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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味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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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还是要蘑菇?花小麦有点拿不定主意了,在原地转了两圈,抓耳挠腮,使劲跺了跺脚。孟郁槐皱着眉头看她发疯,嘴角不自觉地朝上弯了一弯。
不……不管了!
对好食材的渴望终于战胜恐惧,花小麦捏了捏拳头给自己壮胆,蹲下身以极慢的速度一点点挪动,花了足有五六分钟的时间,才终于一把抱住了山毛榉那粗壮的树干。
这棵山毛榉是长在林子边缘的,有一部分已经伸到了斜坡上,而那一丛矮墩墩胖乎乎的橙盖鹅膏,则长在靠近斜坡的外侧,需要将自己整个上半身探出去,再抻长胳膊,才能勉强够得到。
花小麦自打穿越以来,一直很喜欢自己新拥有的这具躯壳,因为瘦的皮包骨,免去了她从前减肥的一应麻烦。可现在,她却不由得在心里埋怨,为什么这身体不能再长高一点?现在这样,实在太费劲了!
脚下是湿哒哒的泥土,她竭力将自己双脚固定在树根处,右手紧紧搂住树干,将左胳膊伸了出去。
快了,还差一点,就一点点……她几乎已经触到了那蘑菇盖上特有的粘腻触感,而正在这时,脚下却忽然一滑,全身霎时失去重心,朝旁边一歪,眼看着就要滚下去。
要不要这么倒霉啊,要不要这么倒霉啊!她在心里呐喊着,死命不让自己发出丢人的尖叫声,只紧紧用右手抠住树干,指甲在坚硬的树皮上刮过,发出让人脊背发凉的咯吱声。
疼,疼疼疼,手指甲要裂开了!花小麦简直欲哭无泪,无论怎么努力,依然感觉自己正在一点一点的往下滑,屁股从碎石子上磨过——裤子不会……不会破掉吧?
身后掠过一阵劲风,须臾间卷到她身边,脖子上忽然一紧,一条结实有力的胳膊将她拦腰揽住拖了上来,也不知怎么滚了两滚,她发现自己忽然坐正了身体。
唔……确切地说,是坐在一个男人怀里。
孟郁槐初初见她想去采那从颜色怪异的蘑菇时,就预备出声制止来着,却不知怎么并没有开口,后来见她果然如自己预想中那样稳不住身形,眼看要滚下山坡,忙扑过来一把揪住了她的后脖颈,将她带进自己怀中,拉回安全地带。
因为事发紧急,他并没有想得太多,可现在……
花小麦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
孟郁槐坐在地上,两条长腿朝前平伸,而自己……则正好坐在他腿上。或许是因为紧张的缘故,她下意识揪住了他胸前的衣襟,而他的手,则紧紧箍在她腰间。两人靠得太近,她的鼻尖几乎要碰到他胸膛的肌肤,呼吸间全是强烈的男人气息,混杂着淡淡的汗味,一阵接一阵地飘过来。
真是一个好姿势啊!花小麦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原本想立刻挣脱,可脑子里不知哪根筋抽抽了,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
她好像还从没见过肌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呢……一块块儿像石头似的,配上古铜肤色,仿佛全身上下永远都充满了力量。瞧着倒是不错,但不知摸起来又怎样?
她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鬼使神差伸出一根手指,在他心口那块特别发达的肌肉上戳了一戳,立时感觉到那人的肩膀抖了一下。
“……你干什么?!”孟郁槐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震惊之情,耳根子烧得发烫,后脖子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好半天,才低喝出声。
“我……”花小麦被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道歉,然而一个转念,唇角蓦地浮出一丝笑容来,低头看了看他兀自搂在自己腰间的手,意味深长道,“那你在干什么?”
“我是为了救你!”孟郁槐怒不可遏,狠狠瞪起眼睛。
花小麦歪了歪头,一脸无辜:“可我现在安全了,你怎么还不松开?”
话音未落,孟郁槐就一把将她推开,呼地站了起来,像头熊似的在她旁边来来回回踱步,指着她的脸语无伦次:“你小小年纪,我还以为你是个……也对,你原本是花娘子的妹妹,跟她自然一个性子!”
