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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3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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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快,他们总是先杀人然后才写呈具的,或者杀了人之后什么都不写。

第二十卷荒蛮地第二十九节岗村云烨

“我不知道是谁挑拨的这次暴冇动,我也没心情知道是谁,鞠文泰他们家已经完蛋了,他的儿子在长安给我们的陛下跳舞,所以说他们家完了。

你们是百姓,谁当皇帝和你们无关,你们自己算算,是鞠文泰在的时候你们的日子好过,还是现在你们的日子好过,你们这么做,其实是在给我们找麻烦,也是给你们自己找麻烦,今天你们就算是把我们全部杀光又如何?

大军转瞬就到,你们的村庄,你们的父母妻儿我保证不会有一个活下来的,所以我就弄不明白了,为何会干这种蠢事?

我知道你们讨厌我们唐人,说实话我也讨厌你们,我的家在青云山底下,家境还算富裕,家里的粮食一年多的吃不完,我又是一个官员,留在家里我过的日子要比现在好一百倍,那里没有风沙,没有强盗,也没有成群的野狼,要不是陛下派我来这里,谁喜欢留在这里吃沙子?

所以啊,我也不讲大道理,你们呢,乖乖的回去继续摘棉花,把今年的劳役做完,然后就能回家和妻子儿女在一起过日子,该熟皮子的熟皮子,该准备果干的准备果干,该把棉花拿出来晒得就晒,记得吧棉籽去掉,去了棉籽的和不去棉籽的价格不一样。

商队开春就会到来,家里现在也该忙起来了,交易的日子就那么一个月,不准备自家的事情,拿着叉子对着我干什么,赶紧的,去干活,等我五个手指头弯下来了,想干活都没机会了。“

田元义伸出来一只手,一根指头已经弯曲了下去,面前的胡子们有些犹豫,田元义的第二根手指也弯曲了下来,远处的胡子已经开始往棉花地里走了,等到田元义的五根手指头全部弯曲了下了握成拳,面前就剩下两个白胡子老头。

”强盗!懦夫!雪山下再也没有英雄了。“老头子的悲哀的看着自己的族人。

田元义很理解老头子的意思,头两个字是在说唐人,后两个字是在说自己的族人。他看着两个老糊涂蛋忧郁的说:”我们是强盗,你的族人是懦夫,你想干什么?你希望看到我们的脑袋被砍下来么?然后再看着你们的族人的脑袋也被砍下来,人死光了你是不是就感到非常满意了?

我猜一下,你的儿子一定是被大军杀死的吧?你们两个家里都没什么人了吧?你们自己是不是也已经活腻了吧?

老混蛋,你看看那些干活的人,他们的家里还有人冇,还有父母妻儿等着养活呢,他们和你不一样,你们两腿一蹬死的无牵无挂,临死还能出口恶气,他们怎么办?

雪山上赞扬的英雄都是自私自利的混蛋,如果能带着族人越过越好,这样的英雄当然值得赞颂,可是从巴腊海到莫立海他们那一个能给族人带来好处了,人家魔王好好地住在雪山上没事敲敲鼓,唱唱歌,自娱自乐的没听说把谁家的孩子抱去吃掉,就算是喜欢把公主关起来欣赏,关巴腊海屁事,巴腊海为了显示自己的武勇就要去杀人家,结果弄得雪山倒了,巴腊海倒是把魔王杀死了,可是他的村子也被雪山埋掉了。

我就奇怪了,你们怎么只赞颂巴腊海救回了公主,就没人去想想他村子里被雪山压死的那些人愿不愿意啊?

