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荒岛好男人-第11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以前夜里吃过饱没事干,大家聚在一起聊天侃话,说到这个世界还生存着的这种特殊物种。
  表姐陆琳这个唯一的半个恐龙专家,就曾描述过,说最大的草食性恐龙,可以跟海洋里最大的蓝鲸相媲美。
  当时余乐还以为她在夸大其辞呢,觉得动物的个头,该受环境影响,不可能无限生长的,陆上的动物,无论如何,个头都比不过海洋动物的。大象跟蓝鲸能比吗?
  而且这也不符合进化论。
  体型越大,行动能力就会越弱,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根本没有优势。
  可现在事实胜于雄辩。
  庞然大物,就在眼前,便由不得人不信这个邪了。
  现在余乐就想知道。
  这家伙的四条腿,到底是怎么支撑它那具大躯干的?
  人家蓝鲸是生活在海里,借着海水的浮力,才能游动自如,可这玩意儿活在陆上,空气可没有任何浮力,完全靠四条腿撑着两百多吨的身体。
  它不嫌累得慌吗!
  这时,那大家伙,正在对面进食着。
  只见它的大脑袋,不时地垂下去,伸着大舌头,将底下高粱秆,拦腰一扫,给扫进嘴巴里去,然后咀嚼吞咽。
  这大家伙,原来是吃高粱的!
  这里这一片一望无垠的高粱地,正好就成了它的牧场。
  这倒也说得通,这里既然有丰富的食物,自然能吸引这种大家伙来这里生存。
  要没么这大一块产粮区,还真难以喂饱这玩意儿的大肚皮呢!
  这么大一肚子,每顿的进食量,肯定是以吨计的吧?
  余乐昨天决定收割两三吨的高粱回家,供十几口人半年的口粮。
  要是给这家伙吃的话,估计也就能给它吃上一两顿。
  只见这大家伙,几下把那一处高粱丛吃掉,然后又缓缓转动着身子,去吃另一丛。
  如余乐所料,这样庞大的一具身躯,转动起来非常笨拙缓慢,想跑那是绝对跑不起来的。
  因此余乐也就不怕了。
  不会威胁人,只要自己不作死,去接近它就行了。
  不然被对方抬腿不小心踩你一脚,那就跟踩个蚂蚁没区别,踩进泥里就是个坑,抠都抠不出来!
  菲菲却不懂这些,一脸儿担忧:“乐乐哥,这大东西,吃个不停,好像很能吃的样子,它会不会吃着吃着,吃到咱们这边来,连咱们一起吃掉呀?这么大一只,咱们的枪,恐怕打不死!我看我们还是快离开这里吧!”
  余乐呵呵一笑:“放心吧,人家是吃草的。不会吃人!”
  菲菲不信:“你怎么知道呀,说不定人家看到咱们活蹦乱跳的,很新奇,就给张嘴咬一口呢?咱们那么小,都不够人家塞牙缝的,它就算挑嘴,也没尝出味道来,就吞下去了!”
  “这……你这小丫头,小脑袋瓜你还真能想像呢……”
  余乐正说着,蓦然闻到几声震天巨吼传来!
  在那个小山头后面,竟然转出了几个凶残的猎食者。
  一下子将那庞然巨龙给围了起来!
  (本章完)


第508章 声势浩荡的狩猎
  本来对于那头步态龙钟,并且吃素的大家伙,余乐是无所谓的。
  不至于害怕它。
  吨位虽大,行动却不便,余乐惹不起,也是可以轻易避让的。
  它就算吃高粱吃到这边来,余乐也能带人从容地撤离。
  并且余乐也对它没有威胁。
  如果说它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块高粱地,是它家的粮场或菜园子。
  那么余乐向它索要一两天的口粮,估计它也没有多大的意见的。
  体型跟度量,多少成正比的吧?
  可是当那四只恐怖的猎食者出现之后,余乐心里就忍不住打咯噔了!
  他认识它们!
