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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唐风-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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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苍玉说的“竖敌众多”、“金吾卫开道”这种事情,早在长安人人皆知,念奴当然知道。其实另外还有许多传言,说李林甫因为害怕仇家报负,在卧室的夹层里装了铁板和机关,专防刺客。每夜睡觉他都要偷偷换几个地方,连家人也都不知道他究竟睡在哪一屋。这些普通民众不知道的,念奴也知道。
寻思了片刻,念奴说道:“除非你真打算退回大山。否则,你必须要在官场上找一座真正的靠山做为依靠。我和仪王虽然可以照顾到你,但我们两人都没有真正的实权。”
是的,实权!
李苍玉抓住了这个关键字眼,心想:仪王是尊贵,念奴是有能量,但都没有真正的实权。说得难听点,他们两个人本身都只是皇权的“寄生物”。我自己要想有所建树,可以把“寄生物”当盟友,但绝对不能再寄生在寄生物的身上!
当今朝堂之上,李隆基虽然全权委托了李林甫临理国政,但也没让他真正一家独大。大玩政治平衡,一直都是李隆基的拿手好戏。
李林甫是大唐“吏治派”的典型代表,他是干掉了以“张九龄”为代表的学派,才真正崛起的。现在又有了杨国忠为代表的“外戚派”正在崛起,对李林甫的位置发起了冲击。另外,一直都还有大量的边将节度使形成了“军武派”,在对李林甫进行钳制。
吏治派、外戚派和军武派,三国鼎立各相搏杀,李隆基居中当裁判。就这样一个简单的操作,李隆基把大唐的整个国家玩弄在鼓掌之中。大唐也一直都在繁荣昌盛,没出什么乱子。所以李隆基才有了大把的时间去陪杨贵妃游戏人间,他这个的皇帝真是当得惬意无比。
但是吏治派李林甫就快完了,杨国忠的外戚派也是一只表面繁荣的垃圾股。所以李苍玉的思路,一直都清晰得很!
“我还是坚持,从戎。”李苍玉果断说道,“就算京城真的混不下去了,我也宁愿去边疆军镇,征战沙场!”
“你竟如此固执?”念奴皱眉,俨然有了一丝丝的火气。
李苍玉拱手拜了一拜,“斋主,人各有志。”
念奴深呼吸了一口,脸上的怒容瞬间消散不见。她点了点头,“还好,我特意把你找来,问了这一场话。”
李苍玉疑惑道:“斋主言下之意是”
“实不相瞒,仪王命我去找李林甫,替你打通关节。”念奴说道,“等械斗杀人的风头过了,就让你在李林甫的荫庇之下,谋个一官半职。”
李苍玉点了点头,“多谢斋主,如实相告。”
“不用谢我,我什么都还没有做。”念奴说道,“械斗杀人的风头还没有完全过去,负责训练你们这些新兵的欧阳校尉,刚刚才被撤了职,送回老家种田去了。”
李苍玉心头一亮,如果非要在金吾卫这边抓个典型出来进行处理,平衡一下禁军那边的怒火的话,那个始作甬者欧阳校尉的确是要负上很大责任。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御下不严、处理失当,区区几个小卒的比武斗殴,根本就不会酿成流血械斗。再者,这样的杀一儆百,也能起到严肃金吾卫军纪的效果李光弼这一手,处理倒是挺漂亮!
“还有一事。”念奴说道,“你打算怎么处理,张旭的事情?”
李苍玉顿时哭笑不得,“无论怎样,我都不会让他拜师!”
念奴也笑了,“但你何妨,做他的学生呢?”
李苍玉眉梢一扬,眼睛一亮,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不错,看来你早就想好了。”念奴微微一笑,“仪王那边,我先去替你回个话。其实,他对你可算得上是仗义了。但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他的好意。你可得自己想好,接下来该要怎么应付!”
李苍玉脑海里立刻闪过无数的杯子、饭碗、筷子和鞋,顿时头大起来。
那个疯王爷!
他究竟想要干嘛?!
