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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1625-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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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凭什么听你的?”猛如虎吼了一声,但他看到周围的白杆兵和阎王军都对他怒目而视,他仔细一想,这时候还是听听他的算了,以免小命不保,自己只带了五百官兵,是三方势力中最弱的一方。

马祥云也已经全身浴血,但她本来就是一身红衣,鲜血在上面倒是看不太出来,但她洁白的俏脸上染满血污,却十分可怕,她深深地看了郑晓路一眼,一言不发,带着白杆兵直顶到城门前方,混在白杆兵里的三百名铳手也立即开火,白杆兵虽然在短时间内掌握不了西方牙方阵的奥妙,但却懂得了要保护好铳手,上千白杆兵围在三百名铳手的身边,用人肉筑起了城墙。

猛如虎将独脚铜人一挥,大声道:“铁甲人,我今天不方便和你打,你敢和我比比谁杀的彝族兵多吗?”

“我怕你?”彭巴冲大吼道:“现在就开始比,谁杀得少,谁是龟儿子!”

两条巨汉,一起向前猛冲,有如两只雄狮钻入了羊群,彝族兵被他们两人一冲,顿时东倒西歪,溃不成军……

惨烈的战斗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时辰,鲜红的血水将东城门都染成了红色,城门大道地上的青石板,全部变成了暗红色的石板,残肢断臂铺满了地面上每一寸的土地。

彝族兵的损失起码是白杆兵、阎王军的两倍,但他们的兵力太多,这一点损失无法动摇根基,东城门一寸一寸地被打开,白杆兵、阎王军的联军不停地后退,至于猛如虎的五百官兵,早就在半个时辰前被杀了个干干净净。

“蛮子,老子杀了四十五个了,你呢?”猛如虎喘着气,上气不接下气地道。

“哈哈,我比你多一个,四十六个。”彭巴冲笑道,他的笑声中夹着咳嗽声。

“你放屁……你故意多说一个来气老子。”猛如虎道。

“你才放屁,我不像你们这些官兵,说话不实在。”彭巴冲骄傲地道:“我说杀了四十六个,就是四十六个,一个都不会少。”

“抗不住了!”皂莺惨然一笑,她伸手搭住了郑晓路的后背,认认真真地道:“你走吧,彝族的骑兵队已经出现了,现在开北城逃,也许还能逃得掉,我在这里代你指挥,替你断后。”

谭宏凑过来道:“我断后,你们走!”

“吵个毛,谁都得走!”郑晓路一声低吼,心想,又不是演电视连续剧,都叫别的人走,赚眼泪玩儿么?但是此时此刻,该当如何才好?

这时张逸尘被两个阎王军用担架抬了过来,他在担架上轻声道:“大王,现在指挥权在你手上,可以叫白杆兵断后,我们阎王军撤!反正我们是来救他们的,仁至义尽,既然救不了,自然要走,总不能都死在这里(W//RS/HU)。我们为了救他们才陷于险地,让他们断后也是理所当然。”

众头领听到张逸尘这一句话,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好你个张逸尘,真是腹黑啊,他们一起道:“大王,这么做不仗义吧?而且,白杆兵不是傻瓜啊,他们怎么肯给我们断后?”

“仗义?”张逸尘轻声冷笑道:“仗义能当饭吃么?咳……咳……何况,白杆兵如果仗义,这时候就该帮我们断后,让我们走才对。”

“彭巴冲绝不肯逃的!”皂莺叹了口气道:“我们还好说,彭巴冲怎么办?”

“叫五十个士兵上去抱住他,拖他走!”张逸尘道:“彭巴冲绝不可能对自己兄弟出拳的,只要抱住他,他的力气就使不出来了。”

郑晓路脸色深沉如水,张逸尘说的是对的,这时阎王军应该走,虽然有违于浪漫的英雄主义,但阎王军已经没有了继续战斗的理由,反正都保不住白杆兵了,总不能把自己也陷在这里。

他叹了口气,对向边的传令兵道:“去传令,叫白杆兵断后,阎王军开北城,逃!”

