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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养狗时,我还养了一只猫-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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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便出门了。小九几乎是蹦跳着钻进了狗链。因是白天,怕吓着旁人,便不走电梯走楼梯。它三步一层,几乎想飞下去。

到了楼前,雨水仍然泼洒不停,风将树叶刮得哗哗作响。路上倒是没什么人,只见一辆辆私家车下班回来,个个都练就了见缝插针的本事,还有倒车绝技,一副身手利落的样子,下了车匆忙用公文包挡住头,逃也似的在雨里消失了,仿佛这雨有毒。

小九忽然发力,我一个踉跄没拉住,它带着狗链便冲进了雨中。小九!小九!我冲着它大喊了两句,它在雨中猛然停住,转头看我,像是个标准的亮相,尾巴高高翘起,头也高傲地仰着,四肢极为挺拔。我顿时愣住了。它丝毫没有要回来的意思,反倒像要邀请我一同进入这雨里,进入这风里。可是,我这是新买的鞋啊,我这衣服很贵的。它仍旧望着我,像在等待我的决定。小九!我又叫了一声。它却不再看我了,黑亮的鼻头在雨中急速地收缩着,像在嗅着空气中某种诱人味道,眼神专注地凝视着一个方向,像在感受着风从耳边掠过的滋味。我知道它在渴望什么,它在渴望自由。它在渴望完全自由的一刻。

我又何尝不是呢?

三秒钟后,我和它一起冲进了雨里。我们在小区花园里奔跑,大风将雨水刮成了瓢泼的样子,一阵一阵地浇到了头顶。我知道我的鞋完蛋了,我的衣服也快报销了,但我已经不在乎了。我们通过一张撕裂的铁丝网钻进了小区的篮球场里。球场没人。它只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人们需要它在那里,它便在那里。只有在风和日丽的时候,人们才偶尔来到这里。平常它都是紧锁着,不会有人来,也不会有人打扰。

雨大了起来,风一阵紧过一阵,我和小九浑身湿透了,但我却逐渐感觉到有某种东西在体内被唤醒。在滂沱大雨中,小九疯狂地绕着我奔跑,在我身边跳来跳去,它跳得高极了,像在练习某种高难度的跨栏动作。我完全和它扭打在一起,它摇着大尾巴朝我扑了过来,我张开双臂朝它冲了上去,一道明亮的闪电过后天空响起了惊雷,我和小九摔在了地上,它叼着我的手,拼命地拽着我,我掐着它的脖子,将它死死地压在身下,我哈哈大笑着,就像一个疯子。

穿越都市的山鬼

一个下雨的夜晚,睡得早。这些天累得慌,心神俱伤。睡前吃粒安神药,平常望眼欲穿的睡眠呼呼就来了。睡去,梦就来。

梦见十多年后的自己,长发,极瘦,一副精神矍铄、眼神寡淡的样子,住在森林的边缘。起风的子夜,我穿过长廊,举着烛台去厨房打水喝。烛光时明时暗,摇曳不定。我用手护着它,睡衣迤逦出长长的阴影,一直绵延到窗台外的竹林中,风吹得竹林哗哗作响。我站在窗口,看蓝黑色的夜空中,阴森森的竹林遮蔽了半个星空。我似乎是独居在深山老林里,仍旧在写作,脑海中的思维如同蛛网一般永远在暗夜蔓延。世界似乎永远在暗夜。永远黎明不至。

我推开厨房门时,吓了一大跳。一头巨大的狮子正睡在里面,它转过头看我,睡眼惺忪的样子。我下意识地扶着门框,不住地哆嗦,想逃却没有力气。狮子打了个哈欠,血盆大口现了个囫囵。它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看着我,尾巴一摇一摇的。好像小九哎,它的眼神中有我熟悉的部分。小九早已经死掉了,它只能活十二三岁嘛,而我已经快五十了。狮子甩着尾巴冲我跺了跺脚,我微笑着,走上前去,抚摸它鼻梁间的绒毛,它闭上眼睛享受着,和小九当年一模一样。