“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在说我姐姐的坏话?”花小麦眯了眯眼睛。
孟郁槐深深看了她一眼,做了个深呼吸,竟迅速安定下来,捡起丢在一旁的野兔,转身就往山下去。走了没两步,又忽然回头:“你是不是想要那丛橙色的蘑菇?”
不等花小麦答话,他已经再度走到山毛榉旁边,不费吹灰之力将那一窝橙盖鹅膏采下,径直丢进花小麦的篓子里,然后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很快消失不见。
从矮林子里出来时,花小麦已经开始觉得后悔了。
好吧,她的确是突发奇想,想要逗逗孟郁槐来着。这人平日看上去极其道貌岸然,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又跑到景家小院说了那番话,引得花二娘不快,捉弄他一下,也不为过吧?
可是……她似乎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一点。这个年代的人成亲都早,孟郁槐那个年纪,应当是早已娶妻生子了的,自己“勾搭”有妇之夫,会不会被游街示众浸猪笼啊?
而且,那举动虽然算不了什么,传出去却终究不好听,万一那孟郁槐是个大嘴巴,逮住一个人就唠叨一遍,她这张脸还要不要,花二娘的名声又怎么办?
她忐忑不安地背着篓子回到院子里,意外地见东屋门开着,花二娘和景泰和似乎并没有在“忙”,于是稳了稳心神,打算将自己采回来的橙盖鹅膏拿去给花二娘瞧瞧。
可……不等她踏进院子,那花二娘突然从堂屋里出来了,一看见她就单手叉腰指住她的脸,大叫一声:“喂,小三儿!”
第八话 麻辣酒香兔
花二娘是个美人儿,这一点毋庸置疑,被一个美人儿指着鼻子叫“小三儿”,会使人在一瞬之间胸臆中膨胀起一种玄妙的自豪感,可……现在好像不是该高兴的时候吧?
“二姐,你……你叫我什么?”花小麦脑后滴下三滴冷汗,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背后的篓子。
她和孟郁槐不过刚刚分开而已,难道这么快,那家伙就跑到景家小院里,痛陈她的恶行了?
花二娘翻了个硕大而清晰的白眼,每走一步,柳腰都要摆上两摆,娉娉婷婷晃到花小麦跟前,玉手一扬,老实不客气地在她脑袋上扇了一巴掌:“你在家里行三,不叫小三儿叫什么?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没见日头都落下去了吗?那矮林子里一到下晌,湿寒气便重得很,倘或浸到骨头里,过个几十年有你好受的!”
呼,还好还好……花小麦一颗心落到实处,暗自拍了拍胸口。果然亏心事做不得啊,这种提心吊胆,随时害怕被抓包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二姐,你以后还是叫我名字吧,我都这么大了,还小三长小三短,人家会笑话我的。”她朝屋内张望了一眼,将背上的篓子取下,“姐夫还没回来么?早晨出门的时候,他跟我说想吃馄饨,我就去挖了点荠菜,还采了一窝特别好的野菌子,晚上我给你们……”
“别慌,你来看看。”花二娘捞住花小麦的胳膊,不由分说将她扯进厨房里,随手往地上一指,“喏,兔子肉你会不会做,要不咱晚上吃这个怎么样?”
地上的竹筐里用草绳拴着一只灰皮野兔,肥乎乎圆滚滚,油光水滑。
“你姐夫挺爱吃兔子肉的,就是平常我俩都没时间进林子去捉,今儿得了这么一只,你要是会做的,晚上就给收拾出来,也好让他打个牙祭。”花二娘蹲下摸了摸兔子的头,叹口气道,“等哪天有了空,我也拉上他去山里转转,再捉个一两只,把毛皮扒下来给他做个围脖,暖和,若是还有剩,就给你缝一副手套。你张罗着家里的饭食,那双手成天在冷水里泡着,不好好保暖可不行。”
花小麦心里一阵热乎,与此同时,却也有点犯嘀咕。
刚才在那片矮林子里,她恍惚记得孟郁槐手上提了两只野兔来着,家里这只,该不会是……
“二姐,这野兔你从哪里得来的?”她好不容易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抬头飞快地瞟向花二娘。
“孟家大哥送来的啊!”花二娘不假思索道,“他说今天进了林子一趟,捉回这么两只兔子,他和他娘也吃不了,顺道儿给咱们就送来一只,怎么了?”
