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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德国农民相亲记-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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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森被她的质问弄得很不耐烦,皱着眉头道,“我找什么女人和你无关了。”
托马斯在一旁落井下石,“对啊,你们已经离婚了。而且,那时候是你先不要我哥的。”
简妮把下巴一扬,“我现在又要了!”
曲丹妮伸手拉了下秦黎,悄悄地问,“什么情况?”
秦黎精辟总结,“前妻劈腿找三,现在后悔又想吃回头草的狗血故事。”
曲丹妮压低声音道,“我怎么觉得严森就是男版的你?”
秦黎低笑,“简妮是高配的孙溢。”
曲丹妮,“怎么说?”
秦黎,“劈腿一下子劈俩,还玩3p。”
曲丹妮听了咋舌,不但高配,还高能,外国女人就是彪悍啊!
这头两人窃窃私语,那头简妮拉着严森还在闹,道,“反正我就是不喜欢这个女人。”
科导看不下去了,插嘴道,“你喜不喜欢谁在乎?关键是严森喜欢就行。”
众人不由自主地点头,这女人也是会折腾,婚都离了,还拽着人家不放,何必呢?天涯何处无芳草啊!
但简妮这个公主病可不这么想,她认为是她不要严森的,所以现在她后悔了,就还能再要回来。但她也不想想,人心又不是物件,时间一长,终究会变的。
她看着严森,不甘心地问,“那你喜欢她吗?”
四周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大家都有一颗八卦而鸡婆的心,所以一到这种关键时刻,都纷纷闭上嘴竖起耳朵,坐等后续发展。
秦黎见自己又成了围观的中心,顿感蛋疼,说实在的,一开始她对简妮是讨厌,现在只觉得这女人可怕,就像个定时炸弹。脑子有病还把自己当正常人,胡搅蛮缠还自觉有理,时时刻刻做出一点过激的事来,和这种人没什么可纠缠的,能避则避。
严森的目光望向秦黎,只见她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心里不由有几分失望。他很想当众宣告,没错,我就是喜欢她。可又担心简妮听了后受刺激,使坏去刁难她,犹豫片刻,最后还是决定将感情埋在心里,不说出来。
他很是感叹,没想到自己这个大老粗,一时也学会了心思百转千回,变得婆婆妈妈起来。
简妮见他不说话,顿时又扬起了希望,道,“严森,你还是最喜欢我,对吗?”
面对这个前妻,严森也很是无奈,她纠缠不休的行为把自己对她的愧疚消磨得寥寥无几。
他摇了摇头,看着她神情严肃地道,“简妮,不管我是不是单身,我和你都已经结束了。你最好明白这一点,别再让我为难,让自己难堪。”
一字一句都坚定无疑,而且这话带着一定的力度。要是普通人,有自尊要面子的,早不会再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了。
简妮和严森从小一起长大,又做了几年的夫妻,是除了托马斯之外,最了解他的人。当他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时候,说明事情已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她的眼泪一下子迸发而出,喃喃自语,“你不要我了!”
托马斯看不下去了,烦躁地打断她道,“你别在这发病了好吗?你把大家的心情都弄糟了。”
然而,简妮只是看着严森,把其他人都当空气。
严森对托马斯道,“联系她哥。”
托马斯如梦初醒,立即跑到另一头去打电话了。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只听他说,“拜托你把你那个宝贝妹妹领回去好么……你们家和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有空在这责怪我哥,还是给她找个精神科大夫好好看看。晚了就怕来不及了!”
