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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军-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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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引也好弄,在大路上安排几个手下,问过往的行人“借”,毕竟郝十三是干这个出身,自从第一次蹩脚的拦路剪径,被一个妇人一板砖拍晕后,一直没有机会从操就业。

    路引倒是弄到了,可惜只有一张,郝十三与手下兄弟争论了一番,这唯一的机会,和唯一的危险,自然落在他自己的手上。

    别人转述的东西,自然没有自己亲眼看见的真实。

    郝十三换了一身行头,身份是商人,路引上没有照片信息,蒙混过关很容易,郝十三顺利的进了安庆城。

    安庆城是安庆路的治所,地处长江咽喉,过往船只,何其繁多,街道上车水马龙,从未遭遇破城的安庆,周边遭遇战火的富户,多来安庆避难。

    就繁华程度上来说,郝十三的庐州、寿州,跟这安庆没法可比性。

    庐州城虽大,毕竟是内陆城市,经过左君弼的两起兵火,两次鏖兵,富户多被掳掠,破败不堪。寿州虽然没有遭遇兵火,毕竟是偏僻的山地小城,不是彼时袁术称帝时候的寿春,也不是彼时大楚国的都城郢都。

    “这个安庆城若是在我手中……”郝十三忍不住的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真个对安庆城垂涎三尺。

    想要,和得到,是两码事儿。

    军力方面,安庆城外有半军事话的屯垦军民,闲时屯垦,战时打仗,蒙元的赤马探,以及就地招募的军队,七八万之众,新近又从长江上游,来了个叫杨通贯,被朝廷赐名杨完者,率领号称十洞飞山的“飞山蛮”,安庆城的兵力,在二十万以上。

    防守器械方面,投石车,弩车,火炮,塞满城墙。

    等这一切被郝十三看在眼里之后,郝十三得出一个结论:

    以这样的军事实力,余阙不来庐州揍他,就算是念佛了,自己的万把军队若来安庆,分明就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

    撤!回庐州,先屯垦屯粮再说,若图谋安庆,必须有水军,还得从长计议。

    “十三叔!”郝十三挤在人群准备出城,忽然听见一个稚嫩的声音喊他,他本能的回头。

    “安安?”郝十三回头,看见了余阙五岁的小女儿安安,刚刚漏出一丝善意的微笑,马上发现事情严重,浑身像触电一样的震了一下。

    “陌生人呼喊名字,千万不要回头,人体有三盏灯……”小说都白看了?郝十三这是着了哪般的魔?他此时想死的心都有。

    安安的母亲蒋氏倒没什么可怕的,关键是,余阙一双虎目如同电一般,将他穿了一个透心凉,还有余阙身后,二十个精壮的带刀侍卫。

    在大街上撞见这一家子,不是要命了?这可是人家的地盘。

    单挑余阙,郝十三都没有完全的胜算,余阙在庐州的勇猛,郝十三也是见过的,身先士卒,而且还有二十多个侍卫,又是在安庆的城墙之内。

    郝十三若不回头,余阙只当是孩童安安说的疯话,郝十三一扭头,那穿在丝质长袍的高大身躯,化成灰余阙也认得,他大公子余德臣,还在郝十三的手中呢。还有那双具有蛊惑孩童妇女的眼眼睛,看着就让人恨不得把他抠出来。

    好一个郝十三,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好一个郝十三,敢到我的安庆城撒野?

    好一个郝十三,穿上长袍我照样认识你!

    好一个郝十三,让你知道,什么叫瓮中捉鳖!

