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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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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莲满不在乎道:“不够可以赚。金银算什么,没了总会赚回来的。”
他对金钱的概念一向模糊,认为那不过是“买开心”的东西。一来大匡商贸繁荣,他的家族横断西域商脉,富甲一方,从不缺少钱财;二来他确也才华横溢,各地都有上赶着送他钱的人,哪怕是隐匿真名做出来机械,也有价无市;再者他对物质看得很淡,除了吃饭喝酒挑剔,其余的都不讲究。
锦衣华服穿得粗布麻衣也穿得,宫殿住得茅棚也住得,金轿坐得毛驴也骑得,灵丹妙药服得不靠辅助单凭自己修炼也使得。总之一句话,开心就好——
现在,让明琇开心,他就开心。
明琇噎了噎,既觉好笑,又觉可爱,心道:“莲莲真是好大的口气,你这辈子都没穷过,当然觉得千金散去还复来啦。我五年前跟你碰瓷,也是看准了你是活的散财童子,人傻钱多。真是不好意思啦!”
然转念一想,天才应当被允许不谙世事,哪怕吃点亏,也不算什么。要是李青莲也被逼得成天为生计发愁,满脑子市侩精明,勾心斗角,八面玲珑,那他也就不是他了,那才是现实主义的悲剧。
灶台那边,传来可喜的“咕噜”声,一股让人食指大动的奇香钻入明琇的鼻子里。
李青莲起身道:“粥快好了,明琇,你等一下。”
明琇欣然:“嗯!”
李青莲自幼随父亲去了许多地方,少年时又是坐不住的跳脱性子,可谓是走到哪里吃到哪里,活脱脱一个饕餮食客。同时他酷爱钻研,久而久之,也就烧得一手好菜。哪怕他对当地清淡口味的菜式不甚了解,和当地的厨子请教了几句后,便也做出了地地道道的江南淡口的小葱鸡丝粥。
粥可温?饭可香?
有时候,人的一生栖风宿雨、趁波逐浪,固然也是为了功名利禄,但到头来,拨开那些逐渐累积起来的欲望,人会逐渐发现,其实最初想要的不过是一碗温粥而已。
“莲莲!”明琇趴在窗台上叫道。
由于是朴素的农舍改成的客栈,厨房和卧房之间只隔着一段未经修饰的泥地,两旁一寸土地都不浪费,地里种着菜。李青莲回头的时候,正好打开锅盖,他的面孔氤氲在蒸汽里,竟将这最普通的农村灶房衬得如仙境一般。
“没什么!你不用理我。”
明琇想到了前世在心灵鸡汤里见过无数遍的“岁月静好”,这个词虽俗套,但与她此刻的心情,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四年地狱般的时光,一朝大仇得报,一切尘埃落定。李青莲对她的心意历经艰辛而不改,他的修为回来了,哥哥复活了,大凶也彻底离开了她的身体,生活仿佛已经抵达了一种理想的状态。
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她觉得幸福得不可思议。
冬日罕见的太阳透过纸窗挥洒在乡村的泥地上,一室暖光,外头的积雪反射出更多的光,天空也更亮了。碧空澄澈,呈现出一种洁净、浩瀚、包容万物的蓝。
愉悦的笑容爬上了少女的唇,透过蓝天,遥想着一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的生活。
以后他们可以找一个风景秀美的地方隐居,或者就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小村子里过平静的生活。不过李青莲不是闲得下来的性子,他更喜欢云游四方,那他们也可以一起看山川大河,像游侠那样行侠仗义……回到大匡城住也很不错,他们可以一同将只能藏在地下的工厂搬到外面来,让那座机械城逐渐被人认可,将机械发扬光大,甚至修筑铁道,改变时代的步伐……
有千万种可能,但只要和李青莲在一起,都是美好的未来。
哦对了,在此之前,一定要告诉明瑄,她决定嫁人了,嫁给一个全世界最好的男人。如果可以的话,她也希望把自己的福气分给明瑄一半,让他也能在这个孤独的世界里找到让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或是事。
那边伙房里的鸡丝粥出锅了,淋上几滴麻油,满屋子飘香,将屋外的狗都馋得“汪汪”大叫。
明琇一个劲地吸鼻子。昨晚被折腾得够呛,一早起来更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忍不住朝柴房喊道,“好了吗?我快饿死啦!”
