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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雀-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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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么高的地方一点一点跳下来,这份轻功已令人吃惊,他手上竟然还拖着一口大棺材,项恒看了后,吃惊而睁大的嘴巴简直可惜塞下一只鸭蛋。

这人白衣白衬,白发白须,洁白的皮肤和洁白的眸子,洁白的手和洁白的指甲,洁白的眉毛和洁白的嘴唇,洁白的发带和洁白的靴子,全身上下没有一点黑色,甚至没有衣衫褶皱的阴影。

他手里的刀鞘也是洁白的,手上举着的棺材也和刀鞘一样洁白。

项恒已经感觉到一股洁白的杀气。

天地间飞舞的梅花和地上的积雪,刹那间就变成了淡淡的灰色,因为只要冷云风一出现,这世上就绝对不可能有多余的白色,因为只有他,才配的上“洁白”二字。

所有的颜色,都成了衬托冷云风洁白的颜色。

那种接近圣灵至高无上的洁白,就象征着冷云风的人生,简单,单调,洁白。

“砰!”的一声,冷云风已把棺材放在地上。

项恒微微一笑,道:“你果然还是找到我了。”

冷云风瞪了他一眼,冷笑道:“你想跑?”

项恒苦笑道:“我若是想跑,还会在这里停留?况且,就算江湖中轻功一流好手,也莫想从冷云风的手底下溜掉,更别谈我这个连轻功都不会的人。”

冷云风道:“那你为何来这里?”

项恒悠悠道:“来这里就说明我想跑?”

冷云风转过头:“可我们决战的地方,却不是这里。”

项恒打了个哈欠,道:“比起飞瀑山庄,我觉得这里更适合你我决斗,这里可比那里清静多了。”

冷云风道:“可我也没答应你换地方决斗。”

项恒又坐到那“椅子”上了,他之所以能这么放松,是因为他知道在子时以前,冷云风绝对不会动手,因为冷云风绝对不是小人,尽管他已感觉到那股洁白的杀气:“我知道对于你来说,决斗的地点在哪里都无所谓。”

冷云风道:“你却有所谓。”

项恒道:“所以我中途把决战的地点选在了这里,我也知道你绝对会找到我。”

冷云风洁白的眸子里射出刀锋的锐利,这双一般人几乎不敢看的眸子,现在就盯着项恒看,眼中已有了疑惑,他已用眼神在询问:“选在这里?为什么?”

项恒不去看他的眼睛,道:“因为我想找个公平的见证人,有凌云大佛给我们做旁证,这简直最好不过了。“

他抬头,然后就看见了冷云风那双望而生畏的眸子,只感觉是那么的冷。

然后项恒长长的叹了口气,苦笑道:”别盯着我看,我告诉你吧,把地方选在这里,是因为只有这无人打扰的地方,我才有可能胜你。“

冷云风转过头去,什么也没说,因为对于他来说,决斗的地点在哪里,真的无所谓。

然后项恒抬头看了看天色,喃喃道:”离子时还有好几个时辰,你我刚好可以养精蓄锐,然后好好的打一架。“

项恒看起来竟然一点也不紧张,甚至还很愉快,神情甚至和他平时吃饭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因为他是项恒,你休想看见项恒惊慌失措的神情。

除非是他的朋友出了意外,他或许会慌乱,这小子就是这么有种,就是这么义气。

也许在子时之前,他根本就不需要紧张。

冷云风的表情虽然不愉快,但也不紧张,他的脸仿佛已被雪给凝固,永远也不会有任何表情,谁也不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他的心态。

就因为他如同雪那样冰冷,所以大家才会认为这人的血都是白色的。

天色已开始变暗,大佛今天迎来了两位最奇怪的客人。

鸟儿们已开始回巢,夕阳已完全斜进大佛的背后,月亮已静静的升起。

大佛却无黯黑之色,因为大佛的脚下,已升起了一大团火。

项恒生的火。

他坐在青石上,坐在火堆前,坐在大佛的左侧。

冷云风盘膝坐在火前,坐在大佛的右侧,白色的棺材就放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冷冷的看着项恒大口的牛饮着囊中之酒:”就你一个人来?“

