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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深宅养团子-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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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姨娘执着清瑟的庚帖,道:“胡八婆婆帮你与杜公子合过了,你们俩倒是挺合的。只是娘还是得问问你的意思,不知你对这门亲事可有什么异议?”

    奚清瑟不咸不淡道:“我还能说什么?你定就好了,娘。”

    冯姨娘听得出她语气中的不满,却故作不知情:“虽说杜员外家财力殷实,但听说这两年亦不怎么景气,且祖辈也不过是世世代代经商的,却没有奚家这样官至二三品的。再者,杜家老爷纳了十房妾室,一大家子乱糟糟的,这点娘就不是很喜欢。不过幸好杜家现在就剩一个公子,小少爷被征兵走了,剩下的三个都是姑娘,两个指了人家,还剩个年幼的。若论祖德荫蔽,从前的江华李家确实不错,可你偏偏不喜欢那李舒玄。现在好了,年纪也大了,挑来挑去,只剩下杜员外这样的人家。以后说出去,名声总归没有那么响亮。”

    “那你再去找媒婆去向李家说亲去啊,又不是已经板上钉钉了。”奚清瑟随口道。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冯姨娘眼睛一亮,忙起身拍了拍奚清瑟的肩膀,又要执着庚帖出门。说亲不过就是今年的事儿,必须在明年把清瑟的喜事给办了,不然年复一年的,就真的成了没人要的老姑娘了。

    从铜镜中看到娘亲又出去了,奚清瑟哼一声,心情忽地烦躁起来,便拿了棉巾沾了清水把脸上浓重的妆容都卸了干净。

    望着镜中重新变得干净清爽的面容,奚清瑟十分自然地把篦子递到身后,等了片刻却没人接过。

    她愣了愣,明知身后空无一人,却还固执地回头。原本南风应当是站在自己右侧的,天天相随,两人便仿佛有了默契一般,甚至都不用说一句话。她递过篦子,南风便接过,替她梳头。南风的手很巧,就像她的人一样,细腻可亲,无微不至。

    可惜,就连自己身边最信任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奚清瑟就这样把自己关在暗沉沉的屋子里,一个人默默对着铜镜坐了一天。

    果不其然,冯姨娘在与奚老太太知会了一声之后,便遣小厮去请媒婆,随后便将清瑟的庚帖又交给了她。王麻子媒婆对这类事儿倒是司空见惯,毕竟大户人家的闺女,总该是要挑三拣四,比过几家之后才能订亲的。于是便毫不迟疑地收了庚帖,不日便动身去江华,帮着与李家说亲去。

    是夜,奚清瑟无眠。

    从空洞无聊的闭目养神中倏然睁开双眼,深夜总能撩拨起人藏在心底的冲动念头。奚清瑟深吸一口气,从床上起来,亦不愿去多想,只随便披上厚厚的绒袍,穿了鞋子,便急匆匆地出了门。

    南风的家在距离奚家五里外的山坳中,这会儿已是子时,从灯火渐沉的镇上穿过,奚清瑟一头走进阳明山的上山小道。虽说不过几里地罢了,又有铺就的石阶能拾级而上,可夜路着实不好走,又冷得很。奚清瑟几次被绊到,又几次差点踩到坑里。

    那在山中的小村子,她只去过一次,仅仅凭着依稀的记忆便冲了过来。奚清瑟扶着斑驳的老树,站在台阶上眺望月光下沉睡的台门镇,似乎也只有在深夜才有这般不管不顾的傻气行为。不过也好,总该有如此契机冲破心里的牢笼,不然总在那逼仄的屋子内固步自封,也许会把自己憋出病来。

    南风是在半年前回的家,本是准备回家成亲的,家里在两年前便已经替她说好了亲事,只是奚清瑟不肯放人,奚老太太也答应过不在清瑟成亲前让南风回家,才一直拖着。然而倘若再拖下去,那好好的亲事便要黄了,南风家人便三番五次地去奚家要人,这才好歹把姑娘接回家了。