那边传来一个声音:“还差一道手续,我切点姜末提味,马上来喂饱你。”
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大概是心情疏放,他的语气闲适,全然没有斟酌遣词造句。
听到“喂饱”二字,明琇面上一晒,裹紧了自己的小被子,瑟瑟发抖。
什么东西嘛……
这两个字天生有一种宠溺的味道,但又邪性得很,宠溺中带有一丝丝占有欲和色气。同辈之间一般是不用“喂”这层关系的,当对话的两人,既非长幼关系也非喂养关系,这个词就有了别样的暧昧。
喂饱也可以指那方面。越想越歪,昨晚翻江倒海的场景又重现在明琇眼前,占有,侵入,喘息,沉浮……
粥,做好了。
一碗看上去寡淡的白粥,上面浮着一层香油,撒一把姜末,点缀着翡翠般的小葱。
李青莲将粥碗端起来,放到明琇手中,“尝尝看。”
明琇厚着脸皮,“不是说要喂饱我吗?那就喂我呗。”
李青莲微微惊讶,“为何?让人喂着吃起来多不痛快。”
明琇:“我痛快。”
李青莲低声一笑,盛起一口鲜粥,吹了吹,然后喂到明琇嘴边。
“青莲……”
“嗯?”
“真是太好吃了!我死了!!!”明琇感动道,“这下无论嫁你还是娶你,都没话说了!”
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然后是第二碗,第三碗……直到锅都见了底。
李青莲只吃了两碗,剩下的都进了明琇的肚。
“就快开春了啊。”明琇打了个饱嗝,慵懒地半躺下来,“青莲,等去了千翠坞、等你弄清了留纸条的人是何用意,我们就远走高飞好不好?”
“嗯。趁着去许家的机会,我还想前去拜会许家二老,给他们写一份婚礼的请柬。”
明琇对许柔止的父母委实没有任何好印象。“不用给他们了吧?”
李青莲道:“明琇易舍重生,是不能与任何人说的秘密,这点我绝不会让你父母知晓。可是,再怎么说,明琇也曾是许柔止,是许家的女儿。我未能去你父母跟前下聘、问媒已是极不合礼数的行为了,送一份请柬,只当聊表心意。你放心,我只告知婚讯,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你和许家的关系的。”
其实,明琇很想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和许柔止毫无关系,但事实上,她继承了那个女孩全部的记忆,而人的记忆本就是构成精神的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以许柔止的精神一直以这种方式,与她共存、共生。
有些记忆甚至已模糊了界限,成为了两人共有的记忆。
如果不是为了替许柔止伸冤,明琇或许不会落到那种境地。此后也一样,如果不是许柔止那些刻骨铭心的痛苦回忆一直刺激着她,她也不会对朱无咎有如此滔天的报仇。
穿越这种事,世所罕见,所以,哪怕她对李青莲如实说明,他也根本不会接受这种完全违背他的世界观的说法。至于这个世界源于一本书,明琇更无从解释,也无从证明。
“明琇曾是许柔止”
她接受了这个说法。
“嗯,或许是该给许家送份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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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东风夜放花千树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明琇与李青莲二人一路南下,游山玩水; 快乐的时光就这么悄无声息地从指缝间流走。适逢正月十五; 上元佳节; 钱塘万家灯火,长夜未央。