走吧,我今天不想杀人,你可以接着去村子里骗骗那些傻子,让他们接着干蠢事,然后你躲在暗地里偷笑,去吧,继续去骗你的族人去送死,这和我关系不大,你们今天的棉花一定要交上来,少一两都不成,这就是惩罚。“

田元义把话说完,看都不看那两个恶心的老头子,又躺在棉花堆上继续想心事,两边护卫他的老兵笑着摇摇头,继续抱着自己的长刀在周围巡视。

老头子还是会去摘棉花去了,田元义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多人都听到了,尤其是一些妇人紧紧地拉住自己的男人,让他陪着自己摘棉花,不敢放他离开。

田元义斜着眼睛偷偷的看了两个老头子一眼,发现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那里的人群就会散开,一大片空地上只有两个老头子自己在摘棉花,下场凄惨。

这番话田元义已经说过最少五遍了,只要遇到反抗他就会这么说,分化敌人远比消灭敌人更加的轻松,没人会知道,他身边的五十个老兵才是整支大军中最强悍的存在。

第二天出工的时候,没看见那两个老头子出现,临时选出来的村长告诉田元义,那两个老头子死了,一个把自己吊在村头,一个在儿子的坟墓前抹了脖子。

田元义痛苦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才睁开眼睛对村长说:”派几个人把他们埋了吧,钱我来出,现在不打仗了,能少见到尸体就少见,埋人的几个人还是算他们出工。“

村长感jī的鞠了一躬就去派人了,留下田元义伤感的看着这片大地。

老兵们鄙夷的看着田元义,昨晚给自己布置杀人任务的时候这家伙可是神情狰狞,没有半分的和善可言。

”明天咱们需要换地方了,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安定了,只要我们不过分的煎迫,不会再发生以前的那些暗杀了。“田元义抖抖袍子上的土,吐掉嘴里的沙子,再一次咒骂了该死的风沙,就匆匆的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去了……

书院的图纸送过来了,同时过来的还有一个班的学生,他们的任务就是负责把驼城的低盘装好,也就是把五万头骆驼按照图纸的要求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并且负责将驼城上的重量均匀的分布在每头骆驼的身上,这是一个繁杂的工作,公输甲亲自赶了过来,驼城出发的起始点就是高昌。终点就是乱石城,也只有这一代的隔壁才符合驼城来回移动的要求,这里也是唐军须要驻防的重点区域,一旦西域胡人突破了云烨的防线,他们就会沿着伊吾州窜进隶属关内道的突厥草原,或者攻破玉门关直扑陇右,只要两种状况出现任何一种,云烨除了自杀谢罪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驼城已经是重中之重了,不许尽快的建起来,哪怕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也能起到震慑敌军的作用,或者还能逼迫突厥人早点下决心西进。

对于碎叶城,怛罗斯,阿拉冇木图云烨毫无办法,自己的大军不能开过去,只要开过去自己的身后就会盗贼蜂起,让自己烦不胜烦,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现在很像后世的某国人。

绥靖的法子用了,囚笼政策也用了,扫荡已经是家常便饭,除了没抢花姑娘,他把能用上的招数全用上了,终于给自己营造了一个安定的大后方,这里终于显现出一种健康的社会秩序。

云烨的这些方法获得了李二的大力肯定,认为这是在帝国占领区可以借鉴的好办法,命兵部整理了云烨的战术,战略,分发给各个羁縻州的总管作为第一战术选择。

李靖认为云烨能在风云jī荡的庭州迅速打开局面,稳定当地的事态,将各种奇思妙想混合运用,达到了最佳效果,已经可以称之为将了,要知道李靖以前对云烨的评价是能带好一支舰队就不错了,在陆地上只配率领一千人,做一个校尉已经有高抬之嫌,而且自己只需要三百人就能击破云烨的一千人,时间还用不了多久,这个评价就连程咬金都没有反驳。

在李靖看来,云烨之所以能够战无不胜的,就是仗着自己的聪明脑袋,总能想出了来一些出人预料的法子,能将手中的武器运用到极致,至于提到战术,战略,他不认为云烨有这个东西。

而聪明脑袋这是最靠不住的,要是有一天脑子进了水,数万大军跟着这样的二百五统帅就算是进了鬼门关,李二也是这样的看法,所以在正规的战场从来不动用云烨,只有在一些需要冒险,需要运气,需要智慧的地方才会让云烨放手大干,这就是兵法中的用之以奇。

