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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吃相-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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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事如此慌张!”陈旭紧张的问。
  “侯爷,半个时辰前陛下让谒者前来传旨,让您回府之后即刻去皇宫一趟!”
  我去,吓我一跳!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陈旭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儿,只好吩咐车夫调转马头去皇宫。
  陈旭来到皇宫的时候,午朝刚散,文武百官此时刚从朝议大殿出来,看见陈旭随着内侍前来,所有人都面带微笑的拱手行礼打招呼。
  “诸位大人好!”陈旭也一直不停的拱手行礼,除开李斯赵高等几个之外,九卿陈旭都还认不全,其他级别低一些的官员更加不认识了,只能胡乱的挨着打招呼。
  进入皇宫之后,内侍直接将他带入了紫宸殿,刚刚散朝的秦始皇连朝服都还没换,得到消息之后正在等他。
  “陛下恕罪,臣去了城外的工地刚刚回来!”陈旭进殿之后恭恭敬敬的给秦始皇行礼。
  “清河侯无需多礼!快请坐!”秦始皇微笑着摆手,吩咐宫人上茶,落座之后秦始皇才说:“听闻清河侯需要的煤铁矿石今日已经运到工地,朕也听人奏报工地上有浓烟升起,所以朕迫不及待的请清河侯来问问情形!”
  “回陛下,臣根据天工开物上的记载改良了炼铁之法,应该很快就能炼制出一种钢铁,可以用来锻造出锋利坚韧的武器,而且还改良了马具,只要全套配备齐全,我大秦将士将可以完全舍弃战车,经过简单的训练之后就能成为以一当十的超级马卒,陛下横扫西北匈奴和胡人指日可待也!”
  “此话当真?”秦始皇激动的站了起来。
  “臣不敢欺瞒陛下,其实炼制钢铁的方法我在清河镇便已经试验成功,只不过要大规模推广还需要更多熟练的工匠,因此城外的冶炼坊主要用来培养新式炼钢工匠,而改良的马具也已经成功,两三日之后就能够制作出来,到时候请陛下一观便知!”
  “哈哈,好,好!”秦始皇畅快的抚掌大笑,兴奋之后脸色变得有些凝重的说:“清河侯,当初我托上将军去清河镇问你征服岭南百越之地的计策,你给出了上中下三策,不止清河侯是否还记得?”
  “回陛下,臣自然还记得!”陈旭站起来躬身回答。
  “清河侯当初给出的上策就是先驱逐匈奴再平定岭南,这与朕之前的想法恰好相反,而今天你又改良马具,言称能让我大秦马卒以一当十,莫非是清河侯故意为之?这其中的缘由可否详细说与朕听听?”秦始皇说完之后坐下来,静静的看着陈旭。
  “本来此事我打算在钢铁兵器和马具改良完成之后就向陛下上奏的,既然陛下今日问起,臣不敢隐瞒,不错,臣就是希望陛下能够先北后南,扫平匈奴之后再慢慢平定南方,从战略上来分析,南方多山多水多雨,山高林密气候炎热潮湿,毒障和蛇蚁虫兽密布,物产不丰,加之百越皆都是野蛮土著不服王化,即便是强行征讨下来,于我大秦并无太多益处,反而会消耗大量的兵将镇压,如今北方屯兵三十万防御匈奴,同时还有六国的百万降卒,这个巨大的消耗完全就是一个无底洞,每年都会往里面填无数粮食和物资,如若南方也陷入这种境地,我大秦根本无法支撑这两线作战的消耗,陛下此次巡游东南,南阳诸郡和大江大河沿岸皆都是我大秦主要的粮食产区,但一路陛下所见,我大秦百姓皆都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一旦开战,势必需要征调大量的民夫参加运送粮草和物质,地便没人耕种,接下来导致的就是粮食产量锐减,岭南之战如果一旦开始,三年之内绝对无法完成,而三年拖延下来,陛下可以想象其中的后果。”
  秦始皇听完之后默不作声,房间里静的只能听见两人的呼吸声。
  “陛下,非是臣恶意猜测,我想眼下大秦看似安稳,但实际上人心惶恐,六国贵族和遗老遗少都希望看到陛下陷入这种两线作战的乱局之中,而且他们也希望这一仗拖的越久越好!”