这里距离千翠坞已经很近了,最多三日后,就能抵达符离宗。两人索性放慢脚步,等元宵过了再启程。
上元庆典为期七天; 期间取消宵禁,万民狂欢。时值戌时,朱雀街上愈发人声鼎沸。画舫载歌载舞,酒楼大摆流水筵席; 全钱塘的酒肆更是慷慨祭美酒于江水; 与江月共欢。
那边仙门权力之争掀起腥风血雨; 九阙支离破碎,正是其余仙门重新割据领地之时; 永安那边; 想必定是暗潮汹涌。可江南这边好似全然没有受影响,普通百姓根本不在乎当权的是谁,只要让他们能每年都能安安稳稳、团团圆圆地过年; 权力爱谁争谁争,和他们都没关系。在历经了种种艰难苦恨,小城里这一派富庶祥和,教明琇唏嘘不已。她已然流连忘返; 恨不得夜夜通宵达旦。
正月半,月色皎洁,民间有元宵着白衣的习俗,白衣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流光缱倦的月白色,衬得女子清丽、男子儒雅。放眼望去,朱雀大街长得一眼望不到尽头,花灯夜放,万家灯火,行走其间的男男女女脸上洋溢着笑容,好似神仙中人。明琇自是要换上美丽的新衣,招摇过市。她穿着流水一般的白色绸缎,上面绣着几朵绽放的昙花,月色在她的衣服上打转,绽放出奇光异彩。行人频频侧目,更有男子赠以鲜花,大胆邀约。明琇见花就收,来者不拒,不一会儿怀里就捧上了数十只白花。
明琇招摇了一圈后,回来向李青莲炫耀:“看看看,这么多花,都是我收到的!出街还不知道,原来我这么受欢迎啊!”她炫耀完了还不够,还要挤兑别人,她推了推李青莲,揶揄道:“青莲,你不行啊,怎么都没收到花呀?”
一路上,也多得是男男女女向李青莲示好赠花,但他不像明琇这么好虚荣,本来就对别人无意,那便绝不会多看别人一眼,哪怕是不容拒绝地抛给他的花,他转眼也就丢了。
李青莲心知明琇因毁容终年以面纱覆面,在女孩儿最爱美的年纪遭到这样的打击,个中苦楚又有谁能想象?而今物极必反,她变美后喜欢招摇美貌,也合情合理。因而李青莲固然不喜欢明琇收别的男子的花,更讨厌别的男子上下打量她,但他也不曾阻碍明琇继续招摇,就这样纵着她,看到她获得虚荣后这样快乐,亦觉得心情舒畅。
李青莲笑道:“是啊,我真他妈惨,走了一大圈,连朵花都没收到。明琇,你送我一朵可好?”
明琇从怀里的鲜花中挑了一支刚摘下的水莲,花苞才打开一点,正是含苞待放的娇羞模样。刚要递出这支水莲,明琇忽然又将手收了回来,摇摇头道:“不行,这些花都是别人送给我的,我怎么好这么草率地转赠给你呢?你好不容易问我要一样东西,我必须好好想想。这样吧,青莲,算我先欠你一朵花。”
明琇最后的声音淹没噼里啪啦的炮仗声中。
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望着夜空。
炮仗放完后,不多时,一枚烟花就升上天空,在最高点炸开,瞬间点亮了夜空。
接二连三的烟花将朱雀沿街鳞次栉比的楼阁上映得一片辉煌。
新年刚过,迎来元宵,正是一年之中举家祈福吉祥、团圆的时光。
烟花短暂,欢喜、喧哗过后,行人都走了,李青莲和明琇两人却还站着不动,望着天空。仔细一看,两人的眼睛里竟都多一丝湿润。
李青莲叹道:“圆月百年终如旧,人间团圆有尽时。人,何等渺小,面对亘古不变的阴晴圆缺,怎能不觉寂寥?”
“青莲,你想起从前了?”
“我想起小时候,虽然阿爸带着我行商终年漂泊四海,但每年除夕到上元节的那段时间都会回家。阿妈,阿壑,还有我的伯父、叔父、表亲,一家人在一起……等到了上元节,就拉上三五好兄弟外出游玩,去酒肆会友,画舫听曲,把酒夜话……”李青莲在袖子下紧紧握住了明琇的手,“明琇又在想什么?”
