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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刀-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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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丛立刻分开,大家都想瞧瞧这位世袭一等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侠少的风采。

(三)

—身雪白的衣裳,一尘不染;一张苍白清秀的脸上,总是带着冷冷淡淡的、带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身边总是着带个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而且每次出现时,带的人又都不同。

这就是视功名富贵如尘土、却把名马美人视如生命的狄小侯爷狄青麟。

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是个最引人注意、最让人羡慕的人。

今天也不例外。

今天依偎在他身旁的,是个穿一身鲜红衣裳的美女,白玉般的皮肤,桃花般的腮容,春水般的眼波,酒一般的醉人。

谁也不知道狄小侯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么一位美人找来的。

万君武看到他只有摇头叹气;“你来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来?”

狄小侯冷冷淡淡地笑了笑,简简单单地告诉万君武:“我是来害你的。”

“害我?你准备怎样害我?”

“不管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出三两。”

万君武盯着他,眼睛里光芒闪动,也不知盯着他看了多久,忽然大笑:“好,好极了。”

大家都以为这位威震河朔的一方大豪,一定又要出个让人吓跳的高价。

想不到万君武的笑声忽然停顿,大声道:“这匹马我不买了,你卖给他吧。”

裘行健怔住,万君武一说完话,掉头就走,想不到狄青麟却叫住了他;“等一等。”

万君武回头盯了一眼:“你还要我等什么?”

狄小侯先不回答,却问裘行健:“还有没有人肯出更高的价?”

“大概没有了。”

“那么这匹马现在是不是已经可以算是我的?”

“是。”

狄小侯转身面对万君武:“那么我就送给你。”

万君武也怔住。

“你说什么?你真的要把这匹马送给我?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他不懂别人也不懂,狄青麟只淡淡地说:“我也不为什么,把一匹马送给一位英雄,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又何必要为了什么?”

这就是狄青麟做事的标准作风。

(四)

夜,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象流水般被倒进肚子,豪气象泉水般涌了出来。

万君武—直在不停地喝。

江湖中人都知道他是海量——“万大侠不但刀法无双,酒量也—样天下无双。”

今天他当然喝得特别多。

他不能不接受狄青麟的好意,接受了后又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他喝酒,喝点酒之后总是高兴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让他这么喝,因为喝酒的这地方是在花四爷的私室里,客人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已经把每个人的来历都调查过了。

万君武常常告诉他的朋友:“在江湖中成名太快,并不是件好事,成名太快的人,晚上都难免有睡不着的时候。”

象他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不特别小心,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就算有人想要他的命,也永远没有机会。

先退席的是狄青麟。

他一向不喜欢喝酒,他已很疲倦,主人为他准备的客房中,还有美人在等他——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只要有最后一个理由就巳足够。

大家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目送他出去,不但羡慕,而且佩服,“这位小侯爷做事真漂亮,难怪女人们都爱死了。”

花四爷也是海量。

他高大、肥壮、诚恳、热心,胖嘟嘟的一张脸上,连—点机诈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每年都要上别人几次当,可是他一点都不在乎。

万君武问他:“这次你买了几匹马?”

“连一匹都没有买。”

花四爷嘻嘻地解释:“因为金大老板和裘总管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害朋友,要他们让我上当,所以我只有上别人的当,不上朋友的当。”

万君武大笑。

“说得好,好极了,我敬你三杯。”

三杯之后,花四爷又回敬三杯,万君武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因为他喝酒有个秘诀…他能吐。喝多了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喝。

这是他的秘密。

虽然他的师兄、弟子、死党,都知道这个秘密,他却以为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只有装作不知道,所以他要去“方便”,他们只有让他一个人去。

很深的坑上面,用紫檀木做成个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坑底铺满鹅毛。

花四爷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一切都力求完美,连“方便”的地方也不例外。

万君武走进来,带醉的锐眼中露出赞赏之色,决定回去后也照样做一间。

于是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上用力一压,就会吐了出来了。

这次他没有吐出来。

他刚把食指伸进嘴里,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他痛极,可是叫不出,他用力以肘拳撞后面这个人的肋骨,可是这个人已经先点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苦练武功廿八年,可是现在的全身功夫力气,连一点都使不出来。

