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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王侯-第2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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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我就要你给我揉。”破天荒地,永淳难得的任性起来,随后低下头,不敢和杨承祖对视。

“对不起,我太任性了,姐夫一定觉得我不懂事,不可爱了吧。可是……可是我可能很快就要出嫁了,到那个时候,再想见到姐夫,就很难了。其实我想过了,说是把那个人想象成喜欢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不过没有关系,反正就是这样,做不到,就努力做,再做不到,我就去死。……朝廷的公主短命的很多,我家的几个姐姐,也是生下来不久就夭折了。跟她们比,我已经算很幸福了,可以活这么大,还有姐姐、姐夫、母后、皇帝弟弟那么多人疼我,在乎我的感受,我已经很高兴了。”

秀嫣低着头,修长的脖颈处已经泛起一片红晕,声音也渐渐低下去

“我最近的身体一直不大好,太医开过药,都被我倒掉了。那些药太苦,也治不好我的病,我的是心病,吃药是没用的。像今天这么高兴的日子,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上天赐下的恩惠,……人要知足,不能要求的太多。将来就算死掉,我也可以瞑目,至少和姐夫一起跟人打过架,还让姐夫背着我跑那么远,我该知足了。你说的对,我们该去姐姐那里,让罗婆给我治伤,免得母后担心。”

她努力的想要坐起来,但是肩膀上多了一只有力的手将她按住“不,我说的不对,你说的对。伤是不能拖的,我给你揉几下,或许就好了。不过我手重,没有罗婆有准,你忍着点。”

杨承祖温柔的说着,一咬牙,轻轻除下了永淳脚上的罗袜,露出那只雪白纤细的脚掌,和上面涂抹的丹蔻。她没缠过足,但是天生就是一对小脚,如同这个人一样,纤细柔弱,不堪风雨。他将手自足弓一路摸索到踝骨部分,轻轻揉捏着。

“问题不大,应该没伤到骨头,我这里带着有药膏,抹上之后就能止疼。”杨承祖边说,边从身上取出药囊,里面找出一盒黑色药膏,在永淳的脚上轻轻涂抹,随后又在上面轻轻的揉着。

感受着男人的手,在自己脚上来回揉动,热流顺着脚掌一路向上,直达心脏。永淳的心高速的跳动,两耳轰鸣,脑海里已经一片空白,全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姐夫跟自己说的什么。身体无力的靠在墙上,一条腿搭在杨承祖的膝头,另一条腿无力的抽动了几下,随后就那么放着。檀口大张,不住的喘着粗气,汗珠布满了额头。

药在踝骨部分敷好,杨承祖见永淳一副呆呆的样子,额头上布满汗珠,大口大口的呼吸,眼神迷离,双手紧抓着身边的枯草。那模样仿佛是正在承受自己的宠爱,而一只纤足就在自己掌握之中,心内激荡之下,竟是低下头,在那足背上轻轻亲了一口。

“啊!”永淳轻声叫了一声,随后才回过神来,意识到方才发生了什么,却并没有发火,而是用极轻微的声音说了句“姐夫……”

真是个敏感体质。看她的样子,杨承祖心内一动,这样的体质,其实是男人的恩物,怕是稍微用点力气,就能让她飞到天上去。拿出手帕,在她头上轻轻的擦去汗水,身子微微前倾,几乎要贴到永淳的脸上。

后者一脸茫然,并没有反抗或是逃避的意思,反倒是听之任之,任男人对自己为所欲为。只是害羞的闭上了眼睛,同时扬起了头,显然已经做好准备献上樱唇。

“永淳,你听我说,回到宫里,给我好好吃饭,好好喝药。太医如果不好,我们就换个郎中,总之一定要找最好的郎中,看好你的病。只有你的身体好了,才能多和姐夫出来玩,如果总是病恹恹的,你怎么出来啊。成亲的事,你不用管,有姐夫帮你处理,你不想嫁人,就没人能逼你。我不会让你不喜欢的男人碰你一根手指,这是姐夫对你的保证,你应该信的过我的吧。”

