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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壳子(蛋壳)-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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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真细细注视这张脸,每个细节,每个弧度。
  她的眼睛真的很美,即使闭着,那一弯优美的线条还是使得阿真看得入神。
  
  小蝶悠悠醒来,她睁开眼的时候,阿真还迷失在她脸上完美的弧线中,小蝶大大方方地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
  阿真完全不知道此时自己该如何反应,他跌入了她的笑容里,无法呼吸。
  他以前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一个女孩子可以笑得那么美丽!
  她的五官怎能那么细致?好像精心设计过一样,那么恰到好处!尤其她的嘴唇……
  
  是的,她的嘴唇,阳光下那娇艳欲滴的嘴唇,似乎还折射着溪水的水纹那梦幻般的线条,阿真开始有些眩晕,不知不觉俯下头吻去——
  
  ——奇怪,这嘴唇的触感完全不如阿真预料中的那么柔软,甚至……没有温度。
  
  阿真忍不住睁开眼睛。
  小蝶的笑容还是那么美丽,可是,似乎凝固了,一动不动!
  她的脸竟然完全没有了生动的光泽,如同是上过颜色的木头!
  
  阿真迟疑地松开一些距离,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小蝶的身体也在一点一点凝固,一寸一寸僵硬,全身的肤色渐渐成了黯哑无光的漆色!
  
  阿真胸口一闷,惊跳起来,倒退了好几步,又跌坐在地上。
  而小蝶没有了依靠, “咚”地一声倒在原地,是只有木头才有的声音。
  她已经整个变成了一具木偶,只有那身米黄色的小洋装的衣角被风吹得不时翕动着。
  
  阿真张大着嘴巴,不可思议地看着小蝶——她的眼睛不自然的一眨一眨,就和那个他曾见过的小飞侠一模一样!
  
  阿真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四肢也动弹不得……
  
  等等!动弹不得!
  
  阿真难以置信地低头看自己的身体,他觉得自己的双腿正在一截一截地发胀、冷却,他可以清晰感觉那种僵硬的过程——从脚开始,蔓延至腰部,而后是胸,逐渐连心脏都跳不动了……终于,他最后只能机械地眨着眼睛。
  他看见姨婆跑来,她狠狠抱住自己,但自己却无法说话了。
  
  深夜,小镇一如既往地平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在小镇的最西边,孤零零的小屋没有半点灯光,小屋旁的仓库中却有微弱的光芒


  深夜,小镇一如既往地平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在小镇的最西边,孤零零的小屋没有半点灯光,小屋旁的仓库中却有微弱的光芒透出来,隐隐约约,有人在说话。
  
  “小蝶,你醒啦!”
  “嗯……是你呀……小飞侠……”
  “怎么睡得那么沉?叫你都叫不醒!”
  “是吗?呵呵,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哦?梦见了什么?”
  “梦见了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阿真……”
  
  
  “阿真,阿真!”姨婆站在阿真的床边。
  阿真一惊,清醒过来。
  他猛得坐起身,摸摸自己的脸颊,全是汗,但——温热柔软!
  阿真长长地吐了口气。抬头看见姨婆正焦虑地看着自己,她布满皱纹的手轻轻撩开他汗湿的头发,那触感,柔和且真实。
  “是不是做恶梦了?”姨婆问。
  
  “我不知道……我梦见了一个木偶,我和她相爱,但最后梦醒的人不是我,而是她!”
  
  
  
  71。另(另一个我的故事)
  
  
  你知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写鬼故事的人最怕什么?
  
  怕笔下一切皆成真?还是科学昌明证实无神?
  
  不不不,写鬼故事的人,最怕“撞桥”。
  你手中所写,他人早已成文。
  无论你再怎么剑走偏锋,百度谷歌一搜,全部历历在目,只字不差。
  
  你的脑袋,就像是别人脑袋的复制。
  你的手,来来去去,只拷贝别人所写的旧文。
  
  你看,多可怕?
  本身就已经是鬼故事!
  
  
  “嘻嘻,这或许是一个很有趣的心理游戏。
  希望大家一起来参与。
  你只要说一个字,然后我编写一个故事,你再告诉是不是合你心意就行。”
  
  上述这段,大家都知道,是我写在开篇的一段文字。
  
  今天,无意间看见某网站赫然有这样一篇帖子——
  《你出一个字,我们来写故事!!》
  
  我心头一惊,怎么会呢!居然有这样的巧合?
  跟我的帖子,几乎同名呢!
  
