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荒岛好男人-第1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城市没有,作物没有,甚至连人类都没有!
  有的,倒是原世界里已经灭绝了的各自上古生物。
  余乐等人,来到这里,根本就像是乘着飞船,去往了外星球一船。
  所以郭碧妍这么问,余乐自己是不敢给确定答案的。
  没想李志,却很肯定地回答:“有的!我认为肯定会有的!”
  他看向余乐,道:“小余,咱们这个地球二号,据天马星人的说法,是在6500万年前,小行星撞击地球那个契机,才分裂出来的是不是?”
  余乐点头道:“嗯。对方留言上,确实这么说。”
  李志道:“那么就对了。煤炭的形成,是古代植物大量沉积,深埋地下,受到高温高压的处理,才给形成的。这整个成煤过程,往往需要几亿年之久。就是说,我们这个地球二号被分裂出来的时间,才6500万年,要远远晚于地下煤炭形成的时间。所以原本世界该有煤炭,在这个世界上的同一样地方,肯定也能找得出来!”
  余乐一竖大拇指:“李哥高见!”
  郭碧妍见此,笑道:“既然这样,我就可以确定了。”
  “这些天,我们一路逆流而上,走了这么长的距离,我猛地发现,都已经走到我扬洲老家的地方了。”
  “到了这里,我就突然想起来,在我们家乡附近的一条小支流上,那里是有一片露天煤矿的。上面生产的,都是极优质的无烟煤。”
  “因为以前我上学的时候,经过要经过那里,所以印象极其之深。如果这个世界上,那里同样存在露天煤矿的话,我可以带你们过去。”
  余乐听笑了,转头回去取出地图,道:“那可好极了!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嘛。那你快认认,那地方距离咱们远不远,具体在哪个位置,咱们好赶紧发船过去!”
  郭碧妍认真看了看地图,却摇头道:“陆姐姐绘的这张地图,太简单了,只绘了长江附近的地区,而我说的那个地方,并没有绘进去。”
  “你看吧,乐乐哥(她年纪比余乐小,所以也照可心的叫法,这样来称呼余乐),这里这个小河岔,陆姐姐是给绘出来的。估计是怕将来顺河去华中时,走岔道吧,所以她专门标注出来。”
  “咱们就往这个河岔进去,大约走上十公里左右,就能见到我说的那片矿山了。我是本地人,地儿很熟,只要走进去,我一眼就能认出来的,所以不担心找不到地方。”
  余乐笑道:“那可好极。那就指望你来带路了!咱们现在是在地图的这里,是吧?走到那个河岔口,我看也不用半天功夫,再往里走十公里,也就是多加一两个小时的事。”
  “咱们明天一早就去,路上不用停,明天下午就能直达我们的目的地。然后采一天煤,再花一天时间返程。一共就三天而已。等返回到长江后,咱们也别再往上走了,直接去南岸,顺流找着回了。李哥你说行不?”
  李志倒没有什么意见:“那就是听小余你的吧。”
  于是一行人有了目标,便挂帆直行。
  驱着帆船,进了那个小河道,下午四点钟的时候,郭碧妍把船叫停。
  向岸上指着道:“看!就是那片丘陵,那一带,全是露天矿,咱们上去,很容易找到煤的。我记得当时采的煤,都是送到河边,然后拿船运走,天天都能看到好几遍运煤的大铁船。”
  于是余乐把帆船靠了岸。
  检查了一遍附近的环境,见没什么危险。
  便把女人们留在船上,带着李志和郭碧妍,先进了山去。
  争取在天黑之前,找到矿口,这样明天一早,就可以直接采挖了。
  在老婆老家,没网络。所以两章一起写好才用的个人热点,晚了点,抱歉!
