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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谜-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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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薛仁贵,薛楚玉,这都是著名历史人物啊,想来也不需要我多做介绍了。
另外,考考大家,看到这章的标题,大家想到了什么?
第一百五十九章
一入门; 沈绥便嗅到一丝古怪的腥骚味; 这古怪的气味相当淡; 几乎无法察觉; 但她鼻子天生就灵敏,对各种气味相当敏感; 并未遗漏。
屋内的陈设相当考究,每一件物品的摆放都很整齐; 没有看出任何打斗留下的迹象。
“受害者倒下的地方在哪里?”沈绥问。
“请跟我来。”管家道; 随即带着沈绥等人上了筵席; 绕过书案之后的屏风,指着屏风之后衣架旁的一块地方道:
“大郎君就是趴在这里……死去的。”
沈绥蹲下身来; 因为此处是阴暗背光处; 她看不大真切,因而唤人点了蜡烛来,她端着烛台仔细打量。
筵席上有几滴飞溅出来的血滴; 但并非是大面积的,且也没有连排喷溅的现象; 无序散落着; 可以想见是刺客在李长空后背刺字之时; 溅上的血滴。除此之外,这一块地面并无太多的痕迹留下。
“有找过仵作验尸吗?”沈绥一面查看,一面问道。
“由于并未报官,因而并未有仵作验尸。”李长云回答道,“但是; 收敛尸身时,请了医家来。据医家查看说,大哥是被布条勒死的,凶器现场并未找到。”
沈绥点头。她又仔细瞧了瞧屏风和衣架,然后似乎嗅到衣架之上有什么异味,于是凑上去仔细嗅了嗅。接着她问道:
“李大郎生前可有熏香的习惯?”
“大哥熏香,熏得是沉水香。”李长云回答道。
“那么,李大郎当时被剥去全身衣物,他的衣物在哪里?”沈绥又问。
“衣物拖了一地。”李长云回答这个问题时,面露古怪神色,“从那一侧的书架,一直延伸到这屏风后。”
“你们为何将衣物收走了?”沈绥蹙眉问道,她在现场可没见到李长云描述的现场景象。
李长云抿了抿唇,似是有些难以启齿,他看了看李瑾月,看得李瑾月莫名其妙。最终还是凑到沈绥耳边,悄声回答道:
“因为,实在有碍观瞻,那些衣物上……沾有大哥的精/液。”
沈绥:“……”
她起身,招呼李长云到屋角密谈:
“李大郎生前,可是与什么人有过云雨的行为?”
“我们也不清楚,大哥这些年一直是独身寡人,大嫂走了好些年,家中也无妾室,他又是个洁身自好的人,甚少出入青楼楚馆。我实在难以想象大哥会临死前……”李长云说不下去了。
“咳……”沈绥清了下嗓子,板着脸问道,“医家可看过,李大郎的私/处?”
“哦!”李长空反应过来沈绥到底想知道什么了,面露尴尬,答道,“这件事确实蹊跷,大哥数年不曾与人行房,这一行房就相当过火。据医家说,大哥可能在死前有过长达两个时辰的行房过程,人都榨干了,所以才会弄得满室狼藉。”
“满室狼藉?这么说,眼下我看到的室内井井有条的景象,可并非是当时的模样了。”沈绥挑眉问道。
李长云面露苦色,道:“我们也是没有办法,若是要保持现场,那这个屋子,真的就没法进人了。家丑不可外扬,我大哥这个死法,我们实在是不想宣扬出去。”
“你们究竟打扫到什么程度了?”沈绥蹙眉问道。
“拖了一地的衣物我们拿走,一并烧了,屋内所有脏了的东西都换掉了,筵席,我们也换了,除了屏风后面我大哥倒下的地方没换。”
沈绥长叹一声,道:“这下,我是无物可查了。”
李长云很尴尬,也有些内疚。嗫嚅了片刻,道:
“我们还留着当时的屋内熏香的香炉,您要看吗?”
沈绥眼前一亮,道:“在哪儿?”