第58章 阿姊
念奴今天似乎谈性甚浓,刚好李苍玉也还有许多的问题要向她请教。于是两人换了个地方,来到了那一日初见的凉亭里。
已是暮春时节,凉圃周围的植圃之中已是百花吐蕊,芬芳宜人。穹顶之上玉盘如镜,照得人间一片仙光飘渺。
聂食娘送来了两味水果当作消夜小吃,蔗浆与樱桃酥酪。
蔗浆就是甘蔗榨的汁。这东西目前在关中可是稀罕物,每年都要从南方运来大量的甘蔗存进各个富户人家的地窑里,专为享受这一口甘甜的蔗浆。
看到樱桃,李苍玉就情不自禁的想起了“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樱桃和荔枝一样,也是外地进贡的珍贵水果,有钱未必买得到。每年进贡而来的樱桃,皇帝先要拿去祭飨宗庙之后,再赏赐给品级够高的官员或者宠臣们吃。
酥酪则是极受唐人欢迎的高档乳制品,有点像酸奶,但却是蒸熟了来吃的。二者完美融合红白相间酸酸甜甜,不仅是大唐的著名美食,也是历朝历代许多人墨客笔下的宠儿。
当这两味有钱也未必就能买到的美味小吃,用精致的餐具摆到了自己眼前时,李苍玉想起了两句诗,就像是为眼前的美食量身定制的一样。他实在是忍不住要卖弄一把了,“蔗浆自透银杯冷,朱实相辉玉碗红。”
“嗬,你还会吟诗啊!”聂食娘笑哈哈的道,“听起来很不错,但为何只有两句?再来啊!”
“我”李苍玉的表情好尴尬,后面的不应景了,知道不?
“你就别难为他了。”念奴笑了笑,“指不定又是从东市酒肆里听来的。”
“啊,对对对!”李苍玉连忙点头,拿起酥酪樱桃一阵吃。这东西酸酸甜甜的又带着一股天然的乳香和水果清香,可比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水果酸奶味道好多了,尤其女生一定会相当爱吃。
“婵娟一定会很喜欢这个酥酪樱桃。”李苍玉都没琢磨,下意识的就说了一句。
“你错了。婵娟不吃樱桃。”念奴突然说道,“她非但不吃,连看都不想看到。”
“哦?”李苍玉颇感意外,“为什么?”
“何不见了面,去问她本人呢?”念奴道。
李苍玉寻思了片刻,“斋主,我有一事请教。”
念奴看着李苍玉,“你很想知道,婵娟的故事?”
李苍玉点头,“我还想赚了钱给她赎身,让她成为良家子。”
念奴笑了。
李苍玉头次见到,念奴笑得这么干脆。虽然没有笑出声,但她眼睛里面流露出来的,都全是坦然和舒畅。
此时,一旁的聂食娘和夏兰也流露出了好奇的表情。李苍玉看在眼里觉得奇怪,难道连她们也不知道婵娟的故事?
“婵娟,没有什么特别的故事。”念奴平静的说道,“但如果你真想让她成为良家子,那就不是钱的问题了。”
李苍玉微微皱眉,“那还需要什么?”
“创造奇迹。”
李苍玉心头一凛,“什么意思?”
“我会让你知道的,但不是现在。”
李苍玉好奇心大起,“有必要这么讲究吗?”
“很有必要。你记住,不要到处找人去打听婵娟的事情。”念奴淡淡的道,“如果,你希望还能够再见到她的话。”
李苍玉微微一怔,有这么严重?
“你们也一句都不许打听!”念奴突然严厉的下令。
“是,斋主。”聂食娘等人都乖乖的应了诺。
李苍玉皱着眉,“斋主,你这样只会让我的好奇心,越来越强。”
“你就不能偶尔的,安份一次吗?”念奴说道,“你总该相信,我自有我的道理。我一定不会害你。”
李苍玉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心想看来婵娟的事情,比我想像中的要复杂啊!