后来,在起风的星夜下,我变成了一个山鬼,赤身裸体地坐在狮子的背上,悠悠然穿过月色下暗蓝色的竹林,顺着风无声隐匿。

梦醒来没多久就忘了。刷牙洗脸,去单位。这两天小说卡住了,又卡在命运的节点上。到底是让他死呢,让他死呢,还是让他死呢?没想好。生生卡着。下午友人郁闷,是闷到尘土里的那种。有人闷是闷闷地走开,有人闷是颠颠地放毒,这里放一点儿,那里放一点儿,友人就是后者。没有钢筋铁骨的人是熬不过三分钟的。

有人曾说,一个人的智慧和宽容是他黄金状态的反射,可那无边无际的黑暗是足以吞没黄金的。诗人也说,黄金是阳光的固体。我心说,小九的屎也是呢。

生活就像一条鲸鱼的脊背,它慢慢地浮出海面,你看见一点,再看见一点,慢慢地,你便知悉了它的全貌。在十字路口的拐弯处,我看见鲸鱼的眼睛冷漠地望向海滩,连绵不绝的沙丘,连绵不绝的鲸鱼。它们都死在那里。它们悄悄地死在那里。

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的故事,我忍住笑。在红绿灯的间隙,前面一辆车开过后,眼前忽然出现一个赤身裸体的长发男人,正骑着一头狮子穿过,我目瞪口呆,他们优雅地穿过人群,穿过楼宇,消失在下一个路口。奇怪的是没有人惊恐,也没有人感到意外。

我猛然意识到那是我的梦。车水马龙的街头,我看见了我的梦。

出城记

2007年8月2日 星期四 晴

我坐在台阶上,面前有两棵树。一棵柿子树,另一棵还是柿子树。

呵呵,向鲁迅先生致敬一下。他老人家写文章就是这么写的。旁人说好,也有人说有病。“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你觉得是好还是有病呢?对这句话的评价以及理由能充分显示你的文学鉴赏水平。

琢磨一下,给你三分钟。

坐在台阶上的我,脑中闪过无数念头,文字排着队,一个一个地从我面前经过,它们向我扮着鬼脸,吐着舌头。可惜一个美好的黄昏,一个梦幻的片断,马上被小九破坏了。它在树下拉了一泡海屎,又拉了一泡,还拉了一泡。最后,它拉了四泡。可怜的姑娘啊,它带着满腹的屎尿陪我穿越了整个北京城。它委屈地站在石榴树下看着我,我用一副关切的神情注视着它。我们友善地达成了和解。尽管我把铲子递给它时,它撇了撇嘴。

哦,这是我的院子。在离北京城三十公里的地方,我有了一个院子。塞纳特曾说,城市是陌生人的聚居地,它的核心便是带着面具和谐相处。那乡下是否也这样呢?应该不是吧。于是,我就来了。

我想象着自己在窗前码字,石榴树就在我的眼前,太阳照进我的院子,小九在院子里踱步,我可以看见蓝天,可以看见星星。我不用挤电梯,不用在回廊里发呆,不用在落地窗前看楼下的民工打架,不用每天和小九在角落里孤独地丢球。我离开了该死的城市。我终于离开了。

门前的丝瓜已经长出个儿了。房东说,你想种点什么就种吧,从今天起这两株丝瓜秧子都是你的了。我站在那里,犹豫了半天。每天浇多少水?是否要拔草?不会还要打农药吧?这是个问题。我这个被城市同化的家伙,木了。

院子附近是一个军用机场。我牵着小九去看了看。我们趴在铁丝网前发呆。旁边是一大片高度及膝的绿草,和一排冲天的白杨树。小九沿着小路跑去,我远远地看着。它看上去有些孤独,我想,是否该给它找个伴儿呢?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小九的教育问题

2007年8月8日 星期三 晴

隔壁院子有一条德国狼犬,名字叫贝贝。贝贝这个家伙让我现在很是头疼。我下次见到它的时候应该凶它呢,还是讨好它呢?我很犹豫。小九啊,你说我该怎么办?

