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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谜-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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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层含义,则完全是沈绥自己的猜测了,她推测张若菡是在拿盐自比,问沈绥是否看了盐,实际上是在问看到了张若菡,是否遂了沈绥的意。换句话说,张若菡是在怀疑沈绥是否是与她的故人相识,并受托,特意来见一见她的。
  沈绥当时的回答是:“看了,与某猜想得差不离。”实际上当时沈绥并未看过盐,她之所以这么回答,只是为了给张若菡一个暗示。但是两人彼此之间的意思是否真的传达给对方了,却要打个问号。这毕竟是在打哑谜,谁说的话都不明晰,也不能作数。
  杨叶道:“这么说,犯人难道真的是善因?是他盗走了经书,使得圆惠每晚都要去抄经。如此一来,他便可以与方丈单独相处。”
  李青接话道:“会不会是方丈掌握了善因从前的事情,他便谋划着支走圆惠,以谋杀方丈?”
  沈绥摇了摇头,道:“方丈是死于意外。”
  “什么!”两位堂主惊了一跳,“您为何这么说?”
  沈绥又拿出那些从灶口取出的黑色灰烬,给两位堂主道:
  “这里面的灰烬,就是消失了的炭盆中的灰烬。”
  李青和杨叶皆瞪大眼睛看着她,沈绥笑了,解释道:
  “我之前一直疑惑,为何方丈的手指之上沾染了金醉坊。经举举一提醒,我才想到,应当是纸张。方丈在炭盆中燃烧了一些纸张,那些纸张上其实涂抹了金醉坊。方丈的手指之间沾染了金醉坊,就是因为他曾经拿起过纸张。而这些纸张被他燃烧进入炭盆,成了灰烬。后来灰烬又被藏在了炉灶之中。”
  “是善因藏的?”杨叶问。
  沈绥点头:“很有可能。这次的案件,犯案手法涉及到一个‘藏’字。善因如果能想到将白色的灰烬藏在白色的盐、雪之中,肯定就能想到将黑色的灰烬藏在黑色的炉灶之中。”
  “可您为何要说方丈是死于意外?”李青问。
  “现在还不能确定,我还需要拿回去给颦娘验一验才能确认。不过可以推测的是,这里面的金醉坊,有着安眠香的作用。一旦燃烧起来,更是会挥发而出,促使人立刻昏迷。方丈在燃烧金醉坊后,陷入昏迷,再加上房间的门窗都是闭着的,使得房间中形成了一个密室,火盆中的碳继续燃烧,烟气弥漫整个屋子,使得方丈中炭毒而亡。”
  “方丈既然要烧东西,竟不知要开窗?”
  “我推测,他不开窗,是因为屋内还有一个人,就是善因。他们两人的会面不能让外人知晓,所以关窗掩人耳目。但是很快话不投机,善因发了一通脾气,打翻了禅室中的供案和佛像,很快就走了。方丈心绪烦乱下,忘记要开窗了,就继续燃烧那些涂有金醉坊的纸张,才会导致悲剧发生。之后,善因离去后,又后悔了。去而复返,就在方丈院之中恳求方丈原谅,乃至跪地不起。关于这一点,善因的僧鞋底部侧部沾染的盐粒和隐约的碎屑可以证明,他曾经在前院之中徘徊了很久。
  但是方丈始终没有回应。初时善因或许以为方丈是在生他的气,但是跪了一会儿,他渐渐察觉到不对劲,便连忙进了禅房查看。结果发现方丈已然一命归西,仓惶之下,他本能地想要先湮灭证据。于是将炭盆中的炭屑取走,藏在炉灶之中,然后迅速离开方丈院。但是之后,不知他又经历了怎样的心境变化,最后攀上雁塔,吊死其上。这就需要知晓他过往来历,才能明白了。”
