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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丘唯狐-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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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户门前,有多少人羡慕着。
  他们是羡慕朱户,还是羡慕这样的故事?
  时间带着我们走了很远,比远还有遥远。
  唯独想到烈的时候,我能笑出来。这是我的童年唯一能够让我笑的事情了。
  我的话开始变得很少。
  有很多话不必说,有很多话说了又能怎样。
  朝朝暮暮,日落日出。
  几日后,母亲说父亲让我去一同用膳。
  我坚持说伤势还重,便没有去。
  听说那日吃完饭,父亲便带着诺然回到六娘那里去了。
  母亲因此还颇为伤心地对我说:“就连这点事情你都不肯为我做吗?”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一个男人,他只是一个已经不爱你的男人。
  说得透彻些,如此而已。
  我想父亲如果想留下,是没有什么可以拦得住的。既然他走了,那么便让他走吧。
  有些东西注定了的,留下,或者遗忘。
  父亲走后,母亲很伤心地哭了。
  我知道她的伤心,但这才是事实。她也许只是骗骗自己罢了。
  原来都是烈去寻我,现在变成每天我去探望他了。
  可是他每次看到我总是会脸红些。
  伤口处理完之后,他的伤好的也快。总算是没有伤到骨骼,皮肉伤。
  烈渐渐地能够下床了,我们说的话也变多了。
  我总是担心他会留疤。
  可是烈说:“没有关系的,就算是留疤了,也是因为你留下的啊。没什么好计较的。”
  我不以为然。
  云曦国里面,很少有我们家买不到的东西。
  我吩咐了下人到处搜罗那些治疗伤势的药。连同那些护肤品一并地买了回来。
  这些我都塞给了烈,也不知道他用没用。
  作为主子,我的心意罢了。
  以我现在的能力,能够为他做的也就这么多。
  烈的笑容很好看,好像整个屋子里都是春天似的。
  如果说我是杏花树下长大的,那么他就是一直在杏花树旁边。我们称之为——童年。
  

第六十二章 你若安好
更新时间2012…11…18 16:20:44  字数:2019

 虽然我转生了,已经到了人世间,忘记了过去的事情,忘记了青丘,甚至忘记了为何我要转生,但是命运的齿轮从不曾停下脚步。一切都将我推向那个结局。
  魔界里的时日是和天界同步的。而妖界的时日却是和人界同步的。
  白荀曾经造访地府查找生死簿,可上面却没有了白唯的名字。那天白荀慌了。若不是判官拦着,生死簿就让他给撕了。
  “不,一定是有白唯的,你们再查查。一定是哪里出错了。”白荀几近疯狂。
  最终是跪在地上喊的。
  “为什么,为什么?”
  桓飞一直立在旁边像是丢了魂。
  白荀平日里是不用刀的,但是那天却是带了天界赐给桓飞的利刃——蛟蚩。
  那剑是防身用的,并不长,只三尺又七。
  虽然不长却是见血封喉。
  虽不可用于打斗,但是行刺是绝好的。
  白荀说:“他何欢要了我妹妹的性命,我定要他血债血偿。若是我没能回来,至少我也算是对得起白唯了。我们白家与他不共戴天。”
  最后还好桓飞拉住了白荀,说:“他一个人能够还得清吗?要让他魔界陪葬。”
  白荀的头发零散着看着桓飞。
  而桓飞郑重地点了点头。
  天下众生,有生有死,有死有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何苦执着。
  小时候,我还是一只青丘狐,我蹦跶蹦跶着问白荀:“哥哥,哥哥,要是我不是狐狸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说:“笨蛋,我是你哥!~”
  我又问:“那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一面弄着仙药,一面说:“对你好。”
  我接着问:“那我要是一只猪呢?你还对我好吗?”
  白荀把仙药筛选,一边晾晒一边回答:“恩,好。”
  我又问:“那我要是个鸟呢,你对我好吗?”
  白荀说:“恩,好。”
  我刚要开口,白荀忍无可忍地跟我喊了句:“笨蛋,我是你哥,你是什么都是我妹妹,我都得对你好。”
  我欣然欢喜地跳走了,白荀无奈地摇摇头。
  没想到在我经历生死劫的时候,白荀帮我渡过去了,今日倒是应景了。
  白荀深呼吸,仰面向上看了看,呼出了一口气。眼泪倒流回了眼眶。
  他冷静下来点了点头,问判官说:“这世间可否有白唯转世之人?”