  我慌忙点进去一看,居然,居然看见更恐怖的事情!
  
  帖子开篇写着:
  “嘿嘿,这或许是一个有趣的心理游戏。
  今天中午几个版主闲聊的时候出来的idea,有兴趣的TX可以参与一起玩一玩。
  你只需要出一个字,然后我们的版主编个故事给你,然后你再告诉我们这个故事是不是衬你的心意。”
  
  我,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背后顿时冒出阵阵凉意!
  
  哆嗦着再往下看——
  第一个回复的人,出了一个“绿”字。
  
  这个“绿”的故事,是这样子的:
  
  玉有一双绿色的眼睛,像湖水一样的绿,玉的父母都是地道的东方人,黑褐色的眼睛,只有她,长着东方人的脸却有一双绿色的眼睛。
  父亲带她去做过亲自鉴定,但结果是百分百的亲生女儿,后来,医生给了一个姑且值得相信的解释:先天性眼球黑色素缺失。
  玉的母亲在她16岁的时候就去世了,那天她和父亲先过了公路,在路对面等母亲,母亲在红灯即将亮起的时候想冲过公路,这时一个黑衣人凭空出现,拍了母亲的肩,母亲下意识的回头,结果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撞倒,当场断气!这一天玉知道那个黑衣人叫死亡!
  ……
  
  ——你可以想象,我看了这样一段文字,心里有多么地害怕吗?
  我的《奇爱微蓝之灭》,就是这样一个开场!
  除了眼球颜色不同,其余皆是相同!
  
  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一直孜孜不倦所写的,都是别人写过的故事!
  就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原来存在了两个一模一样的人—— 一个我,和另一个我!
  
  我一直活在我这个“我”中,全然不知,“另一个我”竟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做着和我同样的事,说着和我同样的话,甚至,写着和我同样的鬼故事!
  “我”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另一个我”的掌控!
  我的人生,我的未来,甚至我脑海中未成文的每一个字,皆成她的复制!
  
  太可怕了!我觉得要崩溃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诡异的事!
  我连鼠标都抓不稳,滚动在手中不自觉地滑动,忽然——
  我瞥到一个日期:2009年3月31日!
  是这个帖子发表的日期!
  
  天啊!刚才太紧张了,居然没有留意最重要的日期!
  原来不是和我同时发表,更非先我所写,足足晚了我2个月呢!
  唉!
  吓得我!
  
  
  
  
 72。戎场
  
  
  妮可的手,圆润白皙,勾住斯巴达王的颈,将他的头拉向自己的脸。
  这张坚毅的脸,瞳孔放射出宝石般的光彩,曾如此令她迷恋,但现在,虽仍美丽,却如霜寒。
  
  “李奥尼达斯,你真的要一直打下去?”
  她的声音微微发颤。
  
  “没有撤退,没有投降 ——这就是斯巴达法典。”
  他却如磐石般,毫不犹疑。
  
  “波斯有十万大军,你只有区区300勇士,这场仗,绝无胜算!”
  
  “那又怎么样!”
  他轻描淡写,带着不屑。
  
  斯巴达人,好像生来就是穿着戎装,活着就是为战死戎场。
  阳光下,溪水反射了耀眼的光芒,与斯巴达王一身盔甲交相辉映。
  他豪迈地一扬身后披风,迎风而立,也一并甩开了妮可的手臂。
  
  “那么,你自己呢?也准备一死?”
  妮可的眼泪,从深邃的绿色眼眸中滑落下来。
  她贴了他的背影,双手自背后紧紧搂住他。
  
  “对!”
  
  她双臂能环住他的身体,却阻止不了他一颗心。
  身体瘫软下去,失了重心,向后一仰,跌倒在溪水边,惊了无数水鸟拍飞而起。
  它们徘徊离去,只孤零零剩下她,面对这男人,目空她不可方物的美丽,独独热衷于战争。
  
  “好,那么我成全你!”
  妮可轻轻抬起脸,自下而上看着他,却像俯视他。
  然后,她绝望的,露出一个微笑。
  
  妮可回头看向自己的背脊。
  她背部的衣物渐渐隆起,好像薄薄的布料下,有一个萌芽的生命体!
  衣物很快被顶得撕裂开,展露出些许白羽,竟是她隐藏的一双翅,自人类的血肉之躯中破出,染了滴滴血红,白得刺眼夺目。
  
  妮可感觉到,疼痛从翅膀生出的断口处传来,牵扯了背部乃至全身的纤维。
  这翅膀,湿湿的,黏黏的,从背部肌肤中不断向外延伸。
  当它们完全扬起的时候,气流托住了她,轻盈地乘风而上,它们不断拍动,渗出银色的光晕。
  
  人类的体温正在一点一点消失,悬于空中的身体开始发冷。
  身体轻盈,但心却沉重无比。
  
  “斯巴达王李奥尼达斯,如果你要希腊胜利,那就必将牺牲自己,也牺牲我们之间的爱情。”
  她凌驾于他的头顶,光晕笼罩着他,是最后的挽留。
  
  他略略弯腰,优雅的姿势,甚至没有眨一下眼睛。
  “请!”
  