他身经百战,杀人无数,要杀他的人也不少,只有这个人才能抓住最好的时机,把握住最好的机会。

他只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也愿意让他知道,在他耳畔轻轻地说:“我告诉过你,我是来害你的,我已调查你很久,对你的每件事我都很清楚,也许你比自己还清楚,我也知道你一定要来吐。”这个人声音冷冷淡淡:“所以你死得并不冤。”

万君武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只可惜他已永远没有机会说出来。

最后他只看见一道淡淡的刀光,淡得就象是黎明时出现的那一抹曙色。

然后他觉得心口一阵剧痛,一柄刀已刺入他的左胸肋骨间,刺入他的心脏。

一柄其薄如纸的刀。

没有人形容这把刀出于的速度。

拔出时也同样快。

一柄太薄太快的刀刺入再拔出后,伤口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来的。

所以没有人会替万君武复仇。

因为他的死,只不过因为他的酒喝得太多,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都认为如果一个人酒喝得太多,往往就会忽然暴毙。

大家当然更不会想到刚送了一匹名马给他的狄小侯,和这件事有任何关系。

所以名马还是随灵柩而去,狄小侯还是陪伴着他的美人走了。

等到他下次出现时,大家还是会用一种既羡慕又佩服的眼光去看他,还是没有人会相信他曾经杀过人,在无声无息无形无影间杀人于一刹那中。

这就是狄青麟杀人的标准方法。

(五)

车箱宽大舒服,马匹训练有素,车夫善于驾驭,坐在狄小侯的这辆用一斛明珠向某一位王妃换来的马车上,就像是坐在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上那么平稳,甚至感觉不出来马在行走。

思思穿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他男人的嘴里。

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她不愿失去现在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可是她知道现在已经快失去他了。

狄小侯从来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留恋太久。

可是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想法子留住他。

狄青麟看看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看看她露在丝袍外一双纤柔完美的脚。

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肉体是完美而赤裸的。

她的肉体丰满光滑柔软,在真正兴奋时,全身都会变得冰凉,而且会不停地颤抖。

她懂得怎样才能让男人知道她已完全被征服。

想到她完美的肉体,狄青麟身体里忽然有一股热流升起。

他经历过太多女人,只有这个女人才能完全配合她,让他充分满足。

他决定让她多留一段时候,他身体里的热意竞使他作下这个决定。他的手轻轻潜入了她丝饱宽大的衣袖,|Qī|shū|ωǎng|她的胸膛结实坚挺,盈盈一握。想不到她却忽然间了他一句很奇怪的话。“我知道你跟万君武早就认得了。”思思问狄小侯:“你们之间有没有仇恨?”

“没有。”

“他以前有没有得罪过你?”

“没有。”、思思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那么你为什么要杀他?”

狄青田身上的热意立刻凉透。思思还在继续说:“我知道一定是你杀了他,因为他死的时候,恰巧就是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你回来后又特别兴奋;;—个晚上要了三次,比你第一次得到我时还要得多。以前我曾经听我一个大婶说过,有些人只有在杀了人之后才会变成这样子,变得特别疯,特别野,就象是你昨晚上一样。”

狄青麟静静地听着,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思思又说:“我还知道你贴身总是藏着把很薄很薄的刀。我那个大姐也告诉我,用这种刀杀了人后,很不容易看出伤口。”

狄青麟忽然问她:“你那位大姐怎么会懂得这些事的?”

“因为她有个老客人,是位很有名的捕头,这方面的事没有一样能瞒过他的。”思思说:“别人都说他心里如铁石,但他对我那个大姐好极了,在我大姐面前,简直温柔得像条小狗。”

狄青麟心里在叹息。

她不该认得那位大姐的,一个女人不应该知道得太多。

思思看看他,轻抚他苍白的脸:“什么事你都用不着瞒我,我反正已经是你的人了,不管你做了些什么事,我都一样会永远跟着你。”

她柔声说:“所以你可以放心,你的事我绝不会说出去,死也不会说出去。”

她的声音温柔,她的手更温柔。

她很快就感觉到他又兴奋起来,鲜红的丝袍立刻就被撕裂。

她放心了。

因为她知道她用的这种方法已有效,现在他已经不会再抛下她了,也不敢再抛下她了。

温情又归于平静,车马仍在往前走。

狄青麟在车座下的酒柜里,找出一瓶温和的葡萄酒,喝了一小杯后才说:“你刚才问我为什么要杀万君武?现在还要不要我告诉你?”