“至于赎身之类的事情,你暂时就不要幻想了。”念奴好像有一点嘲讽的在笑,“不如先想办法,把钱还了吧!”
“呃好!”李苍玉又埋下头去吃酥酪樱桃了。
“聂食娘,去把东西拿来。”
“是。”
“哇,还有好吃的!”高栝乐了。
李苍玉直好笑,“我真替你肚子难受!”
高栝嘿嘿的笑,“不用担心的,它习惯了!”
聂食娘去而复返,拿来一个挺精致的红木盒子,盒子上面有篆的一个“宣”字,看来是个装笔墨纸砚的房盒子。
李苍玉将它打开一看,里面放着很眼熟的两样东西,飞天赤色澄泥砚,和那只鼠须诸葛笔。另外还有墨锭、镇尺、笔搁、水碟这些全套的房物件,甚至还有一枚镌刻极为精良的金镌玉私印。此外还备了一摞宣纸,和几个精致的纸轴。
“上次,你是连哄带骗强取豪夺。”念奴调侃的微笑道,“这次,我正式将它们送给你。”
“它们,怎么又回来了?”李苍玉很好奇。
“吴本立满天下的找你,最终会找到我这里来,应该是不奇怪吧?”念奴说道,“这本就不是属于他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很正常。”
李苍玉点点头笑了,“他还真是不死心!”
“答应我,别再把它们弄丢了。”
李苍玉微微一怔,“好”
“如此夜色,你不想写点什么吗?”念奴抬头看了看天空,“很快你的墨宝就会千金难求了。提前赏个脸,如何?”
“斋主莫要说笑。你看,我脸都红了。”李苍玉笑道。
高栝看得认真真的,“阿狼哥,没红啊!”
“”李苍玉瞪着小表弟,不知作何表情才好。
念奴都忍不住笑了,“酝酿一下,写点什么?”
“好吧栝弟,研墨。”
中系的李苍玉,终于被逼上了绝路。
他站起身来四处看了看,搜罗枯杨的寻思着应景的诗句,很有一种“七步诗”的入戏感。
怪只怪这个时代真的太讨厌了,牛逼的诗人像批发似的扎堆出现,导致抄诗都是那么困难。后世在诗才方面能和盛唐诗人抗衡的,真就不多了!
花圃里的几株海棠,突然就帮李苍玉解决了问题。
好吧,只好难为,才情惊绝了一整个大宋的,苏东坡先生了!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连诗题海棠,都不用改。
刚写完,李苍玉就说道:“东市酒肆里,听来的。”
念奴走到画轴边仔细的看,看得很认真,还用她独有的清丽嗓音轻轻的诵读了一番。然后她固执的摇头,“这可不是听来的。”
“真是听来的!”李苍玉哭笑不得。
“不许和我争!”念奴还瞪了他一眼,“小心收起来,放到我的书房里去。”
“是。”
念奴的心情仿佛变得大好,她走到了亭外,来到花圃边上看着那几株盛开的海棠,反复的吟诵,“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多美的海棠啊!”
“恋此清光不寐,孤帏想也情多。欲凭广寒高处,问霓裳,一曲待谁歌。”李苍玉也轻声的低吟了两句,“月下美人,似乎更美!”
“李苍玉。”念奴突然唤了一声。
站在凉亭里的李苍玉,走过去了一些,“斋主,何事?”
月下美如狐仙下凡的念奴,安静的看着李苍玉,眼中似乎没有一丝的杂质,说道:“你可以叫我一声,阿姊,来听一听么?”
阿姊?
这是唐人对姐姐的一个叫法,与阿舅、阿妗类似。一般来说,姊只是用来称呼有着血缘关系的姐姐,不像“姐”那样,陌生女性见了叫一声某某姐,这是司空见惯的。
李苍玉觉得挺奇怪,“斋主为何,突然有此想法?”
“宛如聊天,随口一说。”念奴挺淡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
李苍玉多少感觉有点别扭,确实叫不出口。一来自己没有随便认姐姐的习惯,再者,自己的心理年龄都三十了,可比念奴大多了好吧!