  前不久,刚刚到达长江口时,队伍还遭遇过一遍!
  当时还差点遭了殃,余乐就被赶到水里去,差点把小命给扔了。
  那是有史以来,陆地上最霸道的猎食者!
  这么说,没毛病吧?
  起码在这个星球,这个时代,它绝对是站在食物链最顶尖的一位!
  霸王龙!
  两大两小,一共有四只之多。
  大的两只,能有二十吨左右,小的两只,矮了一个身型,但看起来也得有十来吨!
  这肯定是一个恐龙家族,一对夫妻,领着两对还未成年的孩子,出来狩猎来了。
  且看它们来势汹汹,明显是有备而来,从山头后一转出来,便围着那大块头,有组织性地发起了进攻!
  霸王龙很大,捕食者中的超极巨无霸。
  像余乐这种人类,对于它们来说,渺小得简直不值一提。
  估计就算两者撞上脸了,对方也没想把这些人类当主食,顶多当个新鲜小吃,塞一下牙缝。
  这就是体型上的巨大差别。
  估计霸王龙看人,就跟人看只小老鼠差不多吧。
  可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在那只两百多吨,不知是叫梁龙还是叫腕龙还是什么变异龙的大块头面前。
  二十来吨的霸王龙,体型就又小得有点滑稽了。
  对于余乐而言,明明就是两种大到需要他仰视的大家伙。
  可放在一起一对比的时候,又能明显地区分出大小来。
  霸王龙大,那巨龙,比它更大得多!
  形象地比较,就像几只野狼,跟一头大水牛放在一起看一样。
  四只霸王龙,个头才刚够得着那巨龙的胸口。身体则小上好几倍。
  然而,如此大的体型差距,这也并不妨碍那种凶残的捕食者,对它们的大猎物,进行捕杀。
  这就是狩猎者与猎物之间的角色定位吧。
  那巨龙很恐怖,体型大得让人望而生畏,甚至也应该大得让霸王龙也望而生畏。
  可惜巨大而笨重的体型,限制了它的行动能力。
  大脖子大脑袋大尾巴大身子,一抬腿一转身,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估计智力也不怎么样,这种食草的造粪生物,绝对是体大脑小,智商肯定比不过同一块土地上生存的肉食动物的。
  因此,就注定了它的命运。
  在霸王龙眼里,它不过是一块无比巨大,打下来,吃到发臭都吃不完的美餐而已。
  且看那四只霸王龙,行动迅敏(起码对于巨龙来说,是当得上无比迅敏的),配合也井然有度。
  分着四个方向,一个进攻尾巴,一个进攻左侧,一个进攻右侧,一个进攻胸口!
  脑袋进攻不了,因为实在太高了,大脖子一抬起来,好几层楼高,就算霸王龙能跳进来,都够不着。毕竟以霸王龙的吨位,弹跳能力绝对好不了。
  进攻尾巴的,死死揪着那条一二十米长的大尾骨撕咬。
  进攻两侧身的,则咬那四只像桥墩一样的大腿柱子。
  而个头最大的那只霸王龙,应该是这个恐龙家族中的龙爸爸,则负责进攻那巨龙的胸口。
  这肯定是巨龙的薄弱部位!
  是最容易让其丧失生命能力的。
  一群既聪明又凶残的家伙!
  一口锯齿一样的獠牙,不停地咬在那巨龙身上,直咬得鲜血淋漓,血腥无比。
  而那大巨龙,明显没有什么反击的能力,只是甩动着尾巴,挪动着笨重地身躯,尽力想要摆脱这些捕食者的纠缠。
  可是,行动能力上的巨大差距,注定是甩不掉的。
  那巨龙高声嘶吼,蹒跚前行。
  而那四只猎食者,却跟着移动,继续对它紧咬不舍!
  轰隆隆的!
  一场史上声势最猛,最大型的捕猎活动,就这么发生在余乐的眼皮底下。
  这是交了门票钱,看现场直播啊这是!
