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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贼抢内丹-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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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狐妖婵九趁着师父柳七被人抓走,下山作祟,遇到了同样下山历劫的昆仑派剑仙寒山,寒山毫不犹豫夺走了她的内丹(冷漠脸)。
……
现在有没有人指条明路啊?妖没有内丹该怎么活啊啊啊啊?


☆、第1章
    “小哥哥,”婵九搂着身下人的脖子腻腻地说,“天寒地冻的,你一个人在外头,是不是很辛苦,很寂寞呀?”
    底下人抖得跟筛糠一样,说:“姑姑姑娘大王……女神仙仙佛佛佛祖祖奶奶奶饶命……我我我上有八十岁老娘,下、下有不满周岁孩子,求求求姑娘爷爷……爷爷王王王爷爷饶饶饶饶……”
    “饶的,饶的,你乖乖哈,看把你吓的。”
    连王爷都喊出来了。
    婵九原本是斜坐在他腿上的,此时把衣裙下摆撩起,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缠住他的腰,“我等一下轻轻的,保证不把你弄疼。”
    “饶饶饶饶……我我……姑姑姑姑……”
    “其实不是姑娘啦,”婵九笑道,“我本事差,只学了两般变化,要么女……”
    她啪地打了个响指:“要么男。”
    身底下的人晕了过去。
    “……”婵九伸出右手,轻轻给了自己一巴掌:“吃东西就吃东西,干什么老吓唬人家,没道理啊。”
    其实她根本不会变男身,只会突然长一点胡茬玩,毕竟女变男是很复杂的生理行为。
    某些大妖怪能够在瞬间变幻性别,但她不是大妖怪。
    婵九依旧跨骑在那人身上,摸着他的丑脸,爱意盈盈地说:“这位小哥哥,你知不知道变成男的很消耗妖力?我最多只能坚持数三下,一,二,三!砰!你看变回来了吧?现在委屈你了,我要开始吃你了。”
    她张开嘴刚要朝对方压过去,突然一道法术击在她后心,将她打出去一丈多远。
    她滚了几滚爬起来,虽然痛彻心扉,但是不敢停留,甚至不敢细看是谁偷袭了她,而是反应极快埋头就跑!
    那法术不紧不慢地追着她,有时打在后心,有时肩头,有时打在腰上,灼烧得她咬牙切齿,但显然不想要她的命。
    她跑得不慢,足尖一点能蹿出去一两丈,可惜还是让那法术在背后打了十七八下,衣服都燎破了!
    她回头骂道:“要杀便杀,不要烧人家衣服!做一件耗费人家裁缝半个月工夫,你亏心不亏心?!”
    对方根本不理,照打不误。
    终于,婵九在茫茫雪原中看见了一个小点,小点越来越大,变成了一间破屋,那是她的老窝土地庙。
    神明庇佑!
    婵九暗想:亏得没走远,今天如果能平安躲过这一劫,我再给您老人家烧纸钱!
    她飞身遁入土地庙,最后一个追击的法术打在缺了半边的庙门上,震得屋檐上的积雪扑簌簌往下落。
    婵九一头扎进角落的枯草堆中,半天不敢喘气。过了许久,她伸手去摸后背,发现并没有伤口,但依旧疼得钻心。
    他娘的,又是那家伙!
    她从草堆里爬起来,把满头满身的乱草捋下去,怒道:“呸呸呸,好个阴魂不散!害我吃了满嘴的草,那厮到底是人是妖是鬼是魔?!”
