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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你点阳气怎么啦-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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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也不记得?”旁边凑过来一只肥肥的兔子,叽叽喳喳的开口,“那可不好办呀,赛诸葛,你给他起个名儿呗,咱们山头就你最有文化啦。”
被叫做“赛诸葛”的慈祥老爷爷若有所思:“嗯,你长得白净,幽灵,叫白灵怎么样?”
他心想您起的这名儿可真够“有文化”,但听着干净,也顺口,便轻轻点点头:“好。”
至于更久远以前的记忆……
要追溯到战国之前了。
佛祖下凡历练百世,并不多见,起码在第五纪元的历史长河中并未溅起太多水花,零星记载中,也称呼为“斩三尸”,殊不知,是三尸厮杀的历练。
善尸、恶尸、中庸,类似生死八门中生门、死门、平门的划分——只有一个可以成为“本我”。
而这一世,出乎意料的,并非常规情况下中庸先发现善尸恶尸,而是恶尸提前与善尸对峙。
结果明显,恶尸斩杀了善尸,并吸收了善尸法力。
那一日,红霞血云面世,阴霾遍天,有血海倒吸邪祟压正之意,恶鬼在地底振奋嚎哭,为即将到来的邪祟肆虐、阴阳失衡的末日而庆祝。
而降三世的同源“学长”,“辟一切邪”“镇一切恶”的不动尊菩萨,即后世称呼的五大明王及密宗八大明王之首的不动明王,正逢当值。他无法对人间即将面临的浩劫无动于衷,便起了私心,将降三世的“中庸”镇压于地下,等此世轮回转世后,重启历练。
但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不动明王低估了他对降三世“中庸”的压制,这一镇,便沧海桑田,他自己醒来已是千年之后,更不要提一直被镇压的“中庸”。
而善尸因当年被斩,每一世轮回的善尸总有先天残缺,不是肉体上、便是精神上,根本无法与双重法力加持的恶尸斗争。
不动尊这才意识到,当年他是做了错决定。
他本不能插手“学弟”的历练,但他当年的作为已经造成了极大的孽障。他必须重新将轨道纠正过来,帮助降三世完成人为造成的漫长历练,一同归位。
不过,他的插手,必须要避过天道的耳目,假借他人之手。
他注意到,这一世的善尸情况也巧合,植物人,肉体残缺而精神完全,只需搜寻八字完全相同之人,进行换魂,便可让善尸活动。
于是他将原戊青方墓现世,将当时人世间有能力之人吸引来。巧合的是,一位老朋友,九尾天尊,正逢下凡消遣,隐藏形象作客仙。
得知不动尊的苦恼,他爽快的打包票,将他的“出马弟子”胡艳翠(胡太奶)唤来。
别说,胡艳翠还真是与降三世有缘的,她早在战争时期便暗中资助过一家医院,那医院里有上一世的恶尸,得知医院三天两头死人的源头为何后,胡艳翠便亲自斩杀恶尸,迫使恶尸陷入轮回,开启新一轮历练。
而新一轮恶尸觉醒的太早,胡艳翠旧伤未愈,只得集结道上众人联合灭杀。
雪上加霜的,没想到胡家支家弟子归海靖,竟在千禧年血童被灭杀后,觉醒了血童血脉。看着归海靖面容日日变化越来越向印象中的“邪祟”靠近,胡艳翠只得将其控制在视线范围内,对外称呼其“天赋异禀,亲身教诲”。
她老了,日益感受到与巅峰时期同血童一战的实力离她远去,无奈间,她只能寻求传说中的“灭杀血童法”,找到血童的“善尸”。
真是瞌睡正逢枕头,她的客仙告诉她,你要找的“善尸”转世出现了,不过,有些小问题……
客仙给了她一张丹方。
换魂丹方。
也给了她与植物人善尸八字相同之人,均山集团大公子,正巧是位脑瘫儿,可谓天时地利人和。
可换魂,便意味着张辰君的灵魂要换去善尸的植物人身体上,这未免太过残忍了。胡艳翠问,还有别的法子吗?