都是因为你,你这个笨蛋。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昨天黄昏时我坐在院子里发呆,门开着,小九趴在柿子树下的草地上,聚精会神地啃一根我从城里给它带来的大骨头棒子。这时,贝贝从门口经过,小九看见后,便叼着大骨头棒子跑了出去,以友善的姿态向贝贝摇尾,我认为这是一种文明友好的象征,可是贝贝却突然以雷霆狂吼吓得小九凌空甩了骨头棒,夹着尾巴就回来了。我看见骨头棒就丢在院门口的水泥地上,贝贝的吼声依然在附近响彻。我拍了拍小九的头,说,这他妈的是你家哎,有点骨气,去,把骨头叼回来,把门关了。小九得令,嘴里哼哼唧唧地以半匍匐的姿态挪到了门口,我看不见贝贝,但仍旧能感觉到它隐藏在院墙后的巨大震慑力,当小九快要靠近那根骨头棒时,它适时地吼叫再次让小九夹着尾巴缩了回来,这次索性缩在了我的身后。娘的,没用的东西。我正犹豫着是否要出手,这时,院门口慢慢地探出一个头来,贝贝的嘴慢慢地叼向了那根骨头棒,它张开了嘴,它含住了骨头棒,我一拍小九的头,说,上啊,人家都抢到你家来了。小九站起了身,目送贝贝叼着它的骨头棒扬长而去。

小九PK贝贝

十分钟后,贝贝躲回了自家院子,高挂免战牌。小九执著地坐在人家院门口,以静坐抗议。当然,时不时地还跑回来向我求援,试图让我登门去帮它把骨头棒讨回来。我默默地看着它,说了句小马哥的台词:“我忍了三年,就是想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自己拿回来!”

不知道小九有没有听懂,总之,今晨起来,它有些郁郁寡欢。面对一个新鲜的环境,无论是它还是我,我们都需要适应。

黄昏很美,清晨很静。夜晚有点黑,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多少有点小虫子来串门。我还好,还在不断地调整。

子夜访客

2007年8月9日 星期四 晴

有一只小麻雀掉在了院子里,小小的,羽毛在抖动,还不太会飞,一飞就撞到墙上掉下来,小九看见以后好奇地冲了上去,匍匐在地上,像在接近某种危险物品,翘着大屁股一挪一挪的。大眼瞪小眼,两相对视着,突然小麻雀扑棱一下飞了起来,小九吓得接连往后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见没什么动静,小九看了看,像下定某种决心似的,试探性地往前挪了一步,终于,大屁股又拱啊拱地拱过去了,刚一过去,小麻雀又迅即飞往了别处。两人就这样在院子里你追我躲的,玩得不亦乐乎。我坐在那里,头顶星光皎洁,凉风吹拂。

后来,小麻雀累了,小九的大爪子也已经敢去触碰它了。我担心它被小九扑死,就把小麻雀抓起来放在了柿子树上。它紧紧地抓着树枝,不动了。小九绕着树打圈圈儿,一会儿看下麻雀一会儿看下我,仿佛要我把它留下来给它做伴。小九不知道,如果天亮前小麻雀的妈妈不来接它,天亮以后它十有八九就死了。

小九啊,麻雀是养不活的,也是不能养的。

小九悻悻地趴在树下,守着它的麻雀兄弟,久久不愿离开。我站在窗前,看着月光下的这一幕,发了阵儿呆,就写了这些。

鸡血年代

2007年8月9日 星期四 晴

下午带小九去游泳,在浩浩荡荡的青龙湖边,遇见了一只《丁丁历险记》里面的“白雪”一样的小公狗,名字叫丁丁,啊,太绕了,让我再说一遍,有一只叫丁丁的小公狗,它长得和《丁丁历险记》里面的“白雪”一模一样,还是不好,这么着吧,我今天下午遇见了《丁丁历险记》里面的“白雪”,不过它的名字叫丁丁。