  他的心里,只有战死戎场,没有儿女情长。
  她明白的,她明白的。
  
  
  著名的温泉关战役。
  斯巴达王李奥尼达斯,以其本国精兵三百人死守温泉关。
  在经过一番激烈厮杀后,斯巴达全军覆灭,却击溃了波斯军队的心理阵线。
  萨拉米湾海战,雅典300多艘战舰在萨拉米湾集结,成功引诱波斯王下令全军600多艘巨型战舰驶进狭窄海湾,最后被雅典海军大败,波斯军队只得撤退。
  希波战争,最终以双方签订卡里阿斯和约而告结束。
  波斯从此承认希腊城邦的独立地位,希腊以寡敌多,取得完胜。
  
  
  爱琴海,浮沉的战舰残骸,是象征荣耀的废墟。
  胜利女神雕像,踩了战舰,迎风展翅,由罗德岛的一个雕塑家打造而成,竖立岸边。
  
  与其他胜利女神像所不同的是,她空有一副胜利腾飞的姿势,却并没有胜利的笑容。
  这奇怪的女神像,泪流满面,一只手,直直伸向前方,狠狠指着狼藉一片戎场。
  

73。缘
  
  
  刚下了长途汽车,家德就傻了,手里拎着的大包小包悉数落地。
  他两只眼睛瞪得老大,直勾勾地,看着面前蹲着一头哼哼唧唧的小猪。
  
  这头小猪,瘦得皮包骨头,浑身都是泥泞,脏得已经完全看不见原来的样子。
  它耷拉着耳朵蹲在地上,乍一看,任谁都以为是一只流浪的野狗。
  
  但家德认识它的!
  清明的时候,他上山拜祭祖父,就在山脚下,他第一次遇见这头小猪。
  
  那天还下了毛毛细雨,它短短的猪蹄噼里啪啦地飞奔过他的身旁,溅了他一身的泥!
  当时,家德刚想破口大骂,小猪却突然停了下来。
  它曲起四条腿蹲在不远处,傻乎乎地瞪着他,鼻子还湿漉漉地一拱一拱,像是在闻他的气息。
  
  家德又好气又好笑。
  这是谁家的猪?
  想必家家户户忙着祭祖,它趁乱逃出来的吧!
  
  他那时急着要赶路,也没有心情多理这事儿。
  
  谁知道,当他上山扫墓回来,居然又在自家门口,撞见了它。
  
  这一次,家德发现,它不像是刚巧跑来的,而像是专程在这里等他!
  
  它蹲在门口的屋檐下,舒舒服服躺在干燥的地面,身上溅到的泥巴已经干裂碎落,露出原本粉红的皮肤。
  
  它在那里该是等了很久,见了他,竟一下子眼睛放出光彩。
  它裂开嘴巴,呼哧呼哧了几声,竟然像是笑声!
  
  家德浑身上下的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一头猪,居然对着自己呵呵发笑!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阴森森烧纸的味道,格外呛人鼻息。
  所有不好的念头一下子全部涌上心头,家德吓得连家门都不敢进去。
  
  最后,他逃到一个亲戚家,借宿了一宿。
  
  但是,第二天一早,这头猪又找到了他!
  
  它好像能闻出他在那里,准确地守在茅厕门口。
  家德刚解完手,开门踏出一步,见了它,吓得差点又尿裤子。
  
  就这样,家德为了躲着这头猪,窝在亲戚家三楼的房间里,足不出户,呆了两个星期。
  好在,两个星期后,他就要动身回城里。
  
  今天,天刚蒙蒙亮,他便从后门悄悄溜回自己屋,拿了行李,又悄悄从后门出来,赶去长途汽车站。
  
  很好,一路都没有发现猪的踪影。
  至此,家德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谁料想,一下车,这头小猪,居然阴魂不散似的,一路跟踪他到了这里!
  那可是三天三夜的路啊!
  