五千里瀚海交给李靖的话,老家伙说了最少三十万精兵,少一个这个仗就没法打,李二听到这话眼睛差点凸出来,满大唐也就五十万精兵,要是交给李靖三十万,自己还能睡得好觉吗?至于十六卫的几个大将军,总是嚷嚷着给十万铁骑自当横扫西域直到天边。

这话李二相信,大唐的十万精骑杀到天边问题不大,可是提到驻守瀚海,一个个都把脑袋摇的像波浪鼓,这就是为什么李二会力排众议让云烨取代苏定方成为瀚海军统帅的原因。

驼城的出现让李二喜不自胜,不止一次的对长孙说,云烨就是一颗豆子,不砸不出油。沙漠里出现一座移动的城池,什么人才能想出来这样的法子?除了云烨没别人,李二曾经拿驼城笑话过李靖,问他如果手里有这样的一座城,五万人还能不能锁死边隘?

每回看到李靖那张无奈的脸,李二就越发的觉得自己圣明。有了驼城,敌人就算是钻到身后都不要紧,关门打狗而已,敢绕过敌人的雄城孤军直入的也就霍去病那么寥寥几人,他不认为那些吓破胆的突厥人敢有这个胆子。

第二十卷蛮荒地第三十节利刃

小苗非常的奇怪,莫阿斯每天一大早就带着薛西斯一千人出门,总是到晚上才回来,还总是显得非常疲惫,不过这没关系,只要每天回来就好。

小苗还是保持着云家的传统,每天清点完人头才会回去睡觉,这一招是和辛月学的,辛月每天就会干这些事情,如果晚上要是少了谁,家里的大门总是会给他留着,当然,单鹰和狗子这种喜欢爬墙的就不留大门了。

今天早晨去给那些孩子送吃的,那个小少年又来了,这一回比较聪明,换了靴子,还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冲着自己笑,伸手要吃的。

小苗给了他食物,他转手就送给别的孩子,然后又伸手讨要,被小苗一脚踢飞之后,他居然趴在墙角对小苗说,明天还来。

禁令是有效的,那把刀子就抽在街道中间,于是这条大街也改名叫做插刀街,突厥人一般不来这条街上,城主的卫队也不来这里,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这条街变得非常的繁华。

小苗现在买食物不用给钱了,每天早上都有商人把食物装在篮子里送过来,都是她的侍女伊利斯姐妹打理,她只需要早上起来之后提着篮子给孩子们送食物。

有一天,小苗看到伊利斯姐妹艰难的抬着一个大箱子走进卧室,就上前帮了一把,箱子果然很沉,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全是零零散散的铜币和银币。

“这是谁的钱,怎么会有这么多?”小苗吃惊极了。

伊利斯姐妹笑着行礼拿过来一个账本放在小苗的跟前说:“这些当然是殿下您的钱财,整个城北都是属于殿下您的,这些都是那些商人们缴纳的赋税。”

“赋税?”小苗挠挠头发,发现头发很痒,底下的黑头发又长出来了,不过伊利斯姐妹一点都不奇怪,见小苗不太会染头发,就帮着小苗拿药水重新染,于是小苗总是保持着亚麻色的头发。

提到赋税,小苗就想起那个总来云家搬走好多钱财的小官,如果不是辛月拦着她,她都想把那些从家里搬走的钱财都拿回来,这不太难,运钱的都是些酒囊饭袋,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了。

侯爷说一个人赚了钱就必须要交税,要不然国家就没钱打仗,没钱修路,也没有钱救济灾民,侯爷的俸禄也就没人给了。

小苗从小就练武,除了练武就是练武,对外面的世界很是陌生,她其实想不明白侯爷这么有钱的人为什么还需要国家发俸禄,侯爷说干了活就该给钱,这是道理,不管那个人富不富裕。

怎么自己也开始收税了?难道自己也成了那个小官一样的人?

