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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重生之继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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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继父
作者:南风不尽

文案

我一直以为池迁非常讨厌我这个继父;
临死时才得知,自己这样辜负过他,
幸好老天给我重生的机会,让我回到了收养池迁的那一年!

我因此给自己定下两个目标——
这辈子,我一定 要 做个 慈祥 的爸爸!!
这辈子;我一定要把儿子从弯路上掰回来!!!
。。。。。。
结果,某一天早上。
“爸,我会对你负责的。”池迁认真地说。
“。。。。。。你怎么不去死一死?”某个腰部酸痛下不来床的爸爸咆哮道。

其实这就是个立志要拉直儿子的爸爸不幸把自己掰弯的故事~~
这其实也是个腹黑闷骚的儿子推倒爸爸的故事~~
年下,HE 重生~

内容标签:年下 重生 情有独钟 不伦之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陈俨、池迁 ┃ 配角:卫衡、陈家一家人 ┃ 其它:爱你,很爱你。


第1章 重生捉虫

    “先生,先生。”

    一只手轻轻推着我的肩膀,我费力睁了睁眼睛,眼前浓得化不开的黑暗裂开了一条缝,光亮刺得我眯起眼,脖颈酸痛,一个穿着乘务员制服的女人俯下身看着我,脸上挂着标准的模式化的微笑:“已经到站了,先生。”

    我这才注意到我正坐在火车上,火车已经靠站,车上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我为什么会在火车上?

    我抬手想揉一揉太阳穴,却望见自己身上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再往下看,敞开的衬衫里还套着一件白背心。

    我去参加公开课穿的西装呢?我的领带呢?我。。。。。。怎么会穿这样的衣服?

    话说起来。。。。。。我环顾四周,车厢内没有空调,没有悬挂式电视,窗子是往上推的,望出去能看到墨绿色的铁皮,这种火车不是快要淘汰了吗。。。。。。我望向乘务员,她马上对我一笑,关切地问:“先生,你是哪里不舒服吗?”

    一帧帧画面极快地从眼前闪过,像是过多的水倒进了狭小的瓶子。

    头涨涨地疼。

    我怔怔地看着完好无缺的双手。

    我。。。。。。不是应该死了吗?

    。

    那天妈拿了一叠相亲用的照片要我交给二哥,我回家后随手丢在了沙发上,就回房间准备明天要开公开课的教案。

    我在南川一中教了十七年的书了,这种事经历得多了,做得还算顺手,差不多到了晚饭的点就弄完,揉着脖子出来就看到下班回来的池迁坐在沙发上把那些照片抽出来看。

    “相亲用的?”他面无表情地把那些照片往桌上一拍。

    他已经二十岁,考的是云市最好的宁大,是学院学生会会长,眉间挂着年轻人特有的冷冽和疏离,黑漆漆的眸子看向你时已能感到无形的压迫力。

    一点儿也看不出十一年前收养他时,那种单纯无害的模样。

    我能明显感到他压抑着怒气,却摸不着头脑,就应了个单音节:“嗯。”

    他当即把脸阴沉下来,站起来,抓起外套,一言不发地穿过了客厅,随后大门被他狠狠摔上。

    我站在卧室门口,有点无措。

    虽然知道他一直不喜欢我这个继父,但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发那么大火。

    叹了口气,我转身回到房间,把明天开课要穿的西服、衬衫和领带拿衣架挂在柜子外面,到时候起来马上就可以穿。

    默默地做了饭,我一个人坐在桌边吃完,屋里很安静,时钟滴滴答答地绕圈,吃完后拿盘子盖起来,电饭煲也开着保温,这样他回来如果没有吃饭,也不至于饿肚子。

    自从池迁考上大学后,除了寒暑假他平时根本不回来,我虽然喜欢清静,但也难免觉得寂寞,可他放假回来又忙着打工,只有晚饭才会一起吃——就这点也没差,别人家吃饭时谈天说地、其乐融融的场面在我们家就没有出现过,这孩子从小就不喜欢我。