“没,没什么。”花小麦赶紧摇头,带了点踌躇接着问,“那……那他就没说点什么?”
糟了,孟郁槐真的来过,这下要倒大霉了!
没成想,花二娘却完全会错了意,一挥手,满不在乎地敞着喉咙嚷嚷:“他能说什么,你还指望他给我赔不是怎地?我估摸着啊,他自个儿心里也明白,那天在咱家说的话不是个味儿,这不就送点东西来,表示表示歉意吗?他送来了,咱们就踏踏实实收下,想那么多干嘛?”
说着,她还抬手抚了抚自己的发鬓,面上浮现自得之色:“嘁,我看他平日里正经八百言辞冷淡,见了姑娘家也都眼观鼻,鼻观心,仿佛全火刀村的女人,他都不放在眼里似的。其实他心里究竟怎么想,也只有他自己清楚!”
言语间,大有全村各年龄层男同胞都为她的美貌所倾倒之意。
花小麦没工夫笑话她,尽量轻描淡写不着痕迹地道:“他家里就只有他和她娘两个人吗?哦,对了,他是镖头,想必家眷都在县里吧?”
“甚么家眷,孤家寡人一个呢!”花二娘就撇撇嘴,“前二年我刚嫁来那会儿,倒是听说有人给他说了一门亲,可刚定下没多久,那姑娘就死啦!这不就一直耽误到今天了?他爹去得早,他娘那脾气,又比粪坑里的石头还臭硬,就为了他这亲事,成天火烧火燎的,见人就唠叨个没完,也亏得他,还能那样从容淡定,一点儿不着急!”
没成亲?花小麦彻底放心了,嘴角一下子翘了起来。
且不论她在林子里的行为合不合适,至少,那勾搭别人丈夫的罪名可以彻底从脑袋上扒下来了,扬眉吐气天地宽哪!
了了这桩心事,她整个人瞬间便觉松快许多,将花二娘拱出厨房,捉起那只可怜巴巴地野兔,手脚麻利地剥洗干净,预备做一道“麻辣酒香兔”。
家里现成有花二娘旧年做下的豆豉酱,花小麦揭开盖子闻了闻,不死心地又伸手蘸了一点送入口中,毫不意外地发现,这酱果然又咸又苦,还隐约有一种可疑的酸味。她也懒得再去猜测这几年景泰和的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端上一只小碗,便去隔壁的潘太公家重新要了点豆豉酱,同时在心中琢磨,既然注定了今后都要留在这里,那么等明年开了春儿,自己也该拣那常用的各种酱料,重新做它几缸子。毕竟,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满足口腹之欲,永远都是人生的头等大事。
野兔斩成小块儿,放入滚水中焯去血水后转小火,搁进黄酒、八角、姜片和少许盐,煮上约莫一炷香的时间,便可捞出来沥干水。
新鲜的茱萸剁成泥,与豆豉酱混合搅拌在一起。灶下生大火,锅里热油熬糖色,先丢下一小把花椒爆出香味,再将兔肉倒进去一块儿翻炒,待得肉质表面染上薄薄一层金红,就可以把茱萸豆豉酱、蒜片一并加入锅中。这时候,往兔肉上再浇小半碗黄酒,锅沿“轰”地腾起一团火焰,嗤拉作响,浓烈的酒香扑面而来。
“小妹这是在做什么,竟这样香?”刚从铁匠铺回来的景泰和一进门,就使劲吸了吸鼻子。
潘太公靠在自家的院子门框上,伸长脖子朝这边不住张望,口中喃喃自语:“这手艺不得了,不得了……泰和这回可算是熬出头来咧……”
唯有那花二娘,坐在院子里气愤愤地揪扯地上野草:“哼,老娘做的菜,也不比这差多少吧?”