“恩。”永淳小声应了一声,睁开眼看了看他,又害羞的把眼闭上“可……可是你和母后怎么交代啊。她一定是要你劝我嫁人的,结果到现在我不嫁,你会不会被骂。”

“不会的,太后她老人家很明道理,不会怪我的,你只管放心。再说,太后让我劝你是为了你好,而不是要逼你做什么,真的,只要你高兴,太后心里就欢喜。如果你活的不好,或是出了什么问题,太后那么大年纪了,我怕她受不住打击。所以要尽孝,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活的好好的,而不是委曲求全,那样大家都会不开心。起来,试试自己能不能走。”

他扶起永淳,后者试着走了几步,虽然不那么灵便,但基本已经没有问题,一说抓着姐夫的胳膊,头靠在杨承祖的肩上,向前走去。前面一片棚户,外加低矮破旧的房屋,和七拐八绕的巷子,已经进入京师里比较复杂的贫民区,或者可以叫做,无法之地。

第九百三十四章意外

低矮的房屋,摇摇欲坠的篱笆墙,还有那些一脚踢过去就能踹倒的窝棚,差不多就是这片区域的真实写照。这里住的除了乞丐,就是流民,治安条件差到了极点,官府征不到税,也懒得管,一两个衙役在这里镇不住场子,来的人多了也没意义。真正决定这里秩序的,还是那些地下势力,江湖帮会。

这一片是团头李五李铁拐的地盘,他这个团头,实际上是官府任命的,乃至丐户头领身份,也是官方批准。包括乞丐的居住区域,亦是官府划拨。在这一片天地内,他就是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主宰,即便是人命,手上也有好几条。

他虽然是丐头,但是自己并不乞讨,相反住的是一处很不错的小型院落,青砖绿瓦,与普通的小士绅也没什么差别。日常的时候,这片地盘由他手下的几个头目管理,他自己只按时拿分子就好。今天,他家里来了贵客,就连几个头目也都留下来招待,地盘那边,就只交给那些人自己处置。

这位贵客的身份,差不多就是随手丢个什么下来,都能把李五碾压成渣的强大存在,饶是他为京师一霸,在那人面前也是低眉顺目,如同受气媳妇似的用心招待。

“您放心,交代的事,小人一定会尽力做好。我们这些丐户,全都仰仗您照应了,只管放心,一定把事做好。不过,杨记的东家,听说现在执掌厂卫。您是知道的,我们这些乞丐,不一定怕官府衙役,但是真的全怕厂卫,如果被他们盯上,怕是没有好日子过了。”

那名客人哼了一声“李五,你不要跟我耍滑头,如果你笨到被东厂的人摸到根脚,那我只能证明,你不是个可以合作的对象。我相信你,出来闯荡这么久了,手下一定有可靠的人,这人即使被捉,也不会被人查到是你。如果你做不到,那我们只能换个团头了。”

见李五面露惊恐之色,那人满意的点点头“听我说,你也不用怕了什么厂卫一身,这些东西现在也不敢乱用,谁敢乱动厂卫之力,以公器为私用,那么朝廷里的各位大臣,也不会放过他。他终究不过是个外人,可是我要你帮的,可是万岁的未来姐夫,这里面的亲疏之别,你应该懂得对吧。你们只说几句童谣,传点闲话,这些事,你们不是经常做么,别告诉我,你做不来啊。”

“做的来,自然是做的来,就是小人手下的人都笨,孩子就更笨,怕他们干不好,误了大事。”李五虽然不认识字,但也知道,要他们传唱的,可不是普通的歌谣,这种事闹大了,是要灭门的。即使是用一些孩子,也要想方设法,和自己斩断关系,否则追究起来,也不是好玩的。

那名来客吩咐着“你不用考虑这个,按着吩咐做,该给你的好处,肯定都会给。花子头不管多威风,也不过就是花子头,管几千个乞丐,你自己不还是乞丐么?如果办成了这件事,抬举你个前程,比你做乞丐,有前途的多。好歹,你总该是懂得吧?”