  家德此时张大了嘴巴,疯了一样狂吼一声,连行李都不要,跌跌撞撞,一路仓惶狂奔。
  只留下那头小猪,愣在原地,还痴痴望着他的背影。
  
  
  你信不信,缘?
  我不信的。
  
  五百次的回眸,才可以换来下一世的擦肩而过。
  
  所谓的缘,是精心策划整整一个前世的预谋而已。
  
  没错,这一世,我是一头猪。
  
  我要如何做,才能不吓到他,但又凑足他回眸看我五百次呢?
  
 74。晖
  
  
  两手的食指与拇指张开一个“八”字,拉开一定的距离,端了一个圆盘似的,高高举起于头顶右上方。
  ——这就是太阳。
  
  接着,右手大拇指和其余四指捏起,举过头顶,此时,所有手指朝着脑袋一下张开成喇叭口的样子,如同一盏打开的灯。
  ——这就是晖,是照耀万物的光。
  
  “啊?我的名字那么复杂啊?”
  阿晖眨了眨眼睛,挠挠头,完全没有记住这些手势。
  
  女孩又慢慢地做了一次,末了,她却俏皮地把那个喇叭口的手势,伸到阿晖的头顶张开。
  而阿晖,也生涩地学了女孩的动作,将手指张开,放在她的头顶。
  
  两个人都笑了,两个“喇叭口”也不知怎么就咬在了一起,他的手,捏住了她的手,暖暖的,融化她一身寒意。
  
  “你在等樱花开么?”
  
  女孩看见阿晖的嘴在动,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她仍旧摊开一只手,递到他面前,叫他写在自己手心里。
  
  阿晖想了想,指了指她身后光秃秃的一棵樱花树,然后把两只手托在下巴上,学着幼儿园的小朋友,做了一个“开花”的动作。
  
  女孩恍然大悟,点点头,随即绽开一个微笑。
  她右手捏拳,竖起大拇指,左手在右手后方一抹。
  ——这是“喜爱”的意思。
  
  而后她右手高高举起,柔柔地转动着手腕,从空中划过一道曲线,缓缓落下,像飘落的花瓣。
  
  “哦!你喜欢看花瓣飘落下来的样子?可是现在还没到开花的时节,要等天气再暖一些……”
  阿晖边说,边指了指女孩手腕上的表,又指着樱花树摆了摆手。
  
  女孩叹了口气,眼神有些黯然。
  她身旁有个拉杆箱,拿出里面一张机票递过去给阿晖看。
  
  哦,原来她今天就要启程离开武汉了。
  唉,才刚认识呢……
  他看女孩失落的样子,又觉得不忍。
  
  “没关系,我可以给你变个魔术啊。”
  阿晖拍拍自己的胸口,又做了一个挥舞仙女棒的动作,逗得女孩笑了起来。
  
  他双手轻轻拢住女孩的双眼,自己默默数了1、2、3。
  
  手松开,女孩渐渐睁开眼,顿时惊呆了。
  一束阳光,刚好笼罩着这棵樱花树。
  樱花霎那间盛放面前,一阵微风吹来,樱舞缤纷,翩翩飘零。
  
  “你有没有留意过,樱花花瓣的形状,是一颗心?”
  阿晖说着,捡了落在她肩头的一片,捧在手心里,另一只手的手指勾勒了形状给她看。
  
  盛开的一颗心——粉红色,轻薄柔软,阳光下,近乎透明。
  
  女孩小心翼翼接过去,呵护在手心里,一脸欢喜。
  
  而阿晖,却觉得自己开始虚弱起来。
  他方才不该触碰了禁忌,一时冲动,了却了她的心愿,却将自己打回了原型。
  
  等女孩再次抬头的时候,阿晖已经不见了。
  
  武汉大学的樱花园里,只有她,和那棵独独盛放于料峭寒风里的樱花树。
  花瓣,急雨般飘落,像一场粉红的谢幕。
  
  不不,还有一缕阳光呢。
  它暖暖地照射在女孩身上,那温度,恰如阿晖方才握住她手的那只手。
  像是他此刻拥住了她的身体,春晖和煦,格外温柔。
  
75。文
  
  
  呀……
  这个故事怎么写才能好看呢?
  