项恒笑道:”和你决斗的是我,所以当然只有我一个人来。“

冷云风道:”她呢?你放心抛下她一个人?“

项恒道:”怎么不放心了?我的朋友会帮我照看,况且我是来决斗,不是来送死,结束后,我就会回去,哪里用得着担心。“他语声顿了顿,然后又正容着说道:”况且和你决斗,我又怎能带着一个女人前来?“

带着女人去和别人决斗,那是对对方极大的不尊重和轻视。

项恒虽然有些玩世不恭,但至少这点他还是懂的。

冷云风洁白的眸子似不再那么冰冷。

项恒”咕咚咕咚“喝了好大的几口酒,然后眯着眼睛看冷云风:”你说,我们要是迟点来多好,在这里等岂非最浪费时间。“

冷云风冷笑道:”就算我迟些来,我也无事可做。“

项恒喃喃道:”可我做的事情却多了,要是迟点来,我还可以多喝几杯,可以和朋友们说说话。“

冷云风看着火堆中的柴火,仿佛在看着他的人生:”我不喝酒,也没有朋友。“

项恒苦笑道:”只可惜像你这种人,和像我这种人,永远也做不成朋友。“

冷云风没有说话。

项恒继续说道:”但在我们决斗之前,还可以一起喝点酒。“

然后冷云风就看见项恒走过来,把酒囊递过去,只听项恒大笑道:”虽然这里只剩下半囊的竹叶青,而且也没有酒杯,却比没有好,你我就痛痛快快的干了吧。“

冷云风道:”我不喝。“

项恒惊道:”为什么?“

冷云风道:”因为我不是你朋友。“

项恒笑道:”你当然不是我朋友,但不是朋友,就不能喝酒?“

冷云风冷冷道:”我也从不喝酒。“

项恒道:”凡事总有第一回,你喝喝看,或许喝了第一口,你会比我还喜欢酒这个东西。“

冷云风转过头:”自从我小时候偷偷喝过一杯酒后,就发誓绝对不喝第二杯。“

项恒忽然露出很疑惑的表情:”为什么?“

冷云风没有回答。

这个冷漠而不可一世的杀手,竟然也有童年,是不是很心酸,很痛苦?

若不是冷云风说道”小时候“这三个字,项恒甚至都已经忘了他也是从小时候长大的。

项恒缓缓的在他对面坐下来,没有继续逼着他喝酒,硬逼那些不会喝酒的人喝酒,这简直就是最粗鲁的做法。

项恒是一个很斯文的粗人。

项恒又”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道:”离决战还有几个时辰,坐在这里岂非太过无聊?我倒是不介意说说故事。“

冷云风道:”你的故事,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项恒笑道:”是啊,首先是我父亲被杀了,然后我不知道我母亲是谁,再然后师父师叔一大家子也全被杀了,所以知道我母亲和杀父仇人的人,现在已经都死光了。最后竟然还有人怀疑飞瀑山庄那血案是我干的。这故事在江湖中不但俗套,甚至还听着犯困。“

冷云风冷冷道:”可你竟然还笑得出来。“

项恒笑的更大声了:”难道你要我每天抱着师父师叔、父亲和朋友的灵位哭?“

冷云风又沉默了。

项恒继续说道:”当然,我也悲伤过,只不过我不哭,并不代表我不关心这些事,更不代表我不会去找杀父仇人和母亲。“

他的故事虽然俗套,但悲惨,这中间的曲折,埋藏了无数常人无法感受的力量。

项恒道:”我说讲故事,不是讲我的故事,而是你的故事,能和冷云风决一死战的人,应该有资格听听吧?“

冷云风抬起头,看着他。

项恒的老毛病又烦了,他又把酒囊递过来,豪迈的大声笑说:”来!喝酒!“

冷云风看着他,洁白的眸子里第一次有了朝气的感觉。

第三十三回:决战之决战(第二章)