“懂,小人自然是懂。我这就让他们去找人,可着京师去传,保证几天之内,全部传开。贵客请坐,我这新近有几坛上好花雕,请您品尝。”

“有新来的了?被人喝过的,我没兴趣,我只要原封花雕,你应该知道我的习惯。”那名客人哼了一声“还有,我让你准备的娃娃菜,准备好了么?”

“这个……,实在是有点难啊,十二天以下的娃娃菜,实在是不好找。即使有,卖相也不好看,您是知道的,前者找了几个,然后闹出了风波,如果不是您那边帮着按住,怕是已经被顺天府查到根脚。听说差一点,就惊动了神捕秦宗权。他要是出了手,小人这颗头,现在多半已经被砍下来了。我们现在做事,只能谨慎一些,所以一时还没找好。”

“混蛋!这种要事,你们也敢耽搁,敢情真是不想活了么?秦宗权能要你的脑袋,难道我就不能?”那名客人的目光一寒,吓的李五差点摔在地上,即便是在自己地头上,他也是没胆子惹这个人物。只好磕头道:“老爷多宽限几天,我们……我们一定尽力就是。您还是先看看两坛花雕满意不满意。”

几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推了两个五花大绑的女子进来,这两个女子都在妙龄,生的眉眼俊俏,颇有姿色,身上穿的虽然普通,但也是六、七成新的衣服,显然是小家碧玉,并非是女乞丐之属。

那人端详了一阵,哈哈大笑“好!这两个妞找的是不错的,你们从哪带来的,什么出身?”

“门头沟那边捉来的,不是附近动的手,保证没有手尾。”

“这还像话嘛。你们丐帮,我是知道的,掳人,制造残废,是你们的专长。所以找娃娃菜那件事,我才着落在你身上,好好做,两位千岁那里,会记得你的好处的。别怕惹事,秦宗权算什么东西嘛,区区一个捕役,因为查谢家的事,千岁抬举他,给了他一点权力。他要是敢多管闲事,一句话,就能让他死无全尸!来,把这两个妞送到我房里,我要和她们好好玩玩。完事以后,按老规矩,处理的干净一点。”

李五连忙点头称是,这时,一条大汉从外面进来,在李五耳边嘀咕了几句,李五不耐烦的挥挥手“这种小事也来烦我,你们干什么吃的?不过两个人,把大的砍死,小的带来就完了……铁心武馆、铁刀堂,这两帮人不是要火并么,忽然带上全家老少奔我们杀过来,找死么?就这种货色,再多几家也没用,告诉下面抄家伙,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东厂,这事里怎么还他娘的扯上了东厂,你们到底惹上了什么人?”

那名客人原本正要到卧房去享受那两个礼物,听到这话,忽然转过身问道:“怎么回事,这里怎么还有东厂?”

“儿郎们在外面看到一个娃娃菜,没想到要动手的时候,被人搅了局。这种事原本也不算什么,打死就是了。可是铁心武馆那边传来消息,似乎这搅局的人,和东厂霍掌刑是亲戚。”

“霍虬?他算个什么东西,一个降贼出身,不必要在意。”那人听到霍虬的名字,实际是没了兴趣的,但是想到这娃娃菜终究和自己有关,还是决定,一起过去看看,于是整个的事态,就再次扩大了。

第九百三十五章血光(一)

原本像杨承祖和永淳这种穿戴的人,即使在这混乱区域行走,也不担心出什么问题。有钱人走到哪里都吃的开,李五这种人,也不敢轻易攻击富贵人家子弟。在金钱面前,他那点江湖身份势力之类,实际也不是太靠的住。

永淳是和杨承祖出来玩的,也不打算在这种地方多停留,两下原本应该是相安无事的状态。尤其是刚刚两人已经跨越了鸿沟,现在的关系很有些尴尬,这种闲逛与情侣幽会类似,并没有心思惹事。但是在街上发生的一起抢孩子事件,还是让两下发生了冲突。被抢的妇人身上穿的衣服破旧,上面满是补丁。那个女娃也不过六、七岁的样子,模样很是乖巧可爱,身上衣服同样破烂。

