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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传奇秦始皇-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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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看着满地吐出来的瓜子壳,笑了笑,“假的。”
荆轲长舒了一口气,“我就说嘛,虽然这东西好好吃,但怎么也不会这么贵的嘛。”
“我的意思是一粒瓜子半两黄金是不对的,那只是寡人今天答应给赵迁的优惠,一般情况下,一粒瓜子一两黄金。”
“啊?”
荆轲满脸无奈,低头一看脚边上密密麻麻的瓜子壳,自己这是嗑了多少黄金啊,真叫人心痛。
看到他如此的眼神,嬴政心里顿时有了一个绝妙的想法。
嗯,瓜子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本章完)
第106章 大王的贴身高手
时间已经是半夜了。
荆轲用他那张人畜无害的小脸挤出一丝笑容,清明的眸子满怀期待的看着嬴政,弱弱地说道:“再吃一把,就一小把,怎么样?”
看到嬴政没有说话,他又补充道:“一般情况我不会这么好吃的,这瓜子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
在他的正前面,嬴政耷拉着脑袋,上下眼皮纠结的打着架,困到了极致。
现在的他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瞌睡来了却有个人在你身边大声的磕着瓜子,时不时的还发出“痛快”“爽”这样一系列的叫声。
嬴政头用力一摆,强迫自己把上下两只眼皮分开,用一副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满地的瓜子壳,铺的一层又一层。
我的天啊,这家伙怎么一次性吃了这么多啊,嘴皮就没停下来过,更重要的是他到现在一口水都没有喝过,就不渴吗?
果然,吃货就是吃货,根本没止境啊。
“吃吧吃吧,随便你吃!”嬴政向他摆了摆手,然后猛的睁大了眼睛,好像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立刻把手掌立在荆轲的嘴巴正前面,“等等!”
荆轲一脸悲催,他听了前面一段的话正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呢,结果突然间又让他等会,可算是把他吊足了胃口。
“嗯……外婆说了,做生意不能亏啊……”嬴政自己小声咕哝,在心里盘算着怎么样才能最大化的利用人力资源。
他半蹲在地上,一只手抵在左边膝盖上,另一边胳膊肘靠着大腿,手背杵着下把,两只惺忪的睡眼直勾勾的盯着荆轲的青涩的脸庞。
嗯,可以,长的虽然一般般,只有我的二分之一,但也算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鸟叫鸟叫猪见猪发春的上好小青年了,啧啧,瞧这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的,要是卖到妓……培育成保镖一定够拉风。
眼珠子咕噜一下转到荆轲的那把银白色的长剑剑鞘上,隐约间还能看到上面已经干了的血迹,感到心中一寒,这把剑得杀过多少人啊。
荆轲的实力他是知道的,不说以一敌千,但在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也不算难事,他的速度还有伤害力简直爆表,秒杀太多高手了。
尤其是他才十四五岁啊,发育……呃,好像还有点不良,瘦瘦弱弱的小个子,哪里看出来是个习武的高手,要是假以时日,他会成长的更强大,天下难逢敌手。
嬴政心里想着,如果荆轲能做他的贴身保镖,那自己以后就不用担心这担心那的了,管他白天还是晚上,管他城里还是城外,只要有荆轲在,他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那个……我到底能不能再吃一会儿啊?”荆轲被他直勾勾的眼神看得身体微颤,菊花一紧。
这都是什么眼神啊,感觉是要吃人似的……
“咳咳……”嬴政脑海里已经有了一个完美的计划,稍微定了定心思,他假装着一脸怒气,说道:“你!知不知道吃了多少粒瓜子了?你知不知道这就是多少粒黄金,赔得起嘛?!”
“赔……赔不起……”荆轲顿时慌了,摸摸袖中,只有几个铜钱,买两个包子差不多,要买两粒瓜子的话估计把自己卖了都没有,
他垂头丧气的,一下子没了精神,呆呆的把手里面抓着的一小把瓜子缓缓的依依不舍地放了回去,眼睛一合,撇过头,似乎放弃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没办法,瓜子这种神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得靠黄金买啊。
嬴政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先让荆轲知道他亲自指导庖师做的瓜子卖的有多么的贵,他是不会同意一些事情的。
就像赵迁一样,先前一个劲地说瓜子太贵了,他一粒也不会买,现在呢打个半折之后傻乎乎的吃过了那么多,肉痛感少多了,反而觉得赚了不少。
嬴政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愤怒,尤其是眼睛看到满地的瓜子壳的时候更是睁得老大,看起来心痛不已的样子,冲着荆轲说道:“你这一大晚的已经吃了寡人四五百两黄金了知道吗,说吧,你怎么赔?”