    “十三叔还有事儿,抽空陪你玩!”郝十三丢下一句没咸没淡的话给小安安,似乎还想保留一下自己的几分薄面,不至于让安安眼中高大上的十三叔,沦落为像被狗撵的偷鸡贼。

    可郝十三的脚下,就像是生了风一般,拔腿夺路就跑。

    恨,大地不能裂开一条缝隙,让他躲避,怨,爹妈没有给他插上一双翅膀,让他逃离这个绝境。

    不作死,不会死,郝十三自己给自己配了一副作死的良药,如今“良药”已经初见成效。

    余阙抽出腰刀,大手一挥:“逮活的”,日,跟老子抢亲情。

    二十个带刀侍卫,如同扑向猎物的鹰犬,冲向郝十三。

 第五十章 公子落难

    刺探,是将锋利的物体,插入未知的物体内,拔出来,能带出不明物体内部的信息。

    郝十三,贸然的进安庆城刺探情报,安庆的城防情况是刺探到了,结果在大街上撞见余阙,他是刺的进去,却探不出不来。

    被二十几个人紧追不放,亏了他身高腿长,又没有着甲,侍卫们聒噪而来,却奈何负重二三十斤铠甲,怎么呢个跑过郝十三呢?

    追不上,却能堵着着他!

    郝十三第一感觉,就是冲出城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路而逃,所以他直奔城门。

    城门下两队精干的城门护卫,自然也不是傻子,看见一个大汉落荒而来,身后还有余阙大人的卫队追赶,哪能让郝十三就这样出门?

    拒马的鹿岩被横在城门下,挡住了郝十三的去路,郝十三想去过去,直奔城门,可是,一丈多长的长枪,簇拥的像刺猬一般,郝十三没有披甲,这样贸然的冲过去,身上必然会多出来几个血窟窿。

    郝十三听着城门“吱吱嘎嘎”的响声,五内俱焚,顿足长叹,最后,城门“咣当”一声,轰然关闭,郝十三最后的一丝希望,被彻底的浇灭——此路不通。

    城门已经关闭,郝十三感觉到,自己与瓮中之鳖的区别,无非就是比鳖速度快一点而已。

    他就像是无痛的苍蝇,沿着街道乱跑,跑过路口,发现围堵的兵丁又扑过来,只能掉头,往另外的街道跑,跑过去,又是这般被堵了回来,怎一个狼狈了得。

    任凭他郝十三再天生力气大,扛着个十二岁的小孩走路不费劲,也能跟常大拔河拔个平手,但他就这样无头的乱跑,体力也有耗尽的时候。

    渐渐地,郝十三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如先前那么的灵便了。

    郝十三累了,他迫切想停下休息,可是追兵不给他休息的时间。

    郝十三渴了,口干舌燥,嗓子冒烟,浑身的水分,早就变成汗水,从气孔中挥发。

    郝十三热了,身体水分流失,把散热的水箱里的水,耗尽了。

    这样高强度的玩命跑,早晚能跑死人。

    只要一息尚在,绝对不能发下抗争的刀剑,也不能低下高傲的头颅。

    就算是被余阙逮着又能怎样?像芝麻李李二一样,被朝廷一片肉,一片肉的活剐了?还是用余阙的公子余德臣换回自己?

    活剐了倒无妨,用余德臣换自己,那可是太丢人了,别说自己心里过不去,颍州的群雄怎么看?天下的英雄怎么看?

    一息尚存,战斗不止,宁可跑死,绝对不能受辱!

    也不知道这样没头没脑了跑了多久,也不知道余阙究竟出动了多少的军队,郝十三似乎将安庆城得每条街道都跑过了。遇见强翻过,遇见水趟过,遇见人推到。

    郝十三感觉自己的体力在一点一点的流失,脚下的步伐越发的沉重,眼前的视线越发的模糊,身体似乎不受控制的开始摇晃。

    不能再跑了!跑不死,力竭,还不是被生拿活捉?干脆跟他们拼了!

    郝十三摸像怀中,怀中的菜刀已经不再,为了入城没有麻烦,他没有带菜刀。

    那还是继续跑吧!

    人死球朝上,大不了,这一百多斤,就扔这安庆城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求不要再在工地上搬砖。

    人家公子落难,都有后花园的小姐搭救,怎么到我这,就不灵光了呢?

    哦,我也不是什么公子,我只是元末的一个草根,卑贱的连名字都不配取。

    可惜了,来到这乱糟糟的元末走一回,连个姑娘的手都没拉过,就这样子,玩到这游戏结束了?