她们虽然不是乞丐,但是看穿戴,也已经游走在乞讨边沿,看着路边那些卖食物的摊位,女孩亮晶晶的大眼睛就紧紧盯住,母亲拽了几下,都没拽动。永淳拿出钱,买了几根油条拿过来,蹲下身子“小妹妹,是不是饿了?我买给你吃。”

她身上穿的是男装,虽然生的美貌,但是女子依旧当她是个男的,先是不收,但是孩子那里已经忍不住开始咬,只好万福道谢。杨承祖笑了笑,拿了几枚碎银出来递给那妇人

“相见就是缘分,这点钱可以买点米,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到养济院那边想办法。杨记的工坊里,也在招绣娘、厨娘。总之,不到万不得以,别到这种地方来,这里对女人来说,太危险。”

那妇人点点头“多谢二位公子,你们也小心,这里确实乱的很,白天就敢抢钱。听说京师里现在还有人抢孩子,你们都是好人,一定要当心些。”

永淳等到与妇人分了手,摇了摇头“弟弟说,京师里治安不错,既有衙役,也有缇骑,怎么会还有人抢孩子啊。简直太不成话了。还有,现在粮食不是卖的很便宜么,还有乞丐?”

“乞丐啊,应该是很难彻底消失的,不管粮价怎么便宜,也是有人吃不上饭。男人好赌,家里遭灾,有无数种理由,会让一个家庭沦落成乞丐,没办法彻底避免的。只能说,尽量减少。至于丢孩子的事,这确实是个事,可能丢孩子的人家都是普通人,没人惊动锦衣,所以我这边还没收到消息吧。等我回去之后,会安排人查一查的,是哪一路人马,敢在京师犯案……”

话音未落,忽然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两人回头看去,见是那名妇人在那里无助的大叫着,那个可爱的女童,被一个男人扛在肩上飞奔。街上的行人没人去阻拦,反倒是四下躲避着,给那人让路。

“姐夫!快救人!”

永淳的话没说完,杨承祖已经飞奔而出,斜刺里,忽然又有两条汉子左右齐出,似乎是想包夹杨承祖。但是这时杨承祖的拳头已经轰出,两记重拳快如闪电,两条冲出来的大汉被打翻在地,他的速度不减,同时手里已经多了一锭元宝,猛丢出去。

一声惨叫,奔跑中的大汉,挨了江湖上最昂贵的暗器,一锭二十两的银锭,将他后脑砸的血肉模糊,重重摔在地上,人也是出气多进气少。小女孩在地上摔了个跟头,手被磨破了,吓的哇哇大哭,母亲跑过来将她抱在怀里,确认了孩子没事之后,跪下磕头行礼。

杨承祖摆摆手“别客气,你还是带着孩子赶紧离开这里。这帮抢孩子的无法无天,居然还敢带刀,你太危险了。”

那两个被他重拳击倒的大汉,手上都拿了匕首,不过人被打的昏过去,匕首也落了地。那妇人见了明晃晃的刀子,也知道情形不妙,抱起女儿就走,杨承祖递给她一枚铜符“找杨记的铺子去躲一躲,把铜符给他们看,他们会安排好你的。”

永淳看杨承祖的眼神里,差不多已经充满了星星,只差拍手“姐夫好棒,真的好棒啊。几个坏人,就这么全打翻了,太威风了。”

“这几个坏人比倭寇差远了,打不过他们,那你姐夫还怎么出来混。不过这一下还是捅了马蜂窝,早点离开这里比较好。”按他的想法,是想跟着那妇人一道去杨记的店铺,不管到哪个杨记名下的铺面,都可以依靠其拥有的资源,把这帮哪来的恶徒扫几遍。

但是没走多远,他就发现,已经有人跟了上来,对方似乎也不打算在闹市区动手,只是远远跟着,并没有立即发动。他皱皱眉,忽然拉起永淳,改了一个方向,与那妇人分开。那些跟踪者也放弃了那妇人,直接跟着他不远不近的前进,目标已经很明确。