为了配合麻辣酒香兔这一道大菜,花小麦特意蒸了粟米饭,一粒粒黄澄澄的,在烛火当中格外好看;兔肉装盘之后,又撒了一把油炸花生米和一小簇葱花,油汪汪,红亮亮,让人原本就饥肠辘辘的肚子,霎时好似又空了两分。
饭菜上桌,景泰和迫不及待拾起筷子,眼睛里放射出万千光彩,夹起一块儿兔肉塞进嘴里,细品了品,也不说话,伸手就夹第二块。
“哎呀,当心烫着你!”花二娘心里酸得直冒泡,忍不住出声问,“好吃吗?”
“皮脆肉嫩,那股子酒味都渗进肉里了,又辣又香啊!”景泰和百忙之中抽空回答了这么一句,“好辣,真是好辣!”一面说,一面再度将筷子伸向盘子。
“真有那么香?”花儿娘半信半疑也夹了一小块,咀嚼半晌,冲着半空翻了翻眼睛,小声嘀咕,“也就……也就一般吧……”
这话说得毫无底气,花小麦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动作麻利地盛出一小碗兔肉:“二姐,今天这道菜多亏了潘太公家的豆豉酱,我想给他和太婆也送去一些尝尝。”
“你吃了饭再去,忙活了这半天,你就不累?”花二娘敲了敲碗沿。
“我趁热送去吧,潘太公他们恐怕也正吃饭呢。兔肉热第二遍,口感就老了,不好吃的。”花小麦端着碗走到门边,回过头冲花二娘和景泰和一笑,“你们先吃,我马上就回来。”
第九话 机会要抓住
潘太公家,饭菜果然已经摆上了桌。
清水煮萝卜,炝炒白菜里隐约裹着两块大肥肉片,两碗杂米饭,只看上一眼,便觉寡淡无味。
这个年代的寻常百姓,大抵生活都是十分节约的,莫说囊中羞涩,即便是不愁吃穿,也轻易不会卯着劲儿大手大脚地花使钱钞,只求填饱肚子就好。
瞧见花小麦手中的碗,潘太公眼睛登时就直了,霍地站起身来,笑呵呵道:“你看这孩子,又给我们送吃的来了,不是跟你说了吗?往后都不用给我们俩送,你们一家三口人自个儿吃吧!”
“是方才用您给的豆豉酱做的兔肉,送来给您和太婆尝尝。”花小麦将碗放在桌上,抿嘴一笑,“这兔肉我烧得还算嫩,您和太婆应该都能咬得动。”一边说,一边瞅了那清水煮萝卜一眼。
潘太公就有点赧然,将盛着萝卜的碗挪了挪,讪讪道:“人年纪大了牙口不好,我这萝卜煮得都没魂儿了,比不得你的好手艺,隔着院墙都能闻见香。”
花小麦倒是不以为意:“太公你要是不嫌弃,赶明儿我若再多做了什么菜,也都给你们送一点。也不会是什么精贵东西,您和太婆尝个味道吧。”
她又凑得近了点,神秘兮兮道:“您放心,我家的灶台现在归我管,我二姐再也插不上手啦!”
潘太公爽朗舒心地笑了起来。那潘太婆眼睛不大好使,摸索着走过来,拉住花小麦的手正想跟她唠两句,就听得院子外头传来一声呼喊:“潘叔在家吗?”
有人来访,花小麦便不好多呆,匆匆跟二老告了别,一径跑了出去。潘太公跟在她身后紧走了两步,扬声道:“这孩子急什么?干脆留下来跟我们一块儿吃得了!”