荆轲长大了嘴巴,四……四五百两,这也太多了吧,就算把他卖上个十来次也不一定值这个价啊。
“不过么……”嬴政语气突然变得温和起来,“要是你肯帮寡人做事,暗中保护寡人,那就不一样了,要知道,寡人对于亲信来说都是很大方的,想吃多少吃多少,你看陈高那个家伙,他就可以随便享用,唉,也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啊。”
说吧,他斜着眼睛偷偷看着荆轲的反应,发现这家伙居然一脸无奈加后悔的模样,不禁感到好奇,问道:“你怎么了?”
这时候,荆轲才面带悲色的回答道:“气死了,气死了,要是你早点跟我说我就一辈子跟你混了,这一次亏大了,我答应过一个人要到燕国和他见面,所以不能在这里久留,可惜了我的瓜子啊!”
那是我的瓜子可好?嬴政白了他一眼,心里不免有些失落,好好的一个堪称完美的决策看起来好像是又要泡汤了。
不过,不能久留不代表立刻就要出发啊,他算了算日子,立即说道:“两个多月你看怎么样,大概也就七十天的样子。”
“七十天?”荆轲兴奋的点了点头,“我还以为你让我当你的侍卫当个一年半载的呢,要是就这几十天还是可以的。”
“真的?”
“当然!”
嬴政一笑,“那好,咱们约法三章。第一,你在这些日子不能乱跑,一切要听寡人的指挥,你可愿意?”
“好!”
“第二,你的身份是个……小太监,对,寡人新收的小太监,怎么样?”
“呃……可以。”
“第三,必要时候,寡人会让你在暗中保护,不能露面,你——”
“行行行,都行。”荆轲抢着回答,随即迫不及待的地问道,“这些瓜子我现在可以随便吃了吧?”
嬴政大笑,“当然,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寡人还有六十多筐呢!”
他看着一脸兴奋的荆轲,心里有一股罪恶感,怎么感觉自己好像在诱拐未成年少年呢……
“对了,你说你要去燕国?见谁啊?”想到了这里,嬴政随口问道。
“她,呃……还有他。”
荆轲一改之前傻乎乎的样子,眼里满是回忆。
(本章完)
第107章 无语凝噎
看到荆轲思绪恍惚的样子,嬴政可以确定,这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啊。
按理说他应该给荆轲一壶酒,然后说道,兄弟,来,干了这碗酒,说出你的故事吧。
不过想了想,还是不要带坏十四五岁的小朋友了,喝酒伤胃啊,再加上这个年纪正是青春萌动的时候,万一荆轲酒醉之下意识模糊,把他给怎么怎么地就完了。
于是,嬴政从筐里抓起一小把瓜子,一只手把荆轲的右手拽过来,打开他的手掌,将瓜子轻轻地放了上去,正色道:“来,嗑了这些瓜子,说出你的故事吧。”
荆轲被他这么一弄,思绪回了过来,低头一看满手的瓜子,愣了愣,“这有多少黄金啊。”
嬴政摆了摆手,“鬼知道呢,又没数,大概七八十两吧。赶紧的,乘寡人这会睡不着,说给寡人听听吧。”
“凭什么,我才不告诉你呢!”他剑眉一挑,屁股往离嬴政远点地方挪了挪,然后……当着嬴政的面又嗑起了瓜子。
而且他的眼神充满鄙视,那意思是我已经答应当你的侍卫了,这些瓜子就都是我的了,拿我的瓜子来诱惑我来说出自己的过去,不是太low了吗。
我去,这小子跟谁学的,现在怎么这么狡猾了?明显不太好骗了啊。
嬴政很郁闷,刚刚荆轲的一句“她和他”完完全全方方面面彻彻底底360°无死角的引起了他的兴趣,结果这家伙一句凭什么就不准备和他说了,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对一个刚刚没了瞌睡准备听一个故事的人来说。吊他的胃口简直是十大酷刑之一啊,太残酷了。
不行,不行,现在已经没有瞌睡了,非得让这小子把自己的事说出来才行。
嬴政看了荆轲一眼,这家伙还在兴致勃勃地嗑着瓜子,一副吃一辈子都不烦的样子,看起来一般的方法是不能让他开口的了。
好吧,看来,还得叔叔给你灌点酒啊。
“你自己待会,寡人出去一下。”
嬴政发现荆轲根本不理他,于是直接起了身,披了一件外衣,走了出去。
今晚的月色一般般,乌云围绕着,谈不上美。
在寝宫正对着的二十多米处,有两个侍卫,这是自宫中出现刺客以来王翦派过保护他安全的。
至于那两人为什么在二十多米处而不是在门外站岗,则是嬴政的要求——任何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小青年恐怕很难接受睡觉时门外有大活人待着吧。
虽然看不到,但那种感觉很不爽,很难入睡。
此刻,两个侍卫一个靠在路边的柳树上呼呼大睡,另一人则身姿挺拔,目不转睛地盯着大门,见到有人出来,先是面色一惊——嬴政一般一觉睡到天亮——然后认出了是他们的大王出来了,他神色紧张,上身没有动,腿部猛然发力,一脚把睡着的那个踢飞了一丈多。
他脸色尴尬,一时紧张,力气用大了。
“哎呦,我的老腰!”
