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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30-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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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确定我们要采用进取的策略,就肯定要增加军费,增加陆军人数。我觉得这一两年朝廷应该还能勉强维持,所以在这一两年之内,我们要将模范军的陆上部队扩张到至少三万人,同时将用于守备的民兵扩张到七八万人。另外内河舰队也要大规模扩张。一旦有变,我们就能立刻做出反应。”
郑芝龙点了点头,又道:“若是一两年后有变,你打算如何反应?”
“爹爹,我们一方面安排人手,在京师做好准备,一旦有变,最好是能救一位皇子出来。然后依靠内河舰队,控制长江和淮河沿线。依托水路,我们能快速运兵,所以我们的兵虽然依旧不多,但却能一下子送到要命的地方。比如说……”
“比如说如果鞑子或是流寇过了淮河,顿兵于瓜州渡,然后我们从淮河杀过去,立刻就能断了他们的粮道。”郑渡忍不住又开口了。
郑芝龙又瞪了郑渡一眼,却没有说什么。
“二弟其实还不止如此。”郑森道,“沿着海岸线,我军能迅速的出现在很多地方,甚至包括辽东。所以我们完全可以靠着这个优势,保住整个的江南。”
“只是江南的那些士大夫们可未必会听我们的。”郑芝龙道。
“那是他们还没弄明白乱世是什么意思。”郑森冷冷的说,“等他们弄清楚了,自然就听话了。”
第三百一十五章 布局
郑森的这句杀气腾腾的回答让自己的那几个叔叔都吃了一惊,不过他们倒也没有说什么。郑森便继续开口道:
“当然,教训这些人,甚至是杀人的事情,最好还是让别人来做。可以让流寇做,可以让建胬做,甚至,也可以让他们自己人做。江南有不少人和我们都有生意上的往来,诱之以利,再用兵甲震慑,应该还是能不真正大动刀子的。当然,这些人有一个大问题就是太贪婪,不教训一下也是不行的。”
郑森经常用自己上辈子学过的某种哲学来分析自己的事业。显然就阶级属性而言,郑家毫无疑问是大地主以及新兴的资产阶级。郑森也不打算在十五世纪就搞起什么无产阶级革命,这不现实,也不符合郑森自己的利益。郑森的目标很明确,趁着这个殖民主义的黄金时代,领导一场资产阶级革命,最后建立起一个万恶的资本主义的全球帝国。郑森认为资本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相比,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资本主义革命更容易于革命对象达成妥协。
资本家毕竟本来就是从地主阶级中发展出来的,在中国这一点就更为明显,所以郑森觉得如果他要带着大家走上资本主义的邪恶的道路,估计虽然有人会反对,但是只要在这条道路上能获得足够的利益,还是有更多的家伙愿意追随的。当然,一些家伙的过分的,有碍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的既得利益时必须打破的。比如对文官队伍的垄断,比如财政上的特权,这些都是郑森设想的,将来的资本主义邪恶帝国所不能容忍的。