真是句句毒舌啊!不过,字字在点。
本来大家玩得好好的,被简妮这个疯女人一闹,兴义索然。
曲丹妮同情地望向秦黎,“恭喜你,遇上了传说中的极品前任。”
秦黎望向严森,在心里同情他,这就叫遇人不淑啊遇人不淑。
感受到她的视线,严森也转头望过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她读出了他眼中的无奈和愧意。
也不能怪严森,答应让简妮跟来,自己也有责任,就各打五十大板吧。秦黎摆摆手,表示这事就这么算了,只是可惜了那些小吃。
秦黎润了润嗓子,建议道,“我们烧烤吧。”
提到吃的,大家心情又好了点,托马斯急忙将从树林里捡来的一捆树枝扔进火堆里。
严森拧开一瓶伏特加,浇了上去,火苗一下子窜了半丈高,几乎舔上了他的脸。
干柴烈火,噼啪作响。
秦黎从托马斯的行李中摸出一只锅,放了一些湖水,开始煮螃蟹汤。
水很快就沸腾,秦黎抓住螃蟹的腿,一一扔进锅子。螃蟹遇到高温,争先恐后地向外爬,秦黎急忙用盖子顶住。
托马斯见了,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你真残忍!试想一下,要是有人把你扔进沸水里活煮……”
秦黎瞥了他一眼,道,“再多说一句,就没吃。”
托马斯哼了声,“这么恶心的东西,我才不要吃!”
曲丹妮指着他道,“这可是你说的。他那份我包揽了。”
托马斯,“你们中国人真是啥都吃啊!上次让我吃蛐蛐,这次让我吃螃蟹,下次是不是要让我吃屎了!”
曲丹妮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淡定,“想吃屎的话,给你指路日本。我们是吃货,但不是变态。”
托马斯,“连这种东西都吃,你还说你不变态!”
曲丹妮拿汤勺敲了下他的脑袋,示意他滚蛋,别在耳朵根边瞎逼逼。
但,不管怎么说,活煮螃蟹这一幕都有些重口味,给德国人幼嫩的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就连见多识广的科导也默默地对拍摄组道,这一段还是剪辑掉吧。
在托马斯连声哈利路亚下,螃蟹在锅里终于没了动静,秦黎将超市买的大白菜、蘑菇、蒜头、洋葱一股脑儿的扔了进去。然后往汤里加盐、胡椒、咖喱,最后又倒了一点奶油进去。
不一会儿,一锅香喷喷的螃蟹奶油蔬菜汤就这么做好了。
全场大概也就这两个中国姑娘是亢奋的,其余人都带着好奇惊疑和不可置信。
秦黎给自己盛出一碗,尝了一口,奶油的香味混合螃蟹的鲜味,不能更美好。
见大家看着自己,秦黎问,“要不要尝尝?”
没人动手,于是,秦黎又补充了一句,“放心,没有毒。”
最后,还是严森带头。
托马斯叫道,“哥,你当心。”
曲丹妮翻了个白眼,当心个毛啊。又不是吃外星人。
在严森试吃的时候,所以人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不停地问,“怎么样?什么情况?能吃吗?”
秦黎好气又好笑,这些德国人也是幽默,真好奇的话,自己试试,不就知道味道了!
严森尝了一口,接着又往嘴里塞一口,没有评论。
托马斯等不及他细嚼慢咽,追问,“到底怎么样?”
严森点点头,“这是我三十年来喝过最奇特的汤。”
托马斯追问,“那到底是好喝,还是不好喝?”
严森,“不知道。只能说,让我吃了第一口还想再吃第二口。”
托马斯见他说不出个所以然,干脆从他手里接过碗,往嘴里塞了一勺。
他第一次尝螃蟹汤,跟想象中的黑暗料理完全不同,非常鲜美,没有一丝腥味,奶油味在嘴里回味无穷,确实吃上了就有点停不下来。
见他和他哥一样,吃上了就没下文了,有人问,“好吃吗?”
曲丹妮抢着道,“看他这样子还用问吗?”
