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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唐(庚新)-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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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顶讨厌你这种穷酸书生,仗着一副好皮囊,能写两笔好字,作两首酸诗,就沽名钓誉,自以为有多了不起……所以我不想在洛阳在见到你,你自己做出选择吧。”
其实说穿了,就是这位麦公子吃醋了!
只是他用这种方式来挑衅,郑言庆断然不会向他低头。
且不说言庆还要留在洛阳拜师,就算没有拜师这件事,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麦子仲当着这么多人如此嚣张,郑言庆如若低了头,以后有如何在洛阳立足呢?
“麦公子,你太霸道了吧。”
麦子仲马鞭一指,“小爷我就是这么霸道,在长安是这样,在洛阳还是如此。”
言庆冷笑道:“麦公子,听说过天地君亲师吗?”
“啊?”
“此乃人之五常。除天地之外,能喝令我离开洛阳者,只有三个人而已。一是当今圣上,二是我之父母,三是我之师长。很可惜,你并不在这三个人之中,所以也没有资格,让我离开洛阳。”
言庆稳稳端坐马上,面带嘲讽笑容。
周围的人听完郑言庆的话,有人立刻大声叫好。三纲五常,是汉朝董仲舒所列出的人之伦常,也是读书人引以为自豪的根本所在。言庆这一番话,倒是正迎合了他当年做出‘士甘焚死不公侯’的刚烈秉性。许多书生听见,忍不住连连称赞。
麦子仲的黑脸,腾地一下子红了。
不过不是因为羞愧,二是因为愤怒……
“郑言庆,小爷好言好语的劝你,你竟敢辱我?”
言庆也收起了笑容,冷声道:“麦子仲,你嘴巴放干净些。你又算什么东西,开口小爷,闭口小爷?若非你运气好,有那么个当强盗的爷爷给你撑腰,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长安小霸王?我呸!尔可知何为霸,何为王?
有天下者,为王;诸侯之长,为霸。
你不过一悍匪后裔,也敢妄称霸王两字?你可知,敢为霸王者,盖天子圣人也!”
郑言庆这句话说的可是够狠,够毒!
他很清楚,对付麦子仲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哥,好言好语反而会被当成软弱。
你算什么东西?你爷爷当年在南方也不过就是一个悍匪而已,你也敢自称霸王?
你一没有天下,二也不是诸侯之长,你有什么资格?
言庆这番话说出来,就算是麦铁杖听到了,也不敢跳出来找他的麻烦。
麦子仲本就是个不读书的人,论口才那里是郑言庆的对手。他也不是不知道轻重,对言庆的话,更不敢做出反驳。黑脸成了紫色,只气得是哇呀呀暴叫不停。
“郑言庆,我不与你做这口舌之争。既然你要找死,那小爷就成全你!”
说着话,麦子仲锵地拽出一柄明晃晃,光闪闪的后背长刀。他这柄长刀,式样与普通横刀相似,不过刀脊却显得比大多数横刀好厚一倍,使得刀刃更显锋利。
长大约有一米二左右,看那分量,少说也有三四十斤重。
刀口不同于普通的刀口,是呈现出一个菱形的锋刃。也就是说这柄长刀,不仅仅适合劈砍,更能施展出一些小巧灵活的招数。郑言庆跟随王正学习刀法的时候,曾经听王正说过:但凡一些形状独特的兵器,必然有其独特的招法,需小心谨慎。
郑言庆脸色一沉,冷声道:“那我就在此候教了!”