    ……

    郝十三的头脑混乱,意识开始模糊,最后大脑一片空白,双耳发出不明的耳鸣声,只是一双脚,还步履蹒跚的跑着,跑着……

    “扑通”一声,郝十三栽倒在地。

    还是这华夏的壮美河山,倒下去,都是这般的熨帖。眼前一片漆黑,世界也开始安静,静谧的,如同天堂。

    ……

    “死了,我一定是死了”郝十三醒来的第一想法。

    郝十三一骨碌从床榻上爬起来,眼前的一切,让他断定自己死了。

    室内一片昏暗,昏黄的油灯,照着一个黑衣的老妇人,不正是奈何桥上的孟婆吗?

    那老妇人,一身的黑衣,脸上的皮肤又老又黄,没有一点的血色,而且褶皱堆积,仿佛是开裂的枯树皮,目测,没有八十也有九十,那面皮的丑陋程度,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尤其是那服饰,郝十三却是从未见过的。

    当时郝十三攻占寿州的时候,达鲁花赤网罗的各色美女,他都有见过的,汉、蒙、回、高丽、东瀛的美女都被达鲁花赤网罗在府邸内,虽然郝十三没有碰他们,但是,最起码的元末服饰,郝十三也算是科普扫盲了。

    这老妇的衣着,却是稀奇,一身黑衣,上面缀满了银饰,还有那帽子上的装饰,垂到下颌,也是银子装扮。

    “阿爹,他醒了!”那老妇见郝十三醒来,对对一旁灯下的长者道,声音却是非常好听。

    说罢,一晚温水,已经送到郝十三嘴边。

    郝十三碰触到一双温软的小手,白皙细腻,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双小手,与那形容枯槁的老妇联系在一起,若是将那老妇的面容遮住,单是那一双小手,就已经足够迷(倒)无数男儿。

    郝十三无心品评“孟婆”的小手,也无心考虑她如何保养一双这般漂亮的手,管他什么孟婆汤?如今口渴的紧,就当是饮鸩止渴吧!

    再看灯下的那被喊做“阿爹”的老汉,年纪绝对不会超过五十,古铜色皮肤,也是一身黑衣,面皮上的褶皱,都没有那老妇人浓重,只是眼角的鱼尾,多少留下一点岁月的沧桑。

    不过从相貌上看,那个婆婆,给这个老汉当妈都绰绰有余了。

    这是什么鬼?老妇如此衰老,一双小手为何保养的这般好呢?声音又是那般的好听,难道是天生畸形?

    被那么老的老妇喊做阿爹的老者,修炼什么功夫,容颜保持的如此之好呢?看上去却那般年轻?

    “这位壮士,为何被官府追的如此狼狈?”那个老者开口问道。

    额?那个,没死?那这两位老者又是哪一个室外高人?

    “恩,那个,他们污蔑我偷鸡……切……”郝十三白眼一翻,信口胡诌,好想他有多么的高尚一般。

    眼看着是这一双老者救了自己的性命,有的时候,善意的谎言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好十三个想错了,这样蹩脚的桥段,骗傻子傻子都不一定信。

    就算是偷一只鸡,本山大叔偷鸡都是放狗撵的,他郝十三偷的又不是飞鸡,犯得上调动全城的军队缉捕吗?

    老者忠厚的脸上满是遗憾,他轻轻打摇了摇头,示意郝十三说实话,郝十三知道这样撒谎不能过关。

    说什么?说我是余阙追捕的要犯?说我是红巾军的总管郝十三吗?还不得给我送余阙那,让余阙羞辱。

    咣——咣——

    窗外一阵锣声,巡夜的汉子高喊:“各里各坊,有红巾贼郝十三混入城内,务必缉拿,私藏着,全家连坐。”

    咣——咣——

    “贼人高八尺有余,腿长,臂长,擅长蛊惑妇孺,百姓务要信其谣,从速报官。”

    日,这不是给我做肖像描写呢吗?