  判官查了一下,回答:“是有的。”
  白荀问:“那么姓甚名谁,年芳几何,家住何方?”
  (这个问题怎么和当日书院里他们烈的同学想问的一样呢?但是当时白荀的确是这样说的。)
  判官在那簿子里看了看,略感奇怪。
  白荀看出了些端倪,便跑过去看了看生死簿上的记录。
  “年二十六,诺冉裳取苏玉人心一颗。”
  人心?那是妖才会要的。若是只为了取心,以白唯的功力取一颗凡人心绰绰有余。还是说白唯是因为这个人……?难道这一世这个名叫苏玉的欠了白唯一颗心吗?难道苏玉这前一世是妖?
  本以为一切都清楚的白荀,这一刻却想不通了。
  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
  诺冉裳、苏玉。
  判官处理案件太多,也实在是不记得这究竟是何时何日写的,甚至是不是自己写的都记不清了。但是这生死簿只能由他管理,不是他是谁呢?所以白荀相信是他自己写上去的,就连他自己也相信。
  不管怎样,能够找到转世的白唯也好。只要知道她平安就好。
  这个世界里,总有那么个你在乎的人,知道她还好好地,就好欣然欢喜。
  当天的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木槿花盛开的时节,整个世界都是白色装点的。我额头依旧有朵莲花。身后却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三条狐狸尾巴,还有长出了狐狸的耳朵。
  我很害怕,大叫了一声。那尾巴,毛茸茸地倒是很可爱。我用尾巴裹紧身子,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地方从这里出去。
  街道上没有行人,只有不见尽头的木槿。很好看,很柔软。
  在一处院落的门口坐着一个男子。
  美丽不应该是形容一个男子的。可是那个男子除了这个词,我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他。虽然家丁就经常说我是个不接地气的人,但是他似乎更加的不接地气。飘渺似仙人。
  他的周身都泛着光华,脚底如同有云雾一般。
  我走了过去,他对我笑了。
  梦里他看一直看着我额头上的那朵莲花。
  他还笑着说:“这可是凡间唯一一个上下来额头上就带着莲花的女子了吧。这莲花真好看,好像是画上去的,还泛着光呢。”
  “你不害怕吗?”我问。
  他笑着说:“怕什么?”
  我低头看了看身上的尾巴。
  他笑了笑,“多漂亮啊。”
  听他这么说,我也觉得那尾巴漂亮了。
  那个梦好梦幻,梦里他问我:“你还记得我吗,白唯?”
  这个人看着很熟悉,他的声音都很熟悉。可是我想不起来是否认识,更不知道在哪里见过,所以我摇了摇头。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
  女孩子的头发总是梳着发髻,弄得像是一束花似的。被他这样一揉,都乱了。我撅起嘴。
  他倒是跟没事儿人似的,好像刚才根本不怪他。
  “你喜欢吃糖吗?这个给你。”
  他放在了我手上一颗糖果。
  我把那颗糖果吃了下去。“很甜”。
  他说:“这个是送给你的礼物哦。至少可以保证你无病无灾。平平安安。”
  我不是很信,“就这么一颗糖果?别骗人了。”
  他笑着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恩,是啊,就这么一颗糖果。”
  我从梦里醒来,枕边真的有一粒糖。
  我便放进了嘴里,想着刚才梦里面的事情。
  那个人好像是从天上来的呢。
  我打开窗子,往天空看了看。夜晚星星特别亮,有一颗,对着我的窗子,特别亮。
  “谢谢你的糖果。”我对天空说。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他是从天空上来的。所以我想把心里的话对天空说。
  “小的时候就很喜欢对着星星说话。不知道你是不是就是那颗一直听我唠叨的星星呢?”
  

第六十三章 不负如来不负卿
更新时间2012…11…19 23:55:13  字数:2029

 魔界里,我、何欢和染云的肉身并排的放着。在那通天塔的密室里面,几位护法守着阵。大长老无时无刻不盼望我快一点完成任务。只要苏玉一颗心就好。
  一颗心,人心,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是苏玉是几世修来的仙家转世,他们魔近不了身。当然除了何欢和染云以外。
  长老们在人世间布局,引着我走向那一条路。
  他们连烈都没有放过。
  对于他们来说,似乎这只是一场棋局。他们之间的对弈,而我们只是棋子。
  我置身其中,而不自知。
  我如此用心地过活,原来都是安排好的。
  至少这一世,除了他,我没有亏欠过谁。
  可我来这里我就是为了那颗心吗?何欢在等着。这颗心能够救他。可是那颗心是那个人的……生死簿上,白纸黑字。
  父亲没有来云曦国已经三年余了。我之所以用这个“来”,是因为我还盼着他回来,那是母亲的心愿。
  到底父亲要的感情是什么?