哎呀,太乱了。好吧,我就直说吧。那只叫丁丁的狗自见到小九的那一秒起,就矢志不渝地要骑它,分分钟想把小九办了,可惜那样的情景就像一个越南仔想办俄罗斯大妞一样,可能性接近于零。但看它那永不退缩的劲头,分明就像打了鸡血一样。

无论在水里还是在陆地,它都作足了尝试,真不知道它是搞不懂自己的定位,还是想以此来证明什么。

其实打鸡血的好像不只是它。晚上我去城里搬东西,为了锻炼自己的体质,我吭哧吭哧地将满满两只大木箱子填满,再一趟一趟地从电梯口往下挪,到最后我大汗淋漓地坐在楼梯口,和对面的民工兄弟遥遥相望,累得半死。

回到家时,发现所有的频道都在直播什么奥运365天倒计时,那里每一张脸都像打了鸡血,每一句话都像一根毒刺。所有人都带着殷切的目光注视着刘翔,一位大妈说,孩子,明年就看你的了,你可是这个国家的希望啊,你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啊。

唉,大妈啊,这孩子生生就被你毁了啊。

鸡血年代。看不见一个活生生的人。到处都是一群一群,一坨一坨。不拉帮结派好像就不会睡觉,不会尿尿了。我宣布,我服了你们,你们比丁丁伟大多了。

农民本质

2007年8月10日 星期五 晴

小九昨晚毁了我的牡丹和藤椅。它的破坏欲望如此强大。你真不知道,它何时才能长大。

它是不可能看家的。有一个笑话说,金毛这种狗,如果家中来贼,它会摇头晃脑地带着贼把家里参观一遍,最后亲切地送贼大包小包地远去。如果贼愿意将它带走,它也丝毫不会拒绝。在它的心目中,所有的人,所有的物,都是美好的。哪怕是前天抢了它骨头棒的贝贝再次来到门前,它依然起身准备去欢迎。

黄昏时,我准备在门前再开垦两块新的土地,种点葡萄或是牵牛花。土地是如此的好,可惜都荒了,农民不种地,作家不写字,人人不干活,真不知道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

夕阳西下时,我埋着头在松土,这时,豆大的汗珠从头顶滴落下来,它和黝黑的土地混在了一起,我看见[小说网·。。]阳光打在我的身上,打在我面前的土地上。在这一瞬间,我突然看见了我的本质。是的,就是那个人人都在拼命寻找并不断流失的东西。在这一刻,我无比清晰地意识到,无论我如何吹嘘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前锋,还是梦想成为一个该死的作家,抑或俨然已成为一个二流的电视编导,我都不得不承认,那只是形式,只是面具。我的本质,其实是一个农民。

我是如此地热爱土地和植物,如此欢喜去触摸它们。

不得不说,农民真快乐。

快意的林间远足

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 晴

每次下高速的时候,都会经过一大片白桦林,有时它们静默,有时它们随风轻微摆动。车迅速地开过了,一闪念的工夫,我总是会想,明天带小九去看看。可是这个明天却始终在明天。那是一片在城里很难见到的林子,树木大概碗口粗,数十米高,整整齐齐排成一行行,风吹过的时候,哗哗地响。

傍晚从单位回来,再次经过那片林子时,我终于决定不在明天了,今天就去,马上就去。回到家里,我匆匆炒了点剩饭,吃完了带上小九就出发了。从我住的地方到那片林子其实很近,我每天都要经过它,或许正因为每天都经过,觉得每天都有机会。人就是这样,一个永恒的规律。我不知道那片林子有多大,便把车停在路边,牵着小九进去了。

林子很静,越往深处走便越是安静,我一边走一边回头,看我的车远远地停在林子的间隔处,像一个倚在路边静默等候的女人,一辆接一辆的车在它的身边风驰电掣。再往深处走,它慢慢地变小了,最后只剩下了一个小红点,远远地画在一条滑动的线上。林子到了尽头,小九跑得依然很欢,它叼着它最爱的玩具——一个黄色的飞盘,在林中自在地穿梭。一阵微风吹过,它忽然停住了步伐,笔直地站立着,竖起耳朵听着,风扬起了它金黄色的毛,它专注地看着前方,像有什么我听不到的声音正在低低地唤它。