  (本章完)


第504章 打道回府
  两个世界的地形地貌,虽然有板块运动的差异,但从卫星地图上看,大致面貌,还是基本相同的。
  长江仍是长江,黄河仍是黄河的。该成山的成山,该成河的也成河。
  这里这片矿山,据郭碧妍说,已经与原世界的模样,有一些明显的区别,很多山头已经更改了应有的模样。
  但那些煤炭,是几亿年前形成的,远远早于这颗星球分裂出去的时间,所以底下该埋藏有东西的,肯定还会有,并不会因为这些山峦的更改,而消失不见。
  郭碧妍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对矿山的所在地段,大致位置等信息,十分的清楚,所以虽然物人两非,但仍然不妨碍她辨认。
  船一走到这一地段,她便立马把人喊住了,说这里就是矿区。
  三个人,拿着工具,领着一条狼犬,上了岸,没走多远,便在一个山麓下停住,试着挖掘起来。
  挖了两处,全是黑泥。
  挖到第三处时,就给挖出一层黑糊糊的碳石了。
  仔细一辨认,并不是郭碧妍所说的无烟煤,而是家用燃料中的普通烟煤。
  这也好,余乐等人,也并不挑剔,就着距离近,就选用这些好了。
  不用刻意去找什么无烟煤。
  无烟煤虽然品质好,没有焦炭,干净清洁。
  但有优也有劣。
  听说无烟煤矿石,比较硬,硬度跟个大石块一样的,是不容易采挖起来的。
  余乐就怕他带来的这两只工兵铲和一个锄头,根本抠不动。
  另外,无烟煤虽然烧得久,但却不太好起火,燃点偏高。一般都是作工业用途,搞化肥、陶瓷之类。
  极少拿来当家庭燃料使用的。
  家庭使用,要是半天烧不起个火来,估计也不怎么讨人喜欢。
  余乐跟李志交谈了几句,然后决定先把上面一块泥土铲去,铲出一个七八平米大的矿口来,把杂质全部清理干净,才开始挖掘。
  采煤的两道重活。
  一是挖,二是搬运。
  这就是余乐和李志两个男人的事了,女人们可干不动。
  当天下午只是清理了矿口。
  第二天一早,才撸起衣袖开干。
  李志负责挖掘,用锄头加铲子,把煤块都抠松起来。
  余乐负责挑担。
  矿口距离水边,就一百多米的距离。
  两对箩筐,轮换着挑。
  一对装满了,得有一百七八十斤星。
  这对余乐这正当壮年的男人来说,不算多大的辛苦。
  就是来来回回的挑,量有些大了……
  难得出来一趟,找到了煤矿,他们可是决定,要挖个四五吨回去的!
  十几口人的生活用煤,就当每天用个四五十斤。
  那现在才八、九月份,想要烧到明年春,等陆琳把孩子生出来,没个四五吨,那是不够的。
  一担一百七八十斤,四五吨煤,那就是六十多担了!
  全是余乐一个肩膀挑过去,这工作量,可想而知。
  别想当然的以为这会很轻松,卯足力气挑就是了。
  真正干过苦力活的人,就会体会其中的劳累!
  因为这不仅是一个苦力活,还是一个耐力活。平常人给他挑个十多担,估计就得两腿打颤,不想站起来了。
  当然,做挖掘的李志,也轻松不到哪里去的,四五吨煤从地下挖起来,绝对能把他两条膀子甩麻。
  几个女人,也有任务分配。
  韦慧云和郭碧妍,负责在矿口这边,将李志挖出来的煤块,分捡掉矸石,然后装进箩筐里面,等着余乐来挑。
  而苏舞和田夏夏两个女人,则留在船上,负责将余乐挑回来的煤块,码放在船舱里。
  剩下一个年纪小的,就不管她了。由她自己瞎闹,爱去哪去哪,爱干嘛干嘛,别跑出余乐等人的视线就行。
  不过这小丫头,倒还是懂事的,虽然还处于一个受父母呵护的年龄,但遭遇这一场大磨难,没了父亲,在野外生存了一年多,心智与动手能力,比同年龄段的孩子,要强得多了。
  没人要求她,她也懂得给大人们送送茶水,还凑热闹去帮忙搬石头,把一双手和一张小脸儿,都弄得黑糊糊的。
  花了整整一天时间,终于把四五吨煤搬到船上去。
  余乐和李志,两个人已经累得躺在船上,不想再多动一动了,吃饭都想让女人们端着碗来伺候。
  余乐是两条大腿酸疼,肩着将近两百斤的担子,在并不好走的小路上,来来回回走六十多趟,脚底都给磨起水泡来了。
  李志则是直接废了两只手臂,第二天一觉醒来,两条手臂,就这么一直挂在肩上,一动也不动,问他很疼吗,他就说不疼,就是完全没知觉而已。连捧个碗,都捧不住了!