客仙说,没有。
牺牲一个人,还是牺牲未来继续被血童虐杀的人?
胡艳翠最终做出了决定。
她想,对不起,我选择要赌。
换魂大法比起复活阵还要逆天而行,只她一人无法实行。她暗中观察道上有能力的正直之人,锁定了李家、林家、谢家。
三封信件,夹着阅后即焚的请求书,夹着2012年12月21日飞神木县的机票,寄往三个家庭。
12月21日,胡艳翠、李岳擎(李父)、温姝玉(李母)、李雪陵、林麒鸣、林明晚、谢林海,提前大部队一天,进入原戊青方墓。
出来时,不动尊为了游走方便,化作谢家长子谢崇森,谢林海在接受前,为了防止与不动尊姓名冲撞,也为了暗自提醒自己不要失忆,把名字改成了谢一海。
2015年,换魂材料齐全,换魂大阵起。
2016年,归海靖哄骗张辰君落单,意图再次斩杀善尸,不料在不动尊佑护下,只是肉身毁灭,精神出窍。
如果不是谢崇森一直庇佑,白灵这辈子都死了不知多少次了,不光这辈子,也许早在战国时期,被恶尸斩杀后归位,成为历练失败的邪佛,打入阴界了。
原身法袍散去,白灵重新裹上金属白的羽绒服,闷闷的抱住男人。
鼻腔内充盈着清洌松香,像他一直在人间形象的“坚毅、正直”之意。
白灵出神的想,只有相处了才明白,他有多温柔、内心有多柔软。
而这些只属于我。
第72章 大朋友和小朋友
原戊青方墓的正确走法; 是依次通过两道“中平门”,杜门、景门,或者景门、杜门。
不求大富大贵,只求无功无过,平安此生之意。
可惜来原戊青方墓之人大多心存邪念,“中平”从不是他们考虑的路线。
出土这些年来,只有2012年跟随指引的7人进入过真正墓室;以及一月前与林麒鸣吵架; 离家出走后重返此地的林明晚。
林明晚真的想来吗?
她自己也说不清。
她与哥哥就成年后独立问题大吵一架,她觉得自己可以独当一面,可林麒鸣对她爱护太过,总觉得她仍是襁褓中娇弱需要保护的小明晚; 于是她啜着泪花,在光怪陆离的夜色下,踏上了去原戊青方墓的路。
这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 她冥冥中觉得自己属于那儿,却又说不上来为什么。那片陌生的土; 超乎理论之外的邪墓; 却比哪儿都让她心安。
她像被魅住一样; 沿着当年旧路,直直走到墓中心。
不动明王像逸散着不可言喻的压迫感,那张沉在黑暗中的忿怒相诡魅邪气。其盘坐莲台石座; 左眼细闭; 下齿啮上唇; 现震慑忿怒相;背负烈火; 右手握剑,左手持索,作断烦恼之姿,与同为怒佛的降三世明王的三头八臂张牙舞爪比,显然呈“一动一静”之妙。
这两尊雕像想必出于一人之手,皆与穹顶齐高,有睥睨蝼蚁之势,飞天诸神缠绕上下。
从不动明王像所在的厅走过又一道中平门,便是墓室中心了。
林明晚是饿死的。
自她回过神来究竟做了什么,已然太迟了。
她意外的没有挣扎,只是拖着步子走到大小悬棺下,找了一个干净又静谧的角落,默默的靠在石阶上,等待终结的降临。
她甚至清晰的感受到了死亡来临的一刻。
她自肉体中飞跃,抬眼望见飞天慈和柔美的微笑,垂眸看到她残破的肉身。她飞越穹顶,不动明王像突然抬眼瞪目,持索之手缓缓抬起,一只金色狐狸跃向她——
“哇,你的雕像是这样的啊……”
白灵站在不动明王像下感叹,小手还欠欠的去摸人家露在外面的大腿。
不动明王是坐姿,肌肉遒劲的大腿十分逼真,十分兄贵,可惜盘坐的大腿有几十个白灵大,小短腿跑着半天才摸完,末了还叹气:“唉!”