“只要你说,我就听。”

“我杀他,只因为我有个朋友不想再让他活下去。”

“你也有朋友?”思思笑了,“我从来不知道你也有朋友。”

她想了想之后又问:“你那个朋友随便要你做什么事你都答应?”

犹青麟居然点了点头。

“只有他才能让我这么做,因为我欠他的情。”狄小侯接着说:“他是现存江湖中最庞大的一个秘密组织首脑,曾经帮过我一次很大的忙,唯一的条件是,他需要我为他做事的时候,我也不能拒绝。”

他又说:“这个组织叫青龙会,有三百六十五个分舵,每一州每府每一县每一个地方都有他们的人,势力之大,绝不是你能想得到的。”

思思又忍不住问:“他既然有这么大的势力,为什么还要你替他杀人?”

“因为有些人是杀不得的人。”狄青麟说;“因为杀了他们后,影响太大,纠纷太多,而且这种人—定有很多朋友,一定会想法子替他们复仇的。”

“而且官府—定击敕查。”思思说:“江湖中人总是不愿惹上这种麻烦的。”

狄青麟承认。

“只不过别人杀不得的人,我却能杀,也只有我能杀。”他说;“因为谁也想不到我会杀人,所以我杀了人后绝不会引起任何麻烦,更不会连累到我那个朋友。”

思思没有再追究下去,因为她更放心了。

一个男人只有在自己最喜爱最信任的女人面前,才会说这种秘密。

她决心替他保守这个秘密,因为她喜欢这个有时温柔如水、有时冷淡如冰、有时又会变得热烈如火的男人。

她相信自己可以管得住他的。

可惜她错了。

她虽然了解男人,这个男人却是任何人也没法子了解的。

也许连他自己都不了解自己。

车马仍在继续前行,车上却已经只剩下狄青麟一个人。

思思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狄青麟有三种能够让人忽然消失的方法,对思思用的是其中最有效的一种。

没有人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方法,他那三种方法都是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的秘密。

他的秘密除了他自己外,永远不会有第二个活人知道。

思思错了。

因为他不知道狄青麟永远不会相信任何—个还能呼吸着的人。

她也不知道狄青麟唯一真正喜爱的人只有他自己。

一个象思思这样的女人如果忽然消失,是绝不会引起什么纠纷麻顿的。

她这样的女人就象是风中的杨花、水中的浮萍,如果她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一个没有根的浪子走了,也很可能是被一个腰缠万贯的大腹贾藏在金屋里,甚至有可能是自己躲到深山中某一个小庙里去削发为尼。

象她这样的女人,是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的。

所以她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人会觉得惊奇,也没有人关心。

所以就在她自己觉得可以全心全意依靠狄青麟的时候,狄青麟就让她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就是狄青麟对女人的标准作风。

(六)

“大姐”斜倚在她那张被上接着粉红流苏锦帐的青铜床边,心里在想着;“思思是不是已经该回来了?”

她喜欢思思,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她已经开始被人称为“大姐”。

一个象她那样的女人被人称为大姐是件多么悲哀的事。

她的年华已逝去,只希望思思不要再糟塌自己,好好嫁一个老实本份的男人。

可惜思思不喜欢老实本份的男人。

思思太聪明、太骄傲、太想出人头地,就好象她年轻的时候一样。

屋子中间铺着云石桌面的檀木圆桌旁,坐着一个瘦削、黝黑、沉默、还不到三十岁的男人,默默地坐在那里望着她。

他叫杨铮,是她童年时的玩伴,青梅竹马的朋友。

她十五岁因为要埋葬双亲沦落入风尘,经过十余年的离别后,他们又在这里重遇,想不到他已经做了县城里三班捕快的头子。

以他的身份,是不该到这种地方来的。

但是他每隔两三天都要来一趟,来了就这样默默地坐在那里看着她。

他们之间绝没有一点别人想象中的那种关系,他们之间的情感竟没有别人了解,也没有人相信。

她总是叫他不要来,免得别人闲言闲语,影响到他的事业和声名。

可是杨铮说:“只要我问心无愧,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去。”

他就是这样一条硬汉。

只要他认为应该做的事,做了以后问心无愧,你就算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也拦不住他的。

他要娶她。

在他心目中,她永远都是那个树肱大辫子的小姑娘“吕素文”,即不是当年的名妓“如玉”,也不是现在的“大姐”。

她心里又何尝不想嫁给这个又倔强又多情又诚实的男人?