  李青和杨叶一脸恍然又敬佩地看着沈绥,只觉得门主真乃神人也,这简直就是事情的真相啊,她就像亲眼目睹了全过程一般。
  “只是,那涂抹着金醉坊的纸张从哪儿来,上面又写了些什么,最后善因又是抱着怎样的心情自尽于雁塔之上,却只能等背景调查出来才能知晓了。”沈绥感叹地望着夕阳之下的大雁塔,半晌缓缓道:“回去罢,迟了要让琴奴和颦娘久等。”
  夜幕降临,沈绥三人从寺中出来了。等在外面的忽陀和崔钱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好不容易等到沈绥等人安然无恙地出来,不由得松了口气。几人也不多言,直接上马,往回赶。今日可是除夕,再不回去,怕是要被颦娘骂了。
  红灯笼挂门头,家家户户开启院门,在院中央燃起庭燎。顽皮的孩子们已经开始往庭燎中丟竹节,玩起了爆竹。“噼啪”声不绝于耳,伴随着欢声笑语,拉开了跨年的序幕。
  开元十六年的最后一天,沈绥和家人们聚在一起,虽屋宇不够轩敞,却热热闹闹地齐聚一堂。这一天,千羽门内上司下属不□□份,统统是一家人。椒柏酒从年岁最小的几个小姐妹喝起,杨叶、李青,到沈缙、沈绥、忽陀,最后轮到年长的颦娘、玄微子、呼延卓马,崔钱。崔钱的妻子也带着小女儿一起来沈绥家守岁,夫妻俩家中已无长辈,清冷得很,不如这里热闹。有了小孩子就是不一样,小小的院落里又多了许多的童真欢乐。大家围炉而坐,笑谈今古,评论世事。在座的不少人都是走遍山水,有过丰富见识的人,妙语连珠,逗得大家欢笑不停。
  颦娘煮了饺饵(饺子)来吃,白菜羊肉馅儿的,佐以葱花香醋,一口一个,吃得停不下来。沈绥这天的胃口特别好,吃了好多,还饮了不少酒。沈缙劝她少喝点,过会儿还要去上大朝会,她却不听。结果守岁守到一半,就醉倒了,伏在沈缙腿上,呼呼大睡,眉头却皱得紧紧的。沈缙无奈地抚着姐姐柔软的耳垂,安抚小动物一般。她能感觉到姐姐的心情其实并不好,但却一直压抑着不表现出来。
  更漏走过子夜,长安城里的爆竹的“噼啪”声更响了。时间走到了开元十七年的正月初一,又是一年新来临,万象待革新。沈缙仰头望着夜空中那一弯细若峨眉的下弦月,心中想着,张府中的白雪莲,公主府中的紫牡丹,是否也在同观此月,她们心中又作何想?
  忽的弯了弯唇角,她有些期待这新的一年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第一更,今天有两更,下一章在晚间。
  唐代的饺子实际上叫做“偃月形馄饨”,这名字太鸡肋了,所以直接改作“饺饵”。饺子是东汉名医张仲景发明的,其中最初是出于治疗耳朵冻疮以及填饱流民饥腹,将羊肉、胡椒等包在面里,捏成耳朵的形状,下锅煮开来,给人吃。后来就直接称作饺饵了。另外还有“牢丸”的称谓,不过牢丸更多的应当是指汤圆。宋代称“角子”,明清称“水点心”“扁食”,扁食这个名称是从蒙古语中来的,蒙古语中的饺子发音很类似于“扁食”,并不是因为饺子形状扁扁的。
  另,唐代的爆竹,就真的是爆竹,耿直的唐人。(笑)


第二十一章 
  颦娘正在给沈绥更衣,嘴里牢骚不断,沈绥头疼欲裂,一脸丧气地垂着头。举着手臂任颦娘摆弄。
  “让你不要饮那么多酒,你偏不听,现在好了。你当自己身子真的很硬朗吗?若不是老娘在这里给你调理,你还不知要卧在榻上哼哼唧唧多久呢!马上我就让小叶阿青去把那几坛新园春给埋茅房后面去,我让你喝!”