从麦子仲的兵器来看,这家伙绝对属于那种臂力雄浑之辈。
言庆刚领悟出了明劲的奥妙,胆气也颇为雄壮。既然这麦子仲咄咄逼人,那就只有撕破脸皮。
他二话不说,从马鞍桥上抽出大横刀来。
本来,自从上一次在长夏门和裴行俨发生了冲突之后,郑言庆不是很愿意携带兵器。
兵器在手,有时候难免就会激化矛盾。
可是昨日沈光要他多小心,所以出门的时候,王正一而再,再而三的要他带上兵器。
麦子仲不怒反笑,“郑言庆,你好胆气……来洛阳后,小爷还是第一次见人敢还手。”
郑言庆说:“在下虽无缚鸡之力,但大丈夫威武不能屈,亦要与你血溅三尺。”
言下之意是说:你也就是欺负那些比你弱小,而且还没有胆气的人。
麦子仲连连冷哼,突然间一催战马,纵马就要向郑言庆冲过去。周围那些随从,非常配合的呼啦啦向后退,一下子让出了一个空间。看样子,麦子仲倒不是个以多欺少的人,只看他那些家将的行为,就知道平日里,他的约束非常严格。
大横刀在手中一翻,扑棱刀口向前。
不过就在麦子仲的乌骓马眼看着要冲起来的一刹那,只听一声尖锐的历啸声。
一抹光毫陡然在空中出现,蓬的射在麦子仲马前的地面上。
乌骓马受惊,希聿聿一声长嘶,前蹄抬起,一下子直立起来。也幸亏麦子仲的马术精湛,连忙挽住缰绳,把乌骓马安抚下来。他勒马而立,面露惊怒之色。
“那个混蛋敢……”
他本想说,哪个混蛋敢偷袭我?
可刚出口一半,麦子仲好像见了鬼一样,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咽回肚子里,脸上露出一抹畏惧之色。
人群刷的分开,郑言庆横刀看去,只见一名白衣男子,骑着一匹瘦削老马,悠悠然行过来。他手中持有一张巨弓,比之普通的弓要大出一号。马背上挂着两个黑虎皮鞣制而成的胡禄,里面装满了箭矢。往脸上看,高鼻深目,颌下一部短髯。
身穿素白色长袍,看上去带着几分落魄之态。
此人身后,跟着几个健卒,一人怀抱一对钢鞭,一人手持一杆沉甸甸,有鹅蛋粗细的马槊,一人手中捧刀。
白衣男人略显醉态,眼睛半眯缝着。
虽然一句话都没有说,可是郑言庆却能感受到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威压。
把手中巨弓递给了一个健卒,白衣男子露出一抹笑容。
“麦子,又在惹事生非?”
麦子仲连忙翻身下马,不仅仅是麦子仲,连同跟着麦子仲的十几名家将,也都下马跪地。
“鱼爷爷,麦子怎敢惹事生非?”
郑言庆不由得感到奇怪,心中犹在思忖:这好像雄狮一样的男人,究竟是什么人?
“麦子啊,你也不小了……”
白衣男人叹了口气,“大将军在汝南为官,你就不能让他少为你操点心吗?”
“我……”
不等麦子开口,白衣男人扭头向郑言庆看去。
虎目陡然圆睁,闪烁出一抹晶亮的光。须发贲张,言庆可以感受到那扑面而来的威压。胯下玉蹄俊希聿聿嘶叫,连连后退。马儿最为通灵,似玉蹄俊这种宝马良驹,更是有着超乎于人类的敏锐灵觉。它的反应也证明了,白衣男人的强大。
“是一匹好马,只可惜未经战阵磨练,少了几分倔性。”
白衣男人突然笑了,用手一指郑言庆,“你这娃儿的胆子可真不小,居然敢当众称呼那老东西为‘悍匪’。如若那老东西听到了,恐怕不晓得会有多么得意。”
他说的老东西,毫无疑问就是指麦铁杖。
敢这么称呼麦铁杖的人,想必这地位不属于他……
郑言庆警惕的看着白衣男人,没有说话。
白衣男人说罢,又向麦子仲看去,“麦子,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麦子仲一怔,向白衣男子看去,轻声回答说:“洛阳!”
“错!”
白衣男人的声音猛然提高,“这是建国门,顺着这条大街下去,就是宫城端门。
麦子仲,你知不知道,端门是什么地方?”