谢崇森被他可爱的忍不住勾起嘴角:“叹什么气?”
“唉——!”
小皮鬼不光不回答,还拉长了音装模作样的看了一眼谢崇森的大腿:“不行,这个手感不如真人的好。”
后者揶揄的加大嘴角弧度:“真人的手感你摸过?”
“那当然,”白灵不假思索,“大佬你的就手感很好嘛。”
话一出口,小皮鬼当即就后悔了:黑不隆冬的墓室里孤男寡鬼的说这种gay力gay气话,不知道的还以为性骚扰呢……虽然本质上貌似确实是。
他不自在的轻咳一声:“一、一起睡的时候偶然碰到的,我才没有故意占你便宜呢!”
谢崇森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不做声,只是笑,让白灵觉得他就不该解释,解释就是掩饰!
可恶!
他赶紧转移话题:“这雕像工匠技艺高超啊……咱们那个年代有这个水平?”
谢崇森摇头:“确实不是战国时期的。”他瞥一眼白灵:“你觉得水平高?”
“高呀,”白灵发自内心的赞叹,“我不是没见过古代成熟工艺或者现代工匠作品,怎么说呢,巍峨不失细节,端庄不失生动,嗯,呃……”
白灵辞藻匮乏,想不起来更多彩虹屁了,总结一句,“总之特有气势,特邪乎,谁看谁害怕,不怕的是近视眼儿。给人一种佛祖的真身,说不定真是这样的感觉呢。”
他又俏皮的笑笑:“虽然并不是这样的啦,哈哈。”
事实上,各神话体系中的神,不过是人强加上去的“形象框架”而已。
人短暂的生命中几百年或许只得仙人惊鸿一瞥,有人幸见一次神降,便一传十十传百中,将其形象固定化、片面化,美化神化了。
说出去谁会相信,“佛祖”对外形象是个嫩嫩的美少年呢?
一点尊严形象都没有的,再不巧被他的信徒听见,估计还得聚众冲上来打你,安个“渎神”的大帽子。
可这个宗教信仰的佛祖,在别的神话体系,说不定是另一个名字了。
就好比降三世感化成佛前,原身是世界本源衔尾蛇蜕下的一层皮,吸收精纯能量成了第一批生灵,因此有纵观时间线、辟邪窥真之力。
而不动尊的原身,则是天地间第一座山:衔尾蛇运动时带起的尘土堆积,凝练出的神魂。他代表了“最坚固”、“最牢不可破”,亦是“辟一切邪祟”的无法动摇之物。
简单来说,就是世界本源生出的小蛇崽和小土包崽。
在道教神话中,他们还有另一个名字:玄武。
五大明王折合成四大神兽,位置有点挤,没关系,把关系最好的小蛇崽和小土包崽凑成一只好了。
白灵沉浸在回忆过去时,就听谢崇森“淡淡”的说:“宋朝时,我实在闲来无事,便把咱们的墓穴装修了一下。”
说到“咱们”,白灵敏锐察觉到这位闷骚还专门咬重了字音。
……表面云淡风轻其实内心早已激动澎湃了吧!
你的眼神还敢不敢再灼热一点!
而且“咱们的墓穴”难道是结婚纪念日一类很值得庆祝炫耀的东西吗!
槽点太多,白灵对着谢崇森“波澜无惊”的眸子,半晌勾了勾嘴角:“那真是……太谢谢你美化环境了。”
“应该的。”
……你开心就好呢。
欣赏完谢崇森“不值得一提”“闲的没事随便做做”“不用这么崇拜我”的伟大雕塑之后,二人从景门进入墓室中心。
推门前,白灵还是忍不住问了宥结心中的担忧:“你这一世插手到这个地步,不会降下天罚吧?”
漂亮的大眼睛忧虑的望向沉默寡言的男人:“其实我也不急着非要这一世归位,我不想害了你。”
“天罚或许,已经过了。”
“啊?”白灵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什么意思?”