“永淳,我们可能又有麻烦了,你怕不怕?今天本来说是带你出来玩的,结果好端端的,变成打架了,真是对不住。”

“没什么啊,我觉得很过瘾的,我们今天可以救人,还打了坏人,我觉得挺好的。只要跟姐夫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杨承祖笑了笑,拉着永淳走了一阵,忽然拉过路边一个乱跑的小男孩,在他耳边嘀咕几句,这男孩点点头,向一个方向跑出去。杨承祖又拉过另外一个孩子,说了几句之后,那孩子则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永淳不解道:“姐夫,你在跟他们说什么?”

“没什么,我只问他,想不想赚一两银子,想的话,就朝一个方向猛跑,到那个方向遇到的第一间杨记去送个消息,就会有人给他钱。”

一连送出去三个消息之后,杨承祖与永淳身后,差不多已经跟上了近百人,而在另一边,铁刀堂、铁心武馆的人,提着兵器进入了这片贫民区,很快,就有大批同样提着刀枪棍棒的大汉迎出来,与他们对上。而在稍远的地方,霍虬带着数百名东厂番子,飞快的向这片区域推进,十几名来自宫廷的侍卫,在街上盲目的四下看着,拼命寻找踪迹。

而在一条胡同口,来自几个方向的人马,将杨承祖和永淳困在当中,一条大汉冷冷道:“哪条路上的朋友,报个万吧!敢坏我们丐帮的好事,不知道,你长了几个脑袋。”

“没办法,原本不想这样的,现在不这样不行了。”杨承祖无奈的摇摇头,随手从腰里解下一块腰牌丢过去“认识字的话,自己看清楚。”

那大汉看了几眼,面上神色一变,飞快的把腰牌递给身边的人,那人一溜小跑不见踪迹。阳光之下,数百人围着这两个人,谁也不说话,在街上沉默对峙。过了一阵,那人又跑了回来,在大汉耳边嘀咕几句。

大汉面上露出笑容,忙拱手道:“误会……误会了。这话是怎么说的,小人给大老爷赔罪。”说话之间抢步上前,屈膝下跪,可就在他跪下的一刹那,袖管里暗藏的匕首已经滑在手中,在身后,传来同侪的惊叫声,他的袖中刀就在惊叫声中递出,直刺杨承祖小腹。

白光闪现,血光崩飞。

第九百三十六章血光(二)

差不多就在那大汉下跪的同时,杨承祖的手已经扶向了腰际,随后就拔出了他的宝刀。他的刀抽的很快,在那名大汉的袖中刀,刚刚落到手中时,宝刀已经高举过头,随后就落了下来。

江湖人也素来以狠为自我标榜,包括一些人,总是吹嘘着自己杀过很多人,或是做过某些大事。这条大汉本身,也是李五手下的干将,手上也沾过血,杀过人。但他杀的人,与杨承祖这种真正带兵打过仗的人比,又实在没有可比性,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

不管李五的命令是多严厉,也不管他许诺了如何美好的愿景,比如背后有谁撑腰,又找了谁顶罪等等。终归,要行刺的是锦衣缇帅,天子宠臣,在那一刹那间,这大汉的心里是有所犹豫的,也正因为这种犹豫,他的刀并没有真的刺出去,自己的头就先被砍了下来。

他是跪下之后出刀,结果就是,给人的感觉是他主动凑上去,挨了这一下,如同处刑一般,被杨承祖轻松解决。人头落地,,血随后就喷了出来,其他的打手,下意识的向后一退,也就在这时,杨承祖已经拉起永淳,冲向了身旁的胡同。

胡同里也是有人的,不过没想到杨承祖出手那么干脆,二话不说,就砍了个人头下来。小巷里的人还没等反应过来,杨承祖已经冲了过去,一记铁山靠,撞在了第一人的怀里。一声闷哼中,那个持刀的汉子重重撞到墙上,口鼻喷血,身体贴着墙,无力的向下滑去。另外,两个人手里持的是短斧,刚把斧子举起来,白光已经在眼前闪起,随后,就是无尽的黑暗。