花小麦回头一笑:“不用了,二姐和姐夫也在等着我回去吃饭呢!”言毕,与正走进潘家院子的一个中年男人错身而过,一溜烟跑回景家小院。
……
天气一日冷似一日,转眼便是冬至。
花二娘和景泰和虽然分出来单过了,但逢年过节,还是得回公婆家走一趟。花小麦作为自家姐姐的“拖油瓶”,自然是不好跟去的,这日一大早,夫妇两个提上备好的糕点等物便出了门,临走之前,花二娘还没忘了吩咐花小麦一句,让她看好家,不要到处乱走。
冬天里可吃的菜蔬很少,眼看着又要过年了,花小麦便打算着预备一些节下的吃食。早两日她便管花二娘要了两个钱,趁着这天有空,就去称了几两二年的陈芥子做成芥子酱,又买了些菜肉,用酱腌在缸里,过上一个多月,等除夕那天,正好可以捞出来吃。
她一个人在院子里忙碌着,井水凉得透骨,身上却出了薄薄一层汗,冷热交杂,委实好不难受,鼻子里也有点吸溜吸溜不爽利。她生怕自己真弄出病来,连忙回屋添了一件厚衣裳,出来的时候,却见院子门口站着一个人,也不说话,只眯着眼睛冲她笑。
那是个年约四十的中年男人,个头不高,敦敦实实的,穿了件灰蓝色的大袄子,领口和袖口都缝了一圈狐狸毛——这在火刀村来说,就算是家境还不错的象征了。
花小麦来到火刀村的时间并不长,只觉这人瞧着眼生,便将湿淋淋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略有些迟疑地道:“你……你找谁?”
“你是花家小妹吧?”男人十分自来熟,干脆一脚踏进门里,乐呵呵道,“可能你不记得了,咱们见过面的,我姓乔。”
花小麦皱着眉头又将他打量了一番,心中顿时起了两分警觉。
在从前她的那个时代,每当临近过年,往往就是盗窃行骗案高发的时候,小偷盗贼拆白党,纷纷集体出动,以便挣些过年钱。虽说这火刀村民风淳朴,但却也不能保证没有这种人存在吧?
“对不住,我没见过你。”想到这里,她的声音便冷了下来,低头将一棵大白菜塞进缸里,明摆着有逐客的意思。
那人嘿嘿一笑,不但不走,反而又走进来两步:“你别怕,我不是坏人。”
废话,谁会把“坏人”两个字写在脸上?花小麦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却不答腔。
“咱们真见过面,前些日子,你是不是给隔壁的潘太公送过一碗又香又辣的兔子肉?你走的那会儿,我刚进门!”男人丝毫不气馁,耐着性子好声好气地解释。
他这么一说,花小麦立时有了印象,重新抬起头来:“你是那天来找潘太公的那个人?”
“可不是吗,想起来了吧?”男人一拍大腿,“潘太公他儿子跟我是发小,去府城做买卖之前,特意让我多照应他爹娘,是以,我家跟潘家二老平日里就走动得很勤。喏,你要是不信的,我这就把他老人家叫过来!”
他说完便真个敞着嗓子叫了起来:“潘叔,你快来给我做个证啊,花家小妹这是怀疑我哪!”
很快,潘太公果然踮着脚从隔壁院子走了过来,一看见那男人就笑了起来:“呵,你这小子,还真是把这事搁心里了啊?麦子你别害怕,他叫乔雄,就是咱们村儿的人,不过住在东边,你没啥机会见到他,觉得眼生,那也很正常。”
“哦。”花小麦这才放下心来,抬头露出点笑意,“那……乔大叔,你今天过来有什么事吗?”
“有事,当然有事!”乔雄迫不及待地道,“那天你不是给潘太公送了一碗兔子肉吗?正巧我去了,他便非拉着我喝两盅不可。我一尝你做的那兔子肉,嘿哟,真是绝了!咱们火刀村的人也常吃兔子,清炖红烧或是用柴禾烤,方法多得很,可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从没有尝过那么香的滋味!你小小年纪,便有这么一手好本事,不容易吧?你平常还会做什么菜?”
“只要是常见的菜,都能做。”花小麦在做厨一事上,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必要谦虚,同时心中又跟着一动。
这人巴巴儿地跑了来,该不会是……
“这可太好了!”那人双掌一拍,“是这么回事,我在村东开了一间铺子,这不是快过年了吗,就打算在十二月初三那天,给伙计们安排一顿团年饭,另外再请几个朋友,忙了一年,大伙儿也应该凑在一处好好儿乐呵乐呵。我媳妇不大会做菜,往年这顿团年饭,都是从县里的酒楼叫的菜,价钱贵不说,还不一定好吃,我又不好总麻烦街坊邻居帮忙。你厨艺如此了得,可愿意到时候来帮我操持一下?”