传令兵脸色如土,心想,这命令我得怎么传啊?以后这事情若是传出去,咱们阎王军这群英雄好汉,只怕脸子都丢光了。

“丢脸比丢命好!”躺在担架上的张逸尘轻声道:“咱们本来就是来义务救人的,又没领薪水。”

“呃,张逸尘,你说话的味道越来越像我了。”郑晓路干笑了一声,舔了舔丝裂的嘴唇,心想:“祥云,若我跑了,把你扔在这里,这样做好像不算男人吧?但我可不能让我的手下们白白送命在这里,只好……”

“援军!大王,不用跑了,援军到了……”传令兵突然疯狂地吼了起来,他跳着脚,用手指着北方,只见北城方向的草原上,一大片人影正在向着西昌城跑来,这些人全是步卒,三名骑将正在打马飞奔,将后面的兵卒甩开了很长一段距离。虽然隔得尚远,看不清楚来者何人,但大家都知道,这绝不可能是彝族兵,一定是朝廷的援军。

“是母亲大人来了!”马祥云抱起晕迷中的小马超,喜极而泣:“母亲大人亲自来援救我们了!”

草原上奔过来的,是整整一万白杆枪兵,而领在前头的三骑,当中一人,白发飘飘,乃是一个年过五旬的老妇人,她身材高大,英姿勃勃,不显老态,正是川中第一名将,天下闻名的白杆兵总帅——秦良玉。

跑在她左手边的,是秦良玉的侄儿,马祥麟的表弟——马庭立,右手边的,乃是秦良玉的儿媳妇,马祥麟的妻子——张凤仪。

三员大将,品字形地骑马在前,身后的白杆兵声震四野,排山倒海般地冲杀了上来。

原来水西之战结束后,各地官兵都回归自己的辖地,但秦良玉与奢崇明作战多年,知道奢崇明这人有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定会再兴风浪,于是她一直领兵在川南活动,接到马庭立飞报求援之后,立即倾白杆兵全军,一起向西昌杀来,连同小马超的妻子张凤仪也一并带了过来。石柱马家的全部大将,一起出现在这西昌城外。

彝族的三千骑兵立即行动了起来,安邦彦赶紧调动后军,排出几个方阵准备迎战秦良玉,但此时此景,安邦彦心中已经升起了绝望之感。城中的白杆兵和阎王军硬得像铁块,咬着吃力异常,城外又出现一万白杆兵,这仗不用打,也知道输定了……

三千彝族骑兵刚刚迎上秦良玉部,领头的骑将打马而出,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没来得及挥出一枪,秦良玉的快马已至,两马交错时,秦良玉随手一枪,已经将那名骑将刺于马下。川中第一名将,岂是彝族一个小小骑兵头领可以抗衡,他连秦良玉的一招都接不下。至于他的姓名,注定会淹没在茫茫历史长河之中,不为后人所知。

一万白杆兵张开一个巨大的口袋,倾刻间从后方将彝族兵留在城外的部队包围在里面。马庭立手起一枪,敲打大扁鼓的彝族巫师被捅了一个透心凉,大扁鼓声一停,彝族兵的战斗力顷刻之间就一落千丈。

张凤仪虽是女将,却喜男装,她穿着一身男儿铠甲,有如一个翩翩美周郎,与他的夫君小马超的英俊不相上下。她冲入敌阵之中,枪影如山,杀人无数,乱军之中,迎头碰上安邦彦,张凤仪哈哈一笑,一枪将安邦彦挑于马下,乱军涌动,将安邦彦踩为了肉泥。

现在不用跑了,不用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郑晓路远远地看了一眼鲜血满身满脸的马祥云,内心深处忍不住对她又多了一份歉疚之感,欠她良多,不知何时能还。

“阎王军,最后的战斗开始了!”郑晓路大声下令道:“打,狠狠的打,替刚才死去的兄弟们报仇雪恨!”