郑森知道,后世的那些资本主义大帝国,在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时候,都是流过血的。即使是所谓封建残余比较大的大英帝国,如果不是出过护国主克伦威尔,不是毫不客气的砍掉了查理一世的脑袋,就不会有和平的,不流血的光荣革命。所以,杀人什么的,有时候也是必须的。
“你觉得朝廷还能撑多久?”郑芝龙突然问道。
郑森想了想回答说:“这两年应该还是撑得住的。在北边,建胬虽然在锦州大胜,锦州完蛋已成定局。但是鞑子人少,国力其实终究有限。这样的一场大战,打完之后,他们也是要休养生息的。所以今年鞑子断然没有再入寇的道理。至于中原,就看朝廷如何用秦军了。如今朝中还有一人能带兵打仗,若是能用他,还能支撑一阵子。只要朝廷不要太着急。”
“你说的是?”郑芝龙道。
“我说的是如今关在牢狱中的孙传庭。”郑森回答说,“平心而论,孙传庭打仗也还算不错的。如今朝廷下面也就甘陕的军队还稍微能打,也还稍微听话一点。如今要靠他们镇压李自成他们大概是不行了,但是要是用于防守勉强还是能支撑一阵子的。只是不知道我们的那位圣上忍不忍得住。”
“孙传庭这个人,我从洪督师那里也听说过。据他的说法,孙传庭确实也算是个能打仗的人。秦军就是他一手带出来的。”郑芝虎插嘴说,“只是如今的秦军也和几年前的不一样了,如今的李自成张献忠和从前也不一样了。而且听说朝中有不少人不喜欢他,包括当今圣上。而且当今圣上的性子又急切,怕是……”
郑森知道,所谓朝中有人不喜欢孙传庭,指的是杨嗣昌。杨嗣昌虽然此时已经因为一系列的战略性失败,离开京城到外面去督师去了,但是崇祯皇帝对他的信任却并没有减少多少。他对崇祯依旧是相当的有影响力的。在原本的历史上,如果不是杨嗣昌死了,孙传庭还真未必能出狱重新得到任用。
“最近张天如来书,说道朝中之事。周玉绳重新入阁拜相已成定局。我家在此事上出了不少力。所以张天如给了我家几个保举官员的名额。我们也可以趁这个机会,让朝廷重新启用孙传庭。在如今的形势下,能多拖一些时日,对我家总是有好处的。”郑森又道。
“周玉绳重新拜相,上台之后,如果首先提议启用孙传庭,以他的地位,相信应该是做得到的。不过这个推荐干系很大,怕是要消耗我家在这件事情上得到的很多人情。”郑芝龙道,“阿森刚才你提到了我家要沿着长江淮河,利用水路上的优势,也需要在这些位置上安排上一些我们的人的。尤其是江淮一带,尤为重要,在那里我们要安排一个能用得上的人。”
“这个问题应该不大。”郑森道,“我家的财力,张天如和周玉绳多少都是知道一些的。他们也知道如今要办事情,处处都少不了要用钱,再说杨嗣昌又不是他们的人,他们不会在这事情上卡我们的。江淮那里要安排一个人的话,孩儿想把马士英安排在这里。我家在镇江已经有一个军事据点,只是没有能做文官的人,运作起来还是不容易。马士英此人虽然不见得有多大的能耐,但是却是个讲义气的人,若是得了我们帮助,得了官。一定愿意给我们帮忙的。我们就有机会在江淮间的一些关键地方购入土地,建造小型的棱堡。将来作战的时候可以依托着作为支撑点。”
“这些事情,我家也只有你熟悉,你就放手去办就好了。”郑芝龙道。
“爹爹,除了这事之外,还有一件事也要爹爹拿个主意。”郑森又道。
“什么事情?”郑芝龙问道。
“孩儿想,最好能在崇明岛上驻扎一支一旦有事就可以迅速做出反应的军队。这支部队的规模不会小,只是不知道该由谁来直接掌管。”郑森回答道。
“这支军队怕是又有些什么不同之处吧?你先说说你打算弄出一支什么样的队伍,然后我们再商量。”郑芝龙道。