当那个侍卫爬起来,歪歪扭扭地走到原处准备质问的时候,就看见了已经来到他们这边的嬴政了。
“大王——”
“得了,没事!寡人理解。”
看到他们俩一会抬头一会低头欲言又止的惶恐模样,嬴政赶紧摆了摆手。
不用多说,都已经是深夜了,是个人困意都到了,看这情况估计两个人是一个睡觉另一个看守,轮番换着来,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那两人见嬴政没有发火也就松了口气,一脸疑惑地问道:“大王这么晚出来,有什么吩咐我们去做的吗?”
嬴政看了一眼四周的夜色,右手搭在其中一人的肩膀上,说道:“去给寡人取酒来,再拿两口大碗,那小酒杯用得不痛快。”
“酒?”
“对,酒,不仅是酒,寡人还要最烈的那种!”
两人稍微转了一下头,互相瞄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里的不解,然后小心翼翼的远远望了一眼嬴政身后的寝宫,那里青铜灯点着,烛火通明,有一个瘦小的背影在里面。
仅仅是一瞬间,两人瞳孔一缩,恍然大悟。
啧啧,没想到大王还有这种癖好啊。
“大王,您要的酒好几种,有一种麝香味的,入胃一刻就能叫人酩酊大醉,毫无知觉;有一种芳芷味的,片刻就能叫人飘飘然,有羽化登仙之感,情愫暗生;还有一种则比较狠,只需一小杯就能叫人难以把持,****烈烈,然后……”
嬴政:“……”
我去,他们想到哪去了啊,这三种酒有一个是正常的么?怎么感觉都是给一些富家子弟用来调情的?又或者是江洋大盗用来采花的?
他一脸疑惑,完全摸不着头脑,自己只是叫他们弄点酒而已,怎么好像是要嗨皮快活啊。
直到看见起初被踢飞的那个侍卫神色恍惚,盯着他身后发呆,嘴角带着迷之笑容,嬴政随之一转头,看到了正在吃瓜子的荆轲。
面色一僵。
竟一时无语凝噎。
卧槽,这尼玛,老司机啊。
有没有天理了,寡人可是堂堂的大王啊。
我有女人的啊,好多的,我有楚晴儿,虽然她还没跟我那什么,但迟早会的啊,我还有……我还有……好吧,没有了。
你们……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我怎么可能会喜欢男孩子嘛。
就算……就算喜欢也是那种白白嫩嫩一笑倾城的那种啊,里面那个傻不拉几的谁要啊。
呸呸呸!
妈的,自己是在瞎想什么啊。
嬴政突然感觉脸有点烫,心跳还略微加快了,再看两个侍卫的眼神,沃日,这尼玛什么眼神啊。
“咳咳,别乱想,寡人不是那种人。”
“去,给寡人拿两壶最烈的酒,要那种喝了之后神智恍然什么秘密毫无保留的说出来的那种。”
“你丫的,什么眼神啊,寡人的意思是两个男人喝的酒,单纯的交心用的,交心!交心!知道什么是交心嘛!”