 第五十一章 错拔他毛

    对于救了自己性命的老伯和老阿婆,郝十三知道自己不应该隐瞒,也没法隐瞒了。

    他在街上跑了那么久,不知道有多少百姓站在路边,像看跑马戏一样看他跑,能不知道他是谁?

    还有,那巡夜的更夫,将他的形貌描摹的如此生动,单是这一个身高,已经将他的身份暴露无遗。

    他是红巾军不假,他没有宣扬喝符水,也没有宣扬刀枪不入,怎么就妖言惑众?怎么就蛊惑妇孺了呢?

    “老伯,我不是想刻意隐瞒,我是怕牵连你们,我就是那庐州过来的红巾军总管郝十三!”郝十三慷慨陈词,仿佛自己的名字,能够将老者雷倒。

    但是老者并没有表现出惊讶,老伯点点头,仿佛是对诚实孩子的赞许,黏着花白的胡须,笑而不语。

    “老伯,你们还是把我送去官府吧!官府肯定要逐户盘查,十三一死不足惜,千万不要连累了老伯以及家眷。”郝十三却是,不想让自己连累好心人,如今还有性命在,完全依靠着古怪父女搭救了。

    “笑话!”老者很是藐视的说:“谁敢搜我杨正泰的住处?借他几个胆子,今日天黑,城门已关,壮士暂且在处留宿一夜,待明日,老伯送你出城。”

    杨正泰?长得和“正太”没有一点关联,此人何许人也,居然如此藐视官府,难道他表字“顶天”?会什么乾坤大挪移,瞬间将他秒送回营!

    “老伯能救我在危难之中,十三已经感激不尽,怎能让你们再去冒死送我出城,只求留宿一夜,明日便自去,大恩容当后报。”郝十三就床榻上爬起,单膝跪下,抱拳感谢。

    郝十三这一动,才感觉道浑身皮肉对于身体的重要。

    若不是骨骼外面包裹的皮肉,恐怕他这一个小小的动作,浑身的骨骼,此刻已经变成一堆白骨。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酸疼。

    “休要多礼!休要多礼!”老者见郝十三懂些礼数,身体又是这般虚弱,赶紧扶他躺下,与郝十三攀谈起来。

    此时郝十三已经亮明自己的身份,也没必要刻意隐瞒什么,将此行护送余阙家眷的目的一一说明,又盛赞余阙是一条好汉,完全隐去自己想打安庆,又不具备实力的情况,毕竟安庆在余阙的治理下,百姓的生活要好过他处。

    听得杨正泰老汉连连点头称赞。

    郝十三仿佛是在这个社会上,第一次得到长辈的认同,大有知己难觅的感觉,也不隐瞒,便将罢兵垦荒,收纳流民的想法,也和盘托出了,并且盛情邀请老伯入伙。

    郝十三这种质朴,丝毫没有枭雄的奸诈,让老者对他有了很多好感,尤其是郝十三不擅杀,不穷兵黩武,知道关心百姓,不违农时,于民休息,又对敌对家眷,如此仁慈。

    “你的盛情邀请,老伯都动心,不过我的家眷太多,恐怕无法安置!”

    “老伯别开玩笑,我有两座大城,你多少家眷我都安置的下的!”郝十三根本看不出老伯有多少家眷,貌似这个宅院内,也就这一个老头,一个长得比老太太还老太太的老奶奶。

    杨正泰诡异的笑着,伸出食指一根手指头。

    “一百人?没问题。”郝十三见老伯摇头,又猜道:“一千人?老伯,你多大家族啊!”

    老伯又是摇头微笑,两次郝十三都没有猜中,他只好公布答案:“一万人!”

    我的天呐!郝十三被雷到了。老伯不显山不露水的,居然还是氏族大家的族长啊。

    “老伯,十三冒昧的问一句,你到底是什么人?”