“爹爹,孩儿想,除了在一些重要的支撑点上安排下守军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能有一支反应很快的,能迅速投入战斗的队伍。孩儿是这样想的。我们如今陆战,其实谁都不怕,就是建胬,正面摆开了对打,也不是我们的对手。只是我军如今越来越依赖于炮兵的火力。但是在沿着江淮活动的时候,我军的炮兵上下船只却非常的麻烦。爹爹你也知道,大炮就算轻的,也不是人能随便搬得动的,必须有专门的码头和设备,才能上船下船。一旦江南有事,我军士兵乘船行军倒是方便,我军的炮兵要想乘船却会遇上上下船不方便的问题。所以孩儿想要在崇明部署一支能迅速的上下船的炮兵。”郑森回答说。
“你打算如何让他们快速上下船?”郑芝龙问道。
“炮厂有一种新设计。”郑森道,“能在大幅度减轻大炮重量的前提下保持住相当的威力。只是他们是打算用钢来替代青铜才做出来的。所以这种炮却实在是贵了一些。一门炮要花掉原来好几门炮的钱。而且还需要专门的船只来配套,这些船能在比较简单的沙滩上将这些大炮快速的卸下来。只是,除了运送这类大炮,这些船却也没有其他用途了。要指挥这支军队的,必须是我们的步兵、炮兵的作战方式,以及组织运输都非常了解非常熟悉。孩儿这里的人都是些小毛孩子,他们往往都只会一样,要协调他们,还需要一位对这些都精通的大将。”
郑芝龙听了,便道:“这样的事情其实你三叔来做倒是不错。你三叔现在虽然对步兵和炮兵作战不是很了解,但是既然一两年内不至于有大问题,就让他认真的学一学就行了。你看老二,对于如何用模范军打仗,不是也会了不少了——芝凤,你本来就是镇江的守将,正好干这个事情。过了年,等阿森娶完了亲,你就跟着阿森去学学。”
“大哥,没问题。”郑芝凤道。
“大哥,这事情其实可以交给我来做呀。”郑芝虎就嚷嚷了起来。
“二叔,静海的那个据点非常重要。这一两年,我们要尽可能的强化它。有了这个据点,无论将来北方是在谁的控制之下,想要大举对江南用兵,都会很麻烦。这件事情,却还需要二叔来处理。而且我家在济州岛养着马匹,只要朝廷再能支撑一两年,我们就能在济州岛又练出好几千的骑兵。不过济州岛孤悬海外,我们在上面干什么,流寇和建胬都是一无所知。到时候,他们大军南下了,二叔就要带上大队骑兵,依托静海的据点,狠狠的从后面给他们一家伙。这很可能是能决定天下的归属的一战。所以北方虽然又冷又干,很不舒服,但是还是要有劳二叔了。”
郑芝虎听了点点头,似乎很满意,然后他又问道:“那如今吕宋那边谁来管呢?”
这个问题郑森其实已经和郑芝龙通过气了,他便回答道:“这一块就让阿渡先管一管,反正那边大局已定,不会有什么反复的。而且很快新的军舰就要造好了,我也正要带着舰队到那边走走,顺便也可以帮帮弟弟。”
第三百一十六,婚姻
过了十五之后,郑家就又一次忙碌了起来,因为长子郑森的婚事就在眼前了。这对于郑家来说,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情,因为依照传统,这意味着郑家的第二代领导核心已经长大成人。而作为土豪的郑家自然也准备大操大办起来,这倒不仅仅是为了炫富(当然,郑芝龙肯定有这样的意思),更是向本宗族,以及其他与郑家往来密切的人表明郑森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场婚礼其实还有类似于册封世子的意思。虽然郑芝龙并不是藩王,郑森自然也算不上世子。
从定下日子之后,郑家就到处发请柬,福建的士绅们大多都接到了请柬。巡抚张肯堂自然也接到了请柬。
“鹤林,你看这事情该如何处理?”张肯堂将这份请柬递给自己的幕客李玉山道。