“就在书案上,那里面的香,我们没敢倒掉。”李长云指着不远处的书案说道。
沈绥忙走到案旁,蹲下身来,仔细查看其内的香粉灰烬。其余人见他俩在角落里叽叽咕咕聊了半晌,也不与他们多言,正无趣间,忽见沈绥有了动作,便都好奇地围了上来。
沈绥显得很谨慎,打开香炉炉盖后,先是以手拂风,将气味扫到鼻下轻嗅。她蹙起眉,仔细品了品,道:
“这香有问题。”随即她从腰间皮囊中取出自己的皮革手套戴好,捏出一些粉末放在掌心上研磨,借着光仔细观察,便能见到有金色的颗粒在其间闪耀。
“又是金醉坊的粉末。”她道。李瑾月一听,来了精神。她凑到沈绥身边想与她耳语几句,沈绥忙让开,轻声道一句:
“公主别靠近我,这一次这个金醉坊是极其厉害的春/药,稍微碰一点都很要命。”
李瑾月惊了一跳,忙闪开。
沈绥小心弹走自己手套上的粉末,然后从皮囊中取出一沓切成巴掌大的四方油纸,抽出其中一张,用桌上的干毛笔拨了一些香炉粉末到油纸中,然后仔细包好,放在了腰间的皮囊中。这些粉末,她要带回去让颦娘研究研究。
“李三郎,敢问,事发之前,府上可有什么陌生人进出?”沈绥站起身来问道。
“长房院这里很少会有陌生人进出,只是近些日子,我的大伯父(指老家主)病重,来往的医家比较多。也都是大哥在接待这些医家。”
“可有女子?”
“医家都是男子,身边也都只是带着些药童,哪里会有女子。”李长云摇头道。可说道此处,他忽然反应过来,惊呼道:“难道是!”
“看来是了,有人假冒给老家主看病的医家,将刺客送了进来。这刺客女扮男装,装成药童的模样,寻个理由将李大郎引到了书院这里,然后……刺杀。”沈绥道。
她虽得出了初步的结论,但她一时没能想通,如果单纯只是想刺杀李长空,何必要用这么下流的手段?即便杀手有着特殊的癖好,习练采阳补阴的邪功,需要与男子行房来攫取功力。可这种人,适合派来作为刺客吗?刺杀都求一击毙命,得手后立刻逃走,动静越小越好。这个刺客如此不堪,弄得刺杀现场满地狼藉,还在刺杀现场滞留了至少两个时辰,这么长的时间,太多的变数会影响她的刺杀。
安娜依派这样一个女刺客专门来行刺李长空,一定有其他的目的或原因。
他们一问一答,似乎事件已然明了,可众人却依旧是一头雾水。李瑾月忍不住问道:
“二位到底在说什么?我们不明白啊。”
沈绥看向李长云,李长云似乎很是挣扎,但最后还是妥协了,点了点头,同意沈绥告诉大家,他自己反正是没有那个脸面再说第二遍了。
于是沈绥很是平静地将自己方才的发现和推论,以及李长云掩盖的事实告诉了众人。众人闻言,均陷入尴尬的沉默之中。尤其在场的李瑾月、徐玠和程昳这几位女子,均是未经人事的女子,有些受不住如此露骨的话题,面上一片红霞。而张九龄、张拯这些向来举止文雅、崇尚君子之仪的学士文人,也是连连摇头,很是难以接受。
“这件事,先调查到这里,既然金醉坊查出来了,凶手是邪教组织相关的人,这个就是不争的事实了。李大郎之死,我深表遗憾,我也会尽我全力,抓住凶手,给李家一个公道的结果。”沈绥最后说道。
她这话说得很像是官场上推卸责任时的套话,但在场诸人皆明白,沈绥这话其实很实在。能不能抓到凶手,就看沈绥是否能将邪教连根拔起。而是否能将邪教连根拔起,又关系到沈绥未来的前途命运,眼下对此事最为上心的,不仅仅是李家,还有沈绥。
何况,沈绥与李瑾月的命运休戚与共,至少李瑾月是绝对不会怀疑她的决心的。
一众人等怀着沉重的心情,离开了长房院。李长云不能离开李家,因而暂时与沈绥、李瑾月等人告辞。李瑾月等人则在张氏父子的带领下,前往幽州都护府大营赴任,薛氏兄弟已经在大营中久候了。
沈绥骑马,与李瑾月并辔而行。李瑾月瞧着她的侧脸,问道:
“等会儿,你可与我一起入大营?”