“我也想到了小时候,那时候我的生活,和现在真是很不一样啊。”
“那你想回去吗?”
李青莲或许只是随口一问,但明琇却愣了许久。耳边嗡嗡地重复着一个问题:想回去吗?
她在这个世界待得久了,差点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她本就不属于这里,在元宵节的夜晚,她应该躺在有暖气的房间里吃着元宵刷着剧,若是仔细听,耳边还会传来妈妈和后爸在客厅里看狗血八点档的声音,还有隔壁房里明瑄在电脑前码字的“滴滴哒哒”的键盘声。
从前明琇是不愿回去的。她甚至在原身受不了折磨,惨死在十恶不赦塔后,在大凶的协助下,召唤来另一个世界的躯体。她一心留在这里。因为那时候,仇恨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她要为自杀的许柔止、为坠崖的明瑄、为自己复仇,让朱无咎的霸业灰飞烟灭、在悔恨和痛苦中死去。
可是,现在仇人已经死了。也就意味着,她已经没有必须留下的愿望了。
如果真的有一个回去的机会摆在面前,她会选择回去吗?
“明琇?”李青莲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发什么愣呢,走,那边傩戏开场了!”
戴着面具的伶人在广场上搭建的舞台上演绎着一幕幕悲欢离合,由于面具夸张,无论剧里面的人物命运如何,台下人看了都是哈哈大笑。
现在上演的是灵界很有名的一出戏《离恨天》,主人公是一对修仙门派的师兄妹,两人无法避免得相爱了,但人家门派修炼的是清心寡欲的无上道,规定弟子不能动情。
本是个俗套的歌颂爱情的故事,但演员表演得十分卖力,明琇也就饶有兴致地看了下去:由于性教育的贫乏,这对师兄妹亲热也不知避孕,直到师妹的肚子微微隆起,两人才惊觉这份无果的爱情提前结下了果实。
“啧啧啧。干脆别修道了,赶紧回家种田去,老婆孩子热炕头多好。”明琇看得十分入戏,嘴里嚼着糖丸子,含糊不清地说。可是这里师兄的设定是个端方君子,师门的小骄傲,一心向道,即便让师妹怀了孩子,还是想偷偷把师妹送下山把孩子生下来,自己为了不背叛师门,继续修无上大道。师妹下山期间,被反派一号隔壁寡妇侮辱,反派二号村中恶霸企图强占。明琇想,正常人这时候总该清醒了吧?碰上这么个拔X无情的男人,干脆把孩子打掉算了。
可女主角就是不打,哪怕被人算计毒打,哪怕自己身体虚弱可能难产而死,也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
【你守你的戒律清规,我爱我的翩翩情郎。郎啊郎,阿妹和肚子里的孩子一切安好,愿郎修得大道,无后顾之忧】
剧情进展到这里,观众为这段伟大的爱情不胜唏嘘,几个姑娘当场嘤嘤哭了起来。
最后一出戏将冲突推上了高潮,男主以其势不可挡的光环频临突破,眼见就要飞升成仙!
明琇:“不对啊,不是说男主修的道不能动情吗?可他连孩子都有了,凭什么还能飞升?”