  女人们体谅自家的男人辛苦,当晚值班的任务,就替他们分担了。
  原地休息一夜,第二天返程。
  余乐李志两人,把这小半个月来收集起来的物品,给清点了一遍。
  五吨左右的黑煤。
  两缸蜂蜜。
  三百多斤山板栗。
  两百多斤黄米。
  两百多斤莲藕和慈菇。
  一百多斤香菇。
  还有莼菜、以及各种各样的草药,七七八八的也有不少。
  总体而言,收获不差。
  整个储物舱,已经装了大半。
  美中不足的,就是还剩下那小半的空舱,想要装上主粮的,现在还没有任何眉目。
  不过出来这么久了,挂念家里,余乐也不可能再往上走的了。
  回家,明天就把船开到南岸去,然后顺流回家!
  希望在南岸那边,还能发现什么需要的东西。
  把竹船调了个头,顺流出了这个小岔河,到了长江。
  “走喽!回家去喽!”
  余乐和李志协作,调整风帆的角度,斜斜吹过两公里宽的江面,从北岸到了南岸。
  然后顺着江岸,撤了帆,随流而下。
  河水的流速,已经够快了,不需要再加帆力,余乐还要沿途寻找粮食呢,太快的话来不及观察,就给越过去了。
  每秒一两米的水流速度,带着船走,如果还要挂上帆,全力行驶的话,只要一天时间,大船便能飘回到长江口去!
  但这不是余乐的计划!
  船只走走停停,偶尔观察到了什么,又停船登了一下岸,这样行了一天。
  第二天,正是中午时分,一行人正在甲板上吃着饭。
  “快看,岸里那些,是什么东西!”
  (本章完)


第505章 野高粱
  发出惊呼声的人,是菲菲这小丫头。
  因为她坐的位置,正好是面对着岸里的,所以能看到岸上的情况。
  李志等人闻言,就纷纷端着饭碗站起身来,转头去看。
  连这头边吃饭,边在船头掌舵的余乐,也忍不住被吸引了目光。
  只见岸上,一片荒草原里。
  在那芦苇与香蒲草之间,夹生着一种株杆特别特别高,足有一层楼房的植物。
  远远一看,好像是茅草还是什么东西。
  但跟茅草明显的区别是,尖头上是有长穗的,重重地坠着,就跟稻穗差不多。
  整个禾穗,红里带黄的,在那高高的杆头上,特别的显眼。
  在观望着的苏舞,忍不住就说了一句:“这会不会是……是某种长粮食的植物呀?你们看那禾穗,长得沉甸甸的样子。”
  韦慧云点着头:“有这个可能呢!”
  而余乐,更是二话不说,把手中的饭碗往桌上一放,一步窜到船头去:“走!靠岸!快来帮忙划船!”
  于是李志等人,纷纷扔了手上的饭碗,拿起船上备用的竹桨,一起驶力,往岸里划去。
  可惜这个河段,有点儿窄,所以水流较快,就这说几句话的工夫,船已经飘出上百米远了。
  眼看就要越过刚才看到的那个东西了。
  顺水而流,倒船可是极不方便的,那时就是逆水,又要挂帆又要掉头。
  余乐:“来吧,大家齐使劲,嘿哟!嘿哟!嘿哟!”