    总之肯定不是人了,凡人的话,躲避婵九还来不及。
    她直觉对方已经跟来了,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敢往门口挪一步。
    这庙里已经没了神像,只剩下残垣断柱以及几只破旧不堪的蒲团。西北角的黄泥墙坍塌得只剩一尺来高,朔风从破口处呼呼地灌了进来。
    婵九背风而坐,双手拢在袖子里,银白色的长发上渐渐覆盖了一层雪。
    她并不怕冷,说不定此时她的身体比雪还要冷些。
    也不是妖。她恨恨想:否则我三里之外就能察觉。
    更不是鬼,孤魂野鬼通常孱弱,而厉鬼却没什么思维。
    至于魔么……
    若是魔的话,婵九三天前就死了。
    雪越下越大,天色将晚。
    婵九微微低着头盘坐在蒲团上,纤长的手指在大腿上一下一下地敲:凛凛、严、凝……暮气、昏、昏……来者、何、人……与、我、何……
    然后她从残缺的门板缝隙里看到了一个人。
    对方也盘坐在雪地里,竟然也不怕冷。
    婵九猜测对方也能看见他,至少能感应到他,因此明明心如油煎,却故意装作满不在乎,好像盘在自己洞里一样。
    来者不善,她今天八成是要死了。
    刚才准备要吃的凡人,是她三天来遇见的第一口食物。
    三天,三十六个时辰。
    ——她继续一下下地敲:还剩两个时辰。
    那九成是要死了。
    她与庙外之人周旋将近三天,对方一直没下杀手,原先她以为对方动了恻隐之心,现在才发觉人家只是不愿意弄脏了手,想让她自生自灭。
    婵九是狐妖,刚刚修有小成……也许算得上小成吧。
    好比刚呱呱坠地的婴儿,此时的狐妖脆弱极了,三天不吸人精气必死无疑。
    就算修行过了五百年,成了九尾狐狸,隔三岔五也得找个凡人开荤,吸点儿精气润润喉——妖怪也是需要呵护的生物。
    人们通常以为狐狸迷惑人时需要与人交合,其实非也,嘴对嘴吸精气就好。凡人是自恋的,妖怪并不屑于与人颠鸾倒凤,人爽了,他们不爽;他们爽了,人死了。
    所以但凡稍有点儿作为狐妖的自尊,都懒得去与蠢钝油腻的食物卿卿我我。你会和待宰的猪牛羊兔鸡鸭鹅谈感情吗?不会吧。
    不单是狐狸,绝大部分能修炼成妖的飞鸟走兽鱼虫都狡黠凉薄,改不了害人吃人喝人精血的天性,它们如果不放纵荒yin,一心向善,还陪着道学先生们玩儿什么温良恭俭让,那才是见了鬼了。
    幸好世上的妖不太多,否则凡人不够吃。
    婵九在洞中才修炼了一百一十年,连第二条尾巴都没长出来,本来不应该下山的,但她皮痒,非追着赶着要下山不可。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大概在两个月前吧,她师父柳七——一只三尾狐狸——出门看风景,不小心被一个什么“真人”还是“上人”的给收了,据说要关他八百年。
    柳七捎了信回来说不要救他,免得他也被关,“真人”或是“上人”那儿好吃好喝的,也能修炼,比洞里还清净,就是住的地方窄点儿(柳七被倒扣在一只大钟里)。
    柳七说记得每三天打扫一次山洞,东西哪儿拿的用完了放回哪儿去,不要摊得满地都是。女狐狸尤其要注意整洁,免得长大了没人喜欢找不到婆家。
    柳七说世风日下,女狐狸眼高于顶,就喜欢什么狮子精、老虎精、老熊精,一天到晚钻研怎么嫁入豪门。你千万不能学她们,如果我回不来,你就去找隔壁邻居山龟君,那猪头虽然丑,好歹质朴,能够托付终身。
    柳七说有空时把自己的爪子洗洗,有条件洗澡就洗澡,没条件就把山泉封冻的冰面砸开,创造条件,必须洗澡。
    柳七说晴天记得把容易霉烂的东西拿出去晒,特别是偷来的那些字画,晒的时候手脚要轻一些,扯烂了一幅顾恺之抑或王羲之,少说有十个读书人要自尽。
    死两个凡人当然不打紧,但字画如果没了,自己也会上吊。
    柳七说后山那几棵茶树要好好照料,不要等他回来了没茶喝。茶树如果冻死了或被虫咬了,必须举家上吊。
    柳七说洞里窖藏的酒一瓶都不许动,如果偷喝了,他就大义灭亲,亲手将徒弟奉送给那个“真人”还是“上人”,也把她扣在钟里。
    柳七说注意安全,不要乱跑,洞中千日好,出门一日难。
    柳七还说……
    给柳七带话的那只八哥鸟儿只记得这么多,但婵九知道这些废话绝对出自师父的亲口。
    柳七啰嗦、细心、夹七缠八,永远分不清轻重缓急,比如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最紧要的问题——到底是谁抓了他,以及他被关在哪儿。


☆、第2章
    十年前婵九经历过第一次天劫,被天火烧得毛发俱焦,一连好几年脑袋上都是光的。
    到了今年,她才终于学会了幻化人形,但依旧属于妖精中天资聪颖有慧根的。这年头修仙不易啊,他们隔壁洞的山龟精——柳七眼中的乘龙快婿——修了六百八十四年了,依旧是只龟。
    对此柳七也有另一番解释,他说:“也有可能山龟根本没在修仙,单纯只是寿数长而已,上回我还见到下蛋来着。”
    婵九问:“山龟是母的?”