“我在战国时期将你镇压后,足足睡到二十世纪,”谢崇森思索道,“浪费的时间和你自己百世折腾已然差不多长了。我想,这已经算是天道的警告。而你再想想,从寻求彼岸八仙子塑假阳魂起,未发生任何反噬——天道默许我来出手,将你人为延长的历练时间结束了。”
这讲的过去,白灵恍然大悟的点头,又不好意思的谢谢他:“还是多亏了你,不然……真不知后果会是怎样了。总归是我占了便宜,欠了你的。”
谢崇森却没接下他这一谢,而是认真的说:“我想你了,大家也都想你了,连着原神……你早该回来了。”
昏暗的甬道中,谢崇森深邃的眉眼英俊无双,白灵出神的想了些歪歪的事情,比如……他怎么这么好呀?
他就连化的人形,都完全符合我审美观,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好、这么有缘分的神呀?
见他一声不吭的又出神了,谢崇森好笑的伸手在他眼前晃晃:“回神了,小朋友。”
听到这个熟悉的称呼,白灵反应异常激烈的跳脚,甚至忘了刚才脑子里充斥的羞羞的想法:“不要叫我小朋友啦!我只不过比你小一点而已!晚出生也就,也就几千年而已!说起来我的本体还比你的长长长长一点呢!”
小朋友这个梗,说起来,还真是指代的“白灵”。
语言在最初诞生的时候,不过是神明之间发明来指代彼此的“语言信号”罢了。好比衔尾蛇头尾相衔,便叫做“〇”(yuan),衔尾蛇的第一个造物,人们广泛称之为“上帝、真主”的,取最常见的音节“A”;山河等实体无机质物质神名为“一”(横线与数字1)。
逐次类推,初始神明为了容易称呼,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名儿,怎么好叫怎么叫,而这些最简单的音节,也赋予了玄之又玄的魔力,当信徒呼唤时,便有神明将你的愿力收入囊中了。
话题转回来。
五大明王,便是天地间第二批神,是初代神的造物或天地形成后的造物,名字含义就复杂了一些。
像不动尊的名字是“大”,军荼利明王的名字是“水”,而白灵则是……“小朋友”。
朋友这个词,是降三世出事前,不动尊问衔尾蛇:“原神,吾数位关系亲密,却非亲属,如何称呼?”
衔尾蛇阴沉的嗓音自虚空后传来:“便唤做‘朋友’可。”
于是,不动尊与三位同龄二代神金刚夜叉、大威德、军荼利互称“朋友”,同出同入,关系亲密的很。
一日,衔尾蛇懒散的将一小团白茫茫的生物从虚空里推出来,冥冥间,四位二代神感受到了即将出世的胞弟,十分欣喜,日夜守于前,等候新“朋友”苏醒。
可这小胞弟不知是懒散,还是羸弱,足足迟了千年有余,不动尊都凡间历练归来了,小胞弟仍没有动静。
就在他担忧小白团安危时,小白团的小尾巴突然动了动。
当然,说是小尾巴,也要千尺有余,只是跟原身擎天盖地的几位哥哥比,只能叫“小尾巴”。
小白团醒了。
一双懵懂的水汪汪的大眼初次见识到世界,对上了近距离围观的超·大·土·包和一群奇奇怪怪的巨大生物。
然后吓哭惹。
军荼利吓得手忙脚乱,他平日脱线大条,要么大笑要么大怒,不擅长应付熊孩子,更不要提随时在暴怒边缘反复横跳的金刚夜叉。
一群不靠谱的脚底抹油,留下了怔在原地一动不动的超大土包,心想不愧是不动尊大哥,真坚强真可靠!
现在想来,那种感觉用人类现代流行用语说,就是“萌化了,萌的迈不动腿”。
白白的,软软的,一小只,像原神那样俊美无双(原谅原始神明的诡异审美观)。巨大土包看了看自己又笨壮又黑漆漆的丑丑身子,都不好意思和他打招呼。
最后,还是小白团哭的打了个嗝:“我饿惹!”
