开盒盖,一方晶莹透亮的玉印出现在眼前,他抓起印玺,玉质是如此温润,握在手中,极为顺手,这就是传国玉玺?这个狗才从草原得到的?

“陛下,这方传国玉玺是老奴从草原上为您找回来的,老奴检验过似乎不假。”李二充耳不闻,他才不管这方玉玺是从哪里得到的,也不管为了这方玉玺到底死了多少人,他只知道,这东西天生就该是他的,谁拿在手里,就是在找死。

“陛下在老奴临出发的时候给了老奴辨认玺印的图样,老奴不负陛下所托,历经艰辛终于找到了它,这期间,蓝田侯云烨帮了老奴不少的忙。”还好,洪城总算有那么一点良心,还记得是云烨帮他找到了传国玉玺,在表功的时候顺嘴提了一下,他才不会告诉李二他的艰辛就是躲在帐子后面偷听这么艰辛。

“云烨?他不是在朔方吗?李靖给他的命令不是让他回京的吗,怎么又跑到阴山去了,他敢不遵将令?”李二有些火了,作为军人出身的帝王,他对不遵将令,肆意妄为的行为最是反感。

“老奴求陛下恕罪,蓝田侯是被一封假文书骗到阴山的,有人识破我军的阴符,伪造了文书,大总管发出的是命蓝田侯回京的命令,等到了云侯哪里就成了命他到阴山大营报到的消息,所以云侯就到了阴山。”

李二是老军伍,如何不明白阴符被他人识破的危险,大惊,刚才得到玉玺的喜悦劲头立刻消失,玉玺对他来说有没有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是军中阴符被破,这才是头等大事。

“这样的情况下李靖为何还敢出兵?太不谨慎了。是何人如此大胆?”

“回禀陛下,据老奴所知,是康国的夜陀伪造的文书,似乎想从云侯这里知道些什么,云侯没说,老奴也不好多问,只是有一件喜事需要禀告陛下,老奴编写了一套新的阴符,我朝大军再也不用担心阴符被识破。”

洪城想起这件事就得意,天大的功劳啊,云烨不想要,李靖不敢领,生生便宜了自己,只是一想起云烨的条件,洪城的心都在流血,五千贯啊,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就这样姓了云了。

李二低头看看洪城,再看看手里的玉玺,就问洪城:“这套阴符你花了多少钱?”

正在痛心的洪城想都没想随口就说:“五千贯啊,他要了五千贯。”话一出口就发觉不对,连忙趴地上请罪。

“其然是云烨的手笔,想来这套阴符还是可信的,比你编写的要让朕放心的多。只是我军以后的所有隐秘岂不是都逃不脱他的眼睛?”见李二没有发火,洪城就晓得这件事算是糊弄过去了,听到李二的发问,特意挺起胸膛说:“陛下不必担忧,老奴保证这套阴符除了老奴,没人能识破,就算是云侯也不行。”

看到自信满满的洪城,李二如果不了解这家伙的话,早就让人拖出去砍了,所以好奇心大增,就问:“为何会如此?”

“老奴从云侯那里学来一个法子,可以让阴符千变万化,云侯虽然聪明,想要破解老奴的阴符,老奴自付绝无可能,因为这套阴符的组成是要先找到一本书。”

“混账,就你肚子里的那点墨水,能逃得过云烨的眼睛?除了启蒙的那几本,你看过很多书吗?”李二哭笑不得,他觉得洪城又被云烨骗了。

“陛下,这本书还没有出现,老奴准备自己写一本。”

李二一阵头晕,大字只认识一箩筐的笨蛋要写书了?

“你打算写什么书?怎么写?”

*第四十六节旱獭洞里的颉利

洪城得意洋洋的给皇帝陛下解释了阴符的基本要领,还没等他讲完,李二就已经明白洪城所说的阴符是怎么回事了。大儒们写的书总是有迹可循的,洪城写的书嘛,应该可行,至少自己对洪城如此的熟悉,也不知道他到底会写出什么玩意来。聪明的小子,现在做什么事都要把自己从麻烦里捡出来,想得美,等你回到京城,就知道朕的爵位和俸禄没那么好拿,想躲在书院里得清静?做梦!

“洪城,你好好写书,写好之后,朕重重有赏,哦,就赏你五百贯钱吧。”

看到洪城有些失望,又说:“五千贯这样的大手笔,你主子现在还赏不起,就是赏了,你也不敢拿,会被言官把你骂死,唉,云烨是什么人,你和他做交易想要占便宜,下辈子吧,他知道把这法子献给朕,肯定拿不到好处,只有通过你这样的笨蛋,他的利益才能最大化,为什么你们一个个的都抢着和他做交易,被骗了还洋洋自得,朕就不信,如果你不接,他敢不把好办法献给朕?一个好好的孩子,现在都成了什么,也不知皇后是怎么教的。”

“陛下这是在责怪臣妾管教无方吗?”一身盛装的长孙显得仪态万方,或许是刚刚生产完,身体比以前丰腴很多,还专门在眉心贴了焰火纹,正在旁边笑着与皇帝打趣。

“皇后你来看这是什么,”李二说完就把玉玺托在掌上给皇后看。

长孙的眼睛瞪得溜圆,嘴也张大了,指着李二手里的玉玺惊讶的问:“难道说这就是传国玉玺?”