林子深处是一个十几平米的空地,有几块石头摆放在那里,上面垫了报纸,像是经常有人来的样子。我坐在那里,不禁开始想象。在每个深夜,或许都有一个白衣白衫的白胡子老头来这里练功,他带了两个徒弟,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他们从深夜练到拂晓,在黎明之前悄然离开。无论斗转星移,日月轮换,他们都这么度过,永恒不变。

他们应该是林中的精灵吧。呵呵,这么一想,又笑自己幼稚了。

既然到了尽头,索性接着往前走。我牵着小九站在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上,林子在我们的身后,我们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了。往右是一座公路桥,土路已经变成了水泥路,远远地能看见一些楼房和烟囱,还有人在附近放羊。往左的道路两旁是一排低矮的围墙,有些破旧了,树木很高,杂草丛生,我凝神注视,看见风吹起一只塑料袋,在空中摇曳。

我们往左走了。小九专心致志地叼着它的飞盘,和我一前一后走在土路上,我揪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晃动着身体,东张西望。此时,阳光正透过那些树叶的间隙,照耀下来,在这条坑坑洼洼的土路上,一条条金黄的印记铺陈在道路上,像一级一级不规则的阶梯。我们沿着阶梯,小心翼翼地跳过雨后的小泥塘。小九像一个青春期的孩子,根本就不顾我的叫喊,自作生张地在泥塘中跳跃着,有时还饶有兴致地研究一下泥塘旁的小虫。

路旁有一个萧索的院子。院门前种了两棵大树。像是一个曾经的娱乐场所,只是现在败落了。门口挂了一把大锁,窗户上的玻璃不知被谁用石头砸了个大洞。我趴在窗户上,小九也用爪子搭在墙上,和我一起煞有介事地往里头看,里面黑洞洞的,什么都看不见。我偷偷地捡起一块石头,趁小九不注意,往里面一丢,只听见哐当一声,再一转头,小九夹着尾巴箭一般地跑了。我在后面大笑着,怎么叫它都叫不回。

穿过这条土路时,有一座小桥,桥的一头远远地通向公路,另一头、则是一条歪歪扭扭的小路。我带着小九毫不犹豫地走向了那条小路。路窄得只能并肩走两个人,两旁绿树参天,茂盛的植物有着令人嫉妒的旺盛生命力,甚至长到了路中间,没有人修剪,也没有人注意它们。它们快活地生长着,攀爬着。

小九不敢走快了,叼着它的飞盘紧紧地跟在我身边。树林很茂密,我听不到公路的声音,只有各种各样的鸟儿在树梢鸣叫。路越来越窄,有一瞬间我甚至开始犹豫,是否退回去。前方是什么,完全无法预料。看似到了尽头,拐过弯后,却发现又是一条小路,就这么曲曲折折。我们走得越来越专心,越来越忘我。

在拐过一个弯道时,我忽然想到,怎么这么久没有碰见一个人呢?真是奇怪。正在这时,小九停住了脚步,目不转睛地朝一处看去。一个戴着袖套的红脸膛的年轻女人正蹲在一个灌木丛后,目不转睛地朝着树上看。我怕我们悄无声息的出现会吓着她,连忙小声咳嗽了一下。她看见了我,却朝我做了一个息声的动作。我朝树上看了一眼,有几只我叫不出名字的鸟正在树梢上大声鸣叫着,我才看到她的手上正拿着一个弹弓,皮条绷得紧紧的,身边还用铁丝穿了两只死鸟。我大声说,你能打到吗?没戏吧。这怎么可能呢?三句话一过,扑棱扑棱地,几只鸟都飞走了。女人站起,一脸小怨恨地看着我,提起地上的几只死鸟,说,这不都是打到的吗?什么打不到,鸟都被你吓跑了。我低着头,窃笑着和小九迅速地跑了,边跑边说对不起。跑得远了,我捡起地上的小石块,朝树林丢去,成群的鸟儿扑棱棱地都飞了。