    “哈哈”杨正泰豪放的笑道:“杨正泰你没听过,家兄杨正衡你该听过吧。”不知道老者提到杨正衡的时候,为何面上闪过一丝的悲凉。

    郝十三也看出老者的一丝不快,但是他确实不知道,杨正衡是何许人,他只能微微的摇了摇头。

    “好吧!”杨正泰无奈道:“我那不孝侄子杨通贯,朝廷赐名杨完者的,你总该听过了吧。”

    “十洞飞山蛮!”郝十三惊呼道。

    “不错,我就是十洞飞山蛮,第二洞洞主杨正泰是也!”

    飞山蛮,乃唐末宋初桂北黔南的地方酋长杨再思所创立,后内附于宋,其十个儿子分管地方,以字派“再、政、通、光、昌、盛、秀”七字,为等级建立封建领土制度,称为十峒飞山蛮。

    元末,红巾军大起,杨正衡与杨通贯父子,因为曾经受过元朝的封赏,所以组织军队,被广西行省平章所看重,用来围剿天完政权的徐寿辉的红巾军。

    飞山蛮势大,受朝廷忌惮,所以分两部,一步由杨正衡率领,留在湖广行省继续围剿天完政权,因为不被朝廷信任,最终导致全军覆灭。另一部分由杨通贯率领,顺江而下,到了安庆,准备围剿庐州的红巾军。

    杨正泰,正是飞山蛮现任首领杨通贯的叔父,也是一洞的洞主,因为不满其兄长的战死,以及朝廷的不信任,早就萌生了退却之意,只是山高路远,回乡无望,战火连连,无所适从。

    杨正泰想拉走自己的一万人马,与蒙元朝廷对着干,为战死的杨正衡复仇,可是他的侄儿的想法与他大有不同,自己势单力孤,无有后援。

    郝十三倒也爽快,如今他自己也是势单力薄,攻城略地,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广西的山水,世代孕育着华夏最好的兵,若是有一个这样的盟友,何乐而不为呢。

    “杨洞主若与我结盟,十三双手欢迎,庐州,寿州,可以任选一城居住,杨洞主若想攻城,十三当提供最大的军事援助,不过你拉出军队自己单干,杨通贯能够允许吗?”

    “难也正难在此处,明日先送你出城,至于结盟一事,我们还要从长计议。”杨正泰满是慷慨的说。

    那可是,一万广西飞山蛮大军啊,郝十三想吃定这个盟友,却感觉自己没有那么大的胃口能吃得下。

    庐州、寿州红巾军的总兵力加一起,也不过万把人,把这上万的飞山蛮放在自己身边,忠诚度未可知也,胡大海不就是死在杨完者的降将手下吗?

    杨正泰若是想打他庐州、寿州的主意,以飞山蛮的骁勇,郝十三手中的那点兵马,不是杨正泰的对手。

    就算杨正泰真的带着军队跟自己走,郝十三决定,万万不能让他们进自己的城池,至少现在不能,若是在附近再得到另外的城池让杨正泰飞山蛮驻扎,与庐州、寿州,形成三角之势,那就科学了。

    最好彼此还能派遣出人质到对方,这样关系就稳固了,就是不知道,杨正泰是否认同。

    算了不管了,肚子饿的狠,先就桌上的东西,胡乱的吃些吧,明日再说。

 第五十二章 小姐发威

    一夜,郝十三似乎都没有安寝。

    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离开兄弟们独处,又是身处险境,心里总有一根绷紧的弦,明天出城的问题,让他不能释怀。

    耿耿不寐,如有隐忧,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好不容易挨到东方破晓,才听见有人敲房门,正是老者杨正泰。

    飞山蛮的军队都驻扎在城外,只有少数的飞山蛮首领,才拥有入城的优待,杨正泰,正属于这种特权/阶/级。

    院子中停着一挂马车,正是那种千金小姐才用那种,带着车棚的马车,十几个挎腰刀的黑衣汉子簇拥着马车。

    等等,郝十三上车的脚步停住了,那汉子跨的腰刀,引起郝十三的警觉。

    那绝对不是汉家的刀,几分像唐刀,更有几分像东瀛的的倭刀,刀身不过一寸余宽,倭刀一般的刀柄,倭刀一般的刀身,长约三尺余,却比产自北蒙的马刀和汉家的单刀,轻盈了许多。