“我就不去了,我本也不是军中人,毫无理由进军营。我送你一程,等会儿我要先去范阳的千羽门分部看看。我也不大想让薛氏兄弟知道我们俩的关系。”
李瑾月点点头:
“薛氏兄弟这些日子闭门谢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蹊跷啊。我代你探问探问,看看他们是否着了邪教的道了。”
“唉……实在不好说,如果薛氏兄弟中招,这整个幽州就堪忧了。哪怕你和岳父来了,也很难控制局面。”沈绥忧心道。
张九龄与张拯骑马在前,张拯微微偏首,眼角余光看了看后方,然后凑到父亲耳畔,悄声道:
“阿父,咱们这位新婿,与公主走得颇近啊。”
张九龄眸光微沉,不着痕迹地摇了摇头,示意张拯不要在此谈论此事。但是这位一代名臣,内心深处却蒙上了一片阴影。
但愿,是他杞人忧天了。
昨夜抵达范阳城,今日沈绥是第一次看一看这座边陲重镇。范阳城城池宽广,道路坚实,墙高壕深,一看就是常年的军备战争造就的钢铁城池。城内的建筑大多是砖砌夯筑建筑,木造得较少,这是为了防备火攻。而建筑也有浓郁的异域风情,尤其可以看到粟特建筑的影子。这里的北方民族多了起来,也能看见不少来往的商人,但是热闹程度,显然远不及中原地区。
李瑾月要前往位于城池西郊的大营,沈绥便与他们在城中主路之上分别,李瑾月、张氏父子向城西而去,沈绥则往城东缓缓骑行。
干燥的北方,夏日也无太多雨水,头顶骄阳灿烂,沈绥戴上了遮阳的斗笠。忽陀跟在她身后,瞧着这里的一切,他禁不住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忽陀,年内我们肯定要去西域,你可要回家看看?”沈绥看出了忽陀的情绪变化,不由问道。
“大郎,我早已没有家了,您在哪里,哪里就是忽陀的家。”忽陀笑道。
“呵呵呵呵……”沈绥笑了,打趣他,“哪里学的油腔滑调。”
忽陀也不回话,只是笑,他摸了摸自己胡子拉渣的面庞,吸了吸鼻子,这动作表示他很开心。
拐过一个路口,沈绥和忽陀忽然听到了前方传来呼呵叱骂的声音。他们抬眸望去,便见不远处的道路中央,似乎有人起了争执,周围围着一圈零零散散看热闹的人。
忽而一声凄厉哭嚎的女声响起,沈绥心口一跳,紧蹙双眉,跳下马来,将马鞭马缰丢给忽陀,道:
“我去看看。”
随即她迅速向那人群密集处跑去。
她拨开挡在身前的两个男子,瞧见了人群内部的景象。有三个身着粟特服侍的男子,正将一个女子围在中央。
为首的男子,是一个高大的胖子,这胖子奇胖无比,一身衣服紧紧绷在身上,满脸络腮胡子,长得十分怪异。他操着一口古怪口音的官话,对那倒在地上,不断哭嚎的女子道:
“你哭甚么,我是要娶你回家做婆娘,又不是要吃了你。”
“你放过我吧,放过我吧……”那女子只是不停地哭泣。
大胖子似乎很是苦恼,他挠了挠头,回首看向他身边的两个兄弟。其中一个男子道:
“轧荦山,你等什么,就把这女人带回去得了。反正,也是你花钱买的。”
“大哥说的是……”那胖子憨笑一声,又要去拉那女子。那女子愈发凄厉地哭嚎,那大胖子似是起了气性,怒然将那女人拉起,吼道:
“别哭了!老子心烦!”