    柳七沉吟:“他们乌龟,到底是公的下蛋,还是母的下蛋?”
    这种狗屁师父的话当然没什么好听的,在柳七被抓走的第二天,婵九就跑了出来。
    不过就在此时,就在此刻,她觉得师父有些话说的没错,比如注意安全。
    她收敛了不由衷的笑容,望着自己白得几乎透明的指尖,皱起眉头:这么说她离死期只剩两个时辰?
    肚子里空落落的,将近三天没有吸过一口人的精气了。现在还有谁能来救她?
    寒冬腊月,连日大雪,连乞丐都躲在城中烤火,更别提荒郊野外会出现大活人了。刚才那人是他从坟地里抓出来的盗墓贼,人家是特地挑了这种天气出来作案,否则哪有这么巧。
    “可惜也没有吃着。”她懊恼道,“活人没有,活狗也好啊!”
    敌人就在门外,她可以变成狐狸在土地庙的墙根上挖个洞逃走,但那样代价太大。
    首先,人狐之间幻化需要耗费极大的精力,她变回原形后,即使不死在当场,往后的十年也不可能再变回来。
    其次,对方已经围了她三天,以人形都逃不掉,何况打回原形。
    婵九把内丹含在口中,感觉那粒小球和身体一样冰凉。
    硬拼自然是不行的,等死也不可取,所以只能求饶。
    对方大有来头,或许能高抬贵手,只夺去她百年修行的功力,放她一条小命回山。
    她吞下内丹,揉着肚子想:好死不如赖活着,狐妖的面子一文不值,出去磕头吧。
    打定主意,她坐直身体,撩起散落在眼前的发丝,随手捡起一根稻草,用手指梳理长发,在脑后胡乱扎了一根辫子。
    狐狸化为人形后普遍貌美,婵九也不例外,她梳发时微低着头,睫毛在冰玉般脸上投下两片阴影。
    只可惜她师父是柳七,师父邋遢,徒弟也不讲究。别的女狐狸穿金戴银的,她连一支稍好些的簪子都没有。
    婵九从蒲团上站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挪到土地庙的破门前,隔着门坎倒头就拜,说:“仙长饶命!仙长饶命!”
    原本坐在庙门外的人不知什么时候就站在了屋檐上,婵九也不敢抬头看他是胖是瘦,是扁是圆,装模作样磕了几个头。
    对方站在屋檐上,轻得就像羽毛落地,悠悠荡荡,明明觉得要飘走了,实际上却好好地站着。
    那是个矫健颀长的青年,穿着朴素的黑色衣袍,腰悬玉牌,背着剑,戴着竹斗笠,斗笠和肩膀上都积了厚厚一层雪。
    听到婵九说话,他没有丝毫反应。
    婵九趴在门框后面,小声问:“请问仙长是哪座名山、哪处仙洞修行?”
    青年睁开眼睛,可以看出他瞳色较浅,甚至有些微微的发蓝。
    为显示诚意,婵九自报家门:“我姓婵,行九,来自……”
    青年打断他:“三日来我见你忽男忽女,你应该是狐妖吧?”