    杨正泰见郝十三对腰刀产生浓厚的兴趣,解释道:“这乃是飞山蛮的苗刀,汉地少见,乃是溯源于唐刀,由飞山蛮自行打造的。”

    唐刀曾经盛行一时,自宋以后,唐刀的打造已经在中土绝迹,甚至到最后的华夏失传,连唐刀最著名的陌刀已经失传,只闻其名,具体是什么样子,后世都没人能说的清楚了。

    郝十三对历史了解不多,把飞山蛮的腰刀,比作了唐仪刀了。

    万万没有想到,盛名的唐刀并未失传,一支在东瀛流传下去,成为世界的四大名刀之一,被苗家继承的唐刀,却因地处边陲,淹没在历史长河而无人知晓了。

    杨正泰见郝十三,还兀自直勾勾的盯着腰刀看,只当做郝十三想要一件防身的兵器,就侍卫身上扯下一把刀丢给郝十三,再不管不顾:“出城,回营点卯。”

    郝十三见杨正泰赶时间点卯,也不好多言,接过腰刀爬上马车。

    郝十三跃上马车,撩开轿帘,车上一人,差点没给他吓的掉下马车。

    郝十三本以为自己独自躲在马车上,却不曾想,昨天见到的那个老奶奶,此时也端坐在车上,如今东方未晞,古怪的老婆婆,越发显得狰狞可怖。

    老婆婆一把拉住郝十三的胳膊,没有让他做自由落体,一双如同死水一般的眼睛,盯的郝十三浑身不自在,老婆婆冷冷的说:“怕什么,我又不吃人?”

    “十三失礼,十三失礼!”郝十三连连告罪:“十三不知与婆婆同行,所以失礼了!”

    那婆婆并不理会他,只将那张及其丑陋的脸,扭向一旁。

    郝十三坐在那婆婆的对面,都不知道目光该往什么地方放,只要抬头,就能看见婆婆那张可怖的脸。

    有的时候低头,并不是代表屈服,而且还能看见别样的风景,那就低头吧!

    婆婆的一双玉手,交叉放在大腿上,郝十三被那双如同白璧的纤细小手,深深的吸引了,更多的,却是好奇。

    想不到,这世间居然还有一双这么漂亮的双手!

    这么漂亮的手,居然长在这么老的婆婆的手上,你说稀奇不稀奇?

    这手是怎么长的呢?

    怎么保养的呢?

    用的什么护手霜呢?

    郝十三看着那双手,心中泛起无限的遐想,爱慕谈不上,那婆婆给他当奶奶的年纪都够了,他更多的是好奇罢了。

    那婆婆忽然见对面的汉子不再那般手足无措了,正好奇间,却发现那郝十三直勾勾,色眯眯的看着她的那一双手,很是恼怒,收回双手,将那双手藏于袖中。

    “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的双眼!”婆婆恶狠狠的说。

    郝十三知道自己看着老妇人的一双手,确实有些失礼,蓦地,将杨正泰送他的苗刀抽出半截,盛赞:“好刀!好刀!”

    那婆婆却“噗嗤”一声,掩鼻而笑。

    忽闻外边一阵喧嚣,已经到了城门下,郝十三不由得紧张起来,能不成出城,全看城门这一嘚瑟了。

    一个飞山蛮侍卫高叫到:“速开城门,十峒飞山第二洞主洞主回营点卯。误了时辰,小心你们脑袋。”

    城门的军头不敢惹杨通贯的人,连连赔笑:“不敢!不敢——开城门,开城门,别误了杨洞主的事儿。”

    郝十三闻听此言,又听大门吱呀呀徐徐打开,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想不到,一切居然这般的容易,昨天还为此失眠呢。

    “怎么杨洞主出城还带着马车啊!”那军头诧异的问道。

    “这是我家洞主的小姐!”