  “颦娘……那是承喜家一片好意,您怎么能如此暴殄天物?”沈绥皱着眉道。
  恰逢颦娘系好了领口的衣带,闻言立刻顺手揪住沈绥脸蛋,恶狠狠道:
  “你还敢顶嘴!我不给你解酒了,你自头疼去吧,等会儿大朝会,有你好受的。”
  沈绥被揪成了大饼脸,顿时哭笑不得。
  颦娘又帮她系好腰带,纤瘦的腰盈盈一握,她心中猛地一酸,这孩子……又瘦了,吃那么多也不见胖,也不知消耗到哪里去了。
  最后给沈绥理了理袍角,颦娘一拍她肩膀道:
  “好了俊郎,去上朝吧。”
  沈绥笑着抬手正了正官帽,一身碧色官袍熨得服帖,衬着她身躯优雅的线条。推门而出,外面的天际还黑麻麻的,东方隐隐有一丝白光喷吐而出。颦娘还是刀子嘴豆腐心,让蓝鸲端来了解酒汤。沈绥热乎乎地喝下去,便觉精神一振,笑着告别,出大门,跨上马,在忽陀的牵引下,向着北面的大明宫行去。
  刚刚过去的开元十六年的元日,大朝会是在兴庆宫举行的,那一次大朝会也被视作是兴庆宫听政的起始。但是今年却回归了大明宫含元殿,文武百官入含元,参加元日大朝会,赞拜天颜。这文武百官,还包括各地的刺史长官。另外,诸多番邦臣属,也都要按礼制上贡。
  沈绥一路赶往大明宫的路上,就看到好多同僚的车马都在赶路。及至丹凤门正街前,车马已经汇聚成河,热闹非凡。
  禁卫已经开启丹凤门,所有官员的车马和随行人员都需要接受盘查搜身,进入城门后,全部由禁军将士接管。官员只能徒步走过大明宫宽广无匹的殿前广场,从两侧龙尾道上行,来到汉白玉石铸造的数丈高台之上。雄伟的含元殿就在高台不远处,俯瞰着他们。
  五品官以下的官员,就只能止步殿外了,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员才能进入殿中。因而沈绥只能站在殿外静静肃立,听着殿内的动静。
  辰初刚到,时间掐得正好。皇帝的辇舆仪仗就已经出现在了殿前广场之上。展宫悬鼓吹,陈车辂舆辇,一身隆重的衮冕大朝服的天子神明一般降临,威严赫赫。他踏着九龙玉陛登上高台,一路走着正中央的龙道,在众多臣子肃穆地躬身垂拜下,缓步登上龙榻。
  沈绥混在百官之中,一点也不起眼,随着百官躬身行礼,并不抬头。但是当天子路过她身旁后,她直起身来,星辰般的瞳孔中却笼罩着淡淡的阴翳。
  元日大朝会,这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无论是皇帝,还是臣子,其实都在熬时间。昨日守岁一夜未眠,今日天不亮就赶来上朝,年轻人也受不住,更何况臣子中许多人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沈绥身边就有一位从七品的老御史,正不断地点着头,沈绥真担心他会不会就此睡着。复杂的典礼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先是皇太子献寿,接着诸上公献寿,然后中书令奏诸州表,黄门侍郎奏祥瑞,户部尚书奏诸州贡献,礼部尚书奏诸蕃贡献,太史令奏云物,侍中奏礼毕,最后中书令又与供奉官献寿,时殿上皆呼万岁,沈绥也跟着拜倒,充了个口型,却未闻出声。
  沈绥见到了当今的宰相——中书令萧嵩,果真是仪表堂堂,美髯垂胸,身材高大雄伟,乃是少见的武相。
  就在去年,萧嵩任用名将张守珪,大败吐蕃。圣人大喜,年底时将他召回,拜为中书令,遥领河西节度使,一时间位极人臣。
  但实际上,很多人都知道萧嵩没读过两年书,满肚子的草包。早年间,圣人曾想启用苏颋为相,但又不想让左右知晓,恰逢萧嵩时任中书舍人,正在宫中值夜班。圣人便招他来起草任命诏书。萧嵩领命去了,翻找从前任命诏书的模板,照抄了一份交给圣人。圣人见其上有一句“国之瑰宝”,想起苏颋的父亲名叫苏瑰,便觉犯了名讳,让萧嵩将这句话改了。萧嵩登时吓住,躲入屏风后,提笔半天不知该如何修改。圣人等了半晌,不见萧嵩出来,还以为他改了什么惊天之文词,走过去一看,却见他汗出如浆,墨点污卷,结果不过将“国之瑰宝”改为了“国之珍宝”,当时圣人气得大骂他:“真是虚有其表!”