    只是这亲事注定坎坷,正欢欢喜喜地准备着嫁妆,谁料出嫁前夕,那新郎官竟染了瘟疫,死了。幸好南风还没出嫁,不然必然得被称作扫把星,克夫命。

    南风睡得迷迷糊糊,忽而听到窗外传来一声脆响,似乎是什么东西砸到窗子了。南风眯着眼睛抬头看了看,或许是野猫吧。她没有多想,便继续沉沉睡去。

    须臾,窗棂又被叩响,似乎还有人在轻声唤自己的名字。这会儿南风彻底醒了过来,她小心地从床上起来,身边睡了比自己小五岁的弟弟,她尽量不出声响地走到窗边。

    “咯吱”一声推开窗户,南风惊诧地发现居然真的是她的清瑟小姐。

    奚清瑟弯着唇角冲站在窗子另一边的南风微笑,山风呜呜作响,她的鼻子被吹得通红,长发随意在脑后扎了个松松的发髻。清瑟望着南风熟悉的面孔,从紧紧裹着的袍子从伸出手,在半空中顿了顿,最终只碰了碰她柔顺如瀑的黑发,轻声道:“我想你啦。”

    听到这话,南风的眼眶顿时盈满了眼泪,轻轻一眨眼,便扑簌簌滚落下来。

    两人在屋后的梯田处坐了下来,西边的天空呈现出柔和的深蓝,浅灰的云层丝丝缕缕,青丝相缠,一如不可触碰的情丝。

    “小姐……”南风至今仍然不敢相信,她的小姐会大半夜跑来找自己,她只是紧紧地握着小姐的手,生怕这不过是她最寻常的一个梦境,一松手,小姐便又如烟般飞走了。

    奚清瑟感受到南风的颤抖,亦握紧了她的手。清瑟不敢看她,只望着层层而下的梯田,笑道:“嗯,可别嘲笑我,只是没人替我梳头,便想到了你。我也知道我并不是这样莽撞的性子,难得一次罢了。”

    南风用力摇头,吸了吸鼻子:“南风怎么会嘲笑小姐,南风高兴还来不及。没想到,小姐竟然会亲自来看我……”说着,声音又哽咽了。

    半年未见,两人互相说了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清瑟本就不喜欢煽情,说到瘟疫逃难的那段儿,她仅仅只用三言两语便轻描淡写过了,可南风知道,她必然受了许多苦,不然小姐怎的又瘦了许多,握的手上一点肉都没有。

    “反倒是瘟疫的时候,没人成天拿成亲的事儿烦我。你也知道,娘亲她从去年开始便接连不断地在耳边絮叨亲事。不过现在好了,不是杜家便是李家,这两家都还不错,我也累了,不想再挣扎了,便顺着她的意思成亲罢了。”清瑟说着,唇边的笑容显得有些苦涩。

    “小姐。”南风轻唤一声,小姐对她而言一直都是骄傲清冷、不可触及的,可这样心灰意懒的小姐却让她心疼极了。南风把头枕在清瑟的肩膀上,略略合上眼睛,“这些天,爹娘亦帮我说了另一门亲事,不知南风能否和小姐同一天出嫁?”

    清瑟自嘲地抽了抽鼻子,心一横:“你不该厌恶我吗?半年前,我在你离开的时候……做了那样的事。”

    那时的奚清瑟似乎失去了理智,一想到南风要嫁人,她便痛不欲生。她强吻了南风,最终却得到南风震惊的目光,嫌恶的转身,甚至走的时候都没有看她一眼。这事让奚清瑟有多久就后悔了多久。

    南风把清瑟的手握到了双手中央,微笑道:“那事儿,是我过激了,我根本没有想到小姐竟然会这样喜欢我。小姐喜欢我,这是好事,我应该高兴的。我该去奚家找小姐解释清楚的,可家里看得紧,又有弟弟要照顾,这才始终没抽得开身。”

    “那么……你喜欢我吗?”