    “哦,哦!”军头一直陪着笑声,仿佛人畜无害一般,只顾在马车附近徘徊:“不过余大人有令,盘查一切过往的可疑车辆,哦,杨洞主当然不在盘查范围之内。”

    那军头甚是狡诈,知道得罪不起杨洞主,却又感觉杨洞主平素从不带马车出城,怎么今天反常?

    那军头知道自己的示弱,已经完全迷惑住了所有人,趁人不注意,蓦地就去掀那轿帘。

    郝十三正暗暗庆幸,不曾想,轿帘猛地一动,他已经知道情况不妙。

    这军头居然这般奸诈,坏了,坏了,不但自己出不去城,这下还连累了杨正泰一家,郝十三整个心,凉了半截。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车内的婆婆,不待轿帘掀开,一只颇为有力的脚,隔着轿帘踢了出去,将那军头踢各个结实,扑通一声,军头栽倒在地。

    婆婆还不肯罢休,豁的瞎开轿帘冲了出去,将那军头,按在地上就是爆打,那惨叫声,惹得郝十三都皱眉头。

    也不知道是婆婆武艺高强,还是那军头不敢还手,只顾连连惨叫求饶,却只听那婆婆恶狠狠的质问:“不是非要看本姑娘长什么样啊?你看啊!你看啊!”手脚却没有闲着。

    啪——啪——

    啊——啊——

    “姑奶奶,饶命,哦,不,杨洞主饶命——”

    “芷玉,算了,他是余大人的人,不要惹出麻烦!”杨正泰喝阻住哪老婆婆,马车悠悠的又继续前行了,可那婆婆却没有回到车上,这让好十三多少有一些失落。

    杨芷玉,多么有诗意的名字,真配得上那一双小手。若是名字叫做如花,可就真配得上那一张脸了。

    可惜了,可惜了!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名字,居然和相貌大相径庭。

 第五十三章 老牛上天

    安丰红巾军在安庆临时营地险些发生内讧。

    猴子张三十一、徒单钧、徒单斛、吴六玖等人,昨日虽然不能进城,但是,也都在城外目送郝十三,待城外开锅一般的乱套了,大家都知道好十三出事。

    郝十三出事儿了,他这临时组织的,人员复杂的军队怎么办?

    安丰红巾军总管府四个千户,基本分成四个派系。前军千户徒单钧部,部众以女真人为主的赤马探,自成一伙。

    右军千户付友德的芝麻李李二旧部一伙,吴六奇、吴六玖兄弟,寿州汉军一伙。

    以张三十一、秀才穆有才为首的中军千户,及长史的卫队,实力最弱,勉强算是一伙。

    关键是这四个派系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秀才和吴六奇在寿州,徒单钧在外,可是,他的军队大部分都在付友德控制的庐州。

    就算好言分手吧,四股势力,城池只有寿州、庐州两座城池,分给谁?

    目前随郝十三来安庆的三百人,面临着是如何处置余阙公子的事情,也差一点兵戎相见。

    徒单钧的意思是,以牙还牙你,以血还血,一刀砍了余德臣,算是给总管复仇。

    以猴子张三十一为首的,坚决抵制徒单钧的决定,认为老大生死不明,留着余阙的公子余德臣,老大若是被活捉,还有交换的余地。

    论军衔,徒单钧是千夫长,可他人单力孤,从庐州没带几个人来,弟弟徒单斛,又没有站出来支持他。

    论实力,张三十一虽然只是百夫长,可是他在总管卫队中具有相当的威信,吴六玖绝对支持,徒单斛是碍于面子,没有站出来反对徒单钧而已。还有中军千户百夫长刘四儿等,都是张三十一的有利支持者。

    当郝十三走进山林里的时候,看见的确实一番这样的景象:

    地上横七竖八的,倒了七八棵碗口粗的树,徒单钧拎着大刀,气哼哼的蹲在一旁,显然,这倒下的树,替前几日的常大承担了报复,可是,徒单钧的牙,不会因为砍倒大树长出来了。

    张三十一组织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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