若是依着明朝的惯例,总兵什么的,在巡抚面前,可以说是屁都不算。一个总兵的儿子结个婚,更是算个什么。若是以前,总兵的儿子结婚,这当总兵要给巡抚大人送请柬,应该是自己亲自来,而巡抚大可以先让他在门房里等上两三个时辰,然后再派个仆人收下请柬,接着就大可以把请柬丢到一边不加理会了,若是叫个家人(家仆),空着手跑去祝贺一下,就能让那个当总兵的感激涕零了。
只是如今,情况似乎又有点不太一样了。如今天下风雨飘摇,武将们渐渐地也开始军阀化了。尤其是在最近的一系列的战败之后,谁都知道朝廷已经拿不出什么力量来控制这些武将了,武将们就越发的跋扈了起来。一些地方武将(比如左良玉之类)欺凌地方,弄得地方文官往往要看着他们的脸色过日子早就不是新鲜事了。
相比左良玉等人,郑芝龙的表现其实也还算不错,至少,他不会有事没事派出军队到处抢劫什么的,而且即使是现在,一些常例的礼钱什么的也还是没有少过的。
“巡抚大人,这事情,您最好还是要亲自去道贺一下。”李玉山道,“礼物嘛倒是不用在乎,一幅字也就够了。但是人却还是要去一趟。要不然,如今这福建,各种生计买卖,就没有和郑家不相干的,若是……”
张肯堂自然知道郑家在福建的地位,一般来说,各地官场上都有一份所谓的护官符,上面列着各地不能轻易得罪的家族的名单。如今最新版本的福建的护官符中,郑家都是排在最前头的。也有些不太习惯时局变化的官员,得罪了郑家,结果很快就因为各种事情,什么地方不靖,治下发生民变呀,什么被人告贪污腐败呀,什么……总之就是都没得到好果子吃。比如去年,就有一个新来的县令,就因为朝着依附于郑家的米商乱伸手,导致米商罢。市,进而引发民变。暴民们冲进衙门,把堂堂县令痛打了一顿。而衙门里的那些差役们,居然一个个自己跑了,连一个出来帮一把的都没有。等打完了,县令下令要抓人,居然连一个听话的差役都找不到。上报上官,上官也只是怪他多事,最后只好自己灰溜溜的请辞走人拉倒。经过这一件事情,福建上下自然都知道,郑家这种地头蛇,断断不是一般的人惹得起的。
“嗯,那就这样吧。我准备一幅字,其他的事情,鹤林你就帮我安排一下。哦对了,郑芝龙的公子,要娶的是董家的小姐。董家也算是书香世家,她父亲也是二甲进士出身,也是斯文一脉……你再帮我准备一份贺礼,送到永宁董家去。”张肯堂这样说。如今天下局势混乱,他也有很多事情必须借助于郑芝龙的力量。
“端哥,你大木哥哥送了份请柬过来了,他却是要娶亲了。为父还有些公事,没法亲自去道贺。你可能自己去不?”夏允彝放下请柬,向自己的儿子笑道。如今他在长乐县的县令任上已经做到第四年了,依着规矩,再有一年,任期就满了。这几年里,夏允彝在治理地方上很是花了一些功夫。他亲自到田间地头,督促开荒种地,推广郑森派人专门送来的海外良种,效果卓异。几年下来,长乐虽然说不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至少,长乐县中的百姓都还有饭吃,日子还过得很是安定。如果不是邸报上的各种坏消息,以及时不时出现的流民,(好在这些流民很快就被郑家的人弄走了)单看这长乐县,倒还像是太平时节一般。
“爹爹,大木要娶亲了?他如今在安平?”正在看书的夏完淳惊喜的道。
“正是,他也是到了该娶亲的时候了。如何,我让吴伯陪你去,你可去得?”夏允彝问道。
“为什么去不得?从长乐到安平又不算远,坐海船不过几日功夫,能见着郑大木,最多晕晕船,却又算得什么?”夏完淳反问道。
“不错!这些日子,你怕是在他的书中,累积了一大堆的问题了。不过端哥,你是去贺喜的,人家要是很忙,你可就别……”夏允彝赶忙又叮嘱了一句。