“……你是说,想要让我去给你当厨子,把这顿团年饭做了?”花小麦心中一阵激动。
但凡是人,总想要尽力发挥自己的特长,她自然不可能满足于只一天给家里做两顿饭。况且,这乔雄请她去当厨子,肯定是要给工钱的吧?若能成事,这还是她穿越之后第一回靠着自己的双手赚钱呢!
“没错,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乔雄的声音极响亮,“不瞒你说,那天吃了你做的兔子肉,我这心里就始终牵挂着,怎么也放不下!你肯来帮忙,我绝对不会亏待你,到时候,我付你四吊钱,至于菜钱杂费什么的,那都不要你操心,怎么样?”
花小麦差点一蹦三丈高。
四吊钱,也就是四两银子,几乎相当于景泰和与花二娘小半年的吃穿用度。只不过做一顿饭而已,便能挣到那么多钱,这是可是个好机会,非得抓住不可!
她一时没有说话,乔雄便有点着急起来,推了潘太公一把。
“呵呵,麦子啊,你别担心。”潘太公捋了捋自己的白胡子,笑着道,“你这乔大叔,在村子东边开着一间纸扎铺子,不差钱,该给你的工钱,绝不会短了你的。若到时候他敢拖着欠着,太公管保替你去讨回来!”
“纸扎铺子?”花小麦有点好奇,看了乔雄一眼,“是糊灯笼,扎棚子的那种店铺吗?”
乔雄的脸色就有点尴尬:“灯笼、纸棚子我们……倒是都做,但那都是有特定用处的,旁的地方派不上用场……嗐,我跟你明说了吧,我那儿其实就是个丧葬铺子!”
第十话 菜单
寻常人对于丧葬铺或多或少总是有点忌讳,这也是乔雄一开始不愿将自己做什么买卖痛痛快快说出来的原因——花小麦是个十四五岁的年轻姑娘,这个年纪的女孩儿大多胆子小,对于鬼神之事更是敬而远之,万一她要因此拒绝,他可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嗯……”花小麦的确是有点犹豫,却不是为了乔雄以为的那个原因。
花二娘表面上对她凶神恶煞,一方面是为了做给景泰和看,另一方面,也是想堵住村里人的嘴,这一点,花小麦自然十分明白,事实上,她这个姐姐,对她当真称得上很是心疼。前段日子孟郁槐提议让她去连顺镖局做厨娘,花二娘便没给好脸儿地一口拒绝了,分明就是不想让她出去干活儿吃苦,今天这乔雄找上门来,若是给花二娘知道了,只怕也没那么容易应承。
“那个,花家小妹,你听我说啊!”见她久久不答言,乔雄就有点着急了,搓着手道,“那丧葬铺子,虽说是跟死人打交道,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吉利,但其实,这可是个积阴德的营生啊!你想想,人在这世上走一遭,多不容易?等他们故去了,我们‘乔记’帮着将身后事办得妥妥当当,这对于悲伤的家人们来说是个慰藉,他们去了阴曹地府,也能过两天舒心日子不是?就算是不相干的外人瞧着也好看哪!你……”
“乔大叔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花小麦回过神来,抬头冲乔雄抿了抿嘴角,“我只是担心我二姐会不答应。她一向不许我去外头乱晃,眼看要过年了,家里许多事也需要我给搭把手,要是她知道了,这事儿肯定就不成了。”
“二娘那脾气,也着实有点难对付,对她这妹子,更是凶得很,啧啧……”潘太公在旁边心有戚戚焉地点了点头。
乔雄也曾听过花二娘在火刀村的威名,光是想想她那凶神恶煞的泼辣样子,心中就打了个突,面上也现出几许为难之色:“那可怎么好?花家小妹啊,虽然你年纪小,但你那一手厨艺,我却是真心佩服。这可是我们乔记纸扎铺子一年之中最重要的一顿饭,你如果不能来,我这心里头……你跟你二姐好好说说,我不让你白做,我给钱呀!”