李二笑着点头,长孙立刻重新整整衣装,恭恭敬敬的拜了下去:“臣妾为陛下贺,为天下贺。”一时间,站立在宫门口的侍卫,宫娥,内侍全都拜了下去,齐声说:“我等为陛下贺,为天下贺。”

李二把手里的传国玉玺又放回盒子,皱皱眉,他不喜欢这个简陋的盒子。又把玉玺取了出来。交给了皇后,让她找个合适的盒子专门来存放这件宝贝。

胜利的消息像是长了腿,顷刻间就传遍了长安,城里的胡人愈发的谦卑。而汉家子越来越趾高气扬,这是胜利带来的连锁反应,在这个征服与被征服的年代里,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远比诗文教化有用得多。

官员都在提笔写颂表,士子开始唱战歌。就连燕来楼都悄悄的打出来酒水五折的牌子……

今天金吾不禁。

…………………………………

在普天同庆的好日子里大同道行军副总管张宝相尤在荒原上搜索颉利,凛冽的寒风让他的四肢都麻木了,唯有胸中还有一股灼人的火焰,阴山一战。狼狈的颉利一路西逃,在这片荒原上失去了踪迹。看着四处梭巡的大唐骑兵,张宝相认为没有护卫的颉利跑不出这片荒原了。

荒原上一望无际。颉利的战马早就疲惫不堪,终于倒在了荒原上,这些天来,这匹马是他的水壶,是他的粮包,只要看战马身上横七竖八的刀口,就知道这匹战马曾经经历了什么,颉利就是靠战马的血液度过了这七天。如今最后的依仗也倒在了草原上,他从战马的身下抽出自己的左腿,迅速的用刀子切割战马腿上的肌肉,趁着战马的肉还有些温度,他需要赶快进食,寒风用不了多久,就会把肉冻的和石头一样硬。

战马还没死,只是没力量而已,头艰难的摆动两下,就合上了眼睛。颉利把沾满鲜血的马肉放进嘴里大嚼,他的小刀很锋利,可以轻易的把马肉切割成一条一条的,非常方便他进食,他不在乎这些血肉的味道,只知道不吃就会没命,

人怎么可以钻进这样小的洞里?这是一个草原上旱獭的洞穴,这种只比老鼠大上一圈的啮齿类动物,最喜欢的就是挖洞,它们总是挖好多的洞穴用来逃避天上猎鹰的眼睛,这也为其它的小动物提供了天然的避难场所,比如说兔子一类的动物。颉利现在一定很希望自己变成旱獭或者兔子一类的小动物,可惜多年来的养尊处优,把他曾经雄壮的身躯变成了满身的肥肉。

没有遮掩的地方,只有眼前的老鼠洞,曾经雄霸一方的颉利心头有些黯然,他想回身和那些该死的大唐骑兵死战,这样至少不会玷污可汗之名,手里的弯刀依然锋利,只是人已经从岩石变成了烂泥。

他努力的往洞里钻,只考虑如何躲避唐人,没有考虑钻进去后如何出来,洞穴里黑洞洞的,里面似乎有两只绿莹莹的眼睛在盯着自己,全身都动弹不得,四周的泥土全部活过来一样把他紧紧的固定在洞穴里。

那双绿莹莹的眼睛是属于旱獭的,这种小东西他吃过无数只,肉味鲜美,皮质上乘,他还有一顶旱獭皮缝制的大衣,非常的暖和。如今,他把正在冬眠的旱獭惊醒了,这东西不是只吃草么?为什么现在开始撕咬自己的额头?

颉利绝望了,他实在不想在这个黑暗的洞穴里被旱獭活活吃掉,他大声的呼喊起来,只可惜,声音无法传到地面上,只能暂时吓退旱獭而已。

张宝相搜遍了这片荒原,居然还见不到颉利的影子,颉利死去的战马尸体还有温度,大腿上的血迹还没有凝固,一切迹象表明,颉利就在三里之内,自己辖下的三千军卒居然找不到,真是怪哉。如果在高山密林,这不难理解,现在自己身在荒原,不需要站在马上,就可以看到方圆三里之地,颉利,你在哪?