  母亲这样是否也算是痴情?
  又是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和烈都长大了。我十六岁的时候,恰逢他二十六。
  那一年,成双窗前影月下,恰正是暖阁西厢。
  烈成为了一个很出色的男子。
  钱不换老师举孝廉希望烈入朝为官。
  烈却拒绝了。
  我实在是想不通,入朝为官有什么理由好拒绝呢?
  烈对我说:“我只是个家丁啊,以后是你的管家。我一直就是这样想的。”
  说实话,即使是当官中举也不一定会赚的比我们的管家多。
  巨富就是有这点好,富可敌国。
  而做官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脱离家奴的命运,可以与诺家划清关系。那样烈就会有一个新的生活了。
  我当真有些恼火。“这么好的机会,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呢,为何如此枉费先生心意呢?”
  烈说:“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一些对他重要的事情。我不知道入朝为官会怎样,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离开你了,我一定是会痛苦的。我不希望自己那么痛苦。”
  我坐在椅子上翻看着家里的账簿,而烈在茶几上摆满了纸墨笔砚。
  半晌举起了一张画,里面画的是我,而背景是一片满是桃花的林子。桃花美得娇艳欲滴,而人更胜芳菲。
  “可好看?”烈略带骄傲地一笑。
  我眨了眨眼睛,“好看,可是还缺一幅字。”
  烈想了想,在花开花落旁写道:“朱户芳菲前门开,艳阳冉裳西窗前。”
  我看着画里的我,笑了。
  几年的时光,我早就从那样一个年少的孩童出落成了一个芳华少女。眉间依旧是那白色雪莲花。柔弱中多了丝坚毅,快乐中多了抹忧伤。我喜欢伏在窗棂上看着窗外的风景。
  烈经常出现在我的床口。
  他对我说:“我就是你的风景,好看吗?”
  烈长大了,倒是蛮骄傲的一个人。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那种。而他也的确是有这个资本的。
  在我们云曦国,诺家有位名唤烈的男子,早已红遍了南北东西。七夕、十五写诗会友,烈都是头筹。
  大家说,若是烈参加科举,定能拿到名次的。
  我也这样认为。
  三年前,云曦大旱,部分农民颗粒不收,正是苍黄不接的时候。
  烈问过了母亲,去了临近的几个国家,用盐和他们换了粮食。回家后,我们开仓放粮。
  我也去帮那些饥民,哪怕是发放一些米粥,一个馒头。母亲说这是一件有功德的事情。
  烈在我身旁,我们从白日到入夜,累得手都提不起空桶,可是却那么开心。
  烈说:“能做这些事情,能帮助这些人们,就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儿。”
  我也这样认为。
  平日里,我都是蒙着面纱的。
  一身丝锦,面纱遮脸。
  一日,风掀起了面纱。众人惊呼,说我像是尘世间的仙子。我赶紧戴好面纱,万分小心。
  那天恰巧有一队人马经过,是我们家的人,可是我却不认得。
  高头大马,两名少年。身后便是载着粮食的车队。
  一名蓝衣男子跃下马,作了作揖,“妹妹,好久不见。”
  我愣了一下,他是诺然?
  我愣了愣,看向烈。
  烈让就干着手中的活,没有停下。
  人流很大,难民很多都等着我们的粮食。
  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过门是客,虽然我不那么待见他,但是也得让他进门。毕竟有个兄妹的名分在。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子,神态炯炯有神,却多是斯文气息。有些儒雅的感觉。他看着我点了点头,我回了个礼。
  我跟烈说:“家丑不可外扬,把他们带进去再说。”
  那些食物都是父亲让诺然带回来的。
  佛说这是个婆娑的世界,婆娑!~也许真的有人会在那个平行的世界爱我们。
  虽然父亲并没有回来,可是在我们云曦国最缺少粮草的时候,在我们需要衣食温饱的时候,父亲就把这些从南国送来了。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我让烈带他们先进去,而我接过烈手中的活计。
  让我想不通的是,怎得诺然又来了云曦国。
  说实话,我是不太想见到他的。从小到大,他来了就意味着我的一切都成了他的了,并且好像理所当然。
  母亲得知他们来了,欣喜若狂。
  多年为点朱唇的母亲,竟然是盛装出席的当天的晚宴。
  烈敲了敲我的门,说:“冉裳,晚宴快好了。听说这是你母亲特意为远道客人准备的。你可有准备好?”