多年前她就为自己赎了身,只要她愿意,随时都可以跟着他走。

可是她不能这么做,他比她还小一岁,在六扇门的兄弟心目中,他是条铁铮铮的好汉,有前途,有朋友,有干劲。

她的青春却已象残花般将要凋零枯萎,而且她还是个人人看不起的婊子。

她不能毁了他,只有狠下心来拒绝他,守愿在夜中梦醒独自流泪。

杨铮忽然问她:“思思是不是找到了—个很好的男人,已经有了归宿?”

“我也希望她能有个归宿。”吕素文轻轻叹息:“可惜她迟早还是会回来的。”

“为什么?”“你不知道狄青麟这个人?”吕素文反问。

“我知道,世袭一等侯,江湖中有名的风流侠少。”杨铮道:“思思就是跟他走的?”

吕素文点了点头:“象狄青麟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对一个女人有真情?还不是想玩玩她而已,玩过了就算了。”

杨铮又坐在那里默默地发了半天愣,才慢慢地站起来。

“我走了。”他说:“今天晚上我有件差事要做。”

吕素文没有挽留他,也没有问他要去做什么差事。

她想留住他,想问他,那件差事是不是很危险?她心里—直在为他担心,担心得连觉都睡不着。

可她嘴上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你走吧。”

夜已静。

“怡红院”大门外接着两盏红灯笼,远远看过去就象是一只恶兽的眼睛。

—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兽,自古以来已不知有多少可怜的弱女被它连皮带骨吞下去。想到这一点,杨铮的心里就好恨!可惜他完全无能为力,因为这是合法的,只要是合法的事,他非但不能干涉,还得保护。

暗巷中的晚风又湿又冷,他逆风大步走出去,忽然有个人从横弄里闪出来,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

这个人叫孙如海,是一家镖局里的二镖头,在江湖中颇有名气,在城里也很吃得开,而且听说武功也不弱。

但是杨铮一向不喜欢他,所以只冷冷地问了句:“什么事?”

“我有点儿东西要交给杨头儿,是位朋友托我转交的。”孙如海从身上掏出叠银票;“这里是十张山西‘大通’钱庄的银票,每张一千两,到处都可以兑银子,十足十通用。”

杨铮冷冷地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有了这些银子,杨头儿就可以买栋很讲究的四合院房子,风风光光地把玉站娘接回去了。”孙如海笑得很暖昧:“只要杨头儿今天晚上耽在家里不出去,这叠银票就是杨头儿的。”

杨铮不动声色;“这是谁托你转交的?是不是今天晚上要从这里过境的那位朋友?”

孙如海承认:“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就是他。”

“听说他刚在桑林道上劫了一趟镖,镖银有一百八十万两,只送我这么点儿银子,未免太少了吧。”

“杨头儿想要多少?”

“我要得也不多,只不过想要他一百八十万两,另外再加上两个人。”

孙如海笑不出了,却还是问:“哪两个人?”

“一个你,一个他。”杨铮道:“你干镖局,却在暗中和大盗勾结,你比他更该死。”

孙如海后退两步,银票已收进怀里,掌中已多了对寒光闪闪的手叉子,阴森森地冷笑:“一个小小的县城捕快,居然有胆子想去动倪八太爷,该死的只怕是你。”

横巷中又有个生硬冷涩的声音接着说:“他不但该死,而且死定一身是胆

第五卷 狼牙棒

狼牙棒是种江湖中很少见的兵器,它太重、太大、携带太不方便,运用起来也很不方便,两臂如果没有千斤之力,连玩都玩不转。

这种兵器通常只有在两军对决时,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大战场上才能偶然看得见,江湖中人用这种兵器的人实在太少。

现在从横巷中冲出来的这个人,用的居然就是根最少也有七八十斤重的狼牙棒,棒上的狼牙光芒闪动,看来就象是有无数匹饿狼在等着要把杨铮一条条一片片一块块撕裂。

这个人身高九尺,横量也有二尺,赤膊、秃头,左耳上戴一枚大金环,脸上火的肉都是横的,却有条直直的刀疤从额上—直划到嘴角,把一个鸭蛋般大的鼻子削成了半个。半夜里看见这种人不做恶梦的恐怕很少。

杨铮转身面对这个巨人,根本不理后面的孙如海,好象根本不知道孙如海手里的那对手叉子也是件致命的武器,而且已经有很多人死在这对手叉子的尖锋下。

杨铮也很高,可是站在这个巨人的前面,却矮了一截。

“听说倪八手下有个叫‘野牛’的苗子,”杨铮问:“你就是那个苗子?”