麦子仲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低下了头……
“你在长安胡闹,老夫没看见,也懒得管你。可这是洛阳,你在这里妄动兵戈,万一惊了圣驾,你有几个脑袋?还有你,小后生……把你那把破刀给我收起来。”
郑言庆下意识的将横刀入鞘,心里扑通通乱跳。
这老家伙的气势威压,未免太强横了些……竟然能轻而易举的影响到自己的意志。
麦子仲称呼他做‘于爷爷’,言庆细想片刻之后,不由得惊奇的睁大了眼睛,朝那白衣男人看过去。满朝文武当中,姓于,又是柱国大将军,莫非是于仲文?
第十三章 一匹马引发的……
于仲文是八大柱国之后,又是洛阳豪族,关陇集团之中极其重要的人物,麦子仲对他彬彬有礼,倒也还正常。
只是言庆又一想,八大柱国的于家虽然说不上书香门第,但传承百余年,也是世族豪门。郑言庆没有见过于仲文,但在三年多前却见过于仲文的族兄,易学大师于仲华。于仲华举止很文雅,于仲文就算是不一样,也不可能说出似白衣男人这般江湖的话语来。所以,郑言庆马上就推翻了最开始时的猜度。
白衣男人对言庆好像不太在意,眯眼看着麦子仲。
“麦子啊,我知道你的心事,可你用这种方式来和人家争斗,不免有仗势欺人之嫌。
如果传到别人的耳朵里,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你想和人家争斗,想要比试高下……呵呵,我倒是有个主意,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麦子仲连忙道:“愿闻鱼爷爷教诲。”
“那娃儿,你呢?”
郑言庆此时也从马上下来,看着白衣男人,不置可否。
白衣男人笑道:“娃儿,你这匹马不错……乞寒之后,南苑马场将有骁果为陛下击鞠。麦子,你若有兴趣的话,何不与这娃儿在骁果登场之前,击鞠以示高下?
大丈夫赢要赢得光明磊落,陛下也不会因此而怪罪你们。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麦子仲闻听,眼睛一亮。
“麦子愿从鱼爷爷所言……郑言庆,腊月二十八,咱们在南苑马场来一场双门击鞠,各出八人,以十球定胜负。不过输了的人,就必须在正月初一之前,离开洛阳。”
白衣男人顿时笑逐颜开,连连点头。
“不错,击鞠定胜负,胜者抱美人归,才是大丈夫所为。”
“那就这么说定了,鱼爷爷,麦子告辞!”
麦子仲说完,翻身上马,带着家将打马扬鞭离去。而郑言庆则瞪大了眼睛,嘴巴张了几张,却无法开口阻止。这白衣男人也好,麦子仲也罢,似乎把他忽视了……
白衣男人说:“娃儿,好好准备,距离腊月二八尚有五十天,到时候帮我狠狠教训一下那老疯子。”
“可是……”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要啰啰嗦嗦,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白衣男人带着健卒,悠悠然离开。
郑言庆再次上马,看着那白衣男人的背影,不由得暗自苦笑。
这些人啊,平日里怕是高高在上的惯了……他本不想和麦子仲有什么争执,可是现在,他这个当事人,却似乎变成了配角。为什么没有人来问一问,他的意见?
“门头,那个人是谁?”
出建国门的时候,郑言庆忍不住开口询问门伯。
门伯正色道:“那是前丰州总管,柱国大将军鱼俱罗鱼大将军!”
鱼俱罗?