    “喜欢啊,怎么会不喜欢呢。在我心里,小姐就是天上的星星,又远又好看。”

    清瑟嗤笑一声,终于转过头,认真地看着南风泪痕犹存的脸,南风的眼睛很亮,布着些血丝,像是惹人心疼的鹿。奚清瑟轻叹口气,替她拂去脸上粘的鬓发:“傻南风,我就在你身边啊,才不是什么星星。”

    鼻尖相抵,柔软唇瓣轻触,缠绵厮磨,青涩的亲吻如同气息一般绵长而迫切。奚清瑟手指微微颤抖,小心地捧着南风的脸,像是捧着最珍惜的宝贝。

    这一刻,奚清瑟等了六年。

☆、第五十四章

    冯姨娘发觉这几日自己闺女的气色好了许多,亦常常在嘴角挂笑了,这可是少见少有的事儿。冯姨娘顺理成章地以为清瑟开窍了,终于能像个正常闺阁女子一般将嫁人视为头等大事了。

    可古怪的是,奚清瑟竟时不时地出门去,一去便是半天一天的,又不让下人跟着伺候。冯姨娘撞见过一两次,只是清瑟闪烁其词,又不好深究,便随她去了。反正只要到时候能顺顺利利地嫁到李家或杜家,这便算是了了一门心事。

    仅仅十日,媒婆便从江华回来了,然而却带回一个让冯姨娘嗟叹的消息。

    李舒玄恰好前些天娶了正妻,是从小青梅竹马的姑娘。那姑娘身份不比李家煊赫,是老太爷考虑到李舒玄年纪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收收心了,这才定了她为正房。

    然则王麻子媒婆又说,老太爷还是希望奚家与李家能够联姻,亲上加亲,若清瑟还愿意跟李舒玄,那么李家这个正房的位置不是不能变更的。

    奚老太太的意思与老太爷没差。只是与奚清瑟说了之后,这丫头倒是坚决得很,不知为何突然非杜公子不嫁了。只说这些天在家里想了许多,亦觉得对这儿十分留恋,若嫁去了江华之后则必得一两年之后才能归宁,且归宁的机会亦小了许多。老太太年纪大了,不知哪次离别便是永别,清瑟不愿为了自己的一时之利,做这样的不孝事。况且前些天,她也在外面听过那杜公子的传闻,说是个温文尔雅,治家有方的公子,若能跟了他,今后的生活应该是富足有余的。再者,清瑟还说什么,荣华富贵过眼云烟,安稳度日才是心中所求。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连奚老太太都被其一番恳切之词感动得濡湿了眼眶,冯姨娘自然没有异议了。

    既然亲事已定,老太太便让胡八婆婆找了个黄道吉日,又亲自让小厮抬着,与冯姨娘两人同去了镇上杜家,奚清瑟说害羞,便推辞了没去。双方亲家皆对对方十分满意,就算稍有嫌隙,奈何杜公子对奚姑娘喜欢得很,清瑟又认准了这公子,两厢情愿,便弥补了这细微的不满。

    大喜之日定在一月之后,与除夕仅仅差了五天。消息写成书信送去了江宁,嫁女是大事,自然得让父亲亲手送出门才好。

    台门镇上两家声名赫赫的大户要喜结良缘了,这喜事便像长了翅膀一般,传遍了台门镇乃至周边的几个小镇乡村,当时便成为一段郎情妾意的佳话,在茶余饭后、大街小巷为人所传诵。

    日子逼得紧,奚家即刻便开始着手准备清瑟的婚事。无论嫁妆,还是礼仪,皆一点点准备得妥当。宽敞的庭院中复又堆得满满当当,飞檐缠红绸,祥和又喜庆。

    奚晚香牵着堂嫂的手从正堂出来,院子中各式物什排了许多,只剩下一条崎岖的小径供人行走。

    最近钱庄的生意又逐渐淡下来,虽然比从前还是要繁忙几分,可还是能忙里偷闲,拉着堂嫂出去晃跶一圈。就算面对着堂嫂会心悸,会不敢直视她沉静的眼眸,可晚香更不喜欢没有堂嫂在身边。来日方长,那些影影绰绰的担忧与惧怕就让它们到时候再说吧,船到桥头自然直嘛!