    我曾经为了多点时间和他亲近,每到下班就拎起公文包飞奔到附近菜市场,买他爱吃的菜回家和他一起吃,学校的学生还因为这个原因特别喜欢我,因为我从不拖堂,有时候着急起来连作业都忘记布置。

    可是饭桌上池迁的话不多,不管我和他说什么,他大多时候都是拧着头看电视,时不时哦一句算作回应。

    后来我也歇了心思,两人的关系就这么半死不活地延续着。

    说实话,池迁刚从乡下接来我家里的时候,我正在心里跟自己较劲,脸色摆出来也不自知,有一次照镜子时一愣,这个眼神冷漠的人是我吗?

    池迁生得像他妈妈立秋,我那时候对立秋的背叛正耿耿在心,要为她养育她和别的男人生下的孩子,就像在我喉头扎进一根刺,每次和他对视,我就会马上移开,因为我总忍不住在他脸上寻找立秋的影子。

    我承认我忘不了她,她毕竟是我唯一爱过的女人。

    后来这孩子总是离家出走,没有任何征兆,好像和我在一起生活简直不堪忍受一样,每次看到被邻居或者警察送回的池迁我就觉得挫败,妻子不爱我和别的男人跑了,一时心软收养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却得不到孩子的爱,评高级职称也道阻且长,人到中年亲近的朋友用一只手都能数完。

    挺没劲的反正。

    我尝试和这孩子好好相处,因为不出意外,他也许会是死后为我安葬、清明为我扫墓的人。我一个五谷不勤的大男人特地为他去学做菜,小学中学还每天给他做便当带去,给他买的衣服永远是好牌子的,洗得干干净净,如果学校开家长会或者运动会,就算要找别的老师代课欠人人情,我也一定会赶去,因为不想他身边的位置空落落的。

    我知道自己没有带孩子的经验,还特意到图书馆借了很多有关育儿的书,曾经被女同事撞见,散播到办公室里被嘲笑了好几天,我从来没大声呵斥过他,更不用说打他,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最好的朋友卫衡不止一次说:“池迁很依恋你。”

    嘁,谁信。

    他连一声爸爸都没有对我叫过。

    天晚了,我洗漱后躺在床上想着这些事,我觉得自己没有做错,我把他衣食住行都照顾到了,可为什么还会这样呢?有时真想抓住他的肩膀学马景涛咆哮,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我给你吃给你穿供你上学,我哪里做错了?三番五次离家出走,就那么不愿意和我生活?

    虽然后来他渐渐大了,懂事了,再也没有离家出走,可他明显更冷淡了,因为他已经学会用笑容来掩饰情绪,看似平静的面容之下是怎样一种真心,我看不透。

    越想越觉得心头火起,到最后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睡意一点也没有了,我睁开眼开始默背第二天上课的台词。

    夜阑人静,我听见走廊上一阵跌跌撞撞的脚步,一阵闷响,什么撞到了门,钥匙声,不久之后,门被打开又粗鲁地甩上,我皱了皱眉,这么晚了才回来,这小子跑到哪里去了?

    砰的一声,池迁连门都不敲就闯进了我的卧室,我吃惊地从床上爬起来,屋子里没有开灯,他整个人沉浸在夜色中,我无法看清他的表情。

    “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尽量好声好气地说话,“吃饭了没有?嗯?”