“老子我就是。”

“听说你又凶又横又不怕死。”杨铮又问:“你真的不怕死?”

“要死的不是老子,是你这个龟儿子。”这个苗子居然能说一半生不熟的川语,尤其是骂人的话说得特别好。

杨铮手上没有武器,很少有人看见他用过武器。

他赤手空拳,站在这么样一个巨人面前,居然还能沉得住气。

但是就在这一瞬间,一根七十九斤重的狼牙棒已经夹带着虎啸般的风声向他斜斜地扫了过来。

他不能招架,他手上没有东西可以招架。

他也不能退,他后面还有对手叉子。

他连闪避都不能闪避。

巷子太窄,狼牙棒太长,—棒扫过来,所有的退路都被封死,不管往哪里闪避都仍在它的威力控制下。

孙如海没有出手。

他已经不必再出手,他已经在想法子准备毁尸灭迹,让杨铮这个人永远消失。

他还没有想出一个完美的法子来,也不必再想了。

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已经发现杨铮暂时还不会死。

在刚才那一刹那间杨铮的确象是死定了。

不管他是准备招架,还是准备后退闪避,都难免要挨上一棒。

没有人能挨得了这一棒。

想不到杨铮既没有招架闪避,也没有后退一—有些人是永远不会后退的,杨铮就是这种人。

他非但没有后退,反而冲了上去,迎着狼牙棒冲上去。

没有人想到他会这么做,因为从来也没有人敢这么做。

真正的一流高手当然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对付这一棒,如果武功差一点的人,现在早己被棒上的狼牙撕裂。

杨铮却冲了上去。

就在那间不容发的一瞬间,他的身子忽然伏倒,双手一按地,整个人从狼牙棒下冲了过去,一头撞在“野牛”的小肚子上。这一着,绝不能算是武功的招式,真正的武林高手,绝不会用这一着,也不肯用。

但是这—着绝对有效,“野牛”两百多斤重的身子一下子就被撞倒,倒在地上捧着肚子打滚,惨叫的声音连三条街之外睡着了的人都听得见。

杨铮顺手掏出一条牛筋索,一下子就把他一只手一只脚捆了起来,又顺手用一个铁胡桃塞进他的嘴,然后才长长吐出口气,转身面对孙如海,淡淡地问:“怎么样?”

孙如海已经看呆了,过了半天才能开口:“这算什么武功?”

“这根本不算什么武功。”扬铮说;“我根本不懂什么叫武功,我只懂得要怎么样才能把人打倒。”

“这种不入门的招式,江湖好汉们宁死也不肯使出来的。”

“我根本不是江湖好汉,我也不想死。”杨铮说;“我只想把犯了法的人抓起来。”

孙如海握紧掌中一对纯钢手叉子:“你准备用什么法子来抓我?”

“只要能抓住你,随便什么法子都没关系,我都用得出。”

孙如海冷笑。

杨铮盯着他:“你懂武功,我不懂!你是成名的江湖好汉,我不是;你手上有家伙,我没有,如果你有种过来把我做了,我也没话说。”

孙如海虽然在冷笑,脸色却已发白。

杨铮慢慢地走过去;“可惜你没种,我看准了你没种,只要敢动一动,我就要你在床上躺三个月连爬都爬不起来,你信不信?”