    今天出门早了些,石桥两侧的松林仍然布着厚厚的白霜,日光懒懒地洒在松顶白石上,照得空气都清澈起来。

    晚香拉着堂嫂从石桥便绕了下去,溪涧边是一滩碎石,晚香弯腰从碎石中拾了几片薄薄的,指尖微动,便把这薄石片摔了出去,嘿,运气不错,竟然打出了三个水花——这是两人最近热衷的新游戏,谁溅起的水花数多就要请另外一人吃好吃的,还不能重样。

    奚晚香原本打算的是,能凭着这游戏让堂嫂天天请自己吃好吃的。一开始她的小算盘确实打得丝毫不差,殷瀼从没玩过这个,每每都是“咚”的一下让石头沉了下去,而晚香则每次都能甩个两三个水花,恨不得把尾巴都翘天上去。蹭堂嫂饭吃就是好,吃嘛嘛香,原先已经消减了些许的脸蛋眼看着又要成团子了。

    只是奚晚香没想到的是,堂嫂学得极快,没多久便总能比自己多打一个水花,不多不少,正好多一个。

    这会也不例外,殷瀼从晚香手中接过石片,随意一甩,那石片恍如自己长了脚一样,在湍急的水面上蹦跳着过去,溅了四个水花。

    见鬼了真是。

    奚晚香鼓着腮帮子,不服气地想耍赖皮,殷瀼完全没给她这机会,不由分说地牵了晚香的手,回头笑眯眯地说:“小晚香快点想今天请堂嫂吃什么呀?”

    奚晚香摸了摸荷包里所剩无几的铜板:“……”

    明天不敢再玩了,要是又输了,只能把自己端上盘子给堂嫂了。

    啧啧,要捂脸了,好羞羞呢。呸,想什么呢!

    钱庄又招了一个伺候的小丫鬟,不过□□岁的样子,唯唯诺诺的。而原先扫地的李四春因为跟着做了不少事儿,被提为见习管事,见着两人便笑得哈腰弓背,与从前的钟掌事倒是颇为神似。只是那名字没少遭奚二小姐揶揄,思春思春的,每次一喊他的名字,奚二小姐没说正事,自己就先笑个前仰后合。

    殷瀼打着算珠在账房盘账,奚晚香一个子儿一个子儿绞尽脑汁地盘算着,怎样才能用最少的钱买到好吃的。思来想去也没想出个两全的法子,最终还是腆着脸问李四春借了十个铜板。

    晃着手中难得沉起来的荷包,奚晚香独自走在东宣街上。

    预备过年了,街上张灯结彩的热闹得很。白气腾腾的包子铺,五颜六色的胭脂摊,更有东哥儿糕团铺里层层叠叠地堆满了白生滚圆的团子。奚晚香看着摸了摸自己的脸,赶紧摇摇头走开了。

    乌木桥边是百年酒肆,酒香夹着桂花香气弥漫开来,浓郁而芬芳,醇厚得似乎只消闻一闻便能醉人。

    酒肆门口有一白须老爷爷在做桂花清酿,瞧着已然年过古稀,只是耳清目明,慈祥和蔼,亦不管行人来往,只平心静气地做手上的桂花酿。奚晚香觉得新奇,便在老爷爷身边看了一会儿。

    晚香在家是帮着酿过酒的,米酒甘甜微醺,十分得她的喜欢。她边看边想,再过些时候,过了大寒,早梅便要开了。既然有桂花酒,那么必然可以做梅花酒吧?这样打算着,晚香便开口细细问了老爷爷做桂花酿的要处。

    正把桂花蜜渍的老爷爷见这小丫头问得认真,便笑着一五一十把做桂花酿的细节都描述了一遍。

    可惜不能做笔记,奚晚香只能匆忙在脑中记下老爷爷说的,他声音并不响亮,得竖着耳朵才能听清。

    好容易记下了,正当奚晚香笑眯眯地冲这爷爷道别时,身边便落下了一个高大的阴影。

    “奚小姐可好?”

    这一沉厚的男声忽而在耳边响起,把奚晚香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只觉得来人有些眼熟,然而想了片刻却全然没有印象。反正不是什么好人,于是晚香便假装不知道,打个马虎眼:“我不认识你,认错人了吧?”说着,转身便要走。

    这男子颇不识抬举,竟一下用力抓住了晚香的胳膊,引得晚香怒目而视:“干嘛拉拉扯扯,男女大防没听说过吗?再不放开,我就喊救命了!再说,我身上也没钱,就十几个铜板。”说着,一荷包甩到他身上。

    男子身后的小厮倒是比他反应快,上前叉腰指着奚晚香:“臭丫头不识抬举,这可是……”

    “下去。”男子回头瞪了那小厮一眼,小厮一句话没说话,只得瞪眼憋了回去。男子又转而对晚香笑道,“既是要做夫妻的了,奚小姐不认识我这夫君似乎也说不过去吧?再说,上次答应给你们钱庄宽限几天,你可是答应我条件了,白纸黑字,奚小姐该不会是想抵赖吧?”