城里城外,兵乱如麻,人命如狗,不值一钱。

刀光剑影中夹杂着血与火的嘶吼,残垣断墙之中埋没了许多英雄。

郑晓路终于有时间定下神来,理理自己烦乱的思绪,看着不停地有人死在身边,郑晓路耸了耸肩,叹道:“这一天,几起几落,几沉几浮,人生真是太有趣了。”

张逸尘躺在担架上,皱着眉头道:“确实很有趣,最有趣的事情是,奢崇明这次会不会死?如果这家伙不死,我以后没有一晚可以睡得着觉。”

编者按:张凤仪,史实人物,明末女将军,沁水人,明末忠臣(尚书)张铨之女,母亲霍氏,夫马祥麟。受母亲霍氏和张铨影响,熟读兵书史集,能文善武。早年跟随母亲霍氏及爷爷张五典在北方进行抗清活动,婚后跟随马祥麟四处征战。

据史书记载张凤仪喜欢穿男装,原文如下:“凤仪武健,有母风,效姑男装,以无官领石柱兵,奏报称马凤仪,诸营不知其为妇也。屡破贼王嘉允、王自用等,山西幸无贼。”

写到这里,笔者不得不说笑几句,土家族真是爱用女将呢,先是秦良玉,后有张凤仪,两个女人都超级厉害,在下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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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再见

终于有风了,沉闷的空气开始流转,压在头顶上的乌云,被风吹跑,原本以为要来一场夏天的暴雨,但雨最终没有落得下来。

秦良玉不愧为川中第一名将,她很轻易地用一万白杆兵将数量比已方还要多的彝族兵切成数块,然后分而食之,兵法之娴熟,让人叹为观止。而彝族兵方面,总大将奢崇明受伤,军师安邦彦死于张凤仪之手,全军失了统属,乱成一团。

马祥云和郑晓路也带着白杆兵和阎王军从城里反冲锋出来,两面夹攻,彝族兵顿时溃不成军。西昌城里城外,几乎都呈现出一边倒的场面

风中血腥味很重……因为两万彝族兵,鲜少有逃者,他们全都报着必死之心,死了!

郑晓路没时间去理会那些彝族兵的尸体,他吩咐阎王军将死去弟兄的尸体集中起来,向城里的百姓买了些柴禾,升起火堆来,准备将尸体火化。这一战阎王军的损失非常大,足足损失了五百名黑杆枪兵,近百名铳手。

看着火堆里升起的黑烟,郑晓路默默地叹了口气,道:“放心,我还你们的子孙后代一个太平盛世,安心去吧……”

火堆背后,成了光杆司令的猛如虎正揪着彭巴冲嚷嚷道:“老子最后的最后,杀了七十四个,哈哈,你这蛮子终于不如我了吧。”

“哈哈,说出来气死你,我杀了七十五个,还是比你多一个。”彭巴冲傲然道。

“放屁放屁,你绝对是故意多说一个来气老子!”猛如虎大怒。

“你才放屁,要不要现在再打一场。”西昌之围已解,彭巴冲不再急着杀敌,终于开始发牛劲了。

“打,现在就打!”猛如虎从地上一跃而起,但紧跟着他的身子一软,又躺倒在了地上。原来他久战乏力,全身都酸软了,哪里还跳得起来。

“哈哈,你这家伙就嘴皮子厉害,打啊,怎么不打了?”彭巴冲哈哈大笑,提起大拳头一拳向着猛如虎打过去,这一拳正中猛如虎的胸口。

猛如虎歪了歪嘴巴,笑道:“什么破拳头,还没蚊子咬得痛,哈哈哈,你这蛮子也没力气了,装什么装,睡下吧……”

就在这时,马祥云扶着小马超走了过来,两边相见,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拿眼珠子瞪着眼珠子,看着对方眼里的光突闪突闪的。

良久,小马超才叹了口气道:“母亲大人说不来见你们了,她说……算了,不说也罢。你们这就准备要走了吗?”