  今天下雨,茶棚来的人少,难得有个客人,闲谈间讲了一个故事,其实也挺无聊的。
  写成文,自己看了也觉得枯燥。
  
  故事是这样的,说一个书生,浙人,有一天来到金华的一座破庙。
  寺中殿塔壮丽,却蓬蒿没人,似绝行踪。
  东西僧舍,双扉虚掩,破烂不堪,惟有南一小舍,窗明几净,亮丽如新。
  又看见殿东隅,修竹拱把,阶下有巨池,野藕已开了粉嫩荷花,意甚乐其幽杳。
  于是,书生便入宿其中,但想不到翌日,竟暴亡。
  尸体足心有小孔,如锥刺者,细细有血出,不知怎么回事。
  
  告诉我故事的这位客人,当日亦夜宿此庙,黄昏时分,还与这书生寒暄过一阵。
  据他揣测,必是鬼怪所为,自己免遭一死,想来也有几分后怕。
  他将此事当成了志怪故事,换了我一杯免费的茶吃。
  
  但我现在想来想去,只觉索然无味。
  不就是破庙中,离奇地死了一个书生么……
  
  没关系,添油加醋,改它一改就是!
  书生死,可以是因为鬼,但得是一个女鬼,尤其,是一个美丽的女鬼。
  
  美丽的女鬼,来到书生床前,说自己月夜难眠,愿修燕好。
  书生干还是不干?
  
  先不能干!
  干了就死啦,当然没有了下文。
  
  所以,书生得是一个“性慷爽,廉隅自重,生平无二色”的人。
  女鬼勾引不成,反而相当敬佩,告诉他凄苦生世,并教他如何逃生。
  
  而同宿庙中的这位客人,也不能浪费了,他之所以能逢凶化吉,乃是因为身怀绝技,说不定是一个抓鬼奇人!
  
  这样,一来二去,文弱书生,妖艳女鬼,再加一个捉鬼奇人,故事立刻熠熠生辉,意犹未尽!
  
  哦,差点忘了,还要取几个好听的名字。
  书生性儒雅,就叫宁采臣。
  奇人么,身怀绝技,名字也要有点杀伤力,就叫燕赤霞。
  最最重要的是那女鬼,婀娜多姿,手段毒辣,但又有凄苦身世,就叫作——聂小倩!
  
  好了,故事就写成了!
  
  
  当初没有想到。
  只是诸如此类的一些意淫之作,竟然流芳百世!
  
  而我费尽心机寒窗苦读所写的八股文章,却从来无人提起。
  
  我的名字,只和这些香艳女鬼痴情书生的“不文”故事,紧紧相连。
  
  唉……真是觉得有些讽刺。
  我的《聊斋志异》,被一些香港人翻拍成无数个版本的香艳电影。
  哭笑不得。
  
  后来听说,创下香港畅销书重印最高纪录的一本,就叫作《不文集》。
  是一个叫作黄霑后人,写的一些黄色笑话集。
  巧的是,聂小倩的电影,还是他写的主题曲!
  
  罢了罢了,也不错啊,好歹能教千古传颂万人痴迷。
  
  
  前朝周德清《中原音韵》附《作词十法》,论“造语”,说:“造语必俊,用字必熟。太文则迂,不文则俗。文而不文,俗而不俗。”
  
  这话不错,其实已经为我辈“文人”找了最好的注释。
  文,到底是写给人看的。
  而大多数人,都是俗人。
  
 76。箫
  
  
  “妈妈……我再也不敢了!我会好好练习的呀……”
  
  唉,又是隔壁的小女孩。
  每天到了傍晚,她便会被妈妈逼着练习吹箫。
  
  才多大的孩子啊!
  竟然扼杀了她所有天真,被逼着学吹如此幽怨的曲子!
  
  郭先生暗暗愤怒。
  原本清雅的乐声,在他听来,简直折磨人心。
  
  郭先生其实也算是个崇尚中国古风之人。
  那么多楼盘他不挑,偏偏选中了这栋叫“良宵雅筑”的别墅,无非是贪它的名儿有意境。
  
  奇怪的是,这房子外观却一点也不中国风,而是欧式建筑,三层楼,附送一个八百坪的花园。
  栋距不宽,隔了一条石子路,便是邻居家的后院。
  再眺望出去,便是林立的高楼大厦了。
  所谓良宵,无非是车水马龙都市灯火,但有一点他十分钟意的——
  邻居家的孩子,会吹箫。
  
  他看房那日,刚好是黄昏。
  夕阳斜照,花园里的小池塘泛着金黄的余晖。
  一阵箫声,丝丝缕缕,回绕在摩登的空气里,虽然有些稚嫩和生涩,但在郭先生听来,已如天籁,古韵十足。
  