最后一名伏兵见事不好,转身就跑,但随后就想起来,这是一条死胡同。转过身来,大喊着“别过来……再过来我和你拼命”

杨承祖压根就没理他说什么,而是大步流星抢到他面前,随后一刀就劈了下去。双刀互斩,一柄刀被砍成两半,随后就是刀手惨叫着退到巷子里,接着就倒了下去。

外面的打手,这时已经从慌乱里恢复过来,一些人抽出腰里藏的短兵,向着胡同冲来,这条胡同狭窄,最多就是两个人并行,由于之前杨承祖杀了那名首领,其他人对他是有忌惮的。冲进来之后,为首者走的并不快,后面的人被前面的人挡住路,自己的脚步也只能慢下来。见两人已经跑到巷子的尽头,熟悉地形的人,嘴角边露出一丝冷笑,这是条死胡同,他们无路可走了。

这种推进虽然缓慢,但是必须承认,在这种占有绝对优势的前提下,这种节奏的行动显的很有威慑力。如同猫戏鼠,永淳与杨承祖只能贴着墙壁站着,开着眼前的墙,杨承祖道:“永淳,你踩我的肩膀,我送你上去。那个妇人应该去叫人了,我想一会就有人来,不会有事的。”

“我不!男人头,女人腰,都是不能随便碰的。我怎么能踩到姐夫头上。再说,我要跟姐夫在一起,就算是死,我也不怕。”

“别胡闹,他们见了我的腰牌还敢动刀,这里面八成有问题,你的公主身份,怕是也镇不住场子。”

永淳得意的笑了笑,仿佛,外面那些杀手并非是敌人,而是自己的部下一样笃定“我从没想过靠公主的身份压人,我是觉得,能和姐夫死在一起,是最高兴的事啊。反正人早晚都是要死的,能和姐夫死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的。再说,我相信姐夫,一定可以救我。”

“你对我真有自信,看看,外面那是多少人。”

他选择这条胡同,就是因为胡同够窄,否则几十人展开围攻,就算是冷飞霜这种大高手,应付起来都会很麻烦。现在由于同时只有几个人可以砍到他,倒不是不能应付,但是对付起来,也绝对不轻松。如果算上人数,杨承祖武功再高十倍,也没什么意义。

可是永淳已经从头上取下了一根锋利的金簪,以尖端对准了自己的喉咙“如果姐夫非要赶我走的话,我现在就捅下去!我的力气很大的,谁也别想阻止我。”

杨承祖无奈的摇摇头,转身看着那些追兵,为首的两个人身形高大魁梧,目光和走路的姿态,都显示出,这两人拥有极为不弱的修为。一人手里持着护手钩,朝杨承祖一指“放下兵器,我们五爷有话跟你说!”

“说你娘!”杨承祖直接骂出了一句脏话“连行刺的手段都用出来,大家就是没的谈了,都已经不死不休了,还说个球!连腰牌都不还我,反倒是过来行礼,当我白痴啊。所以说你们就是一群泼皮,连行刺这种事都做不好,你们还能做成什么。本官是锦衣缇帅,提督东厂,今天你们敢来堵我,我让你们全家死绝!”

他一边说,一边从怀里取出了一卷油布,将布一圈一圈的缠在手与刀上,将右手和刀,绑在了一起,双手举刀过头,亮了个起手势。“不怕死的来啊!看看今天,是你死,还是我死!”

“我们五爷,就是想和你说句话,没别的事,你想多……”一条大汉与杨承祖交谈,另一名同伴,却猛的一矮身,向着杨承祖疾扑而去,随后那使钩的汉子也合身扑上,两条人影如同两只猎豹一般迅捷,几乎眨眼之间,就到了杨承祖面前,随后就听到两声惨叫,一个人踉跄着倒下,另一个人则怪叫着退了回来,手上、脸上多了几支短箭。

杨承祖左手一丢,将打空的袖箭筒扔到一边,“来啊,我的袖箭用光了,下面,咱们可以对刀了。”

后面的打手先是呆了呆,随后就咆哮着冲过来,杨承祖手中宝刀下劈,在对方躲闪之时,第二管袖箭出手了。

“我说用光了你们就信,还说你们不是白痴,来啊,我们看看,今天谁死!”