  秦始皇的脸皮轻轻的抖了一下,陈旭的话显然戳到了他的痛处。
  “百越之地实际上对于大秦来说,犹若鸡肋一般!”陈旭接着说。
  “鸡肋?何解?”秦始皇愣了一下问。
  “食之无肉弃之有味!”陈旭拱手。
  秦始皇默默思忖许久之后点头:“不错,岭南实际犹若鸡肋,朕弃之不舍,但又略有犹豫,朕也知道岭南难取,所以一直还并未下定决心,上次巡游东南之际,朕去了五岭之地视察,详细询问了戍边将士和斥候,但朕归来之后仍旧心有犹豫,清河侯方才所说,正是朕难以下决心的原因,岭南之地,难取亦难舍,不然朕当初也不会让上将军去清河镇询问你。”
  “既然陛下也觉得难以取舍,又何必孜孜以求取舍,不若先将其放在一边,等时机成熟之后慢慢商讨对策,岭南越族混杂,而且野蛮并不团结,即便是放在那里,也不会对我大秦有太多影响,越族绝对不会凝聚一团集结大军来攻击我大秦,相反,西北的匈奴和胡人才是我们中原的生死大敌,无论是当初的燕赵,还是如今的大秦,一直都被其不断袭扰,因此数百年来都在不断修建城墙试图将匈奴南下之路挡住,而实际上最好的防守乃是进攻,只有毕其功于一役,一鼓作气彻底扫平匈奴,才能彻底平息北方之患,因此臣认为,与其耗费时间和兵力平定南方并无威胁的百越,还不如养精蓄锐一鼓而定北方,北方一旦平静,南方犹若囊中取物,只看陛下什么时候想取而已!”
  “何况河南河北之地水草丰足,匈奴在此放牧数百年,即便是强取下来,也会得到数以十万计百万计的牛羊马匹,这些牲畜刚好是我大秦稀缺之物,羊毛可以织衣,牛马可以耕种,一旦数以百十万计的牛马分配到我大秦主要产粮区,加上深耕精作的耕种之法,两三年之后,我大秦的粮食便可以翻上数倍,全国百姓衣食丰足,自然人心安定,六国余孽之祸慢慢自会消弭无形。”
  秦始皇点点头:“清河侯之言朕也认同,不过朕还是想看过清河侯改良的马具和兵器之后再做打算,匈奴之祸在于其游移不定,想一鼓作气击溃其主力非常困难,这也是朕一直想先取南越再平定北方的缘由!”
  “陛下放心,您见过之后必不会失望!”陈旭脸上露出笑容,“过几日准备好之后,臣请陛下亲自去城外验看改良的成果。”
  “好,朕便等待清河侯的好消息!”秦始皇脸上也露出畅快的笑容。
  从皇宫出来,陈旭颇有些兴奋。
  只要能够改变秦始皇先攻打岭南的计划,可以说历史就已经扭曲了一大半,在没有马镫的年代,骑兵的作用主要是用射箭来袭扰敌人,谓之骑射,根本就不能手持兵器近身战斗,因为很容易就会被撞下马背,而有了马镫马鞍这种可以借力的马具,一个马卒的战斗力完全可以发挥出来,加上有了长枪和马刀这种进攻的利器,以一当十并不是奢望。
  想象一下,一个奔跑中都要用全身之力夹住马肚子趴在马背上的人面对一个可以双脚借力双手完全释放的对手,完全就像一头野猪冲进羊群之中,犁田一样可以一路拱翻过去。


第347章 新式武器
  “侯爷,上次那个乞丐又来了,正在等你!”陈旭回到府中,管事皇甫缺赶紧迎上来说。
  “走,去问问他得到了什么情报!”陈旭点点头带着虞无涯来到一间偏僻的房间,依旧穿着一身乞丐衣服带着帽子的马腾正在里面喝茶烤火。
  “侯爷!”看见陈旭进来,马腾赶紧放下手里的茶杯站起来拱手行礼。
  “嗯,情况打听的如何?”陈旭摆摆手坐下来。
  “侯爷,我已经打听到消息,商骐等人已经暗中安排,内应至少有四个,两个管事一个监工还有一个匠吏,准备几日后找机会焚烧工奴居住的草棚造成工地混乱……”
  “嘿嘿,好!”陈旭脸上露出咬牙切齿的笑容。