李青莲:“不知什么是情,又怎能无情?那女人就是她师兄修行途中的一道劫。可惜她自己浑然不知。”
本来是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听到这句话,明琇顿时有些恶心:原来,男主是真的无情。
【三十三层天,离恨天最高。四百四十病,相思病最苦。】
眼看就要悲剧了,剧情忽然反转。师妹诞下一子,当天,男主面临飞升的天劫,眼见这对情人就要天人永隔,那刚生下来的孩子突然发光,不仅替父亲挡下了天劫,更让母亲也一同飞升。
原来,那小娃娃原是天尊老人坐下童子,因天尊感动于男女主之间的爱情,特派遣童子投胎入女主腹中,解救了这对爱侣。
《离恨天》的结尾是老百姓最喜欢的大团圆,男女主共同飞升上界,一对神仙眷侣,外加一个可爱仙童,幸福美满,赢得满堂喝彩。
如果没有上面那个看男女主的虐恋剧等不来HE结尾自行操刀当编剧的天尊,这故事肯定是个无情人不得终成眷属的悲剧。明琇又是无奈又是好笑,古往今来,普罗大众就是吃大团圆这套,哪怕注定是悲剧,也非得扭一个团圆出来。就好比那《窦娥冤》分明是个黑暗无果的悲剧,最后一幕,窦娥还是化身鬼魂沉冤得雪。想来也是因为生活不尽如人意,人世太令人无奈,近乎无解,善剧作者才会寄托于鬼魂和神力在剧中留下一个团圆的念想。
看完了这出傩戏,明琇也没有心情继续看下去了。她与李青莲来到一家馆子,点了两碗元宵,就坐在露天摊位上吃了起来。
“喂,青莲,你们修道的终极目标不是飞升吗。”她一直不解此事,“可是飞升之后人会去哪里呢?真的有人飞升成功,见过那个世界吗?”
李青莲在肉馅元宵里加了满满一勺辣椒酱,冲她一笑,“不知道。”
明琇碗里的元宵是芝麻馅的,她看着那可怕的辣椒肉馅丸子,不由啐了一声:“邪教!”
“不知道你们也敢追求飞升?万一飞升之后反而到了一个更可怕的世界呢?”
“所以,不成功反而是成功啊。还是永远不知道得好。”
明琇不解,“你又打诳语。”
“没有,我是真这么想的。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人一出生就是要死的,”李青莲一口吃掉了明琇勺子里的元宵,悠然道,“人和鬼,就像是水和冰,本是同质,只不过我们划分了死生之别而已。一方面,人们恐惧、排斥鬼魂;另一方面,人们崇拜、信仰先祖;你说恐惧和信仰真的那么大的鸿沟吗?鬼是邪,人难道就是正吗?怨鬼杀人少则几十,多则上百,而人杀人,也一样残酷。要是遇上了战争,几千几万得杀,那可是再厉害的鬼都做不到的事。所以啊,飞升与否并无好坏之分,而修道者,也只不过是选了一种生存的状态。
明琇若有所思,又想起了方才那场戏里面的男主角,好奇道:“青莲,假如你也有机会飞升,你愿意舍弃此间的一切吗?”
“飞升嘛……”他的眸子黑白分明,藏着一抹笑意,“不是愿不愿意,而是我根本做不到。我这人没什么定力,拿瓶酒在我面前晃一晃,我保准飞不动。要是真的哪天能吸风饮露了,我还会嫌风露上没法撒辣椒面。”
明琇一乐:“哈哈哈哈!不错,人贵有自知之明。”
“得道就在人间,灵山就在脚下。”李青莲灌下一口酒,不一会儿,就空了两瓶酒。“啊……江南的酒啊,忒甜,不够劲。”
他喝酒不上脸,但目光会有细微变化,明琇见过几次他喝醉的模样,大致也能猜出他此时已经快要到达那个临界点了。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明琇笑嘻嘻,“此情此景,我诗兴大发,特赋诗一首。你觉得我这首诗作得怎么样?”
李青莲卖力配合,“好诗,敢问押得甚么韵?”
“上阙自然是ou韵!”明琇觉得自己古文水平不高,好歹九年义务教育的拼音没忘,这可问不倒她。
见李青莲的表情很微妙,明琇又开始没底气了,做贼心虚,企图用音量致胜:“呕呕呕呕呕!呕!不对吗?”
“今儿过节,是不是母鸡也出笼逛花灯了啊?我好像听到那边有一群母鸡。”李青莲掏了掏耳朵。
明琇脸上一红,干咳道:“还有什么要问的?”
“这首诗按仄韵格,上去韵。没事,我还有问题呢,春衫是何物啊?”