    池迁晃晃悠悠地走进房间,窗子外另一栋楼的灯光漏进来,也不过增加模糊的视觉效果,随他越走越近,我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刺鼻的酒味,我吃惊地挑了挑眉。

    池迁从不喝酒。

    他亲生父亲生前有暴力倾向,一喝醉就会打他和立秋,所以他发誓不沾酒,只有在我生日的时候,他才会为我喝一小杯米酒,因为客家人的旧俗,生日时向寿星敬一杯酒,祝日后能幸福久久。

    那简直是我和他之间最温馨的时刻。

    “你怎么喝那么多酒?”我捂着鼻子直起身来,突然眼前一片黑暗,我抬头时看到了池迁宽阔的胸膛,他已经长成了高大的男人,不是以前怯怯地牵着我衣角的小男孩了。

    心软了一点,所以他突然倒在我身上时,我也没有推开,因为身上太重了,我又倒回了床上,变成仰面被他压在身下的姿势,我轻轻拍着他的背:“池迁?你难受吗?”

    他嘟囔了一声我没有听清。

    “你先起来,我快被你压死了。”胸口闷闷的,肋骨都好像弯掉了一样。

    他突然抬头看我,剑眉下一双黑漆漆的同仁闪烁着。

    “我不会让你跟女人结婚。”他突然说。

    “哈?”

    “你想都别想!”

    我还没搞清怎么回事,他的脸已经贴了过来,一手扶住我的后脑,一手将我双手举过头顶死死按住。

    泛着酒气的唇贴了过来,湿润温软的触感。

    我的脑子轰然一响。

    他像只野兽一样啃咬着我的肩膀和脖子,睡衣已经被整个扯开了。

    他突然伸手探进我的裤子,一根手指伸进某处隐秘的地方,我终于找回被震飞的神智,狠狠给他一巴掌,弓起腿猛地一踢,他被我掀翻,整个人掉下床,头重重地磕在床头柜上。

    我坐在床上呼哧呼哧喘着气。

    他手肘撑地,勉强抬头看了我一眼,大概看出我眼底的厌恶,他手一松,颓然倒回地上,眼神空空地散漫。

    这就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孩子。

    我神色难堪,压不住火,起来抓了衣架上的衣服和桌上讲课的u盘就往外跑。

    我在客厅里换好衣服,卧室里一点动静也没有,他好像还是死了一般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

    我扣好最后一个扣子,用他能听见的声音说:“池迁,你已经成年了,我也没有义务抚养你了,往后你就搬出去吧,给你存好的学费,我会交给你自己管理。”

    他不吭声。

    我走了,没有回头,之后一连几天都没有回去过,我想在他找到新的住的地方之前,我就不回去了。

    不懂怎么面对他。

    不懂哪个环节出了错,我养了他十一年,他竟然用这种事来报答我。

    更不懂的是,那辆车为什么要冲着我来。

    那时是大中午,刚结束上午的课,街上人来车往一派喧闹,我没想到那辆小排量的货车会突然撞过来。

    冲击过后,狠狠地摔在了马路中央的绿化带上,脑袋磕在地上,世界颠倒,眼前跟着一黑,久久无法恢复。深入骨髓的疼痛攥住了我的神经,我几乎连一声j□j都没力气发出,头好像破了,手脚可能也断了,有温热的血流下来,糊住了我的眼皮。

    然后我感到有一点寒冷,这种感觉让人有一点恐慌和陌生,好像身体里的血液正在慢慢流空,渐渐的,连意识都开始混乱起来。

    我能清晰听到众人的惊呼和尖叫,能听见救护车的鸣声,能听到纷至沓来的脚步,能听到所有声音,却动不了一根手指,发不出一点声音,感受不到一丝痛觉。垂死时痛彻心扉的感觉不见了,只剩下渐渐减弱的听觉。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走到我身边,又听见身边的医生疲惫地说:“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走进来的人嘶哑着嗓子:“能让我在这待一会儿吗?”