郑言庆在马上吓了一跳,心道一声:原来是他。
说起鱼俱罗,后世并不是非常有名。至少比那些耳熟能详的瓦岗英雄,要显得默默无闻。可实际上,这鱼俱罗却是大隋开国以来,极具声名的一位大人物。
此人是冯翊郡下邦县人,以弱冠之龄,得千牛卫出身。平陈之战,因功而拜开府,至开皇中,江南匪患,杨素请鱼俱罗同行,每战必有功勋,被封为高唐县公。
开皇末年,杨素自灵州道攻打突厥,再次请鱼俱罗同行。
此人只带了数骑冲锋陷阵,将突厥人杀得大败,于是进位柱国大将军,丰州总管。
据说,鱼俱罗在丰州的时候,突厥人甚至不敢畜牧于塞上,可见其人威势。
若按照兵书上所说:这世上有猛将、智将之分的话,鱼俱罗毫无疑问就属于猛将的序列。只可惜他有个兄弟,因为性情暴虐,残杀部将,被杨广缉拿罢职。后来杨广把他放出来,却又一时想不开而自杀……引得杨广因此事,而忌惮鱼俱罗。
在年中借大将军梁伯隐贿赂一案,顺势罢黜了鱼俱罗的官职。
可即便是如此,在隋朝那些大臣的眼中,特别是权贵子弟的眼中,鱼俱罗绝对是偶像级的人物。怪不得麦子仲看见鱼俱罗,就好像老鼠看见猫一样,老老实实。
郑言庆挠挠头,催马出了建国门。
他此刻是满怀心事,却不知他离开洛阳之后,他与麦子仲之间的赌约,却迅速传开。
位于洛水北岸河畔的铜驼坊,也是长孙家名下的产业。
长孙这个姓氏,早在西汉时就已经出现。但此长孙并非彼长孙,洛阳城的长孙氏,源自于北魏皇族之后。当年魏孝文帝改汉姓,变拓跋为元姓,还有一支则变为长孙姓,意思是说王族长门的子孙。在后来编纂元氏志时,设立堂号为霹雳堂。
虽然长孙氏也是关陇集团中的一员,可比起其他关陇贵族,长孙氏的人丁并不兴旺。
北周年间,只出了一个长孙俭,在开皇初年担当过荆州总管。
到长孙晟这一辈儿的时候,人丁似乎比之早先更加稀薄。除了长孙晟之外,还有两个同族兄弟,以至于难以和其他权贵相提并论。
冬夜漫漫,酷寒难耐。
铜驼坊的一座大宅里,长孙晟在书房中看罢公文,轻轻咳嗽起来。
年初随杨广北巡,却不幸染上了风寒。长孙晟小时候曾得过一场病,以至于落下了气疾的毛病,也就是哮喘病。一旦操劳过度,这病症就容易发作。本来杨广还准备让他出任一郡太守,但考虑到太守的担子太重,于是中途改变了主意。
驻留洛阳,出任右屯卫大将军,一方面是出于对长孙晟的信任,同时也希望他好好休养。
毕竟洛阳如今是都城所在,虽无帝都之名,却有帝都之实。
名医汇聚,物品也非常丰富,将养起来倒是很方便。只是长孙晟是个闲不下来的主儿,即便是右屯卫大将军并没有太多事情,他还是会每晚工作到亥时以后。
收拾好公文,长孙晟起身准备出去。
书房门这时候被人推开,却见一个中年美妇牵着一个扎着三鬟髻的小丫头走进来。
那小丫头年纪大约在五六岁的样子,生的粉雕玉琢,活脱脱好像白瓷娃娃一样可爱。她一进屋,就挣脱了美妇人的手,张开手臂欢叫道:“爹爹,抱抱!”
“观音婢,爹爹忙了一天,很累……你莫要吵他。”
“不管不管,就是要爹爹抱!”
长孙晟清癯瘦削的面颊,露出一抹慈祥笑容。
他蹲下身子,把小丫头抱起来,然后用额头抵在小丫头的额头,引得小丫头咯咯直笑。
“夫人,怎么还没有休息?”
长孙晟抱着小丫头,在书案旁坐下来。
那中年美妇,正是长孙晟的夫人高氏。说起来,高氏还是北齐皇族之后,嫁给长孙晟,生有一子一女。长孙晟有三个儿子,长子长孙行布是前妻所出,也是最具长孙晟风范之人。只可惜,杨谅之乱的时候,长孙行布奉命镇守太原,城破而遇害。
次子长孙恒安,三子长孙行操,都是妾室所出。
本来,长孙行布战死之后,应该由小儿子,也就是高夫人所出长孙无忌来继承。
也不知长孙晟是出于什么考虑,却把长子的功勋,让给了妾室所出的次子长孙恒安,为鹰扬郎将。不过私下里,长孙晟还是更喜欢小女儿,也就是他怀中的小丫头,长孙无垢,乳名观音婢。
高夫人笑道:“晚上裴公爷的女儿淑英拉着我玩儿双陆棋,大半个晚上,刚回来。”
“哦,淑英妹子来洛阳了?什么时候?”