上天是不可能了,那就只有入地了。“搜索所有洞穴,土包,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把颉利找出来。”张宝相手心里全是汗水,李绩人还在四十里以外,他不想这桩天大的功劳落入他人之手。

荒原上的只有薄薄一层雪,前些天的大雪看来并没有波及到这里,毕竟这里已是千里之外,离吐谷浑只有不到五百里。大唐与吐谷浑的关系并不好,颉利一旦逃脱,这次阴山大捷的光彩就会减弱一半,张宝相明白,李绩也明白。

荒原冬天的日照时间极短,酉时太阳就会落山,到时候荒原上一片漆黑,再想抓住颉利这个土生土长的草原人就难了,现在离日落也只剩下一个多时辰了。

在明晃晃的日光下,一切都无所遁形,高天上飞行的苍鹰,山包上正在瞭望的旱獭,都一一的映入张宝相的眼帘,只是没有颉利,难道说他真的如同突厥神话里说的,可以化作苍鹰?

张宝相也是草原上长大的,就因为熟知草原地理,才得到大唐皇帝的任命,自己一介法曹能得到这样的任命几乎可以称得上一步登天,只是显赫的官位同样需要显赫的战绩来扶携,活捉颉利就完全可以回报陛下的知遇之恩。

头顶的苍鹰在盘旋,焦急的旱獭依然不肯回到洞里,张宝相忽然大笑起来,带着手下合围了那座小山包,旱獭落荒而逃,没跑多远,就被天上的苍鹰捕获,被带到九天之上。

看到这一幕,张宝相笑得更加开心,来到旱獭的洞口,往里面看了看,这是一个新打开的洞,少年时抓过旱獭,旱獭的油是治疗烫伤,烧伤最好的良药,内服可以化瘀止血,外用可以治疗关节炎,这样的宝贝对出身微寒的张宝相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转了半个山包,来到了山包后面,又发现了一个洞穴,看到有刀砍的痕迹,一颗心都要飞出胸膛里,实在是不相信,上苍会如此的眷顾自己。

手下很快就挖开了旱獭的老巢,全体将士没有先发出欢呼声,而是一场哄堂大笑。往日里高贵,阴沉,一言九鼎的颉利,被夹在老鼠洞里动弹不得,额头上全是旱獭啮咬的血印。

张宝相亲自动手,把颉利提出了洞穴,在第一时间就用绳子勒住他的嘴,把颉利绑的结结实实,空出两匹马,用一根长矛做横梁,穿过被捆绑的手脚,牢牢地夹在两匹马中间,张宝相可不愿意再出任何意外。

荒原上升起了一股黑黑的狼烟,紧接着一道接一道的狼烟从草原升起,这道狼烟是早就约定好的讯号,不代表有外敌入侵,它代表着颉利被活捉,它蜿蜒的穿过草原,穿过沙漠,越过高山,跨过大河,千万里的距离在这里只用了半日就到达了长安,龙首原上的烽火台,远远看见骊山上的狼烟,早就准备好的湿柴被泼上油,一支火把被投进柴堆,顷刻间就冒起来浓浓的黑烟。

太极宫里的欢宴被侍卫打破:“启禀陛下,龙首原的烽火被点燃了!”

李二抛下手里的金樽,来到殿前,在一轮远远的明月下,一股黑烟笔直的从烽火台上升起。

招手唤过内侍大声说:“来啊,给朕换巨觞。”满满的一觞酒被李二高高擎起,脸颊有泪水滑落,掩不住胸中豪迈之意:“诸公,颉利被擒,突厥战事底定,来朕与诸位不醉不归,饮胜!”

大殿里回荡着饮胜的回音。李渊远远听到,看看外面的狼烟,嘴角上翘:“或许我也该去庆贺一番。”

*第四十七节药物实验

李二一家子都是演戏高手,很多还是限制级的,听到何邵说李二在杀了他哥哥弟弟之后就向李渊请求原谅,请求的方式居然是叼着李渊的**,听到这话,云烨起了一身的白毛汗,捂住何邵的嘴,让他不要再说。谁知道何劭掰开云烨的手说:“你在担心什么?这些东西陛下的起居注上都有,将来会编成史书流传后世,迟早大家都会知道,你捂我的嘴干什么。”

“这些东西也是可以随便说的?”云烨满头雾水,看着大大咧咧的何邵。

“法琳和尚当着陛下的面指责他是胡人的后代,还说他的先祖冒充李氏后人,才有了所谓的关陇李氏的盛起,虽然陛下被气的鼻孔冒烟,不也是没有杀法琳么,大唐什么时候因为说几句闲话就开始杀人了?”何劭对云烨的谨慎非常不解。

“话是如此,可是你说陛下,跪着吸吮太上皇的**这就太过了吧。”不相信,云烨认为这是何邵喝醉了在胡说八道。

“骗你干嘛,这件事都被当成孝道的典范在颂扬,就你这小心谨慎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