永宁,董家。
距离郑家前来迎亲只有几天了,董夫人陈氏正帮着女儿做出嫁的女工,同时也抓紧时间和女儿絮叨絮叨,教教她做人家媳妇的规矩。
“阿酉,道理呢,你都知道,你的丈夫也是知书达理的才子。要说我也没什么不放心的。”陈氏一边将刚刚绣好的一件霞帔收起来,一边对女儿董酉道,“只是你这丫头,却一直性子刚强,有时候不知道变通。我就担心你吃这个亏。那天,我听你爹爹讲,说是你丈夫不但是才子,多半还是个英雄。说是将来说不得你就能弄一身的凤冠霞帔呢。”
说到这里,陈氏停了下来,打量着女儿,直看的女儿羞红了脸,低下头去。
“我还听人说,你丈夫学问出众,人皆以为,将来必是大儒学宗。只是他自己却与别人说:‘古之圣人,若孔子,孟子者,又有哪个是一心想要做学宗的?孟子曰‘当今之世,舍我其谁’,孔子周游列国,这都是想要致太平于天下的英雄。如今天下混乱,天下人更需要的不是学究,而是一位能一匡天下的英雄。我要做,也只愿意做一个为万世开太平的英雄,却不做寻章摘句的老学究。’只是阿酉呀。”陈氏又道,“有一句老话,你也要知道。那就是‘自古英雄无善类’。这一心做英雄的,总是会有逆鳞的。你爹爹和他见过几次,每次回来都向我夸赞他是温润如玉的彬彬君子。但你要记住,他再温和有礼,你自己也要知道分寸……”
“娘,你都说了好几遍了。”董酉忍不住娇嗔道。
距离亲迎的日子已经只有两天了。永宁距离安平走陆路的话,差不多有一百里,其中还有不少山路,若是走陆路的话,那只怕路上就要走上两天了。不过好在这两处地方都靠海,所以可以走海路。不过走海路要绕好大一段,最终路上还是要花上两天,所以今天郑森就必须乘上船前往永宁。
郑家准备好了一支庞大的足有二十多条船的舰队,负责送郑森到永宁去。这天一早,郑森就披红挂彩的登上了停泊在安平码头上的“奋进号”。这一次,修饰一新的“奋进号”将为郑家迎亲的婚船使用。
很快,“奋进号”就升起了风帆,离开了安平码头,紧跟在她后面的则是她的姐妹舰和其他的几条巡防舰,再接着就是携带着各种礼物的福船。
第三百一十七章 婚姻(2)
“奋进号”显然专门为这次婚礼进行了改装,在原来,这条船上要带上数以百计的水手、炮手和陆战队员,所以船虽然很大,但其实内部相当拥挤。不过如今这船上只带够了水手,其他炮手和陆战队都带得不多,所以腾出了大量的空间。这类西式的战船,建造的时候就没有分舱,后来的哪些舱室也不过是随意隔断出来的,如今要调整也容易。于是郑森在这船船尾上原本就宽阔的起居室就越发的宽敞了竟然成了一套三间的居室。而同样在船尾,就在郑森的套房的对面,也隔断出了一模一样的一套居室,这是给新娘子和她的侍女准备的。
这时候正是清晨,“奋进号”在微微的晨风中并没有张满帆,而是压着速度,和那些福船一起,慢慢悠悠的向着北方驶去。到了中午时分,从南边射过来的阳光,透过船尾雕花的窗户照了进来,暖洋洋的,格外舒服。
从安平到永宁,以“奋进号”的速度,本来半日就可以到,但是因为后面还跟着那些福船,速度自然快不起来,所以直到傍晚,红日西斜之时,船队才靠近了永宁的码头。
永宁并不是大的商业港口,平时只有些渔船,或是较小的货船停靠,它的码头自然也是规模有限。原本不要说停泊“奋进号”这样的巨舰,便是一般的走远洋的几百料的福船,都无法在这里停靠。但是在郑家和董家定亲之后,为了亲迎的时候方便(走陆路翻山越岭非常不便,走海路迎新妇若是用那等百料不到的小船,不安全且不说,也实在是太有损失郑家东海龙王的形象),郑家就派出了人员扩建了这处码头,如今这处码头上已经建起了好几条栈桥,其中的一处已经足够让“奋进号”这样的大船停靠了。