妈的,我看你今天还打不打得到!小九摇着尾巴追着空中的鸟,远远地,兴奋极了。我故意奔跑起来,口里吆喝喧天的,林子里瞬间变得热闹起来。(文*冇*人-冇…书-屋-W-Γ-S-H-U)

穿过这片林子时,路依然窄窄的,只是两旁的树开始稀疏起来,透过灌木丛,我看见一片宽广的田野,足有十个足球场那么大,绿油油的,远处的公路像一条黝黑的丝带,上面一只只小爬虫在迅速移动。夕阳的光辉映照在这片田野上,小九站在田埂上,金光闪闪,威武极了。

想不到,这个城市竟有这么美的郊区。我和小九在夕阳下,沿着田埂奔跑起来。我们一前一后地奔跑着,欢叫着。感觉很久以后,我和小九才回到了公路上,沿着公路,我们终于找到了停在路边的车。

在天黑前,我们回到了家里。我看表,发现我们只走了不到三个小时,却仿佛刚从另外一个遥远的世界回来。

怕黑的女生

2007年9月7日 星期五 晴

下午出了趟门,晚上九点才回来。回来时村子静静的,也黑,说伸手不见五指也毫不夸张。打开院门,黑暗中的小九一下就扑了上来,声音里带着哭腔,一口叼住我的手就再也舍不得松开。我好不容易开了院里的灯,搂了它一会儿。每次回来,我总是如此这般地抚慰它三到五分钟,才能安心地去做其他事。

然而这次,借着灯光我发现了一个坑,在柿子树下突然出现了一个坑。走过去一看,盆口大,周围土撒了一地,大概有十几厘米深¨wén rén shū wū¨,我的头嗡一下就大了。从来只是咬家具,拉稀屎,今天怎么改挖坑了?小九不做声,默默地跑到我的正前方,毕恭毕敬地趴在那里,怯怯地望着我。按照常规,它知道我随后就该雷霆震怒,大声训斥了。

可我太震惊了,震惊得几乎忘记了要骂它。它为什么要挖坑呢?按照书上的说法,这是没有安全感的标志。难道在这漫漫黑夜,它就靠着吭哧吭哧地挖坑,来冲淡内心的恐惧吗?

这一幕仿佛在眼前再现。我心里想,如果我明天天亮才回来,它是不是已经把柿子树挖倒了?

想起它小时候,我们住在南三环的河边,有一天清晨我去上班,车在院子里调了个头,我无意间抬头看,正好看见小小的它趴在窗台上,头紧紧地夹在栏杆里,爪子使劲往外伸着,那么迫切那么热情地看着我。多少女人能领悟那一刻的精髓啊!

每个人都应该养狗,每个人都应该每天和狗狗对视三分钟。这样,想必你就会相信一些东西,珍惜一些东西。

我轻轻地唤它过来,它以为我终于要训它了,夹着尾巴匍匐着就来了。我摸了摸它的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已经买了三只乌龟、六条小鱼、两只蝈蝈来陪你了,可是你还寂寞啊,你怎么那么多的寂寞呢?

好吧,我去给你买个童养郎来,让你天天唱“对你爱不完”。

美丽的意外:小配来了

2007年10月1日 星期一 晴

姐姐别怕,我来了!

下午回来,开车快到家时,忽然发现有一条尾巴钻到了我的菜地里。开始还怀疑自己眼花,待我走过去,丝瓜下突然传来小猫的叫声。

黑白色的,很可爱,匍匐在那里望着我。我可以把它放在我的手掌上。

它很粘我,跟着我走,跳来跳去。于是,我就带它回家了。洗完澡,抱着它坐在院子里,发觉它在发抖。我用毛巾裹着它,一遍遍地抚摸它,它开始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来舔我。黑白配,嗯,就叫它小配吧。

小配现在正坐在我的键盘边,陪我写字。小九在旁边狂追。它刚刚被小配吓出尿来,因为它只要一靠近,小配就开始冲它吐口水。嗯,这一点倒蛮像儿时的我。

它是从哪儿来的呢?是上天派来陪我的吗?