不过有钱就很好,谁去管这些钱财是那里来的,不用自己晚上去大户人家拿钱,也不错。

她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就在城外,莫阿斯每天都要带着五百人进行操演,他们拿着大盾,排着整齐的方冇阵一步一刺,或者,或者一部一挡,这样的训练要维持到中午,吃过饭之后,他们又开始进行一对一的作战训练。莫阿斯原本就是最好的教官。

薛西斯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吹响了一支号角,所有的人开始哀叹着离开操演场坐在地上休息。

薛西斯把羊皮水壶递给莫阿斯说:“这些人想要成为合格的战士至少还需要一百天的操演,想要成为真正的战士需要经历三次大战,他们的身体过于瘦弱了。”

莫阿斯喝了一口水笑着拍拍薛西斯的肩膀说:“不要紧,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战奴,到了现在,才能真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战场才是一个战士最后的归宿地口上帝把殿下赐给了我们,我们就要抓住这样的机会,显露战士的荣光才是。”

薛西斯小声的对莫阿斯说:“殿下好像是黑头发的鞑靶人,难道说她是来自鞑鞑国的贵族?”

莫阿斯摇摇头说:“殿下是贵族无疑,而且是来自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庭,她不在乎钱财,说明这个家族非常的富有,她非常的优雅,你看过她的刺绣么?上面的鲜花就像是活过来一般,这需要非常高明的老师才能教出来…

最明显的就是她高明的武技,我们以此就能推断的出他的父兄该是何等的勇猛,而每天晚上她需要见到每个人,确定每个人都在,才会去休息,薛西斯,只有那些远古的家族才会保留这样的习惯,这是女主人的习惯。赎买我们的那颗海兰珠,我至今还被它的美丽所震撼,这该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家族啊。

殿下善良,勇敢,真诚,纯洁,有这样的君主,我们还要去计较她头发的颜色吗?战奴就是野狗,一只随时须要听候主人的命令去咬人的野狗,我不想做野狗,只想做战士。“

薛西斯摇摇头说:“我不是在怀疑殿下的身冇份,她是什么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要追随殿下取得战士的荣光就好,我这几天负责后勤,从街市上听到了有人说阿提拉的故事,他也是黑头发的,而殿下的黑头发让我想起了那支鞭子,那支属于上帝的鞭子。”

“阿提拉!”莫阿斯惊讶的从地上蹦了起来,那只鞭子消失刚刚两百年,两百年前那只鞭子让整个世界都疼痛不已,只不过他的帝国建立的迅速,崩溃的也同样迅速,留下的未解之谜太多了。

“我们回去问问殿下,如果这一切属实,我们一定要追随殿下成为另一支鞭子。”薛西斯的眼神狂热至极。

小苗见到刘方的时候泪水流的满脸都是,抱着刘方委屈的大哭,曲卓,狗子把自己扔在碎叶城,他们自己跑的不见踪影,最害怕孤独的小苗,已经不知道在一个人的咒骂过多少遍了,如今见到刘方那里还能忍得住。

刘方抱着小苗,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小声的夸赞她:“好孩子,好孩子,干的很好,爷爷听说了你所有的事情,你比那两个混蛋加起来都强一百倍,碎叶城已经有了这样的根基却跑去去恒罗斯丢人,真是不知所谓。”

小苗收拾了泪水,拖着刘方进了自己的房间,指着里面琳琅满目的财宝向刘方表功。刘方拿起财宝中间的一把粉色的小弯刀挂在小苗的腰上,狠狠地夸奖了小苗一通,自然吧曲卓和狗子贬低的一文不值。

“闺女啊,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给你出的主意要你染头发的,看起来就像是个怪人,长长的黑头发多好看,今天就洗掉,看着都难受。”

小苗挠挠头发道:“这是曲卓的主意,要我装扮成胡人女子,这样才能不受别人注意。”