  但是却没想到,萧嵩竟然能在河西节度使的任上不负使命,大败吐蕃,有定远之能,圣人复又宠信他起来。此人在相位上,对沈绥来说,倒并不是一件坏事。他胸无点墨,亦无治国之能,刚刚上台,并不能有所建树。目前的朝政,还是靠副相杜暹、李元纮把持着。然而杜暹和李元纮一直不和,斗来斗去,三年来,圣人在当中调停,也是颇有些疲惫。
  另外,沈绥还格外地关注到了一个人——当今太子李鸿。他是圣人的次子,母亲是赵丽妃。圣人并无嫡子,所有的儿子都是庶出。长子李潭因为早年间骑马打猎出了意外,导致面部毁容,无缘太子之位。所以按照立长的原则,次子李鸿就成为了太子。然而她的母亲赵丽妃出身潞州娼妓,是圣人担任潞州别驾时收入的妃子,身份实在太卑微。因而许多人暗地里对太子之位很有微词。不过,李鸿性情温和谦恭,与晋国公主的关系相当好。如不犯大错,想来以后荣登大宝,应该也不是问题。
  除了太子,三子忠王李浚虽然一直默默无闻,但沈绥也关注到了他。他的生母是杨淑妃,是出身弘农杨氏的名门望族。这个儿子其实也不怎么讨圣人喜爱,他的母亲清心寡欲,已然出家。而此子性情内向阴郁,沉默寡言,与圣人开朗外向的性格很不像。
  忠王的出身说来也坎坷,他母亲怀他时,恰逢圣人与太平公主斗得最厉害的时候。太平公主一直在抓圣人的小辫子,特别抓的点就是圣人耽于美色误国。当时圣人还是太子,不能有丝毫的差错。杨妃忽然传出孕讯,圣人真是不喜反忧,甚至亲自熬堕胎药,想要让杨妃打掉这个孩子。但思来想去,最终没能施行。后来,这个孩子也并未在生母身边长大,因为王皇后无子,这个孩子就被王皇后抱在身边养大。说起来,他与晋国公主的关系也不错。
  忠王书读得很好,他的老师是贺知章、潘肃这些名士。他一直安分守己,除了性情内向了点,倒也没什么缺点。
  此外,圣人还有众多的儿子。最宠爱的就是武惠妃所生的寿王李清(李瑁)。武惠妃之前连续有两子一女,但全都夭折了。这个孩子是第四个孩子,好不容易养到十岁,总算是过了危险期。如今可是让圣人与武惠妃疼爱入骨。武惠妃如此得宠,如今的太子位,她势在必得,圣人似乎也并没有强烈的反应。最近前朝后宫的走向,让很多人开始怀疑,或许李鸿的太子位坐不稳了,总有一日,会被李清取而代之。
  朝会过后,宫中赐宴,沈绥等低级官员,也能一人一案,于含元殿廊下置席,称作廊下食。食物有多美味,还真谈不上,倒是刺骨的寒冷让沈绥记忆深刻。沈绥记得有诗云:待漏午门外,候对三殿里,须髯冻生冰,衣衫冷如水。真是她如今真切的写照。唯独一人一碗的羊肉汤饼,暖洋洋地吃下去,才能让人稍微好受一点。
  想想,还真羡慕那些五品以上的官员,能在殿中就食。不过忍耐也就几个时辰,过了午时,朝会散去,沈绥终于得以离开。回家她就泡进了滚热的浴桶中,又灌下了一大碗姜汤,好好睡了一觉,才得以幸免于病。
  朝会过后,沈绥在家好好休息了三天时间。这三日她完全不理外事,不是执卷读书,就是在院中练刀,好吃好睡。但是她悠闲,其余人却忙了。这三日也不知怎的,诸多的官员或亲自前来,或派了仆从携礼而来,沈绥暂居的小院,忽的就变得门庭若市起来。大部分的人都一来就拱手祝贺沈绥升迁为司法系要员,言之凿凿,好似他已经成功升官了。沈绥以大朝会冻得感染风寒为由一概不见,这些人倒也能理解沈绥,那日,好多官员都冻病了。
  初五,宫中果真派了宦官来,宣读了沈绥的任命诏令。诏令先是夸奖了沈绥一番,辞藻华丽,说沈绥克己勤勉,思维敏捷,为民造福,勘破无数案件,让天下冤情得以昭雪,乃是不世出的司法奇才。接着重点来了,擢升沈绥为大理寺司直,授朝议郎。朝议郎是散官官阶,是文官系统的第十四级,正六品上。大理寺司直是职事官,从六品上。这代表着,沈绥从此以后享受正六品官的待遇,并进入大理寺为官。
  更值得注意的是,沈绥从武官系统被摘出,放入了文官系统之中,她的散官头衔,从武转文。这或许意味着圣人对她的一种判断倾向。