  接下来两天,陈旭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几乎一天到晚都泡在工地,不过暗中命令英布让禁军密切监视高腾所说的几个人,将其接触的人全部都牢牢盯死。
  两炉钢铁已经在公输胜的指挥下冶炼成功,一炉属于低碳钢,也就是杂质含量比较低的熟铁,主要是用来打造马掌和作为马刀的刀坯,另一炉含碳量高一些,浇筑冷却成为条状钢坯,用来打造长枪和长刀等重武器。
  春秋时期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的罗马等国,普通武器是剑,一般文士配件都已单手剑为主,重量很轻,长约两尺,主要做装饰,也可以作为简单的防身使用。
  而民间武士用的剑一般都长三尺,剑刃窄薄,重量三到五斤,也就一公斤的样子,当初英布配备的就是这种长剑,也就是后世说的三尺青峰宝剑,只能做并不算太过剧烈的搏斗,并不结实,重击之下会折断。
  而军队配备的一般是大剑,剑柄长一尺,加上剑刃有四尺到五尺长,剑体厚重,一般都超过十斤,战斗中可以双手持握,而且因为铅的含量低,加上铜锡比例合适,韧性和坚硬度都非常好,因此杀伤力巨大。
  据后世秦墓出土的青铜剑分析,因为青铜武器铸造时候采用了铬盐水淬法等快速降温措施,内外冷却速度不同导致武器内外锡的含量不同,里面冷却速度慢,导致锡高温外溢,这样内部的锡含量低,外面冷却速度快,因此锡的含量高,这样青铜剑拥有一定的韧性,不容易折断,而且硬度也很好,因此秦汉时期中国虽然用的还是青铜武器,但比较罗马生铁锻造的剑还要强不少,也就是说虽然罗马用的是铁剑,但可能还不如秦朝的青铜剑。
  同时罗马时期的铁剑还有一个最主要的缺点,就是剑都很短,因为罗马人的步兵都带盾牌,只能一手持盾一手持剑,剑的长度一般不超过两尺,也就是四十公分左右,远比秦朝的青铜剑短,最多相当于文人使用的短剑,因此杀伤力非常有限。
  当然,秦朝的士兵剑主要作为防身用,阵列式攻击一般都是先弓箭覆盖式打击,然后就是长枪兵冲阵,战场上用剑的一般都是高手,近身厮杀才用得上。
  陈旭既然准备开发马战用的长武器,自然准备列装重型武器,那就是无论长枪大刀,都准备用钢铁打造,这样在冲击之中借助战马的冲击力,一个强壮的马卒挥动一柄十公斤重的大刀,可能就有上百公斤的冲击力。
  相传关羽的青龙偃月刀重七十斤,换算成后世的重量就是差不多十八公斤的样子,加上关羽此人人高马大臂力超绝,凡是与关羽打架的人一般都死的很快,过五关斩六将,几乎都是一两刀就解决了,无他,就是冲击力加上力气大,一刀下去连人带马都可以劈成两截,而重武器发展到唐朝,更是出现了专业的重装步兵陌刀队,陌刀长七尺,重十五斤,堪称敌人骑兵绞肉机,而且一柄陌刀制作出来极其费时费钱,因此唐朝法令规定,陌刀不允许作为陪葬品。
  (注一下:唐朝的一斤660克,因此一柄陌刀也有十公斤左右,作为步兵无法借力的状态下舞动起来还是需要极大的腰臂力量,这个重量可以参考一下铅球,男子铅球一般重7。5公斤,上体育课的时候都投过,可以感觉一下重量,非常重,力气小的男生估计能投两三米远,力气更小的砸脚也有可能。)
  而秦朝主要对付敌人骑兵的方法还是长矛,有点儿类似于马其顿长矛方阵,至于短兵相接之后就是用剑砍。
  剑这种武器两面皆有刃,因此容易杀伤敌人,但却有很大的缺点,只能砍劈,而且需要很大的力气,因此到汉朝之后,剑已经慢慢退出了武装序列,成为了一种代表身份的装饰,取而代之的刀。