秦黎坐在石头上吃螃蟹,见她吃的滋滋有味的,严森忍不住道,“怎么吃,教我。”
秦黎道,“像这样把大闸蟹掰开,然后顺着纹路撕成一条,用舌头把壳儿剔除,肉吞下。”
听她说得简单,但做起来怎就那么费劲,严森吃来吃去只吃到壳。他看着秦黎熟练地将螃蟹壳肉分离,揶揄地笑了笑,“你的舌头挺灵活。下次接吻,也要发挥你这吃螃蟹的技术。”
秦黎被他调侃得脸红脖子粗,连这么鲜香的螃蟹都失去了吸引力。
虽然螃蟹长相太凶残,味道还是很不错的,你一碗我一碗,都说尝个味道,但不一会儿,一锅汤就见了底。
托马斯吮吸手指,总结性发言道,“味道是不错,就是螃蟹吃起来太麻烦,而且壳太硬,对牙齿不好。”
科导点头,对秦黎道,“跟着你们,每天都在刷新人生观。”
螃蟹汤只是前餐,大家都没吃饱,托马斯道,“我们还是烤肉吧!”
在德国肉才是王道,所以这句话一出,顿时一呼百应。
烤肉没什么花头,只要把肉放在铁架子上,时不时翻个身就行。猪牛排被烤熟后,散发出诱人的肉香,顿时叫那些食肉动物饥肠辘辘。
秦黎不爱吃那些肉排,嫌弃口感太粗糙,不够精致,就准备了鸡翅膀。鸡肉外面裹的那一层蜜汁,是自己调的,那叫一个香甜可口。烧烤的时候,鸡翅要不停地翻身,这样受热均匀,肉才容易熟。皮上的脂肪渗出,让皮层变成薄脆一层,一口咬下去,就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内里却照样柔软多汁。蜂蜜被碳烤后,散发出来的甜香味,就连不爱啃骨头的德国人,也没法抗拒。
托马斯吮吸着手指,回味无穷,“为什么连烤鸡翅都能这么好吃!黎,你是怎么调出这个酱料的?”
曲丹妮拿着树枝敲了他一下,“和你说了你也做不来。”
托马斯摸着头叹息,“这倒是。这辈子我和厨子无缘。”
曲丹妮,“你可以找个名厨当老婆。”
托马斯,“名厨也比不上黎。如果不是我哥相中你了,我一定追你。”
闻言,曲丹妮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一夜七次的本领,就别来追我们秦黎。”
托马斯脸上拉下三条黑线,“一夜七次郎只存在于女人的幻想中,从生物学上来说,是不可能的。”
曲丹妮取笑他,“自己做不到就说不可能。”
托马斯辩驳道,“一夜七次,一个晚上一共就八小时,平均一个小时射一次,就算可能,也会精尽而亡。”
曲丹妮,“……”
垫饱肚子后,秦黎背起单反,打算四处逛逛。这里的一树一草,影影绰绰,都很有味道,值得留影。
她正弯着腰在拍照,这时,背后传来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严森。她嘘了一声,又把头转回来,继续摆弄镜头。
严森走近了,才发现她在拍一只刺猬。
秦黎拜曲丹妮为师,跟着她学了一点三脚猫的摄影技术,和专业人士不能比,但用来显摆朋友圈是绰绰有余了。
她刚学来一个新滤镜,想试试感觉,就各个方位都给刺猬来了一张。拍完后,她起身对严森道,“我想四处走走,你要不要跟我一起?”
严森正有此意,所以才跟着来。
森林里很安静,有些清凉,偶然会有鸟飞过。
两人虽然接了吻,晚上也打算睡一起了,可严森依然闷葫芦,一路上都没有话。
秦黎想要活跃下气氛,就问,“这里为什么叫魔法森林?”
严森摇头,“不知道。”
秦黎挣扎,“是不是因为这里特别美?”
严森耸肩,“也许吧。”
秦黎,“这里离国王湖远吗?”
严森,“不远。”
他这么惜字如金,秦黎聊不下去了,转头看他道,“你知道吗?和你说话是个技术活。”
严森扬眉。
秦黎抱怨,“你就不能热情点,多说几个字吗?”