    奚晚香一口盐汽水喷死这男人,看着这人有模有样的,竟然是个神经病,当街随便拉人做老婆……等等,似乎越来越眼熟了,好像还真见过啊……

    等等,这不是杜家大公子吗!

    等等等等,似乎事情有点复杂了。

    夫君??

    当日在钱庄讨钱闹事的时候,为了不让堂嫂当掉玉镯,她与这位杜公子定下契约,若能宽限一个月,那么钱庄一年的收入有杜家半成的红利。怪不得上次见他看自己的眼神让人十分不舒服。

    难不成,杜家公子说的一见钟情竟然指的是自己,而非清瑟?

    细细一想,还真是,得知消息的时候,清瑟刚刚才回到奚家,哪有这个机会让这公子去钟情?这杜公子只知自己是奚家的姑娘,而不知奚家有两个待字闺中的姑娘。那王麻子媒婆看到两个奚小姐,对比之下,自然先入为主,指了那年纪更大些,长得更隽秀些的奚清瑟。旧时婚前不见面,直接领进洞房的不在少数,又强调贞洁操守,因此便不会刻意让两人在婚前约会。

    在脑中快速捋了一遍思路之后,奚晚香感觉……要完。

    见奚小姐从嫌恶到震愕,再到欲哭无泪,脸色变得比翻书还快,杜公子有些不解:“奚小姐怎么了?”

    “不不不,没没没,我我我……”奚晚香舌头打结了。

    见奚小姐大惊失色,杜公子便以为是自己吓到她了,便松了手。趁着这空隙,奚晚香转身便撒丫子狂奔,荷包不要了,铜板送他了,这辈子跑得没这么快过——当然,除了在这儿被疯狗追的那次。

    堂嫂啊!夭寿啊!奚晚香表示再也不要来这儿了,每次都这么惊悚。

☆、第五十五章

    空手回到钱庄,殷瀼正准备笑着诘问晚香,却见她惊慌失措的模样,只担心地问她,出了何事。然则奚晚香什么话到嘴边,却什么都没说,只如受惊的小兽一般扑到了堂嫂的怀中。

    这是关系到小姐姐终身幸福的大事儿,又是因晚香牵扯出来的,她必得负起这个责任。只是她隐隐觉得或许不该将这讯息告诉老太太,奚清瑟本一心不嫁,这会儿却迅速转了态度,虽不能保证其确实钟情于杜公子,然而这可能性却是不大。其中真正缘由,奚晚香不是清瑟,因而不能揣测,只觉得清瑟的目的并非那么简单。

    正如晚香所意料到的,奚清瑟从她口中得知媒婆错点鸳鸯谱之后,全然没有悲戚之色。眉宇间的惊愕稍纵即逝,随即便换上了一副释然的轻笑。

    奚晚香轻舒了口气,不解道:“清瑟姐姐,虽我早已猜到那公子并非你意中人,可这究竟关系重大。你不该对这桩婚事动摇几分吗?”

    清瑟挑眉,略略俯视晚香黑白分明的眼眸:“那么,你喜欢那公子么?在意,或者会记恨我这个做姐姐的横刀夺爱么?”

    “横刀夺……清瑟姐姐,你可别拿我开玩笑了。我不过只见过他一次,还是在他上门讨债的时候,对他唯一的印象便是纨绔无理。他要娶你,我还觉得有些遗憾呢。”晚香忙辩解道。

    “那就好。因着这事儿,我是该谢谢你。”奚清瑟轻声道,眸中掩不住的轻松笑意,似乎把心头肩上的终日重负都卸了下来。

    “谢谢我?”