  ……
  田夏夏:“快呀!快呀!等会就走过头,找不回来啦!”
  ……
  李志:“太快啦!太快啦!船要撞到岸里去啦!”
  这时候,因为齐向一边使力,船身已经斜着驶向岸里去,又加上原来的水流速度,所以航速有点太快了……
  余乐反应过来,忙道:“往后划!快往后划!”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话音才落。
  “轰”的一声,整条大船,以四十五度角的姿势,斜着撞上了岸。
  半个船头,铲到了泥土里去。
  连船身都跟着倾斜起来了。
  女人们站不稳,纷纷往前打个趔趄,差点给扑倒到地上去。
  这装了五六吨货物的大船,以每小时十多公里的速度撞到岸上,这种势头,就别提有多猛了。
  这力度,那可是以吨计的,要是人给这么撞上,能把小命直接撞没。
  普通人也许想像不出来这个力度,但一些驾驶过有一定吨位船只的水手,就会对这个再清楚不过了。
  一般船只要靠岸,在离码头一段距离以上,那就得早早降速了的,要么停了动力,甚至倒转螺旋桨,反方向使劲,给船只刹车。
  船的吨位越大,惯性力就会越大。
  在静止的状态下,驱动起来,固然难。
  但在高整航行状态下,想停下来,那也很不容易。
  大吨位的大船,若以这样的速度撞到岸里去,基本就得报废回厂了。
  这么一撞,余乐自己也没站稳,差点给抛到水里去。
  一脸的黑线,回过头来,看了看女人们,见她们都没什么事,便去检查船头挨撞的情况。
  也不知道给这么一撞,有没有损坏。
  “怎么样了?”李志的眼镜给弄掉了,捡起来重新戴上,然后询问余乐。
  余乐呵呵一笑:“没什么大事,咱们制做的家伙,那肯定是结实耐用的!就是,有一根竹头,好像是磕到石头上去,给撞裂了……算了,不管他,能开就行。”
  接下来的注意力,自然是放到岸上的那些东西上面去。
  为了见它,把船都给撞坏了,这代价,不可谓之不大!
  那些株杆高高的植物,千万得是什么能吃的粮食才好,要是只是一丛杂草,那就亏大了!
  把竹船从一两百米外划进岸里来,距离刚才初次发现的位置,已经越过去一公里远了。
  好在这一块荒原,生长着很多这种植物,并非刚才所看的那个位置才有。所以也犯不着调头回去。
  是粮食还是稗草,上去看看就知道!
  这时,有认识的女人,早已经惊呼起来:“我知道了,那是高粱!那是野生高粱呀!”
  是的,岸上夹生在芦苇地里的,东一茬西一茬的,确实是高梁。
  刚才离岸太远,加上行着船,不太容易认。
  这时把船停了,有眼力的女人,一眼就给认了出来。
  其实余乐等人刚才就是不敢认而已,毕竟荒郊野地,什么植物都有,谁敢一眼就断定那是高粱杆?
  当然,这些人,基本都不是务农的,也没谁以前种过高梁,也就是偶尔在地头田间看到过。所以也不能指望他们一下子能反应过来。
  要是种过这种庄稼的农民,看到这样的株杆,这样的谷穗,别说两百米远,再加两百米,人家也能告诉你岸里的那是什么。
  把船身扶正,下了锚。
  余乐把女人们留在船上,带着李志,驱一狼犬,上了岸去。
  这些野高粱,因为是自然生长的,不是人工播种,所以长得极没规矩,东一茬西一茬的,想在哪长,就在哪长,零零散散,间隔在荒草地里。
  两人钻进了草丛,找了一处最近的高梁丛,走了上去。
  这高粱,名里带个‘高’字,那是实在长得够高的。
  余乐一米八多的个儿,居然都不太够得及,需要用刀把秆砍下来。
  砍倒了两株,把谷穗择下来,与李志一人一株,各自研究。
  看着手中这株沉甸甸,结籽极多,颗粒饱满的谷穗,余乐终于满意的笑了。
  不枉找了半个月多月,此行最重要的一种东西,终于在这里给找着了。
  这些天了,为了找这种能当主粮的食物,一行人不知花了多少心血,不知停了多少次岸,走了多少的路,进了多少的山。
  结果都是无功而返,最终能找到的,也就一两百斤黄米而已。
  而眼前这片长满野高粱的荒原,放眼望去,根本没有尽头,别说养余乐这十几口人,养十几千口人,那都不在话下!