“春衫,就是春天的衣衫嘛。”
“可正月十五还是冬天,怎么就穿春天的衣服了?”李青莲憋笑很是辛苦,要不是看明琇一脸认真,他还以为她是在开玩笑。
“因为、因为……”明琇恍然大悟,“哈!你一开始就不信这是我作的诗,你揶揄我!”
“哈哈哈哈哈哈!哎唷,憋得我快喘不过气来了。你终于听出来了,也不算太笨。”
骗人,这和书里写的不一样!凭什么别的穿越女吟诵古诗后都能被叫才女,惊艳四方,顺便掠夺一下什么霸道将军、冷酷王爷的芳心,怎么到了她这里,立马就露馅了?明琇有一点点不服气,瓮声道:“你怎么听出来的?”
他笑道:“一来,平素不看诗文的人没道理突然做出一首好诗;二来,春衫指的是年少时穿的衣服,感怀青春易逝,而明琇正值大好年华,何来如此感怀;三来……明琇,难道还能有甚么旧人?”
“你怎么知道去年元夜时我没有旧人?”明琇故意逗他,“你为什么要等我,就不担心……到头来发现我一点也不喜欢你吗?”
李青莲:“可明琇很喜欢我啊!”
“我是说假如嘛。”
月色蒙胧,人们明灯祈福,江南的亭台楼阁就这样笼罩在数千孔明灯的暖光下,明琇眯了眯眼,只觉得哪怕真的有仙境也比不上此刻的人间烟火。
李青莲最后还是如实道:“我真的没想过。”
明琇略微吃惊,李青莲则自信满满,“明琇没道理不喜欢我啊。难道你还见过比我更好的男人吗?”
他已喝到微醺,说话更是不着边际、天真烂漫。仙门名士大都讲究一个虚怀若谷,韬光养晦,可他呢,不仅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还对此不加掩饰,甚至写诗文夸自己,也亏得他确实天纵奇才,落笔成诗,别人光凭努力是赶不上的,也就没什么人闲的没事干嫉妒他。
李青莲又干了一杯酒,看到的东西都有了重影。“听说阿妈生我的时候,天边紫气东来,当年的稻谷都长得特别好。路边算命的帮我算过,我的命很好,会遭遇几场劫难,但最后都能逢凶化吉。”
明琇捧腹:“哈哈哈哈哈哈……不是我说,你个修仙的,凡人神棍的话你也信?”
“这话我听了开心,深以为然,自然就信。要是算命的说我七杀入体,命格凶险,那我还信个鬼?算命嘛,本来就是图个称心如意。”
明琇被他无懈可击的逻辑打败了,后来一想,迄今为止,他过去的人生纵然坎坷,最后却也算得上逢凶化吉。
“明琇,我早就知道你还有一个名字是明琇了……”
明琇狐疑地看了他一眼。“那时你喝醉了,我亲了你,你本来也很享受,后来不知怎的,醒了后就翻脸不认人,还喊道,你不是许柔止,你是明琇。”
喝醉……偷吻……享受……
明琇跳起来大叫:“原来是你!!!”
真相大白!
“所以,那时候你第一次见到我就认出我来,也是因为你早就知道了我的名字?”
“也不全是。毕竟你表现得太明显了。比如你紧张的时候就会搓手,你不吃奶糖只吃麦芽糖,你算计人的时候笑起来特别贼,还有……我也说不清,反正那天见到你,就认定了。听说你叫明琇,更是确定无疑。”
一定只有很喜欢、很喜欢才会记得这些细节吧,也只有很在乎,才会无论死生,相信她会回来。
明琇迅速拉住李青莲的手,在手背上亲了两口。她知道,李青莲最受不了这种粘粘的、轻轻的吻了,这时候不管她说什么,他都会答应。
李青莲从不在有外人的地方亲她,他在这方面的脸皮格外薄,很容易害羞,偏生他害羞了也绝对不让别人发现,反而故意表现出云淡风轻的模样,比如现在他的背脊挺得特别直,几乎称得上是正襟危坐,只是盯着自己刚被亲过的手愣愣出神。
“去年上元节,我是一个人过的,哦不,确切的说,只有一只鬼陪着我。”大凶如今也不知怎么样了。
大凶在的时候,她恨不得立刻离开他,等他真的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她又有些记挂。
不过很快,明琇就眼睛闪亮闪亮地提出:“青莲,今年我们玩点新花样。你想不想看看鬼市上的上元节是怎么样的?”