  刀虽然只有单刃,但却可以灵活使用,既能砍劈又能切削,还有刺挑割剜等附属效果,很轻松就能给敌人造成创伤,因此刀便成为了军队的主要兵器,在汉朝后期钢铁冶炼技术成熟之后已经开始大量配备,不过当时主要是环首刀,一种直刃直背的形状,这种形状的刀在三国时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刘备等军阀团体一造就是数千上万把。
  隋唐时期灌钢法出现,反复锻打的百炼法慢慢被取代,刀已经取代剑成为了主要武器,甚至连礼仪都没了剑的存在,仪刀、鄣刀、横刀成为绝对的主角,而后世日本武士刀就是模仿唐刀的制式打造的。
  到了宋朝,剑彻底沦为了装饰品或者武林高手装逼的武器,文士配剑作为一种尊重古礼的身份和象征,而江湖侠客配剑的话……嗯,一般都是高手,千里逍遥一点红,一剑无血,独孤九剑都是高手的代名词,只有大门大派的弟子才用剑,俗称剑侠,而什么五虎断门刀、神刀门、金刀寨都是江湖中的世俗门派,行走江湖俗称刀客,络腮胡子坦胸露乳就是最常见的形象。
  而到了明朝,刀就发展到了极致,光是刀的种类就有数十种,剑被彻底抛弃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雁翎刀、腰刀、倭刀、七星刀、牛耳刀等,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锦衣卫配备的绣春刀。
  在没有热兵器出来之前,无论战场还是民间,刀就是绝对的王者。
  因此这次陈旭设计的武器之中,直接就抛弃了剑这种有装逼嫌疑的东西。
  骑在马上战斗,除开长武器之外,最方便的就是带有弧形的马刀,宽背薄刃,刀身细长,刀柄内弯,重六斤,不轻不重只要在马上挥动起来,加上战马的冲击力,匈奴和东胡这种没有铁甲护体,如今还依靠木棍和牛骨头战斗的野蛮人绝对就是一个渣。
  而大秦马卒还有一件利器,那就是轻驽,据说射程可达八十丈,但陈旭试验过,根本就达不到这么远,最远也就七八十米,有效杀伤距离只有三十米左右,威力差不多相当于后世的手枪,轻驽的作用主要是为了配合马卒袭扰敌军,杀伤力并不大,甚至在陈旭看来有点儿鸡肋,因为马卒冲击速度快,七八十米数秒就冲过去了,一个照面最多就只能射击一次,而且因为在高速颠簸运动之中,准头瞎的一逼,就像骑在战马上用手枪射击一样,对敌人的心理恐吓占大多数,因为一旦举起弓弩射击的时候,敌人不管什么状态都会下意识的躲避,如果数千马卒同时攻击还是有很大的威胁,密密麻麻的箭矢过去,总有一些倒霉蛋被射中掉下来,然后引起地方部队的混乱。
  因此这次陈旭让刘二娃的两个徒弟根据自己带来的第一个高桥马鞍进行了设计和改装,带着几个征调的木匠皮匠躲在科学院一间单独的实验室里经过半个多月的制造,已经做出来三种马鞍,一种是针对武力值高的大将,因为要配备重武器,因此马鞍设计的非常结实,侧面带有非常结实的挂钩,用来挂武器,第二种是马卒用的马鞍,两侧有挂钩,用来挂马刀和轻驽,第三种就是普通马鞍,比较简单轻便,后面还带有一个褡裢,主要是推广民用的。
  铁匠铺叮叮当当不断传来敲打声。
  麻杆作为武器制作的首席大匠,如今召集过来的十多个咸阳城的最好铜铁匠工给他做手下,还有近百个帮工辅助,因此铁匠铺里面人满为患。
  风箱被拉扯的呼呼作响,四个煤炉一字排开,大量的泥煤不断的往土灶里面添加,一块块条状钢坯送进煤炉里面烧的通红,然后夹出来放在生铁铸造的铁砧上敲的火星四溅。