“愚蠢,欲盖弥彰,只会更加的让人怀疑,爷爷已经来了十天了,给你做了一点小小的铺垫,谁说这里黑头发的就一定是唐人?突厥人有好多就是黑头发,那日暮也是黑头发,匈奴人更是黑头发,所以啊,闺女啊,装突厥人会有人刨根问底,可是装匈奴人就没有这个麻烦了。

我家的闺女武艺高强,装成阿提拉的后裔正好合适,高贵的血脉,配上无尽的财富,再合适不过了,曲卓和狗子两个人还在像商人一样的到处拍马屁找消息,咱家的小闺女已经能堂堂正正的和那些西域胡人的领袖坐在一起商谈军国大事。”

刘方一边说着冇话逗小苗高兴,一边把一串串的首饰挂在小苗的身上,拍拍手就有两个高大丰冇满的黑头发女人走了进来,带着小苗去换衣服。

伊利斯姐妹连忙跟上,她们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只知道家里来了一位重要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殿下的长辈。

小苗看着脚下那双奇怪的鞋子问刘方:“爷爷,这是什么鞋子怎么这么奇怪哦,前面还是翘起来的,这件衣服也非常的古怪,勒的很紧。

刘方笑呵呵的看着小苗道:”因为你从今天开始就要叫做咄图拉安吉,一个无比高贵的姓氏,也只有这个姓氏才能配得上我家无敌的小苗。

”您会留下来陪着小苗吗?“小苗无比的期待,相比曲卓和狗子她更信任刘方。

”那是自然,从今天起爷爷就成了长老,咄图拉家族的长老,自然要陪着小苗。

“别人不信怎么办?小苗有些担心。”

“呵呵,一部分人我们用钱买到他们相信,另一部分我们就打到让他们相信,花钱的事情爷爷去做,打人的事情你去做,哦对了,人熊也来了,他也能帮你打人。”

“莫阿斯和薛西斯他们也能帮我打人。”

“那是俩个很好的战士,好好地待他们,不要让他们感到被冷落,一个人的热血沸腾起来之后,需要不断的加热才好。”刘方说着就大笑了起来,捋着胡须不断地摇头,他对云烨的运气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小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杀手,随随便便的被派到西域,居然能够误打误撞的成为打破西域僵局的一把利刃。

第二十卷蛮荒地第三十一节云家的应对

刘方送小苗出了门,自己坐在窗户边的胡床上,瞅着小鸟一样欢乐的小苗摇摇头,他估计到皇帝会为难云烨,没想到交给云烨的是这样的一件差事。攻击胡人很容易,卫青,霍去病他们都做到过,只要帝王的意志坚决,用人得当,总会成功的,更何况大唐如今是如此的富庶,有十万铁骑,就当纵横大漠无忧。

然而,也仅限于纵横而已,对付游牧民族,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云烨的五万人太少了,进不足以攻,退不足以守,当草原戈壁变成自家的国土的时候,整个大势就在向胡人倾倒,戈壁草原没有城池的保护太容易受到攻击了。如今那些游牧民族聚集在一起,派出游骑就能绞的整个西域变成一锅沸水,这是一个极高明的主意,给自己留足了时间,不管是西进还是东下,都能游刃有余。

草原上上的胡人和西域的胡人必定矛盾重重,原想着从突厥人中间找到一个亲向大唐的势力扶持一下,率先开始西进,打开西进的大门,让那些胡人断绝东进的念头,跟着自己扶持的势力没头没脑的向西方开进。

这样就能彻底解决云烨在沙漠上的困境,让他在沙漠上混几年功劳,然后就回长安老老实实地教书也就是了,快快乐乐的过完这辈子,自己做为家臣的职责也就算是尽到了。

驼城的出现让刘方大为震惊,云烨的这个想法,几乎颠覆了他对自己这个糊里糊涂的主上的印象,一个移动的城堡,亏他想的出来。

无论如何自己也必须到西域走一趟,云烨就算是有了驼城,也只能被动的防守,僵局依然存在,大唐只有在三五年之后才会大举西进国内的各种建设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停止的,大军不能动弹也不敢动弹,皇帝和宰相们都说是国力不济,可是刘方不这么看。在他打开云家的库房寻找宝贝准备贿赂突厥人的时候,看到云家满满当当的库房就知道国力不济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既然云家的库房都能支持一场战争,刘方不认为长孙的库房会比云烨家的小。