  李志剥了一个米粒,放嘴里嚼了起来,不住地称赞道:“好东西!绝对是好东西!而且咱们也赶上时候了,正好到了可收之时!”
  余乐点头道:“走,先回去,和她们计划一下,看怎么收割吧,量既然管够,咱们就收个一两吨回去,这个冬天,大家放开肚子来吃!”
  “说实在的,断了大米,吃了一个多月的肉,胃口还真是一点都不习惯呢。”
  (本章完)


第506章 捅了马蜂窝怎么办
  高粱是一种常见的粮食作物。主要用途是食用和酿酒,我国的好几种名酒,那都是用高粱米给酿造出来的。
  用来炊饭,口感上,高粱米当然不如大米好吃,但也不会很赖,在这种环境下,余乐等人倒也不会计较太多。
  有米饭吃,那就不错了。之前天天肉鱼海鲜当主粮,已经把他们吃到怕。
  而且听苏舞这个家乡吃高粱米的女人说,用之磨成面粉,做成蒸糕、煎饼、面卷之类的,味道会变得绝佳。
  把几株穗条带回船,让女人们当新鲜研究了一番。
  李志道:“大家说说看法吧,怎么搞。这野生高粱丛,没有成片的,长在荒草丛里,东一茬西一茬的,可不太好收割。”
  余乐嘴里嚼着高粱米,嘬起牙花,道:“没别的便宜办法,那就老老实实开路进去呗。这株杆长得很高,哪里有,在外头一眼就能看见了,咱们就先认清楚,看具体在哪个位置,然后直接开条小道进去采收!”
  苏舞道:“那怎么收,这籽实需要脱粒,得有脱粒工具,我们现在没有脱粒机,起码也得要一个木头呀,就像咱们上回收割稻谷一样,架在木头上甩。可咱们这儿,什么都没带有,附近全是荒草,也没有木头可伐。”
  “这个么……”
  余乐想了一下,一拍脑袋:“这样好了!”
  他说着,站起身来,进船舱里走了一遍,然后又回到甲板上,转了一圈,才道:“你们看,我们空余的地方,船舱连着这里甲板,还很大呢。”
  “咱们干脆也别脱粒了,直接把穗条给砍下来,连穗条一起都带回家去。这样节约时间,速战速决。等弄回了家,再慢慢抽空来脱粒晾晒也不迟。”
  田夏夏道:“连着穗条带走,那会不会占地太多了?我们的船装不了多少。”
  余乐摇头道:“这个不用担心。船舱里面,还能腾出三四平米的位置来,再加甲板这里,也腾个三四平米,总共八、九平米大小,够咱们装足够的高粱了。”
  田夏夏道:“可这到处都装满了高粱的话,咱们吃住睡觉,就没地方了!”
  余乐笑了:“这又要什么紧,采回来,先放地上,等咱们在这里收够了,再一起搬上船来,然后发船直接一路飘回长江口,连过夜都不用了。你还想在船上吃住睡什么觉呀!”
  李志听明白了余乐的想法,也开始认同起来:“有道理。先连穗采回家,到时闲着慢慢搞也不迟,而且人手也多,地方也大,工具也全。”
  余乐道:“到时装满东西,大家就凑和一天好了。让我算一下,咱们这条船,保守估计,应该能载个十吨左右,现在连煤连人连各种物品,才六吨上下,咱们的高粱,连穗一起,就收个两三吨回去吧。大家说说,这应该能吃过这个冬天了不?”