  麻杆不断的在棚子里面走来走去检查铁匠们的打造过程,时不时的停下来亲自示范,脸色极其严肃认真,而打造好的武器淬火之后就快速的送到旁边一个封闭的木棚之中,里面还有数十位帮工正在用砺石打磨,不远处还有一个工棚,里面有征调而来的木匠和皮匠在根据武器的形状制作刀鞘、刀柄等配套设备。
  这个情形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停止了,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数百位匠工和帮工轮流作息赶工打造。
  而陈旭设计的制式马刀、三棱枪刃、大刀砍刀和其他根据小说画出来的十八般兵器几乎每样都打造出来了一些,虽然在陈旭看来非常的粗糙难看,但禁不住这些都是真正的钢铁武器,杀起人来肯定如同砍瓜切菜一般锋利。
  因为时间仓促,好看已经不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实用,因此大小和重量最重要。
  陈旭在铁匠铺几个工棚之间挨着仔细视察了一边,把所有打磨装配好的几样武器都拿出来仔细看了一遍,最后挑了一把长柄大砍刀,一把长枪,一把马刀,让帮工拿上走出铁匠铺,来到工地里面的一个专用演练场。


第348章 美艳不可方物
  大砍刀刀身长四尺,刀背厚重,刀刃带着弧形,后面装了一根鸡蛋粗细足六尺长的刀柄,刀柄是用一种叫稠木的木头制作而成,这种木头木纹细密,弹性强硬度高,是用来制作重弩的材料,鸡蛋粗细的木头用大剑都不容易斩断,这把刀总长度超过一丈,连刀带柄总重五十斤,在如今的大秦来说绝对算是重武器,因为所有的匠工都没见过造型这么夸张这么重的武器。
  长枪的长度和大刀差不多,但总量却要轻多了,三棱锥似的枪刃长两尺,枪柄是用烧炭用的青冈木制成,同样有鸡蛋粗细,但总体总量不到三十斤,算下来就七八公斤的样子,作为一个成年武士用起来没有太大的困难。
  “去马厩把钉好马掌的几匹马都牵来!马鞍器具一并带来,同时让英布选几个擅长骑马的军卒过来!”
  “喏~”一个侍卫领命而去,不一会儿就有几个马夫牵着六匹高头大马过来,后面还有几个人扛着马鞍和护具,等陈旭安排马夫将马鞍都在马背上安好扣上腹带之后,英布带着七八个身穿皮甲的禁军骑马疾驰而来。
  “侯爷~”所有人下马之后都一起给陈旭行礼。
  “免礼!”陈旭摆摆手指着挂在马鞍上的大刀长枪和马刀对英布说:“这是我们新打造出来的武器,安排几个人骑马试一下看看使用起来趁不趁手,这把刀重五十斤,得选一个力气大的……”
  英布基本上下马之后眼神就落在这把大刀上没有移开过,陈旭话还没说完就几步跳到挂在大刀的战马旁边,伸手将大刀摘了下来握在手中,提着慢慢舞动了几下满脸激动的说:“侯爷,这柄刀虽然重但极其趁手,如果是在对敌之下绝对无一合之将……”
  “嘁,这种笨重的武器的确威猛,但别人又不会站着让你劈,你要是拿着它与我打,你半合就会没命!”一直抱着铁剑没有说话的虞无涯撇撇嘴说。
  英布瞬间脸红耳赤,讪笑着说:“虞大哥武功超绝,与我等莽夫自然不同!”
  陈旭知道虞无涯的德行,在他们这些修真问道的武功高手看来,所有的凡俗高手都是垃圾,因此也没理他就直接说:“这柄刀主要是用来马战,如今有了固定的马鞍和马镫,乘骑之时能够借力,战场冲杀之时双手就可以解放出来,腰腿能够同时配合手臂发力,这柄大刀也就能够发挥出极其强悍的威力,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只要力气够大可以控制方圆数丈的范围,刀剑这种短兵刃根本占不到任何便宜,你这么感兴趣,骑在马上试试看!”