”从我记事的时候开始,我就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甚至不知道自己几岁,只记得那时候我总是流浪在人群里。

有一次遇到一个好心的婆婆,她给了我两个热馒头,说我和他孙儿应该是同龄的,因为他孙儿刚好和我一样高,她告诉我,他孙儿五岁。

五岁,我却已比她孙儿懂得更多的事情,我告诉自己必须活下去,不需要懂得生活,只要懂得生存就行。

所以在六岁的时候,我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就已经懂得如何杀死一只野狗。

那一次我在街头差点冻死,看见一只野狗向我走来,一只几乎和六岁的我一样高的野狗,我差不多花了半条命才杀死那只野狗。我懂得如何生火,却没有生火的工具,也没有生火的力气,我只好生吃了那只野狗,那张野狗皮,刚好陪我度过了那年的冬天,也许没有那张野狗皮,我已冻死在那年的街头。

那时候的我就算再饿再冷,也没有去向别人要过一口吃的,就算那好心的婆婆曾给过我两个热馒头,也不是我向她乞讨的,而是她自己给我的。也没人会可怜一个全身上下都是白色的小孩,我从人们的眼神中已经看出,他们当我是一只怪物。

我没有去乞讨,乞讨不能过一辈子,我要靠我自己生存的方式生存下去。

六岁的那一年,我几乎都是靠杀野狗野猫生存着的。

有一次我为了杀捕捉一双幼虎,在那老虎窝附近整整守了三天四夜,我靠吃树皮和草根活下去,只为了抓住那一双幼虎,我需要食物,我必须要生存。

那是一个黄昏,雄老虎出去狩猎,母老虎睡在一双幼虎的旁边,这是三天来最好下手的机会,但我没有出手,因为我在等待更好的机会,我相信那只母老虎一定会有离开的时候。

果然,雄老虎的长啸声从远方传来,惊醒了母老虎,然后母老虎就奔向了啸声传来的方向。我不能再等,母老虎一远去,我马上就冲了过去,抱起一双幼虎就没命似的逃。

我杀掉两只幼虎,烤熟吃掉一只,另一只烤熟的裹荷叶里,正打算离开时,那对老虎夫妇却已满脸怒容的站在我面前。

我只能扔下烤熟的幼虎,挥舞着我捡来的那把柴刀,一边逃跑,一边把柴刀挥舞在身后,那时候六岁的我不会轻功,我跑不过老虎,只能跳进旁边的小河里,顺着河流飘。

我很清楚的记得那时候河水很急,冲的我全身发痛,我不能放开握着柴刀的手,因为那柄废弃而又生锈的柴刀,是我唯一的武器。

我并没有哭,在我记忆中,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眼泪。

江湖,不相信眼泪。

我活下来后,又面临同样的问题,我要怎么活下去?

我七岁的时候,已经懂得如何杀死一只蟒蛇,如何吃河豚,如何在沙漠里生存。

有一次在山里迷路,记不得走了几天,只记得从山里走出来时,我已经学会如何靠太阳和树木辨别方向。

有一次我因为被毒蛇咬到,尝遍了山上的草药,那让我学会了如何解最普通的蛇毒。

七岁那年的冬天,我因为寒冷而生病,我再也没有力气去寻找食物和草药,只能卷缩在墙角下,和病狗们抢着食物吃。

我还依稀的记得,我卷缩的那个墙角,是一个大户人家,我知道里面很暖和,里面有吃的,有柔软的被褥,可我没有去向他们乞讨,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那么做。

后来我被那大户人家的管家赶走,不让我睡在他们墙外的角落里。

我没有力气反抗,如果那时候我没有生病,那管家或许已经是个死人,我虽然流浪,我虽然睡在街头,我虽然吃着不能吃的食物,但从来没有人像那管家一样把我当野狗!