国家或许没钱不代表皇家没钱,只要长孙从指头缝里漏一点,组织十万大军易如反掌,皇家是在戒备,戒备国内,他们在观望,准备看看国家在进行大规模建设的时候,会不会发生隋炀帝的旧事,这一次国家开发的力度要比隋炀帝开凿大运河更大。他们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西征,就是不想重蹈隋炀帝东征高丽的覆辙,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导致一个辉煌的帝国覆灭的魔咒,国家在大开发的同时就不该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他们已经在这一点达成了共识。

这个共识导致的结果就是广袤的北庭,安西只有区区五万人在防守,然后云烨这个万金油被放到这里当大总管,成败无关紧冇要刘方甚至认为,李二已经做好了在陇右或者关内道决战的准备。程咬金,牛进达,李靖他们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倾尽全力的帮助云烨,每个人的心头都是焦灼的他们并不看好云烨能胜利,只希望建造好了驼城云烨在失败的时候可以逃跑的快点,驼城不是给云烨的防守工具,而是拿来给他逃命用的,长孙估计也是这个意思,所以才会不惜代价的把内府的骆驼全部交给云烨来控制。

西域的胡人现在有两个可能,要嘛怀着满腔的怒火结成铁的盟约。铺天盖地般的向东杀过来重回故土,要嘛,怀着一颗悲壮的心开始西进。开始重新为自己的族人找到一片可以生存的土地。

来到西域后,恒罗斯,阿拉木图这两座城市被军队包围的水泄不通,谁都没有办法知道城里的那些王者的真实想法。刘方也是在无可奈何之下回到碎叶城的。

当他了解到小苗的作为之后,他发现用不着费力气去收买什么胡人,小苗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只要小苗能武装起来一支军队,就能做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刘方想到这里看着院子里乖巧听话的小苗,觉得事情好像并没有自己想的那样糟糕。

莫阿斯,薛西斯一进门就看到小苗全身华丽的装束,戴着着牛骨头头饰,腰里挂着一柄粉红色的小弯刀,直直的黑头发梳成了无数的小瓣子,家小的船靴小巧精致,正在和侍女们嬉戏。互相看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了无尽的狂热。

“莫阿斯,薛西斯,我的大家臣来了,你们去见他,让他把你们的名字抄录到家族的名录里,以后你们就会有份例可以领。

小苗对家臣的理解就是能从辛月手里领钱,她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领钱时是如何的高兴,那个雪白的亚麻布袋子她至今还保留着。

现在听刘方说要把莫阿斯和薛西斯的名字也记录到名册上,第一个反应就是他们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薛西斯双手环抱在兄躬身谢过小苗,然后就看到一个白胡子的老人背着手站在门口看着自己,旁边还有一个像狮子一样凶悍的男人。

刘方不用伪装,身上的威严气息就让人折服,鹰阜一样的眼睛看了莫阿斯和薛西斯一会,遗憾的对小苗说:“忠诚有余,武力不足。”

莫阿斯听不懂刘方的话语,小苗笑着给他们解释道:“长老说你们很忠诚,可是武力太差了,不要紧,家里好多人就不会武功。

两个人羞臊的满脸通红,跟在小苗的身后就进了屋子,他们听见小苗在不断地向长老说话,那些古怪的语言从未听到过。只是能听到小苗总是在提到自己的名字。

长老似乎拿小苗没办法,那个狮子一样的壮汉捧过来一个古朴的散发着香味的精致木盒,长老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本天蓝色的册子,无奈的点点头。

用毛笔写下了几个字,然后那个壮汉就抓过莫阿斯的手臂,在他的手腕上用一把银色的小刀割了一下,示意他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写上去。

薛西斯不会写字,就按了一个血红的手印,两个木牌子被小苗分别挂在两个人的颈项间,没有发誓,没有恫吓,也没有警告,小苗就说了一句话:“我们是一家人了,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摸着脖子上挂的木牌,疑惑的问小苗:“我们是一家人了?”