哦,秦良玉不来见我,很正常,按史书记载,秦良玉一生忠于明廷,至死无悔,她必定是说了些难听话,把我列为乱臣贼子什么的,不来杀我就不错了,哈哈。郑晓路心里亮堂堂的,不过这种事没必要太计较,因为自己来救白杆兵为的可不是秦良玉的好感度。

郑晓路嘴里包着兵粮丸,含糊不清地道:“烧化了这些兄弟,我就走!”他拿眼角的余光扫了扫马祥云,只见她脸上的血污还没抹去,一张俏脸,涂满了凄凉,郑晓路一阵心痛心疼,但此时不是相见之机,而且……以后是否还能相认,也未可知。

小马超拱了拱手道:“感谢兄台这次出手相救,白杆兵有恩必报,这一场救援的恩德,异日里有机会,我会还你。”他不可能称郑晓路为大王,也没法叫将军什么的称呼,只好称之为兄台。顿了顿,他又道:“你究竟是在做什么?若真是乱臣贼子,你的做法就不合兵法了,如果我是你,就联合奢崇明,大乱四川,这样更有机会。”

“唔,我在做什么,没法告诉你。”郑晓路眨了眨眼睛,笑道:“若你加入我,或者帮助我,我就告诉你!哈哈!”

双方哈哈一笑,这本是绝不可能的提议,所以小马超和郑晓路都没往心里去。

小马超又看了看一边躺着的张逸尘,叹道:“你的刀……比半年前厉害多了,若是再打一场,我就输了。”

张逸尘摇了摇头,叹道:“还差得太远,若是这次没碰上奢崇明,我还以为自己快要天下无敌了,但是见了他,我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这把破刀,还够得练。”

小马超嘿嘿地笑了两声,骄傲地道:“奢崇明确实厉害,但我们也不会输给他……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会打败你,并且,超过他!”

“嘿嘿,你说得对,我们还年轻。”张逸尘从担架上撑起身子,对着小马超认认真真地道:“我也会打败你,并且,我也会超过他,下次再见,再来分个胜负!”

“咦,对了!”郑晓路突然向小马超问道:“奢崇明呢?死于乱军之中了吗?”

小马超苦笑着挥了挥手,一个士兵跑过来,哗啦啦扔出一具盔甲在地上,黑盔黑甲,正是奢崇明的标志,小马超指着盔甲道:“抓到一个穿这东西的人,结果不是奢崇明,真正的奢崇明……不见了……”

“我晕!”郑晓路,张逸尘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不是吧,不要这样玩我们,老天爷,你让奢崇明这祸害赶紧去死吧。要是这家伙不死,以后他处心积虑地来找我们的麻烦,那还了得?

奢崇明还真没死,从天启年间开始,他吃过无数败仗,每次都败在朱燮元、秦良玉这两人的手上,但每一次,他都能绝处逢生,逃脱生天,然后回到彝族人的部落里,重新拉扯起大军,这一次虽然败得很惨,虽然身受重伤,但奢崇明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打倒的人。

看到秦良玉带着一万白杆兵出现,奢崇明就脱下了他的标志性黑盔黑甲,这套衣服让他很威风,让他目标很大,但当他要逃命时,这套衣服也有别的用处,随便找个忠心的手下,将他的黑盔黑甲一穿。敌人的目标就转过去了,人人都知道黑盔黑甲是奢崇明,那么脱下了盔甲之后的他,就更容易逃遁。

奢崇明在亲兵掩护之中,换了一套普通的粗布衣服,然后借着人山人海满天飞箭火铳,他扑倒在一堆尸体之中,亲兵们故意保护着穿着黑盔黑甲的假奢崇明突围,四处横冲直撞吸引注意,真正的奢崇明在尸堆中钻进了西昌城的一条小水沟里……

谁也没有注意到,谁也没有想到,不可一世,魔王般的奢崇明会用这么不起眼的方法逃脱。

奢崇明摸了摸胸口的枪伤,这伤不是很重,虽然火铳的威力极大,但是他的黑甲也不是凡物,绝大部份的冲击力被铁甲挡住,钢弹入肉后,又幸运地撞在了一根肋骨上,然后就卡在了那里,虽然撞得他当时全身一痛,但钢弹没有打伤内脏器官,这伤就算不上什么。真正麻烦的伤,是张逸尘砍在他左肩井窝里的一记手刀,这一刀伤及经脉,他的整只左手完全没了知觉,只有等回到彝族部落里,找巫医看看了。

奢崇明顺着小水沟爬行了一段儿,全身都裹满了污泥,两个白杆兵发现了他,拿着白杆枪冲过来,但他们只看到一个穿着粗布衣的汉子满身污泥爬在水沟里,白杆兵皱了皱眉头,其中一个叫道:“乡亲,别躲在这里,小心被流矢伤了,赶紧跑吧。”