花小麦在心中思忖了片刻,仰脸冲他一笑:“乔大叔你别着急,你看得起我的手艺,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可以替你把这顿团年饭尽力做好,但还请你和潘太公帮我一个小忙,在这之前,先不要将这事告诉我二姐,当然,最好别让村里其他人知道。我想着,等我把那四吊钱赚到手,再交给她,到时候木已成舟,她就算生气,也无法可想了,行吗?”
潘太公和乔雄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点点头:“行,听你的。”
“好,那这个活儿我就接下了。”花小麦舒了一口气,抬头对乔雄笑道,“十二月初三,距现在还有七八天的时间。这两日,我先把菜单定下,将需要的一应食材也都写下来,乔大叔你看过没问题之后,便可先打发人去采办。到了正日子那天,我一大早就想个法儿从家里跑出来,帮你把席面张罗好之后再赶回家,我二姐未必能发现得了的。”
乔雄喜得抓耳挠腮,连连道:“那咱们可说好了,可不能改啦!这桌席面,你就照着十五两银子来安排,需要采买什么你尽管开口,多花钱不要紧,最重要是好吃,体面!”
花小麦心中也是一阵喜悦轻松,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笑。
花二娘和景泰和当天下午从村子南边的公婆家回来,脸色颇有些不好看,说起话来更像是吃了炮仗似的,在屋子里摔摔打打。花小麦心中牵挂着那菜单的事,又不好将自己闷在西屋之中,只能陪在花二娘身边,拣些有趣的笑话来逗她。当然,毫不意外地,花二娘根本不吃她这套,反而跳起脚地扯住她耳朵凶了一顿。
“别在这唧唧歪歪的,该干嘛干嘛去!大冷天的谁让你在院子里腌菜腌肉,你要是着了凉,老娘还得使钱给你请大夫!我前两天给你做的厚棉袄棉裤呢,你不穿还等着它给你下小崽儿啊?赶紧麻溜地给我换上!”
对于她这种特殊的表达关怀方式,花小麦感激之余,又觉啼笑皆非。无论如何,只要花二娘一回到家中,便有本事让各个角落中都充斥着她的大嗓门,她那窈窕的身影在小院四处穿梭,一刻也停不下来。直到吃过晚饭,三人各自回房,花小麦才有空静下心来,坐在桌前琢磨乔记纸扎铺子的菜单。
东屋那奇异的声响照旧若有似无地飘荡过来。花小麦点了一支烧得只剩个尾巴的蜡烛,又翻箱倒柜找出一杆秃笔,正坐在桌前咬着笔头发呆,忽然想到一件事,偏过头去朝东屋的方向看了看。
花二娘和景泰和成亲总有两三年了,又如此热衷夫妻之事,为什么,却始终没有孩子?按理来说,这个年代的女人成亲之后最大的任务就是传宗接代,花二娘嫁给景泰和这么久了,一直无所出,却还能将自家丈夫吃得死死的,不得不说,这也是一项本事啊。
蜡烛的烛芯烧得哔波作响,在桌上落了一滴烛泪。花小麦赶忙伸手用指甲将桌上的痕迹刮掉,重新把心思放回到菜单上面。
火刀村的物价很低,十五两银子办一桌席面,可说绰绰有余,要想置办些珍贵的食材,也不是甚么难事。但事情关键在于,堆砌各种珍稀之物,不仅毫无趣味,还有浪费炫耀之嫌,将平凡的菜肉果蔬做出不凡之味,才能更大程度地体现厨师的功力。
没有墨汁,她只能用笔在桌上瞎划拉了两下,隔日,又缠着花二娘带她去菜市那边转了转,将各种食材的价格一一记在心里,暗暗观察火刀村的人喜欢买什么样的菜,口味如何。三天之后,她终于在心中拟出一张菜单来,趁着花二娘不注意,偷偷从家里溜出,直奔村子东边的乔记纸扎铺子。
门口摆放着两个童男童女,与平日里常见的一样,脸蛋红扑扑,打扮得也很喜庆,只是不知为何,那嘴角的笑容,总会让人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冷。铺子里悬挂着大大小小的白灯笼,将店外的光线遮挡掉大半,更显得室内一片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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