严森,“我尽量。”
两人越走越深,树林里也越来越安静,秦黎忍不住想,这个树林里会不会真的有魔法?进去了就出不来了。
秦黎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严森,突然很想握住他的手,可是她又提不起勇气,因为严森那不冷不热的态度总是让她望而生畏。
可是不握手又有点心痒痒,她咬了咬牙,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抓他的手。谁知,她刚伸出手,他就把手插进了裤带里,让她扑了个空。
秦黎太尴尬了。
严森感觉到她的异常,就转头看来,秦黎僵着脸皮笑了下,指着对面的树装模作样地道,“你站到那里去,我给你拍张照吧!”
严森似乎没有怀疑,哦了声,就听话地走了过去。秦黎举起相机,按下快门,对了焦才发现,这地方真心不错,于是她调整方位还想再拍一张。突然眼睛一斜,看到严森的背后有一堆深褐色的小土坡。看上去像是蚂蚁堆,好像还会动。
她觉得好奇,就指着那边问,“你看那是什么呀?”
严森转头,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等他看清后,脸色一变,忙喝道,“别过去!”
秦黎吓了一跳,急忙停住脚步,疑惑地望向严森。她还没反应过来,就瞧见一个黑影朝着自己这个方向冲来。
我靠,这又是什么?
第四十三章
秦黎看到的那一堆东西不是蚂蚁窝; 而是十来只凑在一起的小野猪。小野猪比家猪长得可爱,背上深棕色的硬毛; 夹杂着一条条浅色的纹路; 眼睛大大的,鼻子大大的; 四肢粗短; 有点像没长开的梅花鹿。
秦黎看清楚了后,立即拿起单反相机; 一连拍了好几张照片。
大概是被咔嚓咔嚓的声音吓到了,小猪吭哧吭哧叫了几声; 一只接着一只地跑了出来。
秦黎是城市人; 要不去动物园; 哪里能这么近距离的看到小猪仔?所以当它们屁颠颠在脚边跑过,就觉得特别萌,没有意识到潜伏着的危险在一点点的靠近。
但严森不同; 他从小在这片林子里长大,也经常来打猎; 对这里的动物很了解。欧洲森林没有狼豺虎豹,如今最危险的动物就是野猪。成年的野猪有两三百斤,尤其是一对獠牙特吓人; 一鼻子能把人拱上天。一般野猪不攻击人,听到人的声音早就远远的躲开了,只有春天繁殖小猪的时候,它们才会出来寻找食物。出于天性; 只要感觉到危险靠近,母猪就会发飙。要是遇到一头发怒的母猪,就是狮子也要绕道走。
所以,严森看清见地上那窝小野猪后,立即脸色一变,拽住秦黎,声音急促地道,“别过去。”
秦黎还没反应过来,就瞧见一个黑影朝着她这边窜了出来,地上树枝被踩得咯吱作响。
是一只野猪,公的,至于为什么她知道是公的,因为她看到了它裆下的的蛋蛋,大的逆天,比她两只拳头还大。
还有那一副獠牙,要被戳到,不死也伤!小野猪这么可爱,大野猪却这么狰狞,秦黎就算再缺乏野外生存的常识,这回也感受到了危险。
她心脏砰砰直跳,应该怎么办?趴地上装死?还是站着不动装树?
见她站着发愣,严森抓住她的手,道,“快跑!”
原来还是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秦黎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已经积极响应,跟着严森撒腿就跑。
背后传来野猪越来越近的吼叫声,关键时刻她倒是没掉链子,拼了老命加大脚下的步伐。
大概是因为恐惧,肾上腺素加速分泌,刺激了她的运动神经,一下子窜得老远,连严森都差点赶不上她。
她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只倔强的野猪始终追在后面,不由大叫起来,“快点,快点,要追上来了。”
两条腿的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的,更何况野猪是出了名的闪电侠,秦黎又急又怕,手上还拽着个不能扔的单反,眼泪都急出来了。
严森见野猪越追越近,灵机一动,道,“别跑直线,九十度角迂回。”
野猪体型庞大,速度又快,碰上拐弯就不那么灵活。
两人九曲十八弯地来回跑,跟接力赛似的,秦黎气喘吁吁地快跑不动了,刚才那些吃的全消化掉了。
他们虽然能暂时甩掉野猪,但不一会儿它又追上来,严森突然道,“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里叫魔法森林了。”
秦黎,“为什么?”