  “好~”英布兴奋的把大刀插在地上然后翻身上马,踩稳马镫之后伸手将大刀提在手中跃跃欲试。
  “目标就是那里的一排粟草假人,记得发挥刀的长处,去!”
  “驾~”英布迫不及待的一磕马腹,在马镫内几个凸起钝刺的刺激下,战马嘶鸣一声就窜了出去,英布身体猛烈一晃,然后腰腿发力还是稳稳的坐在马背上没有掉下来,一人一马如同利箭一般瞬间窜了出去。
  演武场长宽各两百米左右,中间竖着两排各有十多个粟草扎成的草人。
  伴随着翻飞的马蹄溅起的泥沙,英布在马背上也很快将身体调整好,在距离第一个草人差不多十丈左右的距离将大刀挥舞起来,在战马掠过草人的瞬间横扫过去。
  “砰~”伴随着一道乌光掠过,一截草人凌空飞起在,斩断的粟草化作漫天草屑随风在空中散落飘飞。
  战马速度非常快,几乎瞬息又掠过第二个草人,但英布招式用老只能再次调整身体和大刀。
  “斩~”在战马冲到第四个草人的时候,英布手中的大刀才再次挥起,锋利的刀锋将草人斩成两截。
  十多个草人彼此间隔两丈左右,很快就英布便冲过了草人阵地,只斩断了三个,然后英布在演武场尽头调转马头绕过一个大大的弧形之后再次冲入草人阵地,这次斩断了四个之后才慢慢收拢马缰停在了距离陈旭三丈之外。
  “侯爷,战马速度太快,无法将草人全部斩断!”英布气喘吁吁的拱手,脸色颇为羞愧,虽然只是两次来回冲杀,但而他额头上都已经出汗了。
  “已经很不错了!”陈旭还是夸奖了一句,“这种又重又长的武器主要是用来冲击敌阵斩杀敌方的大将,非是要见者即杀,而且马战速度快,斩杀一个就会造成敌方的混乱,只要合理利用速度,马力、人力、刀力三者齐用才能发挥出大刀的威力,一旦练习纯熟,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也不是没有可能!”
  “恩公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练习!”英布激动不已,将大刀挂好之后抱拳行礼。
  “嗯,安排一些人把长枪和马刀都演练熟悉,同时也可以做一些对抗训练,长枪比大刀轻一些,因此用法也要轻巧不少,主要是挑刺这种技法,可以让禁军之中精通枪术的兵卒参与演练,至于马刀,所有的兵卒都需要熟悉,主要的功能是近距离马战,因为是单手用刀,所以要求臂力比较强壮,而且要发挥出马刀轻便速度快的优势,他的使用和剑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切割,战马交错之时依靠刀锋造成敌人的外伤使其失去战斗力,以杀伤为主,而不杀死……”
  陈旭不懂武功,更没有骑在马上打架的经历,说实在,在他穿越以前连马都没骑过,唯一骑过的动物就是小时候家里的那头老水牛。
  但这并不妨碍他看过许多的古装电视剧和电影,大致还是了解一些马战的要素,最主要的是刀这种武器刃口有弧度,无论力量大小只要沾上就会造成切割伤害,而剑这种平直刃的就不行,所以要发挥刀的优势,必须要让兵卒熟悉刀的这种特性才行。
  但无论何种武器,用的多了自然就熟悉了。
  陈旭安排几个帮工去铁匠铺又取来几件刀枪武器,让几个禁军都骑马开始进行简单的熟悉和训练,然后把英布单独叫到一边。
  “商骐安排的那些人眼下动静如何?”陈旭脸色严肃的问。
  “回侯爷,这几天我们都密切监视,与之接触的大概有十多个人,并且今日还有人在工奴驻地探查,我估计他们会很快动手,要不要我提前将这些人都抓起来?”