    清瑟点点头,转身抽开梳妆台,把一盒半个手掌大小的珐琅琉璃小罐子塞给晚香,道:“我这做姐姐的不称职,从未关怀过你,又曾让你在蒙受过冤屈。如今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我这没什么好东西,这盒胭脂我本是准备给自己新年用的,你若不嫌弃,便赠与你了。”说着,她又压低了声音,“这事儿你知我知,可万不可让第三个人知道,就算是你最亲的人,都不行。”

    捏着手中描绘精致的小罐,奚晚香一脸懵懂地走出了清瑟的房间。

    打开手中的小罐,里面是细腻的朱粉,凑近一闻,沁人的花香便扑鼻而来。这胭脂与寻常所见的不同,定然价值不菲,看来清瑟姐姐对自己确实十分感激。

    奚晚香把胭脂盒放在了梳妆台最深处,她绝不可能用得起这般昂贵精致的胭脂,若被发现,或许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小姐姐把这事儿看得如此之重,自己当然不愿意成为她的绊脚石。

    只是没想到,清瑟骨子里竟是如此为情所困之人。

    清瑟在最后,咬着唇说:“不瞒你说,我早已有了意中人,只是与她隔着山重水复,不为世俗所容,所以只能用这般卑劣的手段,婚后再做打算,来成全自己的喜欢。你说我不堪也好,说我非人也罢,可我真是没法子了,走到山穷水尽了,只能就着娘亲的意愿,出此下策。”说这话的时候,晚香清楚看到她眼中的坚定,那是漫长岁月凝练之下的刻骨铭心。

    奚晚香没有刨根问底,亦没有多说什么,只觉得清瑟的不顾一切的坚决让自己动容。于是,这便成了她与清瑟之间不可言说的秘密。

    殷瀼看出晚香的异样,却不知她为何事扰,问她,却又缄口不然,只转身抱了自己。

    小丫头眉间似有几分愁,从自己怀中抬起软白的小脸,一双眸子比星萃还要亮上几分,她就这样固执地看着自己,让人无端心疼。殷瀼不由得抚了抚晚香的脸蛋,安慰地笑道:“怎么了?今日都没有兑现承诺,堂嫂等你的好吃的,可生生等了一下午。”

    “若有什么,争而不可得,歆慕却注定不完满的,堂嫂会怎么做?”晚香紧紧地盯着殷瀼的眼睛,似乎要这份淡然从容中挖出一些波动。

    殷瀼不知晚香为何忽然说出这样的话,她只一如往常一般,轻声细语道:“这世上,没有什么圆满的东西。堂嫂不是教过你吗,若喜欢得太甚,不过掌心攥沙,攥得越紧,沙子便流失得越快。有什么歆慕的,便用尽全力勇敢地去追逐。但倘若真的没了法子,亦要学会放过自己,不可学那扑火的飞蛾。退而求其次,对谁都好。”

    她的声音这样温柔,像永远不疾不徐的河水一般,缓缓流淌进自己的心田,沿着血脉缠绕。奚晚香鼻子发酸,不敢让堂嫂看到自己的模样,便枕了下巴在她的肩上。

    堂嫂说的丝毫没错,清瑟小姐姐亦是这样做的,她努力追逐,明白不可得后,便委曲求全,嫁人不过满足世俗的期待,从此便可继续追逐心头之好。

    可晚香偏不。或许是她尚且年轻,现实还未曾让她见识过它的严酷。晚香闻着堂嫂脖间发稍熟悉的淡香,手指抓着堂嫂的衣袂,近乎执拗地说:“不肯退步的,少了什么就是少了。”

    殷瀼有一瞬怔然,却又极快反应过来,微笑着问:“难道小晚香是看上哪家公子了?”

    晚香默然不语。

    看不到小丫头的表情,只觉得她抱着自己的身子有些僵硬,殷瀼忙道:“没事,晚香年纪也不小了,马上十四了,是该春心萌动的时候了,姑娘们这个时候订亲的亦不在少数。是上次的那个钟家哥哥?还是别的什么小伙子?若你真的喜欢,堂嫂帮你……”

    “喜欢的是堂嫂。”奚晚香是咬着牙说的。说完,甚至连自己都有些惘然。兴许是心声?明明自己全然没有这样打算,可就是迫切地想要打断堂嫂的话,迫切地从心肺之中溢了出来。

    殷瀼嗤笑了声,温暖的身子在自己怀中,两人似乎已经融在一起。不可否认,听到这句话的殷瀼还是十分感动的,怔忡片刻,便旋即清醒过来。终究把她当成了一个涉世未深的丫头,一下一下抚着晚香倔强的脊背,说:“傻姑娘,堂嫂算什么呀。会有那个人的,他会打动你的心,和你走一生的。”