    是池迁。

    眼睛一酸,他来见我最后一面。

    他坐了下来,我听见凳子在地上拖拽的声音,然后是一阵死寂般的沉默。

    “你总是这样。。。。。。”他终于开口,拖着长长的哭腔。

    声音仿佛就在耳边,我能想象出他伏下身拥抱我的样子。

    “你对妈妈那么长情,为什么对我就那么无情呢?”他颤声说,“从一开始你就讨厌我,连看都不看我,那你既然不喜欢我又为什么要收养我?是因为妈妈对不对?我知道,你就算看我,也是因为你想妈妈了,你把我当替代品。”

    胡说,明明是他不愿意和我生活。

    “我以前为了让你多看我一眼,干尽了傻事,我想如果我突然不见,你会不会着急呢?会不会担心我呢?会不会来找我呢?可是我明明站在那么显眼的地方,站在那么多人的地方,连楼下眼睛花的王奶奶都看到我带我回家了,你也没来找过我,你一次也没有来找过我。。。。。。就算这一次也一样,我在家里等啊等啊,都没有等到你回来。。。。。。”

    “你从来没有关心过我,今天去学校习惯吗?和同学有没有吵架?作业做了吗?你从来没问过我,我想要什么你知道吗?”池迁满是痛苦和绝望的言语像刀子割在心里,“你把我当做小猫小狗一样捡回来养,可我又不是小猫小狗,每天给点高级罐头就满足了,我是人啊,我也需要你爱我。。。。。。”

    我想反驳他,结果怎么也找不到词,我心里明白他说的没错。

    从头到尾,我根本没有关注过他这个人,我关注的仅仅是“做爸爸”这件事——我执着于做一个好爸爸,尽力给他周全的生活,却根本没想过顾及他的心情。

    “爸爸。。。。。。你醒一醒,醒一醒,我什么都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你不要丢下我啊。。。。。。”他已经泣不成声,“为什么,你为什么自作主张把我捡回来,又自作主张抛弃我。。。。。。”

    “我明明只有你一个人了。。。。。。”

    我拼命想伸出手,想把他眼中滚落的泪水抹去,但已无能为力。

    我连轻轻勾住他手指都做不到。

    耳边他的声音越来越远,我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来得及和他说,就要将他独自留在这个世界上了。

    忽然听见池迁起身的声音,从头盖到脚的白布被掀开了,我听见衣料摩擦的声音,仿佛已被他紧紧抱入怀中,我甚至能感受到他滚烫的泪没入颈间。

    这辈子,生命最后的回溯,就是他在我耳边悲伤地呢喃。

    “爸爸,你从没抱过我。”

第2章 寻子捉虫非

    茫然地在火车站里坐了好久,头顶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条目后面,是2002年11月9日。

    刚才在洗手间狠狠甩了自己两个巴掌,脸颊火辣辣的痛感还存在,明确提醒我这是十一年前的秋天。

    今年我才二十七岁,刚从西部支教回来。

    还没有收养池迁。

    从南川火车站出来,外头阳光浓烈,我仰头深深呼吸了一口气。

    这时候他应该才九岁吧?九岁的池迁会在哪里呢?

    一辆私家车开到我面前,一个脸圆圆的女司机把车窗摇下来:“帅哥,去哪里?”我摇摇头,她伸出手往出租车等候处一指,那里正大排长龙,说:“上我的车吧,比打车便宜,又不用等。”

    重生带来的震动让我迷惘,我其实还没有想好要去的地方,眼睛无意瞥见挡风玻璃前夹着一张照片,是个男孩,有些羞涩地冲着镜头在笑。于是我想起了立秋打给我的最后一个电话,稀里糊涂就上了车。

    女司机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去哪里?”

    我极力回想了一下,立秋说的不知是照水村还是道水村,我有点拿捏不准,于是问司机:“南川下面有没有个叫照水村的地方?”

    女司机想了想,说:“有的。”

    那应该就是那里,我点头:“那就去照水村。”

    车子很旧了,大概是二手车,应该是收音机的地方变成一个洞,几张光盘堆在里头,女司机在里面掏了掏,挑了一张,是王菲的《红豆》,不知是盗版还是听了很多年,音质很差,女司机把着方向盘,跟着沙沙的歌哼着声。

    我指着照片:“那是你儿子?”