于是这件事情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悄然揭过了。
当晚,李苍玉就睡在了高栝住过的火夫房里。
这家伙一如往常的,睡着了就把被子全给掀了,哪怕是大冬天也是一样。以往李苍玉总是相当的嫌弃,今晚却不知为何,就是睡着了都会心里惦记着,那家伙可别又掀了被子冻得着凉了。于是一夜醒来许多次,专给高栝盖被子。
清晨时分,兄弟两人就都起床了。吃过了早餐,就登上马车离开了念奴家。
虽然已经获得了实际上的人生自由,但李苍玉理论上还是一名犯罪嫌疑人,正在等着金吾卫的处理方案。高栝也一样,他还得回到金吾卫的大牢里,继续他的酒肉生涯。
等马车回到府里,念奴也登上了车,径直去了仪王府。与之同行的,仍是驾车的红绸。
“斋主,你真想认那小子做义弟吗?”红绸一边驾着车,一边问道。
“不想。”念奴回答得很肯定。
红绸很纳闷,“那为何,昨夜”
“一时兴起而已,并无深意。”念奴说道,“此事,不得再提。尤其是在仪王面前,一个字都不许提!”
“诺!”
第59章 毕业
回到军营的李苍玉,开始干一件大事。
准备束脩,拜师之礼。
张旭的事情闹得这么沸沸扬扬,想必不会不了了之。
虽然李苍玉还没有接触过张旭其人,但这个小老头儿人称“张癫”,他的任性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什么俗礼常法对他来说都是浮云。他一生与酒为伴嗜酒如命,多半的时候酩酊大醉,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但张旭也真有任性的资本。他在历史上与后来的怀素和尚合称为“颠张醉旭”,一同被后人封为“草圣”。他又与贺知章等人合称“吴中四友”、“饮中八仙”,还和李白、裴旻并称为大唐三绝。
这样的一位笑傲中国化界达千年之久的神话级大佬,李苍玉可没那个脸,真敢当人家的老师。但若出言拒绝或是逃避,又太过傲骄和矫情了。反过来拜他为师跟他去学书法,想必是万全之策。
姑且不说张旭惊人的名号能给自己带来某些有用的光环,本身就爱好书法的李苍玉,也是真的发自内心的敬仰张旭。如果真能得到这样一位名师指点,那也算是一场幸事。虽然书法不是自己的最大追求,但人活着总得有点业余爱好不是?
要拜师,就得有束脩之礼。张旭不是想学瘦金字吗,李苍玉就打算送给他一本自己手作的瘦金字贴。从基础笔法到自己的书写经验一一详细呈上,最后还得抄写一份盛行于书法界的经典范,千字。
李苍玉觉得,拿这个东西当作束脩之礼,肯定比送金送银送腊肉得体多了,应该能够讨得老人家的喜欢。
这时的新兵营已经恢复了日常训练,上峰临时指派负责看守的两名白泽越骑的小军官,来管理与训练这些金吾卫的新卒。
这一下,新卒们的训练质量可就真的上去了。从最基础的队列、跑步、力量训练,到个武艺层面的搏击、枪术、刀法。每一个步骤都教得十分到位。同时,要求也十分严格。
值得一提的是金吾卫的士兵不练弓箭,而是练习一种名叫“擘张弩”的单兵弩,需要两只手才能完全拉开,射程可达惊人的两百步。弓箭想要练好不是一天两天的功夫,弩却可以速成,连一个妇人扣动班机都能轻松射杀一名大汉,因此弩是大唐的管制兵器,民间不许持有。金吾卫考核达标的要求是四发中二,一般认真训练的人都能达到。
大唐军队里的弓兵都是以集体攒射大面积杀伤为主,真正能够用好弓的只是少部分高手。对于维护治安的金吾卫来说,弩显然更为实用。