就在这时,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这位郎君,可否请你放手?”
那被称作轧荦山的大胖子回首一看,一个明眸皓齿、俊美漂亮的郎君,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你谁啊?”大胖子问。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请你放过这个女子。”
“凭什么,她是我买的!”轧荦山怒道。
“唉,你与他废话什么。你,赶紧滚蛋!这是我们范阳牙行的事,你少来多管闲事!”大胖子身边那位被他称作大哥的人嚣张跋扈地说道。
那大胖子拍了拍大哥的肩膀,示意大哥让自己来说。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羊皮契约,递到沈绥鼻子下,道:
“你看,契约上明明白白写着呢,我可不是在欺负人。她是我买的奴婢,我带她回家,娶她做我婆娘,又关你什么事?”
“这女子多少钱,我买了。”沈绥也不去接那羊皮契约,笑道。
“我不卖!”大胖子更加愤怒。
“为什么不卖?这是自由的市场。”
“正因为是自由的市场,所以我卖不卖是我的/自由。”大胖子道。
呵,好一个伶牙俐齿的胖子。
“那好,若我今天非要你卖呢?”沈绥道。
“你说我欺负人,你呢?我瞧你似乎是个高手,我不与你打。反正我不卖,你要强迫我,我就去报官,反正你不在理。”大胖子很是无赖地道。
沈绥瞧了一眼那女子,见她祈求的眼神,叹了口气道:
“好,那你说,怎么样你才能卖这女子。”
那大胖子想了想,道:
“这样吧,我们牙行有个规矩,刚买进来的奴婢,都要割破手指放一碗血。你割破手指放个血,再付三倍的价钱,我就卖给你。”
“你这痴肥!别给你点颜色你就开染坊了!”赶到沈绥身边的忽陀怒道。
沈绥伸手制止忽陀,然后拔出了蹀躞带左侧的小刀,对着自己右手手掌就割了一刀,顿时鲜血如注,她抬起右手展示给那大胖子轧荦山看,又示意忽陀给了她一片金叶子,递给了轧荦山,道:
“如何?卖还是不卖?”
那大胖子面皮抽了抽,拿过金叶子端详了一下,道了一句:“你是条真正的汉子。”
说着还真的不再纠缠,招呼身边两个兄弟走了。
“大郎!您怎么回事啊?”忽陀着急地寻了条巾帕,给沈绥包扎流血的右手。
“这胖子,有点意思。”沈绥笑道。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痴肥的胖子,一个有趣的灵魂。
第一百六十章
沈绥撵走了名唤轧荦山的三个牙郎; 救下了一个女奴。那女奴对她千恩万谢; 沈绥问她可有去处; 女奴摇摇头; 显然她无处可去。于是沈绥道:
“你跟着我吧。我给你找份工,包你食宿。以后的事; 再从长计议。”
那女奴又是千恩万谢。
沈绥简单包扎了右手的伤,跨上马去。忽陀扶女奴上了自己的马; 他则在下牵马步行; 追随沈绥。一行三人继续向范阳城的集市行去; 目的地是位于集市的长凤堂范阳分部。
“大郎,我不理解; 不过一个牙郎; 您为何要对他言听计从?”走在沈绥马侧,忽陀依然是愤愤不平。
“忽陀,有几个细节你没留意; 因而你不明白,那三个牙郎; 尤其是那为首的大胖子; 对我们此次调查邪教; 可能有大的作用。”
“什么?”忽陀奇怪问道。
“首先第一点,是那胖子提及,他们范阳牙行有一个规矩,所有买进的奴婢,都要割开手指放一碗血。任哪里的牙行; 也没有这个规矩,这件事很奇怪。我虽不晓得其中原委,但我觉得这件事有蹊跷,尤其涉及到了血液。”
忽陀心中一凛,想起了鸾凰髓血之事,不由得明了,原来大郎是联想到了这件事。