他走到孙如海面前,他的心脏要害距离孙如海掌中那对手叉子的尖锋已不及一尺。

孙如海不敢动。

“咔嚓”一声一副纯钢打成的手铐已经铐住了他的手。

暗巷外忽然传来一阵喝采声、十来条黑衣大汉大声喝采,大步走过来。

他们都是杨铮的属下,也是杨铮的兄弟,他们对杨铮不但佩服,而且尊敬。

“杨大哥,你真行。”

“你们也真行。”杨铮在笑:“居然—直躲在巷子外面看热闹,也不过来帮我一手。”

“我们早知道这件事就凭大哥一个人已经足够对付了,我们是来帮大哥做下面那件事的。”

杨铮的脸色沉了下去。

“你们也知道那件事?”他厉声问;“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昨天晚上府里的赵头儿派小刘连夜赶来找大哥,我们就知道有大事要办了,所以今天晌午,我们兄弟就把小刘留下来喝酒。”

“是他告诉你们的?”杨铮大怒:“我再三嘱咐他不要把这件事泄露出去,这个王八蛋好大的胆子。”

“我们明白大哥的意思,大哥不让我们知道这件事,只因为对头太厉害,事情太凶险,一失手就难免要送命。”

弟兄们纷纷抢着说:“可是我们跟随大哥多年,如果不是有大哥在前面挡着,我们这票人只怕早就死了一大半,我们早就准备把这条命交给大哥了,就算拼不过别人,好歹也得去拼一拼,就算要去死,弟兄们好歹也得死在一起。”

杨铮紧握双拳,眼睛仿佛已有热泪要夺眶而出,他总算忍住了。

弟兄们又说:“我们虽然不知道那个姓倪的究竟有多厉害,可是他敢动“中原镖局”的镖,当然是个扎手的角色,可是我们兄弟也不含糊,在大哥手下,我们也办过不少有头有脸的案子,就算要用两条命去换一条,好歹也能拼掉他们几个。”

杨铮用力握住弟兄们的手,大声道:“好,你们跟我走。”

弟兄们立刻大声欢呼,不知是谁居然还捎了一大缸子烧酒来。

“大哥要不要先喝两杯?”

“咱们用不着喝酒来壮胆,要喝,等办完了事响们再痛痛快快地喝他娘的一顿来庆功。”

弟兄们又大声欢呼:“对,先扁那个泥王八,再喝他娘的一个不醉是‘乌龟’。”

但孙如海和“野牛”总得先派两个人送回去,派谁呢?谁也不愿意去,谁都不愿错过这件大事,大家准备抽签,杨铮却决定:“要老郑和小虎子送他们回去。”

老郑新婚,儿子还没有满周岁,老郑明白杨铮的意思。心里又难受又感激,小虎子却不服:“大哥为什么源我去?”

杨铮先给了他一巴掌,再问他;“你难道忘了你家里老娘?”

小虎子不说话了,掉过头去的时候,眼眶里巳满盈热泪。

孙如海看着他们,忽然觉得心头—股热血上涌,大声向杨铮呼喊:“你放开我,我再跟你拼一拼,我孙如海也不是孬种,我也一样不怕死。”

在旁边被牛筋索四马攒蹄绑住的“野牛”,忽然一口痰吐在他脸上,破口大骂:“你个龟儿子不怕死谁怕死?现在你鬼叫有个屁用。

还不快闭上你的鸟嘴!”

看着老郑和小虎子把两个人架走,杨铮忽然叹了口气。

“孙如海本来也许真的不是孬种,只不过最近日子过得太好服,人也变了。”他的叹息声中颇有感怀:“一个人能在江湖中象他混得那么久已经很不容易,要真的不怕死更不容易。”

(二)

倪八太爷的头在疼。

他当然不是为了杨铮头痛,一个小小的县城捕头,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他头痛,只因为他晚上喝的酒现在巴经快醒了,晚上他喝得真不少,“中原镖局”的总镖头“宝马金刀”王振飞虽然因为要赶到牡丹山庄去买马而没有亲自押这趟镖,可是押镖的五位镖师也不是好对付的。

他以掌中一对跟随他已有三十年、陪伴他出生人死至少已有两三百次的“刀中拐”,和他十五个死党并肩苦战了大半个时辰,折损了六个人后,才总算把这趟镖劫了下来。

只不过这还是值得的,一百八十万两雪花花的纹银,已经足够他舒舒服服地度过余年了。

他已经有五十六岁,把这笔银子送回老家后,他就准备洗手不干到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去享受几年。

倪八太爷是蜀人,喜欢坐“滑竿”。

两根竹竿间绑着张椅了,用两个人抬着走,就叫做“滑竿”。

坐在滑竿上,又舒服、又通风,四面八方都可以照顾到,只要一回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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