真是一个美丽的意外。从此,小九有了一个凶猛的弟弟,它的名字叫小配,呵呵。

之叁 家有猫狗

童年那只猫

在遭遇配配以前,我对猫的了解近乎于空白。

我的童年里曾经有过一只猫。很普通的样子,不知父亲从哪儿弄来的。我和哥哥喜欢在房间里把它抛来掷去,又或者将它摁在水盆里,看它能憋多久。书上说猫有九条命,我们信。书上说猫可以从很高的楼上跳下来而毫发无损,很抱歉,我们从三楼试过,它一瘸一拐地从地上爬起来,无声无息地走了。只是,从此看见我们便如同看见了魔鬼。

男孩的心中没有珍惜,更不会同情。

后来,那只猫被父亲送到了山里,给我奶奶的一位邻居养着。房子建在一片茫茫山野里,另一栋房子离这儿还很远,四处是一人多高的茅草,成片的荒芜梯田,以及齐天高的大山。记忆中那里从来不曾有过猫。

我第二年暑假时上山,那只猫脏兮兮的,在楼道里穿梭,在窗前将我凝望。它应该还记得我吧,当我向它示好时,它头也不回地离去了。它可真记仇啊,我心想。再后来,听那位邻居讲,猫跑掉了。它为什么要跑呢?每天都有人为你提供一日三餐,待在那么舒服的环境里,你为什么要跑呢?尽管山林很大,似乎有更多的自由,可你是一只家猫啊。

我不明白它的所作所为。它就像一个疯子,或者是脑子烂了的家伙。

很久以后我见过它一次。在黄昏时分,我一个人在山路上行走,它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像雕塑一般远远地伫立在一块大石头上,凝视着我,又像一个猎人。它望着我。我猝然看见它,发现它瘦了,毛发斑秃,眼神却是犀利的。它望着我,我们对视了一会儿,之后它慢慢地转身,最终消失在那片金黄色的山岭里。

它是那片山林里唯一的猫。它不会有伴侣,也不会有友人。它只有它自己。它能靠什么生活呢?我不知道。那样的一片山林,究竟有什么吸引着它就此离去再不复返?我也不知道。只是,它就此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时光荏苒,如同从来不曾出现过。

后来,我去了城市,见了更多的猫。它们要么趴在主人膝上,要么趴在对面平房的房顶上,前者过于肥大,后者则充满野性。我以为它们是城市的一部分,城市垃圾的一部分。我不留意它们。很抱歉,我连自己都留意不过来。

城市越大人越孤独。在不同的房间,我看见不同的人面对电脑,整夜不睡。而猫呢,则在那小小的公寓里,整夜守望窗外。门一开,它们,随时随地都想离开。就像是一出新的围城。

一个巴掌的见面礼

搬到乡间不久,有一个子夜,月光很好,我和小九坐在院子里发呆。听着远处池塘里青蛙的叫声,我抽着烟,一言不发。

院子有两个排水口,小小的,我也一直不曾在意。可正当我和小九陷入某种静默状态时,一只大白猫以遛弯儿的姿态忽然从一个洞口钻了进来,并飞速蹿到了院子正中央。我想它应该以这种方式去过很多人家了,每一家都在熟睡,每一个院子都别有一种宁静氛围,可它万万没有想到,在这家,面前陡然出现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和一条大狗。我和小九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惊呆了,完全没来得及反应,便见白猫猛然一愣,然后狂叫一声,平地凌空起跳,转身箭一般地走了。起跳高度绝对有两米以上。我和小九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闪电般发生,又突然消失了。

几秒钟后,我才将视线慢慢移向小九,发现它也正一脸困惑地望着我,我冲它点了点头,你也看见了?

初见小配

平常白天的村庄很少见到猫,我便以为那晚的猫只是路过。直到配配出现在眼前,我才意识到,或许这里潜伏着一个庞大的猫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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