  身边的菲菲,已经完全被吓傻了。
  那只庞然巨龙,已经震撼了这小丫头的精神。
  而四只猎食者的突然出现,则更加冲击到了心灵深处去。
  那是之前就留有心理阴影了的。
  更何况,现在对面进行着这场声势震天的大猎杀!
  一声声震人耳膜的兽吼声,把她的小脸蛋都吓白了。
  “大哥哥……咱……咱们快走吧。那大家伙……看来很快要被暴龙给咬死了,咱们可千万别给发现了!”
  “好吧,不看了,咱们这就回去!”余乐自然也没心情在此多留。
  虽然新鲜远远没看够,但还是自己的安全更要紧。
  虽然两地距离,此时尚要几百米远,他俩现在还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但难保这场厮杀,最后不迁移到这边来,殃及到他们这些池鱼。
  得赶紧回去将女人们安排上船去,先避过这场灾难再说。
  可一定主意,一转身回头,却猛地发现。
  余乐端着枪,领着几个女人,也跑上来看热闹了。
  “喂,你们也跑来干什么?不是让你们回河边吗?”
  苏舞道:“我们听到恐怖的吼叫声,没见你俩回来,着急上来找人呢!”
  余乐道:“哦!”
  田夏夏埋怨道:“哦什么哦呀,你们怎么还不回去!呃……那边……那个……”
  田夏夏正埋怨着,可一眼看到了对面的场面时,直接就舌头打结,话都说不出来了。
  李志则差点把手中的枪给扔了,摇头赞叹:“我的老天呀!这又是什么龙呀,怎么长这么……大个!咬它的那几只是什么?头上长冠的,那不是霸王龙吗?怎么在那大龙面前,小得跟个小狗一样!”
  余乐呵呵一笑:“那是凶狼吧,正逮着大绵羊捕杀呢!”
  (本章完)
  2/21 23:29:55|50950399


第509章 我要去猎龙!
  几个上来找余乐的女人,结果一眼看到对面那场恶斗,一个个的,瞪着眼,都给看魔怔了。
  然后是余乐把她们给叫醒过来。
  “你们,热闹看够了没有?看够了走喽!”
  “好……走……走吧。别给它们打到这边来,等会要来不及跑!”
  于是几人,调了头,原路返回。
  余乐还召唤回来了那两只小狼犬。
  这俩小家伙,因为个头太矮,钻在荒草丛里,视线不足,所以刚才那巨龙出现时,它们竟然发现不了。
  反而是菲菲这小丫头,因为个子高出草面,这才给不经意地注意到了!
  不过那边打起来后,闹出了大动静,倒是终于让这两只小家伙警觉到了,于是狂吠个不停,在草底下窜来窜去的给主人们报信。
  “这俩逼崽子!”
  一口气跑回到河边,岸上的粮草也不管了,一窝蜂都上了船。
  个个跑得气喘虚虚的。
  直等上了船后,每个人才把提到噪门眼的心放回胸腔去。
  大船就是他们的人身保障。
  只要上了船,去了河面,什么威胁都找不上来。
  余乐把缆绳解了,让李志在河岸边用手拽着。
  现在里面的战斗,还没有往这边蔓延的趋势,所以他们也不着急发船逃跑。
  岸上还放着粮食和还不及收拾的工具呢。
  忙活了那么久,他们可不想把这些劳动成果给扔掉。
  到了安全之地。
  几个被惊吓到的女人,才纷纷把魂魄找了回来,然后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霸王龙啊,还有那只大巨龙,世上怎么会生存着这样的庞然巨物呢!”
  “怎么办,这里有这种凶龙出没,那么危险,咱们还怎么收粮呀?”
  余乐匆匆跑回船舱里,多捡了一个弹夹出来,揣在裤兜里,然后拿过一把枪,检查了一下弹匣和保险栓,听了女人们的话,就道:“打!打死它们!”