    她往那边瞟了一眼,圆圆的脸上露出笑来:“是啊,读六年级了,小猴子一样,上窜下跳,根本管不动。。。。。。”

    车子开出南川镇,窄小的公路一边是山,一边是一阶上一阶的梯田,一块块种满了水稻,嫩嫩的绿色,在风中微微动摇。我望着窗外说:“我也有个儿子。”

    女司机从后视镜里吃惊地看我:“哎呀,你这么年轻就结婚生子啦?”

    我一笑:“我都快三十了。”

    她显得更吃惊了,连连说:“看不出,看不出,真是看不出,我这么看顶多就二十。”

    做生意的人说话就是夸张。我笑了笑,没说话,伸手把玻璃摇下来,一股清凉的空气夹了点尘土味扑进来,我吹着风,深浅不一的绿色从眼前飞快掠过,心渐渐宁静下来。

    当年,立秋在电话里的哀求一直是我心头抹不去的刺,刺在最疼的地方。

    “我能想到的人只有你了。”那天,她从监狱里给我打电话,那时我人不在南川,已经前往西部一个穷旮旯教书,她找了很多人,没人肯帮她,后来她又问了好多人,才问到我的电话。

    说完那句话后她开始哭:“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我知道,可我真是没办法了,如果连你也不帮我,那孩子可怎么办呢?我现在这个样子,我的孩子可怎么办呢?”

    她在1996年嫁给我,那时我大学刚毕业,分配在南川一中教语文。

    我跟她是十年的同学,初中,高中,大学四年。她是我除了父母感到最亲的人,我们在一起从没吵过架,所以到离婚那天我才知道她从不爱我,她跟我在一起只是赌气,为了气另一个男人,不惜拿一生来开玩笑。

    她现在的模样我有点记不清了,大概是总被浓妆覆盖的缘故。但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她十七八岁的样子,眼下一粒泪痣,笑起来眉眼一弯,温暖得不得了。那时她抱着一摞模拟考卷用肩膀撞开教室门,阳光趴在她束成一把的黑发上,长马尾随着她的步子一晃一晃,于是阳光也是一晃一晃的。

    离婚后我才知道我短短半年的婚姻和近十年的爱情都是一场笑话。

    她十八岁肚子刚刚大起来的时候休的学,不肯打掉孩子,躲在乡下姥姥家,最后为那个男人生下一个儿子,刚生下来就被她妈妈送走了,送给一个没小孩的亲戚抚养,而那时她刚成为我的女朋友,用来搪塞我的理由是生病。

    她突然消失,我联系不上她,92年的南川连公交车都没有普及,我一个人在大冬天骑了三个小时的自行车到她家找她,她妈妈拦住门,不许我见她,也不告诉我她在哪里。

    回到学校后她的情绪很差,怎么逗都不笑,也不吭声。我小心翼翼地陪着她,没敢多问,我从来没往未婚先孕那方面想过,从来没有。

    后来是平淡如水的交往,结婚,半年后,她抱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孩子跪在我面前,求我原谅她,让我放她走。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池迁,他静静地靠在妈妈怀里,低着头,垂着眸子,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那是一种任人摆布的麻木淡漠。我没想到会从一个孩子脸上看到这种表情。

    他长得和立秋很像,下巴有点尖,雪白的脸,眼下点着一颗泪痣。

    可我不敢看他,因为他同时也很像那个发誓要给立秋幸福、将她从我身边夺走的男人。

    或许这就是池迁说我不爱他的原因,我总是克制和他眼神接触,或许自己内心是慌乱的,可在九岁的孩子眼里,不是排斥是什么呢?