奢崇明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两个白杆兵不再理会他,转身冲进了战场,奢崇明又继续向前爬,爬了许久,砍杀声远了,他已经爬到了西昌城中间的贫民区,这附近有许多穷人居住,并且彝族控制西昌很久,这里的居民里也有许多彝族人,逃进这片贫民区,基本上就算是安全了。

奢崇明不敢进入民居,他看到前面有一座小小的城隍庙,虽然破败,但也有屋顶可以遮风挡雨,可以暂时容身,抬脚钻了进去。

庙里空间很小,到处都布满了蛛网尘埃,奢崇明瞅了瞅,找了个角落,准备钻进去缩上一两天,等风头过了再逃出城去。不料他刚准备钻进那角落,角落里却有一个人大叫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在这里躲一躲!”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白净脸皮,穿着一身书生袍服,从那角落里钻了出来,跪在奢崇明面前低着头哭喊道:“好汉别杀我,我只是个普通书生,不是朝廷的人!”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张子元。

一开战,张子元就吓破了胆,他把身上的东厂档头袍服扔到一边,换了一件书生服,在城里东躲西躲,最后他和奢崇明的眼光一样,选中了这间破庙,选中了同一个角落。

听着城里城外杀声震天,张子元以为城已经破了,现在白杆兵可能已经全军覆没,他简直成了惊弓之鸟,奢崇明打扮成一个普通汉子的样子他都没细看,还以为是彝族兵把他找到了,他一出角落,就趴在地上,哭喊着求饶。

奢崇明大感好笑,心想,你一个破书生,我没来由的杀你做什么?求什么饶。他乃一代枭雄,当然不会和一个小书生为难,挥了挥手道:“滚吧,这庙给大爷落脚。”

张子元大喜:“不杀我?太好了,我又活过来了,我真是命大福大啊。”他抬起头,瞄了一眼奢崇明,见他一身粗布衣服,上面还满是泥污,这才松了口气,心想:“原来是个无赖汉,我还以为是彝族兵呢,不过这个无赖汉看起来身强力壮,老子也打不赢他,这庙还是让他吧,万一他真的杀人,就不妙了。”

张子元爬起身子,哆嗦着就向庙外跑。

“慢着!”奢崇明突然想起一事,赶紧叫道,原来他转念一想,自己身上没有银两,在这破庙里呆上几天,饿也得饿死。这书生看起来面皮白净,是富贵人家,找他讹诈点银子来用用也好。

“给大爷回来。”奢崇明命令道:“把身上的银子都给我捞出来。”

张子元被那句“慢着”吓得混身一激灵,还以为奢崇明反悔了要杀自己,等到听说是要银子,他心里又一松,赶紧将身上的书生袍一阵乱抖,一堆碎银子哗啦啦地落了满地。

“这些都给你,大爷,饶了小的吧!”张子元耷拉着脑袋道。

“嘿,算你乖巧,走吧!”奢崇明把银子抓在手里,心中大定,等风声过了,他靠着这些银子,不愁吃不愁喝,还可以雇个马车回彝族部落。

张子元转身又要走,刚走到庙门,突然听到外面喊杀震天,他脚一软,就返了回来,对着奢崇明道:“这位大哥,外面兵荒马乱,小的不敢出去啊,看在银子的份上,就让小的在这里和您挤一挤,您看行不?”

奢崇明本想说不行,但一想自己左手不能动,一只右手挺不方便,有个人使唤倒也不错,就改口道:“行,回来吧,但是在这庙里得听我的,去,拿两块板子把屋顶那个破洞遮好,免得一会儿雨钻进来。”

张子元乖乖巧巧地应了一声:“是”!从庙角捡了两块布满灰尘的木板,搭了个破木凳子,拿那板子去堵庙顶的窟窿。

奢崇明见这书生乖巧听话,就不再管他,自顾自钻进墙角里,缩成一团休息。他自持武艺高强,虽然只有一只右手可用,但就算白杆兵来上几十个他也不怕,何况一介书生?苦战一天,也着实有些累了,见张子元堵好了屋顶,缩到另一边角落里似乎在打盹,奢崇明也眯起眼睛,休息了起来。

他不在意张子元,张子元却很在意他,老子好好地躲在庙里,安安全全,热热乎乎,平空穿个乞丐来抢老子的庙,抢老子银子,还使唤老子做事,我靠,你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东厂档头张子元,在京城里,老子使个眼角,无数官员都要过来巴结,你这鸟懒汉是什么东西?