  苏舞看着他的举动,明显是想去猎龙,惊讶道:“你要去杀掉它们?”
  “嗯!”余乐点点头,他刚才往回跑时,就打定了这个主意,要把那四只猎食者全部干掉。
  韦慧云插嘴道:“可这有必要么?咱们现在已经安全了!”
  余乐道:“现在是安全,但要继续收粮的话,留着它们,那就变得极不安全。到时我们可没法继续干活。”
  韦慧云道:“怎么,你还想留在这儿收粮吗?我觉得咱们还是走吧!那玩意儿可不好惹,而且数量还那么多,你不看那只比它们大得好几倍的大家伙,都没有抵抗之力吗。”
  连在岸上拽着缆绳的李志,这时也附和道:“这片高粱地,看起来挺广的,要不是咱们发了船,迁徙到别处去收割?那几只凶物,懒得招惹它们?”
  余乐摇头,解释道:“首先,这种猎食者,它们的狩猎范围,肯定很广,它们能在这里狩猎,肯定也能去别的地方狩猎,反正几公里的范围内,我们是绝对躲不掉它们的。”
  “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一块产粮区,往远的地方找,未必能找得到合适的了。”
  “而且就算远处还能找到这样的高粱地,但这块土地这么肥沃,一看就特别能养这种动物。一个完整平衡的生物链,有吃草的素食者,那肯定就要有吃肉的肉食者!”
  “所以就是说,就算我们跑出了这个霸王龙家族的领地范围,那么肯定也会进入到另一个霸王龙家族的领地范围,躲得掉这个,也躲不掉另一个。”
  “粮食一定要收,不收不行,家里等着吃呢。那还不如继续留在这里,把危险清除了,继续干活呢。”
  “我们现在怕的是什么,怕的就是这些凶物突然现身,没有准备,来不及逃跑。要是能够及早发现的话,就完全不用怕它们的。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现在它们既然让我们发现了,趁它们与那大巨龙纠缠,是难得的狙击机会,咱们可别要放过了!一只几枪,花上十多颗弹药,彻底清理了它们,解除掉威胁。”
  “十来颗子弹换几吨粮,划算!”
  余乐一通解释,向这些人解释出了其中的关键厉害,让她们支持自己的行动。
  然后道:“现在,就不跟你们多说了,不然怕那几只家伙跑了。你们就留在这里吧,我一个人进去猎龙。”
  “好了,别出声,不要说什么担心的话,我的身手,它们奈何不了我的。”见
  苏舞等人要开口,余乐干脆直接用话堵着她们。
  他现在没空跟这些女人慢慢商量。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要是那几只霸王龙,把巨龙杀了后,离开了,那可就找不着了。
  以后还得时刻防着它们突袭!
  费神又费力!
  李志这时倒是开了句口:“这样吧,我跟你去,一人一杆枪,有个照应!”
  苏舞见已经劝不住余乐,干脆也不劝了,道:“是啊,让李哥陪你去吧,你别一个人逞能了。两个人火力猛些。”
  余乐点点头,也不想多说了,抄起另一把枪,跳下船,道:“那你们五个娘儿们在这里,自己注意安全。夏夏,慧云,你俩一起在岸上拽绳子吧,把船头拉紧在身边。一发现情况不对,赶紧跳上船去。”
  “苏舞、碧妍,你俩在船上拿着长竹篙,抵着岸头上,注意岸里的动静。要是那些家伙跑到这儿来,让夏夏和慧云上船后,直接把船顶到河心里去。等危险去除了,再靠岸不迟。不用管我和李哥,我俩大男人,在岸上到处可以藏身,不会有危险的。”
  简单交代了两句,余乐便带着李志,还有狼犬壮壮,一起回头,潜进了高粱地里。
  余乐跟据自己的经验判断。
  霸王龙这种顶级的野生捕猎者,肯定也会像山中老虎一样,划领地而治的。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这里既然生活着这样一个霸王龙家族,那这块区域之内,一般就肯定不会再生存着第二个。
  不然双方得起争执!