  “不用,暗中监视,同时安排兵卒做好防范,我要让他们动手,我需要一个将他们连根拔起的理由,我要让科学院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部门,彻底摆脱其他府衙的影响。”
  “是~”英布抱拳行礼。
  转眼又是两日过去,工厂炼制的钢铁已经数百斤,打造出来的各种兵器也有二三十件,根据英布报告的消息,那些准备搞破坏的人已经蠢蠢欲动,只需要给他们一个稍微疏忽的机会,他们便会动手。
  陈旭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于是和英布仔细商量了一番之后回到侯府,吩咐管家将自己的朝服翻出来。
  第二天一早,陈旭破天荒的在大冬天起了一个早床,刷牙洗脸,就着小米稀饭吃完两个大肉包子,然后在几个侍女的服侍下换上侯爵才能穿的锦袍,腰缠玉带,挂着两块皇帝赏赐的玉佩,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扎在脑后准备去上朝。
  等陈旭梳妆打扮完毕,几个小侍女都双眼冒光的看着陈旭施施然走出更衣室,小脸因为兴奋涨得通红,明显对自己这个平日穿衣不太讲究,没事就喜欢在厨房鼓捣一些吃食的侯爷今日的装扮惊艳到小心脏破碎的地步。
  陈旭也颇为扭捏,这朝服虽然是少府的尚衣署为他量身定制的,但这种裤子远没有自己设计的直筒裤穿起来舒服,而且宽袍大袖走动起来一点儿都不干净利落,就在他扭扭捏捏出门的时候突然一脚踩到衣摆上,整个人就在几个小侍女的紧张惊呼之中一头从门槛上跌了出去。
  “噗通~”陈旭一个踉跄直接差点儿狗啃屎杵在地上,好在等在外面的虞无涯手疾眼快一把将他拉住。
  我去!陈旭惊魂未定的站住,然后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的汗,忍不住还回头将足有一尺高的门槛看了一眼。
  “咦,恩公穿上这套朝服,简直美艳不可方物!”虞无涯上下打量陈旭,忍不住连声赞叹。
  陈旭黑着脸说:“形容男子能用这个词吗?”
  “如何不能,昔日齐相邹忌自诩自己是齐国最美的男人,询问妻妾客人,自己和城北的徐公比起来那个更美,所有人都说他长的美,美者,动人也,非女子专属名词!”虞无涯笑着说。
  “我怎么听起来这么别扭!走吧,随我上朝!”陈旭迈出一步,心有余悸的赶紧两只手把衣摆提起来,在家仆和侍女的注视下小心翼翼的出门而去。
  “嘻嘻,侯爷穿这身朝服太美了!”
  “是呀是呀,恐怕整个咸阳也找不到第二个比侯爷更美的少年郎君了!”
  “谁说不是,我们家侯爷还是整个咸阳心地最善良的侯爷,谁都不能比!”
  “我好想天天帮他换衣服!”
  “我看你是想晚上给他暖床吧!”
  “那又怎样?”一个小侍女捂着通红的脸颊,“难道你不想!”
  “我也想,可惜侯爷不要我们服侍洗澡和暖床!”
  几个小侍女低声细小切切私语,目送陈旭坐上马车,在一群侍卫的护送下出府。
  “你们几个莫非想掌嘴,竟敢私论侯爷!”管家黑着脸呵斥。
  几个小侍女吓的脸色苍白赶紧跪地求饶,管家叹了口气说:“罢了罢了,也只有我们家侯爷才会对你们这么好,赶紧去干活儿,我也去找个匠工来把这门槛削一截下去,不然侯爷下次摔伤了说不定陛下把我们都要发配到西北去垦荒。”


第349章 到底睡了几天?
  卯时末,虽然是大冬天,但大街上的行人已经不少,熙熙攘攘中有马车不断来去。
  除开陈旭之外,每天上朝的大臣此时也都乘坐着马车往咸阳城中央的朝议大殿而去。
  咸阳宫外的广场上,笔直的一条大道直通朝议大殿的正门,九十九级台阶分作三层,身穿玄甲手持长戟的禁军早已列队站岗,黑色的龙旗在晨风之中呼啦翻卷,气氛庄严而肃穆。
  陈旭到来的时候,有资格上朝的文武公卿已经都陆续到来,四马或者双马的豪华马车一辆接一辆的在广场上停下来,然后彼此拱手打着招呼一起踏上台阶往朝议大殿而去。
  陈旭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立刻引起许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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