在通红的霞光中,“奋进号”在栈桥上停好了。水手们放好了跳板,郑森便带着随从们下了船。郑家在永宁已经买下了一处别院,倒是不用他们在船上过夜了。
此时已经是黄昏,若是在汉朝乃至更早的时候,这倒是去亲迎的好时间。古时候婚礼都是在黄昏时候进行的,所以才称之为婚礼。不过到了宋以后,黄昏时候,打着火把,架着墨车去迎亲的带着点更古老的时代的抢亲余味的习俗就渐渐改变了。到了如今,亲迎的事情都是在白天进行了。所以郑森还要再等上一晚上,第二天再去。
“半圭兄,明日之事,还要多多的劳动你了。你知道,这里面有些礼仪,我不是特别清楚,要是出了错,可就要被笑话了。”在别院住下来之后,郑森对前来给他做傧相的孔璋笑道。若是婚礼的规矩还和《礼记》中一模一样,那郑森倒是不会出错,但毕竟如今的风俗和《礼记》的时代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大木放心,我虽然没有多少本事,干不了大事,但这端章甫,为小相的事情,却还是做得来的。”孔璋也笑呵呵的回答道。
郑森听了,笑着摇摇头道:“半圭兄还是太谦虚了,半圭兄为之小,孰能为之大?”
孔璋听了,只是一笑,却不再说话了。心中却明白,郑森这时已经将他视为最为可靠的班底了。刚才他们的这几句话中,孔璋自称“端章甫,为小相”,这是当年孔夫子问自己的学生的志向的时候,公西华说的话。“小相”指的就是傧相,也正是明日孔璋要担任的角色。当时孔子说:“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也就是说公西华的过于谦虚,他的才能不只是能担任一个傧相。今天郑森用这话来作答,自然也有暗示在里面。
“阿酉,你早点睡吧,郑家的人已经到永宁了,明日就要过来迎娶你了,明日事情多着呢,早点休息吧。”陈氏用手里的剔子挑了挑鲸油灯的灯芯,对坐在一旁的董酉道。
“娘,我想多陪您坐一下。”董酉却忽的留下眼泪来了。
“哎,你这孩子!”陈氏赶忙掏出手绢给她拭泪道,“你去了,离家里也不远,不过几日就要回们的,日后也有归宁的时候,哭个什么?而且前日里,你弟弟送嫁妆过去,也见到了你丈夫,说是一表人才,人也很是和气,虽然是武将家里的子弟,却是个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你又有什么可担心的?”
“娘,我知道,可是……”董酉道。
陈氏伸出手,将董酉拉入怀中,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背部道:“娘都知道,娘当年嫁给你爹的时候,也是这样。毕竟要离开爹娘,去一个生地方,怎么能不担忧呢。娘都知道。不过阿酉你看,娘不也过得好好地嘛。女人呀,都有那么一天的。你看看娘,就知道没什么可担心的了。而且你的夫君才学品德都是上上之选,我们阿酉也是德貌双全,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要我说,这才是真正的天作之合,人家打着灯笼都找不到这样的……”
“娘,你说什么呢……”董酉害羞的扭动了以下身子。
第二天依旧是个晴天,只是微微的有点风,清早的时候,还真的很有点冷。
郑森依着自己的习惯,天还没亮就起了床,先洗了脸,又在院子里舞了一会儿剑,就有仆人又送上面盆毛巾。郑森又擦洗了一下,便有人送来了早饭,而这时候,孔璋已经穿着一身的礼服走了进来。
“半圭兄你衣服都换好了?”郑森道,“可吃了早饭没有?”