李青莲是好玩、好奇的性子,当即点头,“想!走!”
鬼市的入口,往往是一个地域内阴气最终的地方。
钱塘繁荣,阴气重的地方不外乎就是西市菜市场的问斩地,明琇二话不说,就拉着李青莲跑去哪里,随即催动怨气,双手结印——
“虚耗神·借道!”
虚耗是传说中的守门小鬼,召唤虚耗,才能打开鬼市的结界。
鬼市的格局与朱雀街相仿,亦是一片灯火通明。
只不过,朱雀街的灯火是火的暖黄,而这里的火则是蓝绿色的鬼魅冷火。
鬼市与夜市就好像是一张镜子的里外两面,构成两个微妙相连的空间。
方才傩戏台子的位置,也对应鬼市里的一座用白骨搭成的舞台。
舞台上跳舞的女子中,有一个背影甚是美艳撩人。
作者有话要说: 感情线不虐,没啥误会或者白月光朱砂痣。剧情线微虐。。。介样子
最近一直不知道这篇的问题在哪里,蠢作者有点丧,所以不打算看文章数据,无论如何坚持写完,再反省。评论就不逐一回复啦
第70章 三杯吐然诺
虽说叫做鬼市,但这里去不多有真正的鬼; 在此间游荡的是无法融入主流社会的人、各色妖怪、还有极少数的凶、煞。猪头人身的猪妖; 无法正常讨生活的畸面侏儒; 迎面走来的画皮美人,一看掏出荷包的手瘦骨嶙峋,原是修鬼道的煞,可谓是鱼龙混杂到了极点。什么怪人到了这条街上,也就不算奇怪了。
反倒李青莲一身灵气卓绝; 在这里倒成了路人侧目的怪人。
他竟不知,世间还有这样因为太过混乱而形成了一种奇妙的秩序的地方。
明琇拿他的家训打趣,“怎么样,和你们大匡城比起来; 这里算不算是‘不拘一格’?”
李青莲笑了一声; 没理她; 目光向人群簇拥的地方飘去。
“想看?不用害羞嘛,我们一起看!”明琇挽着他的手奔向那边的舞台; “那边好像在表演脱衣舞; 走,看看去!”
但见数名丰乳肥臀的舞姬翩翩起舞,露出白花花的大腿、圆滚滚的胸脯; 脸上带着鬼面具,引得台下一片骚动。明琇兴奋地拉着李青莲跑到白骨台边欣赏艳舞,她素喜欣赏美色,无论男女; 但能入眼者,必会品评几句:“要说大美人,还是得看神韵,脸倒是其次。我见过的人里面,称得上是绝代佳人的,息夫人算是一个,揽芳华算一个,还有就是仙门闺秀榜上万年第一的斐然仙子。喏,你看中间那个舞姬的背影,窈窕婀娜,成熟风韵,身量也比周围的女人高一些,依我的经验来看,那张鬼面具摘下来后……”
明琇还没说完,李青莲就拉着她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他走得很急,呼吸急促,全然没有平日里气定神闲的样子。
明琇的手被捏得一阵麻,“哎,你是不是要说我低俗了?好啦,不看就不看,你冷着个脸做什么。”
由于他对这个地方一点也不熟悉,快步走了许久,仍是在一个区域打转,最后来到另一个舞台旁。明琇被那画着不可描述之物的旗帜吸引,念出了那上面的字:
“巨、根、展?”
台下围了一群女妖,而台上站着四个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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