“前日傍晚……不过她没有怎么声张,今天也只是找了我与广平公主过去。”
“哦,广平公主还好吗?”
“看上去挺好!”
广平公主,是隋文帝杨坚的三女儿,下嫁于安德县公宇文静礼。而高夫人口中的淑英,则是裴世矩的小女儿裴淑英,是个果毅而有主见的女子。早年嫁给了一个小官僚李德武,后来因隐太子之变,李德武被发配岭南,至今已有六年之久。
裴世矩本打算让裴淑英改嫁,哪知这小女儿坚决不同意,裴世矩也无可奈何。
高氏与广平公主和裴淑英关系很不错,裴淑英过来了,高氏自然要去探望。
长孙晟倒不是很在意,把女儿放在他的腿上,一边和无垢戏耍,一边问道:“你们许久未见,有没有说些有趣的事情。”
高氏摇头,“倒也没有,淑英说她正求着裴公爷把她那郎君从岭南召回,她还请我拜托你,若有机会请在陛下面前为李德武说项。不过,我没有答应的坚决。”
“李德武去岭南也七年之久,陛下甚至不知道他这么一个人。
恩,想来问题不会太大,你改天告诉淑英,就说这件事我应下了,会找机会说项。”
长孙晟是个一诺千金的人,一般不会轻易答应别人什么事。
可既然答应了,他就会想方设法的去办。高夫人点点头,对长孙晟答应此事,也很开心。
“对了,我回来的时候,倒是听说了一件事。”
“什么事?”
“麦大将军的孙子在建国门和半缘君起了冲突,后来被鱼老柱国阻拦,并约定腊月二八击鞠比试……哦,说起来我之前还误会了半缘君,以为他是个轻薄之人。
听人说,午后半缘君和翠云在大定酒楼谈论诗词来着,若他真是个轻薄之人,依着翠云那种性子,怎可能去见他?淑英说,之前那些谣言,也不知是从何传出。晌午她和翠云去白马寺上香时,还问过翠云……看那意思,翠云对半缘君颇有好感。”
“哦?”
长孙晟突然停下了和无垢的玩耍,扭头向高夫人看去。
“娘,我知道半缘君,就是那个神气的小哥哥,对吗?”坐在长孙晟膝上的无垢,突然开口说道。
长孙晟一怔,“观音婢见过郑言庆?”
高夫人也愣了一下,旋即点点头笑道:“那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了,先皇在病中时,你为左领军将军,宿卫内衙。当时我和观音婢,还有……行布回洛阳。去香山寺上香的路上,恰好见到小郎君去学舍求学。当时曾看了一眼,但没有交谈。”
“哦!”
长孙晟点点头。
怪不得高夫人没有提起过,原来只是看了一眼。
他低下头,看着脸蛋儿红扑扑,模样娇憨的女儿笑道:“我家观音婢的急性,还真就不错嘛。”
“呵呵,也是那小郎君的确出众,当时他才多大?
骑着驴,一袭白衣,有几分名士之风……我这两年倒也见过不少俊彦,和半缘君年纪相若,但能与之相提并论者,倒是屈指可数。唐国公的次子倒算上一个……只是英武有余,可是风雅却略显不足。除此之外,还真没人能和他相比。”
长孙晟没有再询问,神色似乎非常平静。
他和女儿玩耍了一会儿,抱着无垢起身道:“夫人想必也累了,且带观音婢休息。”
“你呢?”
“我,呵呵,过一会儿就去。”
高夫人带着小丫头走了,长孙晟则坐在火盆旁边,用铁笊篱轻轻拨弄着炭火。
此次伴驾随行,出巡北疆,楼烦太守李渊突然找到他,并拜托他收郑言庆为门生。
长孙晟也知道郑言庆的名字,对言庆的诗词文章,颇为认同。
所以当李渊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就答应下来。只是当时他不明白,这郑言庆和李渊,又是什么关系?李渊解释说,郑言庆是他一个族弟的学生。他那族弟非常关心郑言庆,一方面是害怕他荒废学业,另一方面又担心他在洛阳受欺负。
于是就恳求李渊为郑言庆找老师。
而李渊思忖很久,觉得长孙晟最为合适。
长孙晟对郑言庆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小家伙文采不俗,有神童美誉;又是郑家的人,虽说不是什么嫡支,可好歹也算得上名门子弟,收他为弟子倒无妨。
只是郑言庆什么时候又和李家有了关联?