    婵九说:“仙长,我那不是忽男忽女啦,你不明白。我来自……”
    青年又问:“你一连三日没有吸到凡人的精气,是否快死了?”
    “……”婵九说。
    青年说:“既然你快死了,那就安安静静地等着,不要多说废话,不要逼我出手。因为你自己去死,死后魂魄尚在,还能转世轮回;若死在我的剑下,便只有灰飞烟灭了。”
    “仙长,事实上我还剩一个多时辰。”婵九忍着怒气解释,“您要是等不及,可以进庙来抓我,被人打死总比饿死好,是吧?”
    青年说:“你庙里有咒法,我进不去。”
    他说得倒也没错,只不过咒法不是婵九布的,而是神灵的手笔。
    这世上究竟有没有神灵谁也说不清楚,可能有,因为神即道,道就是神。
    不管是妖,还是仙,或是魔,甚至凡人,最想参悟透的就是天地间的大道,修炼一辈子也只是为了窥见一点道法真谛。
    世上也可能没有神,毕竟谁都没见过。凡人臆造了许多通天彻地的神灵,可惜没有一个真正存在。
    但有一个神迹是确定的,妖怪们一般把它称作“天保灵障”。
    以秦岭为界,天下有南北两个“天保灵障”。
    连各山各洞的妖怪老祖都说不清灵障究竟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但作为避难所,灵障是老天的慈悲心,只有修行不满二百年的小妖们才能享受。
    具体哪里才是灵障,由小妖们自己决定。
    就好像搬了新家要拜土地公,去外地要拜当地城隍,小妖们到了有灵障地界,只要向天而拜,祷祝说神灵在上,我初来人间,不敢造次,求神灵辟出一块宝地护我三次,于是灵障便产生了。
    灵障的存在也是有条件的,一旦妖怪下手害死了凡人(吸精气不算的,因为人没死啊),灵障便会立刻消失,不管它还剩几次保护没有提供。
    北面的灵障用过了,还能跑去用南面的,前提是你高兴翻山越岭满天下乱跑。
    一般妖不高兴,妖还是很恋家的,专门荼毒窝边草。
    此地属秦岭之北,婵九指定的灵障是县城外五里的土地庙。
    三天前灵障还能保护她三次,现在只剩半次了,原因当然就是立在庙上的黑衣男子。
    婵九的前两次藏身机会浪费得莫名其妙。
    第一次,她往县城去找活人,走在路上好端端的,突然觉得一股凌厉的风势从背后袭来,她回身飞奔,想也不想就躲进了土地庙。
    第二次,她等了一炷香功夫,心想是不是刚才感觉出错了?庙外好像没什么人啊。于是探头探脑出了土地庙,还没走几步,就被一个法术打得头昏眼花,她意识到刚才不是错觉,抱头又钻进了土地庙。
    第三次就是刚才,她痛失生命中的最后一口吃食。


☆、第3章
    黑衣男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坎外,脚步之轻,连刚落下的雪都没有激起一点。
    他是个剑仙,看上去道行不浅。
    如果硬将修行者分为正邪两道,妖和魔自然为邪道,剑仙即为正道。自古正邪不两立,见面总要打个你死我活,像婵九这样不入流的家伙,通常只有被虐杀的份儿。
    离上一次仙魔大战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凡人早就淡忘了剑仙这档子事。
    事实上就在当时他们也不太清楚,他们以为天下大乱是因为各路带兵的诸侯要抢龙椅坐,实际上则是诸侯们搭了仙魔大战的顺风车。
    不过婵九还算知道一点,虽然仙魔大战的时候她还没出生,不过她的师父——练功不求上进的柳七,在乱斗中被剑仙打回了原形,还削去了两条尾巴,吓得趴在洞里一百多年才缓过神来。
    柳七从她懂事起就天天念叨:不要惹剑仙,看见剑仙要跑,剑仙一板一眼,剑仙死脑筋,剑仙下手狠毒,总之都塔马神经病!