“对啊,挂上牌牌我们就是一家人,不过,我的是玉石做的。说完就从自己的脖领子里拽出来一方小小的玉佩给莫阿斯看。

长老严厉的拒绝了小苗要把自己的侍女还有其余的战奴记载到册子上的要求,合上册子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们现在是匈奴人,长老说了,这就是我们的身份。

莫阿斯心神激荡之下没有发现小苗的语病,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成了匈奴人。

匈奴人就该化作那支恐怖的鞭子抽打整个世界,匈奴人天生就该率领着大军四处征战一直到死,生的时候狂欢,死的时候壮烈,享尽人间富贵,受尽世间苦难,在熊熊的战争烈火里咆哮,在尸骸遍地的城市狂欢。

这就是莫阿斯和薛西斯的梦想,如今,自己有幸加入了一个更加疯狂地部族,或许,自己的梦想很快就会实现,莫阿斯低头亲吻了冇木牌,然后就躬身对小苗施礼道:“我的殿下,臣下这就去为您准备纵横大地的军队。

小苗揉揉鼻子,很不理解这些人的心思,自己现在只是在玩一个很有趣的游戏,刘方爷爷说了,自己将来会变成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辛月现在就指挥着千军万马,玉山上去年的时候松毛虫泛滥,家里今年就该饲养很多的鸡鸭,新翻开的土地无论如何也需要让这些鸡鸭清除一遍地里的虫卵,今天是第一天,看着新翻开的土地上全是觅食的鸡鸭,觉得今年该有一个好收成。

这个法子是书院农院的先生们想出来的法子,既然有虫子,那就需要捉掉,人捉太麻烦,多养些鸡鸭就能解决问题。

现在又到了土地化冻的时间了,虫子还在茧里,只要多翻两遍土地,多让鸡鸭走两遍,不但把虫子吃干尽了,鸡粪还能肥庄稼,一举两得,就是鸭子这东西总是把蛋下在田地里,需要丫鬟们跟在后面捡拾。

鸭蛋很多,地埂子上放了白花花的一堆,吃不完,只能腌成咸鸭蛋才成。夫君在北面很远的地方,也只有咸鸭蛋这一类的东西才能运过去保证不坏。

很多人都去了北面,她从程夫人那里听到一些消息,跟谁都没说,只有自己捂着被子哭了好几个晚上,天亮之后又恢复成了那个威风八面的云家主妇。

无舌先生随夫君走了,那日暮随夫君走了,北方的事情一定不太妙,刘方先生从家里带了很多的宝贝也走了,有几样是自己非常喜欢的的珍宝,没关系,不小气,只要夫君能回来,夫妻俩就算是睡茅屋啃咸菜也比现在这样牵心揪肺的舒坦。

第二十卷蛮荒地第三十二节艰难的活着

程夫人的话彻底的摧毁了辛月的自信,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照顾,她早就想跟着商队去北庭,虽然说出去很丢人,会有人说自己离不了男人。

这有什么,我就是离不了我的男人,辛月认为这个理由可以站在朱雀大街上宣布。和自己的男人在荒原上作战也比留在家里好一百倍。

就算是帮不了他,在他需要拿石头扔敌人的时候,自己帮着捡石头也是一种好选择,将门家的妇人就是这个命。

每当这个念头升起的时候,她就对那日暮的怨念越深,她能没心没肺的跟着夫君在西域荒原上转悠,自己只能在这里担心,这非常的不公平。

回到了家里,她就摊开信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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