嬴政发现自己现在是越描越黑了,索性懒得再跟他们说,赶紧叫他们下去准备。
那两人去了一个,剩下的那个则在这里继续看守着,以免有什么事发生。
看着他的迷离的小眼神,嬴政突然觉得自己太单纯了。
古人不“古”,还很会玩啊。
(本章完)
第108章 冰冷的时代
在两个侍卫猥琐的小眼神下,嬴政啪的一声关上了大门。
在荆轲身旁的地上放有一大壶烈酒和两口大碗。
可是这家伙对酒一点也不感冒,还在低着头一个劲地嗑着瓜子。
“这样可不行啊。”嬴政自语,上前两步,坐在了他的身边。
他随意瞄了一眼荆轲,自顾自地拿起酒壶,倒满了一碗酒,闻着扑鼻而来的酒香,食指和中指轻轻地夹起一粒瓜子,放入了嘴里,牙尖碰了三下,瓜子壳就窜了出来,然后端起大碗,轻轻抿了一口,神色为之一爽。
“痛快,真痛快,此等仙物唯有以酒为佐才能品出其中美味啊,一般凡人怎么会懂。”
言罢,斜睥了一眼荆轲,摇了摇头。
这一连串的动作确实唬住了荆轲。
只见荆轲张大嘴巴,痴痴的看着地上的一壶美酒,愣了好一会儿。
眼睛眨了几下。
再看几眼一脸陶醉的嬴政。
这,真的是打开瓜子的最佳姿势吗?
此时此刻,嬴政觉得胃里一阵发热,这酒,真烈!
只一口,就叫他精神有点恍惚,摇了好几下头才定住了心神。
不过话说回来,这份甘洌润滑、沁人心脾,当真是叫人难以“住口”啊,要是他忍不住把一碗全给喝了,估计先倒下的就是他了。
然后,他看了一眼,荆轲,这家伙好像只是愣住了,没有什么反应啊。
这可不行,戏演不下去了啊,要是他再喝多点,到时候铁定是荆轲听他说故事了。
没办法,他只能颤颤巍巍的再夹起一粒瓜子,心里想着一次少喝点,看能不能吸引到他再说吧。
于是,那口大碗再一次贴到了他的嘴唇。
“等等!”
荆轲突然大声,用他极快的功夫一眨眼就把嬴政手中的大碗拿到了自己的手上,而且滴酒未洒。
“喂喂喂,那是寡人的碗,你的在地上呢!”
嬴政心里松了一口气,嘴上毫不含糊,大大咧咧的说了好几句,也没见他把地上的碗拿起来用。
这边,荆轲完全没有理他,也没有学着他的模样,半天才抿一口酒嗑一粒瓜子,而是将一小把瓜子扔进了嘴巴里,然后倒上一大口酒,混着甘洌的美酒给舌头与牙齿间的瓜子洗了个澡,再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喝着烈酒,脸上的表情已经表达出了他现在舒爽的心情。
“好!好!果真是仙物,得配酒才能品尝出其中的美味!”
荆轲打了个饱嗝,大吼一声,深吐一口浊气,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嗑起了瓜子。
他的脸颊已经通红,眼神迷离,嘴里嘤嘤呀呀地不知道在叫些什么,明显已经有点醉了。
并且,这酒越喝越有瘾,不足片刻,他就喝了大半了,有一次拿酒壶拿了半天,连酒壶的位置都快看不清了。
嬴政见了,赶紧乘他一个不注意把小半壶酒全给倒在了地上,不然再让他这么喝下去,就不是醉了,而是要睡了。
他要是睡了,自己听什么故事啊。
唉,是不是有点不厚道呢?
嬴政觉得他好像把荆轲带上了一条不归路啊,万一这家伙以后迷恋上了美酒,那不全是他的过错嘛。
“咳咳……”他清了清嗓子,反正事情做都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古哪个刺客不饮酒嘛,随即将荆轲袖子抓住,拉到自己的身旁,问道,“荆轲啊,刚才你不是要说自己的故事吗,继续说吧,寡人听着呢。”
“故事……说……说故事?”荆轲眯着眼,头不停的往一边摆着,口里吐出带有酒香的浊气。
“嗯,故事,说故事,'她’和'他’。”
“对……对……对,说我和……他们的……故……故事!”