    奚晚香深吸了口气,终于把头扬了起来,认认真真地望着殷瀼的眼睛,说:“不会有的。”

    殷瀼微微摇了摇头,终究没有再多说什么。她喜欢这个小丫头,从第一次见面,透过朦胧的红绸,那小小的不知所措的身影。可喜欢是世上最没用的感情,它只会让人昏了头。殷瀼庆幸自己还算清醒,她没有晚香不管不顾的冲动,她只愿两人一世周全,相濡以沫。

    江宁来信了,奚远镇亲笔写的书信。

    说是奚家在江宁的生意十分顺畅,建康、两淮一带没有受到瘟疫的冲击,因此父子两人皆安康平安。又说为了安抚家里,看望瘟疫之后的老太太,父子俩几年决定一道回永州过年。

    信中还夹着几张银票,总计有一百两之多。想必父子俩在江宁的生意果真兴旺不俗。

    收到来信,奚老太太终日提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回了原地。连午饭都多吃了半碗,面上尽是心满意足。反倒是奚晚香,从宋妈妈口中得知这一喜讯之后,一反常态地显得有些落寞寡欢。

    像个黏皮糖一般常日跟在少夫人身边的奚二小姐竟没有一早便跟着少夫人一道去钱庄,见到二小姐一个人在后院踯躅,谨连觉得好奇,便过去瞧了瞧。

    只见二小姐踮着脚站在梅树下,吃力地捧着一个竹篾斗箩,仰头一粒粒摘着初绽的素心腊梅。本该戴在头顶的帽兜滑落在肩上,不少黄澄澄的小小梅花点缀在她绒绒的发间,空气清冷,呼出的气都团成一片片的白雾。

    谨连本不想打扰二小姐,只是竟被晚香发现了自己,她朝自己挥挥手,高兴地笑道:“谨连,帮我去厨房取些蜂蜜可好?”

    虽不明白二小姐要蜂蜜做什么,谨连还是帮她拿来了蜂蜜。回来的时候,发觉二小姐独自坐在梅树边的六角小亭中,一丝不苟地从方才斗箩中挑选形状饱满的腊梅,又一朵一朵地将她们安放在手边的丝帕上。那般专注而小心的动作,似乎是在做什么极其重要的大事。

    梅花浸蜜,渍泡三日,芳香全然存入蜜糖中。再取一坛小小的白酒,将梅花蜜尽数倒入其中,加以三四大枣、当归、碎龙眼,加盖密封。

    谨连还是不明白,二小姐这是在干什么,又神神秘秘地不让自己告诉少夫人。谨连以为不过是小姑娘一时学着酿酒来玩,便一笑置之,并未多做关注。唯一感慨的便是,如今二小姐倒是心灵手巧了许多。想到四年前初次下厨,那手忙脚乱的场景想起来便让人觉得有趣,用尽努力却只作出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甜腻“发糕”。当年手脚拙笨的小丫头,如今竟能学着自己酿酒了,这着实让谨连啧啧称叹。

    冬至一过,奚家经商三年未归的嫡孙奚旭尧便驭马车从江宁风尘仆仆地回到了台门镇。

    棕色大马在奚家大门口打着响鼻停了下来,藏青马车内撩帘步出一个高大挺拔的青年,眉目清俊,轮廓分明。奚旭尧从车上跳下来之后,没有阔步走入这久别的祖宅,他弓着腰转身,轻轻握住从马车内伸出的一双纤细柔白的手。

    见到这场景,陪着堂嫂站在正堂檐下整整两个时辰的奚晚香明显感到牵着自己的手又凉了几分。抬头望去,堂嫂依旧微笑着,一派平和温婉。

☆、第五十六章

    堂兄奚旭尧,比离开奚家那年成熟了许多,原本稍显青涩的面庞棱角分明,亦带上了成年男子的厚重与朗括。他身上的衣服与这儿的不同,面料与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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