在那两位白泽越骑的军官还没担任“教官”的时候,李苍玉就和他们混得挺熟了。两人一个叫萧晋轩一个叫姚瑞祺,都是出身于军武世家,祖上两三代人和族中的叔伯兄弟,大多都是军人。他们从小练武底子深厚,长成之后随父兄一同投军于边塞,打过仗杀过人立过功,硬是凭着自己的刀枪杀出了一条人生新路,从平民变成了军官。虽然只是八品旅帅这种低级武官,但他们都还很年轻。现在回了京城在天子脚下用职,将来晋升的空间和可能性都挺大。
在大唐的军队里,像萧晋轩和姚瑞祺这样的年轻人很多。有的是出身军武世家,有的是“好任侠”的平民子弟,还有一些是读过书的书生。他们的人生报负就是杀敌建功封妻荫子福泽后代,这也是大唐“尚武”的最直接表现形式。虽然现在世风日下像他们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但不代表就真的没有了。
这样的人,才是大唐军队真正的核心战力与中流砥柱。
李苍玉的初步人生规划,就是成为像他们这样的人。
所谓志同道和,李苍玉和他们的关系处得很好。
之前一起吃过蛋一起打过架的唐杰和温鹏,现在成了李苍玉的“脑残粉”。他们这三个新卒时常带着张赌从外面弄进来的酒肉,混到萧晋轩和姚瑞祺的军官宿舍里,一起偷偷的喝个小酒扯个闲淡,五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私下里都是称兄道弟。
李苍玉的伤终于慢慢痊愈,也跟着一起参加了训练。虽然都是一些很基础的东西,但是获益甚多。有道是行远自迩、登高自卑,任何行业的大能都是从打牢基础开始的。就如同书法练字一样,一撇一横的基础笔划练好了,才有最终的笔走游龙。
重新开启的一个月新兵训练,让李苍玉对大唐军队里最基础的东西,有了一个切身又全面的认识。
到这时,流血械斗的那一页仿佛已是完全的揭了过去。无论是军营之中还是长安的街头巷尾,都没有什么人再谈起那件事情。
新兵训练结束了,该是大家正式加入金吾卫,分派“工作岗位”的时候到了。新兵们都开始兴奋的议论纷纷,因为即将到来的兵员分配,将直接关系到所有人的待遇和前程。
最好的去处当然是分配到翊府,去执行皇宫的安全戒严任务。但翊府不是谁都能进的,它基本上只招收世家子弟兵。也就是说除非是官员后代,否则基本上没戏。
剩下的岗位就是把守长安九大城门或者是巡视街道,不同的区域和岗位,待遇和地位各自有所差异。最无聊的就是被派到了武侯铺去当武侯,就如同是“下放”到了地方派出所去当了片儿警。
像萧晋轩和姚瑞祺这样的白泽越骑,那就不是新兵们所能幻想的职位了。他们是金吾卫最高级的兵种。每当天子出远门的时候,他们就会张打特殊的旗帜,走在队伍的前列。
每逢这种时候他们就会有一个新的称号,“引驾佽飞”。
引驾佽飞除了负责开道清街,还是代表国家尊严的高级仪仗兵,同时还是皇帝出行的重要保镖。这就不是光凭“根正苗红”的世家身份就能争取到的了,必须还要有真本事、有硬功夫、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否则真要遇到什么事,谁来护驾?
但是皇帝毕竟很少出远门。在没有护驾任务的时候,这些精锐越骑就不是引驾佽飞了,而是金吾卫的“王牌特警”和京城的“反恐特种部队”。像那天发生上百人的流血械斗,就得是他们来出手镇压。事实证明他们也的确是牛逼,禁军的百多号人其中不乏军官,见了他们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半点都不敢得瑟。
这样的精锐越骑在金吾卫一共有八百人,编成了四个府,以他们担任引驾任务时张打的旗帜来命名,分别是白泽府、朱雀府、辟邪府和玄武府,每府有一位五品郎将做为统领。其中“白泽府”在护驾任务当中走在最前,在金吾卫内部的地位,也是位居四府之首,他的统领就是号称“京师第一猛将”的,郝廷玉。
提到郝廷玉李苍玉就来气,那厮根本就不是好人!