荆轲断断续续地说着,前言不搭后语,毫无逻辑,但是他还没醉,嬴政问一句就能答一句,虽然一句话要说半天,但时间长了,问的问题多了,嬴政也大致能理出一条比较清晰的思绪,知道了荆轲的过去。
卫怀君二十九年冬,荆轲出生于卫国朝歌。
算起来,现在他虚岁十七,周岁十六,比看起来瘦弱的样子要大一些。
听老人们说,那年的冬天很冷,冷得北风吹僵行人,大雪覆盖数月。
那年秋天,魏国覆灭了卫国,使卫国成为了其附庸国,后来秦国人又打了过来,帮助卫国复国,然而紧接而来的是成为了秦国的附庸国。
苟延残喘而已。
卫国的版图小得可怜,国力略等于无,秦王一个不乐意很有可能从此再无卫国。
那里的百姓就是这样卑微地活着,看不到曙光。
荆轲就是生长在这样的环境。
彼时,卫国人得不到应有的尊严,国家也给不了他们任何保护,秦国人可以随意的欺负他们。
拉货物、做杂工,修城墙、造宫殿,这些脏活累活全部都是由他们来做,一天只许吃一顿,不干活就打,不听话就打,看你不顺眼也可以任意的打。
荆轲辗转迁移多地,身份一天比一天低,到了最后,才十岁,因为家人死的早,流落在外,就被士兵强制抓去修城墙。
每天都累的腰酸背痛,全身无力,从朝阳初生到夜幕降临,无一例外。
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快活不下去了,眼见城墙修好了,他们大声欢呼雀跃的,却不曾想到又被带到了另一处去修城墙。
他有想过死。
但被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家拦住了。
那个老人说,我都六十有三了,我都没想着死,你这毛娃娃有什么坚持不下去的?
他说,看不见希望的曙光。
老人说,他也看不见,但是人活着,希望就在。
国土动荡,时局混乱,天下大变。
不变的是各地都需要劳工。
不变的是各地都要修建工事。
不变的是他就是修建工事的劳工。
三个月后,那个老人死了,是在一个傍晚,霞光四溢,微风拂面。
尸骨混着冰冷的砖石,一同筑成了高大的城墙。
他觉得自己以后也会这样死去,成为一座墙,守护着一方土地。
然后被攻破,踩在脚底下。
再被另一伙人重新筑造,成为另一座城墙,只不过换上了新的旗帜。
他渐渐的不会笑。
甚至,不会说话。
每天都在想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是清晨,正午,还是傍晚;是少年,中年,还是老年。
除了冰冷的砖石,他能见到的只有蔚蓝色的天空和飞翔的雄鹰。
有一次,一只大鹰飞得很低,低得叫人害怕。
他偷偷的用木条把露出来的手臂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汩汩地流下来。
只希望,雄鹰能把他叼走。
哪怕,哪怕,从云端跌落也比屈辱地死在这里好。
可是那只鹰只盯着他看了会,便,飞走了。
果然,自己低贱的连雄鹰也看不上了么。
他以为自己会一辈子这样了,直至死去。
直到,遇见了她。
(本章完)
第109章 思乡
然后呢?
然后荆轲烂醉如泥,瞌睡上来挡都挡不住,一头栽在地上呼呼大睡了。
嬴政很郁闷,相当郁闷。
故事才听到了一半啊,这货早不睡晚不睡非得在说到高潮部分的时候睡着了,真尼玛太折磨人了。
“你这个家伙,下次再灌你酒!”
嬴政费了一大摊子劲才把荆轲给扛到了里间的大床上。
准确地说,是扔到床上的。
那是他的温暖舒适的床啊,现在被荆轲呈“大”字型给霸占了。
“算了,借给你睡了。”
嬴政觉得自己现在精神很好,完全没有睡意,再加上荆轲占了他的床,一身都是酒气,他断然是不会在这里待着了。
索性,出了门。
那两个侍卫还是一个在认真的站岗,一个在做着美梦,只不过这次换了过来。
“大王,您还有什么要吩咐的吗?”睡着的那位也起了身,两人上前几步,走到了嬴政的跟前。
嬴政冲他们笑了笑,摆了摆手,“没什么,寡人睡不着,就想随便走走,要不你们陪我一起走吧。”
“喏。”
“喏。”
两人异口同声回答着,虽然大王是用询问的语气问他们,但作为侍卫,他们可不会拒绝大王的任何要求。
夜,已经很深了。嬴政随意算了算,应该在凌晨一点左右。
今晚月亮不大,时不时的又有乌云,并不是很明亮。但宫里缀满了火红色的灯笼,所以四周还是能看的很清楚的。
嬴政挑了一条通向大花园深处的一条小径,这里实际上是外围种植着一些花花草草,里面则是密密麻麻的树林,未免失火,灯笼少有,昏昏暗暗的。
照平常来说,他肯定是有点害怕的,不过现在身边有两个侍卫跟着,自然是毫无惧意。
“对了,你们俩老家是哪的啊?”