  最后终要有一方败退离开。
  也就是说,他现在把这个霸王龙家族灭杀了,那短时间内,这块土地上,绝对不会迎来第二拨主人。
  当然以后肯定会有,当附近区域的霸王龙家族,发现到这里没有主人,肯定会占为己有,把这块土地纳入自己的捕食区。
  可这已经不是余乐要考虑的事情了。
  他只要干掉现在这一波,腾出足够的时间,采够粮食,就会离开。
  爱他妈谁谁来这儿住!
  别妨碍他就行,不然喂它吃枪子!
  (本章完)
  2/22 2:58:40|50963384


第510章 近距离狙击
  余乐带着李志。
  一路潜回到原本的位置。
  对面,那场狩猎,还没停止,还在继续进行。
  那头巨龙,仍然没有任何的反击之力,只能本能地挪动着笨重的身躯,想要避开撕咬。
  然而行动能力上的短板,让它根本就无法摆脱纠缠,两方边打边走,已经从最初的位置,向左前方移动了好一段距离。
  看那巨龙浑身多处,都被咬破了皮肤,鲜血如注。
  可是仗着体型巨大,大到连那不可一世的恐龙霸主,在它面前,都显着像条小狗儿。就像一头猎豹,在面对一只成年大象一样。
  所以一时之间,这温驯的大巨龙,竟然没有被杀倒!
  那些尾巴上的、大腿上的伤口,虽然在霸王龙那油桶一样巨大的大嘴巴的撕扯下,皮肉外翻,鲜血淋漓。
  但相较于它的巨大体型来说,这些伤害,倒又不算什么。
  就好像跟一个人,皮肤上到处被猫挠破了皮一样,虽然很疼,但一时之间并不致命。
  就是这么长久下去的话,这大家伙,也肯定扛不住的。
  蚂蚁多了,都能咬死大象!
  当鲜血流尽,当大腿支撑组织被破坏,当心脏器官被咬破,它那两百多吨重的庞然之躯,必须要轰然倒下,然后成了霸王龙口中的美餐!
  余乐看着这一幕,倒也不太着急了。
  就凭这速度,四只霸王龙,想要杀死那大巨龙,还得攻击好半天才行呢。
  在这段时间内,目标绝对不会离开,够余乐将它们一一瞄掉了。
  而且看它们杀了猎物之后,极大可能还会原地饱餐一顿。
  要不是为了吃这大家伙的肉,它们也不会这样劳师动众是吧?
  “走!再往上靠近点!”余乐招呼了一声身后的李志。
  李志有些不解:“为什么呀,这里已经看得够清楚的了。怕瞄不准吗?”
  “不是。”余乐摇摇头,道:“怕打不疼。”
  他估算了一下,现在两地的距离,大约在三百米左右。
  阿卡三四百米的有效射程,在这距离上是可以瞄准的。
  凭他余乐的枪法,在这个距离上,虽然不敢说要打人左眼,绝不会打偏到右眼上去。
  起码打脑袋,是绝对不至于打到胸口上去的!
  只是,距离太远,子弹的初速降了,弹头威力就不会很大。
  在这么长的距离上,打死人是绰绰有余,但想对霸王龙这样的巨型大块头,造成伤害,恐怕就差了点效果了。
  反正现在那四只凶残家伙,注意力全在那大巨龙身上,绝对不会注意到隐藏在草丛里的余乐两个小身板的。
  正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余乐决定,要靠近他们一百米左右,再进行攻击!
  两人拔开草丛,躬身前行。
  最后在一个隆起的小土坡上,停了下来。
  此时,距离对面那个战场,顶多只有一百一二十米的距离了。
  李志已经有点心惊肉跳了:“靠这么近,靠不靠谱啊?我怎么感觉它们一个冲锋,就能赶到咱们眼前了?”