但是听说,负责新兵验收和岗位分配的还就是他。
李苍玉暗暗恨得直咬牙,这货怕莫是故意来恶心我的!
一大清早天还没亮,兴奋到睡不着的新兵们就都起床了,纷纷开始鼓捣前一天派发下来的新装备。一个个的先把头发扎起来束了一层抹额再戴上武弁纱笼冠,换上了土黄色的麻布新军服,披上了犀皮甲,脚下是军用皮靴,一个个的神气得很。至于兵器,暂时每人只发放了金吾卫标志性的“朴头枪”,再人手一把横刀,一把障刀。像擘张弩这种特殊兵器,必须得是训练或者是执行任务的时候才会配发。
李苍玉很早就想要一把横刀了,它在历史上的名气实在太大,通常意义上说的“唐刀”就是指横刀。这种刀的铸造技艺已在中国失传,但日本人学了过去发扬光大,成就了世界名刀“日本刀”。横刀与日本刀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横刀是完全笔直的。
李苍玉曾经逛过武器铺,看到过市面上的横刀,每把售价大约在一千五到两千出头太贵,没买!
现在李苍玉的心愿终于达成了,他得到了一把茶色木鞘的横刀。据老兵们讲,市面上卖得挺贵的那一类横刀,只是在外表上下足了功夫,有钱人买来做装饰的意义更大,军队特制的横刀则是实用为主。同样是横刀,如果是拔出来干架的话,市面上的漂亮刀儿遇到了军刀,那几乎就是一片废铁。
但是李苍玉拿到了这把梦寐以求的横刀却很失望,不是它不好,而是自己用惯了那种又笨又沉的大畲刀,现在根本用不习惯横刀太轻,也太短了!
于是李苍玉固执的又把那把畲刀给扛到了背上,惹来袍泽们的一阵耻笑,说你这刀刃都砍得坑坑洼洼快要变成一把锯了,你还留着它作甚?
李苍玉冷笑,我用它砍断过禁军的横刀,你们要来试一试吗?
于是他们纷纷服软,番头就是惹不起,惹不起啊!
吃过张赌替这些新兵们做的最后一顿早饭,大家就都站好了队列,等候上峰将官的到来,也等候着命运的一次重要安排。
李苍玉心里也比较憧憬,这好不容易从新手村毕业了,下一站会是哪里呢?
第60章 大明宫
郝廷玉来了,一身戎服佩刀,带了一名随从,骑着他那匹可以行空的雪花大马。与之同行的还有十几位将佐,大约都是前来领兵的长安城门的城门郎这类人等。
李苍玉看到郝廷玉那副神气十足的派头,再联想到他此前装作“郝仁”时的癞皮模样,心里就忍不住来气这厮真能装!
郝廷玉仿佛是完全忽略了李苍玉,来了就直接开始干活,很快就将四十多个新兵交给了那十几个将佐,分别都给带走了。唯独把李苍玉留到了最后一个,脚都快要站麻了。
郝廷玉走到了光竿司令李苍玉面前,上下打量他,最后盯住了他背后那把畲刀,满副嫌弃的表情,“那是什么玩艺?”
“我的刀!”李苍玉没好气的答道。
“取下来!”
李苍玉瞪了他一眼。
“这是命令!”郝廷玉气牛轰轰的,“这么丑的刀,你还想带到皇宫里去,给金吾卫丢人吗?”
皇宫?
李苍玉一激灵,立刻把刀取了下来。
郝廷玉拿着那把像砍得像锯一样了的大刀,嗬嗬的大笑了几声,“都这样了,你还舍不得扔?”
“用顺手了。”
郝廷玉点点头,“我先替你保管,走吧!”
说罢他就对身后招了招手,他的亲随牵来了那匹雪花马,和另一匹枣红马。
郝廷玉问道:“会不会骑马?”