张子元恶向胆边生,但他胆子极小,要他去偷袭奢崇明,那是万万不敢的,他在身上一阵乱摸,突然摸到一张大饼,这是他躲在庙里之前带进来的,因为不知道要躲多久,所以他特意准备了一张大饼用来充饥。

张子元嘿嘿一笑,从怀里摸出一瓶药来,这是一瓶软筋药,是青楼老鸨们用来对付不听话的妓女们用的,若是哪个姑娘不听话,不肯接客,用了这药,将那女人往客人床上一扔,就算了事,一两个时辰里,保证那女子全身酸软无力,连手指也抬不起一根,只能任客人们施为。

张子元背转过身子,将一整瓶软筋药全倒在大饼上,然后把大饼折叠起来,包住药粉,做完这些工作,他偷偷瞄了一眼奢崇明,见他一点都没发现自己的小动作,心中暗喜,就将大饼递了过去,陪着笑道:“这位爷,我有一个大饼,您吃两口充充饥吧。”

奢崇明平时高高在上,总有亲兵服侍,被人伺候惯了,也没细想为什么这个书生要伺候自己,他接过饼来就吃,完全没想到这饼里被人做了手脚。其实奢崇明并不是这么不小心的人,但是张子元的书生相太窝囊了,窝囊得奢崇明一开始就把这个人当成了完全没有威胁的废物。

奢崇明吃完了饼,打了个饱嗝,心满意足地又躺进角落里,养精蓄锐,留着力气好逃亡。但是他越是休息,越觉得不对劲,怎么身体越来越软,似乎有点使不上力气。他忍不住举起右手挥了两下,奇道:“咦,怎么有点不听使唤?”

张子元听到这句话,顿时大喜,他算了算时间,软筋散也差不多生效了,于是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跳起来哈哈大笑道:“你这无赖汉好傻,你刚才吃的饼里有老子下的软筋散,哼哼,居然敢使唤老子,你知道老子是谁吗?哈哈哈,要你做个明白鬼,老子就是堂堂东厂档头,张子元是也,你这无赖汉,去地府里后悔惹了老子吧,哈哈哈!”

“什么?”奢崇明大怒:“你这混蛋小子,居然敢暗算我?”他大怒中一跃而起,但这时软筋散已经生效,两腿酸软,浑无力气,奢崇明差点摔倒。

张子元大笑道:“别挣扎了,乖乖把脑袋伸过来,让爷爷一石头砸碎,省得爷爷浪费功夫。”言毕双手举起大石头,向着奢崇明的脑袋砸了过来。

奢崇明怒火中烧,他强提了提精神,吼道:“宵小鼠辈,安敢欺我?”奋起神威,咬了咬牙,他居然硬生生地将软筋散的药力压下了一小半,他武艺盖世,就算只能使出一丁点儿力气,也非常恐怖。奢崇明右拳击出,正中张子元砸过来的大石头,碰地一声响,张子元和他的石头一起向后飞出,变成了滚地葫芦。但是奢崇明也不好受,他运不起力,一只拳头挥得软绵绵的,被石头砸得鲜血横流,指骨断折。

“无耻小人,拿命来……”奢崇明向前一步,脚下一软,差点摔到,他奋起全力,稳住身形,又继续向前冲来。

张子元抱着石头在地上打了两个滚,没受什么伤,但胆子却吓破了,我的妈呀,这哪里来的妖怪,中了软筋散还能一拳把我打飞,他爬起身来,撒腿就跑。手上抱着的大石头都忘了扔掉,抱着石头一溜烟儿就跑出了庙去,这时外面的砍杀声已经停了,彝族兵早已全线败亡,一队又一队的白杆兵正在城里穿梭来去,清理城里的乱兵。