  对于一个二十七岁不满的年轻人来说,能靠着自己的努力,坐上正六品的官位,已经可以说是天资卓绝、前途远大了。很多人,一辈子也就只能在六七品之间混一混,五品这个天阶,永远都跨不过去。
  沈绥叩谢皇恩,接受了任命,隔日,她就要前去大理寺赴任,新的官袍和赐物都一并下来了。绿色的官袍,感觉比从前的碧色官袍还要丑,沈绥显得很是愁眉苦脸。好在官服上绣着白鹭的暗纹,还算是稍微提了提色。
  就在同一天,慕容辅、刘玉成也升迁了,慕容辅擢升门下侍中,刘玉成升为刑部员外郎。慕容辅进入中央核心,刘玉成也成为刑部要员。原本刘玉成的官职实际上与沈绥是相等的,他们一个是西京的司法官,一个是东都的司法官,如今,二人都成为了六品官,但是刘玉成要比沈绥低了两阶。可见,圣人还是很看重沈绥以往的政绩功劳的,在这方面,刘玉成远远不如她。
  就在沈绥赴任的前一天,沈家小院来了一位客人。闭门谢客多日的沈绥,竟然现身,与此人相见。但是这个人既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也不是天家贵胄,不过是个提着东瀛刀的盲女。她径直找来,执意要入内,若不是玄微子认出她是那日城门口的独行客,怕是要被轰走。
  玄微子引她入见,她一“见”到沈绥,便道:“在下是慈恩白衣居士的车夫,特来送信。”
  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封书信,递给沈绥。沈绥留她稍待,自拆了书信来读。看了第一行字,她就蹙起了双眉。那熟悉的清隽不失洒然的小楷书体,无比怀恋的笔调,都昭示着这封信出于谁手。
  “吾心中有一谜团,敢请沈司直解惑……倘能承请,若菡当亲自前往拜会,感激不尽。”
  莲婢姐姐?你又玩什么花样……沈绥有了不详的预感。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出现的李鸿,就是后来的李瑛,与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一起被废为庶人,后来刺死。
  李浚,就是后来的李亨,唐肃宗。
  唐玄宗的儿子们有两次集体改名,最初儿子们的名字都是三个字,叫做李嗣X。后来改成两个字,全部用了三点水旁的字,传说好像与山东大旱有关。最后,又全部改为玉字旁(王字旁)。


第二十二章 
  沈家小院的会客前堂,是沈缙的一日之中大部分时间都会居处的地方。她的轮椅是沈绥特制的,扶手两侧有案板可以拼接起来横于身前,在其上书写、练琴都很方便。她之所以每日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前堂,是因为前堂的位置阳光最好,又可挡去寒风。这些日子沈家小院来客不断,间接的,沈缙也就成为了接待这些客人的主人。拜访过沈家小院的长安官家们都知道了一件事,沈绥有一个半身瘫痪、口不能言的弟弟。弱柳扶风,清隽温雅,虽身残,但志坚,且气度非凡,颇有布衣高士的风范,惹人怜惜又敬佩。
  初六这一日千鹤来访时,恰逢玄微子有事前来找沈绥相谈,沈绥很快就出来了,玄微子说完事,急匆匆就走了。之后沈绥亲自接待千鹤,沈缙虽同处一堂,但与千鹤未能来得及有所交流。不过千鹤此人的辨识度还是很高的,沈缙一眼就认出来此人就是前些日子在城门口遇到的那位独行客。没想到,她竟是莲婢姐姐的仆从,这世上的缘分,还真是奇妙。
  “这位客人……”读完信后,沈绥一时不知该如何称呼这位提着东瀛刀的盲女。她没有想到,张若菡那位传闻中远行未归的车夫,竟然会是这样一位男装女郎。而且,虽然已经很淡薄了,但沈绥依旧能从她身上看出来东瀛人的影子,她不是大唐人。
  “在下源千鹤,沈司直称我千鹤即可。”千鹤简略又干脆地说道。