    凡人忘记了剑仙的厉害,倒还记得妖,因为妖会抓人去吃。在山里,许多山民至今都不敢孤身走夜路,害怕一不小心就着了妖怪的道儿。
    对妖的恐惧催生了道士和尚、巫婆天师这些职业,人人都号称妖物克星,但十有八九都是江湖骗子。
    妖物真正的克星是剑仙。
    绝大部分剑仙对金银财宝、珍馐美味、功名利禄一概不感兴趣,只对练剑修行和斩妖除魔执着,抓妖时十分专心,一点儿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幸亏这世上剑仙极少,肯下山来走动的更少。
    偏偏婵九运气太差,遇到一个活的。
    难缠了……婵九无声地哀叹,她甚至怀疑眼前这位就是当年收拾过柳七的,于是扒着门坎央求:“您老人家放过我吧,我这就回洞里去,五百年内再不下来。我在洞里竖好排位,天天早晚三炷香,一天磕十七八个头,盼您老人家早日参悟大道,好不好?”
    剑仙果然不为所动,反而把剑光放了出来,在他身体前后萦绕,白光飞舞霍霍作响。
    柳七说,剑仙有很多本领,比如人剑合一,御剑飞行,但最大的本领永远是割妖怪的脑袋。
    婵九背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赶紧把大半个身子都缩在庙门背后,说:“仙长啊,你干嘛和我过不去?我没有惹你啊!”
    对方淡淡地开口说:“一个月前我来到此地,听见城东麻巷的柳家老妇人和他的儿媳妇在对邻居哭诉,说儿子柳大郎头一天还好好的,而后竟然一睡不起。我进屋去查看柳大郎,原来是被狐狸吸了太多精气,身体受损,以至于三五天内醒不过来。”
    婵九在想柳大郎究竟是哪一个,是那个白胖子,还是那个黝黑的壮汉?
    剑仙又说:“半个月前我返回此地,听说城内魏家、吴家、马家,城外朱家都有年轻男子得了昏睡症。其中以马家的二儿子病得最为厉害,本来身材雄伟、铁塔一般的汉子,好端端的镖师,竟然在数天内瘦了一大圈,神志昏昏,似癫似狂,口中流涎,念念有词,显然是中了邪。”
    婵九一拍手:对了,马二才是那个黝黑壮汉,瞧她这记性!
    那人长得倒还算周正,就是太傻。
    婵九吸过他一次精气,觉得有股冲鼻的膻味,于是想放过他,没想到他食髓知味夜夜盼着婵九来,还指名道姓要有胡子的婵九,品位不俗,简直有病!
    婵九懒得再去找下个目标,便拿他练了五天功,幸亏此人身板结实底子好,否则怕是要被婵九练死。
    “三天前,”剑仙继续,“我不放心又来到此地,听说开药铺的富商李全死了,死前也有昏睡的症状,连续好几日无法下床。我本来不想多管闲事,可你一而再、再而三祸害凡人,夺人性命,留着你怕是后患无穷。”
    听到李全的名字,婵九心中一亮,她才不在乎那土财主的死活,只是突然有了个主意。
    “我们打个赌好不好?”她说。
    “打赌?”剑仙问。
    婵九说:“李全不是我杀的。”
    “怎么说?”
    婵九说:“我确实去过他家,也吸过他的精气,但那死财主嘴巴臭得厉害,我只吸了半口就再没敢吸。财主精力不济,确实睡了两天,但第三天就好好地起床了,不信你再去问。”
    “那他怎么死了?谁杀了他?”剑仙问。
    “他的大老婆。”
    “怎么说?”