    面对立秋的哀求,我胸膛里就像有什么东西在咬,一口一片血肉,疼得我眼前一片模糊,我怕我在立秋面前落下泪来,那样我连最后的自尊和倔强都没有了。

    我最终如她所愿,放她自由,然后我收拾了点东西,像个丧家之犬一般逃离了南川。

    立秋和那个男人结婚了,婚后不到三个月,那些泡沫一样的幸福誓言破碎了,那个曾在她耳边说着甜言蜜语的男人开始打她,有时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有时是因为在外面受了气,有时只是单纯不痛快而已。

    最严重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男人从厨房里抄了把剁排骨的菜刀,揪着立秋的头发就往厕所拖,立秋吓得开始挣扎,那把刀就架在她脖子上,差不多只有一厘米的地方。

    七岁的池迁放学回来,听见妈妈的哭叫声,就跑过去,用书包打他爸爸,用自己的头和身体撞开他。那个男人早已急红了眼,举着刀就往孩子去,立秋从三角架子上抓了一把剃刀,一下扎进男人的脖子里。

    她被判了无期,连她妈妈都不肯谈起她,她走投无路,在监狱里哭着求我照顾她的儿子:“阿俨,我求求你,我求求你,那孩子还那么小,我求求你,你就当是可怜可怜我。。。。。。”

    就算是现在回想起来都还眼睛发酸,说不出拒绝的话来,虽然我那点工资养活自己都够呛。

    那时我说我现在回不去,但我可以寄钱给他。

    “他在照水村,我姥姥帮忙养他。。。。。。”立秋来不及说得更详细了,她旁边的狱警在催她,时间到了。

    后来我只有托朋友卫衡去打听,费了许多周章,才找到孩子的地址,本想让卫衡将他带到我父母家暂时安顿,可卫衡对我说,那孩子不肯,想陪在老人身边。

    得到这个答案,我没有再多勉强,只是每月托寄钱给他们,想着支教结束再去接他。

    在支教第二年年初,卫衡打电话和我说,立秋在狱中自杀了,她把牙刷的另一头磨得像刀子一样尖,用那东西结束了二十六岁的生命。听和她住在同一间牢房的女囚说,她整夜整夜不敢睡,一睡就会梦见那个杀人的夜晚,然后又尖叫着吓醒。

    我那时握着电话站在望不到尽头的麦田里,同批次来支教的老师拨开金澄澄的麦穗来找我:“陈俨,陈俨,你在哪?”我一转头看到他,他被我满脸的泪水吓得手足无措。

    我无法形容我的感觉,我猜我只是难过,因为我想到,我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曾和她校园操场后边的小树林里亲吻,我闭着眼,她睁着眼,长长的睫毛在我眼皮上微微颤抖。晚自习下课,夹在涌出的人流里慢慢走,肩膀撞着肩膀,手臂摩擦,然后我抓住了她的手,她没有甩开我,也没有回握我。手心慢慢沁出汗,那带着潮湿的温度我至今还记得是什么样的。

    再也见不到了,那个我爱了十多年,却没爱过我的女人。

    。

    重生一回,想起这些倒没有曾经的悲痛了,那之后过了如此漫长的时光,即使和池迁的关系莫名僵硬,却也不能否认,有他在身边,我的伤口才能愈合。

    反而临死前池迁说的那些话,想起来都会悲伤到心悸。

    我曾经那样辜负过他,这辈子,我想好好爱他。

    。

    大概下午三点,我下了车,走在布满砂砾的黄土路上,运送煤矿和石头的大卡车在我身边呼啸而过,扬起一阵沙尘暴一样的尘埃,我退到路边的杂货铺门口躲着,有两个老头坐在石墩上抽烟。

    我从口袋里掏出烟,抖出一根递给他:“阿公,你晓得张定富家在哪不?从这要怎么走?”