  “千鹤君稍待,我写封回信,麻烦你带回去给张三娘子。琴奴,你陪一下千鹤君,我一会儿就回来。”急匆匆交代完,沈绥便立刻返身入书房。
  前堂,独留千鹤与沈缙二人。
  沈缙无奈地笑了,她这个姐姐,平日里十分精明细心,今日却不经意间犯了糊涂。
  她一个口不能言的人,该如何接待一个目不能视的人?她做口型、打手势,对方看不见;对方与她说话,她也没法回应。除非在对方手上写字,但此等肌肤相亲的事,当是不能做的。
  原本蓝鸲寸步不离她,但千鹤来得真不巧,偏偏蓝鸲跟着颦娘去药房抓药去了。蓝鸲平日里专门负责给她熬药,颦娘要将每种药的分量向她交代清楚。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
  想着或许忽陀就在外院,就唤他来吧。于是拨动了一下挂在轮椅扶手下的银铃铛,清脆的铃声响起,院子不大,这声音穿透力强,忽陀当能听见。
  却没想到,忽陀未来,立在一旁的千鹤闻得铃声,耳廓一动,忽然道:
  “敢问足下,可是十二月廿七那日,与某在城门口相遇的车中人?”
  沈缙略有吃惊地看向源千鹤,没想到这人居然能通过铃声就分辨出她的身份。她轮椅上的银铃确实是当日车中挂着的铃铛。这铃铛是自从她失声之后,姐姐亲手为她打造的。自此以后随身携带,从不离身。每有事,总会摇铃,长此以往,身边人都对铃声特别敏感。每闻铃声,必会循声而来。
  沈缙想要回答源千鹤,但是发不出声,对方又看不见她的动作。一时间陷入困境,只得又摇了摇铃。
  源千鹤十分聪慧,听闻铃声再响,便知自己是猜对了。不由笑了起来,道:
  “没想到,足下竟是沈司直的胞弟。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千鹤见过沈二郎,感谢二郎那日为千鹤解围。”说着向铃铛响起的方向一揖行礼。
  沈缙下意识摇了摇头,做出动作后,才反应过来对方看不见。不由又想去解释,但偏偏发不出声。自从她失声之后,这还是第一次这般急迫地想要向谁表达些什么。或许是因为对方和她一样,都不是完人,失声人与失明人之间的交流,隔着重重的阻碍,让她心焦。
  无奈之下,沈缙滚动轮椅,向源千鹤靠近。源千鹤听见清脆的银铃声“叮铃铃”向自己靠近,便知是沈缙过来了。她还听见了轮边碾压地面以及车轱辘的声响,联想起长安城中关于沈家二郎的传言,知晓人家行动不便,确实是只能坐在轮椅之上。
  千鹤性情旷达,历经沧桑,成熟老练,没有太多矫情。她从未掩饰过自己的女子身份,穿着男装不过为了行动方便。在她内心之中,男女大防也没有那么严重。沈缙的靠近,让她有了一种心电感应,她知道对方是为了和她交流而来,于是非常善解人意地伸出手来,笑道:
  “二郎若不嫌弃,有什么话尽管写于在下掌中,在下虽少鄙陋,字还是识得的。”
  沈缙虽跟随姐姐女扮男装多年,性情早已磨练得坚强冷硬,但内心深处依旧留有一席女儿家的柔软。她在未扮男装之前,性子天生就柔弱温婉,到如今扮了男装,也很难表现出男儿的英武,与姐姐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因而此刻千鹤所表现出的豁达率性,倒是让她有些赧然。她除了身边几位亲人之外,长到这么大,从未与外人身体接触过。即便对方和自己一样是女子,但是她现在好歹扮作男子,想着若是就这样执人手,是不是不大好。
  转念一想,人家女儿家都不在乎,她又何必这般拘泥于礼俗约束。于是自嘲般洒然一笑,抬手执起千鹤的手掌,开始在她手中写字。
  黑布蒙眼的千鹤,本来相当的率性,不把此事当做多么严重的礼教大防。然而当一双柔软温凉的手附上她的手时,“咚咚”,她的心忽的沉沉顿了一下,漏跳了一拍。那双手完全不像是一双男人的手,很瘦很小,虽纤瘦,骨节分明,但触摸起来却并不突兀,线条柔和。手指修长,十指指尖,有着一层不厚不薄的茧,指甲修得相当干净圆润,莫非是常年抚琴留下的?