严森,“因为这里的野猪都成精了。”
秦黎哭笑不得,这是开玩笑的时候吗?
前面出现一个断裂层,两人跑得太快都没发现,等看见的时候,想要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秦黎脚下一滑,尖叫着直接滚了下去。严森伸手去捞,结果没抓住她,反而被她一起拽了下去。
斜坡大概有45度左右,下面是一个泥潭,两人扑通扑通两声先后摔了下进去。
严森先站住了脚,然后一把拉起秦黎,伸手稳住她,问,“你没事吧?”
秦黎一抹脸,吐出一口脏水,抬头瞧见他那双关切的眼睛,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她观察四方,这是个小水池,水倒是不深,只到小腿肚,就是摔了一身泥。不过,也幸亏是这一个软乎乎的泥潭,才没有没受伤。
严森拉着秦黎躲到边上,将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头顶断裂处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估计是那头野猪追来了,秦黎捂着嘴,大气不敢喘一下。
野猪嗅觉不如犬类灵敏,视野也有限,感受两人存在,终于喘着粗气跑开了。
等它走远,秦黎才敢出声,刚才是害怕,一口气吊着,才能发足狂奔那么远。现在尘埃落定,浑身哪哪都疼,特别是一颗心狂跳出胸腔了。腿一软,又一屁股坐在了泥潭里。
严森从断裂缝隙中探出头,朝着上面望了望,确定看不到野猪,这才大大的松了气。
秦黎抬头看着严森一眼,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从头到脚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尤其是他脸上,东一块泥西一块泥,看上去就像一头大花牛。
当然她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头发和泥巴糊在了一起,身上刚换的衣服也已经看不出了原色,湿哒哒地贴在前胸后背。
她突然想起她的单反相机,大叫一声,从地上爬起来。幸好相机外面套着一只防水皮套子,这一两滴泥水也是刚才拿出来检查时蹭到的,镜头完全没受到影响。
严森看上去狼狈又好笑,却很有画面感,秦黎心一动,立即拿起照相机将他给拍了下来。
“我也给你拍一张。”
秦黎抱紧相机,“不要。”
严森作势去抢,她死活不给,两人闹成一作堆。在她抵死反抗下,他最终还是没抢到。
想到自己被一头猪追杀,不可思议之余,还有些可笑。两人对视一眼,最后放声大笑起来。
严森道,“幸亏刚才是一只公猪。”
秦黎,“要不然呢?”
严森,“母猪爱干净,最喜欢在这种泥泽中洗澡。估计也会跟着跳下来,我们就没这么容易脱身了。”
秦黎看着这一潭子的泥垢,无语了,这里洗澡能洗干净什么?
想到潭水里可能会有跳蚤,秦黎顿感恶心,刚才掉下来的时候,还呛了好几口水。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干呕了几下,手脚并用地就想爬上去。
但这里有个断层有些陡,她一个人的力气根本爬不上去,只好转头求助地望向严森。
严森经常进行户外活动,夏天登山攀岩,冬天滑雪溜冰,手臂二头肌,腹部八块,可不是假把式。
只见他双手撑在斜坡上,用力一撑,脚下再一个用力,人就上去了。
“把照相机给我。”
见严森伸手,秦黎不疑有他,将相机从脖子上取下来递给他。严森接过后,打开镜头咔嚓咔嚓几声,把她这一脸泥垢的样子拍了下来。
秦黎气的哇哇大叫,挥手叫道,“不许拍,不许拍。把相机还给我。”
严森笑道,“你现在这样子让我想起了刚才你们抓的螃蟹。很可爱!”