    婵九伸出一根手指,正色道:“首先我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只对男人下手,因为我大好狐狸,有情有义,有取有舍,绝不祸害妇孺;最后对男人下手也是我们狐狸的传统。”
    接着她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掰手指头:
    “他有一妻五妾,还有个陪房丫头,外面还包占娼妓。四房去年死了,他把陪房丫头扶了当四房,五房、六房都是今年新纳的。三房是个娼妓,五房是个戏子,六房是拐子拐来的。他家里六个老婆争宠,天天打成一团,大房害得三房无法生育,五房一生气就用针扎丫头,去年死了的四房是一尸两命,肚子里还有个儿子,那是被大房气死的。他们家小宴天天有,大宴三六九,什么御史啊,巡按啊,府尹啊,常来常往。我在他家确实白吃白喝了几天,但都是躲在房梁上,懒得和他们打照面。李全死,是因为他的大房把毒下在二房要喝的参汤里,结果不当心参汤被李全喝了。那参汤里加的是马钱子,死时呼吸阻塞大小便失禁,死后尸体僵直,不信你去看。”
    剑仙说:“……”
    这位爷常年住在仙山之巅,地位高贵,清心寡欲,平常一年也说不了几句话,突然被小狐狸精拉拉杂杂扯了一部宅斗大戏,一时呆住,完全理解不了,也不知道该怎么接口。
    “您老人家听明白了吗?”婵九关心地问。
    “……”剑仙点头,“你说。”
    婵九于是继续,“你不用问我怎么知道,因为我都看在眼里呢。李全那土财主家里有菩萨,还去拜别人的观音,死了也不冤枉。”
    终于剑仙抓住了重点:“不是你害死李全?”
    “不是我。”婵九笃定地说,“打赌吗?”
    剑仙收剑,掸了掸身上的雪,浅浅一笑,问:“赌什么?”
    婵九挑起柳眉,心想这练剑的笑起来可真好看。
    唉,这家伙要是凡人就好了,她不吸他的精气,不损害他一丝一毫,就把他养在洞里,迷昏了天天看。
    然后得意洋洋给山龟看,给狗熊看,给所有公的母的狐狸看,把柳七珍藏的老酒喂给他喝,他要是喜欢,就把所有的王羲之顾恺之祖冲之什么之,都扯烂了逗他笑。
    婵九说:“我赌土财主不是我害死的。我输了便随你处置,我要是赢了,您老人家高抬贵手放我走。”


☆、第4章
    仙魔大战 结束后,人间太平,关于剑仙下山便立了规矩。
    简单来说要尽量装成普通人,法术不能乱用,没人看见的时候才能御剑飞行,人剑合一时要选僻静处,万一引起围观,不符合修仙者淡泊清净的本性。
    可不能飞不妨碍他们脚程快,婵九提心吊胆地跨出庙门,看见剑仙已经成了远处的一个小点,然后就不见了。
    “他去哪儿?难不成要进城?”婵九捂着胸口,心有余悸。
    管他去哪儿,自己反正是要逃了!
    婵九脚下发软,踉踉跄跄刚跑出百十来步,突然被一股大力向后拽去,紧接着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衣领。
    “忘了你会逃。”剑仙说。
    狐狸最怕被人拿住后脖子,婵九一被抓,浑身难受,恨不得把脑袋和四肢都缩到腔子里去。
    先解释一下:因为有内丹在,修仙的妖怪通常不怕冷。
    像这样滴水成冰的天气,婵九也不过穿了一件夏季的薄绸衫,那是从梨香院头牌春兰姑娘的相好的——吴员外家二公子的箱子里偷出来的。粉底缀金丝牡丹配大绿叶,够富贵,够俗辣,够讨春兰姑娘喜欢,所以无论怎样婵九也不会脱。
    为什么不干脆偷春兰姑娘的呢?因为春兰姑娘太胖,横向里有婵九两个宽,吴二公子比较匀称。
    绸衫可不是什么牢靠玩意儿,被剑仙一扯一抓,竟然裂了,婵九光溜溜地从中间掉了出来。
    ——她只穿了长衫,没穿裤子,也没有内衣。
    狐妖基本没有羞耻心,所以她扑一声落在雪地上后,先可惜衣服:“啧啧啧,我的吴二公子啊!”
    但是剑仙有羞耻心,而且异常强烈。
    婵九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点,于是她爬起来,叉腰抬头,大马金刀地站着。她想我除了能变胡茬子,还能改变胸/部大小呐!