我离开那个对于我来说很温暖的墙角,然后就碰到了胡庞,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胡庞找大夫治好了我的病,问我的来历。

我没有来历,我唯一能告诉他的,就是我是一个七岁的流浪儿。

接着他教我轻功,说学一点武功,对行走江湖有很大的帮助,还说我是个练武的好材料。

我不知道什么是江湖,那对我太陌生了,我只知道我必须要生存,于是那一个冬天,我的四肢上都带着沙包。

春天的时候,我解下沙包,胡庞笑眯眯的告诉我,说我经过这一个冬天的努力,已经学会了最基本的轻功。

他又开始亲自教我武功,教我识字。

在胡庞的宅院里,给我吃的,给我地方睡,虽然只是冰冷的馒头和凌乱的稻草床,对我来说却已经十分奢侈,甚至让我麻木,麻木的几乎令我忘记了什么是生存。

胡庞对我十分严厉,不允许我偷懒,哪怕只是喝一杯酒。

那一次我因为渴,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就喝,那是我第一次喝酒,我记得那杯酒很辣。

胡庞却过来,重重的一巴掌把我打倒在地,痛的我差点晕过去,他厉声的告诉我不可以喝酒,将来也不可以。

那时候我就发誓,将来绝对不喝酒。

终于,在许多年以后,我已长大成人,胡庞把我叫到他的书房。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在江湖上的地位竟然那么高。

胡庞跟我说,让我去杀一个人。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又说,如果我不替他杀人,他就会杀我。

胡庞是教我武功的人,有本事杀的了我,所以我答应帮他杀人。

不为什么,为了生存。

他笑着跟我说,问我还记不记得认识他的地方。

我当然记得,我不可能忘记,那个小时候曾睡过的墙角,那个把我向野狗一样赶走的管家。

胡庞让我杀的人,就是那个管家。

为了杀那个管家,我打听清楚了他的出入宅院的时间,然后我在那附近整整躲了七天七夜,终于,在一个黄昏的时候,用匕首插进了他的心脏,鲜血溅满了我全身。

我杀过狗,杀过老虎,杀过蛇,杀过河豚,杀过鱼,凡是可以吃的野物,我几乎都杀过,身上也不知道被血溅湿过几次。

但我从来没杀过人。

我杀死那个管家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溅满了人血,让我很恶心,让我觉得很脏。

胡庞告诉我,第一次杀人就是这样,多杀几次就不会了。

我有些吃惊,问他,以后还要杀人?

胡庞说,对,必须要杀,杀那个管家,只不过是让你感受一下杀人仇人的乐趣,让你练一练胆。

我不知道杀人对于我来说是否正确,我只知道自己必须要生存下去。

自那以后,我成为了胡庞的杀手,他在江湖中名声赫赫,我这个默默无名的杀手杀的人已比他多出许多。

他告诉我,作为一名杀手,永远不可能有一个身份,不能让人认识我,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胡庞说出的命令,我必须去遵守,他要我杀谁,就必须要去杀。

每一次杀人,他都会把计划安排的天衣无缝,我只要按着计划来就可以了。

我杀完一个人完成任务时,他能赚到一大笔银子,而我只能得到他的几声赞赏和几个冷馒头。

我依旧默默无名。

你或许永远也不知道胡庞的任务究竟有多痛苦,有一次我为了杀一个人,在马桶里整整躲了三十五个时辰。

在那个比血还脏的马桶里,那三十五个时辰是我一生中最煎熬的时刻。

有一次我为了去刺杀一个县太爷,必须要从后院的狗洞钻过去。

我跟胡庞说,我是人,不是狗,不钻狗洞。

胡庞却告诉我,活着,就要做许多不愿意做的事,那只是个狗洞,愿意钻就活,不愿意就死。

所以我只能像狗一样钻进那个狗洞,杀完县太爷后,我又像狗一样钻出来。

还有一次,胡庞命令我去杀一个妓女,我马上就去了,可在走的时候,胡庞却告诉我,杀掉那个妓女以后,把她的胸脯割下来,再割下只有女人才有的东西。然后把她切成八块,扔到河里。