可爱个毛啊。
秦黎叫道,“快拉我上去啊。”
严森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道,“你等着。”
说着,转身就走了。就走了。走了。了。
秦黎不可置信地叫道,“你去哪里?快拉我上来啊!”
严森没停下脚步,不一会儿就瞧不见人影了,秦黎气的吐血,这混蛋欺骗了她的感情,抢了她的相机,现在还把她一个人留在这深山老林里。她去摸手机,却摸了个空,手机放在帐篷里了,刚才她只是想附近走走,哪里会想到出这幺蛾子的事。
“严森,你回来啊!你个混蛋。”
秦黎怕自己的怒吼招来野猪他老婆,实在不想和猪婆一起洗澡,也不想被猪公顶上天,只好粗着脖子暗骂。
把严森家祖宗十八代都慰问了一遍,这时,头顶传来了托马斯的声音。
“在哪?”
然后曲丹妮欣喜地道,“在这在这。”
秦黎一抬头,就看到托马斯和曲丹妮,还有摄影组的人,她感动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曲丹妮说,“我天,你怎么弄成这样?”
秦黎哪有这闲心思回答她,立即向他们伸出手求助,“快把我弄出去。”
托马斯带来一根麻绳,向秦黎扔下去,“抓紧了,我拉你上来。”
秦黎将绳子在腰间围了一圈,在众人齐心协力的帮助下,爬上了坡。
她喜极而泣,心中有千言万语,想抱着曲丹妮好好哭诉一番。谁知,曲丹妮捏着鼻子嫌弃的后退一步,道,“别过来,臭死啦!”
秦黎黑着一张脸,事实上,她脸上糊着黑泥,也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只能感受到她冲天的怨气。
曲丹妮一边笑,一边掏出手机,拍个不停。
秦黎郁闷死了,谁拍照片,就张开双臂去拥抱谁。
曲丹妮尖叫着躲开,秦黎道,“你不是爱做淤泥面膜吗?诺,现有纯天然的。”
秦黎跟着大伙回到帐篷后,去湖边洗了洗,看见严森也在,就冲上去狠狠掐了他一把。
“你的绅士风度呢?被狗吃啦?”
严森也不躲,任她发泄,一脸无辜地道,“我是农民不是绅士!”
秦黎,“你这样跑掉,万一野猪又回来了怎么办?”
严森摇头,“不会。”
秦黎,“怎么不会?”
严森,“因为我去把它引开,它就不会来找你了。”
秦黎,“……”
诶,这话说得秦黎一下子没气了。
秦黎,“那你也不能把我撇下。”
严森,“那个斜坡就靠我一个人是拉不上来你的,所以我必须去叫人帮忙。”
秦黎,“那你为什么把我相机拿走?”
严森,“怕你把照片删掉。”
秦黎哼了声,刚觉得这个男人浪漫,他就让你跌入深渊。
秦黎三两下把自己洗干净,她换了一件衣服,拖着一头湿发,披着浴巾从湖中走出来。
她抱着自己单反,坐在石头上,看今天拍的照片。有小野猪的,大野猪的,还有深陷泥潭的两人……很多抢拍的照片,从大自然到人物,都拍的真实生动。
尤其是严森身上都是泥巴的那两张,他头发凌乱,衣服肮脏,可嘴角却带着很深的笑意,就像晨间的朝日。其实,他的笑容很阳光,嘴角一勾,脸颊上那两个酒窝清晰可见,平白给他增添一番帅气。只是他性子冷,平时又爱装B耍酷,所以不怎么笑,让人忽略了他那对超级迷人的酒窝。
秦黎一张一张翻看着他俩的照片,脑中一幕幕回想着刚才的片段,嘴角不经意地笑出了声,这真是她人生中的亮点。
这时,严森拿着两杯果子酒走了过来。男人就随便多了,跳进湖里从东往西游了个泳,爬上岸后,就算洗干净了。他上身赤膊,下身穿着一条沙滩裤,在太阳的照耀也不觉得冷。
严森将一杯果酒递给她,然后举杯碰了碰,道,“为我们劫后余生,干杯。”
劫后余生,还真贴切。
秦黎问,“有死在野猪脚下的人吗?”