  我懒得听那些人的那些事儿,便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不见客。听到是烈的声音,我才开了个门缝,塞了个字条给他:“你替我去吧,就和母亲说我白天太过劳累,已经睡下了。”
  烈说:“好。”
  我知道只要是我说的合理的话,他都会答应。
  我以为烈已经去了,谁知过了一会儿,又有人敲门,还是烈。
  “怎么没去吗?”我问。
  烈说:“我这就去,刚才去后厨给你带了些吃的。这些你先拿去吃,晚些宴会结束我来拿。”

第六十四章 注定了的事
更新时间2012…11…20 18:17:58  字数:2179

 饭菜是烈送来的,自然是要吃。可是想到那个家伙,我实在是没有什么胃口。
  在屋子里,只有烛火扑朔着。不知道多久没有这样一个人安静地带着了。自从村里闹了饥荒,便是连日的忙碌。
  我躺在床上,身子乏了,在不知不觉中睡去。
  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一个人。一个白色衣衫的男子,长得怕是比得过这世间的美女。若是西施在世,怕也是稍逊色的。他怎得生的那么好?能同这样的一个男子交谈,想必也是几世修来的。
  他说他会在梦里面等着我。
  “为什么是我呢?”我好奇地问。
  他回答:“因为你是我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人啊!~”
  说实话,我的确并不记得认识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男子,旁的若是看了一眼,便也会印象深刻。有谁能忘了他呢?!
  不知怎地,梦里面我是一只有三条尾巴的白狐。而他永远是衣衫翩跹的。
  我觉得,大抵上我是碰到了一个好心的神仙,看我日子过得太无聊,竟是舍得陪着我嬉戏。
  每天他都会给我讲很多故事,而我也会把平日里的事情讲给他听。他对我说他的名字叫做白荀,有一个非常淘气的妹妹。
  我问他有多淘气,他回答:“恩……挺淘气的,就像你一样。”
  我明白了些,大抵上是这名帅哥把我当做了他的妹妹了。
  反正是件好事,我欣然接受。
  一觉醒来,烈竟然在屋子里。
  我甚为生气,“你怎么进来的?”
  烈指了指窗户。
  最让我恼怒的是他竟然把桌子上的饭菜都给吃了。
  “我的饭!~”
  烈一面吃一面说:“这么好吃的东西,给你留了你也不吃,还不如我吃掉。”
  说罢,吃掉了最后的一块牛肉。
  虽然我们诺家是吃什么都不足为奇的,但是在当下的情况,我们都是极其节俭的。已经是许久没有吃这么好的饭菜了。
  百姓衣食难保全,我们又怎能独享齐人之福呢?
  “他们来做什么?”我问烈。
  派个代表去总是得打听点风声的吧。
  烈说:“南国这两年赚翻了,看我们云曦如此吃紧,你爹爹大发善心了呗。”
  是啊,在我们看来这的确是大发善心的事儿。
  我早就习惯了,烈更是习惯了。
  他眼见着父亲是如何待母亲的,那时候我还未出世,而他还很小。幸好他的父母很恩爱,不然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可不好说。
  “那两个人是……?”
  烈笑了笑,说:“跟你问好的是大公子诺然。后面的貌似是他从南国带来的一个镖师。傻丫头,连你哥都认不出来了?”