巨大土包赶紧调动能量喂食,并教小白团运功、吐纳,二神你来我往就熟了起来。
隔空聊了好几百年,小白团突然问:“大,你们都有名字,我叫什么呀?”
巨大土包愣了。
他们的土味名字都是自己起的,要么从实际情况出发,要么从掌管法则出发,可小白团……嗯,是衔尾蛇的蜕皮不错,有原神的百分之十几的操纵时间空间的神力,可总不能和原神一个名字吧?
一个奇异的想法袭击了他,这个想法前所未有,有这样让他激动到难以自持——他是不是需要我给他起个名字呢?
这不合理,他知道,没有神会接受别的神给他起名字,这简直是蔑视,要打一架的。
可小白团,是他喂着、教着、看着长大的,他给起个名字好像也不过分吧?
然而他词穷,起名技术极低,从他自个儿的土味名字就能看出来,他绞尽脑汁,最后问:“我们都是朋友。但是你不一样,你不仅仅是朋友,你那么可爱,那么小,让我忍不住照顾你、庇护你、偏袒你、喜欢你……你叫‘小’,可以吗?”
“小?”小白团重复了一遍,“喔,和你的相反哦。”
巨大土包惴惴不安,怕他拒绝:“对,和我相反。这样的话,人们想起我就会想起你,人们想起你也会想起我,我们是一起的了。”
小白团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开心的笑了起来,看的巨大土包也跟着开心的傻乐。
小白团答应了,他很快乐的说:“太好啦,你是‘大’,我是‘小’,你要永远陪着我了。”
它扭动着细细软软的身子,光洁闪耀的白鳞散发着诡魅的七色白光,美艳不可方物。看的巨大土包自行惭愧,眼都直了。孰料,小白团竟直直的——朝他身上爬去。
他浑身都僵了,一动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把“柔弱”的小白团弄掉了。
小白团扭啊扭啊,凉凉的小身子好似在他身上爬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终于爬到了巨大土包的头顶上,然后趴在那,团成了一个小团团。
细细软软的声音天真无忧的从头顶上传来:“原来你的视野看世界是这样的呀!好——高——哦——”
当然,出于私心,巨大土包不想让其他几个“朋友”也像他一样称呼小白团,小白团对外宣称的名字,便是小朋友。
“小朋友”想起了当年年少无知答应的弱智约定,羞愤的小脸爆红。
他二话不说抬起拳拳朝谢崇森招呼过去:“坏人,恶霸,欺骗无知小朋友啊呸小……小呃……”
白灵在原地小了半天,发现除了小朋友,还真没其他词能贴切形容当年的自己,差点气的原地爆炸。
第73章 Apple of my eye
白灵剜了一眼掩不住笑意的土·包·子; 抬手推开了景门。
这是怎样一副震撼场景,高不可测的穹顶下,隐没了万千儿臂粗或水桶粗的锁链,它们或垂或坠,其中包裹着大小两副悬棺。
那悬棺不知什么材质,于不见五指的漆黑中流转着奇异黑光,有金属质感的梵文雕刻周身; 仅远远望去,便有不可言状的魄力震慑心魂。
对白灵并不管用。
或许是间隔太近,那小悬棺中逸散出的气息让他不舒服极了,他浑身膈应的要命; 一瞬抄起宝剑,利刃呼啸着划破空气,狠狠把小悬棺上的锁链砍断。
重物轰鸣落地; 溅起一地飞尘,下一秒; 千钧棺枢竟嗡嗡震颤起来; 金属棺盖与棺身发出危险的碰撞声; 回响在死寂的墓穴。
白灵抑制住要上前的谢崇森,朝他安抚的笑笑:“好啦,都这一步了; 我自己来。”
他深吸一口气; 朝小悬棺走去。
所幸; 小悬棺被镇压多年; 其中的“中庸”被封印大阵汲取着法力,早已是残烛之躯,其镇压前也未苏醒记忆。
那具骷髅还未颤抖着成功坐起,便被白灵坚定地挥起破俗剑,一刀切下头颅。
骷髅头发出刺耳的长声哀鸣,在空地上滚了三尺远,便湮灭为圣金粉尘,消散于黑暗。
随着骷髅身子也破灭风化,白灵只觉一股清新之力直灌天灵盖,力量在他经络血脉中沸腾,法则钟鸣恢弘贯耳,他双眼极速翻白,难耐的昂天长啸。
在原戊青方墓外二人没有看到的上空,有一巨大的双兰花指状梵文浮空闪烁,宣告一场即将到来的风云。
结束了。
白灵平复着“中庸”带来的无奈、忍让等中平之道,抑制住了背上四臂的化形。
谢崇森不由分说的拿出一个小瓶,哄他张开口喝了下去,清凉液体滑过喉咙,确实好了许多,浑身筋骨舒坦极了。
白灵好奇的问:“这是什么?”