    张定富是立秋姥爷的名字,早早就过世了,但以前的女人嫁了人,名字大多都被忘了,别人叫她们就叫谁谁谁家的,因此我就算想找的是活人,也只能问一个死人的名字,不然就别想找到。

    上辈子,我没有亲自去接他,我先回了父母家,过了好久才想起他的事,然后仓促地托卫衡找人去接他,后来也没有问过他,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其中一个老头用浑浊的眼睛看我,站起来,把烟夹在耳后:“说不清,我带你去。”

    我跟着他在房屋和房屋之间的窄小的间隔里转悠,上上下下,最后停在一间倒了半拉墙的院门前,门都少了半边,贴在两边的春联破烂不堪,碎裂的红色被风掀得哗哗响。

    这种地方哪里能住人,我往里探头,院子里荒草蔓烟,破瓦满地,几只鸟被我惊得扑腾着翅膀飞到没了瓦的屋顶上,歪着脑袋打量我们这两个入侵者。

    我回头对老头说:“你是不是弄错了?”

    “没错啊,”老头吧唧着嘴说,“张定富婆娘没了之前一直都住这儿呢,出殡那天我还来抬棺呢。”

    我一惊:“张阿婆没了?”

    “早没了,早半年就没了。”

    半年前?!

    我忙再问:“那一直在她家的小孩呢?”

    “不知道。”老头摇头,“那小鬼很久没见过了。”

    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

第3章 池迁捉虫非

    谢过老头,我只好沿街一家家问过去,用已经不纯熟的客家话敲开别人的门:“有无看到张阿婆屋家的小孩?”

    开门的人都会用警惕的目光在我身上睃一圈,然后说:“没看到。”门贴着鼻子砰的一关。

    问到第几家的时候我忘了,后来我的脚后跟走得有点疼,橘色的夕阳在我前边,像是嘲笑一般拿光打我的眼。

    我终于深切体会到池迁那些话的意义,我就像是在养一株盆栽,每月往银行里打钱就像浇水施肥,除此之外,别的就没管过了。

    照顾他的人都没了大半年了,我们谁也不知道。

    问的最后一家,开门的是个女人,生过小孩后变形的身材,头上是理发店里最便宜的卷发

    。

    她靠在门上听我问,想都不想就说:“不知道,没看到。”倒是躲在他大腿后面的小孩大叫了一声:“我知道,我看到他住在桥底下了,还和颠麻抢地方睡。”

    “颠麻”是土话,就是那种没人管的精神失常的女人,乡下常能看到这样的人,把塑料袋顶在头上,身上穿得破烂,一边在街上走,一边神经质地喃喃自语,有时还会用石头砸人。

    我倒退了两步,女人直接把门摔上,在外面都能清晰听到她高声的怒骂:“你又跑去河边玩了?叫你不要去你又去!你皮痒了是不是?又想吃巴掌是不是?”

    小孩被打得哇哇大叫:“不是我要去的,是别人拖我去的!”

    天快黑了,再晚下去怕搭不上车,我一路小跑往河边去。

    一个个桥洞找过去,没有,我不死心,又返回来再找了一遍,还是没有。

    我爬到桥头上,手搭了凉棚往河对面看,隔着一段还有一座桥,再远一点还有一座,这样找下去不是办法。

    望着有些泛黄的河水,我有些不知所措了。

    就在我打算去下一座桥看看的时候,有个铁罐从桥底下滚了出来,一只脏兮兮的小手伸出来把它抓回去,我赶紧跑下去。

    小男孩缩在一个背光的角落,前面是半个门扇,他握着门把手,像握着个盾牌一般把自己藏在死角里,我刚才从这扇门旁边走过两次,都没想到有人可以藏在这么狭小的地方。

    门里边,他发出几声压在喉咙里的咳嗽。

    我把门板从他面前拿开,他整个人往里缩了缩,好一会儿才敢抬头看我。

    “池迁?”我蹲在他面前,“还认得我吗?”

    他比我记忆中瘦,细软的黑发贴在略嫌单薄的眉毛上,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像盛满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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