  别说,我还真没认出来。
  小时候,每次看到他都牙根痒痒。现在呢,看到他了竟然是如此陌生了。可能时间真的可以让人冷静许多。
  想必今日母亲定是特别开心的。
  有时候想到这些我就觉得很讽刺,因为无论有没有我,她都一样会开心会难过。而她的这些开心,难过,并不是因为我。
  第二天,烈要去会诗友。
  而我呢,年芳二八,待字闺中。
  母亲说我是不可以轻易出门的。这诺家一整个院落就是我的全部青春。我很羡慕那些平常人家的孩子,可以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可以去集市,可以有自由。若是我也能出去就好了。
  大家闺秀是不可以有喜怒哀乐的。母亲说我要时刻保持着温婉的样子。我们云曦国本是没有这些规矩的。都是因为父亲在南国看惯了南国的女人,母亲才会越发地要求我。有些要求,近乎苛刻。
  西厢是我的住处,那里比较安静,即便是门庭若市的时候。
  我想这不是我的归处。我不应该就在这样的一个屋子里成长,在另一个这样的一个屋子里老去。如果以后我要嫁的那个男人无法接受那个喜欢自由的我,那么我也不必那么辛苦的这样等他。所以,我决定了,只要有机会就要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烈走得甚早,临走前都要跟我问安的。今日也同样,大清早地就开始敲门。
  我睡眼惺忪地开了门。他对我说了很多话,我也没有听进去,只是“恩”了几声。好像他还笑了笑我,就走了。
  而我继续睡觉。
  正午,我终于出了我的小屋。原因竟然是饿了。
  本是想绕去后厨房弄些吃的东西的,没想到在马厩遇到了昨天的那个男子。
  他见到我看的有些愣。
  我点了点头,算是见过礼,然后走过。
  他喊了一句,“姑娘……”
  我略微迟疑地回过半个身子。
  他那模样也算是英年才俊,怎得如此没有礼貌呢?他说:“姑娘,你额头的莲花是画的?”
  我用很官方的笑容回答:“天生的。”
  然后转过身继续走路。
  虽然只是看过一眼,但是我觉得他这个人身上带着些富贵之气。说不上哪儿来的,似乎比诺然给人的感觉更加的阔绰。如果不是今日,那必定就是日后。
  母亲从我小的时候就教导我用官方的笑容,今日总算是用上了,我欣然欢喜。
  那名男子就是长大后的苏玉。
  苏玉的脖颈上的玉佩竟然开始发热。苏玉伸手拿出了那玉佩,握在手心里。玉佩直到我离开了很久以后才渐渐恢复平日里的样子。
  苏玉甚是纳闷。那日进诺家大门与这姑娘擦肩而过的时候,本就觉得玉佩热得厉害,还以为是巧合。没想到今日竟然验证了这一切了。
  是它在等着谁,还是谁在等着它呢?
  苏玉握着一直陪着他的这块玉佩,若有所思。
  苏玉的母亲告诉他这是他出生的时候就带着的。天降祥瑞,鹏鸟绕屋顶不绝。这原本是他护身的东西,可如今又为何会因着这女子如此温热?
  冉裳不知道他就是九重天的上仙东华。
  苏玉也不知道冉裳就是青丘的白唯。
  一世以前,他们曾经在南天门门口有过一面之缘。
  一世之后,他们又将会是怎样呢?
  我们无法预期如何相遇,也无法预料结局。我们不知道何时与谁不期而遇,也不知哪一世的擦肩将会成就哪一世的情愫。
  也许这就是一种注定,注定了某一天他们会认识,或早或晚。
  注定了他们将要有些纠结,或多或少。
  注定了他们之间或爱或恨。
 

第六十五章 鸳鸯谱
更新时间2012…11…21 21:31:15  字数:2005

 在后厨房,本想找些鸡鸭鱼肉。可是满满的后厨都是昨日的剩菜残羹。凑合着吃了几口,便放下了碗筷。并不是这菜难吃,而是我看到了一个几乎这辈子我看到他都会倒胃口的人——诺然。
  “妹妹,许久不见,越发地贪吃了。”诺然斜靠在门口,从我的角度,只看得到一个侧脸。
  “你怎么又来云曦国了?许久未见,你倒是没变,还是一样的烦人。”
  诺然说:“爹爹让我来的。听说你把家里的粮库都开仓放了,爹爹让我运来些救急。”
  “那代我替云曦国的百姓谢谢他。”我说。
  诺然走了进来。“你为什么自己不对他说?”
  这需要理由吗?
  他这个当爹爹的这么多年可曾还记得有我这么个女儿吗?
  我从诺然的旁边擦肩而过。有很多问题,我也回答不出来。不管怎样,他是我的爹爹。可是我想,他亏欠我的,是他这一生都换不清的。
  以前是人手实在不够才让我也到门口帮忙。如今诺然带来了大批的粮草和人马,一时间就够用了,我也得了清闲。只是有些恼他夺走了我刚找到的乐趣。
  他们在门口忙得火热,而我只能做一个花瓶摆在院落。
  丫鬟们围着,下雨怕冷了,日头怕晒了。
  回到西厢,打开轩窗。我倚着窗棂想着以后的日子。这样的生活很平静,平静得让人麻木。今天是这样,一年后也是这样。按照这种推算,我似乎可以想到我年近古稀时候的模样。
  烈回来的时候,高兴的不得了。他的那种高兴让我很羡慕。
  “冉裳,我今天可真是碰到了个对手了。在他的启发下我还做了首好诗。想不想听听?”