“玉芙蓉,”谢崇森言简意赅,“你和他们二人调查医院时,我去找的。”
玉芙蓉另有一名,“玉髓”,见光则成玉,暗中则如液体,食之可重塑筋骨,亦是修补脉络的好材料。
像谢崇森这样掏出来给白灵当水润口喝的用法,可能是历史以来第一次。
白灵砸吧着嘴中清甜的回味,后悔没仔细品品:“还怪好喝的……”
“归位后我再给你找,”谢崇森摸摸他的软毛,“舒服点了?”
“嗯。”
白灵又原地坐下,靠在谢崇森怀里吐息了一会儿,便听大地突然震颤起来,连带着墓穴墙壁轰鸣作响,小石子在地面上不安的跳跃着,似乎有地动传来。
“走吧,大小悬棺均破,这儿要塌了。”
谢崇森抬手甩出短杵,墓顶应声而破,他一只手伸向白灵,似乎是要抱着他出去;他们二人彼此说开身份,也便不对神力做隐瞒了。
但白灵犹豫了一下,扭头跑向了大小悬棺下凹陷的平台。
他躲避着吊顶上震下的石子和锁链,找到了蜷缩在角落的女孩,把她抱了起来。
林明晚去世应当一星期以上了,却肉身未腐,面色红润。
她走的时候十分安详,又卷又翘的睫毛静静垂在白净的面颊上,像是陷入了一场长梦。
白灵记得,她本是一位飞天,飞天在西方被统称为伊芙,便是天地间美好事物幻化的神女总称。
林明晚的原身是降三世某日心情高涨,哼唱的一支神乐;人间尊称其为业律罗,天性善良、快乐、为人带来鼓舞。
降三世很喜欢她,每每出行,伴身飞天中总有业律罗,她也感激沾染的法则力与人间愿力。因此降三世下凡历练,业律罗也自求一同下凡。
这次林明晚下墓,想来是因为出生在天师世家,耳濡目染鬼神之道,记忆便有了松动;又阴差阳错的得到了大小悬棺的正确走法,便得以带去尘封的记忆,助白灵一臂之力。
谢崇森不喜白灵对林明晚上心,却也感激林明晚出乎意料的助力,没有出声抗议。
他一把把林明晚的尸身抢来,抗在肩上,在白灵抗议前又紧紧把小朋友抱紧在胸前,低吼一声“抱紧了”,便一脚跺地,朝墓顶破口飞跃。
清凉空气扑面而来,白灵呼吸了一口林间晚风,怀念的四周张望:“我怎么能记不起来这儿就是松鹤园呢?我要去找找我的好朋友们。”
说着,他朝着印象中眼熟的方位走去。
他记得松鹤园中心,有一颗最大最粗的松树,他白天的时候最喜欢躲在背阴处自己和自己玩。大松树旁有一颗小杏树,不知怎么混在松林里,初秋时,黄灿灿的果子掉一地,酸甜杏香混合着明黄落叶,兔妈妈最喜欢吃。
他终于看到了一颗最高大的松树,屹立在夜空下,像指路灯塔。
他激动不已,三步并作两步朝那跑,可跑到了,却并非记忆中的那颗,周围也没有那株歪歪扭扭的小杏树。
他站在树下彷徨不前,快入冬了,没有虫鸣热闹气氛,不一会儿寒风便把他吹了个透心凉。
谢崇森追来:“你在找什么?”