  当下,他就拍板,付了订金。
  
  入住后,他特地在花园里设了一个小亭。
  黄昏一到,他便备了紫砂茶具,坐在亭中自斟自饮,倾听隔壁的徐徐箫音。
  
  但谁料想,除了箫声,郭先生还能听见一个小女孩心酸的哭泣。
  她来来回回只吹一曲,哪里吹奏得不好,便被妈妈喝止,一顿臭骂,有时还加上几个脆响的耳刮子。
  
  时间久了,郭先生有些受不了了。
  他其实好几次都想上门去劝劝那个女主人,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到底是人家家事。
  但想不到,没过多久,隔壁的女主人,却跑来敲他家的门。
  
  “郭先生对吗?我是住你隔壁陈小姐。”
  
  郭先生有些惊讶,她竟然自称陈小姐,难道是未婚妈妈?
  
  “陈——小姐,请问你有什么事?”
  
  “郭先生,能不能请你和你太太不要再这样对孩子了!她那么小,天天逼着她练习吹箫,吹得不好就打她骂她,你们不觉得这样很残忍吗?”
  
  郭先生愣住了。
  “陈小姐,吹箫的不是你的孩子吗?我明明听见是你每天打她骂她的呀?你怎么反问起我来了?我没有孩子啊!”
  
  陈小姐也愣住了。
  
  于是,两人一起去找物业。
  物业管理员老张已经在这里做了许多年了。
  他一听这事,脸色一沉。
  
  原来,郭先生买的房子,之前空置了很久。
  上手原是住的一家三口。
  女主人喜欢音乐,便逼着七岁的女儿天天苦练。
  
  女儿年幼,不喜欢这些,她不明白,为什么别的小朋友可以抱着娃娃到小区的儿童天地的滑滑梯玩,她却要一个人关在花园里吹着闷得要死的箫曲。
  
  一日,她趁着妈妈不注意,偷偷爬过围墙去,却不料,一时没留意脚下,摔了下来,当场折断了脖子。
  女主人后来一直郁郁寡欢,没多久也死了。
  男主人伤心之下便把这房子给卖了。
  
  郭先生终于明白,这黄昏的幽幽箫声,并非来自隔壁,而是来自他自家的花园里!
  
  他后来才知道,这首箫曲,就叫作《良宵引》。
  怪不得他这欧式的房子,要叫这么一个不搭调的、古风盎然的名字。
  
77。炼
  
  
  我想要活!
  
  不该这样难的……
  我本来以为自己有十足把握的……
  
  那一夜,你和他,灵与肉,精与卵。
  从无到有,赋予我一个“生”的机遇。
  
  从那一刻起,我开始成为“我”。
  我安安稳稳地生长,你的子宫里,有温暖的羊水,充沛的空气。
  
  你那时好像还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整天犯睏,还有点胃胀气。
  这其实都是因为我的关系,是我在汲取你身体里的动力,化成我的形体。
  我要快快地长大,好给你一个惊喜。
  
  外面的世界,虽然隔了一层肚皮,但是我感觉得到的!
  我能通过你的眼睛,你的耳朵,去感受到的!
  你爱他,对吧?
  你天天去他家里,替他洗衣做饭。
  他有时很晚回来,你不舍得睡,就趴在桌上,打开一盏小小的灯,还为他准备了丰盛的宵夜。
  
  我那时以为,你一定也会爱我的。
  因为我是你爱他的最好印证。
  
  后来,你终于发现了我!
  开始的时候,你也是很兴奋的,对吗?
  我感觉得到的,你抚摸着我,手里的温度传递到我的身体,让我觉得好安心。
  
  可是没有想到,他一句话,你居然就不要我了!
  他说他还没有准备,负担不起这个责任!
  他,居然叫你打掉我!
  
  不不不!
  我一直都很努力的!
  这么久以来,我拼命吸收一切养份,我看见自己逐渐成形,从初初拇指大小,到看得见手脚,再到现在,我已经撑开了你的肚皮,越来越向外拓展我的领域。
  五个月了呀!
  
  你怎么忍心!
  你怎么忍心因为他一句话,就把我判了死刑?
  
  引产的时候,很痛。
  但更多的是绝望呀!
  
  产钳钳住我的头,我一点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我的手,抓不住你滑溜溜的子宫壁,只能任由它把我的身体从你的体内揪扯出去!
  连同我生的希望,一并铲除干净。
  
  我不甘心!
  
  你一定不知道。
  我的魂,依然留在你的子宫里。
  
  没了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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