“”从来就没骑过马的李苍玉,看着那匹强健油亮的高头枣红马眼馋无比,但没吭声。
“那就从现在开始学吧!”郝廷玉嘿嘿的坏笑了两声,自己翻身上了马。
他的随从把马牵到了李苍玉身边,把缰绳对着他一递。
李苍玉刚接过缰绳,那枣红马突然昂首一咴,仿佛是在表达它的嘲讽。
李苍玉好不气恼,京师第一猛将在我面前装逼也就算了,你个小畜牲也敢瞧不起我?
翻身,上马!
还没坐稳,那枣红马突然就像着了魔一样,猛然抬起前蹄昂然站起,怒声长嘶。
李苍玉猝不及防,当场被它掀了下来,惨惨摔落在地。
郝廷玉和他的随从哈哈大笑,那匹枣红马像个打架得胜了的小孩子一样,欢快的绕场小跑起来。
靠!
李苍玉顿时火大,对着那匹枣红马就冲了过来。
枣红马仿佛有意迎接挑战一样,居然也不逃跑,仍是那样好整以暇的小跑等着他。李苍玉这次是跳起来骑上马,第一时间紧紧抓住了马鞍上的铁环和鬃毛。枣红马发疯似的前扑后跳,奋蹄狂奔又突然急刹,使尽了浑身解数要把李苍玉给掀下来。
李苍玉被颠了个头昏眼花,东倒西歪的姿态也很窘迫,但始终挂在马背上。
随从都看得心里发慌了,“将军,那可是金吾卫最烈的马。让一个不会骑马的人来驯它,不会有事吧?”
“放心,不会。”郝廷玉笑笑,“要是连一匹马都收拾不了,他还怎么去收拾那些骄兵悍将?”
随从微微一惊,“将军是说,这个新卒将要成为将官?”
郝廷玉淡淡道:“有朝一日,兴许会吧!”
正说着,一声轰然大响,李苍玉惨惨被摔倒在地。这次摔得好像有点狠,他趴着半天没动。
随从准备上前查看,郝廷玉一伸手将他拦住了。
李苍玉晕头转向的趴着,感觉骨头都要散架了,内里也是一阵翻江倒海仿佛是有呕吐的冲动。
歇了片刻总算是回过了神来,李苍玉慢慢爬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冷冷的看着那匹正在得意洋洋四处小跑的枣红马。
畜牲,我还治不了你!
他迈着沉稳的步子朝枣红马走过去,不急不徐,每一步都如同丈量好了的,全是一长度。
那枣红马仿佛是意识到了某种危险,突然加快了步子奔跑起来。李苍玉就侧转身对着它,把自己当作一个圆心,依旧保持此前的步幅对着它走。在它跑过柴垛之时,李苍玉突然一个蹿起加速,踩着柴垛高高跃起飞扑而下。
他没有骑上马鞍,却是双臂死死的抱住了马脖子。
枣红马大惊失色,惊声嘶鸣的疯狂扑腾起来。
李苍玉心中大喜看来动物世界也有靠谱的时候!
记得某一期讲过,老虎豺狼食的时候,最惯用的招式就是扑咬咽喉。因此就算是被人类驯化了的马匹,也最害怕脖子遭到袭击,这是历经数千上万年遗传下来的,动物本能。一但脖子遭到袭击,就会惊慌失措、信心崩塌!
马匹疯狂的挣扎,李苍玉奋尽浑身力气死死匝着不肯放手。一人一马像摔跤一样的扭打起来。
这下连郝廷玉都有些面容失色了,“这马发狂了!”
“将军,这万一被跺上一蹄子,可就完了!”随从惊声叫道。
“快去,拦下他!”
正说着,轰然一声大响烟尘飞扬,李苍玉和那匹马一同猛摔在地。
两人连忙跑了过去一看,李苍玉仍旧死死抱着马脖子,直把那匹枣红马勒得口吐白沫,一个劲的猛甩尾巴。
“快放开,你要杀了它吗?!”郝廷玉大声吼道。
李苍玉松开手,站起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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