  李志扶了扶眼镜,道:“连穗一起两三吨重的话,应该能脱出一吨半左右的谷粒出来。咱们十多人的口粮,一天就以十斤计,其实咱们肉食充足,一顿是吃不了多少米饭的,而且女人们的胃口又很小。”
  “这样一算,那么吃到来年春,都吃不完。等入了冬,家里的稻谷,又可以收割的。完全不怕断粮。”
  于是商量一定,接下来就是分配任务。
  李志和余乐,一个拿一只工兵铲,先在前头开路,劈开一条小径,通往高粱丛里。
  苏舞韦慧云田夏夏郭碧妍四个女人,则拿着刀,将高粱杆砍下来,然后把穗条摘下,装进箩筐里。等余乐和李志挑回河边。
  只有两把砍刀,四个女人不够分,则就两人收割,两人挑篓跟着走,把摘下来的穗条,收拾成一把一把的,用茅草绑好,放箩筐里,码放整齐。
  到了饭点时,还得分派两个女人,回船上去做饭,所以也不怕有人会闲着没活干。
  两把工兵铲,有一面是开了刃的,也可以当刀来使,用来砍高粱杆。
  余乐两个男人,开好了路,也会去帮忙。
  剩下个小丫头,余乐就让她抱着条枪跟着走。
  两条狼犬,则驱进草丛里放哨。让它们钻来钻去,能及时发现附近的意外情况。
  在岸上活动,安全为上,是不能疏忽大意的。
  这些土地肥沃的平原地带,野兽猛禽,明显多了不少。
  这一路来,余乐便在北岸上发现了两次恐龙的踪影。
  是一种脑袋长得像鸭嘴一样的草食性恐龙,应该就叫鸭嘴龙吧,挺有名的。
  余乐本来还琢磨着要打一只来尝尝味道的,但是一看那吨位,得有好几吨重,于是作罢了。
  “大家注意了啊,现在正是马蜂结巢的时节,草丛里蜂很多,当心别被蛰了。要是不小心碰到蜂巢,一定要冷静对待,不要又跳又叫,手舞足蹈的,那样把蜂群惹毛了,更加撵着人蛰!”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一发现碰到了蜂巢,先立定不动,最好是能慢慢的蹲下身,用手护住脸庞脑袋,然后等被惹炸的蜂群安静下来了,再悄悄地离开。或者大声呼救,让别人过来帮忙。”
  “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宝贵的实践经验,大家一定要记在心里。”
  在女人们即便进入草丛之前,余乐郑重嘱咐着。
  女人们听笑了,纷纷打趣他:“那你这位有经验的专家,又怎么半边脸颊都给蛰肿了呢?”
  余乐脸一黑:“咱能不能,不提这个了?”
  昨天,在一次进草丛里找食物的时候,余乐就不小心碰了一个黄蜂巢,结果嗡地一下,好几百只大黄蜂一起炸了出来,直接给他来了好几下。
  手上一下,腿上一下,还有左半边脸颊,也给蛰了两下。于是半个小时后,就红肿起来了。
  他现在,是吃饭和说话都疼,不料这些女人还落井下石,从昨天就开始嘲笑他,直笑到今天!
  也还好当时他是处理得当,才给蛰了三四下。要是他当时慌里慌张的,又拍打又逃跑的话,估计这时候,他得躺在床上,要女人来服侍敷药了。
  你一个用脚跑的人,能逃得过用翅膀飞的马蜂吗?
  所以碰了马蜂巢,转身就逃,那是一个很愚蠢的举动。
  从经验上看,马蜂只知道蛰那些会动的物体,而不会去蛰静止的物体(是脑子问题还是视力问题?),所以在马蜂群炸开的那一刹那,立刻化作木头人,是最直接有效的防御办法。
  那些既不跑,被蛰疼了,还手舞足蹈的进行驱赶的做法,那就更愚蠢了。
  这些守卫家园的猛士,是不介意把你身上能蛰的地方,都蛰上一遍的!