我觉得很恶心,简直就没有人性,可我还是没有拒绝。

为了生存,我什么事都可以做。

后来将那个妓女分尸的时候,我吐了,吐的我好难受。

就算是仇人,杀死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分尸呢?这简直太残忍了。

尸体,却必须得到尊重。因为活人可以做坏事,而尸体只是躺着不动,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一个人生平不过做了多少坏事,但他死后的尸体也不应该受到亵渎。

自那以后不久,我又接到胡庞的任务,叫我去杀一个叫张放的人,杀完张放后,要挖出他的眼珠子,割下他的鼻子和舌头,砍下他的头扔到河里,把尸体切碎了扔在不同的山上喂不同的狗。

这任务比上一次的任务更恶心。

杀死张放后,我提着他的头,一边走向河边,一边吐。

我将张放拦腰砍断,他大肠子和刚吃下的酒菜流出一地,鲜血溅满我身上时,我就快吐的晕过去了,但我没有晕,因为我还没完成任务。

胡庞不是一个好人,却是我的主人,是他给了我生存的资格,所以我必须要忠心。

他也曾告诉过我,一个杀手,必须要忠于自己的主人。

胡庞交过我许多东西,或许只有这件事才是真理。

那段时间我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碎过多少尸,那是我一生最恶心的日子。

我找到胡庞,告诉他,根本就没有碎尸的必要,死者需要我们尊敬。

胡庞告诉我,这是主顾的要求。

我又告诉胡庞,其实杀人,可以光明正大的杀,没必要偷偷摸摸的,我有信心。

胡庞跟我说,刺客杀手,杀人时越低调越好,我每次给你安排的任务,计划也都替你安排好了,那是安全的计划,绝不会有人看到你的脸,更不会有人抓住你。

也不知道多久以后,我已替胡庞杀过不下几十个人,几十个人,几十次任务,每一次鲜血溅到我身上时,我都不禁感觉很脏很恶心。仿佛永远都不会习惯那种感觉。

每一次碎尸,我自己不但在呕吐,也在替死者感到悲哀,甚至连我的手都在颤抖。

每一次杀人,我都没有特定的武器,因为胡庞告诉我,作为杀手,必须要学会用各种东西杀人。

我实在是麻木了,我希望有自己的武器,我唯一羡慕的,恐怕就是胡庞的那把刀。

胡庞养着我,却从来没有给过我银子,我买不起刀。

于是我又去找胡庞,告诉他我希望有一把自己的刀。

他的回答还是没有变,作为杀手,必须要学会用各种东西杀人。

我本以为替他杀了那么多人,碎过那么多尸,出生入死过那么多次,他绝不会小气一把刀,他却又再一次的羞辱了我。

他抚摸着自己的刀,又告诉我,况且你还不配拥有神圣而又庄严的刀。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醒悟,我的人生少了点东西,少了尊严!

我过着最苦最累的日子,做着世上最危险的任务,可我得到的,仅仅是最低贱的待遇。

我的确是为了生存而杀人,但不代表别人可以像狗一样使唤我。

没过多久,我又接到胡庞的任务,这次的任务和以前的没什么不一样,是去杀一个叫高力的人。

这次任务和前几次任务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胡庞吩咐我,叫我杀掉高力后,把他的头割下来带回来,然后把他的无头尸体切成七七四十九块,扔在四十九个不同的地方。