小巷外,其他的打手排的层层叠叠,随时准备进去替补。路上的行人见到这个阵仗,自然有多远逃多远,不敢靠近。站在最外圈的打手也看不到里面情形,只能听到呼喝声,还有惨叫声,里面没传出命令,大概是还没分出胜负。一些人已经寻找着机会,想从后面绕过去帮忙,还有的琢磨着拆掉两边的墙。

就在这时,一只手拍在了打手肩上“里面在做什么?”

“老东西,你谁啊?李爷办事,不相干的人闪开,多问的话,信不信连你一起砍……”

手的主人猛一加力,这名打手一声惨叫,身子不由自主的矮了下去。这人的年纪已经接近五十,有的地方头发开始变白,但是力气大的惊人,随着他发力,那打手已经惨叫出来。

“我是刑部衙门秦宗权,光天化日,你们居然敢持械伤人,信不信我把你们都带回衙门?还不给我住手!”

第九百三十七章血光(三)

秦宗权虽然只是一名捕头,换句话说,也就是年纪大一点的衙役,在京师这种官员遍地的地方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这帮城狐社鼠来说,却是堪比镇鬼钟馗的强大存在。他武功高强,中气十足,一声大喝之下,那些泼皮的行动,果然出现了片刻的停顿。可是很快,就又有一个声音高喝起来“谁让你们停的,给我砍死那个人,另一个要活的,不许停。”

说话的,是一个身躯高大的壮汉,赤着上身,手上提着单刀。打量了秦宗权几眼,一拱手“秦头儿,今天这事和你没关系,我们只是做事,等事情做完了,自然会给你一个交代。”

秦宗权自腰间摘了铁链下来,一圈一圈缠在手臂上,“二金刚,这事你拦不住,你这种小字辈,还没资格跟我说话。所有人,全都给我停手!谁再敢喊打喊杀,我第一个锁他进衙门,谁要是不信,就来试一试。”

那名叫二金刚的汉子,算是李五左右手这个级别的,不过在秦宗权这位刑部的捕头面前,总归是有先天不足,真的对上,还是挡不住的。他面色变了几变,提着刀要亲自过去,秦宗权的步伐也在有意无意中动了动,二金刚只要再动,他就要动手拿人了。

二金刚面色渐冷“秦捕头,不给面子了?”

“光天化日,持械行凶,你说我们是谁不给谁面子?要说面子,你们都得给大明律面子,是不是以为朝廷没有王法了?全给我收了兵器!”他正言厉色,声音洪亮,泼皮们都有些含糊,没人敢再举起兵器砍人。

这时,一阵脚步声以及重物戳地声传来,团头李五在几名护卫保卫下,拄着拐杖过来。他身上穿的一身上好的绸衫,头上的**一统帽上还镶了块美玉,很像个体面人。面上带着笑容,“大捕头,今天怎么这么闲,到这破地方来转了?天气有点热,我们找地方喝茶,这件事,我可以解释。”

“我要的不是解释,是安定,光天化日的砍人,李团头,你难道活腻了?让你的人收了兵器,我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否则的话,对你不客气。”

水至清则无鱼,黑道或是泼皮,都不可能真的被扫荡干净,秦宗权也明白这个道理,向来对于江湖势力的争斗睁一眼闭一眼。只要不涉及到根本,他可以当没发生过。京师里杀人的事,他也是知道的,只要事态不太恶化,他就可以容忍。这次大白天几百人砍两个人,这显然是出了他容忍范围,面色也就格外的严峻。

李五笑了笑,朝着身边人吩咐道:“别在这傻站着,做事。”一声令下,小巷里重新陷入混乱,喊杀声惨叫声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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