“其次第二点,这范阳牙行,在我看来似乎在范阳城中颇有些势力。范阳是军镇,这里的势力范围划分其实很清晰,最大头的必然是军府,其次是官府,再其次是地方乡绅,最后是富商。而我千羽门于这范阳城立足也有很多年了,我们虽不做人贩生意,但范阳当地诸多的生意我们都有涉足,可以说是商行中的翘楚。即便是我千羽门的人,也不敢在范阳这种地界上太过霸道行事。可这范阳牙行,却可以在范阳城中横行,在街上欺压女奴肆无忌惮,围观者也无一人敢于站出来阻止。我特意观察了一下四周的围观人群,他们对那三个牙郎的行为,似乎习以为常,麻木又忌惮,还有几分厌恶,看样子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并且,这个轧荦山,似乎与官府还有些牵扯,我觉得这其中水/很深。
其实我还有一层考虑。这一次范阳李氏嫡长子被刺的案子,我有些怀疑其中并非那么简单。李大郎生前与某个神秘女人有过长时间的云雨,但这个女人有可能不是杀手。”
“唉?”忽陀很是惊讶。
“这不符合刺杀的常理,哪怕是行事不拘一格的邪教,也不会派一个如此不堪的女子来行刺别人。这个任务其实很关键,刺杀李大郎成功,才能开启之后一系列环环相扣的圈套。所以,一击毙命是最基本的要求,杀手还不能被抓,必须要成功逃脱,否则会造成邪教刺杀能力不行的印象,威胁程度大打折扣,对邪教接下来的走势会有很大的影响。可这个女刺客,她的所作所为完全违背这一次刺杀的宗旨,让我不得不怀疑她并非是来刺杀李大郎的,而确实是来找李大郎幽会的。而刺客是趁着他们交欢不备之时,下的手。”
“如果是这样,那这个女子到哪里去了?”忽陀问。
“或许是被杀了,或许是被掳走了,我不确定。”
“会不会那女子和刺客是一伙儿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李大郎毫无防备。”
沈绥摇头:“这是多此一举,首次刺杀本来就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行的,完全不必这般复杂。高手刺杀一击毙命是基本的本领,李大郎手无缚鸡之力,这不是难事。换做是我,有一千一万种办法可以瞬杀李大郎。”
忽陀蹙眉思索,沈绥则继续道:“所以我要找到这个女子,她是我顺藤摸瓜的关键。但愿她还活着,若她死了,也无妨,但我必须找到她的尸身。总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可这与那三个牙郎有什么关系?”忽陀不解。
“我猜测那女子可能是李府的婢女,而奴婢的事情,范阳牙行必然最清楚。外部的女子,不可能自由出入李府而不被注意,只有奴婢,而且还是面熟的奴婢,经常可以自由出入李府而不被怀疑。否则,李府自己就能查出来谁有可能是刺客。”
“绣娘?”忽陀道。
“对,绣娘,这是最有可能的。”沈绥道。
忽陀点头,心下不由大为感叹,大郎在一瞬之间究竟想到了多么深远多么庞杂的事。
“所以啊,我可不能现在得罪了范阳牙行的人,反之,我要给他们以好印象,否则接下来我们行事会很困难。毕竟千羽门从不涉足贩奴生意,在这方面,我们的资源很欠缺,必须得与别人合作。”
她顿了顿,又道:
“最后一点,就是轧荦山这个人,我对这个人很感兴趣。”说起这个人,沈绥嘴角弯起笑容,“身材痴肥,可却狡猾伶俐。非常知进退,眼光也极其毒辣。若说单纯一个混牙行的牙郎,我倒也不惊讶他有这些本领。只是让我觉得有趣的事,他的地位似乎不高,他身边那两个牙郎都好似是他的大哥。可看似如此,他却反而是三人中的智囊领袖。另外两人似乎还不自知,有趣,十分有趣。”