“当然吃过了,要不然怎么会换上这身衣服?我不像你,早上起来了还要舞剑什么的,我是一睁开眼就去找吃的。”孔璋笑道。
“那我就不让你了。”郑森一边说,一边就端起碗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吃完了,便又有仆人送上新郎官的礼服。郑森换上了衣服,就在孔璋的陪伴下出了院子。这时候,马车也已经等在门口了。
放在汉朝那会儿,应该是新郎官自己架着马车去的。不过这时候,习俗已经变成新郎官骑着马,带着马车或是花轿去迎接新娘。郑家选择的却是有四匹重型挽马拉着的四轮马车。这马车也已照规矩都被涂上了大红的底色,车厢雕满了各色花鸟,以及古人的一些吉利的故事。
这时候街道上也已经挤满了围观群众,对于这个缺乏娱乐的时代的人来说,看人娶媳妇,却也是一种娱乐了。大家都伸长了脖子看热闹。而郑森发现,好像这些人关注的重点似乎并不在自己身上,而是在那些重型挽马身上。郑森甚至能听出他们都在谈论些什么。
“老天,这世上还有这么大的马!”一个人嚷嚷道。
“吓死我了!这怕是玉帝爷爷那里,大圣爷爷当年养的马吧?”另一个人也感慨道。
“我以前在南京,见过徐公爷家里的千里马,好像也没这么大呀。这马怕是能跑一万里吧?”又一个人感叹道。
拉花车的四匹马都是夏尔马,这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匹,肩高往往能有一米六到一米九。体重则高达六百到八百公斤,也就是一千多斤!比起这个时代中国人见得更多的蒙古马一米二到一米三的肩高,不超过六百斤的体重,这些夏尔马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巨兽一样。不过夏尔马其实并不太善于奔跑。就奔跑能力其实赶不上那些小小的蒙古马,更别说日行万里,日行五百都够这些大家伙喘气了。
郑森出了门,便有士兵牵着一匹装着金色的鞍具的通体雪白的安达卢西亚马过来。这匹马自然也是精选出来的,雪白的鬃毛从脖子上垂挂下来,几乎要拖到了地上。安达卢西亚吗本来就是最为漂亮的马种之一,这一匹,又是精选出来之后,又精心的打扮了一番的。自然就越发的漂亮,郑森甚至忍不住想,要是在这马的额头上装一个长角,那就可以冒充独角兽了。那个士兵将缰绳递了过来,郑森点了点头,接过了缰绳,便翻身上了马。
鼓乐声也随之响了起来,前面开路的人开始清出道路,接着车队就开始向着董家的方向驶去。
依着规矩,傧相骑着马在前面引领,郑森也骑着马,跟随在马车旁边。在他们后面则又是好几辆马车。这些马车用的却不再是夏尔马了,而是从济州岛上送来的其它品种的挽马。这些马的块头其实也远远比大家见惯了的蒙古马大,不过有前面大得夸张的夏尔马,所以这些马到没有引起什么轰动。这些马车上面都装满了各种点心、水果以及铜钱。随着车队的前行。这些车上的人,也不断的将车上的糖果以及铜线撒向两边的围观群众。周围的人也就围拢过来,跟着车队向着董家那边走去。不过那些高大得不成样子的夏尔马还是起到了明显的威慑作用,那些人都有些怕这种巨兽,所以他们自然不敢过于靠近,于是单靠这些高大威猛的家伙就保证了道路的畅通。
孔璋放慢了速度,让郑森跟了上来。
“前面马上就要到了。”孔璋说。
第三百一十八章 婚姻(3)
天还没亮,董家就已经忙活起来了,天还没亮,便有一群妇人开始帮着董酉梳妆了。这婚礼前的梳妆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开脸”。所谓“开脸”,其实是就是用棉纱线拔除脸上的汗毛之类。这个过程,意味着女子从此之后要作妇人装扮了。
开脸的两个妇人都是董家找来的父母丈夫子女双全的有福气的全福女人,据说,用这样的女人来帮着新妇开脸,新妇就能沾上她们的好福气,将来也能这样宜其室家。两个妇人先将粉傅在董酉的脸上,然后便从梳妆匣子里拿出了双股的五彩棉线,在手上一绕,便将它绕成了一个三头的线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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