  那双手的皮肤细腻嫩滑,温度微凉,不知为何让千鹤想起三伏天里井中冰镇的葡萄来。那双手的左手托着自己的手背,右手食指在掌心中滑动,微微刮着千鹤掌中常年握刀落下的老茧,痒痒的,仿佛隔着手掌,直接挠到了心头。
  沈缙捧着千鹤的手,在她的掌心中写下一句话:
  【救你之人非吾,乃玄微子。吾不过托他行个便利而已。】
  千鹤读懂了她的话,便道:“二郎此言差矣,利人利己之事,何乐而不为?在下谢得没错,若不是有您首肯,玄微子又怎么会擅自来帮我。您的铃铛声,当时可让我印象深刻。我千鹤眼虽盲,心却不盲。”
  千鹤听她这么说,便笑着写道:
  【千鹤君听功了得,缙十分佩服。缙以为,天下铃声大多相同,竟不知在千鹤君耳中亦有分别。】
  “哈哈哈,”千鹤爽朗一笑,道:“天下铃铛亿万,各自音色本就是天差地别。在下耳中,从未闻相同之铃声。二郎的铃声尤为清脆悦耳,穿透力极强,让在下印象深刻。不过,恕在下失礼,二郎身上有一股独特的松香气息,亦有极高的辨识度,二者结合,在下便很快认出来了。”
  原来如此,沈缙偷偷嗅了嗅自己的衣服,确实有一股松香味,但她平时并未在意。这是因为她长期抚琴,而琴弦需要松脂膏保养的缘故。
  千鹤听到衣袖袍襟摩擦的声响,料想沈缙可能在嗅自己的衣服,那画面仿佛就活生生地展现在了眼前,让千鹤不由自主笑了出来。那笑容灿烂,蒙眼黑布带来的肃杀气息瞬间被掩盖,被清风一般爽朗的风致替代。那一瞬的笑容让沈缙瞪大了双眼,半晌不能回神。继而,复又有些赧然,她明白,她被人笑话了。但意外得心中并无排斥,反倒有些喜悦。
  此刻,正在前堂内安静交流的两人未曾注意到,就在前堂正门外,沈绥正拉着忽陀,悄悄地藏在门扉旁,观察堂内的一举一动。
  “大郎……”忽陀轻声唤道。他很是无语,本来听见了铃铛的声响,他就立刻从前院往里走。却没想到沈绥居然从房顶上翻身跃了过来,阻止了他。想来沈绥应该在后面事先观察到了屋内的情况,才会特意用轻功飞跃前堂屋顶来截住他。
  “忽陀……”沈绥脸上有着一种复杂的笑容,雀跃又有些好奇,还有几分的欣慰和感慨,“这世上的奇妙事可真多,不是吗?”
  忽陀愣了一下,随即淡笑附和:“大郎说的是。”
  “若我家琴奴,能自己交上一个真心朋友,那可是再好不过了。”沈绥轻声道。
  “可这源千鹤,可靠吗?”忽陀问。
  “我相信莲婢姐姐看人的眼光,她既然收了她在手底,此人必然是值得信赖托付之人。”沈绥道,“你去吧,我这就回了。”
  说罢,也不管忽陀,再度跃身上了房顶,翻身回了后院。之后,又装模作样地拿着回信从后堂出来。沈缙迅速放开了源千鹤手的一幕被她收入眼中,眼看着妹妹苍白的面上浮起红云,她差点没绷住笑出来。将信交给源千鹤时,她意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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