“我的松鹤园,”白灵不安的反复徘徊确认,“好像不是这。”
谢崇森粗略打量一番,便指向一个方位:“或许是那儿。”
白灵半信半疑的朝那边走去,果然,隔着十几米,他便认出了比周围一片都高的巨松,还有蜷缩在阴影里的小杏树。只是小杏树今年好似营养不好,枯萎了一片枝子。
他顺着巨松,摸到了兔妈妈曾经的小窝、整个墓园最干净的狗头军师墓碑,还有他小木板被踩断的,小的可怜的坟包包。
其实里面什么都没有啦。
谢崇森以为他难过,在他身边蹲下,安慰道:“都过去了。”
白灵扭头看他,眼里不知为何有点水色:“我倒不是伤心这个。你看,我以为是整片林子最高最粗的松树,也不过是在这一片最高大而已。他对我来说是最特殊的,却不过是林中普通的一个。”
谢崇森不知道他想说什么,只能顺着他话安抚:“那便足够了。他被你当做了最特殊的,难道这不值得高兴吗?”
其实白灵想问的是,你呢?
你对我这样好,也好像只对我这样好,在我一生中,从睁眼的那一刻起,便留下了深沉的、无法被替代被抹去的痕迹,那么……对其他人呢?
你在我世界里顺水推舟的成为了唯一,可在我出世前,你还有其他三个胞弟,你对他们也是这么好吗?
……也会为了他们下凡历练折腾这么多,这样温柔的捧在手心上对待吗?
只要一想到在他出世前,被爱护的那个位子是军荼利或大威德的,他的心就好似被大手狠狠捏住,痛的想都不敢想。
一旦有了情感眷顾,无论是人或什么生物,都会难以自抑的贪恋上,在使用时患得患失。
白灵原先只是什么都没有的小鬼,每天自己和自己玩就非常开心了。
可谢崇森强势的进入了他的世界,就像混沌时期他出生时,第一眼就看到占据了整个视野,擎天顶地的大土包一样。他给他带去依靠、安全感,陪伴他成长、解封记忆。
两人的生活分了彼此一半,乐此不疲,如胶似漆。
谢崇森看着白灵突然黯淡下去的神色,紧张不已:“我想,那些其他更高的松树,或许也在羡慕你喜爱的这颗啊。他们有那么高那么粗又有什么用呢,这片林子里,只有你喜爱的那颗是最幸福、最快乐的。”
白灵的眸光一颤:“你是这么觉得的吗?”
“嗯,”谢崇森很温柔的说,“我就从来不担忧这种事。因为我喜欢的小朋友呢,本来就是全世界最可爱、最聪明、最懂事、最讨人喜欢的……”
剩下半句话打住了,因为一只冰凉的小手狠狠捂住了他的嘴。
白灵小脸爆红,一句“你你你”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开心的都要跳起来了,却强憋着,在谢崇森要溺死人的温柔视线中,恶狠狠的“哼”了一大声,躲开了视线。
“你说的谁啊?世界上能有这么优秀的人嘛?”
“有啊,”谢崇森知道他害羞,故意不点破,“全世界就这一个,被我眼疾手快的抢到了。”
白灵头昏脑热的,只知道一个劲的踢地上的土,一会儿一个小土坑都被踢出来了,他又把土一下一下踢回去,看的谢崇森忍不住的笑。
他嗓音低沉又好听,低笑时特磁性特撩人。
这个让白灵突兀的想起当年,二人还“赤裸”着原身,坦诚相见的时候,白灵不知怎的喜欢上了滑滑梯,他就爬到大土包身上,刺溜一下滑下来,大土包看他爬上去一扭一扭的费劲,就抬起“手”把他推上去,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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