言庆拜师的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也没有人会认为一个在族学学舍谋生的教书先生,能教出郑言庆这样妖孽的弟子。李家是八大柱国之后,也是关陇贵族的主要成员,郑言庆又是荥阳郑氏的子弟,关东世族所出。这两者,令长孙晟浮想联翩。
可没成想,才回洛阳,长孙晟还没来得及和言庆见面,就听到了关于他非礼裴家小姐的事情。
这让长孙晟非常不高兴,觉得言庆虽有才华,却是个德行浅薄之人。
正在想着如何与李渊说这件事,拒绝收言庆为弟子。哪知道,言庆竟展开了行动……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和裴翠云如此高调的在大定酒楼相见?
长孙晟心里一动,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
这位半缘君应该是在反击!用最简单的方式,来反击那些对他德行污蔑的谣言。
不是说我非礼裴翠云吗?我若是做了这种事,裴翠云怎可能会与我同席而坐呢?
恩,这小子的手段很直接,但也很有效果……
只是,怎么突然间会有这种谣言传出来呢?真的是坊间流传,以至于事情失实,亦或者是有人故意制造谣言?长孙晟不得不这样子考虑,如果真是人为制造的话,能不顾惜裴家的脸面,这制造谣言的人本身,恐怕也不会是普通人吧。
到了长孙晟这个地位,考虑的事情往往更多。
收郑言庆为弟子,可以令他交好李阀,固然是一件好事;可如果因此而得罪了其他人,也不是愉快的事情。
恩,再看一看!
看看究竟有没有人在暗中捣鬼,看看那究竟是什么人?
……
言庆回到竹园,把和麦子仲冲突的事情告诉了王正。
徐世绩闻听,立刻说:“言庆,怕个甚。那麦子仲也算不得什么,咱们未必会输给他。”
“可问题是,我不会击鞠啊!”
郑言庆苦笑着,看向了徐世绩。
击鞠,又叫打球或者击球。用通俗一点的话,就是马球……
至于它的起源,很难说的清楚。反正在隋朝时期,击鞠是一件非常普及的户外运动。
与斗鸡、步鞠合称三大户外运动。
其中斗鸡无分贵贱,步鞠也就是类似于后世足球的一种运动,在社会底层颇流行。而马球则限于贵族和军队。因为打马球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要有一匹好马。
对于贫苦人家而言,一匹好马的价钱,可能是他们一辈子都赚不来。
且不说马匹贵贱,这养马的费用更是高昂。好马对草料等各方面,都有严格要求。
养一匹马,可能比马匹本身的价值都高。
言庆运气不错,得张仲坚送了一匹玉蹄俊;徐世绩的父亲徐盖,也是一位豪商,所以坐骑也不差。可其他人呢?又有多少人,能有言庆的运气和徐世绩的家世?
“你不会击鞠,干嘛答应?”
言庆挠头说:“我可没有答应,而且人家也没问过我的意见。”
想想也是,不管鱼俱罗还是麦子仲,怎可能会在意郑言庆的想法。言庆有一匹好马,而马球又是这个时代,最为兴盛的户外活动,二者结合在一起,就可以得出郑言庆也会击鞠的意见……如果言庆没有玉蹄俊,或者鱼俱罗会提出其他的办法。
可偏偏他有这么一匹宝马良驹,鱼俱罗自然就先入为主的认定,言庆会打马球。
既然会打马球,就一定有击鞠同伴……
再者说了,郑言庆是郑家子弟,会击鞠也很正常。
归根结底,就出在玉蹄俊的身上。鱼俱罗根本不会去询问郑言庆,既然说定了,那就这么办!