张子元抱着石头跑出去,后面追着个一摇一晃的奢崇明,一个人是抱着块大石头所以跑得慢,另一个人是使不出力气也跑得慢,两人一摇一晃地跑了半天,还没跑出去多远。

奢崇明气急败坏,忘了自己身处险地,一心要把张子元扑杀,这时迎面过来了一小队白杆兵,这队白杆兵只有十个人,是来贫民区安抚民众的,他们刚走到这里,扯开嗓子正要安民,突然就看到东厂档头张子元大人,头发杂乱,穿着古怪的书生服,手上抱着一块大石头,正在向他们跑来,后面跟着一个脚步摇摇晃晃,满身泥污的无赖大汉。

张子元一见白杆兵,大喜,吼道:“快来救我,我是张子元!后面这无赖汉要杀我。”

那几个白杆兵不用他叫唤,也知道他是张子元,心中暗喜,想道:“你这家伙平时阴阳怪气,作威作福,现在被一个无赖汉追,你也有今天,哈哈……”他们正要开口调笑,突然一个白杆兵发出恐怖的大叫:“这个无赖汉……啊啊……快发警报……叫支援……叫马将军来,哦,不,叫秦将军来……这家伙是奢崇明!”

“什么?”另外九个白杆兵倒抽了一口凉气:“奢崇明?”

张子元也被这个白杆兵的叫吼声吓得全身一激棱,我的妈妈啊,我刚才惹上的是奢崇明?他看那几个白杆兵吓得全身颤抖,不敢动弹,心知不会假,后面这个肯定是奢崇明了,白杆兵不敢上,那自己岂不是没人援手?

张子元扯开嗓子吼道:“别怕他,他中了我的软筋散,使不出力气来了,兵哥哥们,快上,抓住他大功一件。”

那几个白杆兵原本吓得手足酸软,想转身逃命,一听张子元的叫喊,仔细一看,奢崇明果然脚步虚浮,看上去确实像是受了伤,或者中了毒药的样子。他们顿时胆气一壮,一个白杆兵叫道:“咱们上,不能让他跑了……他打伤了马将军,我们杀了他,给马将军出口恶气。”

十名白杆兵举起起白杆枪,一起扑上。

奢崇明见到前面来了白杆兵,就知道要糟了,但他脚步酸软,哪里跑得掉,此时十名白杆兵扑上来,这些兵哪是张子元那个废物能比的,十把白杆枪,发出呼呼风声,从前方直刺过来。在这生死攸关的一瞬间,奢崇明一口咬破了自己的舌头,剧裂的疼痛使得他精神一振,他挥出铁拳,使出了最后的力气……十把白杆枪同时折断,十名白杆兵一起震飞……一拳即出,奢崇明力气已尽,这个时候,别说再动拳头,哪怕是动一下手指头也困难。

但他还能动嘴,奢崇明仰天长吼道:“我乃大梁王奢崇明,就算虎落平阳,岂是你等可望项背……”

话音戛然而止,“噗”地一声闷响,一颗大石头从后面砸在了奢崇明的脑袋上,张子元趁着奢崇明分心的一瞬间,从背后摸了上来,将手上的大石头用吃奶的力气,拍中了奢崇明的脑袋……

头骨迸裂,脑浆四处横飞,红的白的,染了张子元一身。奢崇明伟岸的身躯终于轰然倒地,再也没有一丝声音。

一代混世魔王奢崇明,自天启元年开始作乱四川,经过漫长的九年时间,终于在崇祯二年的夏天,死于西昌城中,死于一个莫名其妙的小人之手,死于一场惊天大战之后的小小阴谋……

他没有被菜市场斩首、没有战死在沙场上、没有死在刀枪剑戟之下、没有死在火铳乱射之中……却死在了一颗大石头的猛砸之下,一代枭雄,最终没有得到一个适合他的死法,只能在无尽的憋屈之中死去。

张子元手捧大石头,开心地狂笑道:“哇哈哈,魔王奢崇明是吗?很了不起是吗?哇哈哈哈,碰上我东厂档头张子元,还不是乖乖的授首!哇哈哈哈,我立大功了,我要发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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