嬴政实在是睡不着,无聊得很,又见身边两人不停的打着哈***脆想着和他们聊聊天。
两个侍卫左顾右盼,面色尴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呃……你们是……哪国人?”
愣了半响,嬴政才想起来战国乱的很,各国人交杂着,尤其是秦国,作为强盛的大国,更是有无数的他国人跑到这里来谋一份差事,养活自己和家人。
再看两人欲言又止的样子,心中猜想他们多半不是秦国人了。
果不其然,其中一个侍卫恭敬地回答道:“小的是卫国人,旁边的这位是韩国人,都是流浪之人,辗转来到大秦,幸得王将军赏识,能让我们守卫王宫,保护大王。”
嬴政点了点头,这时另一个侍卫神色略微有点慌张,郑重地说道:“大王,自从我们跟了王将军当了兵,便把自己当成秦国的利剑了,请大王当心,我等绝不会背叛秦国、背叛大王的!”
“别乱想,寡人就是随口问问,可没有探查你们忠诚度的意思啊,可别提心吊胆的!”
两人弯腰齐声道:“谢大王信任!”
听闻两人不是秦国人后,嬴政笑道:“想家么?”
“不想。”
“真不想?”
“呃……一点。”
“哈哈哈哈!”嬴政大笑,“哪有人不想家的,我看你俩是不好意思说吧,肯定是很想的!”
蓦地,他收起了笑容,抬起头,痴痴的看着从云层里探出脑袋的月亮,喃喃道:“我也很想啊。”
两个侍卫一愣,不知道他何意,这里不就是大王的家么?
当然,他们身为侍卫,对信息的捕捉能力也很强,自然听到了“我”这个字,而不是自称为寡人,多多少少有些疑惑,但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只能在一旁看着发呆的嬴政。
朦胧的月光下,嬴政神色恍惚,一时之间有些伤感。
可能是被荆轲还有这两个侍卫想家的思绪感染了吧,他也有点想那个世界了。
不对,不是有点,是很,是非常。
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近一个月了,他忽然觉得有些乏了,很想靠在网吧的椅子上和几个好友开黑LOL,痛痛快快的享受着欢快的时光。
他最喜欢的一个英雄就是“时间刺客”艾克,这是一个祖安的街头小混混,发型是杀马特的那种,同学们都戏称为导弹头发型。
之所以喜欢艾克,是因为这英雄是飘逸的,灵活的,玩起来很有节奏感,不是干巴巴的那种。
而且,艾克是掌控时间的少年,可以回到过去,扰乱时间线。
“我现在算是和他一样,回到过去了么?”
嬴政自嘲着,只可惜,艾克是回到四秒前,而他,回到了两千多年前。
“艾克,你和现实只差四秒,伸手仿佛就能触摸到,而我,差了两千多年,又该如何去感受?”
“还有,班主任现在会不会满世界通缉我?”
或许,会;或许,没人会在意他的消失吧。
嬴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现在真得很想回到那个属于他的世界了。
那个雾霾遮面的世界。
那个脏乱差的世界。
那个每天有着无数作业和一大堆烦心事的世界。
尽管,那个世界在他的眼中是那么的不堪;尽管,他无数次地幻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穿越到古代,纵横天下;尽管,那个世界他已经没有了一个亲人。
不知道,整天管着他的老张还有看着伸缩门的王大爷算不算。
更不知道,他在菜市场里经常讨价还价的李大妈,赵大婶,还有陈老头会不会想起来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出现在他们的世界里。
“秦始皇?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他靠在小径旁的一株杨树上,眯着眼,心里烦的很。
他曾经想过穿越成一个纨绔子弟,整天调戏调戏良家妇女;也幻想过成为一个书生,背着圣人言语,子曰子曰地摇着头;甚至,也想过做一名刺客,三步之内,足以令天下缟素。
唯独,没有想过成为一个需要在血与火中拼搏才能一统天下的时代缔造者。
他觉得自己做不好。
他喜欢自由,喜欢无拘无束,喜欢种种田,泡泡妞,对征战天下和处理朝政没有丝毫的兴趣。
苍天还真是弄人啊。
你不想要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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