徐世绩也不禁苦笑起来,“那怎么办?”
沈光突然说:“不会击鞠可以学。郑少爷,您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算上您和徐少爷,您只有两个人,两匹马……我估计,您也无法推拒,那就必须参战。
八人双门对战,您还缺了六个人,六匹马!”
是啊,不会击鞠我可以学,可缺了六个人,还有六匹好马,又该从哪儿去寻找?
徐世绩轻抚面颊,“沈大哥说的不错。”
言庆和洛阳权贵子弟并不是很熟,而且又是和麦铁杖的孙子比赛,就算是他认识一些人,恐怕也不会帮着他出战。没有人,没有马,学会击鞠又有什么用处?
“沈大哥,您会击鞠吗?”
沈光笑了,“以前曾与人击过几次……好吧,算我一个,还缺五个人,六匹马。”
“马匹……”郑言庆想了想,轻声道:“倒是不用太担心,反正距离腊月二八还有五十天,我还可以想其他的办法。可是这人,该怎么寻找?还有,击鞠需要什么?”
“八根鞠杖,最好柘木鞠杖;一块场地,可供练习。
至于木鞠倒不难办,坊市里多的是,买回来就行。关键是你能找来足够的人和马。”
隋唐马球,不会配有护具。
似后世一部很奢华的电影中,某位‘国际章’一身护具的参赛,基本上不太可能。
言庆想了想,对雄大锤说:“大锤子爷爷,还劳您明天去一趟雄记商铺,让管事稍一封书信给张仲坚张大哥。就说我需要十匹好马,请他设法在二十天内送来。”
他首先想到的,不是郑家,而是张仲坚。
这家伙在西域那边很有关系,说不定能解决马匹的问题。
“明天一早,我就去窦府拜访,看能不能先从窦府,借来马匹和场地。咱们边练习,边等待,边寻找……”言庆说着,挠挠头强笑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咱们这一帮子活人,难不成还让尿给憋死不成?”
这话说得可一点都不文雅,可是却正对了沈光的胃口。
“鞠杖我可以想办法。”
沈光想了想,开口笑道:“通远市那边有不少胡商,也喜欢击鞠,还有人专门制作鞠杖。我去走一趟,看看能否拉过来几个人。就算找不来人,也可以先解决鞠杖的问题。
徐少爷,您也别闲着,咱们都动起来……你就负责教郑少爷击鞠,如何?”
徐世绩顿时乐了!
说实话,和言庆做朋友挺辛苦。
不是说郑言庆不好,而是说他太好,太出色……出色到和他在一起,压力倍增。
这家伙诗书双绝,又有文采,更精通武艺。
好像这世上,没有他不会的东西,甚至连煎茶也高人一筹。
如今,终于有这家伙不会的事情了,看起来他也就是个平常人,不过聪明了一些而已。
徐世绩终于找到了一件比言庆高明的事情,以前总是被他批讲,现在该换我了吧!
郑言庆从徐世绩的笑容中看出了他的心思。
不由得也笑起来……别看他徐世绩是初唐军神,可说到底,如今也只是个半大小子。
心中的阴霾,好像一下子减弱了不少。
言庆一把搂住徐世绩的脖子,笑呵呵的说:“徐先生,今后五十天,可就靠你了!”
第十四章 反常的毛旺一家
事情再麻烦,终究是要去面对。
总是发愁,也不是个办法。虽然说还没有想到什么好法子,但至少已经设定了方向。
郑言庆和众人商议完毕,就返回了住处。
毛小念正坐在楼里,手里拿着一本《千字文》,在灯下阅读。
身为半缘君的贴身丫鬟,不一定要有多么出众的文采,但如果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传出去就要被人笑话。所以早在杜如晦还在竹园的时候,毛小念就开始学习读书识字。
言庆看她在读书,也没有上前打搅,轻手轻脚的走上竹楼。
细腰和四眼看见言庆,就立刻扑上来,咬着言庆的衣服,发出呜呜呜的声息,似乎在抱怨着什么。拨亮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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