  余乐道:“放心。四只霸王龙,一心逮着那大巨龙咬,大巨龙移动到哪里,它们就会跟到哪里,绝不会到处乱跑的。就算倒霉,那大巨龙往我们这边来,你看它那蜗牛一样的移动速度,也够咱们从容撤离的了。”
  李志道:“那要是咱们开枪,枪声吸引了几只大暴龙的注意力,跑过来咬咱们怎么办?它们的速度,可不慢呢!”
  余乐半蹲着身,一面架着枪,笑着回道:“咱们现在不是藏在草丛里吗,它们不会发现咱们的。它们现在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搏杀那只大巨龙的身上呢。”
  “另外也别太高估了它们的智力了,还能辨识枪声,然后过来纠出背后放冷枪的‘小人’?放心,包它们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李志听得咧嘴而笑:“那兄弟你还真是艺高人胆大呀!那个……要我干什么吗?一起打还是?”
  余乐这时,已经瞄上了自己的目标,是那只攻击大巨龙右侧大腿的小霸王龙儿子/女儿!
  边回李志的话道:“不用,我一个人打就够了,李哥你负责盯哨周围环境,如有不对情况,及早提醒我撤!”
  “砰!”
  说着话,便已经抠了一梭出去。
  一百多米的距离,打一个十多吨的目标,对于余乐这种受过专业枪械训练的人来说,闭着眼睛都能打,不用怕跑偏。
  他没有瞄那大家伙的脑袋,而是瞄到它的小腿骨上去!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与这种凶兽打交道了。
  上回刚刚登陆长江口,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与它的另一只同类打了场遭遇战。
  事后他还特意去研究了一下那具被他打死的恐龙尸。
  研究什么?
  他可不是什么搞学术的斯文学者,去研究霸王龙的生活习性或者身体构造什么的。
  他只是要研究,怎么干对方!
  就是以后要是再遭遇到同样的对手的话,怎么怼它,才最奏效,最立竿见影!
  蛇也有七寸呢,没有什么东西是无敌的。
  每一种强大的生物,都会有其对应的弱点。
  而对霸王龙最快速见效的弱点,那就是它的腿了。
  虽然这部位并不致命。
  但它的庞大而笨重身躯,却需要它的两条腿来做支柱!
  只要两条腿一废,那就成了没牙的老虎,空有一身本领,却无处施展了!
  其次才是心脏!
  霸王龙的胸腔部分,骨头少,是一块软皮,步枪子弹打进去,绝对能洞穿它的心脏。
  打得准的话,一枪就行!
  心脏被打烂,起不了泵血功能,那它也肯定不用活的了。
  最后才是大脑!
  虽然说大脑才应该是最致命的器官。
  但可惜霸王龙整个脑门的比例有点太大了。
  外面一副大颅骨包裹着,子弹能不能顺利钻进去不说,钻进去也不定能找得到大脑。
  谁知道它那小脑仁藏在哪个旮旯角呢?
  你要说颅骨里全是脑?
  那好像也不能吧!
  能有那么大的脑,那它早就进化成恐龙人,在这个世界上,建立一支先进的文明了!
  还用当茹毛饮血的野兽?
  (本章完)


第511章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砰!砰!”
  又是连续两枪。
  全部都打在那条霸王龙的小腿骨与大腿之间的关节处。
  “嗷!”那凶物仰天一声长啸,笨重的身躯,一歪再歪,很快就支撑不住平衡(总共才两条腿,现在只剩一条完好的了,根本撑不住庞大的躯干)。
  给重重地侧翻在地上!
  就好像一辆重型卡车,给突然卸掉了一边的轮子一样。
  三粒子弹,都打在一个很关键的支撑节点处,进行毁灭性的破坏,霸王龙的肌骨,根本就承受不下来的。
  千万别错估了现代火器的威力。
  这种几倍于音速的攻击武器,对生物体的破坏能力,那是不容置疑的!