“此人,扮猪吃老虎?”忽陀道。
“呵呵,极有可能。”沈绥道。
“轧荦山……这是突厥的一座山,这个胡人也真够怪的,以山为名。”忽陀道。
“且去查查他。”
说着,他们已经来到了范阳千羽门分部。范阳堂口堂主封子坚曾经是范阳当地最大的胡商,因失手杀了人,要被处决。千羽门花了很大的力气将他救了出来,他自此归顺千羽门,他的产业也并入了千羽门。
千羽门能这么快拿下范阳以及幽州周边的商事,确实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的结果。
现在的封子坚,对千羽门和沈绥可谓忠心耿耿。这一次,是他第一次见到门主沈绥,这位年过五十的汉子激动得无以言表。他以一个胡商最大的热情款待沈绥,弄得沈绥哭笑不得。沈绥让他帮忙安排一下那个女奴,他立刻满口答应下来。而当他发现沈绥的手受伤了,那惊慌失措的模样,仿佛是他弄伤了沈绥。又着急忙慌地喊大夫来帮沈绥清洗伤口,上药包扎,可谓无微不至。
沈绥也趁此机会,和他聊起了那位大胖子轧荦山。封子坚一听,就明白是谁了。
“原来是安禄山那小子伤了您,这小子真是活腻歪了,待俺去教训教训他!”这位暴脾气的胡商立刻跳了起来,捋起袖子就要往外跑。
“你站住!给我回来!”沈绥被他弄得头都大了,“坐下,我让你去了吗?”
“失礼了,门主。”封子坚有些讪讪。
“你方才说,安禄山?”
“对,安禄山,这是他在范阳这里正式的汉名。他原名叫做康轧荦山,是突厥和粟特的混血儿。自幼死了父亲,是母亲带大的。后来母亲也没了,他跟了一家安姓胡人,一路逃亡来了范阳。后来扎根此处,改姓安,用他胡人名字的谐音起了个‘禄山’的汉名。”封子坚回答道。
沈绥连忙道:“你与我详细说说。”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这人就是个流氓地痞,他自小就没父亲,她母亲当年总是怀不上孩子,后来去了轧荦山祈祷,居然怀孕了,生了他,所以他起名叫轧荦山。她母亲是突厥部落里的巫师,突厥部落有个叫做安波志的将军,此人的哥哥安延偃,娶了轧荦山的母亲。这个安延偃待他极不好,他母亲死后,就跟着部落里几个安姓的男子逃了出来,一路来到了范阳,就改名叫做安禄山。因为天生聪明狡猾,口齿伶俐,便做了个牙郎,专门做些倒卖人口,牵线搭桥的营生,人脉也挺广的。”
沈绥点了点头,又问:“你可知道,他与邪教有否往来?”
封子坚诧异,仔细回忆了一番,道:“这个确实没听说过。”
沈绥沉吟片刻,道:“这样,这几天,你们的重心转移到范阳牙行身上,找几个人盯着这个安禄山。此外,最好调查一下这个范阳牙行是不是在收集血液。”
“收集血液这个事我们也是知道一二的。范阳牙行两年前被人收购,新的老板好像得了什么古怪的病,见不得光,还缺血,说是每日都要饮下一定量的血液才能活下去。动物血都不行,必须得是人血,邪乎得紧。唉……这牙行背景深,我们费了很大的劲查,也没查出个结果来。总之,这个牙行是个伸不进手的的地方,在范阳当地算是一霸。”
原来如此,沈绥恍然。她道:
“这个牙行,眼下是我们勘破邪教的关键,必须花大力气深入调查。过两天,我会派人以商人的身份拜访这个牙行,安禄山或许是个突破口。”说着,她就大致地给封子坚布置了一下任务,封子坚是老手,一听就明白自己要做些什么了。
最后,沈绥还问了问胶州东海那里东瀛人调查的情况。封子坚说,目前还没有新消息传来,只说去年确实有一批东瀛人在胶州登岸,大约二十来人左右,各个身怀功夫,佩刀,一部分人还带着各种各样奇怪的武器,手上有大唐颁给东瀛的关牒,很快就往内陆去了,去向不明。