  对这些东西,我一向也是颇为喜欢的。
  当然,这些都是烈喜欢的,而我是他教出来的。
  烈清了清嗓子,朗朗道:“青苔古木萧萧,苍云秋水迢迢,红叶山斋小小。有谁曾到?探梅人过溪桥。”
  然后,收回了那一副正经的模样,问:“怎么样,怎么样?”
  我拍手叫好。
  我颇为喜欢那个“萧萧”和“迢迢”。
  烈已经二十六岁了,平常人家早就娶亲。可是我们朱门大户就连管家的亲事也得经众人操办。一般都会选择些小户的好人家的女儿。
  我知道这一天终是会来的。
  晚饭后,母亲趁着人多,当众宣布:“烈,如今你已经到了该继承香火的年纪了。你父亲阿忠为我们诺家鞍前马后地忙了一辈子,说什么我们也得把你的亲事办的像模像样。”
  我本来正在往嘴里面塞米饭,听到这,停了下来。
  “谁家的姑娘?”烈问。
  “呵呵,烈啊,还真是迷倒了不少姑娘呢!~这几天,门口的灾民都没有前来探望烈的那些姑娘多。”诺然说。
  说着,还用胳膊肘撞了一下苏玉。
  苏玉连忙点头称是。
  诺然接着说:“人家姑娘都说是仰望烈的大名,特来拜谒的。结果硬是被烈拒之门外了,唉,可惜!~可惜!~”
  苏玉一个外人也不敢插口,便一个劲儿地吃着。
  母亲看了一眼阿忠说:“你看看,我就说咱们烈家出人才吧。来求亲的可不是什么小户人家。咱们云曦国的欧阳家可是把聘礼都给抬来了。”
  “啊?!”这次,大家的口径当真是统一了。第一次如此的异口同声。
  “不是应该我们下聘礼吗?”我问。
  母亲说:“可不是。可这欧阳家的千金说了,这辈子非烈不嫁。弄得欧阳先生没有办法,只得上门来找我谈这门亲事。烈的亲事本是要这两年就定的。欧阳家也是个大户人家,待烈又好,这样的机会可是要把握住啊!~”
  众人都看着烈。
  烈一个劲儿地往嘴里送饭。
  “好,今儿趁着人多,我就把这事儿给定下了。大伙儿都忙起来,给烈好好地张罗张罗。咱们诺家和欧阳家的亲事,可是云曦国的大事儿,马虎不得。”母亲说。
  阿忠笑得合不拢嘴。
  苏玉拍了拍烈的肩膀离席,随后是诺然。
  桌子上就剩下我和他。
  烈没有说话。
  我也没有。
  也许这样也好,烈是个出色的男子,但是在我们诺家永远只是个管家。而我过几年也许就要嫁给一个朱门大户,过着大少奶奶的日子。这些都是早就安排好的。
  心里很难受,因为我知道,这样一个照顾了我十几年的人要开始另一种生活了。而那种生活与我无关。无论怎样,希望他幸福。
  我拍了拍烈的肩膀,准备撤席。转身的刹那,我的手被他按在了肩膀上。
  “你不留我吗?不帮我说句话吗?”烈说。
  “我?!如果我说了,你就能不结婚了吗?你就能这样陪我一辈子吗?那样公平吗?”
  烈的肩膀有些颤抖。
  那样一个健硕的男子,我第一次觉得他有些虚弱。
  可是我不能说更多的话了。
  我也想留你在身边,可是我不能那么自私。
  这些日子,靠着诺家的粮食,不少人都得救了,这对于诺家是一场大恩德。
  听说诺家要办喜事了,整个云曦国都跟着高兴。
  虽然办喜事的只是个管家,但是在这般萧条的时候,正好冲冲喜。
  欧阳家得知诺家同意了这门亲事,高兴得不得了。
  在云曦国,由于女多男少,往往女子的出身要比男子高些。
  从这样的角度出发,这门亲事便算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茶馆说书的说:“大家可知道这小两口是怎么认识的吗?那可是咱们云曦国的大事儿。话说每逢八月十五,咱们云曦国便是有以诗会友这一个传统。那日在黄鹤楼上,欧阳家小姐一身男装,作了首诗差点赢了头筹。可诺家的管家——烈,做了首诗,更是让人拍案叫绝:‘青苔古木萧萧,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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