严森摇头,“没有听说过,不过有被顶得肺穿孔的。”
听他这么说,秦黎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句我顶你个肺,原来是这个典故啊,她不由失笑出声。
严森看着她的脸,突然伸手摸了摸,问,“疼吗?”
她莫名其妙地摇摇头。
严森将酒杯放下,手一撑地站了起来,道,“你等等。”
秦黎不知道他要干嘛,她也懒得去一探究竟,把单反相机放好后,她拿过地上放着的一瓶肥皂水,有一下没一下地开始吹泡泡。
风一来,就带走了肥皂泡,落在湖上,升到天上,美得有些虚幻。
背后有人在说,眼前的湖叫辛特湖,这是音译,意译的话就是国王湖的下游。湖水是山上雪水留下来而形成的,和国王湖中上游同气连枝。从这里望出去,还能看到两座连绵大雪山峰顶,是贝希特斯加登地区的标志。
那人随便一说,秦黎也就随便一听。过了一会儿,严森回来了,手里拿着个医药箱。
见她一脸迷惑,严森指了下她的脸颊,道,“破皮了,我给你处理下。”
难得这个粗汉也有温柔的一面,秦黎没有阻止。
严森取出棉花棒,沾了点碘酒,抹在她磨破皮的地方。
太阳在北半球上工作了一天,该到了下班时间。夕阳西下,一大片金黄色的晚霞映红了半边天,连湖水也带着金光。
偶然有鱼群路过,让波光粼粼的湖面泛起了一阵阵涟漪,景致优美而宁静。
秦黎和严森面对着湖水,西下的阳光将彼此的背影拖得很长,这一刻仿佛能够凝固成永远。
但严森知道,这不会是永远,一个月的期限就快到了。再没几天,秦黎就要离开这里了。
他看着远处的山和水,暗忖,她会为自己留下吗?
正这么想着,只觉得肩膀一沉,转头一看,原来是秦黎把头靠在了他身上。
严森的心莫名一暖,作为回应,他伸手揽住了她的腰。
应该会的吧。他想。
第四十四章
天渐渐暗淡下去; 在火堆上添了一把树枝,再浇了半瓶酒精下; 火势旺盛起来; 一下子就成了篝火。
中午太嗨,把肉全吃了; 晚上只剩下一点水果和蔬菜。
曲丹妮扒拉着购物袋; 从头翻到底,也没找到一块肉; 不禁埋怨道,“你肉买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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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再多; 也架不住他们这群吃货来势汹汹的攻势; 托马斯懊恼地道; “都是那个疯女人,要不然还能吃黎做的小吃。”
秦黎这才发现少了一个人,便问; “简妮呢?”
曲丹妮道,“刚才你们不在的时候; 简妮的大哥来把她接走了。”
秦黎立马松了口气,一想到背后没有这个疯子戳脊梁骨,就想放鞭炮庆祝。
曲丹妮道; “黎黎,你以后要是打算在这里长住的话,就要小心点了。”
秦黎不解,“为什么?”
“她的大哥是个肌肉男; 又高又壮,看上去比严森还可怕。”曲丹妮总结性地道,“总之,不是一个善茬。”
秦黎想起托马斯的话,“据说还是个光头党。”
曲丹妮点头,“难怪简妮言论这么极端,原来一家都是极品。”
秦黎道,“反正我和他们没什么交集,大不了以后不去那个超市。”
托马斯见她们越扯越远,就把歪掉的楼又歪了回来,“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我们先讨论一下,现在吃什么?”
曲丹妮用肩膀撞了他一下道,“和你哥一块去吃面包呗。”
托马斯把头摇成拨浪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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