  现代人生活在和平年代,没接触过战争,不知道战争的残酷,无法正确地了解到这种杀人武器的威力。
  像电影里演的,中了枪还能说话,还能跳进来继续跟敌人打搏击的场景,那是误导人的,完全不存在的。
  这种步枪枪弹,三四个人站一排,都能打个对穿,能生生在人的躯体上,留下个碗口大的窟窿眼,别说再站起来打架了,及时就医,还能给人救回来,那都是个奇迹!
  人的脑壳够硬吧?
  多的不敢说。
  但三颗排在一起,它绝对能给你都像西瓜一样爆了!
  而霸王龙的小腿骨处有多大?
  余乐估量着,就是比自己的腰身粗上一圈。这种直径的肌体,能比得上三颗并在一起的脑壳么?
  估计也就伯仲之间吧。
  而且还是一连吃上三枪!
  当然因为有又厚又韧的皮筋连着,断是肯定不会断成两截的。
  但毁灭性的伤害,那是绝对的了!
  破坏了关节骨头,整个躯体的重量支撑点,可都是靠它的,这霸王龙想继续站着,都不可能了!
  丧失了行动能力,就算不痛死,那这些家伙,最后也得被活活饿死。
  余乐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就够了。
  死不死无所谓,让它们丧失行动能力就行,那样就威胁不到自己了。
  一只小的霸王龙,在枪声下轰然倒下。
  其他的三只,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混乱的打斗中,在自己人发出的一声声的嘶吼声下,它们也根本辨别不了这些低了几个分贝的枪声。
  更不可能知道这些枪声,会对它们造成致命的威胁!
  它们不知道自己的同伴,为什么会倒下,可能是在进攻中,不小心受了伤?
  毕竟眼前这只超大型的大猎物,虽然脑仁小身体笨,没有攻击力,但巨大的吨位,本身就是一种危险。
  那像天桥桥墩一样大的大腿柱子,不经意地踩你(霸王龙)一脚,都够把你踩出屎来了。
  难道那只倒下的倒霉同伴,就是不小心给大猎物给蹬了?
  当然,这对于剩下那三只凶兽来说,并不是它们退缩的理由。
  眼前这块移动大肉,眼看就要被咬倒下了。
  胜利在望。
  轻言放弃,可不是它们这种绝世猛兽的作风!
  因此,这也给了余乐机会。
  他从容地更换目标,继续去阴下一个大家伙。
  一旁的李志,看到他一副冷血狙击手的范儿,打倒一只霸王龙,连叹气声都没有一个,冷冰冰地又去瞄另一个目标,不由得赞叹起来:“专业!佩服!”
  “砰、砰、砰!”
  又是三枪。
  穿过那大巨龙的肚子下的缝隙,在它左侧进行攻击的霸王龙,也失去了平衡,轰然倒下。
  在大巨龙尾巴处攻击的母霸王龙,不知何时,竟然跳到了大巨龙的尾巴上去,对巨龙的龙背,进行撕咬!
  “哇!这么大块头,也能这么灵活?”余乐终于赞叹了一声。
  不过接下来,就给那母龙的胸口处,扎了三粒子弹头。
  不是他想换个花样。
  是因为巨龙的背脊挡着,他找不到腿来打,只能退而求其次,打心脏去了。
  不想这攻击也同样的致命且奏效。
  母龙一声不甘的嘶吼,重重地从巨龙背上摔了下来,倒在地上抽着筋,愣是站不起来。
  余乐因此也懒得补枪了,节约子弹!
  剩下那只攻击巨龙胸腔的公霸王龙,这时候终于转过神来,感到不对劲了!
  怎么自己的老婆孩子,都莫名奇妙倒下了呢?
  难道是自己算计错了?
  这大家伙有邪,招惹不得?
  可明明不能啊,这些年,它都吃了好几只这种大美餐了,味道精美,肉量充足,而且在猎食中还从未失过手的。
  怎么今天就折戟沉沙了呢!
  不想了,这地方有鬼,赶紧跑!
  这只最大的公霸王龙,终于舍弃了自己攻击多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