我没有拒绝,也无法拒绝。

当我阁下高力的脑袋时,我愣愣的看着尸体,实在不忍心将一个人的尸体分成四十九块。

于是我挖了一个坑,埋下了高力的尸体,把他的头颅带回给胡庞。

当胡庞看见我提着头颅走来时,他犀利的眼神刀一样盯着我,问我说是不是已经碎尸了。

我回答说是,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说谎,也是最后一次。

然后胡庞怒气冲天的一挥手,他身旁的部下就向一群野狼一般扑到了我身上。

我被打的全身都是伤,可我不能反抗,因为胡庞正抚摸着他的刀坐在一边。

我在稻草床上养了三天的伤,胡庞没有来看我,也没有叫大夫来看我,因为他知道那点小伤对于我来说算不了什么。

第四天的时候,胡庞又笑眯眯的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又有新任务。

我没有说话。

他说这次也是杀人,杀一个叫韩霸的人,但不用碎尸,只需要从韩府后院的狗洞钻进去,然后在马桶里等三天,就是刺杀韩霸的时候。

又是钻狗洞,又是躲在马桶里,我的尊严呢?

我活着是为了生存,但我还有权利选择生存的方式。

我告诉他没有这个必要,我可以光明正大的杀进去,没必要钻狗洞,也没必要躲在马桶里。

胡庞不肯,我也不肯让步,所以那是我第一次拒绝胡庞的刺杀任务,也是最后一次。

我想就是那个时候,胡庞我的眼神里看出了我有二心。

于是没过多久,胡庞亲自出手,错开我的胫骨,疼的我透不过气来,疼的我差点晕死过去。

然后他又厉声的吩咐,说我必须接这个杀韩霸的任务,钻进狗洞,躲在马桶里,如果不完成这个任务,就是对他的不忠心,结果只有死!

如果当时我不答应这个任务,他一定会马上杀了我,我要生存,所以我只能答应。

我彻底的愤怒了,不管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我不是狗,更不是工具!

胡庞,他彻底的扼杀了我的尊严。

我必须要找回我的尊严。

计划杀韩霸的那一天,刚好是胡庞和江湖朋友们聚会的日子。

我没有按照计划去行动杀韩霸,计划的前几天,我在磨刀,磨一把属于自己的刀!

杀韩霸的前几天,我在缝制,用白蛇皮缝一个自己的刀鞘。

杀韩霸的前几天,我在造棺材,造一个属于胡庞的棺材。

杀韩霸的前几天,我在白银上雕刻,刻一个属于胡庞的灵位!

杀韩霸的那天,胡庞的院子里高朋满座。

于是胡庞收到了我留给他的银灵位。

我要证明给胡庞看,我有能力光明正大的去杀一个人,杀手,也有杀手的尊严。

只要是人,就有尊严。

我的刀已经磨好。

那一天,我当着那么多英雄豪杰的面,光明正大的冲到了人群里,挥舞着属于我自己的刀,划破了胡庞的喉咙。

亲自教我武功的胡庞,竟然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我终于证明了自己,让胡庞懂得我不是一只狗,不是一个工具。

我远远的避开从胡庞喉咙里喷出的鲜血,不让鲜血沾到我的衣服上,因为人的血很脏,胡庞的血更脏。

我没有砍碎胡庞的尸体,尽管他一直以来都把我当一条狗和一个工具看。

但我砍下了他的头,他的尸体或许也应该得到尊重,可是他生前要我碎尸的次数太多,我只希望他能懂得碎尸的痛苦。

杀了胡庞后,一夜间,我的名字竟然彻响了江湖。

我没有惊讶,因为这对我是无所谓了,我不需要名气,不需要恭维,只需要生存。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江湖。