  也正是有了昨天的教训,所以余乐才特别嘱咐一遍这些女人。
  他皮糙肉厚的,不怕蛰。
  那些细皮嫩肉的女人们要是被蛰几下,估计得哼哼好几天。
  (本章完)


第507章 庞然巨龙!
  当天下午,六人便收割回来了有一千多斤的粱穗,把附近最近的几处高粱丛,都给砍掉了。
  第二天一早,继续往草丛深处推进,把路开进去,去收割里面的高粱。
  “菲菲,你在草丛里钻来钻去的干什么哦,不要离开我和你李叔叔的视线,知道不。”
  余乐正在开着路,见这小丫头背着枪,从一个草丛里钻了出来,便说她道。
  “还有,枪你要拿好,别不小心碰了保险栓,那样很危险的。你现在可是我的持枪童子,专门负责我的武器看守的,别一个人跑远,你要跑远了,发现紧急情况,我要不能及时用到枪,到时打你屁屁你信不信?”
  菲菲一张小脸儿赤红,神色有些慌张,小声神秘地回道:“别打我屁股呀大哥哥。我刚才在草丛深处,发现了个东西!”
  余乐转过头来,看着她:“你发现了个什么东西?”
  菲菲道:“很大的东西!”
  余乐道:“是什么很大的东西,有多大?”
  菲菲张开两条手臂来,比划道:“有这么大吧!我可比不出来,反正就跟一座小山一样大,会动的,我看像恐龙呢!”
  余乐这下终于警觉起来,目光一凝:“什么恐龙,在哪里?带我去看看!”说着,便把手中的工兵铲递给她,然后摘下她背上的长枪。
  这时,正好苏舞和田夏夏两个人,一个挑着两个空箩筐,一个拿刀,来到这里。
  余乐便对两人道:“菲菲疑似发现了恐龙的踪迹,我先陪她去看看情况,你们先别干活了,叫上李哥,叫上慧云她俩,先聚集在一起,情况不对,方便逃跑。”
  两人闻言,放下手中的东西,便转头走了。
  余乐让菲菲带路,越过半人多高的荒草,向深处走了进去。
  “菲菲,你说的那个东西,你看到它时,它离你有多远?”
  “我不知道呀,我又没拿尺子量过,不过看样子,应该挺远的,就在前面的一个小山峦后面转出来的,它现在肯定还在那,你去看看就知道!”
  “哦。”余乐点点头。
  这丫头,不能指望从她嘴里问得明白,只能亲自去看过才知道了。
  两人走过一大片草地,绕过好几丛高粱地,才停了下来。
  菲菲扯着余乐衣角,藏在一片高粱丛下,才向前指道:“看到没有,就是那边山头的那个!它还在那儿,没有走呢!”
  其实不用她指点,余乐也早就发现了。
  因为想不发现都难,除非是瞎子,才看不到那个大家伙!
  “靠!”此时的余乐,瞪圆了眼,只想把这个字吐出来!
  前头,三四百米远的一个小山头处,站着一头几乎与这座矮山头齐高的庞然大物!
  高抬着脖子,足有三四层楼高!
  一具震撼眼球的庞大身躯,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整个身段,从头至尾,估计得有三四十米长吧。
  这是个什么概念?
  在原世界上,生活在海洋里的蓝鲸,号称地球上生存过的最大的生物,恐怕都比之不及!
  七八吨重的大象,要是站在它面前,恐怕连小个子都算不上吧,当它的幼崽,那都勉勉强强。
  这个头实在是……太大了!
  这大家伙要是过磅的话,绝对能称出个两百吨的重量来!
  没亲眼所见,余乐根本不敢想像,这陆地上,真能长出这么一种庞然巨物来。
  以前夜里吃过饱没事干,大家聚在一起聊天侃话,说到这个世界还生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