    剑仙迅速脱下了自己的黑袍扔在她脸上。
    婵九觉得这是生死关头,理应豁出去,她勇敢地甩开袍子:“不好看,不穿。”
    穿上。”剑仙望着别处,用隐忍的声音说。
    婵九笃定他绝不会看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就算男人他也不会看——于是悄悄捡起了黑袍,但嘴里却说:“难看难看,不穿不穿。我记得以前那个谁谁谁说过,人就是裸虫,我从走兽修成了裸虫,何苦要盖遮羞布。”
    她披上袍子,悄无声息地往后退。
    退出十余丈,准备要跑了,那件黑袍陡然鼓起风来,把她从头到脚蒙住,裹得严严实实。她奋力挣扎露出脸来,只见剑仙一步步走近,脸上有点羞恼的神气,手里捏了条玄色的衣带。
    婵九连忙撇清说:“不不不,我不是要逃,仙长剑法通神,我怎么敢逃?”
    剑仙扶她站好,先给她掩好领口,再用衣带在他腰上缠了几圈,提在手上便走。婵九的小命掌握在人家手里,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乖乖地任由他提着。
    手中狐妖就像飞絮一般轻盈,剑仙暗暗叹了口气——昆仑洞府中将近五百年,他下过三次山,头一次见到法力如此低微还敢在人间行走的狐狸。
    也难怪,上两次下山都是天下大乱,剑魔出世,乱妖孽横生,他奉了师父的命令下山平乱,足足打了数百场硬仗。这一次是太平盛世,所以遇见了这样不成器的小妖。
    因为手里提了人,他特地走得慢了些,听见婵九正唧唧咕咕说废话。
    婵九说还有一个时辰,再不吸精气老子就要死了,老子也不是故意要害人,可是我们狐狸就是得靠人活着,没修炼成人形之前吃野果子也能活,但是修练成人形后就不行了,野果子填不饱,虫子老鼠也不行,蛇也不行。妈的,老子都修炼了一百一十年了,就这么死了……
    剑仙停下脚步。
    什么老子不老子的,你师父怎么教你的?”
    婵九怒道我师父怎么教关你屁事?老子不行那就老娘。老娘死了也好,但是你千万别把老娘的尸首丢了,老娘的原形是一条白狐狸,又白又软,皮光水滑,你可以拿去做围脖。
    剑仙简直哭笑不得,他又不是什么县城土财主,要围脖干嘛?
    他说:“嘘,别说话,进城了。”
    他本来可以从城墙上飞过去,但为了泯然于普通民众,他选择穿城门而过。
    今天风大雪大,城门只开了半边,守门的老兵卒躲在避风的墙角烤火。刚过了未时,店铺已经收了招牌,插了门板,大街上积了厚厚一层雪,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
    城门没有人进出,守门老兵看到一个带着斗笠的青年提着一团布包的东西进城来,顿时瞪大眼睛盯着看。
    那青年看不清楚样貌,身材挺拔,只穿了一身中衣,本来显得就十分突兀;再看那布包,露出一个四处张望的头和几缕银色长发。
    这是……貂?
    老兵揉了揉眼睛:嗐,貂什么呢?是个大活人啊!
    老兵把眼睛瞪大了一倍:没错,大雪天穿中衣戴斗笠佩长剑的青年和捆得跟比粽子还严实的姑娘!
    什么姑娘才十几岁头发就全白了?年纪轻轻有这么多愁心事儿?哎呦这不是重点,大雪天的两个人赶路,既不像生意人,也不像农户猎户,身上还背着武器,莫非是贼人?
    他握紧手中生锈的铁枪,正考虑要不要喊,那两人已经从他面前走了过去。
    那青年模样目视前方,走起路来不紧不慢,但身上有股令人生畏的气势,剑看起来也锋利得很。
    老兵捧着胸口,心想自己乱咋呼恐怕要死在当场,于是掩了半张脸,坐回去继续烤火。
    姑娘倒是扭头看了他一眼,但那一眼让他浑身不舒服,背上寒毛直竖,像是被什么吃人的妖物远远盯着了。
    难道是英雄少侠和女山贼?
    “我还是早点儿回家喝老酒吧,这年头怪事真多。”他喃喃自语。
    财主李全死得蹊跷,李家正在给官府递状子,知县老爷担心有人从中作梗,便把李全的尸体从家里抬到了县衙。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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