沈绥心想,千鹤的亚父,大概就是那时与这批人一起登岸的,这批人是藤原宇合以天皇的名义派来寻找千鹤回国的。这当中有武士,也有志能便,他们很快就被蛊惑入了邪教,或许参与了安娜依在江陵附近的截杀活动。
沈绥最后叮嘱了封子坚要持续关注胶州那里传来的最新情报,及时报告自己,便结束了初抵范阳与当地千羽门会面的短暂行程。
日头还早,沈绥想了想,对忽陀道:
“去买些好吃的,咱们这就回吧。”
***
今日张若菡起身迟了,无涯来服侍她梳洗时,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张若菡注意到她的情绪,心下也不由得有些好气好笑。想当初,她与赤糸刚成婚那会儿,无涯每日早间来服侍她,都害羞得紧。现在倒好了,脸皮厚了,竟知道要嘲笑起自己来了。
想想,这丫头也早就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了。张若菡不想逼她,可她总觉得,无涯其实也需要一个呵护她一辈子的人。她们毕竟是主仆,她不能照顾她一辈子,或许有一日,无涯需要另外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话头在心底转了两圈,张若菡最终没能开口。
简单用罢朝食,她携着无涯去了大嫂的房里。与大嫂叙了叙话,又逗了逗她的小侄子和小侄女,张若菡数日来阴郁的心境,也渐渐舒缓放开来了。而在孩子们的眼里,小姑姑虽然天生性情清冷,但对他们却有一种天然的孺慕之情。
张若菡的大嫂与大哥,是自幼定的亲。大嫂姓江,也是岭南书香门第的女儿,江家与张家世代交好,大哥五六岁时,大嫂刚出生,于是定了亲事。大哥及冠,大嫂及笄,二人完婚,数年来和和美美,举案齐眉。一双儿女懂事乖巧,聪明伶俐。在张若菡看来,大哥的婚姻,可堪完美。
大唐男人,谁不纳妾,可大哥偏偏继承了父亲的传统,真的不纳妾,在外也是从不近女色。这也成为了他仕途之上的一个障碍,许多同僚觉得他古板过头,不近人情。大哥三十有五,却依旧只是七品县官,再难向上。好不容易,今年被调入了幽州都护府,官升半级,或许也是因为父亲张九龄调动的连带关系。
她的大侄子张郜,小字灵童,三岁识字,五岁背诗,七岁可赋,是远近闻名的小天才。今年他十一岁,曾跟随当世大儒韩休读书,如今来到幽州,大哥正设法为他寻找良师。若是找不到也无妨,以父亲和大哥的学识,也足以教他了。
侄女儿张茉儿,今年九岁,出生在茉莉花开的时节。张家的孩子都能识字断文,不分男女,她也不例外。她聪明其实更胜她哥哥,只可惜这孩子过于活泼好动,因幼时随她爷爷看过一次公孙大娘剑舞,从此狂热喜爱上了这门技艺,对于读书倒是无甚兴趣。家里人让她跟着公孙大娘习了五年剑舞,现在已然是个小小高手了。只可惜一家人来了幽州,她与公孙大娘的师徒缘分,也自此断了。这倒是张家出的第一个习武的孩子,可惜了,张拯很开明,想着这孩子若不愿荒废了这门技艺,当为她再择名师。只是公孙大娘的剑舞,乃舞,非武。在这幽州尚武之地,恐怕这孩子要练下去,得抛弃“舞”的部分,真刀真枪的来了。
或许,妹婿能找到合适人选?这是张江氏的想法。
张若菡在大嫂那里用了午食,孩子们困倦了,要午休,张若菡便不再打搅,辞别了大嫂,又携着无涯出了客院。她起迟了,眼下没有倦意,便想着在李府的花园中走走。
只是她刚出来到客院边的一处庭院,便见到不远处的水榭中,有一丰神俊秀的白袍男子在临水饮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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