自那以后,我又成了一个人流浪的孤儿,我的恩人胡庞,也从我的世界里彻底离开。

我虽然还是杀手,但我已经有了自己特定的生存方式,更重要的是,我拥有了自己的尊严。

{文!}杀一个人,一百两银子,不管目标是谁,或富或贫。

{人!}因为每一个人成为了尸体以后,其价值都是一样的。

{书!}我可以选择不再碎尸,给予死者应有的尊重。

{屋!}我没有忘记胡庞教过我的,我对主顾绝对忠心,不说出关于主顾的任何事情。

那一次杀季伯柳时,他的太太儿子和老娘都跪在我面前哭,求我放了季伯柳。

江湖,不相信眼泪。

别人不相信我的眼泪,我也没有相信他们的眼泪,所以我毫不留情,寅时一到,季伯柳就死在了我的刀下。

如果当时我心软不杀季伯柳,那我的名气就要在江湖上消失,我将无法生存。

那个时候我就学会,一个杀手决不能心软。

况且就算我不杀季伯柳,别人就有可能会用很残忍的手法杀死季伯柳。

我不断的接受主顾们的雇用,不断的为别人杀人。

主顾是谁,目标是谁,对于我来讲都一样,我只需要知道,杀一个人一百两银子,给死者一个棺材,这是我唯一能对死者做的事情。

我不再偷偷摸摸,每一次杀人,都杀的光明正大,甚至我连动手的时间都告诉目标。

我杀别人,只是为了自己生存。

我手里的白刀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我已经麻木。

一个老和尚曾告诉我,说我生平杀了那么多人,将来一定会下地狱。

我无所谓,我只知道,我现在活着,就必须生存下去。

如果不杀人,在我活着的时候就已经等于堕入了地狱。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不是人,只不过是个杀手,手里的刀也不是刀,只不过是把凶器。

直到我遇见你,项恒,你的刀让我发现,我手里的不是一把凶器,而是一把刀!

杀你,是我生涯中第一次失误,所以你不能活着,我必须要杀了你证明自己的实力。

到后来,我才发现你不再是目标,你已经成了我的对手。

你因为是我的目标,所以我们现在成了对手!“

第三十三回:决战之决战(第三章)

冷云风说完他一生的故事时,项恒的眼中已有了惆怅之色。

然后项恒缓缓的说道:“你确定我现在是你的对手,而不是目标?”

冷云风冷哼一声,道:“我的主顾已经死了,你现在当然是我的对手。”

项恒忽然大笑起来:“而却除了我,谁他妈还有资格当你冷云风的对手!”

然后他又坐下来,喝了一口已剩不多的竹叶青:“你今晚为什么对我说那么多话?这并不像你。”

冷云风道:“这些话,是我第一次对人说。”

项恒道:“哦?为什么?”

冷云风冷冷道:“因为子时,你就要变成一个死人了。”

项恒道:“你有没有想过,你也有变成死人的那一天。”

冷云风道:“我知道,所以才拼命的生存。”

项恒道:“可是你和我决斗,这也是为了生存?”

冷云风道:“不是,因为有你,所以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杀手。”

项恒道:“不是杀手?那是什么?”

冷云风道:“刀客。”

项恒道:“我什么时候给过你这种感觉?”

冷云风道:“就在你专心一意做我对手的时候。”

袂不血这辈子杀的人中,有许许多多都曾想方设法杀掉他,但从来没有人把冷云风看成是一对一的刀客。

他们只把冷云风看成一个无情无血的杀手,甚至是怪物。

只有项恒,他尊重冷云风的刀!就像他尊重自己的刀一样!

冷云风忽然道:“当初我若不杀胡庞,我就没有今天的尊严。”

项恒叹了口气:“但如若没有胡庞,你或许已经病死在哪年的街头。”

冷云风道:“我替他杀了那么多人,就算有恩,也已还清,你说呢?”

项恒大声道:“当然已经还清了,另外你别忘了,胡庞虽然有恩于你,但也算是你的仇人!”

冷云风道:“你是第一个懂我的人。”

项恒笑道:“所以我才有资格做你的对手。”

冷云风道:“只可惜你活不了几个时辰了。”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冷云风和项恒必须要有这残忍的决斗?

因为他是项恒,而他是冷云风,两个都是天下无双的刀客。

这世上若有两个最巅峰的人物,那这两个人物一定会决一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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